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合欢,合欢
李晓东
①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合欢。
②小城况味,多是从悠长悠长的小巷里荡漾出的,这是九岁的我就已经能感受得到的。所以,当母亲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进不知名的巷道时,一种淡淡的情绪笼上我的心头。后来,我学会了描摹那种情绪:忧伤。
③事实上,九岁的我,和忧伤是不搭界的。三十八岁的母亲,似乎也看不出忧伤的样子。天生的好皮肤让她总是显得比同龄人年轻十岁,同样一件的确良白衬衣,穿在她身上,就穿出了时装的味道。母亲齐耳的短发,刚刚遮住耳朵,当她俯下身子给我整理衣服的时候,我看见清晨的阳光投在她的脖颈上,让她的耳朵有了透明的质感,粉嘟嘟的耳垂让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母亲笑一笑,随手拂过脸颊的发梢,一段白皙的脖颈上也落下一片阳光。
④这是七月,母亲去小城开会,带上了我,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纵深的小巷是我们走往住地的必经之路。小巷里隔三五步就见一棵槐树,粗壮的树干一个人不能环抱,浓密深绿的树叶漏着点点阳光。槐荫披拂处,是一个一个门庭,层层利落的朱漆,锈迹斑斑的门环,半掩着的木门,褪了色的对联,簇拥着一条碎石铺地,仅容我和母亲并排行走的小径,重重叠叠的屋檐从爬满青苔的高墙上伸出来,把天空切割成一条窄窄的蓝色,随着我们的脚步晃啊晃。
⑤小巷尽头,豁然洞开,一个一眼看不到头的大院子,水泥柱子上挂着“市政府招待所”的木牌。院子里是一排一排白墙青瓦的平房,我随母亲走进一间,一开门,隐隐的霉味儿裹挟着热浪扑面而来。母亲推开浅绿色的木窗,我来到窗前,一棵大树正对着窗口。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树。开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树冠在十几米高处平平地铺开,将七月骄阳隔在树外,树下形成天然绿荫。
⑥我雀跃而出,跑到屋后,见十来棵一般模样的大树肩并肩默立,树叶间缀满了粉红色棉絮一样的绒花,远远望去,如雾一般。从那红雾里,飘出丝丝缕缕清甜的香气。我站在树下,看见那香气正倾泻而下,从我的头顶,发梢,直到我的肩膀、我的手、我的脚下,然后那香气蓬勃而起,又从我的脚下蒸腾,沿着我的手、我的肩膀、我的发梢,直到我的头项,重重叠叠。我在那香气里静悄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但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频,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气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
⑦又五年,我读到了史铁生的《合欢树》,这个名字让我喜欢,但是文章始终没有描摹过合欢的样子。“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 可是,史铁生终究没有走近那棵树。“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的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史铁生的悲伤我那时并不理解,让我失望的是,合欢在哪里呢?
⑧我真正认识合欢, 是在羊城,那时我十九岁。还是七月,走进烈士陵园时,我大汗淋漓感觉自己已经奄奄一息。顾不得旁人诧异的目光,我把头伸向陵园一角的水龙头。我把水开到最大,长发在水中倾泻。立起身,甩甩头, 感觉可以喘气了,头顶,却是一颗大树,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蓦然间,感觉十年前的那树回来了。树干上挂着小牌子,“合欢,又名……”,合欢,合欢,原来,史铁生笔下那棵始终未曾露面的合欢,我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了。
⑨那是一次仓促的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为什么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我茫然地站在羊城街头,看衣着光鲜的人流开开合合,我知道,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在这里邂逅的合欢,与十年前小城的合欢相比,是傲慢的。虽然树是一样的树,花是一样的花,但是,那香气里已然有了本土的居高临下、不屑一顾。过长沙,长沙的合欢看见过一个十九岁的白衣少女仰面躺在火车站广场的草坪上,合欢就在她的头顶,默默看她。
⑩又是七月,我已是母亲当年的年纪,依然在小城,依然有合欢,然而母亲再也站不起来了。她整日躺在病床上,医院的颜色, 除了白,还是白。但是窗外是有颜色的,是有花树的,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我站在窗前,窗外是合欢,床上是母亲。
⑪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墙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惊回首,病床上的母亲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⑫我知道了,史铁生为什么终究没有走近合欢。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儿段描摹了小城古典深沉的风貌,及母亲年轻优雅的样子,渲染了忧伤宁静的氨围,为文章奠定了情感基调。
B.广州和长沙的合欢都给年轻漂泊的 “我”以亲情的温馨慰藉,故乡的回忆,让我在仓促茫然的旅行中感受到“重逢”的喜悦。
C.第①段的描写中,医院的素白与合欢的柔粉形成对比,茂密的合欢树更反衬出母亲生命的衰微,让人产生物是人非的感叹。
D.文末通过写“我与史铁生《合欢树》中情感的共鸣,暗示了“我”对过往岁月的怀念与不舍,以及对母亲的感激与歉疚。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第⑥段和第⑪段两次写到母亲的头发、脸颊与声音,有什么作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合欢,合欢
李晓东
①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合欢。
②小城况味,多是从悠长悠长的小巷里荡漾出的,这是九岁的我就已经能感受得到的。所以,当母亲牵着我的手慢慢走进不知名的巷道时,一种淡淡的情绪笼上我的心头。后来,我学会了描摹那种情绪:忧伤。
③事实上,九岁的我,和忧伤是不搭界的。三十八岁的母亲,似乎也看不出忧伤的样子。天生的好皮肤让她总是显得比同龄人年轻十岁,同样一件的确良白衬衣,穿在她身上,就穿出了时装的味道。母亲齐耳的短发,刚刚遮住耳朵,当她俯下身子给我整理衣服的时候,我看见清晨的阳光投在她的脖颈上,让她的耳朵有了透明的质感,粉嘟嘟的耳垂让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母亲笑一笑,随手拂过脸颊的发梢,一段白皙的脖颈上也落下一片阳光。
④这是七月,母亲去小城开会,带上了我,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纵深的小巷是我们走往住地的必经之路。小巷里隔三五步就见一棵槐树,粗壮的树干一个人不能环抱,浓密深绿的树叶漏着点点阳光。槐荫披拂处,是一个一个门庭,层层利落的朱漆,锈迹斑斑的门环,半掩着的木门,褪了色的对联,簇拥着一条碎石铺地,仅容我和母亲并排行走的小径,重重叠叠的屋檐从爬满青苔的高墙上伸出来,把天空切割成一条窄窄的蓝色,随着我们的脚步晃啊晃。
⑤小巷尽头,豁然洞开,一个一眼看不到头的大院子,水泥柱子上挂着“市政府招待所”的木牌。院子里是一排一排白墙青瓦的平房,我随母亲走进一间,一开门,隐隐的霉味儿裹挟着热浪扑面而来。母亲推开浅绿色的木窗,我来到窗前,一棵大树正对着窗口。那是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树。开着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树冠在十几米高处平平地铺开,将七月骄阳隔在树外,树下形成天然绿荫。
⑥我雀跃而出,跑到屋后,见十来棵一般模样的大树肩并肩默立,树叶间缀满了粉红色棉絮一样的绒花,远远望去,如雾一般。从那红雾里,飘出丝丝缕缕清甜的香气。我站在树下,看见那香气正倾泻而下,从我的头顶,发梢,直到我的肩膀、我的手、我的脚下,然后那香气蓬勃而起,又从我的脚下蒸腾,沿着我的手、我的肩膀、我的发梢,直到我的头项,重重叠叠。我在那香气里静悄悄,不敢发出一点声音。但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频,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缘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气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
⑦又五年,我读到了史铁生的《合欢树》,这个名字让我喜欢,但是文章始终没有描摹过合欢的样子。“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 可是,史铁生终究没有走近那棵树。“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的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史铁生的悲伤我那时并不理解,让我失望的是,合欢在哪里呢?
⑧我真正认识合欢, 是在羊城,那时我十九岁。还是七月,走进烈士陵园时,我大汗淋漓感觉自己已经奄奄一息。顾不得旁人诧异的目光,我把头伸向陵园一角的水龙头。我把水开到最大,长发在水中倾泻。立起身,甩甩头, 感觉可以喘气了,头顶,却是一颗大树,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蓦然间,感觉十年前的那树回来了。树干上挂着小牌子,“合欢,又名……”,合欢,合欢,原来,史铁生笔下那棵始终未曾露面的合欢,我早在九岁的时候就已经遇到了。
⑨那是一次仓促的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为什么旅行,仓促到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我茫然地站在羊城街头,看衣着光鲜的人流开开合合,我知道,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在这里邂逅的合欢,与十年前小城的合欢相比,是傲慢的。虽然树是一样的树,花是一样的花,但是,那香气里已然有了本土的居高临下、不屑一顾。过长沙,长沙的合欢看见过一个十九岁的白衣少女仰面躺在火车站广场的草坪上,合欢就在她的头顶,默默看她。
⑩又是七月,我已是母亲当年的年纪,依然在小城,依然有合欢,然而母亲再也站不起来了。她整日躺在病床上,医院的颜色, 除了白,还是白。但是窗外是有颜色的,是有花树的,那花粉柔柔的,像一把把小扇子密密缀满枝头。我站在窗前,窗外是合欢,床上是母亲。
⑪母亲唤着我走过来了,她刚刚洗过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她的脸颊,不知道是因为洗过澡的墙故,还是被那笼罩在头顶的粉色映照的缘故,像抹了胭脂一样。她从那香里走过来了,她唤我的声音也是香的、软的呢。惊回首,病床上的母亲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⑫我知道了,史铁生为什么终究没有走近合欢。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儿段描摹了小城古典深沉的风貌,及母亲年轻优雅的样子,渲染了忧伤宁静的氨围,为文章奠定了情感基调。
B.广州和长沙的合欢都给年轻漂泊的 “我”以亲情的温馨慰藉,故乡的回忆,让我在仓促茫然的旅行中感受到“重逢”的喜悦。
C.第①段的描写中,医院的素白与合欢的柔粉形成对比,茂密的合欢树更反衬出母亲生命的衰微,让人产生物是人非的感叹。
D.文末通过写“我与史铁生《合欢树》中情感的共鸣,暗示了“我”对过往岁月的怀念与不舍,以及对母亲的感激与歉疚。
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第⑥段和第⑪段两次写到母亲的头发、脸颊与声音,有什么作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巷口的守望
余显斌
那是条小巷,江南常见的小巷。
巷子被粉墙夹持着,很深很深,深得如同岁月一样绵远悠长。巷子里铺着的细麻石子,也被岁月的齿痕打磨得光光亮亮。
一个老人静静地坐在巷子里,他背靠着墙壁,头发大部分已成白色,面色苍白,满脸皱纹,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对面墙壁。他是个瞎子。
巷子很静,偶尔的,有老太太买菜,提着篮子走过;有老头散步,拐杖敲着石子路,一路敲过去。然后一切又恢复了寂静,只有墙头几朵花儿,在零零散散地开着。
老人静静地坐在一条凳子上。一只大黄狗卧在他的腿边,间或叫两声,声音红铜一样亮,在巷中正午的阳光下跳荡着,一波一波的。
一个女人走来,看见老人。女人俯下身子问:“老人家,太阳很大,你怎么不回家?”
老人摇着头,他在等自己的儿子,儿子就是在这条巷子里走出去的,一直走向远方。走时,说他很快会回来的。现在,他在等那小子。老人嘟囔着,口水流下来。有人告诉女人,老人有老年痴呆,不听人劝。
女人走了,走了好远,回过头来,深深的巷子中,老人坐在凳子上,狗卧在他身旁,不时叫两声,苍凉,孤寂。女人再来时,是个秋雨天,树叶飘零,老人仍坐在巷子口,面前放着个碗,里面有零零落落的钱。
雨,丝绵一样细细密密铺下来。老人穿着一件破雨衣,黄狗卧在他雨衣下的一角里。细雨湿了老人的雨衣,湿了小巷,更湿了江南的天地。
老人在雨中打着盹儿,头一点一点的。
女人叹口气,悄悄走近,拿了些钱放在老人面前的碗里。老人一惊,醒了道:“山子,你回来了?”女人不说话,悄悄转身离去。老人侧了一会儿耳朵,长叹一声,摸着黄狗道:“不是的,是我做梦,梦见山子回来了。”老人的话,迅即被江南雨润湿,潮潮的。
再次经过时,已是江南的暮春。
老人面色灰黑,两腮塌陷,头顶上稀稀疏疏地长着能数得过来的几十根白头发,虽是坐在凳子上,但能看得出,他的腰弯得厉害,头挺着都有些艰难。和以往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多了根棍子。黄狗也不在了。
老人听到脚步声,侧着头问:“山子,是山子吗?”
女人涩着声说不是的,是过路的。然后放了些钱,转身轻轻走了。巷子中,只剩下老人,还有无边的雨,和雨里一声长叹。
当女人在信里告诉我这些时,我捧着信,泣不成声。
是的,我就是山子。女人,是我的一个同学。那个老人,就是我爹。
我从小巷走出,走向远处,走进监狱。临走时,为了不让爹伤心,我说:“爹,我出去一趟,不久就回来。”爹点头说,好,好,我等你。
可是,一个贪污十几万的人,怎么会很快就回来啊?
我读罢同学的信,暗暗发誓,我要早日回去,巷子中,爹在等我,在晴日雨天里等我,从没离去。
由于表现好,我获得减刑。
我出狱时,又是杏花春雨天,细雨蒙蒙地下着。我没有丝毫停留,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巷子——爹日夜留守的巷子。
天青色的烟雨里,巷子中空空的,没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凳子,在雨中空落落的放着,已经淋湿。有过路老人告诉我,这凳子是一个老人的,他在这儿等他的儿子,可最终没有等到,倒在了这儿,闭眼前留言,凳子放在这儿,让儿子知道,爹在这儿等他,一直等着。
我站在那儿,泪水滑落下来。突然跪在凳子前,喊一声“爹,儿子对不起你。”
江南雨啊,扯天扯地地漫下来,遮住了天,遮住了地,遮住了仄仄的小巷。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 )
A. 山子是小说中的线索人物,山子请求女人看顾老人、了解老人的境况,并且为了能回家看老人山子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
B. 小说中的小巷狭长、悠远、寂静,老人在这里等待儿子,暗示了他无法排遣的无尽的孤独、寂寞、盼望和思念。
C. 老人静静地坐在凳子上,很少说话,很少动一动,像个泥塑,这说明他内心是平静的,他坚信儿子一定会回来看望自己。
D. 小说以很大篇幅描写老人等待儿子的过程,目的是突出老人在等待中饱受物质和精神上的煎熬。
2.小说开头写江南的小巷,有什么作用?
3.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说是老人,有人说是山子,你认为是谁,请说明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被岁月磨洗得光滑洁净的石板路上,我独自慢慢走,慢慢品味着每一道厚实的木门,每一扇木格的窗户,每一栋静默的房屋。悠长的小巷深处,低矮安静的门楣里,一定深藏着无数的沧桑与故事。林家铺子里寂静无人,柜台上光溜溜的,静默的物什无声地倾诉着曾经的热闹。茅盾故居就坐落在林家铺子斜对面,走进去仿佛就把满屋子的书香带在了身上。
河边的木板房里,有几家店铺。一位老太太坐在柴火灶前卖点心,热气腾腾的蒸锅上,是用荷叶包着的粑粑。我买了一个剥开来吃,那淡淡的甜味,清清的荷香让人回味隽永。临街住房的门半掩或敞开,里面的人说话声音极小, ① ,有女子低头缝着蓝花布包……我的脚步不想迈动, ② ∘
东栅尽头;几个女子在河边浣衣,小孩子们欢快地跑来跑去。我伫立在廊桥上,左岸回廊人迹寥落,中间河水碧澈如镜,右边民居似水墨画。在渐渐退去的夕辉中;乌镇就如一位恬静的古典女子,着蓝花布衣,坐在河边默默与我对视。我读出了她的简静、安详、内敛,而她也仿佛看出了我的复杂、浮躁、虚荣……我竟不敢与她长久对视,于恋恋不舍中落荒而逃了。
1.文中使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A.排比、拟人、比喻 B.比喻、排比、夸张
C.排比、比喻、借代 D.借代、排比、夸张
2.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可改写成:“乌镇就如一位着蓝花布衣的恬静的古典女子,在渐渐退去的夕辉中,坐在河边默默与我对视。”从语意上看二者基本相同,但原文表达效果更好,为什么?
3.请在文中画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每处不超过16个字。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萝卜花
丁立梅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胡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一朵月季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卖小炒。一个小气罐,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或炒鸡肉,或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夹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极干净,外面罩着白衣。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的红。她有围裙,有袖套,过一会儿,她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
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盘,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的萝卜花,承载着五味调和百味香,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罢?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坐在桌旁雕着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常常有明线和暗线两条线索,作者在文章中就以萝卜花和女人作为全文的明线,以女人丈夫的遭遇作为暗线。
B.“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萝卜花本没有生命,作者却用“开”字,将萝卜花写得富有生命的活力与气息。
C.“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中的“期待和向往”主要是指因丈夫遭遇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境的败落将会得到很好的改善。
D.小说中所写的女人只有土豆炒牛肉、土豆炒鸡肉、土豆炒猪肉这三样东西在她的手中传递,意在表现一种简单的生活有时却是一种有份量的生活。
E.优美的语言在小说里可以造化作品阅读上的快感,《萝卜花》这篇小小说的语言就显得很优美,就跟那萝卜花一样,美好、喜人。
2.文中的女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3.文章第三段浓墨重彩地描写女人的衣着打扮,试分析其作用。
4.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作者以“萝卜花”为题有何用意?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巷口的守望
余显斌
那是条小巷,江南常见的小巷。
巷子被粉墙夹持着,很深很深,深得如同岁月一样绵远悠长。巷子里铺着的细麻石子,也被岁月的齿痕打磨得光光亮亮。
一个老人静静地坐在巷子里,他背靠着墙壁,头发大部分已成白色,面色苍白,满脸皱纹,两眼直勾勾地望着对面墙壁。他是个瞎子。
巷子很静,偶尔的,有老太太买菜,提着篮子走过;有老头散步,拐杖敲着石子路,一路敲过去。然后一切又恢复了寂静,只有墙头几朵花儿,在零零散散地开着。
老人静静地坐在一条凳子上。一只大黄狗卧在他的腿边,间或叫两声,声音红铜一样亮,在巷中正午的阳光下跳荡着,一波一波的。
一个女人走来,看见老人。女人俯下身子问:“老人家,太阳很大,你怎么不回家?”
老人摇着头,他在等自己的儿子,儿子就是在这条巷子里走出去的,一直走向远方。走时,说他很快会回来的。现在,他在等那小子。老人嘟囔着,口水流下来。有人告诉女人,老人有老年痴呆,不听人劝。
女人走了,走了好远,回过头来,深深的巷子中,老人坐在凳子上,狗卧在他身旁,不时叫两声,苍凉,孤寂。女人再来时,是个秋雨天,树叶飘零,老人仍坐在巷子口,面前放着个碗,里面有零零落落的钱。
雨,丝绵一样细细密密铺下来。老人穿着一件破雨衣,黄狗卧在他雨衣下的一角里。细雨湿了老人的雨衣,湿了小巷,更湿了江南的天地。
老人在雨中打着盹儿,头一点一点的。
女人叹口气,悄悄走近,拿了些钱放在老人面前的碗里。老人一惊,醒了道:“山子,你回来了?”女人不说话,悄悄转身离去。老人侧了一会儿耳朵,长叹一声,摸着黄狗道:“不是的,是我做梦,梦见山子回来了。”老人的话,迅即被江南雨润湿,潮潮的。
再次经过时,已是江南的暮春。
老人面色灰黑,两腮塌陷,头顶上稀稀疏疏地长着能数得过来的几十根白头发,虽是坐在凳子上,但能看得出,他的腰弯得厉害,头挺着都有些艰难。和以往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多了根棍子。黄狗也不在了。
老人听到脚步声,侧着头问:“山子,是山子吗?”
女人涩着声说不是的,是过路的。然后放了些钱,转身轻轻走了。巷子中,只剩下老人,还有无边的雨,和雨里一声长叹。
当女人在信里告诉我这些时,我捧着信,泣不成声。
是的,我就是山子。女人,是我的一个同学。那个老人,就是我爹。
我从小巷走出,走向远处,走进监狱。临走时,为了不让爹伤心,我说:“爹,我出去一趟,不久就回来。”爹点头说,好,好,我等你。
可是,一个贪污十几万的人,怎么会很快就回来啊?
我读罢同学的信,暗暗发誓,我要早日回去,巷子中,爹在等我,在晴日雨天里等我,从没离去。
由于表现好,我获得减刑。
我出狱时,又是杏花春雨天,细雨蒙蒙地下着。我没有丝毫停留,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巷子——爹日夜留守的巷子。
天青色的烟雨里,巷子中空空的,没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凳子,在雨中空落落的放着,已经淋湿。有过路老人告诉我,这凳子是一个老人的,他在这儿等他的儿子,可最终没有等到,倒在了这儿,闭眼前留言,凳子放在这儿,让儿子知道,爹在这儿等他,一直等着。
我站在那儿,泪水滑落下来。突然跪在凳子前,喊一声“爹,儿子对不起你。”
江南雨啊,扯天扯地地漫下来,遮住了天,遮住了地,遮住了仄仄的小巷。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山子是小说中的线索人物,山子请求女人看顾老人、了解老人的境况,并且为了能回家看老人山子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
B. 小说中的小巷狭长、悠远、寂静,老人在这里等待儿子,暗示了他无法排遣的无尽的孤独、寂寞、盼望和思念。
C. 老人静静地坐在凳子上,很少说话,很少动一动,像个泥塑,这说明他内心是平静的,他坚信儿子一定会回来看望自己。
D. 小说以很大篇幅描写老人等待儿子的过程,目的是突出老人在等待中饱受物质和精神上的煎熬。
2.小说开头写江南的小巷,有什么作用?
3.对于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说是老人,有人说是山子,你认为是谁,请说明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萝卜花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肉,土豆丝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炒,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定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花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小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互相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算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1.文章用第三段浓墨重彩地描写女人的穿着打扮,有何作用?
2.文中的女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3.作者以“萝卜花”为题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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癖
叶志平
住在紫来桥边上的陶先生,出门总是干净的长衫,黑色礼帽。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架在鼻梁上的一副金丝眼镜。
起初,小城人对陶先生这身装扮很好奇。后来才知道,陶先生留过洋,在东门街开了这家西医诊所,名号曰“济仁堂”。
陶先生医术如何高明,知道的人并不多。但陶先生有洁癖,却是人人皆知。
他家的碗筷,隔几天就得用开水煮一遍;被褥呢,也得隔三差五就在烈日下暴晒;给人看病,嘴上也总是蒙块白布片儿。
有年冬天,大家都聚在街上的“龙眠茶馆”喝茶聊天。却听见有人一声连着一声咳嗽,一路捂着心头,往“济仁堂”走去。却见那陶先生早已立在堂外,嘴上蒙着块白布片儿,手上还举着一个,一言不发向那人走去,就要把白布片儿往那人嘴上蒙。那人骇了一跳,更加猛烈地咳嗽起来,边摆手边往后退:“陶,陶,陶医生,咳咳,你想,咳,干啥?”陶先生从白布片儿里传来低沉的声音:“这是口罩,快戴上!”那人一看身后,喝茶的全出来看稀奇了,觉得当众受了奚落,急了:“陶医生,你这,咳咳,啥意思?我不就是,咳咳,咳嗽吗?我,我,咳咳,不看了!”人们又看到陶先生的怪模样,不由一片哄笑。
从此,小城里的人都觉得陶先生行为怪异,不好接近。紫来桥边上的中医刘先生那里,却是人来人往,谈笑风生。
这几天,东门街上来了个老头,头发蓬乱,衣衫全破成了布条条,老远就闻到了臭味。老头倒也安静,就靠在街边的一堵破墙边,面前放一破碗。偶尔有人经过,就“咣啷”一声丢下个铜子儿。 ……这天,老头突然“轰”地一声,倒在街面上,张着大嘴,双目无神,呼吸不得!周围有不少人,却都是干着急没办法!
恰好,陶先生穿着长衫,戴着新礼帽,匆匆路过。一抬眼,陶先生快步上前,分开人群,蹲下身子,伸出白净净的手,用拇指指甲在老头人中穴上用力掐下去。接着又张开左手,按住老人心口,右手握拳,敲打左手背,如此敲了几十下,老人仍无好转。
人们都屏息紧张地看着,陶先生白净的脸上也冒起了热汗。突然,陶先生左手捏住老人的鼻子,右手掰开老人的嘴,接着一弯腰,嘴对着老人露出黄牙的嘴,送了一口气。看见这一幕,大家都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看病都让人戴布片儿的陶先生,怎么会这样?他不是有洁癖么?
如此几下送气吸气,老人渐渐呼吸顺畅,两眼也回了神。陶先生往人群里瞄了一眼,对“龙眠茶馆”的吴掌柜道:“吴老板,麻烦送碗茶来!”吴掌柜一拍脑袋,“哎!”待吴掌柜亲自端来一碗“桐城小花”,喂老人喝下时,陶先生已走远了,只留下一堆人议论纷纷。
这天晚上,吴掌柜提了一纸包上等的“桐城小花”茶叶,敲响了陶先生的门。陶先生打开门,淡淡一笑:“吴掌柜,稀客啊!”吴掌柜一摸脑袋,不好意思道:“陶先生好,大家平时都忙,也很少走动。”
陶先生顺手接过茶叶:“吴掌柜请坐,有话请讲。”吴掌柜又一笑:“我这人好奇心重,有点事弄不明白,我觉都睡不好。”“今天的事?”“对,对……”
陶先生打开雕花木窗,看着天边的那轮明月:“我知道,大家都认为我有洁癖。其实,有些疾病具有传染性,像上次的肺结核病人,我观色听声,知他病得不轻。如果不戴口罩,极有可能传染他人。”
“那,今天,您就不怕那老人有病会传染于您?”
“哈哈,你只知医者有洁癖,却不知医者更有救人癖啊!”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有对陶先生长衫、礼帽、眼镜等衣着打扮的描写,这陶先生“留过洋”的经历与开“西医诊所”的身份很符合。
B. 文中通过对比陶先生和紫来桥边的中医刘先生,突出表现了主人公陶先生行为怪异、不好接近、对人较为冷淡的特点。
C. 在乞丐老头倒地后,文章通过“分开人群,蹲下身子,伸出白净净的手……”等动作描写表现了陶先生救人的急切之心。
D. 文中多次写到陶先生戴口罩,其实这本是医生的正常举动,却遭到了眼界不够开阔、卫生知识很少的乡民们的误解。
2.小说标题“癖”有哪些意蕴?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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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①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繚绕黯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②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③秋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妖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热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摆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中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意味较和。倘是烧的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哔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④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有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⑤人生在世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宏,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艳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本文用词精炼,语言优美,从全文来看,主要运用了比喻、排比、拟人、反复的修辞手法描写秋的美丽景色。
B.本文由秋天的黄昏写起,后联想传统之秋的“肃杀、凄凉”之味,再表达对气象磅礴、成熟温和的秋意秋味的喜爱。
C.作者在文中将雪茄与鸦片做对比,认为鸦片的味道比雪茄更烈,在烟灯上烧出的哔剥的声音,颇有一种诗意。
D.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2.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况味”在文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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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一)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而点不着,乃轻轻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垆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红倚翠偎香在抱的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忆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的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概,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天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使我感到同看人烧大烟一样的兴味。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不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文二)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⑴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秋天的况味》一文首段,作者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入手,并用大量笔墨,写出了其抽烟时候“烟”轻松自由的特点,表现出其“情绪”悠然如秋之意味。
B.《秋天的况味》一文中,林语堂先生认为秋的含义有两层。一是使人联想的是肃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二是如秋林古气磅礴气象,甚至于如老气横秋骂人般的秋林古色之滋味。
C.两篇选文都是用对比手法写出自己心中秋的味道。《故都的秋》深刻厚重,蕴藏着孤独忧郁,充满了悲凉的美感;《秋天的况味》笔调幽默,写出了作者达观清淡的生活态度,氤氲着舒缓的文人情调。
D.《故都的秋》一文中,“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作者仅运用了比喻手法,就写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特点,可见其语言功力之深厚。
E.《秋天的况味》后半部分,作者同样写出了秋的意境,不过这次的意图与开头大不相同,主要是表现自己对“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秋之意味的喜爱与沉醉。
⑵对比手法在两篇选文中的运用十分突出,请各举出一处并作分析。
⑶林语堂说“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接着引用邓肯的话说,“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请结合文章谈谈对“秋”和“人生”的理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①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②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③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④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⑤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 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盗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二段欲扬先抑先介绍古诗文中秋天的特点“肃杀”“凄凉”,再表达自己对秋的独特看法,表达了作者对秋的偏爱与钟情。
B. 作者对客观景物的认知带有自己的主观情感,文中作者眼中的初秋是“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的美好景色,全无凛冽萧瑟之感。
C. 文章最后一段作者借邓肯赞美秋天的佳句,批评了一些妇女们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而不识秋之美的见识偏狭,赞扬了邓肯的“识趣”。
D. 本文语言精炼优美,行文舒缓悠游,侃侃而谈中不失风趣幽默,文中除主要运用比喻、对比外,还使用了排比、引用等修辞手法。
2.本文行文独具匠心,作者写“秋天的况味”,开篇却从抽烟的场景写起,试分析其作用。
3.文中②自然段中写到“在四时中,我于秋是偏爱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偏爱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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