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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扒手

[美]希区柯克

那个穿暗色粗格子呢衣服的女子扒斯通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斯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持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去,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窝,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的植物,快到玻璃门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大厅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你和我最好谈谈。”“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她棕色的眼睛愤怒地闪了一下,说:“我建议你放开我的手臂,假如你不放的话,我就喊经理了。”“你知道,我是假日旅馆的保安主任。”我告诉她,她脸白了。

我领她穿过拱形入口,到旅馆的餐厅,它就在我们左侧不远的地方。她没有抗拒。我让她坐在一张皮革椅子上,自己坐在她对面。我隔着桌子打量对面的女子,她长着一张古典的脸,显得纯洁、无辜,褐色头发有点卷曲。我猜她大约二十五岁左右。

我冷静地说:“毫无疑问,你是我遇见的三只手中最漂亮的。”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三只手就是扒手。”

她装出愤怒的样子:“你是在说我吗?”

我说,“没有必要再装傻了。我看见你扒斯通的皮夹和他的钻石领带夹,我坐在电梯的正对面,距离十五英尺。”

她不再说什么,手指摆弄着手提包的带子,痛苦地叹了口气说:“你说的对,不错,我偷了那些东西。”

我伸手过去,轻轻地从她那里取过提包,打开它。斯通的皮夹和领带夹在袋子里面各种女性用品的上面。我翻出她的身份证,暗暗记下名字和地址,然后取出她偷的东西,把提包还给她。

她轻声说:“我,我不是小偷,我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她颤抖地咬着下唇。“我有强烈的偷窃癖,我控制不住自己。”

“偷窃癖?”

“是的,去年我已经看过三个精神病医生,但他们没法治疗我。我同情地摇摇头:“这对你一定很可怕。”“是很可怕,”她同意说,“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的声音发抖。“他曾警告我,只要再偷任何东西,就把我送进医院。”

我轻松地说:“你父亲不会知道今天这里发生的事。”

“他——他不会知道?”

“是的,”我缓缓地说。“斯通先生会取回他的皮夹和别针,我想没有必要张扬这事,这对旅馆也不利。”她的脸开朗起来。“那么……你准备放了我?”我叹了口气:“我想我是心太软了,是的,我准备放你走,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再进假日旅馆。”

“哦,我答应。”

“如果我以后看见你在这里,我就要报警。”

“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别针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美洲卷》)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女扒手被“我”抓住之后,“冷冷地说”“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等表情和语言充分体现了其高度的戒备心理。

B.小说描写斯通被盗后“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这里通过间接描写的方法来体现女扒手的偷盗技术十分高超。

C.女扒手辩解自己不是真正的小偷,而是患有偷窃癖,目的是想让“我”相信从而放了她,但“我”并未相信。

D.小说的题目“扒手”很简洁,既点明了写作对象,又高度概括了故事情节,同时还体现了本篇小说的主题思想。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的设置很有特色,请简要分析其特点和效果。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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