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天的等待
[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最好回到床上去。”
“不,很好。”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病。”他说。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还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做了记录。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待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待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
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重重摔了两跤。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我击落了两只。
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开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
“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的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没有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长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时,同学告诉我说,发烧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你不会死的。这两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计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计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他动辄会哭起来。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九岁男孩因为不懂得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的区别,误以为自己将要死去而等待一天,备受精神折磨。这能表现出孩子的紧张、恐惧。
B.男孩在等待死亡的一天里没有哭泣,可当他知道自己不会死去后却“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他动辄会哭起来”。这样写能表现男孩的性格特征。
C.男孩反常的动作、神态暗示了他等待的是死亡,如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的一切无动于衷,不肯吃药,不让人接近,等等。
D.九岁的小男孩尽管面对死亡时表现得异常镇静,但仍掩饰不了消极等待、无能为力的悲观情绪。贯穿全篇的是一种忧郁痛苦的基调,这种基调使人读后感到压抑与无奈。
2.小说中的男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一天的等待
[美国]厄内斯特·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并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作了记录。
“想让我读点书给你听吗?”
“好的,如果你想读的话。”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我朗读霍华德·派尔的《海盗故事》,但我看得出他并没在听我读书。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呆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
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重重摔了两跤。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我击落了两只。
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开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
“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少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得了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时,同学告诉我说,发烧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会动辄哭起来。
1.下列对这部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A.九岁男孩因为不懂得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的区别,误以为自己将要死去而等待一天,备受精神折磨。小说借此说明科学知识的重要性。
B.男孩在等待死亡的一天中没有哭泣,可当他知道自己不会死去以后却“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动辄哭起来”。这样写男孩的性格显得不够统一。
C.男孩的反常动作、神态暗示了他等待的是死亡,如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的一切无动于衷,不肯吃药、让人接近等等。
D.男孩误以为自己即将死去后,虽然竭力保持平静,但内心是恐惧的。当他不断用行动和语言暗示父亲时,父亲却并没有意识到。
E.尽管9岁的小男孩面对死亡表现得异常镇静,但仍掩盖不了消极等待、无能为力的悲观情绪,贯穿全篇的是一种忧郁痛苦的基调,使人读后感到压抑无奈。
2.小说中的男孩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的标题“一天的等待”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中间插入父亲外出打猎的两段文字是多余的,也有人认为这样写恰恰体现了小说构思的精巧。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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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天的等待
(美国)海明威
他走进我们房间关窗户的时候,我们还未起床。我见他一副病容,全身哆嗦,脸色苍白,步履缓慢,好像一动就会引起疼痛。
“你怎么啦,宝贝?”
“我头痛。”
“你先上床。我穿好衣服后就来看你。”
可是当我来到楼下时,他已穿好衣服,坐在火炉旁,显出一副重病在身的九岁男孩的凄惨模样。我摸了摸他的额头,知道他发烧了。
“你上楼去睡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病,”他说。
医生来后,量了孩子的体温。
“多少度?”我问医生。
“一百零二度。”
下楼后,医生留下用不同颜色胶囊包装的三种药,并嘱咐如何服用。并说,如果高烧不超过一百零四度,就用不着担心。这是轻度流感,要是不引起肺炎,就没有危险。
我回到房里,记下了孩子的体温,并对各种胶囊的服用时间作了记录。
“想让我读点书给你听吗?”
“好的,如果你想读的话。”孩子说。他脸色苍白,眼窝下方有黑晕。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动于衷。
我朗读霍华德派尔的《海盗的故事》,但我看得出他并没在听我读书。
“你感觉怎么样,宝贝?”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床脚边自个儿看书,等着到时间再给他服一粒胶囊。按理,他本该睡着了,然而,当我抬头看时,他却双眼盯着床脚,神情异常。
“你为什么不试着睡觉呢?到吃药时,我会叫醒你的。”
“我宁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你不必呆在这里陪我,爸爸,要是你嫌麻烦的话。”
“不嫌麻烦。”
“不,我是说,要是你过一会儿嫌麻烦的话,你就不必呆在这里。”
我想,或许他有点儿神志不清了。十一点钟,照规定给他服药后,我便出去了一会儿。那是个晴朗而又寒冷的日子,地上覆盖着一层已结成冰的冻雨。我带着我那条爱尔兰红毛小猎犬,沿着大路和一条冰冻的小溪散步,但在这玻璃般光滑的地面上站立和行走是很困难的。那条红毛狗一路上连跌带滑,我自己也重重摔倒两跤。
高高的土堤上长着倒垂下来的灌木丛,我们从那下面撵起了一群鹌鹑,我击落了两只。有几只鹌鹑停落在树上,但大部分飞进了一堆堆的柴垛中。动身返回时,我感到很高兴,因为我在离房子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群鹌鹑,而且还剩下许多,改日可再去搜寻猎取。
回到屋里,他们说孩子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房间。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你们千万不要传染上我的病。”
我来到他身边,发现他仍像我离天时那样躺着。他脸色苍白,但两颊上部烧得发红,眼睛依旧一动不动地盯着床脚。
我量了他的体温。
“多少?”
“大约一百,”我说。实际上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原先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
“你的体温没问题,”我说,“用不着担心。”
“我不担心,”他说,“但是我不能不想。”
“不要想,”我说。“放心好了。”
“我很放心,”他说着,眼睛直盯着前方。显然,他有什么心事,但在尽力控制着自己。“将这个用水服下。”
“你看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
我坐下来,打开了《海盗故事》,开始读给他听,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在听,于是我停了下来。
“你看我大概什么时候会死?”他问道。
“什么?”
“我大概还有多少时间就要死了?”
“你不会死。你怎么啦?”
“啊,不,我会死的。我听到他说一百零二度。”
“人不会因为得了一百零二度的高烧而死去的。你是在说傻话。”
“我知道会的。在法国上学的时候,同学告诉我说,烧发到四十四度就不能活了。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自上午九点起,整整一天他都在等死。
“你这可怜的宝贝,”我说,“哦,可怜的宝贝,这就像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种温度计不一样。在那种温度上,三十七度是正常的。在这种温度上,正常体温是九十八度。”
“你肯定?”
“绝对没错,”我说,“这跟英里和公里的区别一样。你知道,就像我们车速开到七十英里该折合成多少公里一样。”
“噢,”他说。
他那凝视着床脚的目光松弛了。他的紧张状态也终于缓解了。第二天,越发轻松了。为了一点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会动辄哭起来。
(有删节)
1.小说的标题“一天的等待”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2.概括男孩形象特点。
3.小说作者采用草蛇灰线的写法,在文章中埋下了很多伏笔,请找出三处来。
4.有人认为小说中间插入父亲外出打猎的两段文字是多余的,也有人认为这样写恰恰体现了小说构思的精巧。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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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天的等待
海明威
我们还睡在床上的时候,他走进屋来关上窗户,我就看出他像是病了。他浑身哆嗦,脸色煞白,走起路来慢吞吞,似乎动一动都痛。
“怎么啦,沙茨?”
“我头痛。”
“你最好回到床上去。”
“不,没事儿。”
等我下楼来,他已经穿好衣服,坐在火炉边,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把手搁在他脑门上,就知道他在发烧。
“你上楼去睡觉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来了,他给孩子量了量体温。
“几度?”我问他。
“一百零二度。”
在楼下,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药丸,还吩咐了服用方法。一种是退热的,另一种是泻药,第三种是控制酸的。他解释说,流感的病菌只能存在于酸性状态中。他似乎对流感无所不知,还说只要体温不高过一百零四度就不用担心。这是轻度流感,假如不并发肺炎就没有危险。
回屋后我把孩子的体温记下来,还记下吃各种药丸的时间。
“你要我念书给你听吗?”
“好吧,你要念就念吧。”孩子说。他脸色煞白,眼睛下面有黑圈。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似乎超然物外。
我大声念着霍华德·派尔的《海盗集》,但我看得出他不在听我念书。
“你感觉怎么样,沙茨?”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他床脚边看书,等着到时候给他吃另一种药。抬眼一看,只见他正望着床脚,神情十分古怪。
“你干吗不想法睡一会儿?要吃药我会叫醒你的。”
“我情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要是你心烦就不用在这儿陪我,爸爸。”
“我没心烦。”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
我以为他也许有点头晕,到了十一点我给他吃了医生开的药丸后就到外面去了一会儿。
那天天气晴朗寒冷,地面上盖着一层冰,因此看上去所有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修剪过的灌木,全部草地和空地上面都涂上层冰。我带了一条爱尔兰长毛小猎狗顺那条路,沿着一条结冰的小溪散散步,但在光滑的路面上站也好,走也好,都不容易,那条红毛狗跳一下滑倒了,我也重重摔了两跤,有一次我的枪都掉下来,在冰上滑掉了。
到家后,家里人说孩子不让任何人上他屋里去。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
我上楼去看他,发现他还是我离开他时那个姿势,脸色煞白,不过由于发烧脸蛋绯红,像先前那样怔怔望着床脚。
我给他量体温。
“几度?”
“好像是一百度。”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说的。”
“你的体温还好,”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不过我没法不想。”
“别想了,”我说,“别急。”
“我不急,”他说着一直朝前看。显然他心里藏着什么事情。
“把这药和水一起吞下去。”
“你看吃了有什么用吗?”
“当然有啦。”
我坐下,打开那本《海盗集》,开始念了,但我看得出他没在听,所以我就不念了。
“你看我几时会死?”他问。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才死?”
“你不会死的。你怎么啦?”
“哦,是的,我要死了。我听见他说一百零二度的。”
“发烧到一百零二度可死不了。你这么说可真傻。”
“我知道会死的。在法国学校时同学告诉过我,到了四十四度你就活不成了。可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从早上九点钟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
“可怜的沙茨,”我说,“可怜的沙茨宝贝儿,这好比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是两种体温表啊。那种表上三十七度算正常。这种表要九十八度才算正常。”
“这话当真?”
“绝对错不了,”我说,“好比英里和公里。你知道我们开车时车速七十英里合多少公里吗?”
“哦!”他说。
可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采取第一人称视角,以孩子父亲“我”的身份进行叙述,让读者仿佛置身其中,使文章愈发增加了真实感,拉近了故事人物与读者的距离。
B. 文章开头描写沙茨早上醒来为父母关窗,是因为他已经发现自己感冒,所以关窗来防止父母生病,体现了他的体贴懂事。
C. 小说故事情节简洁明快,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颇具匠心,在孩子生病后描写了父亲出门打猎的场景,以此来突出父亲的冷漠。
D. 文中“原来从早上九点钟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是因为孩子误会了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间的区别。
2.海明威提倡在重压下所显示出的坚毅、勇气和自我约束的硬汉形象,本文如何去塑造沙茨的“小硬汉形象”?
3.请结合文章谈谈海明威小说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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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硬汉海明威
1899年7月21日,欧内斯特·海明威出生在世界五大湖之一的密执安湖南岸,一个叫橡树园的小镇。家里一共有六个孩子,海明威是第二个。父亲的影响使海明威终生充满了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海明威29岁时,父亲因为糖尿病和经济困难,用手枪自杀了。
14岁时海明威在父亲支持下报名学习拳击。第一次训练,他被职业拳手打伤,第二天裹着纱布仍跳上拳台。20个月之后,海明威在一次训练中被击中头部,左眼受伤。
中学毕业以后,在堪萨斯明星报做了见习记者。在这里,海明威专心致志,很快掌握了新闻写作的技巧,并形成了自己的文字风格。
1918年5月,加入了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意大利战场。7月初的一天夜里,海明威被炸成重伤,一个膝盖被打碎了,身上中的炮弹片和机枪弹头多达230余块,一共做了13次手术,换上了一块白金做的膝盖骨。有些弹片没有取出来,到死都留在体内。那年他刚19岁。
大战后海明威回到美国,海明威依旧勤奋写作。1919年夏秋,他写了12个短篇,寄给报社被全部退回。母亲警告他:要么找一个固定的工作,要么搬出去。海明威从家里搬了出去,因为什么也改变不了他献身于文学事业的决心。他只想做第一流的、最出色的作家。
1922年冬天,他承受了自己全部手稿丢失的痛苦。1923年,海明威的第一部著作《三个短篇和十首诗》在法国的一个非正式出版社出版。总共只印了300册,在社会上毫无影响。
作为记者,海明威很受欢迎。但他呕心沥血写成的小说,却没有报刊肯用。尤其令他伤心的是,退稿信上总是称他的作品为“速写录”“短文”,甚至说是“轶事”,根本就不把他的稿件看成是文学创作。1924年,海明威辞去记者工作,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在这艰难的时候他的妻子带着儿子走了。他除了通宵达旦地写作,只能把看斗牛当作娱乐。
1925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也升起了》问世,立即博得了一片喝彩声,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了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这部小说用美国女作家斯泰因的一句话“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作为题辞,作品契合了当时人们共有的彷徨和失望情绪,从而产生了一个文学流派——“迷惘的一代”,而海明威就成了这个流派的代表。
《太阳也升起了》发表之后,“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影响在欧洲许多国家一天天扩大。1929年,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问世。这本书在几个月内就销售了10万册,是海明威20年代的代表作,也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高成就之一。好莱坞为购买小说的摄制权,出了空前的高价。
进入30年代,国家虽然正处在经济危机之中,海明威却捕鱼打猎,观看斗牛,过得十分愉快。1932年,海明威发表了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于午后》,被称为斗牛题材的经典著作。1933年他去非洲打猎和旅行,并出版了《非洲的青山》一书。1936年他又写成了短篇佳作《乞力马扎罗的雪》和《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它们是他最成功的短篇小说,均被拍成电影。
1939年,海明威写成他自己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塑造了“硬汉”罗伯特。小说出版后几天,妻子波林与他离婚。不久,他和女作家玛莎结婚,一起到中国来度蜜月。他们作为战地记者采访了我国的抗日战争,写了6篇中日战争的报道,高度赞扬了我国人民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
海明威始终态度鲜明地反对法西斯分子。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对日宣战的当天,海明威就参加了海军。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参战。他改装了自己的游艇,配备了电台、机枪和几百磅炸药,要与德国潜艇同归于尽,但海上追踪德国潜艇近两年,始终没有找到相撞的机会。
50年代初,海明威发表了他最优秀的作品《老人与海》,“硬汉”老人有着作者自己的影子。这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是他全部创作中的瑰宝。不久,他因此而获得了普利策奖。
海明威怀念非洲和狩猎生活。1954年1月,他又和妻子去非洲打猎。两次从飞机失事中站起,却带给他长长的一串病名:关节粘连、肾挫伤、肝损伤、脑震荡、二度和三度烧伤、肠道机能紊乱……身体尚未康复,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降临到他的头上了。他无法亲赴瑞典领奖,只好委托驻斯德哥尔摩的美国大使代他出席庆典。授奖是“因为他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之中;同时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他的作品“硬汉”形象众多。
在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之后,1961年7月2日清晨,这位身高6英尺,体重220磅的巨人,把心爱的双筒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海明威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受父亲的影响,甚至死的方式都相同,都是用枪自杀,只是自杀的原因稍有不同。
B. 海明威中学毕业以后没有继续升学,而是选择了做见习记者,他的新闻写作的文字风格是这时候形成的。
C. 他的文学道路并不顺畅,经历了家人的反对、作品毫无影响以及手稿的丢失等等,但这并没有使他停止对文学的追求。
D. 他获诺贝奖的原因是: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太阳也升起了》是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
2.美国“迷惘的一代”文学流能够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3.文章题目为“硬汉海明威”,这“硬汉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每个方面请各用一个事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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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硬汉海明威
1899年7月21日,欧内斯特·海明威出生在世界五大湖之一的密执安湖南岸,一个叫橡树园的小镇。家里一共有六个孩子,海明威是第二个。父亲的影响使海明威终生充满了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海明威29岁时,父亲因为糖尿病和经济困难,用手枪自杀了。
14岁时海明威在父亲支持下报名学习拳击。第一次训练,他被职业拳手打伤,第二天裹着纱布仍跳上拳台。20个月之后,海明威在一次训练中被击中头部,左眼受伤。
中学毕业以后,在堪萨斯明星报做了见习记者。在这里,海明威专心致志,很快掌握了新闻写作的技巧,并形成了自己的文字风格。
1918年5月,加入了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意大利战场。7月初的一天夜里,海明威被炸成重伤,一个膝盖被打碎了,身上中的炮弹片和机枪弹头多达230余块,一共做了13次手术,换上了一块白金做的膝盖骨。有些弹片没有取出来,到死都留在体内。那年他刚19岁。
大战后海明威回到美国,海明威依旧勤奋写作。1919年夏秋,他写了12个短篇,寄给报社被全部退回。母亲警告他:要么找一个固定的工作,要么搬出去。海明威从家里搬了出去,因为什么也改变不了他献身于文学事业的决心。他只想做第一流的、最出色的作家。
1922年冬天,他承受了自己全部手稿丢失的痛苦。1923年,海明威的第一部著作《三个短篇和十首诗》在法国的一个非正式出版社出版。总共只印了300册,在社会上毫无影响。
作为记者,海明威很受欢迎。但他呕心沥血写成的小说,却没有报刊肯用。尤其令他伤心的是,退稿信上总是称他的作品为“速写录”“短文”,甚至说是“轶事”,根本就不把他的稿件看成是文学创作。1924年,海明威辞去记者工作,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在这艰难的时候他的妻子带着儿子走了。他除了通宵达旦地写作,只能把看斗牛当作娱乐。
1925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也升起了》问世,立即博得了一片喝彩声,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了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这部小说用美国女作家斯泰因的一句话“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作为题辞,作品契合了当时人们共有的彷徨和失望情绪,从而产生了一个文学流派——“迷惘的一代”,而海明威就成了这个流派的代表。
《太阳也升起了》发表之后,“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影响在欧洲许多国家一天天扩大。1929年,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问世。这本书在几个月内就销售了10万册,是海明威20年代的代表作,也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高成就之一。好莱坞为购买小说的摄制权,出了空前的高价。
进入30年代,国家虽然正处在经济危机之中,海明威却捕鱼打猎,观看斗牛,过得十分愉快。1932年,海明威发表了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于午后》,被称为斗牛题材的经典著作。1933年他去非洲打猎和旅行,并出版了《非洲的青山》一书。1936年他又写成了短篇佳作《乞力马扎罗的雪》和《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它们是他最成功的短篇小说,均被拍成电影。
1939年,海明威写成他自己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塑造了“硬汉”罗伯特。小说出版后几天,妻子波林与他离婚。不久,他和女作家玛莎结婚,一起到中国来度蜜月。他们作为战地记者采访了我国的抗日战争,写了6篇中日战争的报道,高度赞扬了我国人民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
海明威始终态度鲜明地反对法西斯分子。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对日宣战的当天,海明威就参加了海军。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参战。他改装了自己的游艇,配备了电台、机枪和几百磅炸药,要与德国潜艇同归于尽,但海上追踪德国潜艇近两年,始终没有找到相撞的机会。
50年代初,海明威发表了他最优秀的作品《老人与海》,“硬汉”老人有着作者自己的影子。这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是他全部创作中的瑰宝。不久,他因此而获得了普利策奖。
海明威怀念非洲和狩猎生活。1954年1月,他又和妻子去非洲打猎。两次从飞机失事中站起,却带给他长长的一串病名:关节粘连、肾挫伤、肝损伤、脑震荡、二度和三度烧伤、肠道机能紊乱……身体尚未康复,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降临到他的头上了。他无法亲赴瑞典领奖,只好委托驻斯德哥尔摩的美国大使代他出席庆典。授奖是“因为他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之中;同时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他的作品“硬汉”形象众多。
在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之后,1961年7月2日清晨,这位身高6英尺,体重220磅的巨人,把心爱的双筒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海明威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受父亲的影响,甚至死的方式都相同,都是用枪自杀,只是自杀的原因稍有不同。
B. 海明威中学毕业以后没有继续升学,而是选择了做见习记者,他的新闻写作的文字风格是这时候形成的。
C. 他的文学道路并不顺畅,经历了家人的反对、作品毫无影响以及手稿的丢失等等,但这并没有使他停止对文学的追求。
D. 他获诺贝奖的原因是: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太阳也升起了》是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
2.美国“迷惘的一代”文学流能够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3.文章题目为“硬汉海明威”,这“硬汉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每个方面请各用一个事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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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秋 李应杰
或许是昨晚吧,竟做了一个梦。朦胧中,一个人独自在江南无人的秋天里,缓缓地走着……
懒懒地起床,清早推开窗,猛然发现,眼前那繁茂又喧闹的榕树,不知什么时候,竟变得有些稀疏。树干就要变得光秃秃的了,仅留了几片不肯就去的叶子。一阵风过,那叶子颤了几下,却也是经不起风吹,打着旋儿落下了。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有些凉了,忙添了件衣服。这才发觉,秋,竟悄惝地来了。
这地方,怕是没有秋天,可想起郁达夫的话:“江南,秋当然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我觉得说得确切又实在。这才觉得有,只不过,若是有,恐怕也是留不住的。
来到这里,已是多年了。这儿的秋天,总是给我太多的感伤。凄凄迷迷,冷冷清清。单一的冷色调,底色朦胧,散落着冰凉的秋雨,透明的雨伞……南方的秋,它总是来得仓促,还未打声招呼,就哭哭啼啼起来。这秋雨轻轻地润了我的头发,蒙了我的眼睛,我看不清,只觉得那冷清的愁就袭上来,落进心底,默默地化作莫名的悲哀。这一景,是悲、涩居多。细细品味着这淡淡的忧伤,只能为它如水般的透明和南方女子一样的温柔而触动,但又确乎觉得少了些什么。
当这淡淡的秋开始弥漫,我怀念起记忆深处,令我怦然心动的北方的秋。
同那些文人说的一样,在北方领略秋是最合适不过的。
儿时,是在北方度过的。早晨起来,老人会喝一碗浓茶,在院子里小坐。当我看到院子里,金黄色又铺了一层,就雀跃着,抱起大大的扫帚,去挥扫那散落一地的金子.把那些金灿灿的叶子堆成一堆,心里满是胜利者的喜悦。因为老人说,散落在地上的都是宝呢!北方的秋,多的是风。秋高气爽,阳光灿烂,你觉得温度刚刚好,不太冷也不太热,便出门走走。走在路上,一阵凉爽的秋风拂来,顿时让人清醒。它不像夏风,步调缓慢,又带着炎热;它也不像冬风,“呼”的一声,冷彻身骨.这秋风,妩媚至极,它拂过,像给你诉说,你听不见它说什么,只觉得这低语声,有着别样的情愫。
北方的秋,少的是雨.这里的雨,是格外有味道的。你看,天阴沉下来了,忽地来了阵风,雨便利落地来了。大珠小珠落玉盘,待到珠子落尽,这玉盘又透出亮来。啊!太阳出来了,天晴了。躲在屋檐下的人们又兴高采烈地提着板凳,拿着农具,去忙活了.你若借着这雨,多愁善感一番,怕是扫了你的兴。它呀!不会为你多留,这调皮的小家伙,停个脚,就走了。
这北方的秋,最爱炫耀:那黄澄澄,一片片的,是稻谷;挂在树梢,要坠下来的,是柿子挂满窗前;咧嘴大笑的,是辣椒;堆满院角,挤成一团的,是玉米。这收获的季节,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付出的艰辛。这北方的秋,最是豪迈。它果断地抹去那些没落陈腐,将大地更新,又潇洒地将喜悦与人们分享。
离开北方,跟家人一起南下,已经10多年了。人生就是这样不断变化,没有定数。若遇到不如意的时候,我就想起,人生就像秋天,它给你硕果累累的同时,也给你更多未知,它是低谷、是转折,更是契机和磨炼.如若你想放弃,你只会看到严冬;若你坚持,春天就在眼前了。
这秋的故事,让我也更知道,那北方的秋,就是我怀念的秋。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首段对梦境的描写,营造了寂静冷清的氛围,奠定了全文悲凉感伤的情感基调,引出下文对江南秋天的描绘。
B. 本文采用对比手法,将南方的秋与北方的秋进行对比,以此突出北方的秋的特色,抒发作者对其深沉的眷恋之情。
C. 本文在刻画童年趣事、北方风雨、硕果累累等图景时,绘声绘色绘形,细致生动,其中又饱含深情,显得真切动人。
D. 文末由景触思,感叹“人生就像秋天”,写出了作者深刻的人生领悟,增添了文章的哲理意味,给读者以人生启迪。
2.作者为什么说“在北方领略秋是最合适不过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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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节选)
[美]欧内斯特·海明威
①鲨鱼的来袭并不偶然。它是从深水里游上来的,因为黑云状的鱼血沉积下来,散布在一英里深的海里。鲨鱼上来得那么快,毫无预兆地划破蓝色的海水,出现在太阳底下。随后,它又回到水里,捕捉到血腥味,开始顺着小船和鱼的航道游来。
②有时候,鲨鱼会找不到气味,但又会重新捕捉到它,也许不过是蛛丝马迹,鲨鱼却会游得很快,紧追上去。这是一条很大的灰鲭鲨,生来游得跟海里最快的鱼一样快。除了鱼嘴,浑身都很漂亮。它的背像箭鱼的背那么蓝,肚皮为银色,鱼皮光滑漂亮。它的体态像箭鱼,就是那张大嘴不一样。这时它嘴巴紧闭,贴着水面游得很快,高高的背鳍刀子一般在水里穿行,毫不抖动。在紧闭的双唇里,八排牙齿向内倾斜。这不是大多数鲨鱼常见的金字塔形牙齿,样子倒像卷成爪子模样的人的手指。它的牙齿跟老人的手指差不多长,两侧有着像剃刀般锋利的刀口。这种鱼生来就是捕食海里所有鱼的,速度那么快,体格那么强壮,又是全副武装,所以没有其他敌人。现在,它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便开始加速,蓝色的背鳍划破了海水。
③老人看着鲨鱼过来,知道它天不怕地不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一边看着鲨鱼靠近,一面准备好鱼叉,把绳子系紧了。可是绳子太短,缺了一截,就是割下来捆鱼的那一截。
④老人脑子清醒好使,决心很大,却不抱什么希望。好景不长,他想。瞧着鲨鱼逼近,他看了看那条大鱼。也许这只是一场梦,他想。我不可能阻止它攻击我,但也许我能逮住它。登土鲨(原文为西班牙语,此处为音译,用于称呼灰鲭鲨),他想。叫你妈倒霉。
⑤鲨鱼快速靠近船尾,在袭击大鱼的时候,老人见它张开大嘴,眼睛怪怪的,牙齿咔嚓一声插进鱼尾上方的鱼肉。鲨鱼的头钻出水面,背也露了出来,老人听见鲨鱼撕开大鱼皮肉的声音,他把鱼叉猛地往下刺向鲨鱼头部,插进两眼之间那条线与从鼻子笔直往后的那条线的交点上。其实那些线是不存在的。只有厚重尖利的蓝色脑袋,巨大的眼睛,咔嚓作响、吞噬一切的攻击性的嘴巴。不过那是鱼脑所在,老人刺中了这个地方。他用血汁模糊的双手使出全身力气,把鱼叉结结实实地刺了进去。他刺的时候不抱希望,却带着决心和十足的恶意。
⑥鲨鱼翻过身来,老人看见它的眼睛已没有了生气。随后鲨鱼又翻了个身,身上裹了两圈绳索。老人知道鲨鱼已经死了,但它不愿接受死亡。接着,鲨鱼肚皮朝天,甩动着尾巴,咯咯地咬着嘴巴,像一艘快艇似的破浪前进。尾巴击水的地方泛起了白色的水花,绳索绷紧了,颤抖着,最后断掉了。这时,鲨鱼四分之三的身体完全露出水面,在那儿静静地躺了一会儿,老人瞧着它。随后,鲨鱼慢慢地下沉了。
⑦“它叼走了近四十磅肉。”老人大声说。还带走了我的鱼叉和全部的绳索,他想。现在我的大鱼又在淌血了,而且还会有其他鲨鱼来袭的。
⑧大鱼被咬得不成样子,他不想再去看它了。鱼受到袭击时,仿佛他自己受到了袭击。
⑨不过,攻击我那条鱼的鲨鱼被我给宰了,他想。我见到过的登土鲨就数它最大。天主知道,我是见过大鲨鱼的。
⑩好景不长,他想。我现在真希望这是一场梦,希望我根本没有钓到过这条鱼,希望独个儿在床上躺在报纸上。
(11)“但是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他说,“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不过我还是很难过,我竟宰了这条鱼,他想。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老人与海》(节选)叙述了这样的故事:在老人捕到大鱼后,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搏斗,并杀死了它。
B. 《老人与海》是自传体小说,节选部分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以期留给读者更大的想象空间。
C. 海明威主张创作既要忠实于他所了解的生活的知识,又要有合理的想象。《老人与海》(节选)体现了这一创作主张。
D. 在第⑧段里,写出了老人对大鱼“被咬食”的痛惜和无奈,对“被咬得不成样子”的大鱼的同情,对捕获大鱼的后悔,以及劳动成果被掠夺后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挫败感。
2.下面是《老人与海》(节选)第①段前两句的不同译文,哪种译文更符合海明威作品的语言风格?请结合上述材料说说理由。
译文1:鲨鱼的来袭并不偶然。它是从深水里游上来的,因为黑云状的鱼血沉积下来,散布在一英里深的海里。
译文2:这条鲨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那一大片暗红的血朝一英里深的海里下沉并扩散的时候,它从水底深处上来了。
3.《老人与海》(节选)第④⑤段中,画线的两个句子表达的侧重点不同,其表达效果也不同。请联系上下文简要分析。
①老人脑子清醒好使,决心很大,却不抱什么希望。
②他刺的时候不抱希望,却带着决心和十足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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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等待的时候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
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始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座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B.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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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这一环境描写为故事的展开设置了一个独特的环境,为下文诱狼作铺垫。
B. 小说多次刻画了母狼“瘦”的外形特点,既写出了母狼的生存环境的恶劣,又突出了母狼生命力顽强的形象。
C. 母狼在识破了狼人的阴谋的情况下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这一奋不顾身的行为是爱子心切的本性使然。
D. “母狼已将公狼的皮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这一动作描写刻画出母狼残忍的本性。
2.小说中猎人给人印象深刻,请你对这一人物形象作简要分析。
3.小说以“陷阱里,一片血腥!”结尾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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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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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比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选自2012年第6期《读者》)
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 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 “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 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 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