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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赦免是中国古代封建君主治理国家采用的一种政治手段,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国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地使用赦免。《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刘秀诏曰:“倾狱多冤人,用刑深刻,联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赦免权力开始逐渐地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

——摘编自袁文超《中国古代赦免现象分析——古代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側面考察》

材料二

到了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欧洲的中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及基督教的兴起,赦免被作为“神权”与“王权”的象征。尤其是在12世纪,基督教中爱、罪、救赎的经典教义,直接影响到教会法对异端问题的处理,从而逐步形成一种相对理性的神权赦免制度,即上帝因为博爱,有权赦免那些有罪之人而正是这种神权赦免为世俗间的王权赦免奠定了理论基础。“君权神授”是封建社会中君主权力合法化的典型思想及理论,君主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行者,其一切权力都被认为是上帝授予的,其中就包括了赦免权。因此,君主有位于法律之上的宽恕他人的权力,即赦免一个被法律判罪之人的权力。也就是说,君主在代为行使上帝所有的赦免权。

——《特赦鉴照政治智慧》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演变趋势,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赦免制度的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洲中世纪赦免制度与中国古代赦免制度的异同。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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