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双白老人
于德北
①按算双白老人已经90高龄了,论辈分我应该称他曾祖爷爷。二十年前,他曾到我的家里来过一次,是给我的祖父看病。他看我祖父的病气太重,就开了一大盆的药给我祖父吃。祖父吃了他的药,气色红润,也不那么剧烈地咳了,减少了许多痛苦。
②双白老人是个中医。他的老家在德惠,却常住在云南的一个小寨子里。说常住,其实也不过是定居地,他的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
③他从云南往东北走,三年左右走个来回。从云南到东北,又从东北到云南,往来行医,随吃随住,一日不短,三日不长。偶尔在病人家一住半年的时候也有,却保着人家的性命,救着人家的病痛。
④双白老人吃素,饮食十分清淡。他每日离不开酒,却注意节制,每晚三盅,不多喝,也不少喝,喝时不用劝,不喝了谁劝也没有用。
⑤他一辈子没结过婚,因而没有儿女。他曾对我的祖父说,他想收一个徒弟,把自己的一生所学都教给他。但这个徒弟收得十分考究,十分挑剔,十分严格。由于他的一生云游行医,并没有多少时间认真地坐下来考察一个人,一个可以让他接受的姑娘或小伙子。他曾对我的祖父说:“若能从亲戚中选一个聪慧、好学、本分的孩子也未尝不可。” 祖父就向他推荐了我。我那时八九岁的年纪,淘气淘得不得了。双白老人把我叫到祖父床前时,我的整个身心都在航模的最后工艺制作中。所以,当他问我喜不喜欢像他一样当一个中医时,我脱口而出:“不喜欢。” 我不知道双白老人为什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⑥说起来祖父的病,已有三年之久,他得的是肺癌,这与他早年拼命赌博过于劳累有关。祖父初病的时候还恐于死亡,主动调理自己。可当他觉得生命无望的时候,曾固执地回老家独居了一段日子。后来听乡下的堂叔、表哥们说,那是昏天黑地的一段日子,祖父每天沉浸在牌局上,胜多败少,直至累吐了血。双白老人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我家的。他脸色红润,双目炯然,一把过胸的胡须如雪样白。圆口布鞋,一袭灰色的褂子。他的牙齿,晶莹剔透,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他和我的祖父同吃同住,并用大盘给祖父配了色彩驳杂的中药,内有蝎子、蜈蚣、白花蛇、蟾蜍、蜘蛛等毒物,令人毛骨悚然。双白老人想尽各种方法让我的祖父服药,每日陪他下棋,散步。双白老人比我家祖父大十余岁,是我祖父的堂叔,但在我看来,祖父要比双白老人苍老很多。双白老人和他在一起,倒像一个晚辈在服侍长辈。
⑦我记得祖父每次服药之后都剧痛难忍,双白老人说那是药毒和病毒厮杀的结果,如果疼痛日减一日,就是说药毒战胜了病毒,祖父的病也会渐渐好起来。
⑧双白老人为我祖父医病,是我亲眼所见癌症可治的病例。看着祖父一天一天爽朗起来的面容,全家人有说不出的高兴……
⑨在一个暴雨如注的夜晚,双白老人接到一封信。他读信时,面色惨白,额头鬓角尽是虚汗。读罢信,他匆匆地整理行囊,对我祖父做了一些简单的交待,就消失在茫茫的雨夜深处。
⑩如来得突然一样,他走得也如此突然。如果说双白老人不来到我家,如果说他不给我祖父的病带来希望,那么一切都将十分平常而平淡。但他传奇般的离去给我们留下了难以体会的痛苦。我们眼看着祖父日益枯萎下去,而我们却束手无策。这是怎样的煎熬很难为外人所知,难以言达。看着祖父瘦小的身躯平躺在棺材里,这形象是我少年时期不能忘怀的忧伤。
⑾我很想念双白老人。真的。现在我长大了,我很想对他说:“我想学习中医!”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
A.第二段中,作者写双白老人“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 ,突出他云游行医行踪漂泊不定的职业特点。他根据病人的病情来确定自己的住行,既表现他以病人为重的医德,也突出了他从事中医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具有神秘感的“老神仙” 形象特征,为后面情节做铺垫。
B.最后一句“我想学习中医!” 来得迟了一点,给了我们失望。在现代中医备受排斥和漠视的情况下,这篇小小说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反省。
C.双白老人想收一个徒弟,祖父向他推荐了“我” ,但我想到自己对中医根本不感兴趣,所以拒绝了老人的请求。
D.双白老人开的都是些很普通的药,却治好祖父的肺癌,既表现他的医术高明,在结构上也使小说达到高潮。
E.文章最后提到,“我” 的祖父去世了多年,“我” 已经长大了,才想学习中医。“我” 终于体会到中医的价值,想学习和继承了,但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祖父的去世和多年的经历,这过程是痛苦而又曲折漫长的。
2. 作者对双白老人的外貌描写十分精当,对其作简要分析。
3. 找出小说结构上的两条线索,并结合文本具体说明。
4.⑤段说“我”“不喜欢”当中医,⑩段又说“我想学中医”,前后矛盾。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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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双白老人
于德北
①按算双白老人已经90高龄了,论辈分我应该称他曾祖爷爷。二十年前,他曾到我的家里来过一次,是给我的祖父看病。他看我祖父的病气太重,就开了一大盆的药给我祖父吃。祖父吃了他的药,气色红润,也不那么剧烈地咳了,减少了许多痛苦。
②双白老人是个中医。他的老家在德惠,却常住在云南的一个小寨子里。说常住,其实也不过是定居地,他的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
③他从云南往东北走,三年左右走个来回。从云南到东北,又从东北到云南,往来行医,随吃随住,一日不短,三日不长。偶尔在病人家一住半年的时候也有,却保着人家的性命,救着人家的病痛。
④双白老人吃素,饮食十分清淡。他每日离不开酒,却注意节制,每晚三盅,不多喝,也不少喝,喝时不用劝,不喝了谁劝也没有用。
⑤他一辈子没结过婚,因而没有儿女。他曾对我的祖父说,他想收一个徒弟,把自己的一生所学都教给他。但这个徒弟收得十分考究,十分挑剔,十分严格。由于他的一生云游行医,并没有多少时间认真地坐下来考察一个人,一个可以让他接受的姑娘或小伙子。他曾对我的祖父说:“若能从亲戚中选一个聪慧、好学、本分的孩子也未尝不可。” 祖父就向他推荐了我。我那时八九岁的年纪,淘气淘得不得了。双白老人把我叫到祖父床前时,我的整个身心都在航模的最后工艺制作中。所以,当他问我喜不喜欢像他一样当一个中医时,我脱口而出:“不喜欢。” 我不知道双白老人为什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⑥说起来祖父的病,已有三年之久,他得的是肺癌,这与他早年拼命赌博过于劳累有关。祖父初病的时候还恐于死亡,主动调理自己。可当他觉得生命无望的时候,曾固执地回老家独居了一段日子。后来听乡下的堂叔、表哥们说,那是昏天黑地的一段日子,祖父每天沉浸在牌局上,胜多败少,直至累吐了血。双白老人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我家的。他脸色红润,双目炯然,一把过胸的胡须如雪样白。圆口布鞋,一袭灰色的褂子。他的牙齿,晶莹剔透,像宝石一样闪闪发光。他和我的祖父同吃同住,并用大盘给祖父配了色彩驳杂的中药,内有蝎子、蜈蚣、白花蛇、蟾蜍、蜘蛛等毒物,令人毛骨悚然。双白老人想尽各种方法让我的祖父服药,每日陪他下棋,散步。双白老人比我家祖父大十余岁,是我祖父的堂叔,但在我看来,祖父要比双白老人苍老很多。双白老人和他在一起,倒像一个晚辈在服侍长辈。
⑦我记得祖父每次服药之后都剧痛难忍,双白老人说那是药毒和病毒厮杀的结果,如果疼痛日减一日,就是说药毒战胜了病毒,祖父的病也会渐渐好起来。
⑧双白老人为我祖父医病,是我亲眼所见癌症可治的病例。看着祖父一天一天爽朗起来的面容,全家人有说不出的高兴……
⑨在一个暴雨如注的夜晚,双白老人接到一封信。他读信时,面色惨白,额头鬓角尽是虚汗。读罢信,他匆匆地整理行囊,对我祖父做了一些简单的交待,就消失在茫茫的雨夜深处。
⑩如来得突然一样,他走得也如此突然。如果说双白老人不来到我家,如果说他不给我祖父的病带来希望,那么一切都将十分平常而平淡。但他传奇般的离去给我们留下了难以体会的痛苦。我们眼看着祖父日益枯萎下去,而我们却束手无策。这是怎样的煎熬很难为外人所知,难以言达。看着祖父瘦小的身躯平躺在棺材里,这形象是我少年时期不能忘怀的忧伤。
⑾我很想念双白老人。真的。现在我长大了,我很想对他说:“我想学习中医!”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
A.第二段中,作者写双白老人“大半生是在行走中度过的” ,突出他云游行医行踪漂泊不定的职业特点。他根据病人的病情来确定自己的住行,既表现他以病人为重的医德,也突出了他从事中医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具有神秘感的“老神仙” 形象特征,为后面情节做铺垫。
B.最后一句“我想学习中医!” 来得迟了一点,给了我们失望。在现代中医备受排斥和漠视的情况下,这篇小小说引起了我们的深思、反省。
C.双白老人想收一个徒弟,祖父向他推荐了“我” ,但我想到自己对中医根本不感兴趣,所以拒绝了老人的请求。
D.双白老人开的都是些很普通的药,却治好祖父的肺癌,既表现他的医术高明,在结构上也使小说达到高潮。
E.文章最后提到,“我” 的祖父去世了多年,“我” 已经长大了,才想学习中医。“我” 终于体会到中医的价值,想学习和继承了,但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祖父的去世和多年的经历,这过程是痛苦而又曲折漫长的。
2. 作者对双白老人的外貌描写十分精当,对其作简要分析。
3. 找出小说结构上的两条线索,并结合文本具体说明。
4.⑤段说“我”“不喜欢”当中医,⑩段又说“我想学中医”,前后矛盾。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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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17分)
忆刘半农君
鲁迅
这是小峰出给我的一个题目。
这题目并不出得过分。半农去世,我是应该哀悼的,因为他也是我的老朋友。但是,这是十来年前的话了,现在呢,可难说得很。
我已经忘记了怎么和他初次会面,以及他怎么能到了北京。他到北京,恐怕是在《新青年》投稿之后,由蔡孑民先生或陈独秀先生去请来的,到了之后,当然更是《新青年》里的一个战士。他活泼,勇敢,很打了几次大仗。譬如罢,答王敬轩的双鐄信,“她”字和“牠”字的创造,就都是的。这两件,现在看起来,自然是琐屑得很,但那是十多年前,单是提倡新式标点,就会有一大群人“若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所以的确是“大仗”。现在的二十左右的青年,大约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单是剪下辫子就会坐牢或杀头的了。然而这曾经是事实。
但半农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但是,要商量袭击敌人的时候,他还是好伙伴,进行之际,心口并不相应,或者暗暗的给你一刀,他是决不会的。倘若失了算,那是因为没有算好的缘故。
《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
所谓亲近,不过是多谈闲天,一多谈,就露出了缺点。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想,好容易才给我们骂掉了。但他好像到处都这么的乱说,使有些“学者”皱眉。有时候,连到《新青年》投稿都被排斥。他很勇于写稿,但试去看旧报去,很有几期是没有他的。那些人们批评他的为人,是:浅。
不错,半农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更不如浅一点的好。
但这些背后的批评,大约是很伤了半农的心的,他的到法国留学,我疑心大半就为此。我最懒于通信,从此我们就疏远起来了。他回来时,我才知道他在外国钞古书,后来也要标点《何典》,我那时还以老朋友自居,在序文上说了几句老实话,事后,才知道半农颇不高兴了,“驷不及舌”,也没有法子。另外还有一回关于《语丝》的彼此心照的不快活①。五六年前,曾在上海的宴会上见过一回面,那时候,我们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了。
近几年,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蜜斯”之类,却很起了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②,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我想,假如见面,而我还以老朋友自居,不给一个“今天天气……哈哈哈”完事,那就也许会弄到冲突的罢。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八月一日。
注:①1928年鲁迅任《语丝》主编期间,选登了一篇读者来信。这封信纠正了刘半农发表在该刊的一篇文章中的一个史实性错误。②指刘半农于1933年到1934年间发表于《论语》《人世间》等刊物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和《双凤凰砖斋小品文》等。
1.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一句中,作者为什么在“古文”前用“弄”字和“烂”字?请从字义与情感两个方面分析。(4分)
2.从文章看,鲁迅对有些人所批评的刘半农的“浅”持什么态度(4分)
3.请根据原文概括鲁迅与刘半农之间的关系由亲到疏的原因(4分)
4.联系最后一段,谈谈你对“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一句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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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我的邻居吴冠中
阎纲
①九旬高龄的吴老,和我同住京南方庄小区古园一区,塔楼南北毗邻。老人喜欢方庄,说这里有人气。旁边就是体育公园,我常在公园遇到他们老两口,他搀扶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
②第一次见吴老,我问他:“记得吗?我们报纸曾编发过你的专版,有你一帧正在写生的大幅照片和年轻时在凡尔赛宫的一张……”吴老抢着说:“记得。”我说:“大标题很醒目——《鲁迅是我的人格老师》!你注重绘画和文学的沟通,使人更理解你的绘画,也更理解你的散文。”
③先前见过他在路边小摊上理发,后来在理发店也和他擦肩而过。这个“福云理发店”,四人座,优惠老人,只收五元。我去理发时,老板娘总会提到吴老,他是那里的老顾客。
④邻居都知道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老头是个大画家,却不知道他的作品被拍卖过成百上千次。万贯家产吧?却“穷”得布衣素食。老头倔,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传世名画一捐就是百多幅,消费却极端平民化。当理发店的老板娘得知这个老头的画卖到十多亿人民币的时候,她惊呆了,知道老人来小店理发绝非省钱图便宜。我问过吴老:“有消息称,你的一幅画又拍了四千多万元,创下新的纪录……”他不动声色,然后说了句:“这都与我无关。”
⑤吴老脑勤而心静,不大愿意接待访客,大家知趣,尽量不去打扰他。一次,约好去他家说事,踏进家门后我大吃一惊。他的住房同我家的一样大小,都是一百零八平米,没有装修,依旧是洋灰地、木制的窗框窗格子,一应的原生态,书房之小,堪称斗室,哎呀,太委屈一个大画家了,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画作就是从这间普普通通的住房走出,进入国际画廊。
⑥他和相濡以沫的她又从公园的林间小道缓缓走来,不认识的人都把他们当作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她三次患脑血栓,严重失忆。他伴着她,寸步不离,肩并肩搀扶着,平和而亲昵。我遇上他,总是聊上几句,她也总是和我的小孙儿说几句话。
⑦吴老以前常在楼下买天津煎饼,近年来,他不吃了。那个卖煎饼的安徽妇女对我说:“老头想吃,可就是咬不动了。”还说:“老头人好,没有一点架子。有一年,他送我一本挂历,说上面有他的画。”她还看见他亲自抱着字画从她身边走过,问他怎么自己抱着,他说抱得动的,没关系,马路边等车去。
⑧令人吃惊的是这么一次,吴老一大清早同夫人坐在楼下草坪边的洋灰台上,打开包儿,取出精致的印章,有好几枚,磨呀磨,老两口一起磨。卖煎饼的妇女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做什么?”他说:“把我的名字磨掉。”“这么好的东西你磨它……”他说:“不画了,用不着了,谁也别想拿去乱盖。”
⑨多么珍贵的印章啊!为了防范赝品行世,吴冠中釜底抽薪。
⑩一天,又邂逅他和她。她飘着白发,扶着手杖,我的孙儿大声地喊:“奶奶好!”她无言地笑。《他和她》里正好写道:“她走在公园里,不相识的孩子们都亲热地叫她奶奶,一声奶奶,呈现出一个灿烂人生。”我便说:“吴老呀,你写的散文,特别是《他和她》,空谷足音。当下散文,写暮年亲情,无出其右者。”他摇头。我又说:“开篇普普通通的五个字‘她成了婴儿’就打动人心。”他微微一笑。
(11)多次接触之后,我对吴老的文学观略有所悟,就是特别注重用文字表现感情内涵。吴老说:“我本不想学丹青,一心想学鲁迅,这是我一生的心愿。固然,形象能够表现内涵,但文字表现得更生动,以文字抒难抒之情,是艺术的灵魂。愈到晚年,我愈感到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是数千年千姿百态的坎坷生命,是令子孙后代肃然起敬的民族壮景。”
(12)他丰满而瘦小,平易而固执,誉满全球却像个苦行僧。人们觉得怪异,其实,不难理解。他“一心想学鲁迅”,称鲁迅是自己的“精神的父亲”。回顾他坎坷的人生经历,读读他最满意的那幅油画《野草》,凝视鲁迅枕卧在杂花野草上瘦削却坚韧的头颅,这一切也许会变得很容易理解。
1.品味第④段中加点的“不动声色”一词,简析其妙处。(2分)
2.结合全文,概述吴冠中作为一名艺术家其主要的艺术主张。(3分)
3.文章写的是吴冠中,为什么在第③④段和第⑦段花了不少笔墨写理发店老板娘和卖煎饼的妇女?(4分)
4.本文标题中“我的邻居”四个字耐人寻味,请简析其妙处。(3分)
5.文中三处画线句子都是在写“我”遇到吴冠中搀扶他妻子一起走路的情形,分别是什么用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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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我的邻居吴冠中
阎纲
①九旬高龄的吴老,和我同住京南方庄小区古园一区,塔楼南北毗邻。老人喜欢方庄,说这里有人气。旁边就是体育公园,我常在公园遇到他们老两口,他搀扶着她,缓缓地,一步一步。
②第一次见吴老,我问他:“记得吗?我们报纸曾编发过你的专版,有你一帧正在写生的大幅照片和年轻时在凡尔赛宫的一张……”吴老抢着说:“记得。”我说:“大标题很醒目——《鲁迅是我的人格老师》!你注重绘画和文学的沟通,使人更理解你的绘画,也更理解你的散文。”
③先前见过他在路边小摊上理发,后来在理发店也和他擦肩而过。这个“福云理发店”,四人座,优惠老人,只收五元。我去理发时,老板娘总会提到吴老,他是那里的老顾客。
④邻居都知道这个很不起眼的小老头是个大画家,却不知道他的作品被拍卖过成百上千次。万贯家产吧?却“穷”得布衣素食。老头倔,价值几百万、几千万的传世名画一捐就是百多幅,消费却极端平民化。当理发店的老板娘得知这个老头的画卖到十多亿人民币的时候,她惊呆了,知道老人来小店理发绝非省钱图便宜。我问过吴老:“有消息称,你的一幅画又拍了四千多万元,创下新的纪录……”他不动声色,然后说了句:“这都与我无关。”
⑤吴老脑勤而心静,不大愿意接待访客,大家知趣,尽量不去打扰他。一次,约好去他家说事,踏进家门后我大吃一惊。他的住房同我家的一样大小,都是一百零八平米,没有装修,依旧是洋灰地、木制的窗框窗格子,一应的原生态,书房之小,堪称斗室,哎呀,太委屈一个大画家了,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画作就是从这间普普通通的住房走出,进入国际画廊。
⑥他和相濡以沫的她又从公园的林间小道缓缓走来,不认识的人都把他们当作退休多年的老职工。她三次患脑血栓,严重失忆。他伴着她,寸步不离,肩并肩搀扶着,平和而亲昵。我遇上他,总是聊上几句,她也总是和我的小孙儿说几句话。
⑦吴老以前常在楼下买天津煎饼,近年来,他不吃了。那个卖煎饼的安徽妇女对我说:“老头想吃,可就是咬不动了。”还说:“老头人好,没有一点架子。有一年,他送我一本挂历,说上面有他的画。”她还看见他亲自抱着字画从她身边走过,问他怎么自己抱着,他说抱得动的,没关系,马路边等车去。
⑧令人吃惊的是这么一次,吴老一大清早同夫人坐在楼下草坪边的洋灰台上,打开包儿,取出精致的印章,有好几枚,磨呀磨,老两口一起磨。卖煎饼的妇女走过去问他:“你这是做什么?”他说:“把我的名字磨掉。”“这么好的东西你磨它……”他说:“不画了,用不着了,谁也别想拿去乱盖。”
⑨多么珍贵的印章啊!为了防范赝品行世,吴冠中釜底抽薪。
⑩一天,又邂逅他和她。她飘着白发,扶着手杖,我的孙儿大声地喊:“奶奶好!”她无言地笑。《他和她》里正好写道:“她走在公园里,不相识的孩子们都亲热地叫她奶奶,一声奶奶,呈现出一个灿烂人生。”我便说:“吴老呀,你写的散文,特别是《他和她》,空谷足音。当下散文,写暮年亲情,无出其右者。”他摇头。我又说:“开篇普普通通的五个字‘她成了婴儿’就打动人心。”他微微一笑。
(11)多次接触之后,我对吴老的文学观略有所悟,就是特别注重用文字表现感情内涵。吴老说:“我本不想学丹青,一心想学鲁迅,这是我一生的心愿。固然,形象能够表现内涵,但文字表现得更生动,以文字抒难抒之情,是艺术的灵魂。愈到晚年,我愈感到技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涵,是数千年千姿百态的坎坷生命,是令子孙后代肃然起敬的民族壮景。”
(12)他丰满而瘦小,平易而固执,誉满全球却像个苦行僧。人们觉得怪异,其实,不难理解。他“一心想学鲁迅”,称鲁迅是自己的“精神的父亲”。回顾他坎坷的人生经历,读读他最满意的那幅油画《野草》,凝视鲁迅枕卧在杂花野草上瘦削却坚韧的头颅,这一切也许会变得很容易理解。
1.品味第④段中加点的“不动声色”一词,简析其妙处。(2分)
2.结合全文,概述吴冠中作为一名艺术家其主要的艺术主张。(3分)
3.文章写的是吴冠中,为什么在第③④段和第⑦段花了不少笔墨写理发店老板娘和卖煎饼的妇女?(4分)
4.本文标题中“我的邻居”四个字耐人寻味,请简析其妙处。(3分)
5.文中三处画线句子都是在写“我”遇到吴冠中搀扶他妻子一起走路的情形,分别是什么用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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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节选)
桑提亚哥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了,夜间桑提亚哥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小棚屋里,梦见非洲海滩上的狮子,几年前他航海去过那个地方。
在第八十五天,桑提亚哥在寒冷的黎明前的黑暗中,把小船划出了港口,快到中午时,一条马林鱼开始啃起一百英寻深处的那块鱼饵来了。老人轻轻地摆布那条上了钩的鱼,根据钓丝的份量他知道那准是一条大鱼。最后他猛拉钓丝把鱼钩给稳住了。但是,那条鱼并没有浮出水面,反而开始把小船拖着往西北方向跑,老人打起精神,斜挎在肩膀上的钓丝绷得紧紧的。他虽然孤身一人,体力也不如从前,但是他有技术,他懂得许多诀窍,他耐心地等待鱼累乏下来。
日落之后,寒意袭人,老人冷得发抖,有一次那条鱼突然一个侧身,把桑提亚哥拉得脸朝下地跌了一跤,老人的颊部也给划破了。黎明时分,他的左手变得僵硬并抽起筋来了,那条鱼还是一直往北游,一点陆地的影子都瞧不见了,钓丝又一次猛的一拉,把老人的右手勒伤了,老人肚子饿得发慌。就从金枪鱼身上割下几片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等着太阳出来晒暖他的身子和减轻手指抽筋的痛苦。
第二天早上,这条鱼蹦出了水面。桑提亚哥瞧见鱼的跃起,知道自己钓到了一条未见过的最大的马林鱼。一会儿鱼又往下沉去,转向了东方,在炽热的下午,桑提亚哥节省地喝起水壶里的水,为了忘掉划破的手和疼痛的背,他回想起过去人们如何称他为“优胜者”和他如何在西恩富戈斯地方一家酒馆里和一个大个子黑人比手劲。
黄昏之际,一条海豚吞食了他重新放上鱼饵的小钩子,他把这条“鱼”提到了船板上,小心不去拉动他肩上的钓丝,休息一会之后,他切下几片海豚肉并且把在海豚胃中发现的两条飞鱼留了下来。那天夜里他睡着了。他醒来时觉得当这条鱼跳起时钓丝就滑过他的手指。他缓慢地把钓丝放松,尽力想把这条马林鱼拖乏。在这条大鱼放慢跳跃时,他把划破的双手放在海里洗,并且吃了一条飞鱼。日出时,这条马林鱼开始打起转来了,老人感到头晕目眩,但他尽力把大鱼在每转一圈时拉得更近一些,他虽然几乎筋疲力尽,终于还是把自己的捕获物拉得和小船并排在一起并用鱼又猛击这条马林鱼,他喝了一点水,然后把马林鱼捆绑在他那条小船的头部和尾部。这条马林鱼比船还长两英尺。哈瓦那港从来没有见过捕到这么大的鱼,他扯起有补丁的船帆开始向西南方向驶去。
一个小时以后,他瞧见了第一条鲨鱼。这条鲨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那一大大片暗红的血朝一英里深的海里下沉并扩散的时候,它从水底深处上来了。这是一条凶猛的尖吻鲭鲨。它窜上来得那么快,全然不顾一切,竟然冲破了蓝色的水面,来到了阳光里。跟着它又掉回海里,嗅到了血腥气的踪迹,就顺着小船和那鱼所走的路线游去。它飞快地游了过来,用耙一样的牙齿撕这条死马林鱼。老人用尽余力把鱼叉往鲨鱼身上扎去。尖吻鲭鲨打着滚沉下去了,带走了鱼叉,而且已经把马林鱼咬得残缺不全、鲜血直流。桑提亚哥知道血腥味会散开来。他望着海面,看着两头犁头鲨游近来了。他用绑在桨的一头的刀子击中了其中的一条,并看着这条食腐动物滑到深海里去了,他杀死了正在撕食马林鱼的另一条鲨鱼。当第三条鲨鱼出现时,他把刀子向鲨鱼戳去。鲨鱼打了一个滚,结果把刀给折断了。日落时又有一些鲨鱼游过来了,起初他起初他设法用舵把朝它们劈过去,但是他双手磨破了皮在流着血,而游来的鲨鱼多得成了群。在暮色中,他望着地平线上的哈瓦那的微弱的灯光,听着鲨鱼一次一次在啮咬马林鱼的尸体。老人此时想到的只是掌舵,和他自己极度的疲乏。他出海太远了,那些鲨鱼把他打败了。他知道那些鲨鱼除了大马林鱼的空骨架之外,是什么也不会给他留下的。
当他划进小港,让小船冲上沙滩时,岸上的灯火都已灭了。在朦胧之中,他只能分辨出那条马林鱼白色的脊背和竖着的尾巴。他拿着桅竿和卷起的船帆,往岸上爬去。有一次他在重压下跌倒了,他耐心地躺在地上,积蓄力气。等他进了自己的棚屋时,他一头倒在床上就睡。
整个下午老人都在睡觉,那孩子就坐在他的床旁边。桑提亚哥正在梦见那些狮子呢。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节选部分出场的人物只有老渔夫桑地亚一个,情节主要是围绕捕获大马林鱼以及由此而来的与鲨鱼之间的搏斗展开。
B. 选文中,桑地亚哥与鲨鱼共搏斗了五回,搏斗惊心动魄。最后,老人以伤累的身体只拖回一副鱼骨架,遭到完完全全的失败。
C. 小说的叙述简洁明快,在描写第一条鲨鱼出现的情形时,不用一个比喻句,却写出了鲨鱼的凶猛、快捷和当时形势的紧迫。
D. 小说中的“大海”“鲨鱼”具有象征意义,而老人在与之进行的殊死搏斗中,捍卫了作为“人”的尊严,是精神上的胜利者。
2.小说中的老人桑提亚哥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桑提亚哥正在梦见那些狮子呢”结尾,这样安排有怎样的好处?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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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九公]
你要是到村子里去打听九公,无论大人小孩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九公是全村年龄最长、辈分最高的老人,是远近有名的有趣人,他的趣事就如同他的胡须,多得数也数不清。
九公九岁的时候,被送去读私塾。九公对那些摇头晃脑的“之乎者也”十分反感。先生也不喜欢这个调皮的学生,时不时出一些难题难为他。一天在讲曹植七岁成诗时,九公却和周公秘密会谈去了。先生十分生气,就让九公当场作诗一首,不然就挨板子。九公望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歪着头,略作思索,遂以“雨”成诗。
盆泼也
瓢倒也
一滴雨
一个大豆也
全班同学笑成一团,先生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九公的学业也就到此结束了。
“扫盲”的那几年,九公也和大伙一起去村小学学习。那节语文课,老师教学“人”字,九公再次拜会周公,呼呼大睡。老师辈分低,既要严肃课堂纪律,又要给爷爷辈的九公脸面,便耐心地开导他。
“其实汉字很容易学,一人为“人”,二人为“从”,是说两人在一起,三人为“众”,是说很多人的意思——多形象!多生动!”
九公走上讲台,边说边在黑板上写。“如果人上边有人,人下边也有人,人左边也有人,人右边也有人,人加人,人叠人,人连人,念什么字?”九公在黑板上写了密密麻麻、歪歪扭扭七八个“人”字。
老师有点生气,“这不是字!”
“不是字?”九公面向大伙,手一挥,如同一位镇定自若的将军。“这个字念——一堆人!”
从去年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许多地方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干旱袭击,大片大片的庄稼开始枯黄。我们这里也不例外,大伙开始忙着抗旱保收。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匮乏,加之抗旱又是个费时费力的活儿,所以效果不明显。人人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时,九公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天,九公带领四个六七十岁的老伙计来到河边求雨。九公说,河中心有个千年鳖精,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他年轻时曾见过有人在这里求雨,当天就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方圆几里、四面八方的人都赶来看热闹。
九公在河边支起一个供案,上面摆着供品,然后点燃三柱香,双手捧着擎过头顶,对着上天三叩九拜,口中还念念有词,不知说些什么。
之后,真正的求雨过程开始了。
九公身背一个簸箕——此时他就是千年鳖精的化身。四个帮手分列东南西北,围成一个圈,每人手中还提着一壶水。
九公就在中间爬来爬去。爬到东面,就抬头问:“东海龙王下不下雨?”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浇一阵。爬到西面,九公又问:“西海龙王下不下雨?”西面的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又浇了一阵子。“南海龙王”“北海龙王”也都声称:有雨!九公就这样爬来爬去,衣服渐渐湿透了。
说来也怪,天真是渐渐地阴沉下来,起风了。甚至还滴下几滴雨来。
轰隆隆,轰隆隆!一阵响过一阵,一阵急过一阵的巨响在天空回荡。
“打雷了!要下雨了!老天爷显灵啦!”九公激动地老泪纵横。“都别傻站了,快跪下来求老天爷吧!”九公向周围的人群喊去。有两个老太太当即就跪下了。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村支书刘义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别瞎闹啦!部队趁着今天的有利天气正在人工降雨呢。炮弹已经打过了,马上就要下雨。谁要是不想饿肚子,就赶快去地里挖沟引水,我只通知这一次啊!”刘义说完又转头跑掉了。
人群一哄而散。九公慌忙喊:“哎!别走!哎!”九公的四个帮手最后也随着人流不见了。
九公一下子瘫坐地上。
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雨过天晴,天空升起一道美丽的彩虹。
从此,九公就常常坐在村头的那棵大柳树下,对着那些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学生,不厌其烦地说:“娃呀,好好读书,将来有知识才能长本事!”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九公不识字,从小对“之乎者也”之类的私塾教育就非常反感,这说明九公的性格中具有一定的叛逆性和反封建性。
B.参加扫盲学习时,九公不但再次拜会“周公”,而且还倚杖辈分当堂捣乱,这样描写既照应了上文,也突出了九公不尊重知识的思想根深蒂固。
C.这篇小说主要是通过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来刻画人物形象,语言生动诙谐,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D.九公求雨之后,天色的确变得阴沉,继而雷声轰隆,说明九公求雨还是有一定效果的,但最后一天一夜的透雨靠的还是部队利用天气条件进行的人工降雨技术。
E.接到村支书通知后,人们一哄而散纷纷回地里挖沟引水,连九公的四个帮手也随着人流不见了,小说这样描写隐含着对人们势利自私的委婉批评。
2.小说中的九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详细描写了九公“求雨”的过程,请分析其作用。
4.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最后一段画蛇添足,有人却认为此结尾画龙点睛,你怎么看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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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每小题3分,共9分)
人生边上,还有更远
①《我们仨》问世四年后,96岁高龄的杨绛先生推出《走到人生边上》,年近百岁的老人,居然还有如此真挚的思考与坦然的心态。乍看书名,自然就会联想到钱钟书先生的旧作《写在人生边上》,钱钟书先生说:“人生据说是一部大书。”他要把有关思索写下的文字,当作写在人生边上的文字。斯人已逝,这“人生边上”的文字竟又由他的夫人杨绛先生续写着。从《写在人生边上》到《走到人生边上》,是生命暖流中两个相戚灵魂的长相守望,如此这般的“夫唱妇随”,令人感动莫名。
②人到关键时刻,总会想些根本性问题。杨绛先生说:“我正站在人生的边缘上,向后看,我已活了一辈子,人生一世,为的是什么呢?我要探索人生的价值。向前看呢,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站在人生的边缘上”的先生还在回望一生,追问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走到了人生边上,自己想不明白,就想问问人,而我可以问的人已经走了,只有在内心深处自己问自己。”她的追问,让我们看到了不竭的生命活力。人生的智慧来源于对人生的追问,对人生不断地追问,是保持生命活力的最好方式。“我试图摆脱一切成见,按照合理的规律,合乎逻辑的推理,依靠实际生活经验,自己思考。我要从平时不在意的地方,发现问题,解答问题。这样一步一步自问自答,看能探索多远……”的确,先生的思考显得特别有意义,只有追问与思考才能让我们认清一切。
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走到人生边上》的“注释”部分读来倍感亲切,是我们熟悉的风格、喜爱的笔墨。如果说正文是理性的,它就是感性的;正文部分是抽象的,它就是具体的。这是一组从容大气的散文,记的是一些令先生印象深刻的人和事,恰恰印证了正文里面看似抽象的一些观点。《她的自述》里,秀秀讲的一个家族几代人的故事,不就是“人生实苦”吗?可爱的劳神父不正是锻炼自己灵魂的典型吗?最令人唏嘘的是《比邻双鹊》,那对喜鹊夫妇在一年的时间里演绎了什么样的悲欢离合?其内容呈现的善与恶、是与非,又无不与前半部的文本相契合照应。
④杨绛先生,抛开了“角色”与“形式”的束缚,带我们走进了一个新的思想领域。在《我们仨》中,先生用“古驿道”暗喻人生似旅途;在《走到人生边上》中,作者同样喻人生为渐行渐远的旅程。《我们仨》,是先生对亲情的追忆;《走到人生边上》,是她思考人生的意义与生命的价值等哲学命题。《我们仨》是至情之作,读者要用情去阅读,追随作者。体味人间至爱,达于至真。《走到人生边上》是至理之作,读者要用心去阅读,追随作者思考,求索人生真谛,止于至善。
⑤在《走到人生边上》里,杨绛先生是位阅历丰富的智慧老人,把自己平生所见的奇闻轶事娓娓道来;是位求知若渴的学子,对于根本的问题执拗地刨根问底。没有令人头疼的概念,更没有复杂曲折的逻辑推理,先生只坦率明白地问与答,追问与思考,解自己的惑。在生命的通道里,她比我们走得更深更远,听一听她的话语,我们会找到关于人生的新的答案。
1.下列对《走到人生边上》的分析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杨绛先生认为人生是一部大书,她要把有关思索写下的文字,当作写在人生边上的文字,以与已逝的钱钟书先生灵魂长相守望,“夫唱妇随”。
B.《走到人生边上》是96岁高龄的杨绛先生关于人生的哲学思考和坦率解惑,显示了她不竭的生命活力和过人的人生智慧。
C.《走到人生边上》带我们走进了一个新的思想领域,是因为杨绛先生是位阅历丰富的智慧老人,她把自己平生所见的、读者所少见的奇闻轶事娓娓道来。
D.《走到人生边上》,是至情之作,读者要用心阅读,追随作者思考,求索人生真谛,止于至善。
2.下列不是“《走到人生边上》的‘注释’部分读来倍感亲切”的原因的一项是( )
A.“注释”部分,是我们熟悉的风格、喜爱的笔墨。
B.“注释”部分,是感性的、具体的、从容大气的散文。
C.“注释”部分,看似抽象的一些观点是先生“人生边上,还有更远”的主要体现。
D.“注释”部分,记的是一些令先生印象深刻的,内容呈现善与恶、是与非的人和事。
3.“在生命的通道里”,杨绛先生“比我们走得更深更远”,结合全文来看,其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阅历丰富,且注意人生的细微之处,摆脱一切成见。
B、钱钟书睿智灵魂的深远影响。
C、思考深刻,对于根本问题执拗地刨根问底。
D、心态坦然,坦率明白地追问与思考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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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文后各题。
高一手
蒋世平
菜市场后街来了一个流浪老人。他整天醉意昏沉,一醒来,就向路人和店家讨钱买酒喝。问他情况,老人说不清楚,大家就都叫他“醉酒爷爷”。
这天,郑晓亮买菜经过,醉酒爷爷伸出黑糊糊的手说:“哥,有钱没有,给点买酒喝。”郑晓亮说:“大爷,您跟我走,我请您喝酒。”郑晓亮在建筑工地做钢筋工,几个工友看见脏兮兮的醉酒爷爷,都指责郑晓亮。
郑晓亮说:“他是我离家出走多年的爷爷。”郑晓亮带他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吃饭时,醉酒爷爷问:“酒呢?”郑晓亮拿出半瓶酒,喝时问大爷情况,醉酒爷爷只说姓高。第二天,老板林勇问包工头,喝酒的老人是谁。包工头说是郑晓亮的爷爷。郑晓亮笑着说:“那个不是我爷爷。我看他在外流浪遭罪,就带他来照顾几天。”林勇对包工头说:“留下管理工具吧,工资每月2000 元。”又对郑晓亮说,“老人的生活,你就多关照了。”
郑晓亮对高大爷照顾很周到。高大爷虽不多说话,但没有醉过酒了,不过,高大爷对自己的身世还是守口如瓶。
那一天,郑晓亮被钢筋架砸断了腿。高大爷飞一样跑来,手指疾点血海、髀关、足三里、解溪等几个穴位,郑晓亮疼痛马上缓解。接着,高大爷一手轻按断骨处,一手握着小腿,往后一拉,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往前一送。
一旁民工和包工头都看得目瞪口呆。高大爷笑道:放心吧,我包他一个月就好。30天后,郑晓亮真的就好了。郑晓亮对高大爷又钦佩又感激,待高大爷如同亲爷爷一般。可是,高大爷酒后总唉声叹气。郑晓亮想问,但又怕问到高大爷伤心处。
有一天,林老板出车祸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医院要进行截肢。高大爷听说了,马上来到医院,说:“林老板这么好,那条腿无论如何我也要给他保下来。”高大爷让林老板躺好,然后推、摁、掰、揉,林老板只觉有一股柔力渗入体内,可清晰地听到骨头对接时轻轻的“嚓嚓”声。林勇大惊:这高大爷果然是江湖异人。足足忙了一个多小时,高大爷道:“好了。”
林勇瞧着高大爷问:“高大爷,您是否认识高一手?”高大爷淡淡地说:“我就是。”林勇大喜,说:“高大爷,我就是您资助读书的林勇呀!”原来,高一手年轻时就是名震一方的骨科郎中。看见邻居林家贫困,便出资让林家小孩读书。后来,医院各种设备更新,来找高一手推拿接骨的人越来越少。高一手心灰意冷, 快 70 岁时,便不再开诊所了。老伴去世后,他伤心过度,便离家出走了。
从医院回来后,郑晓亮见人就称赞高大爷,照顾他尽心尽力,高大爷反而不高兴了,总是唉声叹气。那天,高大爷生气地把酒杯重重一磕,叹息道:“晓亮,你说我这正骨医术怎么样?”郑晓亮说:“好,好啊!”高大爷“哼”了一声,说:“有什么好?你也不喊一声师父!”郑晓亮一听,慌忙双膝着地磕头,恭恭敬敬地喊:“师父!”高大爷“哈哈”大笑,端起酒杯,一口干了说:“我这绝技,终于有了传人!”
一个月后,林勇痊愈。他的腿行动如初,高一手的名声也传遍了城乡。林勇给高大爷一笔丰厚的酬金,但高大爷却分文不取。半年后,林勇带高大爷参观一栋两层小白楼:“这栋小楼是专为您和晓亮行医设计建造的,楼上生活起居,楼下行医煎 药,你们搬进来吧。”
郑晓亮中途学艺,却技压四方。接骨、正骨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高大爷还叫郑晓亮在门头挂了一块牌子:郑一手。
(选自 2017 年 8 期《小小说月刊》,原载《故事林》)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先从高大爷是一个流浪汉,并且整天醉醺醺的,连自己的情况也说不清楚写起,目的是设置悬念,为下文情节的发展做铺垫。
B. 高大爷先是因为可怜得到郑晓亮照顾,后来治疗晓亮和林勇之后,更是得到晓亮的悉心照顾,但他还是唉声叹气,是因为晓亮不明白他的心意。
C. 小说写了郑晓亮帮助高大爷和林勇留高大爷管理工具这些事情,都能反映他们的善良,接着写他们都得到了高大爷的救助,反映了好人有好报的主旨。
D. 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方法,最后又用插叙的手法,介绍高大爷的身世,既使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又有着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的感喟。
2.文中的郑晓亮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对写高大爷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从“高一手”到“郑一手”,中间有许多曲折。请找出有哪些曲折,并说说作者这样写的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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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
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是她,这个46岁的高龄产妇,在1966年3月的一个下午把我带到谷里。这之前,她曾生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存活,一个夭折。我是她最后的念想,是她强加给未来生活的全部意义,所以,不管是上山砍柴或是下田插秧,甚至于大雪茫茫的水利工地,她的身上总是有我。挖沟的时候我在她的背上,背石头的时候我在她的胸口。她对我加倍呵护,好像双手捧着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因为不停地升学,这个小心呵护我的人,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我离开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13岁之后,我回故乡的时间仅仅是寒暑假。我再也吃不到清明节的花糯饭,看不到秋天收稻谷的景象。城市的身影渐渐覆盖乡村,所谓想家其实就是想念家里的腊肉,担心父母的身体,渴望他们能给我寄点零花钱。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为了挣钱供我读书,每到雨天,母亲就背着背篓半夜出门,赶在别人之前进入山林摘木耳。这一去,她的衣服总是要湿到脖根,有时木耳长得太多,她就捡到天黑,靠喝山泉水和吃生木耳充饥。家里养的鸡全都拿来卖钱,一只也舍不得杀。猪喂肥了,一家伙卖掉,那是我第二个学期的路费、学费。母亲彻底想不到,供一个学生读书会要那么高的成本!但是她不服输,像魔术师那样从土地里变出芭蕉、魔芋、板栗、核桃、南瓜、李子、玉米和稻谷,凡是能换钱的农产品她都卖过,一分一分地挣,十元十元地给我寄,以至于我买的衣服会有红薯的味道,我买的球鞋理所当然地散发着稻谷的气息。
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稍微松了一口气。但这时的她,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她的头发白得像李花,皮肤黑得像泥,脸上的皱纹是交错的村路,疲惫的眼睛是干水的池塘。每个月我都回村去看她,给她捎去吃的和穿的。
后来,父亲过世了,我把母亲接到城市,以为故乡可以从我的脑海淡出。其实不然,母亲就像一本故乡的活字典,今天说交怀的稻田,明天说蓝淀塘的菜地,后天说代家湾的杉木。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里,既不能删除也休想覆盖。一位曾经批斗过她的村民进城,她在不会说普通话的情况下,竟然问到那个村民的住处,把他请到家里来隆重招待。只要能听到故乡的一两则消息,她非常愿意忘记仇恨。谁家的母牛生崽了,她会笑上大半天,若是听到村里某位老人过世,她就躲到角落悄悄抹泪。
有一天,这个高大的矮个子母亲忽然病倒了,她铁一样的躯体终于抵挡不住时间的消耗,渐渐还原为肉身。从来不住院从来不吃药的她被医院强行收留,还做了化疗。三年疾病的折磨远远超过她一生的苦痛。她躺在病床上越缩越小,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多少次,她央求我把她送回谷里,说故乡的草药可以治愈她的恶疾。但是,她忽略了她曾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已经为现代医学所格式,所以没有同意她的要求。她试图从床上爬起,似乎要走回去,可是她已经没有力气,连翻身也得借助外力。她一直在跟疼痛较劲,有时痛得全身发抖,连席子都抠烂了。她昏过去又醒过来,即便痛成这样,嘴里喃喃的还是故乡的名字。临终前一晚,不知道她哪来的气力,忽地从床上打坐起来,叫我姐连夜把她背回故乡。我何尝不想满足她的愿望,只是谷里没有止痛针,没有标准的卫生院,更没有临时的抢救。因此,在她还有生命之前,我只能硬起心肠把她留在县城医院,完全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赖。
母亲是在一场瓢泼的大雨中回归故乡的土地的。我怕雨水冷着她的身体,就在新堆的坟上盖了一块塑料布。当母亲彻底离开我之后,故乡猛地就直逼过来,显得那么强大那么安慰。故乡像我的外婆,终于把母亲抱在怀里。
今年10月,我重返故乡,看见母亲已变成一片青草,铺在楠竹湾的田坎上。我抚摸着那片草地,认真地打量故乡,发觉天空比过去的蓝,树比过去的高,牛比过去的壮,山城上的玉米棒子也比过去的长得大……曾经被我记忆按下暂停的村民,一个个都动起来,他们脸上的皱纹头上的白发第一次那么醒目。如果说过去我是因为爱母亲才爱故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因为外婆、父亲埋葬在这里,所以母亲才要执著地回来。又因为母亲埋葬在这里,我才深深地眷恋这座村庄。现在我终于明白,故乡已经代替了我的母亲。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止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1.从全文看,文章开头“如果不是母亲,我就不会有故乡”一句有哪些作用?请具体说明。(4分)
答:
________
________
2.文中画线的两处,在表达上有什么共同之处?它们各自又有怎样的表达效果?(分)
答:
________
________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对母亲的丰富情感。(4分)
答:
________
4.试探究本文题目“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的深刻内涵。(4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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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带不带孙子,是个家庭伦理和习俗问题。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爷奶奶带孙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殊不知这并非法定义务,而儿女赡养老人则是法定的,二者并不是交换回馈关系。老人把子女成人,已经尽过义务了。按人类社会接力式延续的规律,“不管隔辈人”并非道德缺陷。再者,爱孩子有多种表现方式,没天天待在家里带孙子,并不等于不疼爱孙子。
让老人带孙子这类“家务啃老”已是社会上 的现象,( )。年轻人工作压力大,无力分担家务和带小孩儿,也是事实。老人与孙子孙女之间毕竟血浓于水,帮忙带小孩儿也是亲情使然。但是,毕竟父母年纪大了,精力也有限,他们有权享受生活,子女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老人不愿意带孙子辈,其实也是对子女责任意识的一种呼唤。
作为家庭成员,要认清各自的法宝责任。我们的许多习惯做法与法律对冲,往往忽视自己是否欠缺相关法律知识不是什么大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涵养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来审视习惯,看清道德的边界。老人乐意带孙子孙女是人之常情,不愿意带也 。如果老人不愿意带孙子,做子女的也不应该突破法律底线,用过分的话对老人 。
1.依次填入文中黄线上的词语,全部恰当的一项是
A.抚养 平淡无奇 无可厚非 冷嘲热讽
B.扶养 司空见惯 无可厚非 反唇相讥
C.抚养 司空见惯 无可非议 冷嘲热讽
D.扶养 平淡无奇 无可非议 反唇相讥
2.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从情理和伦理的角度看,这类现象有存在的合理性
B.这类现象的存在合不合理,取决于其合不合情理、伦理
C.但是,这类现象十分反常,既违背情理,也不合伦理
D.但客观地讲,这类现象的存在合情理,但不合伦理
3.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们的许多习惯做法与法律对冲,但我们往往忽视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这一事实。
B.我们的许多习惯做活与法律相冲突,但我们往往忽视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这一事实。
C.我们有许多与法律相冲突的习惯做法,却往往忽视自己是否欠缺相关法律知识这一事实。
D.我们有许多与法律相冲突的习惯做法,但我们往往忽视自己欠缺相关法律知识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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