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规矩
侯发山
兄弟两个每逢遇到争打不停的事情时,就比赛跑步,以输赢来定夺。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规矩。在弟弟的印象当中,每次赛跑,哥哥总是跑不过他。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临近年关,爹去镇上赶集置办年货,顺便买回一顶新帽子。哥儿俩高兴得不行,争抢着要戴。哥哥说,我是老大,帽子应该让我戴。弟弟说,我是小的,帽子应该归我。爹把帽子举起来,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知道该把帽子给谁。娘埋怨爹,说你要买买两个,买一个咋整呢?爹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说割了肉,买了鞭炮,剩下的钱就只能买一顶帽子了。弟弟说让我和哥赛跑,谁跑得抉,帽子就归谁戴。爹看了看哥哥,哥哥点头同意了。比赛路程就是村头到村尾,不足一千米的路。比赛开始后,哥儿俩都攒足了劲,像两匹脱缰的野马撒腿就跑。两个人的体力差不多,几乎是一前一后,当然是哥哥在前,弟弟在后。弟弟急了,索性甩掉身上的棉袄,赤着上身跑起来……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超过了他。弟弟赢了,戴上了新帽子。
哥儿俩长大以后,日子依然好不到哪儿去。哥哥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找到媳妇儿,爹急,娘也急,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托人从四川领回来一个女人。
按照爹和娘的意思,这个四川女人应该给哥哥当媳妇儿,弟弟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可是,弟弟不干,非要娶这个女人,甚至和爹闹,和娘吵。弟弟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再不结婚,过了三十岁更不好找了。一时间,搞得家里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爹愁眉不展,不住地叹气。娘呢,想起来就掉眼泪,责怪自己没本事,让孩子跟着自己受委屈。
哥哥就提议,跟弟弟赛跑,谁跑得快谁娶这个四川女人。
哥哥比自己大六岁,不一定能跑过自己。弟弟想了想就答应了。既然是哥哥提议的,爹和娘也没啥好说的;再说,不管谁娶,都是他们的儿媳妇,索性任由两个孩子去折腾。
比赛地点还是村头到村尾。比赛一开始,弟弟就跑到了哥哥的前面。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等到他跑到终点,累得泥一般瘫倒地上,把哥哥落下了好大一截。
规矩是哥哥立下的,那就按规矩办吧。在一阵《百鸟朝凤》的唢呐声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弟弟当上了新郎官。哥哥跑前跑后地招呼客人,丝毫看不出他的不高兴。爹和娘这才都松了一口气,心里的愧疚减少了几分。
尽管后来富裕了,因为年龄的问题,哥哥也一直没找下媳妇儿。
大概是前年吧,娘得了肾衰竭,需要换肾。哥儿俩都很孝顺,争抢着给娘捐肾。医生说,你们兄弟两个先别争,需要配型,只有配型合适才能换。
二十天后,配型结果出来了,哥哥和弟弟都可以给娘换肾。这下,两个人又争开了,都说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弟弟建议,跟哥哥赛跑,说谁跑得快谁给娘捐肾。他想,哥哥每一次赛跑都输了,这次肯定也赢不了。
哥哥沉默了半天,叹口气,点了点头。
比赛场地还是村头到村尾。然而,出乎弟弟的预料,这一次他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尽管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吐血,还是没撵上哥哥。哥哥刚开始落在后面,当跑到三分之一的路程时超过了弟弟,之后一直跑到终点弟弟也没撵上他。
弟弟不甘心,还想跟哥哥争。哥哥说咱哥儿俩不能坏了规矩,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进了病房。他不明白,以往每次赛跑,都是他赢,这次怎么就输了呢?
病房外,四川女人,也就是弟弟的媳妇儿,忍不住告诉丈夫,说在这段时间里,哥哥每天半夜都起来跑步!
弟弟瞪大眼睛瞅着自己的女人,恶狠狠地说,你为啥不早告诉我?你说啊?说罢挥拳要打她。一旁的爹拦住了他,说你知道吗?为了让你娶上媳妇儿,那一次赛跑,你哥哥是故意输给你的。
弟弟愣了一下,心里一热,隔看病房的玻璃对着哥哥忘情地叫了一声:哥!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中的兄弟二人总是采用赛跑的方法来处理矛盾问题,对他们而言,这是最公平合理的解决之道,同时亦属无奈之举。
B. 小说以时间为序具体讲述了兄弟俩以赛跑定夺输赢的三件事,从中不只可以感受到哥哥对弟弟的谦让与关爱,也可以看出弟弟的任性与不懂事。
C. 小说开头写“哥哥总是跑不过他”这句话,情节上设置悬念,为下文写哥哥赢得为母亲换肾的机会作铺垫,前后形成对比,彰显出了作为哥哥的精神气度。
D. 从“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句中,可看出,弟弟不是哥哥的对手,弟弟的赢都是哥哥让的。
E. 小说取材于农村,从爹买帽子、给儿子找媳妇,到哥哥因年纪大没找到媳妇,再到兄弟争着为母捐肾等事上,可感受到农村家庭关系的面貌。
2.小说中的哥哥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规矩”为题,有什么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规矩
侯发山
兄弟两个每逢遇到争打不停的事情时,就比赛跑步,以输赢来定夺。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规矩。在弟弟的印象当中,每次赛跑,哥哥总是跑不过他。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临近年关,爹去镇上赶集置办年货,顺便买回一顶新帽子。哥儿俩高兴得不行,争抢着要戴。哥哥说,我是老大,帽子应该让我戴。弟弟说,我是小的,帽子应该归我。爹把帽子举起来,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知道该把帽子给谁。娘埋怨爹,说你要买买两个,买一个咋整呢?爹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说割了肉,买了鞭炮,剩下的钱就只能买一顶帽子了。弟弟说让我和哥赛跑,谁跑得抉,帽子就归谁戴。爹看了看哥哥,哥哥点头同意了。比赛路程就是村头到村尾,不足一千米的路。比赛开始后,哥儿俩都攒足了劲,像两匹脱缰的野马撒腿就跑。两个人的体力差不多,几乎是一前一后,当然是哥哥在前,弟弟在后。弟弟急了,索性甩掉身上的棉袄,赤着上身跑起来……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超过了他。弟弟赢了,戴上了新帽子。
哥儿俩长大以后,日子依然好不到哪儿去。哥哥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找到媳妇儿,爹急,娘也急,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托人从四川领回来一个女人。
按照爹和娘的意思,这个四川女人应该给哥哥当媳妇儿,弟弟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可是,弟弟不干,非要娶这个女人,甚至和爹闹,和娘吵。弟弟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再不结婚,过了三十岁更不好找了。一时间,搞得家里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爹愁眉不展,不住地叹气。娘呢,想起来就掉眼泪,责怪自己没本事,让孩子跟着自己受委屈。
哥哥就提议,跟弟弟赛跑,谁跑得快谁娶这个四川女人。
哥哥比自己大六岁,不一定能跑过自己。弟弟想了想就答应了。既然是哥哥提议的,爹和娘也没啥好说的;再说,不管谁娶,都是他们的儿媳妇,索性任由两个孩子去折腾。
比赛地点还是村头到村尾。比赛一开始,弟弟就跑到了哥哥的前面。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等到他跑到终点,累得泥一般瘫倒地上,把哥哥落下了好大一截。
规矩是哥哥立下的,那就按规矩办吧。在一阵《百鸟朝凤》的唢呐声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弟弟当上了新郎官。哥哥跑前跑后地招呼客人,丝毫看不出他的不高兴。爹和娘这才都松了一口气,心里的愧疚减少了几分。
尽管后来富裕了,因为年龄的问题,哥哥也一直没找下媳妇儿。
大概是前年吧,娘得了肾衰竭,需要换肾。哥儿俩都很孝顺,争抢着给娘捐肾。医生说,你们兄弟两个先别争,需要配型,只有配型合适才能换。
二十天后,配型结果出来了,哥哥和弟弟都可以给娘换肾。这下,两个人又争开了,都说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弟弟建议,跟哥哥赛跑,说谁跑得快谁给娘捐肾。他想,哥哥每一次赛跑都输了,这次肯定也赢不了。
哥哥沉默了半天,叹口气,点了点头。
比赛场地还是村头到村尾。然而,出乎弟弟的预料,这一次他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尽管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吐血,还是没撵上哥哥。哥哥刚开始落在后面,当跑到三分之一的路程时超过了弟弟,之后一直跑到终点弟弟也没撵上他。
弟弟不甘心,还想跟哥哥争。哥哥说咱哥儿俩不能坏了规矩,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进了病房。他不明白,以往每次赛跑,都是他赢,这次怎么就输了呢?
病房外,四川女人,也就是弟弟的媳妇儿,忍不住告诉丈夫,说在这段时间里,哥哥每天半夜都起来跑步!
弟弟瞪大眼睛瞅着自己的女人,恶狠狠地说,你为啥不早告诉我?你说啊?说罢挥拳要打她。一旁的爹拦住了他,说你知道吗?为了让你娶上媳妇儿,那一次赛跑,你哥哥是故意输给你的。
弟弟愣了一下,心里一热,隔看病房的玻璃对着哥哥忘情地叫了一声:哥!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中的兄弟二人总是采用赛跑的方法来处理矛盾问题,对他们而言,这是最公平合理的解决之道,同时亦属无奈之举。
B. 小说以时间为序具体讲述了兄弟俩以赛跑定夺输赢的三件事,从中不只可以感受到哥哥对弟弟的谦让与关爱,也可以看出弟弟的任性与不懂事。
C. 小说开头写“哥哥总是跑不过他”这句话,情节上设置悬念,为下文写哥哥赢得为母亲换肾的机会作铺垫,前后形成对比,彰显出了作为哥哥的精神气度。
D. 从“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句中,可看出,弟弟不是哥哥的对手,弟弟的赢都是哥哥让的。
E. 小说取材于农村,从爹买帽子、给儿子找媳妇,到哥哥因年纪大没找到媳妇,再到兄弟争着为母捐肾等事上,可感受到农村家庭关系的面貌。
2.小说中的哥哥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规矩”为题,有什么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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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列车上遇到的姑娘
〖印度〗拉斯金•邦德
我一个人独自坐了一个座位间,直到列车到达罗哈那才上来一位姑娘。为这位姑娘送行的夫妇可能是她的父母,他们似乎对姑娘这趟旅行放不下心。那位太太向她作了详细的交代,东西该放在什么地方,不要把头伸出窗外,避免同陌生人交谈,等等。
我是个盲人,所以不知道姑娘长得如何,但从她脚后跟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我知道她穿了双拖鞋。她说话的声音是多么清脆甜润!
“你是到台拉登去吗?”火车出站时我问她。
我想必是坐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因为我的声音吓了她一跳,她低低地惊叫一声,末了,说道:“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我开始也没看见你。”我说,“不过我听到你进来了。”我不知道能否不让她发觉我是个盲人,我想,只要我坐在这个地方不动,她大概是不容易发现庐山真面目的。
“我到萨哈兰普尔下车。”姑娘说,“我的姨妈在那里接我。你到哪儿去?”
“先到台拉登,然后再去穆索里。”我说。
“啊,你真幸运!要是我能去穆索里该多好啊!我喜欢那里的山,特别是在十月份。”
“不错,那是黄金季节。”说着,我脑海里回想起眼睛没瞎时所见到的情景,“漫山遍野的大丽花,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更加绚丽多彩。到了夜晚,坐在篝火旁,喝上一点白兰地,这个时候,大多数游客离去了,路上静悄悄的,就像到了一个阒无人烟的地方。”
她默默无语,是我的话打动了她?还是她把我当作一个风流倜傥的滑头?接着,我犯了一个错误,“外面天气怎么样?”我问。
她对这个问题似乎毫不奇怪。难道她已经发觉我是一个盲人了?不过,她接下来的一句话马上使我疑团顿释。“你干吗不自己看看窗外?”听上去她安之若素。
我沿着座位毫不费力地挪到车窗边。窗子是开着的,我脸朝着窗外假装欣赏起外面的景色来。我的脑子里能够想像出路边的电线杆飞速向后闪去的情形。“你注意到没有?”我冒险地说,“好像我们的车没有动,是外面的树在动。”
“这是常有的现象。”
我把脸从窗口转过来,朝着姑娘,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默默无语。“你的脸真有趣。”我变得越发大胆了,然而,这种评论是不会错的,因为很少有姑娘不喜欢奉承。
她舒心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宛若一串银铃声。“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她道,“谁都说我的脸漂亮,我都听腻了!”
啊,这么说来,她确实长得漂亮!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大声道:“是啊,有趣的脸同样可以是漂亮的啊。”
“你真会说话。”她说,“不过,你干吗这么认真?”
“马上你就要下车了。”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谢天谢地,总算路程不远,要叫我在这里再坐两三个小时,我就受不住了。”
然而,我却乐意照这样在这里一直坐下去,只要我能听见她说话。她的声音就像山涧淙淙的流水。她也许一下车就会忘记我们这次短暂的相遇,然而对于我来说,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汽笛一声长鸣,车轮的节奏慢了下来。姑娘站起身,收拾起她的东西。我真想知道,她是挽着发髻?还是长发散披在肩上?还是留着短发?
火车慢慢地驶进站。车外,脚夫地吆喝声、小贩的叫卖声响成一片。车门附近传来一位妇女的尖嗓音,那想必是姑娘的姨妈了。
“再见!”姑娘说。
她站在靠我很近的地方,从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撩拨着我的心房。我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可是她已飘然离去,只留下一丝清香萦绕在她站过的地方。
门口有人相互撞了一下,只听见一个进门的男人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接着门“砰”地一声关上,把我和外面的世界隔了起来。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列车员嘴里一声哨响,车就开动了。
列车慢慢加快速度,飞滚的车轮唱起了一支歌。车厢在轻轻晃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摸到窗口,脸朝外坐了下来。外面分明是光天化日,可我的眼前却是一片漆黑!现在我有了一个新旅伴,也许又可以小施骗技了。
“对不起,我不像刚才下车的那位吸引人。”他搭讪着说。
“那姑娘很有意思,”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她留着长发还是短发?”
“这我倒没注意,”他听上去有些迷惑不解。“不过她的眼睛我倒注意了,那双眼睛长得很美,可对她毫无用处——-她完全是个瞎子,你注意到了吗?”
1.请赏析划线句:是啊,这是常事,眼明目亮的人往往连鼻子底下的事物也看不到,也许他们要看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看不见的人反倒能靠着其他感官确切地注意到周围的事物。
2.“我”在列车上遇见了一个姑娘,这是怎样的一个姑娘,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为什么“在接下去的旅途中我会一直想着这事,甚至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也难忘怀”?
4.试结合文本分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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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感恩节①的两个绅士
欧?亨利
(1)斯塔弗?皮特坐在联合广场喷泉对面人行道旁边的第三条长凳上。九年来,每逢感恩节,他总是不早不迟,在一点钟的时候坐在老地方。但是,斯塔弗?皮特今天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是出于习惯,而不是出于饥饿。
(2)皮特一点儿也不饿。来这儿之前他刚刚大吃了一顿,如今只剩下呼吸和挪动的力气了。他的衣服当然褴褛,衬衫前襟一直豁到心口,可是夹着雪花的十一月的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因为那顿特别丰富的饭菜所产生的热量,使得斯塔弗?皮特不胜负担。
(3)那顿饭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他路过五马路起点附近的一幢红砖住宅,那里住有两位尊重传统的老太太。她们派一个佣人等在侧门口,吩咐他在正午过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斯塔弗?皮特去公园时,碰巧路过那里,给管家们请了进去,成全了城堡里的传统。
(4)斯塔弗?皮特朝前面直瞪瞪地望了十分钟之后,觉得很想换换眼界。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慢慢把头扭向左面。这时,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他的呼吸停止了,他那穿着破皮鞋的短脚在砂砾地上簌簌地扭动着。
(5)因为那位老先生正穿过马路,朝他坐着的方向走来。
(6)九年来,每逢感恩节,这位老先生总是来这儿寻找坐在长凳上的斯塔弗?皮特,总是带他到一家饭馆里去,看他美餐一顿。
(7)老先生又高又瘦,年过花甲。他穿着一身黑衣服,鼻子上架着一副不稳当的老工眼镜。他的头发比去年白一点儿,稀一点儿,而且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
(8)斯塔弗?皮特眼看他的老恩人走近,不禁呼吸短促,直打哆嗦。
(9)“你好。”老先生说,“我很高兴见到一年的变迁对你并没有什么影响,你仍旧很健旺地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逍遥自在。仅仅为了这一点幸福,今天这个感恩节对我们两人都有很大的意义。假如你愿意跟我一起来,朋友,我预备请你吃顿饭,让你的身心取得协调。”
(10)老先生每次都说同样的话。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这样。这些话本身几乎成了一个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没有什么可以同它相比了。以前在斯塔弗听来,它们象音乐一般美妙。现今他却愁眉苦脸,眼泪汪汪地抬头看着老先生的脸。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几乎咝咝发响。但是老先生却在微微打战,他掉转身子,背朝着风。
(11)斯塔弗抬着头,瞅了他一会儿,自怨自艾,好不烦恼,可是又束手无策。老先生的眼睛里闪出光亮,他脸上的皱纹一年比一年深,但他那小小的黑领结依然非常神气,他的衬衫又白又漂亮,他那两撇灰胡髭典雅地翘着。
(12)“谢谢你,先生。非常感谢,我跟你一起去。我饿极啦,先生。”
(13)饱胀引起的昏昏沉沉的感觉,并没有动摇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信念。老先生带着他的一年一度的受惠者,朝南去到那家饭馆和那张年年举行盛宴的桌子。
(14)“老家伙来啦,”一个侍者说,“他每年感恩节都请那个穷汉吃上一顿。”侍者在桌子上摆满了节日的食物——斯塔弗叹了口气,举起了刀叉。
(15)在敌军中杀开一条血路的英雄都没有他这样勇敢。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一端到他面前就不见了。他跨进饭馆的时候,肚子里已经塞得实实足足,食物的气味几乎使他丧失绅士的荣誉,但他却象一个真正的骑士,打起精神,坚持到底。
(16)一小时之后,斯塔弗往后一靠,这一仗已经打赢了。
(17)“多谢你,先生,”他象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那样呼哧呼哧地说,“多谢你赏了一顿称心的中饭。”
(18)接着,他两眼发直,费劲地站起身来。一个侍者把他象陀螺似地打了一个转,推他走向门口。老先生仔仔细细地数出一块三毛钱的小银币,另外给了侍者三枚镍币做小账。
(19)他们象往年那样,在门口分了手,老先生往南,斯塔弗往北。
在第一个拐角上,斯塔弗转过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旧衣服象猫头鹰羽毛似地鼓了起来,他自己则象一匹中暑的马那样,倒在人行道上。
(20)救护车开到,年轻的医师和司机低声咒骂他的笨重。既然没有威士忌的气息,也就没有理由把他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份饭就给带到医院里去了。
(21)过了一小时,另一辆救护车把老先生送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
(22)不多久,一个年轻的医师碰到一个眼睛讨他喜欢的年轻的护士,便停住脚步,跟她谈谈病人的情况。
(23)“那个体面的老先生,”他说,“你怎么都猜不到,他几乎要饿死了。从前大概是名门世家,如今落魄了。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
(节选自作者同名小说)
【注】①1620年,英国清教徒因不堪宗教压迫,乘坐“五月花号”船来到美洲普利茅斯,首批船员上有英格兰、苏格兰和茶兰夭移民一百零二人。移民定居后的次年,为庆祝第一次收获,感谢上帝的恩惠,制订了感恩节,后成为美国法定节日,一般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讲述流浪汉皮特与老先生坚持“感恩节传统”,最后一个被撑病,一个被饿昏的故事。看似简单的故事背后,却透射出人性的光辉。 |
B.“微风只给他带来一种可喜的凉爽”“细雪落到斯塔弗的汗水淋漓的额头上”文中这两处环境描写,从而表现皮特饱餐后的真实状况。 |
C.老先生“好象比去年更借重那支粗而多节的曲柄拐杖”,并在细雪中“微微打战”“背朝着风”,这些描写为后面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D.选文用词准确,第④段“他的眼球惊恐地鼓了出来”的“鼓”字,“簌簌地扭动着”中的“扭动”都形象地表明皮特此时又懊恼又激动的心理。 |
E.作者没有直接表露自己的感情倾向,而是通过故事本身来客观表达。这种写法更易使读者深入故事,引发共鸣,从而增强作品的感染力。
2.老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结合文本简要概括。(6分)
3.第15段的语言很有特色,请进行赏析。(6分)
4.“感恩”是人类的永恒话题,请结合原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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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我是小偷
【印度】拉斯金•邦德
遇到阿尼尔时,我还是一个小偷。虽然那时我才15岁,但干这一行却已经是老手了。
当我接近阿尼尔时,他正在观看摔跤比赛。他25岁左右,瘦高个子,看上去随和而善良,是我信手可得的对象。虽然我可能取得这个年轻人的信任,但近来我的运气一直不好。
“你看上去像是个摔跤手啊,”我对他说。没有比奉承话更好接近陌生人了。
“你也像啊。”他回答道。我一时卡了壳,因为我当时瘦骨嶙峋,没个人样。
“哦,我也凑合摔两下子。”我谦虚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哈利•辛格。”我撒谎说。我经常换新名字,这样做是为了逃过警察和我以前雇主的耳目。
阿尼尔起身走开时,我漫不经心地跟着他,向他恳求似地笑着说,“我想为你效劳。”
“可我无法支付你工钱啊。”
我考虑了片刻,“光管饭行吗?”我问。
“你会做饭吗?”
“我会。”我再次撒谎说。
“如果你会做饭,或许我还能养活你。”
他把我带到他在朱木拿甜食店上面的房间,让我住在阳台上。那天晚上,我做的饭一定很糟糕,因为阿尼尔把饭倒给了一条走失的狗。于是他让我走。但我死皮赖脸地求他,并装出一副讨好他的笑脸。看到我那副样子,他禁不住笑了。
后来,他拍了拍我的头,说没关系,他将教我怎么做饭。他还教我写我的名字。他说他将教我写整个句子和数数。我很感激。我知道,一旦我能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那样能写会算,那就没有什么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了。
为阿尼尔干活是非常愉快的。早上做好茶点,我就出去采购一天的食品。一般来说,我每天都要捞个把卢比。我想他是知道我从中捞了点小钱,但看上去他好像并不在意。
阿尼尔的钱是靠他的小聪明和机会得来的。他常常是这个星期借钱,下个星期再转手贷给别人。他总是在为下一张支票发愁,但当支票一到,他就要出去庆祝一番。他好像是在为一些杂志撰稿:一种古怪的谋生方法。
一天晚上,他带回一小沓钞票,说是刚把一本书稿卖给一个出版商。夜里,我看到他把钱塞在了床垫下面。
我为阿尼尔干了大约个把月的活。除了买东西时做点小弊,我没有再去干我的老本行。其实我有很多得手的机会。阿尼尔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可以随意进出。他是我所遇到的最信任别人的人。
这倒使我很难对他下手。偷一个贪心的人容易,但偷一个粗心的人却很困难——有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盗,这对于做我这行的来说倒没多少意思了。
是动真格的时候了,我对自己说;长时间不干,手都生了。如果我不把钱拿走,他将把它全部花在他的朋友身上,反正他是不会支付我工钱的。
阿尼尔睡着了。皎洁的月光透过阳台照在床上。我一骨碌从毯子里爬出来,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阿尼尔安详地睡着,他的面孔清晰,没有一丝皱纹。与他相比,我的脸上却布满了伤痕。
我把手伸进床垫下去摸钞票,我轻轻地将其抽出。阿尼尔在梦中叹了一口气,并把身子翻向我。我不由大吃一惊,赶紧爬出屋子。
一上路,我便开始跑起来。我用腰带把钞票束在腰间。跑了一阵后.我放慢了步子。边走边数着票子:50卢比一张,共600卢比。真是发了大财!这下我可以像一个阿拉伯石油富翁一样,过上一两星期好日子啦。
来到车站,我直奔站台,开往勒克瑙的快车刚要出站,尚未加速,我还来得及跳上一节车厢。但我犹豫了——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我失去了逃走的机会。
当火车离去,我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度过这个漫长的夜晚。我没有真正的朋友,我认识的唯一好人却是被我偷了钱的人。
在我短暂的偷盗生涯中,我研究过那些丢了东西后的人的各种表情。贪心的人惊慌不安,富有的人怒容满面,贫穷的人无可奈何。但我想,当阿尼尔发现谁是盗贼时,他只能是悲伤失望。这倒不是因为丢了钱,而是因为失去了信任。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一个广场。我在一条凳子上坐下。11月初的夜晚有些凉意,毛毛细雨更使我心烦意乱。不一会儿,又下起大雨。我浑身湿透,衣服紧贴在身上。凉风夹着暴雨,无情地抽打着我的面颊。我摸了摸腰间,钞票都被雨水打湿了。
啊,阿尼尔的钱。如果我不离开他的话,早上他很可能给我两三个卢比,让我去看电影。但我现在把他的钱全部拿走了,再也不用做饭,不用跑集市,不用学写句子了。
偷盗成功的激动,早已使我忘记了学习的事。我知道,学习总有一天会给我带来比几百卢比更大的好处。但偷盗简直是太容易了,有时就像被别人捉住一样容易。可是,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则是另一回事。我应该回到阿尼尔身边,我对自己说,即使只是为了学习。
我急忙向阿尼尔的房子走去,心情异常紧张,因为把赃物送回而不被发现,比偷盗更难。我轻轻地推开门,伫立在月色朦胧的门口。阿尼尔仍在熟睡。我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手里捏着那沓钞票。我把手慢慢伸向床边,将钱塞进垫子下面。
第二天早上,我起晚了,阿尼尔早已煮好了茶。他把手伸向我,手指间夹着一张50卢比的票子。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我的所为被发现了。“我昨天赚来一点钱,”他解释说,“你将定期得到工钱。”我精神振奋。但当我接过钱时,票子还是湿的。
“今天我们开始学写句子。”他说。看来他对我所干的事是知道的,但他什么也没表露出来。
(选自《文苑 •经典美文》)
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骗取了阿尼尔的信任,从而在一个晚上成功地偷到600卢布,并迅速赶往车站准备逃跑,使情节达到高潮。
B.小说没有过于复杂的情节,只是围绕“我”到阿尼尔家的经历来叙事、对话,有心理描写和“我”的议论,但读来却发人深思。
C.小说中阿尼尔总是把钱塞到床垫下,“我”从床垫下偷到钱后,阿尼尔在梦中叹气,表现了他对我的失望之情。
D.这篇小说通过“我”被迫做小偷这件事,揭露并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及其对人格的扭曲。
E.“我”虽然是一个小偷,但“我”内心深处同样也渴望得到信任,想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自食其力的正常人。
2.“我”在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请联系故事情节和人物描写,简要分析阿尼尔的形象。
4.“我”偷了钱,后来又偷偷把钱退回阿尼尔家,这个情节安排合理吗?请写出你的看法和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 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有鬼圪针苗,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
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
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B.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
4.你觉得小说结尾的交代有无必要?为什么? 请联系小说的情节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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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孙伏园走了,副刊死了
如果《晨报副镌》的编辑孙伏园不出那趟差,也许《阿Q正传》会写得更长。
鲁迅被孙编辑“折磨”了两个多月,有些想把连载中的阿Q结束掉的意思。但孙伏园认定:“《阿Q正传》似乎有做长之趋势,我极盼望尽管宽心地写下去。”说过此话,孙伏园出了趟差,由另一位编辑代理编务,鲁迅便在1922年2月12日的报上发表了“大团圆”一章。等到3月底,孙伏园返回北京,阿Q已被主张“惩一儆百”的“把总”枪毙一个多月了。
其实,阿Q本就是被孙伏园“催生”出来的。据鲁迅回忆,“他(孙伏园)来要我写一点东西,阿Q的影像,在我心目中似乎确已有了好几年,但我一向毫无写他出来的意思,经这一提竟然想起来,晚上便写……”
从1921年12月4日开始,《阿Q正传》在孙伏园编辑的《晨报副镌》上连载。鲁迅说,孙伏园“每星期来一回,一有机会,就是:先生,《阿Q正传》……明天要付排了”。
在曹聚仁的笔下,我们能看到,孙编辑的催稿艺术可谓“已臻化境”:“(孙伏国)不仅会写稿,会编稿,而且会拉稿;一脸笑嘻嘻,不容你挤不出稿来。我们从周氏兄弟的随笔中,就可以看到这位孙先生的神情。圆圆脸,一团和气,跨进门来,让你知道该是交稿的时候了。”
孙伏园接替李大钊编辑《晨报》副刊,最初叫《晨报附镌》,是他请鲁迅起的,结果写报头的书法家写成了“晨报副镌”。后来,徐志摩接替孙伏园,改名为《晨报副刊》,“副刊”一词方始确定下来。
《中国大百科全书》的相关辞条说,孙伏园是中国编辑报纸副刊种数最多、历时最长的人之一。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有四大副刊成为文化舆论界的重镇:北京的《晨报副刊》、《京报副刊》,上海的《时事新报》副刊《学灯》、《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其中,前两种都是在孙伏园主持下,开出一代风气的。
作为著名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一生遭遇过两次停编事件:一次为了鲁迅,一次为了郭沫若。
1924年10月的一天,本已被孙伏园编入《晨报副刊》大样的鲁迅诗稿《我的失恋》被代总编刘勉己抽去,他正在生闷气,刘勉己走过来解释,说是那首诗实在要不得。孙伏园一时火起,举手一巴掌打过去,刘勉己躲过,他还要追着打,最后被同事拦住。第二天,孙伏园便辞去了编辑职务,后来被邵飘萍邀去编《京报副刊》。
1942年1月,郭沫若写出历史剧《屈原》,一些报刊争相要发表,最后应《中央日报》副刊编辑孙伏园的请求,发表在《中央日报》上。有国民党要员气急败坏地说:“怎么搞的,我们的报纸公然登起骂我们的东西来了!”于是下令撤销孙伏园的编辑职务。
北大中文系教授陈平原认为,“大陆报纸的副刊在20世纪50年代之后就没有多少出色的”,其中有“从报纸的总编辑到具体的副刊编辑本身的问题”。他说:“在我看来,从晚清到‘五四’时期,再到三四十年代,报纸副刊的活力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报纸的。
报纸的副刊主要是委托外面的人编的,是著名的作家、学者来编的。当年,北大、清华的教授们介入北方的报纸,中央大学的教授介入南京的报纸。而且他们只负责稿子,不负责营销。老板是把副刊当作报纸的门面来考虑,不考虑这个版具体的读者量问题。现在是摊平了,副刊是报社内部编,基本上已经没有独立性了。这样就造成副刊水准的下降。”
当年、邵飘萍创办的《京报》最多时拥有23种副刊,他曾发表声明:“各种副刊上之言论,皆各保有完全的自由,与本报无须一致。本报编辑部,从不对于各副刊上参加一字,此皆鄙人所首先声明,可为与各团体真诚合作互助,而绝对不含有他种作用的确证。”
孙伏园30多岁就蓄起一大把胡须,时人戏称为“伏老”。1926年,他的散文集《伏园游记》出版,封面由蔡元培题写书名,其弟孙伏熙为其画像。出版史研究专家王建辉评价:“颇传神。”
如今,孙伏园在人们记忆中已十分缥缈,一如报纸副刊在人们印象里已十分寡淡。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
【相关链接】
①孙伏园(1894-1966)浙江绍兴人,著名副刊编辑、散文家,文学研究会发起人之一。
②史学界评价孙伏园一生从事事业主要有两项:副刊编辑和平民教育。他前后主编六个报纸副刊,积累大量的副刊编辑经验,发表过一系列研究报纸副刊的文章,提出过一整套副刊编辑思想,因而被后世新闻史学界称为“副刊大王”。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小说集《呐喊》中的不朽名篇,孙编辑出了趟差,《阿Q正传》便戏剧性地被鲁迅先生“大团圆”了。
B. 从鲁迅先生起名的“晨报附镌”到书法家笔下“晨报副镌”,再到徐志摩接手的《晨报副刊》,既可看出《晨报副刊》的变迁史,也可约略感受到文学家的一些趣事、佳话。
C. 文章多次引用他人的相关评述从侧面表现了孙伏园先生的形象特点。如从引用的北大教授陈平原评价副刊的话中,可知孙先生对副刊的作用和影响。
D. 作为著名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一生的两次停编事件,让我们既看到了孙先生的人格风采,也见识到了孙先生的不通时务、不知灵活变通的特点。
2.作为一名副刊编辑,孙伏园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请简要分析。
3.你如何理解“孙伏园走了,副刊死了”这句话?请结合本文,给现在的副刊编辑提两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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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世界因你而不同
卞毓方
事情发生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值上个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两个政治科学系大一的新生,课堂上总是没精打采。一个是来自夏威夷的黑人,惯于占据教室右后方的角落,戴一顶足以遮住脸部的阔帽,常常呵欠连天,伏案寻梦;另一个是来自中国台湾的华裔,喜欢窝在教室左后方的一隅,听得无趣,也索性呼呼大睡。
台湾来的男孩叫李开复,此君并非厌学,而是对政治科学越来越隔膜,如是蹉跎到大二下,终于快刀斩乱麻,转系,改学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
兴趣是什么?美式的教育认为,兴趣就意味着天赋。李开复在计算机系如鱼得水,左右逢源,两年后毕业,成绩居于全系之冠。
这样的学生用不着按部就班,在教授的推荐下,李开复进入在计算机领域独领风骚的卡内基·梅隆大学,直接攻读博士。院长告诉李开复:“读博士,是挑一个狭窄而又重要的领域做深入研究,毕业的时候交出一篇世界一流的论文,成为这个领域首屈一指的专家。任何人提到这门学问,都会想起你的名字。”
取法乎上,要做就做得最好!李开复的血开始加速,从动脉到静脉注满活力。院长看在眼里,又问:“你弄懂了吗?”开复大声答:“懂了,我从大学带走的将是一篇改变世界的、顶尖的博士论文。”院长予以纠正,说:“你从这儿带走的最有价值的东西,不是一篇论文,而是你分析、思考的能力,研究、发现真理的经验,以及科学家的胸怀。这样,当你有一天幡然改向,依然可以在任何一个新的领域出类拔萃。”
李开复选定语音识别为博士专攻,这是导师的课题,国防部已经立项,经费已经到位,技术途径确定为专家系统。经过一年热恋,他发现专家系统其冷如冰,远不如统计学有情有义。李开复决心移情别恋,他担心导师发怒,谁知得到的回答竟是:“开复,你对专家系统和统计的观点,我是不赞同的,但我可以支持你用统计的方法去做,因为我相信科学没有绝对的对错,我们都是平等的。而且,我更相信一个富有激情的人可以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这事搁在台湾,绝对不可想象。李开复从导师的大度悟到科学真谛,他全力以赴,放手一搏。三年过去,不,三年还要搭上180天,难关突破,大功告竣,李开复的研究成果,兼博士论文,引发了那年头语音世界最大的冲击波。
26岁的李开复功成名就,当上卡内基·梅隆大学最年轻的副教授。
人心难测。科学家的心更难测。1990年,苹果公司的一个邀请电话让李开复反躬审视自己。那电话说:“开复,你是想一辈子写一堆像废纸一样的学术论文呢,还是要来真正地改变世界?”“让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是李开复埋在心头多年的梦想,如今,被苹果公司的召唤一下点燃了。李开复旋即作出回应,走出象牙之塔,加盟“改变世界”的大军。
苹果岁月,李开复领受从纸上谈兵转入实战的无穷乐趣;在市场的硝烟炮火中,他精神的大纛逆风飞扬,想象力和爆发力发挥到极致,地位也相应得到大幅度擢升,1995年,33岁的李开复出任苹果公司的副总裁。1998年金秋,李开复以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的身份加盟微软,带队开拓中国市场。李开复在微软中国的开拓,值得用一部大书来描述,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创新理念、绝对领先的科学技术在神州大地生根发芽。微软只是起用了一个人,就旁若无世界地开进了中国。李开复只是“追随我心”,就一跃成为微软王国的副总裁。随后又有了他跳槽Google以及离开Google的一系列故事。
如今,李开复正在按照他本人的意愿,在神州大地进行“创新工场”试验。他会成功吗?我想这是毫无疑义的,也是次要又次要的,那么,最最主要的一点是什么呢?诚如他自己所言:“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
回头再说哥大课堂上另一个爱打瞌睡的同学,就是那个喜欢戴一顶大帽子的黑人,此君后来的成就,比李开复更为杰出。他就是现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
奥巴马当年为什么爱躲在教室的角落睡觉?事必有因,本文不作探讨。笔者倒因此想起老祖宗的一个典故:两千多年前,宰予白天睡觉,他的老师孔子看到了,责骂说:“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于予与何诛!”翻译成白话,就是“该死该死”,简直要把宰予生吞下肚。所幸美国老师搬用的不是孔子的公式,他们没有把昼寝者从课堂拎出去,甚而开除学籍----于是乎,才有了今日的李开复和奥巴马!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李开复无论是转系,进行语音识别研究,还是加盟苹果公司、跳槽Google、离开Google以及进行“创新工场”试验,他都是遵从内心的选择,按照他本人的意愿进行取舍。
B. “世界因你而不同”强调个人对世界的创造性贡献,即个人改变世界,这就需要个人具有强大的能力以及创造性精神。
C. 李开复凭借个人出色的能力改变着世界,世界因李开复而不同。
D. 美式的教育认为,兴趣就意味着天赋。所以做事只需要凭兴趣。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由于政治科学枯燥无味,李开复决定改学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两年后并因成绩优秀而直接攻读博士。
B. 在导师的帮助下,李开复对读博士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一认识也使李开复更加清楚知道自己的追求。
C. 选定语音识别作为博士专攻后,李开复发现导师的研究方法不可取,在更改研究方法之后最终大功告成。
D. 在高校当教授,这不是李开复的梦想,因为当教授不能实现他“让世界因你而不同”的追求,因此,他最终走出象牙塔加盟苹果公司。
E. 在作者看来,李开复能够有今日的成就,主要要感谢美国教育,从而巧妙地暗讽了僵化的中国教育。
3.文章开头的结尾都写到奥巴马,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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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小题。(15分)
高雅,高雅,自古以来,两个字好像扯也扯不开。低与俗,似乎也有不解之缘。但看生活现状,渐悟出,雅的未必就高,低而俗的未必不跟“雅”搭界。于是有意给它们来个重新组合。
不敢妄论,先看“实证”。
其一,硬与软“两张皮”。
超市自选算是雅,虽明示不许品尝偏下手抓则不高;封闭式空调车是为雅,其内散播尼古丁或摆臭脚则不高;公寓楼单元房亦为雅,以大杂院之习在公共楼道里大吼大叫则不高;出行乘自家轿车简直是大雅,一路车笛长啸则实在不高。此类雅高分离的实质是:物质硬件上去了,精神软件跟不上。
其二,表与里“两张皮”。
这一层意思是,并非不雅,但雅在浅表,或谓浮雅。看目下时髦男女常将“档次”、“品位”挂在嘴头,实则“上档次”之类总有点扭捏作态。见面哈啰,分手拜拜,然言谈中无端加入他妈你妈,洋话与国骂各尽其用。餐馆里,刚刚以餐纸遮口剔牙,雅得够味,接着打火点烟,将浊雾喷到众位脸上。餐饮与娱乐一体,算是雅的风尚;放下筷子,高歌一曲,也堪称雅兴。不料某日见一雅士,随卡拉OK音乐唱到歌曲终了,“低俗”败露。那乐曲末句不断反复,唱者只得跟随,他以为唱完了,谁知尾句又起,不耐烦了,终于对着视屏口无遮拦:“×你妈,有完没完!……”雅行中时而露出低俗破绽,盖因缺少文化底蕴的支持。有道是,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看来,肚子里“缺货”,学问做不成,场面上的事情也捉襟见肘。
要解决“雅而不高”的问题,就得从增强文化底蕴入手。有了底蕴,不着意为雅而自雅,缺乏底蕴,虽作态千般仍显得俗。写《儒林外史》的吴敬梓讥笑那些以饮酒看花、吟诗作赋为能事的矫揉造作之徒曰“雅得太俗”,推行白话文的胡适使劲地就俗,所作打油诗、宝塔诗之类仍是俗中大雅。想俗都俗不下去,仍止不住雅气四溢,这该说是“超高”之雅。
常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底蕴,说来轻巧。却非一日之功,得慢慢来。但首先将物与习搞成一张皮,大概还是可行的。即是说,让物质的环境与人的行为协调起来。通过这种协调,至少免得让绿地成为斑秃、餐馆成为烟馆。物与习其实是两重关系,既可相映生辉,又可相形见绌。就后一种情况言,环境造得越美,丑陋人习越不堪入目;物质越丰富,人的内在匮乏越叫人无法忍受。我们整天地“大干快上”,什么外装修内装修都搞得比发达国家还发达,反过来,“豪门”化、“帝王”化、“恺撒”式、“维多利亚”式的物质设施倒成了一面哈哈镜。随处映照出我们这些物主的百般丑陋与滑稽,就不应该了!
(李景阳《论“雅而不高”》)
1.下面现象中不属于“雅而不高”现象的两项是 (4分)
A.以饮酒看花、吟诗作赋为能事的人创作时矫揉造作。 |
B.胡适在推行白话文时使劲地就俗,创作打油诗、宝塔诗。 |
C.餐馆里,以餐纸遮口剔牙,接着打火点烟,优雅地吐烟圈。 |
D.为自家豪宅修建游泳池,砍掉周围生长的树木。 |
E.在简陋的餐馆里高声喧哗取闹。
2.下面表述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既雅又高需要有过硬的物质设施,更需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
B.暴富而没修养比贫穷而没文化可能更让人无法忍受。 |
C.“豪门”化、“帝王”化的物质设施往往与人的言行举止相得益彰。 |
D.“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说明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
3.联系全文,指出“雅”和“高”的含义,并谈谈要怎样才能解决“雅而不高”的问题?(4分)
4.
【】上文末尾的两个自然段都运用了对比的论证方法,这对论证“雅而不高”起到了这样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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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21分)
汉语吃了英语的“醋”
目前,英语学习日渐低龄化似乎已是一件见惯不怪的事情,类似“学好英语,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言论被众多家长认可。近日,语文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通过微博呼吁:“取消小学英语课,增加国学教育,取缔社会少儿英语班,解放孩子,救救汉语!”此言一出,一石惊起千层浪,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小时候我在农村长大,当时没有条件学英语,导致最终高考时只能选择上大专。所以我知道英语有多重要,我当然会让我的孩子从小学习英语,不能让他重蹈我的覆辙。”一个五年级学生的家长这样说。持有类似让孩子从“起跑线”便开始学习英语观点的家长确实不少。
对“取消英语课”意见持反对观点的家长认为,这种“一竿子打死”的做法不靠谱。汉语是母语,平时应用相当普遍。相比而言,孩子的英语学习缺少良好的语言环境。况且幼儿阶段是培养语言能力的最佳时期,如果小学取消英语课,势必错过了这个时期。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刁晏斌教授说:“我不太认同王社长的观点。就逻辑关系来说,是为了‘救救汉语’而倡议取消小学英语课的,这其实是把母语保护与英语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起来了。”
另一些家长则对“取消英语课”观点表示支持。“现在全民学英语,而很多孩子毕业后根本用不上,从而造成了经济和精力的双重浪费。”一位家长说。大学生梁伟有些无奈地说:“因为父母很重视,因为英语对于升学考试很重要,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并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也表示,英语教育完全可以从初中开始,现在小学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汉语当中。
据悉,目前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已开设英语本科专业的占高校总数的77.4%,而开设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院校数量比之少347所。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世世代代所使用的汉语真的变得无足轻重了?汉语和英语真的到了水火不相融的地步?
对于这一问题,不能匆忙地下结论。刁晏斌教授认为,出现当前的局面原因很复杂。一方面,英语作为实际上的国际通用语言,其使用频率和流通程度越来越高,不可避免地会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语言产生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汉语使用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重视、认真对待、设法解决这些具体问题,但没有必要如临大敌,吃英语的“醋”。
华东师范大学李明洁教授认为,一个国家民众的多语多言能力越强,越表明这个国家文化和谐、开放自信。一方面,英语的国际影响应该得到客观的承认和重视,另一方面,我们对自己的伟大的母语应该有自信,能够兼容并蓄的语言才是真正伟大的语言。
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从汉字“简繁之争”到《汉字英雄》、《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的引人瞩目,再到之前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母语保护”这4个字进入民众的视野。
所谓“保护”,主要的工作应该是“维护”,即维护母语的健康发展,使之能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一个开放的社会,它的语言必然也是开放的,其具体表现就是吸纳更多的外来语言成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交融。把当今汉语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归因于英语的“入侵”,这显然有失全面和客观。英语不是“敌人”。实际上,汉语发展到今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不同民族语言吸收、融合的结果,其中就包括近代以来在不同阶段对英语的吸收与融合。
当然,我们每个人以汉语为母语的人都应具有母语保护意识和自觉,但李明洁教授同时指出:“‘保护母语’的意识十分可贵,但是也要注意过犹不及。对待汉语教学,既要有热诚的态度,又要有科学的认识,不宜情绪化和行政化。”
(选自《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改)
1.请分条概括“是否取消英语课”争议双方各自的理由(6分)
2.怎样理解文章结尾所说的“情绪化”和“行政化”?联系全文简要分析。(4分)
3.在保护母语方面,这篇文章给你哪些启示?(7分)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小学开设英语课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不是所有家长都对此表示认同。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也表示,过早开设英语课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B.对于学生来说,父母的重视使他们对英语学习只能被动地接受,即使很多孩子毕业后因缺少使用机会而造成精力的浪费。
C.李明洁教授认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自信开放、文化和谐的一个标志,就是民众的多语多言能力的强弱,多开设几门语言对学生和文化传承有益无害。
D.本文语言平实流畅,叙述与议论相结合,作者通过多方面的调查来揭示问题,对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E.实际上英语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我们的母语所吸收融合,这也是使汉语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健康发展的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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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新文学运动的四兄弟:新诗、小说、散文、戏剧,同气连枝,而各有炎凉际遇。文苑春秋,也像世俗门庭,散文一支,似乎门楣偏低,矜贵不如新诗,显赫不如小说,风光不如戏剧,却也独树一帜,别有一番清华气象,“五四”一代的前辈朱自清说“散文不能算作纯艺术品,与诗、小说、戏剧有高下之别。”刘知几认为作史有三长:才、学、识。章学诚认定三者得一不易,兼三尤难,而更增一“德”字。袁枚以为写诗也须三长,而“识”为最先。王国维倡言文学二原质,曰景曰情。当代董桥说,散文须学、识、情,合之乃得“深远如哲学之天地,高华如艺术之境界。”综合诸家,神而化之,当可得散文三味。
《中华散文名家名作》这部全景式的散文选集,给读者提供了多维的欣赏空间。读者一可以鸟瞰:通读全编,纵览全局,宏观散文世界的发展变化。人文世态的冷暖浮沉,时代潮流的推荡磨洗,也可以由此略见端倪。二可以平视:和素昧平生的作家一一相对,如倾肺腑。文心不同,各有其面,有的渊博,有的深秀,有的严峻,有的真挚,有的隽爽,有的风趣,有的娴雅,有的自然。三可以凝睇:心领神会,赏析美文之美。美在何处?大概离不开体貌、风神、襟怀、素质这些着眼点。而所有这一切,全部体现于抽象的文字符号。司空图品诗,说“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历来为人津津乐道。但这句名言,只宜意会,不可粘滞,因为文学的建筑材料只能是文字。要做到韵外有致,弦外有音,也只好通过文字的诱发暗示。白话文运动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功高北斗,缺点在于没有把白话文的实用性和艺术性明确区分。艺术性的白话文,不能以“明白如话”自给自足,应当有声有色有光有味,能静能动能歌能舞,善达意,善表情。“五四”至今,白话文成熟到什么程度,大可在散文中测量深浅。四可以远眺:看纸上烟云,字里风涛。散文家的心声常和时代的声音互相呼应,从散文的兴衰中,可以隐然看到一代的政治史、思想史、风俗史、心灵史。五可以浏览:工余无聊,假日休闲,枕边案头,窗前灯下,随兴所至,信手翻阅,是最有味有益的消遣。
(节选自柯灵《散文欣赏的多维空间》,略有删改)
1.结合文章有关内容,解说“综合诸家,神而化之,当可得散文三味”的含义。(6分)
2.作者认为《中华散文名家名作》为读者提供了五维的欣赏空间,其中第一维指的是“了解时代世态变化”,请概括其他四维的内容。(6分)
3.作者引述司空图“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名言,是要表达什么样的见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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