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请回答各题。
声音的态度
我是一支柳笛。我还记得,在我成为柳笛之前,刚从柳树身上被折断的那一刻,疼痛,眩晕,夹杂着从一种形态走向另一种形态的隐约期盼。春风里,有一个人向我伸出了手,于是我从若干柳条中被分离出来,我的生命成为具体的一截。那个人把我捧在两手间,反复揉搓,直到骨肉脱离,他把骨头抽了出去,用拇指和食指捏紧我的唇,用刀片刮掉绿皮层,露出新鲜的汁液,才含到嘴边开始吹奏。笛声婉转,悠扬,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安慰。那个时刻我是多么激动,原本以为走过漫漫冬夜,我有幸参与了他们对春天的表达。后来我才明白,我只不过是若干柳笛中的一个,他们在踏青游玩的过程中临时动了念头,随手把我折断,制作了这个柳笛。我的命运在不经意间被别人彻底改变,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出悠扬的声音。当我还是一支柳条随风飘扬,不曾料想我的体内竟然藏有这样一种声音,整个漫长的冬天,面对寒冷,面对荒凉,我是沉默的,当我终于开口,发出的声音居然如此优美和婉转。在有些时候,我觉得优美是不道德的;在另一些时候,我又觉得它是生命中的一份超脱和尊严。面对春天,应该更多记起的,是春天之外的季节,是季节之外的日子。我不知道哪个我才是真实的我。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
最悲哀的是,我的骨头被他们抽走了。我的体内空空荡荡,我的空空荡荡的身体被声音占领。倘若我的皮和骨头依然血肉相连,就不可能被声音穿过。
他们对着我吹奏,在河边,在柳树下,在空旷的山野,柳絮飞扬。我不知道,柳树听到这个声音会有什么感想?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我发出来的,还是他们的声音通过我传递出来的?我的身体被声音穿过,成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声源。春天的萌动里,柳絮在风中追逐自己的梦想,它们并不知道应该落定何处。当天空飘满柳絮,这个世界变得如此之轻。我不是一个通报春天的信使。然而他们说是。他们赋予了我这样的意义,我对我的意义一无所知。后来,从柳絮的纷飞中,我看到一棵柳树与人类之间的某种共同的东西,就是轻。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接受这个轻的现实;这份来自现实的轻,让我的心如此沉重。作为柳条,我曾是下垂的,像一株成熟的麦子。
春天是短暂的。在我还没有明白春天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春天就结束了;在春天还没有结束的地方,我的作为柳笛的生命已经提前被结束,或者更坦白地说,我的生命其实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天,在他们踏青郊游的时候,我被反复地吹响,等他们回到日常生活,我就被搁置在抽屉里。我被关进抽屉,很快就被遗忘了。我并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我为那些婉转悠扬的声音而羞愧。当我还是一支柳条的时候,我知道那些漫长的冬天是怎么度过的,这个短暂的春天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走过多么遥迢的距离才来到这里。我不是只爱慕春天。当我按照别人的方式述说春天,春天是与我无关的。其实我更懂得的,是另外的季节。对那些另外的季节,另外的人,我的心里怀着更深的牵挂。
我在河边默默生长了若干年。那年冬天,河边的田地也被征用了,一个人把自己吊在柳树下,像一根孤孤单单的柳条垂在那里。柳树下堆满了哭喊声。再后来,有人在柳树下谈论这个事件,那是我听到的另一种声音,完全与心灵无关。
柳树边的那片土地被征用以后,盖起了楼房。柳树的枝杈间安装了一个喇叭,每天都在不知疲倦地喊话,不知道究竟喊了些什么,只知道每天都在喊,喊。
关于春天,关于季节,我有话要说。你们听到的,其实仅仅是他们的声音。我的喑哑里,有对刚刚过去的那个冬天的眷念。当我从柳树身上割裂下来被制成柳笛的时候,我并没有来得及看一眼柳树身上的伤口。我的被选择,在柳树身上留下又一道创伤,她刚从冬天走过,本来就已伤痕累累。柳笛是柳条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柳条是柳树的一部分。我很短,我来自一棵树。
作为一只柳笛,我的更多的日子其实是属于沉默的,没有人相信我深爱着我的这份沉默。是那个人,让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他早已忘记了我。他的心里装着更多看似重要的事物,并没有给我留下一个狭小的角落。我只是传递过他的声音,从来不曾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我注定属于抽屉,属于被遗忘和被遗弃。即使腐烂成泥,我也会永远铭记我的前身,作为柳条的存在,作为柳树的存在,作为大地的存在,以及,此后作为泥土的一部分的存在。
这样的一份遭遇,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中最重要和最美好的事物。我已腐化成泥,开始新一轮的存在与成长。我相信生命是神秘的,不管遭遇什么,她永远生生不息。在新一轮的成长里,我知道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自己,该怎样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爱。我会告诉所有人,我曾走过的一切,看过的一切,以及试图说出的一切,它们是一粒尘土的翅膀,是一缕扎根的烟。
(节选自王月鹏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文章冷静地讲述柳笛的骨头被抽去的过程,是为了介绍它的制作方法。
B. 柳笛对春天是充满了向往与喜爱的,只是有些遗憾于春天的短暂易逝。
C. 吊死人的柳树下“与心灵无关的声音”与“堆满的哭喊声”形成了对比。
D. 柳笛终归尘土,对自己一生一世的苦难感到无奈,只好以生生不息自励。
2.文章中说“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请结合文意说明两个“我”分别指的是什么,并分析为什么“不敢相认”。
3.作者从以第一人称写作,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4.请结合全文分析,柳笛对由自身所发出的声音在态度上有怎样的变化?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请回答各题。
声音的态度
我是一支柳笛。我还记得,在我成为柳笛之前,刚从柳树身上被折断的那一刻,疼痛,眩晕,夹杂着从一种形态走向另一种形态的隐约期盼。春风里,有一个人向我伸出了手,于是我从若干柳条中被分离出来,我的生命成为具体的一截。那个人把我捧在两手间,反复揉搓,直到骨肉脱离,他把骨头抽了出去,用拇指和食指捏紧我的唇,用刀片刮掉绿皮层,露出新鲜的汁液,才含到嘴边开始吹奏。笛声婉转,悠扬,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安慰。那个时刻我是多么激动,原本以为走过漫漫冬夜,我有幸参与了他们对春天的表达。后来我才明白,我只不过是若干柳笛中的一个,他们在踏青游玩的过程中临时动了念头,随手把我折断,制作了这个柳笛。我的命运在不经意间被别人彻底改变,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出悠扬的声音。当我还是一支柳条随风飘扬,不曾料想我的体内竟然藏有这样一种声音,整个漫长的冬天,面对寒冷,面对荒凉,我是沉默的,当我终于开口,发出的声音居然如此优美和婉转。在有些时候,我觉得优美是不道德的;在另一些时候,我又觉得它是生命中的一份超脱和尊严。面对春天,应该更多记起的,是春天之外的季节,是季节之外的日子。我不知道哪个我才是真实的我。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
最悲哀的是,我的骨头被他们抽走了。我的体内空空荡荡,我的空空荡荡的身体被声音占领。倘若我的皮和骨头依然血肉相连,就不可能被声音穿过。
他们对着我吹奏,在河边,在柳树下,在空旷的山野,柳絮飞扬。我不知道,柳树听到这个声音会有什么感想?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我发出来的,还是他们的声音通过我传递出来的?我的身体被声音穿过,成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声源。春天的萌动里,柳絮在风中追逐自己的梦想,它们并不知道应该落定何处。当天空飘满柳絮,这个世界变得如此之轻。我不是一个通报春天的信使。然而他们说是。他们赋予了我这样的意义,我对我的意义一无所知。后来,从柳絮的纷飞中,我看到一棵柳树与人类之间的某种共同的东西,就是轻。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接受这个轻的现实;这份来自现实的轻,让我的心如此沉重。作为柳条,我曾是下垂的,像一株成熟的麦子。
春天是短暂的。在我还没有明白春天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春天就结束了;在春天还没有结束的地方,我的作为柳笛的生命已经提前被结束,或者更坦白地说,我的生命其实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天,在他们踏青郊游的时候,我被反复地吹响,等他们回到日常生活,我就被搁置在抽屉里。我被关进抽屉,很快就被遗忘了。我并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我为那些婉转悠扬的声音而羞愧。当我还是一支柳条的时候,我知道那些漫长的冬天是怎么度过的,这个短暂的春天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走过多么遥迢的距离才来到这里。我不是只爱慕春天。当我按照别人的方式述说春天,春天是与我无关的。其实我更懂得的,是另外的季节。对那些另外的季节,另外的人,我的心里怀着更深的牵挂。
我在河边默默生长了若干年。那年冬天,河边的田地也被征用了,一个人把自己吊在柳树下,像一根孤孤单单的柳条垂在那里。柳树下堆满了哭喊声。再后来,有人在柳树下谈论这个事件,那是我听到的另一种声音,完全与心灵无关。
柳树边的那片土地被征用以后,盖起了楼房。柳树的枝杈间安装了一个喇叭,每天都在不知疲倦地喊话,不知道究竟喊了些什么,只知道每天都在喊,喊。
关于春天,关于季节,我有话要说。你们听到的,其实仅仅是他们的声音。我的喑哑里,有对刚刚过去的那个冬天的眷念。当我从柳树身上割裂下来被制成柳笛的时候,我并没有来得及看一眼柳树身上的伤口。我的被选择,在柳树身上留下又一道创伤,她刚从冬天走过,本来就已伤痕累累。柳笛是柳条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柳条是柳树的一部分。我很短,我来自一棵树。
作为一只柳笛,我的更多的日子其实是属于沉默的,没有人相信我深爱着我的这份沉默。是那个人,让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他早已忘记了我。他的心里装着更多看似重要的事物,并没有给我留下一个狭小的角落。我只是传递过他的声音,从来不曾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我注定属于抽屉,属于被遗忘和被遗弃。即使腐烂成泥,我也会永远铭记我的前身,作为柳条的存在,作为柳树的存在,作为大地的存在,以及,此后作为泥土的一部分的存在。
这样的一份遭遇,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中最重要和最美好的事物。我已腐化成泥,开始新一轮的存在与成长。我相信生命是神秘的,不管遭遇什么,她永远生生不息。在新一轮的成长里,我知道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自己,该怎样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爱。我会告诉所有人,我曾走过的一切,看过的一切,以及试图说出的一切,它们是一粒尘土的翅膀,是一缕扎根的烟。
(节选自王月鹏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文章冷静地讲述柳笛的骨头被抽去的过程,是为了介绍它的制作方法。
B. 柳笛对春天是充满了向往与喜爱的,只是有些遗憾于春天的短暂易逝。
C. 吊死人的柳树下“与心灵无关的声音”与“堆满的哭喊声”形成了对比。
D. 柳笛终归尘土,对自己一生一世的苦难感到无奈,只好以生生不息自励。
2.文章中说“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请结合文意说明两个“我”分别指的是什么,并分析为什么“不敢相认”。
3.作者从以第一人称写作,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4.请结合全文分析,柳笛对由自身所发出的声音在态度上有怎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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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两个问题。
“两人好一会儿没有动弹,默默地彼此对望着,一个是那样优美,一个是那么丑陋。每一刻她都 在他身上发现更多的丑陋,她的目光从他的弯腿看到他的驼背,从他的驼背看到他的独眼。她不明白 全身如此奇形怪状的人怎么能够生存。”(《巴黎圣母院》)
(1)这里的“她”是 ,“他”是 。
(2)他们两人怎么会在一起?请简述此前他们之间发生的“被抓”与“被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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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现在“3G通信”快要成为人们口头禅了。所谓3G,其实它的全称为3rdGeneration,中文含义就是第三代数字通信。第三代数字通信与前两代相比,主要区别是在传输声音和数据的速度上的提升,它能够处理图像.音乐.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提供包括网页浏览.电话会议.电子商务等多种信息服务。
为了实现3G提供的这些服务,无线网络必须能够支持不同的数据传输速度。相对第一代模拟制式手机(1G)和第二代GSM.TDMA等数字手机(2G),3G通信的名称繁多,国际电联规定为“IMT-2000”标准。该标准规定,移动终端以车速移动时,其传输数据速率为144kbps,室内为2Mbps。但这些要求并不意味着用户可用速率就一定能达到2Mbps,因为室内速率还将取决于建筑物内详细的频率规范以及物管组织与通信运营商协作的紧密程度。
国际电信联盟(ITU)确定3G通信的三大主流无线接口标准分别是W-CDMA.CDMA2000和TD-SCDMA。其中W-CDMA标准主要起源于欧洲和日本的早期第三代无线研究活动,该系统在现有的GSM网络上进行使用,这一点对于通信系统提供商而言是颇具吸引力的,因为它们可以较容易地实现由2G向3G的过渡。CDMA2000系统主要是由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它的建设成本相对比较低廉。TD-SCDMA标准则是由中国率先提出的。完成TD-SCDMA标准,是中国移动通信界的一次创举,也是中国对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作出的贡献。通过与欧洲.美国各自提出的3G标准的激烈竞争,中国提出的TD-SCDMA现已正式成为全球3G标准之一,这标志着中国在移动通信领域已经进入世界领先之列。
3G手机和此前的手机相比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即使是对通信业最外行的人也可从外形上轻易地判断出一台手机是否是“第三代”:第三代手机都有一个超大的彩色显示屏,往往还是触摸式的。
3G手机除了能完成高质量的日常通信外,还能进行多媒体通信。用户可以在3G手机的触摸显示屏上直接写字.绘图,并将其传送给另一台手机,而所需时间可能不到一秒。当然,也可以将这些信息传送给一台电脑,或从电脑中下载某些信息;用户可以用3G手机直接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浏览网页;不少3G手机自带摄像头,这使用户可以利用手机举行电脑会议,甚至使数码相机成为多余的设备。
3G通信是移动通信市场在经历了第一代模拟技术的移动通信业务的引入,在第二代数字移动通信市场的蓬勃发展中被引入的。在当今Internet数据业务不断升温,固定接入速率不断提升的背景下,3G移动通信系统也越来越受到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制造商和普通用户的关注。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3G手机”优点的一项是 ( )
A.日常通信质量高,而且能进行多媒体通信。
B.可以从电脑网络中下载某些所需信息,速度快。
C.能在触摸显示屏上直接写字.绘图,使用方便。
D.可以直接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浏览网页。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W-CDMA标准对通信系统提供商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而它由2G向3G的过渡就比较容易。
B.我国率先提出的TD-SCDMA标准在与欧洲.美国各自提出的3G标准的激烈竞争中必将占有一席之地。
C.由于3G都自带摄像头,这让人们可以利用手机举行电脑会议,甚至使数码相机淡出市场。
D.由美国高通公司提出的CDMA2000系统具有建设成本相对比较低廉的优势。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起源于欧洲和日本的早期第三代无线研究活动的W-CDMA标准能在现有的GSM网络上使用,这使它在市场竞争中可能占据一定的优势。
B.完成TD-SCDMA标准是我国移动通信界的一次创举,它使我国跻身于移动通信领域世界领先之列,将对我国通信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C.因为室内速率将受建筑物内详细的频率规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用户可用速率并不能达到相关组织规定的2Mbps这一标准。
D.随着当今lnternet数据业务的升温以及固定接入速率的提升,3G移动通信系统将拥有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可能给运营商们带来丰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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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增加古诗文背诵不是负担是捷径
唐晓敏
①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增加了古诗文的背诵篇目,由过去的14篇增加到了72篇。有声音说,这为学生增加了很大负担。其实如果概览之前的语文教育经验,背诵并不能以负担论之,反而有审美享受的作用,甚至可以算一种学习的“捷径”。
②从现代语文教育本身看,背诵篇目增加的幅度很大,但若与中国古代语文教育及民国时期的私塾教育相比,则要求背诵的篇目仍然是很少的。传统语文教育中,学子需要也能够背诵数十万字。唐宋以来,为参加科举考试,考生必须将《论语》《孟子》《书经》《仪礼》《左传》等40多万字的典籍全部精读熟背。有些人甚至背诵的更多,如顾炎武、戴震都能够将十三经全文背诵,甚至连“注”都能背诵下来。民国时期的一些学者,接受的是传统教育,他们也都有出色的背诵功夫。国学大师姜亮夫曾谈到,他在清华国学院时,同乐会上梁启超、王国维即兴表演节目是背诵古代文学作品,梁启超背诵一大段《桃花扇》,而王国维则当即背诵了《西京赋》。
③传统教育在背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至少包括如下几点:
④多感官参加背诵活动过程。传统语文教学中,朗读本身即是多感官参加的活动,需要同时动用眼、口、耳、脑,甚至还加上头、身体的动作。这有助于提高背诵的效率。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早就指出:“参与接受某种印象或是一组印象的感觉器官越多,那么,这些印象就会越牢固地在我们的机械的和神经的记忆中扎根,同时也就会越真实地保存在记忆之中,以后回忆起来也会更加容易。”因此,如果一个教师想使学生牢牢记住什么东西,那么他就应该注意尽可能让儿童更多的感觉器官,如眼、耳、口、肌肉运动的感觉来参加识记。
⑤最大限度发挥儿童时期听觉记忆的作用。背诵诗文,需要“从娃娃抓起”。少年的一个特点是对声音非常敏感,这使他们能够通过“听”而轻松地记住那些语言优美的古诗文。美学家朱光潜回忆自己的学习经历时说:“五经之中,我幼时全读的是《书经》《左传》。《诗经》我没正式地读,家塾里有人常在读,我听了多遍,就能成诵大半。于今我记得最熟的经书,除《论语》外,就是听会的一套《诗经》。”语言学家赵元任回忆儿时的学习情景时也说:“晚上念诗我们都觉得比白天念书轻松一点儿,我觉着也好玩一点儿。我念的是《唐诗三百首》。我哥哥跟姊妹们另外还念《千家诗》跟别的诗集。他们念的诗,我就是没念也渐渐地背得出来了。”他们都是通过“听”而记住了这些作品。
⑥重视最初的记忆。中国传统语文教学,背诵的量是逐渐加大的。最初的记忆量很小,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做到滚瓜烂熟,能够不假思索地背诵出来。这些已经滚瓜烂熟的记忆内容,在学生的记忆中深深扎根,成为后来背诵相关内容的巩固基础。心理学家对此也早有研究,如乌申斯基就说:“儿童在学习中所学到的这些最早的形象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越深,那么,以后的形象也就能够越容易和越巩固地为他们所记住,自然,如果在最早的和以后的形象之间有联系的话。”中国传统语文教育有一大特点:老师对学生最初的背诵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记得非常牢靠。每一次都是要求学生扎扎实实地背诵下来一些句子,这些句子作为“最早的形象”,“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将成为后来背诵的基础。
⑦从这个视角看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就更能明白,增加古诗文背诵恰是为了长远的“轻松”打基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增加了不少古诗文的背诵篇目,作者认为加大古诗文背诵的力度不是负担而是捷径。
B. 此次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虽然大幅度增加了古诗文背诵篇目,但与我国自有教育以来就要求考生必须把40多万字的典籍全部精读熟背相比,还是很少的。
C. 教师要有意识去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参与朗读活动,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背诵效率。
D. “背诵诗文,需要‘从娃娃抓起’、“要重视最初的记忆”,这些都是传统教育在背诵方面探索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文章举顾炎武、戴震、梁启超、王国维的事例意在说明我国传统教育对背诵很重视,学生背诵水平高。
B. 文章第四自然段引用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的话强调教师调动学生的多感官参与背诵活动,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背诵效率。
C. 朱光潜、赵元任的学习经历都有力说明儿童时期的“听觉”记忆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儿童只有通过“听”,才能背诵优美古诗文。
D.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如果最初的记忆与后来的形象有关联,最初的东西记得越牢固,以后的形象就会越容易记住。
3.下列对原文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高中课程标准增加的古诗文背诵篇目越多,学生长远的学习就越轻松。
B. 参与背诵活动的感觉器官越多,背诵的效率就越高。
C. 儿童时期听觉记忆的作用发挥得越大,儿童的背诵潜能就发掘得越深。
D. 最初的记忆越牢靠,往后记忆的基础就越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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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题
冻顶百合
毕淑敏
世界上有没有冻顶百合这种花呢?在我写这篇文章之前是没有的,虽然它很容易逗起一种关于晶莹香花的联想,其实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蹩脚词语。
记得那一年到台湾访问,去台湾岛内的第一高峰玉山。陪同的女作家不断向我介绍沿路风景,时不时插入“玉山可真美啊”的感叹。玉山诚然美,我却无法附和。对于山,实在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啊!十几岁时,当我还未曾见过中国五岳当中的任何岳,爬过的山峰只限于北京近郊500米高的香山时,就在猝不及防中,被甩到了世界最宏大山系的祖籍——青藏高原,一住十几年,直到红颜老去。朋友,请原谅我心如止水,我已经在少女时代就把惊骇和称誉献给了藏北。
由于没有恰如其分的回应,女作家也悄了声。山势越来越高了,蜿蜒公路旁突然出现了密集的人群,原来是众多的游客围着当地的山民在买茶。也许是为了挽救刚才的索然,我夸张地显示出好奇:“什么茶?”“冻顶乌龙”。女作家表情淡然。我猜疑她的淡然可能是对我的小小惩罚,很想弥补刚才对玉山的不恭,马上兴致勃勃地说:“冻顶乌龙可是台湾的名产啊,前些年,大陆很有些人以能喝到台湾正宗的冻顶乌龙为时髦呢!”说着,我拿出手袋,准备下车去买冻顶乌龙。
女作家看着我,说:“就是爱喝冻顶乌龙的人,才给玉山带来了危险。”她叹了一口气,面色忧郁,目光黯淡。
为什么呀?我疑窦丛生。
女作家说,台湾的纬度低,通常不下雪也不结霜。玉山峰顶,由于海拔高,有时会落雪挂霜。台湾话就称其“冻顶”。乌龙本是寻常半发酵茶的一种,整个台湾都有生产,但标上了“冻顶”,就说明这茶来自高山。云雾缭绕,人迹罕至,泉水清冽,日照时短,茶品自然上乘。冻顶乌龙可卖高价,很多山民就毁了森林改种茶苗。天然的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 茶苗需要灭虫和施肥,高山之巅的清源也受到了污染。人们知道这些改变对于玉山是灾难性的,但在利益和金钱的驱动下,冻顶茶园的栽培面积还是越来越大。她没有别的法子爱护玉山,只有从此拒喝冻顶乌龙。
女作家忧心忡忡的一席话,不但让我当时没有买一两茶,时到今日,我再也没有喝过一口冻顶乌龙。在茶楼,如果哪位朋友要喝这茶,我就把台湾女作家的话学给她听,她也就改换门庭了。
又一年,我到西北出差,主人设宴招待。我得知身边坐着的先生是植物学博士,赶紧讨教。说我乡下的院子里有一棵苹果树,很多年了,却从不结苹果。
苹果树的树龄多大呢?他很认真地询问。
不知道。它是被我捡回家的,因为修公路,它就被人从果园连根刨起,几乎所有的枝丫都被人锯走当了柴禾。我发现它的时候,它的根系干燥得只剩下拳头大的一小窝,完全是根烧火棒的模样。我把它栽到院子里浇上水,没想到几个月后它长出了绿色旗帜一般的新叶……我说。
植物的生命力比我们所有的想象都要顽强,只要你尊重它。植物学博士说。
可是,它为什么不结苹果呢?它会记人类的仇吗?它是否需要漫长的休养生息?我问。植物是不会记仇的,它们比人类要宽宏大量得多。按照你说的时间计算,它该恢复过来了,可以挂果了。最大的失误可能是没有授粉,你的苹果树太孤独了……植物学博士谆谆教诲。
我说,明年春天,我是向老乡讨来另一树上的花枝,向我家的苹果树示爱?还是再栽一株新的苹果树呢?侍者端上了一道新菜,报出菜名“蜜盏金菊”。纷披的金黄色菊花瓣婀娜多姿,奶油、蜂糖和矢车菊的混合芬芳,撩动着我们的眼睫毛和鼻翼,共同化作口中的津液。
吃吧吃吧,这道菜是要趁热吃的,凉了就拔不出丝了。主人力劝,大家纷纷举筷,遂赞不绝口。活灵活现的菊花,花瓣像千手观音,厨师好手艺啊!
植物学博士面色冷峻,一脸冰霜,一口未尝。
我一时发窘,不知他为什么义愤填膺。植物学博士继续义正词严地宣布道,菊花瓣纤弱易脆,根本经不起烈火滚油。这些酷似菊花的花瓣,是用百合的根茎雕刻而成的。百合花非常美丽,特别是一种豹纹百合,更是花中极品,象征着安宁、和谐、幸福。
我失声道,难道我们今天吃的就是插在花瓶中无比灿烂的百合么?
博士道,豹纹百合和菜百合不是同一个品种,但属于一个大家庭,餐桌上吃的是百合的球茎。这几年,由于百合的食用和药用价值,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种百合。百合这种植物,是植物中的山羊。
山羊在山上走过,会啃光植被,连苔藓都不放过。所以,很多国家严格限制山羊的数量,因此羊绒在世界上才那样昂贵。百合也需生长在山坡疏松干燥的土壤里,要将其他植物锄净,周围没有大树遮挡……几年之后,土壤沙化,农民开辟新区种植百合。百合虽好,土地却飞沙走石。
那一天那一桌那盘美妙的蜜盏金菊,只被人动了几筷子,那是在植物学博士还没有讲百合就是山羊之前,嘴馋的人先下的手。
从此,我家的花瓶里,再没有插过百合;到餐馆吃饭,我再也没有点过“西芹夏果百合”这道菜;在菜市场,我再也没有买过西北出的保鲜百合。那些洗得白白净净的百合头挤压在真空袋子里,好像一些婴儿高举的拳头,在呼喊着什么。
一个人的力量何其微小啊。我甚至不相信,这几年中,由于我的不吃不喝不买,台湾玉山阿里山上会少种一寸茶苗,西北的坡地上会少开一朵百合,会少沙化一笸黄土。
然而很多人的努力聚集起来,情况也许会有不同。我在巴黎最繁华的服装商店闲逛,见到地下室里很多皮衣在打折贱卖,价格便宜到你以为商家少写了几个零。我因惊讶而驻步,同行的朋友以为我图便宜想买,赶紧扯我离开,小声说,千万别买!在这里,穿动物皮毛是野蛮人的代名词。
努力,也许就会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墙倒众人推一直是个贬义词,但一堵很厚重的墙要訇然倒下,是一定要借众人之手的。
我没有向我家的苹果树摇动另外的花枝,也没有栽下另外一棵苹果树,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它无声无息地结出了几个苹果,其味巨甜。
(选自《读者》,有删节)
1.第二段中引用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一句中“曾经沧海”指的是________,“难为水”指的是________。(4分)
2.台湾女作家的“面色忧郁”“目光黯淡”,西北植物学博士“面色冷峻”“一脸冰霜”到底是因为什么?请分别简要概括。(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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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先说①蜜盏金菊纷披的金黄色花瓣活灵活现,袅娜多姿,像千手观音;后又说②那些白白净净的百合头挤在一起,好像婴儿高举的拳头,在呼喊着什么。前后是否矛盾?为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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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但一堵很厚重的墙要訇然倒下,是一定要借众人之手的。”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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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题
冻顶百合
毕淑敏
世界上有没有冻顶百合这种花呢?在我写这篇文章之前是没有的,虽然它很容易逗起一种关于晶莹香花的联想,其实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蹩脚词语。
记得那一年到台湾访问,去台湾岛内的第一高峰玉山。陪同的女作家不断向我介绍沿路风景,时不时插入“玉山可真美啊”的感叹。玉山诚然美,我却无法附和。对于山,实在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啊!十几岁时,当我还未曾见过中国五岳当中的任何岳,爬过的山峰只限于北京近郊500米高的香山时,就在猝不及防中,被甩到了世界最宏大山系的祖籍——青藏高原,一住十几年,直到红颜老去。朋友,请原谅我心如止水,我已经在少女时代就把惊骇和称誉献给了藏北。
由于没有恰如其分的回应,女作家也悄了声。山势越来越高了,蜿蜒公路旁突然出现了密集的人群,原来是众多的游客围着当地的山民在买茶。也许是为了挽救刚才的索然,我夸张地显示出好奇:“什么茶?”“冻顶乌龙”。女作家表情淡然。我猜疑她的淡然可能是对我的小小惩罚,很想弥补刚才对玉山的不恭,马上兴致勃勃地说:“冻顶乌龙可是台湾的名产啊,前些年,大陆很有些人以能喝到台湾正宗的冻顶乌龙为时髦呢!”说着,我拿出手袋,准备下车去买冻顶乌龙。
女作家看着我,说:“就是爱喝冻顶乌龙的人,才给玉山带来了危险。”她叹了一口气,面色忧郁,目光黯淡。
为什么呀?我疑窦丛生。
女作家说,台湾的纬度低,通常不下雪也不结霜。玉山峰顶,由于海拔高,有时会落雪挂霜。台湾话就称其“冻顶”。乌龙本是寻常半发酵茶的一种,整个台湾都有生产,但标上了“冻顶”,就说明这茶来自高山。云雾缭绕,人迹罕至,泉水清冽,日照时短,茶品自然上乘。冻顶乌龙可卖高价,很多山民就毁了森林改种茶苗。天然的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 茶苗需要灭虫和施肥,高山之巅的清源也受到了污染。人们知道这些改变对于玉山是灾难性的,但在利益和金钱的驱动下,冻顶茶园的栽培面积还是越来越大。她没有别的法子爱护玉山,只有从此拒喝冻顶乌龙。
女作家忧心忡忡的一席话,不但让我当时没有买一两茶,时到今日,我再也没有喝过一口冻顶乌龙。在茶楼,如果哪位朋友要喝这茶,我就把台湾女作家的话学给她听,她也就改换门庭了。
又一年,我到西北出差,主人设宴招待。我得知身边坐着的先生是植物学博士,赶紧讨教。说我乡下的院子里有一棵苹果树,很多年了,却从不结苹果。
苹果树的树龄多大呢?他很认真地询问。
不知道。它是被我捡回家的,因为修公路,它就被人从果园连根刨起,几乎所有的枝丫都被人锯走当了柴禾。我发现它的时候,它的根系干燥得只剩下拳头大的一小窝,完全是根烧火棒的模样。我把它栽到院子里浇上水,没想到几个月后它长出了绿色旗帜一般的新叶……我说。
植物的生命力比我们所有的想象都要顽强,只要你尊重它。植物学博士说。
可是,它为什么不结苹果呢?它会记人类的仇吗?它是否需要漫长的休养生息?我问。植物是不会记仇的,它们比人类要宽宏大量得多。按照你说的时间计算,它该恢复过来了,可以挂果了。最大的失误可能是没有授粉,你的苹果树太孤独了……植物学博士谆谆教诲。
我说,明年春天,我是向老乡讨来另一树上的花枝,向我家的苹果树示爱?还是再栽一株新的苹果树呢?侍者端上了一道新菜,报出菜名“蜜盏金菊”。纷披的金黄色菊花瓣婀娜多姿,奶油、蜂糖和矢车菊的混合芬芳,撩动着我们的眼睫毛和鼻翼,共同化作口中的津液。
吃吧吃吧,这道菜是要趁热吃的,凉了就拔不出丝了。主人力劝,大家纷纷举筷,遂赞不绝口。活灵活现的菊花,花瓣像千手观音,厨师好手艺啊!
植物学博士面色冷峻,一脸冰霜,一口未尝。
我一时发窘,不知他为什么义愤填膺。植物学博士继续义正词严地宣布道,菊花瓣纤弱易脆,根本经不起烈火滚油。这些酷似菊花的花瓣,是用百合的根茎雕刻而成的。百合花非常美丽,特别是一种豹纹百合,更是花中极品,象征着安宁、和谐、幸福。
我失声道,难道我们今天吃的就是插在花瓶中无比灿烂的百合么?
博士道,豹纹百合和菜百合不是同一个品种,但属于一个大家庭,餐桌上吃的是百合的球茎。这几年,由于百合的食用和药用价值,对它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种百合。百合这种植物,是植物中的山羊。
山羊在山上走过,会啃光植被,连苔藓都不放过。所以,很多国家严格限制山羊的数量,因此羊绒在世界上才那样昂贵。百合也需生长在山坡疏松干燥的土壤里,要将其他植物锄净,周围没有大树遮挡……几年之后,土壤沙化,农民开辟新区种植百合。百合虽好,土地却飞沙走石。
那一天那一桌那盘美妙的蜜盏金菊,只被人动了几筷子,那是在植物学博士还没有讲百合就是山羊之前,嘴馋的人先下的手。
从此,我家的花瓶里,再没有插过百合;到餐馆吃饭,我再也没有点过“西芹夏果百合”这道菜;在菜市场,我再也没有买过西北出的保鲜百合。那些洗得白白净净的百合头挤压在真空袋子里,好像一些婴儿高举的拳头,在呼喊着什么。
一个人的力量何其微小啊。我甚至不相信,这几年中,由于我的不吃不喝不买,台湾玉山阿里山上会少种一寸茶苗,西北的坡地上会少开一朵百合,会少沙化一笸黄土。
然而很多人的努力聚集起来,情况也许会有不同。我在巴黎最繁华的服装商店闲逛,见到地下室里很多皮衣在打折贱卖,价格便宜到你以为商家少写了几个零。我因惊讶而驻步,同行的朋友以为我图便宜想买,赶紧扯我离开,小声说,千万别买!在这里,穿动物皮毛是野蛮人的代名词。
努力,也许就会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墙倒众人推一直是个贬义词,但一堵很厚重的墙要訇然倒下,是一定要借众人之手的。
我没有向我家的苹果树摇动另外的花枝,也没有栽下另外一棵苹果树,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它无声无息地结出了几个苹果,其味巨甜。
(选自《读者》,有删节)
1.第二段中引用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一句中“曾经沧海”指的是________,“难为水”指的是________。
2.台湾女作家的“面色忧郁”“目光黯淡”,西北植物学博士“面色冷峻”“一脸冰霜”到底是因为什么?请分别简要概括。
3.作者先说①蜜盏金菊纷披的金黄色花瓣活灵活现,袅娜多姿,像千手观音;后又说②那些白白净净的百合头挤在一起,好像婴儿高举的拳头,在呼喊着什么。前后是否矛盾?为什么?(6分)
4.“但一堵很厚重的墙要訇然倒下,是一定要借众人之手的。”作者这样说的用意是什么?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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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水袖之痛
肖复兴
胡文阁是梅葆玖的徒弟,近几年名声渐起。作为梅派硕果仅存的男旦演员,胡文阁的声名无疑沾了梅派的光。当然,他自己很努力,唱得确实不错。六年前,我第一次看他的演出,是在长安剧院,梅葆玖和他前后各演一折《御碑亭》。坦率地讲,说韵味,他还欠火候,和师傅有距离;单说声音,他要比师傅更亮也更好听,毕竟他正当年。
其实,我对胡文阁的兴趣,不仅在于他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还因为听他讲了自己的一件往事。
20世纪80年代,他还不到20岁,在西安唱秦腔小生,却痴迷京戏,痴迷梅派青衣,便私下向名师李德富先生学艺。青衣的唱腔当然重要,水袖却也是必须苦练的功夫。四大名旦中,水袖舞得好的,当数梅、程二位。水袖是青衣的看家玩意儿,它既可以是手臂的延长,载歌载舞;又可以是心情的外化,风情万种。那时候,不到20岁的胡文阁痴迷水袖,但和老师学舞水袖,需要自己买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做水袖。这一匹七尺长的杭纺,当时需要22元,正好是他一个月的工资。为了学舞水袖,花上一个月的工资, 也是值得的。但关键问题是,那时候, 胡文阁的母亲正在病重之中——他很想在母亲很可能是一辈子最后一个生日的时候,给母亲买上一件生日礼物。但是,他已经没有钱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了。在水袖和生日礼物两者之间,他买了七尺杭纺做了水袖。他想得很简单——年轻人,谁都是这样,把很多事情想得简单了——下个月发了工资之后,再给母亲买件生日礼物。在母亲的病床前,他把自己的想法对母亲说了。已经不能讲话的母亲嘶哑着嗓子,“呃呃”地不知在回答他什么。然而,无情的病魔没有给胡文阁补上母亲生日礼物的机会。母亲去世了,他才明白,世上有的东西是补不上的,就如同落到地上的叶子,再也无法如鸟一样重新飞上枝头。
30多年过去了,直到现在,胡文阁都非常后悔。水袖,成为他的心头之痛,是扎在他心上的一根永远拔不出来的刺。
胡文阁坦白道出自己的心头之痛,让我感动。
我们也常常会面临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事业、爱情、婚姻、子女……我们觉得每件事都比父母重要。即使在母亲病重的时刻,胡文阁还觉得自己的水袖更重要呢。
都说人年轻时不懂爱情,其实,年轻时是不懂亲情。爱情,总还要去追求,亲情只要伸手接着就是,那么轻而易举。问题是,胡文阁还敢于面对自己年轻时的浅薄,坦陈内疚——多少孩子吃凉不管酸,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父母的地方,没有什么心痛之感,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
想起我的父母,我常常会涌出无比惭愧的心情,因为在我年轻的时候,一样觉得自己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父母总是被放在了后面。记得当初母亲从平房搬进新楼之后,已年过80,腿脚不利索,我生怕她下楼不小心会摔倒,便不让她下楼。母亲去世之前,一直想下楼看看家前面新建起来的元大都公园,总是兴致很高地对我说: “听说那里种了好多月季花!”正是伏里天,我对她说:“天凉快点儿再去吧。”谁想,没等到天凉快,母亲突然走了。那时候,总以为父母可以长生不老地永远陪伴着我们。我们就像蚂蟥一样,趴在父母的身上,理所当然地吸吮着他们身上的血。
我不知道,如今的胡文阁站在舞台上舞动水袖的时候,会不会在一瞬间想起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听到他讲述自己这件30多年前的往事之后,无论是在舞台上,还是在电视里,再看到他舞动水袖的时候,我总有些走神,忍不住想起他的母亲,也想起我的母亲。
(原载《今晚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胡文阁作为梅派男旦的声名和功力,目的是为下文写他的心头之痛做铺垫。
B.胡文阁决定先买水袖再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主要原因就是他觉得亲情容易得到,所以可以暂时不必在乎。
C.作者写到许多年轻人对待亲情和对待自己的事情的不同态度,意在表明,胡文阁的“心头之痛”,并非个别现象,从而增强文章的现实意义。
D.作者在写胡文阁时,融入了自己的切身体会,使文章情感更加厚重感人,也更能引发读者深思。
2.从修辞的角度赏析划线“而是将那一根刺当成绣花针,为自己绣出美丽的图画”一句。
3.紧密结合全文,理解“水袖”在文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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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
鲁迅几百万字的遗著,其中很大一部分必将永远受到读者的喜爱,后世读者将以一种赞叹和欣赏的态度阅读它。-----------
①他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楷模,这形象,这精神,必将永世长存。
②比起文章来,更重要的是鲁迅这个人,他的入世的态度,他的爱国心和正义感
③更有若干篇在写作的当时就并不正确,就只能作为一种研究资料保留下去了
④他对强暴的反抗和对弱者的同情,他为了中国进步不懈努力
⑤还有一部分时过境迁,不再使人感兴趣
⑥他身上那种中国优秀知识分子传统的骨气,用他的话说,“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A.④⑥①②⑤③ B.④①⑥⑤③② C.⑤③①⑥②④ D.⑤③②④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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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2分,共4小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生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吗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像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2.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4分)
3.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7分)
4.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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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八点档
(台湾)吴念真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份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他们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当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
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
“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 ,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xxx非常多……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结构艺术极为高超,开头部分采用倒序的方式,仅凭借“他”最终“出头天”就形成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B.在他小时候,母亲询问他考试成绩时说的话,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遭遇是她一生永远的伤痛,她内心充满对有钱人的仇恨。
C.他念高中时常吃母亲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菜中“附送的”东西这一细节描写,表现出作者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批评。
D.在他考上医科后母亲第一次带他回老家这一段叙述中,“终于”和“故作卑微”两个词语流露出母亲压抑多年后的骄傲。
E.小说以“八点档”为题,是因为“母亲”的故事在小说中人物看来,与晚上八点钟的连续剧故事十分相似,平淡而老套。
(2)小说中有一些文字暗示了“他”的出身与平常人不同,从文本中找出相关内容。
(3)小说中母亲的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可以删掉,有人认为应该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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