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合乎规范的一项是( )
A.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
B.劝说要委婉得体。常言道:一句话说得让人跳,一句话说得让人笑,委婉得体的劝说才可化干戈为玉帛,融冰雪为春水。 |
C.南方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色不浓,味不足;与北国的秋相比,“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 |
D.《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选自南朝陈徐陵编《玉台新咏》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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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合乎规范的一项是( )
A.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
B.劝说要委婉得体。常言道:一句话说得让人跳,一句话说得让人笑,委婉得体的劝说才可化干戈为玉帛,融冰雪为春水。 |
C.南方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色不浓,味不足;与北国的秋相比,“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 |
D.《孔雀东南飞》原题为“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选自南朝陈徐陵编《玉台新咏》卷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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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句中标点符号运用正确的一项是( )
A.秋天,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B.“到底去不去呀?我的小祖宗!”妈妈“咚咚咚”地敲着我的房门,“人家来电话催好几趟了,你倒是给人家一个回话呀!”
C.它不同于“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中的落叶(曹植《美人女篇》),因为那是春夏之交饱含着水分的繁密的叶子。
D.当前,我们的母语教育虽然受到些不公指责,但当我们面对这些课例----这些众多行动者、思考者探索的精华-----不得不油然而生敬意!这是一个伟大时代的典型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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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1.第一段作者主要写怎样的感受?
2.北国之秋有怎样的特点?这样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3.第二段在文中起什么作用?为什么宕开一笔,先写江南之秋?
4.“混混沌沌”“半开、半醉”在文中指怎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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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句子不是单句的一项是 ( )
A.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B.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C.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
D.有些评论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有很浓厚的颓废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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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散文,回答问题(22分)
故都的秋①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有删节)
①从1921年9月至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政治压力等原因,郁达夫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杭州,居住近三年。在这段时间里他思想苦闷,创作枯竭,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在游山玩水的过程中,写了许多游记。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写下了这篇传世之作。
1.研读第三段,回答:①加点部分共写了五处景点,用意是什么?②对这五处景点为什么略写?既然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为什么“不出门”,还要租一间破屋住着?(4分)
2.研读第四段,分析划线句的表达作用。(4分)
3.从表达方式、手法和语言特色三方面赏析这篇选文。(6分)
4.①用三个词概括本文所写秋天的特点。②探究并回答问题:郁达夫对秋天的独特感受与哪些因素有关?请结合注解、课文相关内容和自己的感受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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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
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故都”两字明确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
B.“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有可欣赏之处,衬托出北国之秋的美好。
C.本文是写景文。第12自然段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作者似乎是要创造一种文化氛围,于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这与“故都”题旨不符。
D.开篇和结尾均提到“南国之秋”,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明确,即抑彼扬此,南国之秋胜于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
E.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深厚的主观色彩。
2.故都的秋给作者的整体感受是什么?作者在文中描绘了五幅故都秋天的画面,请概括这五幅画面(每幅画面概括不超过6个字)。
3.作者写“秋蝉”、“秋雨”虽详略不同,但表现方法是一致的,请简要赏析。
4.关于这篇文章的感情基调,有两种说法:有人认为是悲秋,但有人认为是颂秋。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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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故都的秋》选段,完成文后各题。(12分)
①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②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③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1.如何理解“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2分)
2.第一和第二段之间采用的修辞手法是什么?请加以赏析。(3分)
3.“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在颜色选择上,作者有怎样的审美取向?为什么?(4分)
4.题目为什么不直接以“北平的秋”为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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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有删减)
1.第一段中的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2.作者选取了哪些平常景物来描写故都的秋?这些景物描写融入了作者怎样的深沉情感?请结合全文分析。
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 作者认为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是因蓝白色为冷色,与作者闲适而稍显悲凉的心态最相吻合,也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特点。
B. 这篇作品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既清新典雅、又洒脱酣畅的风格。
C. 本文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同时又运用了对比、比喻、排比、夸张等手法,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D. 这篇散文带有作者鲜明的自叙性质,读者能看到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以及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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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不合乎规范的一项是( )
A. 每当疼痛发作,他就采用自己的“压迫止痛法”:用茶壶盖、烟嘴、玻璃球、牙刷把……顶住疼痛部位。
B. 以前可能因为年龄小,不知道珍惜时间,现在我才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C. “小美人鱼”是上海世博会丹麦馆的核心展品。“她很小,”哥本哈根旅游中心的彼得•勒默尔•汉斯说,“但她想去看看外面世界的渴望却令人惊叹。”
D. 她认真看过这些信后,郑重地转给了有关部门。不知道有关部门收到这些信后作何感想,能不能像影片中那位女法官那样秉公断案,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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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8月份开始,起源于印度的“超级细菌”一度使全球陷入恐慌。中国疾控中心的专家告诫大家:一是保持冷静,不要恐慌;二是不要掉以轻心;三是不要相信谣言。
B.中国医学有这样的传统理论:正常情况下,风是自然界的“六气”之一(风、寒、暑、湿、燥、火);异常情况下,风又是致病的一种因素。
C.有人发出设立《中国手书日》的号召,呼吁人们在一年中的某一天,放弃手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用手书方式写一封家信,记一篇日记,抄写几首古诗词等。
D.“酒后驾车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大,然而由于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处理过轻,有些驾驶员存在‘不怕罚’的心理,带着酒精疯狂上路。”马建清说:“酒后驾车的处罚应该往刑事方面靠,否则没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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