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山西商人范世逵“占良田数百亩”, 清代山西商人亢氏建造的亢园“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间,世人呼之为百间屋”。这反映了( )
A.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 B.土地集中阻碍了经济发展
C.传统观念阻碍了明清商业的发展 D.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经济发展
高三历史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明代山西商人范世逵“占良田数百亩”, 清代山西商人亢氏建造的亢园“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间,世人呼之为百间屋”。这反映了( )
A.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 B.土地集中阻碍了经济发展
C.传统观念阻碍了明清商业的发展 D.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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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山西商人范世逵“占良田数百亩”,清代山西商人亢氏建造的亢园“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间,世人呼之为百间屋”。这反映了( )
A.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
B.传统观念阻碍了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
C.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经济发展
D.土地集中阻碍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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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疆商人范髓逵“占起刚数再亩”,清代山西商人亢氏建造的亢两“长里许……临河造屋一百阅,世人}烀之为吾闻屋”。这反映了 ( )
A.明清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 B.传统观念阻碍了明清商北的发展
C.重农抑商政策阻碍了经济发醚 D.土地集中阻碍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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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蒲州商人范世奎经商西北,“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乾隆时,浑源、榆次二州县富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上述材料表明明清时期( )
A.商人仍遵循“以末起家,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B.商业资本发展并开开始转化为产业资本
C.晋商精明能干,敢于开拓新的领域 D.官商勾结,搞垄断和特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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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蒲州商人范世奎经商西北,“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乾隆时,浑源、榆次二州县富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上述材料表明明清时期( )
A.商人仍遵循“以末起家,以本守之”的传统观念
B.商业资本发展并开开始转化为产业资本
C.晋商精明能干,敢于开拓新的领域
D.官商勾结,搞垄断和特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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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晋商范世奎经商西北,“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消代乾隆时期,山西浑源、榆次两个州县的寓商大贾“且多置买田地”。当时,这一社会现象( )
A.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 B.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活跃
C.大大增强了城市的经济功能 D.便利了商业资本的迅速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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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晋商崛起于明代,到了清代,晋商位居众商帮之首,并持续商界500年之久。山西地理上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政权的缓冲地带,历朝历代都是中央王朝依托的北方重镇,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生活比较熟悉,并受其影响。民族的战乱与融合,形成了山西人特定的文化思维。清朝入关后,晋商与清合作,并试图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明晰自己的产权,保障自身利益。明清两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口逐年增长,中国国内市场兴起,政府整顿关税、减免商税等措施,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晋商涉足广泛的行业领域,主要有金融业、棉布业、铁货业、皮毛业、粮油业、运输业等。晋商内部分祁县帮、平遥帮、太谷帮、蒲州帮等等。“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资,众伙共同而商之,虽不誓而无藏。……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万产可屈指矣”。提供资金者为股东,主持经营者为掌柜,其他帮工者为伙计,等到赚取利润时,众者分红,可谓同心同德,尽职尽责。
——刘建生《明清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一,分析指出晋商发展的原因。
材料二“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17个银行家族共同拥有,在阿姆斯特丹等地设有总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不断地进行殖民扩张。1619年,在爪哇成立“地区总部”;垄断了欧洲与日本的贸易;控制了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地区;1652年,在好望角开拓“海外领地”。“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的奇迹与它享有的特权有关。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股东负责,享有免检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合法的银行武装”,可以发动战争、组建情报组织、合法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自行缔结对外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任命官吏、分封领土、建立行政机构、管理“户籍”、制定标准、颁布法律、制定教育内容。“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了大量的金币佛罗林,掌握欧洲乃至“海外领地”的金融、贸易、投资、经济管理权。
——江晓美《海上马车夫荷兰金融战役史》
(2)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对比晋商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商业形式的不同。(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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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晋商崛起于明代,到了清代,晋商位居众商帮之首,并持续商界500年之久。山西地理上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政权的缓冲地带,历朝历代都是中央王朝依托的北方重镇,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生活比较熟悉,并受其影响。民族的战乱与融合,形成了山西人特定的文化思维。清朝入关后,晋商与清合作,并试图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明晰自己的产权,保障自身利益。明清两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口逐年增长,中国国内市场兴起,政府整顿关税、减免商税等措施,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晋商涉足广泛的行业领域,主要有金融业、棉布业、铁货业、皮毛业、粮油业、运输业等。晋商内部分祁县帮、平遥帮、太谷帮、蒲州帮等等。“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资,众伙共同而商之,虽不誓而无藏。……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万产可屈指矣”。提供资金者为股东,主持经营者为掌柜,其他帮工者为伙计,等到赚取利润时,众者分红,可谓同心同德,尽职尽责。
——刘建生《明清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17个银行家族共同拥有,在阿姆斯特丹等地设有总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不断地进行殖民扩张。1619年,在爪哇成立“地区总部”,垄断了欧洲与日本的贸易,控制了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地区,1652年,在好望角开拓“海外领地”。“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的奇迹与它享有的特权有关。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股东负责,享有免检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合法的银行武装”,可以发动战争、组建情报组织、合法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自行缔结对外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任命官吏、分封领土、建立行政机构、管理“户籍”、制定标准、颁布法律、制定教育内容。“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了大量的金币佛罗林,掌握欧洲乃至“海外领地”的金融、贸易、投资、经济管理权。
——江晓美《海上马车夫荷兰金融战役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分析指出晋商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从职能和性质两方面比较晋商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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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晋商崛起于明代,到了清代,晋商位居众商帮之首,并持续商界500年之久。山西地理上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政权的缓冲地带,历朝历代都是中央王朝依托的北方重镇,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生活比较熟悉,并受其影响。民族的战乱与融合,形成了山西人特定的文化思维。清朝入关后,晋商与清合作,并试图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明晰自己的产权,保障自身利益。明清两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口逐年增长,中国国内市场兴起,政府整顿关税、减免商税等措施,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晋商涉足广泛的行业领域,主要有金融业、棉布业、铁货业、皮毛业、粮油业、运输业等。晋商内部分祁县帮、平遥帮、太谷帮、蒲州帮等等。“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资,众伙共同而商之,虽不誓而无藏。……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万产可屈指矣”。提供资金者为股东,主持经营者为掌柜,其他帮工者为伙计,等到赚取利润时,众者分红,可谓同心同德,尽职尽责。
——刘建生《明清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17个银行家族共同拥有,在阿姆斯特丹等地设有总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不断地进行殖民扩张。1619年,在爪哇成立“地区总部”;垄断了欧洲与日本的贸易;控制了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地区;1652年,在好望角开拓“海外领地” 。“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的奇迹与它享有的特权有关。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股东负责,享有免检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合法的银行武装”,可以发动战争、组建情报组织、合法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自行缔结对外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任命官吏、分封领土、建立行政机构、管理“户籍”、制定标准、颁布法律、制定教育内容。“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了大量的金币佛罗林,掌握欧洲乃至“海外领地”的金融、贸易、投资、经济管理权。
——江晓美《海上马车夫荷兰金融战役史》
(1)根据材料一,分析指出晋商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对比晋商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商业形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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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晋商崛起于明代,到了清代,晋商位居众商帮之首,并持续商界500年之久。山西地理上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政权的缓冲地带,历朝历代都是中央王朝依托的北方重镇,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生活比较熟悉,并受其影响。民族的战乱与融合,形成了山西人特定的文化思维。清朝入关后,晋商与清合作,并试图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明晰自己的产权,保障自身利益。明清两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口逐年增长,中国国内市场兴起,政府整顿关税、减免商税等措施,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晋商涉足广泛的行业领域,主要有金融业、棉布业、铁货业、皮毛业、粮油业、运输业等。晋商内部分祁县帮、平遥帮、太谷帮、蒲州帮等等。“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资,众伙共同而商之,虽不誓而无藏。……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万产可屈指矣”。提供资金者为股东,主持经营者为掌柜,其他帮工者为伙计,等到赚取利润时,众者分红,可谓同心同德,尽职尽责。
——刘建生《明清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17个银行家族共同拥有,在阿姆斯特丹等地设有总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不断地进行殖民扩张。1619年,在爪哇成立“地区总部”;垄断了欧洲与日本的贸易;控制了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地区;1652年,在好望角开拓“海外领地”。“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的奇迹与它享有的特权有关。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股东负责,享有免检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合法的银行武装”,可以发动战争、组建情报组织、合法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自行缔结对外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任命官吏、分封领土、建立行政机构、管理“户籍”、制定标准、颁布法律、制定教育内容。“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了大量的金币佛罗林,掌握欧洲乃至“海外领地”的金融、贸易、投资、经济管理权。
——江晓美《海上马车夫荷兰金融战役史》
(1)根据材料一,分析指出晋商发展的原因。
(2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对比晋商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商业上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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