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苦 梅
马 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苦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作为领班的苦梅,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3.小说结尾写到“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她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4.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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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很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说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给人介绍商品特别热心,还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数倍,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个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苦梅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在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个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苦梅半天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说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原了。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需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账。
乡下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 男人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他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 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 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这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苦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小说中写“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她家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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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 梅
马 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个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听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的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发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到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致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下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他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能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 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他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勇于开拓、心灵手巧的性格特征。
C. 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作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读者共鸣。
D. 文章结尾,苦梅说的“吃我?酸死人!”使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意在强调未到成熟季节,自己种的苦梅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作为领班的苦梅,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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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乌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作为领班的苦梅,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3.小说结尾写到“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她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4.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苦 梅
马 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想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苦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作为领班的苦梅,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3.小说结尾写到“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她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4.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苦 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
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已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
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乌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作为领班的苦梅,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己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他。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捉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哝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账。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他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有可能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2.文中主人公苦梅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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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福 气
刘二感到最自豪的事情不是吃饺子,而是小时候妈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妈妈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这句话妈妈一连说了很多年。刘二24岁那年,妈妈一个人搬到荒山上去住了,从此不再给家里人包饺子,也不再说那句话了。
小时候,刘二家里的日子是很穷的。可是再穷,过年也总要吃顿饺子。过年嘛,不吃顿饺子能算过年?
饺子是必须要吃的,而且,乡间的习俗,饺子里要包上一两枚硬币,谁吃到了,就预示着谁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刘二8岁那年,在自己的那碗饺子里吃出了一枚2分钱的硬币。他把一个圆滚滚的饺子填进嘴里,用力一咬,就听见喀嚓一声,他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他把嘴里的硬东西吐出来,大声宣布:“我吃到钱啦。”
刘二的妈妈捡起他吐在桌子上的2分钱硬币,用手指擦干净之后又送给他,喜滋滋地对他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听妈妈这样说,刘二咧开大嘴笑了,还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轻轻挠了两下。 刘二8岁那年,他开始上小学了,他的一条瘸腿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的时候不是这样。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嘲笑他的,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儿,看不见刘二的瘸腿,或者是,他们觉得,刘二天生就应该有一条瘸腿,没啥好奇怪的。学校里的孩子还没有修炼到这种程度,他们一看见刘二的瘸腿,就大呼小叫起来,后来还把他的瘸腿编成了顺口溜到处传唱。那些日子,刘二每天肚子都气得鼓鼓的。
自从吃到了2分钱的硬币,刘二就不跟那些嘲笑他的孩子计较了。他在心里对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我不会在乎你们说什么。” 从8岁到23岁,刘二年年嘴里都要喀嚓一声,年年都能从饺子里吃到2分钱硬币,妈妈也年年都要重复一遍她说过的话。妈妈的话,给了刘二做人的底气,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会做出一件让人高看一眼的大事情。
刘二23岁那年,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年夜饭的饺子已经煮好了,却迟迟没有端上来。刘二着急了,进厨房去看,他看见妈妈正在用手指头去捏那些煮好的饺子,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说:“我做了记号呀,怎么找不到了?”
那年的饺子,有不少让妈妈的手指头捏破了。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
妈妈去世以后,刘二用那些硬币买了一棵槐树苗,栽在妈妈的坟前。转过年,他向村委会递了申请,承包了那座荒山。
从此,每年的年夜饺子刘二都是跟妈妈在一起吃的。他把一碗饺子端到妈妈的坟前,说一句,妈,过年了,就大口大口吃起来。自然而然的,他的嘴里会“喀嚓”一声。他从嘴里吐出2分钱硬币,对妈妈说,妈,二小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
如今,刘二妈妈坟前的那棵槐树已经长得很高了,刘二承包的荒山也绿得不能再绿了。雨后,山沟里到处都是清清的溪水。他不想让那些溪水白白流掉,就在山下修了一个池塘,种上了莲花,养上了鱼。
夏天的中午,刘二喜欢躺在池塘边的树阴里,看粉红粉白的莲花在微风中摇曳,看鲤鱼在水面上撒欢,听草鱼吃草的嚓嚓声。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常常,就这样不知不觉地,他沉浸到好梦当中了。
村里有人看见过刘二在树阴里酣睡的模样,感慨地说:“舒服的不如躺着,这个刘二,真是好福气。”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A.从刘二小时候起,妈妈就反复告诉他“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她是有意识地激励儿子从小要立志 长大了要干出一番事业来。 |
B.“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这两 处描写,表现了刘二对母亲的感激之情。 |
C.刘二吃了十几年福饺子,直到23岁才知道真相,他始终相信吃了有硬币的饺子会获得福气,自己一个 人过年,还是要吃这种饺子。 |
D.小说表现了母爱的主题 ,刘二从母亲的肯定中获得了有益的心理暗示,自强不息,取得了人生的成就。 |
E.小说结尾,村里人感慨刘二真是好福气,一则照应了题意,二则表达了大家对他有一位好母亲和事业
取得成功的羡慕之情。
2.“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这句话在文中有哪些作用?(5分)
3.这篇小说在塑造人物形象上运用的最突出的手法是什么?举两例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说,小说在刘二发现母亲捏饺子的情节后便可以结束,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请简述理由。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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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谷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13岁之后,我回故乡的时间仅仅是寒暑假。我再也吃不到清明节的花糯饭,看不到秋天收稻谷的景象。城市的身影渐渐覆盖乡村,所谓想家其实就是想念家里的腊肉,担心父母的身体,渴望他们能给我寄点零花钱。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为了挣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这一去,她的衣服总是要湿到脖根,有时木耳长得太多,她就捡到天黑,靠喝山泉水和吃生木耳充饥。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地散发着稻谷的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李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里,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了,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三年疾病的折磨远远超过她一生的苦痛。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多少次,她央求我把她送回谷里,说故乡的草药可以治愈她的恶疾。但是,她忽略了她曾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已经为现代医学所格式,所以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她试图从床上爬起,似乎要走回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连翻身也得借助外力。她一直在跟疼痛较劲,有时痛得全身发抖,连席子都抠烂了。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谷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院,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是在一场瓢泼的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的。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10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城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如果说过去我是因为爱母亲才爱故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因为外婆、父亲埋葬在这里,所以母亲才要执著地回来。又因为母亲埋葬在这里,我才深深地眷恋这座村庄。现在我终于明白,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1.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哪些作用?请具体说明。(4分)
答:
________
________
2.文中画线的两处,在表达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分)
答:
________
________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4分)
答:
________
4.试探究本文题目“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内涵。(4分)
答:________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黑板擦
夏鲁平
(前情提要:史丽萍老师是我小学时的班主任,她没有因为我是一个学习不好的“野孩子”而放弃我,反而关心和爱护我。我想报答她的恩德,于是在班里的板擦坏了后自告奋勇要做一个板擦给她)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突发灵感,一路小跑到家门,钻进仓房,从工具箱里找出四根半寸长的铁钉将折叠毛毯条铺在木板上,在四个角上钉上了铁钉,黑板擦终于做成了。
第四天上学,史老师刚走进教室,我赶紧从书包里掏出那只黑板擦,史老师喜出望外接在手里,忽然一愣,这黑板擦显然出乎她的预料,而且不是出自大人之手。她反复掂量这只稚嫩的黑板擦,指甲划向蜡笔涂上去的蓝色,说“不错,我代表全班同学谢谢你。”史老师开始用这只黑板擦了,黑板擦擦向黑板的一刹那,我们的耳边发出了尖厉声响,是铁钉与黑板摩擦的声响,一道长长的划痕出现了,惊心动魄。全班同学好像早就琢磨起这只怪异的黑板擦,一直憋闷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这一个划痕终于划开了他们的笑声。史老师转过身,也在笑,她肯定觉得这只黑板擦滑稽可笑,同学们于是跟着放肆地笑了,笑得我咬牙切齿,头猛地埋向桌面。在天昏地暗中,史老师敲响了讲台桌子,那是黑板擦与桌面的撞击声,她粗暴地镇压住所有的笑声,教室一下子静了,接着,史老师喊了我的名字,让我站起身来。我站起来,耷拉着脑袋,史老师让我抬:头,看同学,看老师。我万万没想到史老师泪水盈盈地愤怒着,说:“我知道你们笑什么,我为你们的笑声感到羞耻,有谁能像夏鲁平同学这样亲手为班级做成一个黑板擦?我现在宣布,期末优秀班干部,就是夏鲁平同学,大家为他鼓掌!”顿时,我的心又一次热浪翻滚,泪水潸然而出。
不久,学校为每个班级分发了新的黑板擦,我做的那只黑板擦一直被史老师.上课时攥在手里,她用这只黑板擦时,轻拿轻放,不再在黑板上擦出划痕。有时,她还将学校分发的黑板擦与我做的黑板擦交替使用,两只黑板擦沾满了厚厚的粉笔灰。
第二学期,史老师离开我们班,教下一个年级。我们班新来了一位老师,姓何。何老师上课,喜欢操起学校统一分发的那只黑板擦。我做的那只黑板擦基本闲置,时间长了,被推到黑板槽边缘,与一些碎粉笔头挤在一起,我看着也几近麻木,认同了那只黑板擦本该拥有的命运。有一次,何老师写错了一个字,正站在黑板边上,随手摸向黑板槽,抓起我做的那只黑板擦,擦向那个错字,吱——黑板又响亮地现出了划痕,她的手停住了,看看这只黑板擦,皱起眉头说:“这是什么破玩意,你们以前的史老师真能对付!”一扬手,黑板擦咣的一声扔进了教室门后的垃圾
教室里鸦雀无声,没有我想象的那种哄堂大笑,我的心一落千丈,身子一动不会动,有同学偷偷转过头,瞥了我一眼,赶紧缩回去。教室里细微的情绪,没有引起何老师的注意,她走到黑板中间,拿起学校分发的黑板擦,退到黑板边缘,咔咔擦掉刚才没有擦完的字,继续上课。
接下来这段时间里,何老师讲的什么,我一句也没听进耳朵,我看着何老师嘴巴一张一合,脑子里错乱混杂的声响此起彼伏。几天后,更为严重的事情发生了,我成了班级里捣蛋的学生,优秀学生被刷掉,劳动委员被刷掉,我在各种课堂上摇头摆尾故意弄出怪异的响声。我成了何老师眼中重点看管的对象,让她头疼了,疼得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爽快。我开始逃学,我成了何老师的对立面,我与她不共戴天……
我感觉史老师试图在找我,我不愿意再见到史老师。有时我在操场上溜达,特意留心是否有史老师,只要史老师出现,我立马逃之夭夭。
有一天早上,我背着书包上学,竟惊讶地发现史老师,站在不远处盯着我,等待我主动跟她说话。可我一言不发,也不看她,我已不是她所期望的学生了,我硬着头皮往校门里走,给她一个生冷的背影儿。
史老师肯定心凉了半截,我就这么狠着心让我与她之间凉下去。我走进了校门,感觉史老师突然从后面追上来,我加快了脚步,直着脖子,就是不理她。史老师不再追我,她站在了那里,嘴里发出了愤怒的声响:“别忘了,你可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
那一刻,我停了下来,站在那里,脑子好像蓦地从混沌中回过神儿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我”为了报答史老师的恩德,做了一-个铁钉板擦,但史老师并没有因为它难用而贬低“我”,反而表扬了“我”,为后文叙述“我”无颜见她做铺垫。
B. 小说通过对史老师的语言、动作、神情等的描写,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位善良细心、讲求教育方法、尽职尽责的优秀小学教师形象。
C. 何老师在文中虽是一个次要人物,但其作用却不可或缺:她的一个动作导致了“我”由“好”变“坏”,她的行为表明了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老师。
D. “我”故意惹何老师生气,甚至与她作对,报复的快感却让“我”不愿见到一直关心呵护“我”的史老师,所以总是想方设法躲避,不和史老师照面。
2.从史老师拿到“我”做的板擦时,“我”的心理有着怎样的变化?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3.请联系小说内容和社会实际谈谈你对史老师的话“别忘了,你可是老师心中的好学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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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这一环境描写为故事的展开设置了一个独特的环境,为下文诱狼作铺垫。
B. 小说多次刻画了母狼“瘦”的外形特点,既写出了母狼的生存环境的恶劣,又突出了母狼生命力顽强的形象。
C. 母狼在识破了狼人的阴谋的情况下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这一奋不顾身的行为是爱子心切的本性使然。
D. “母狼已将公狼的皮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这一动作描写刻画出母狼残忍的本性。
2.小说中猎人给人印象深刻,请你对这一人物形象作简要分析。
3.小说以“陷阱里,一片血腥!”结尾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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