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等待那只手
老头没睡,还在用眼睛的余光悄悄打量我。
我知道他在等待下手的机会。我也没睡。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一点苗头我还是看得出来的。于是我暗自加剧着后悔:要是不贪图那个懒觉,早20分钟起床就能买到卧铺,何至于胆战心惊地和一个老家伙这么对峙着?
很显然,那老头比我还有经验。因为刚才上车一落座,他竟然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微笑着说,你长得很像我儿子。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因为我穿西服、打领带、抱着笔记本电脑,身边还有个寸步不离的密码箱,我就像你儿子?嘀咕完之后,我顺便瞅了瞅他,灰旧夹克、两天以上没刮的胡茬儿、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炯炯双眼。
于是我没吭声,连头都没点,假装没听见。
他讪讪地笑了笑,说,我三年没见着他了,只偶尔听到他的声音。
我轻轻打了个冷战。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老头是个很难缠的对手,配得上老奸巨滑这个词。而我的判断似乎还没错过。
东奔西走,和这个行当的人打交道多了,有输有赢。但一开始这么跟目标套近乎的,他是第一个。所以,我又瞅了他一眼。我也有两年没和父亲照过面了,虽然我也偶尔给他打打电话,寄些钱。
我的预感没错,熄灯后车厢里的人大都睡了,他没有。其实即使没有这种预感我也不会睡着的,我早已练就三昼夜不合眼也神志清醒。这是经验,也是饭碗,况且我怀里还有张支票,那是分公司这个季度的费用。寸步不离的密码箱不过是个道具,里面是几件换洗下来的内衣。我知道这老头是看得出来的,他那一脸沧桑就是证明。所以我能维持的,只有清醒和谨慎,然后,静静地等待那只手。
我躲在外套里观察他。
夜深了,四周一片漆黑,仿佛隐藏着无数索要的魔爪,敲得车窗玻璃嘣嘣作响,空气透着阵阵寒意,好像空调不断地向着车内吹着空气。我一直紧绷着肌肉,竖立起来的汗毛往外支撑毛衣,痒痒的。久了,牙齿还开始打起架来,不知是真冷还是我太紧张。
他的眼神大多数时间一直都在窗外,车窗外面黑灯瞎火,亏他有这分耐心。于是我有些恍惚,冲着他这分镇定劲儿,到底我和他哪个是猎手哪个是猎物呢?
动手了。那只手有点小心翼翼,终于还是游移着探了过来,漫过我头顶的时候带着一道阴影,让我有些窒息。不过我却没看出预想中那种高明的熟练,这让我窃喜着,在脑海里虚构出即将发生的人赃俱获。
盖在身上的外套一紧,从脖子往里灌的冷风忽然就没了,我觉得像是突然钻进了被人暖好的被窝。惊讶让我努力睁大了眼,可是外套领子遮住了我的视线。
老头从我上方垂下一声细微的叹息,唉,一个人在外面劳苦奔波的,不容易。
我赶紧闭上了眼,用了很大力气。我怕我眼里也有他那样的泪光。不知怎么的,我忽然特别希望那只手能停一停,拍我两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小说先抑后扬,正是“我”对老头的怀疑与误会,凸显了老头善良、慈祥的品格。
B. 在缺乏信任的社会大环境中,真诚与善良最易遭遇尴尬与误会。而这种尴尬与误会很大程度上是助人者的鲁莽或直率造成的。
C. 小说运用误会法的目的在于告诉人们,人生的路上,只要解除误会,就会迎来美好的旅途。
D. 老头一直以父辈的身份照顾素昧平生的“我”,因为我长得太像他的儿子了。照顾“我”,让他获得了亲情的满足。
E. 人间真情总是能够逾越误会与偏见筑成的篱笆。当老头沧桑的手拉紧我身上的外套,“我”在内心里已经把他当成两年未谋面的慈父了。
2.小说的描写手法有很多,而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哪几种描写手法?请就其中一种手法,谈谈它的作用?
3.小说以“等待那只手”为题有何作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文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等待那只手
老头没睡,还在用眼睛的余光悄悄打量我。
我知道他在等待下手的机会。我也没睡。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这一点苗头我还是看得出来的。于是我暗自加剧着后悔:要是不贪图那个懒觉,早20分钟起床就能买到卧铺,何至于胆战心惊地和一个老家伙这么对峙着?
很显然,那老头比我还有经验。因为刚才上车一落座,他竟然目不斜视地看着我,微笑着说,你长得很像我儿子。
我在心里冷笑了一声。因为我穿西服、打领带、抱着笔记本电脑,身边还有个寸步不离的密码箱,我就像你儿子?嘀咕完之后,我顺便瞅了瞅他,灰旧夹克、两天以上没刮的胡茬儿、和他的年龄极不相称的炯炯双眼。
于是我没吭声,连头都没点,假装没听见。
他讪讪地笑了笑,说,我三年没见着他了,只偶尔听到他的声音。
我轻轻打了个冷战。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这老头是个很难缠的对手,配得上老奸巨滑这个词。而我的判断似乎还没错过。
东奔西走,和这个行当的人打交道多了,有输有赢。但一开始这么跟目标套近乎的,他是第一个。所以,我又瞅了他一眼。我也有两年没和父亲照过面了,虽然我也偶尔给他打打电话,寄些钱。
我的预感没错,熄灯后车厢里的人大都睡了,他没有。其实即使没有这种预感我也不会睡着的,我早已练就三昼夜不合眼也神志清醒。这是经验,也是饭碗,况且我怀里还有张支票,那是分公司这个季度的费用。寸步不离的密码箱不过是个道具,里面是几件换洗下来的内衣。我知道这老头是看得出来的,他那一脸沧桑就是证明。所以我能维持的,只有清醒和谨慎,然后,静静地等待那只手。
我躲在外套里观察他。
夜深了,四周一片漆黑,仿佛隐藏着无数索要的魔爪,敲得车窗玻璃嘣嘣作响,空气透着阵阵寒意,好像空调不断地向着车内吹着空气。我一直紧绷着肌肉,竖立起来的汗毛往外支撑毛衣,痒痒的。久了,牙齿还开始打起架来,不知是真冷还是我太紧张。
他的眼神大多数时间一直都在窗外,车窗外面黑灯瞎火,亏他有这分耐心。于是我有些恍惚,冲着他这分镇定劲儿,到底我和他哪个是猎手哪个是猎物呢?
动手了。那只手有点小心翼翼,终于还是游移着探了过来,漫过我头顶的时候带着一道阴影,让我有些窒息。不过我却没看出预想中那种高明的熟练,这让我窃喜着,在脑海里虚构出即将发生的人赃俱获。
盖在身上的外套一紧,从脖子往里灌的冷风忽然就没了,我觉得像是突然钻进了被人暖好的被窝。惊讶让我努力睁大了眼,可是外套领子遮住了我的视线。
老头从我上方垂下一声细微的叹息,唉,一个人在外面劳苦奔波的,不容易。
我赶紧闭上了眼,用了很大力气。我怕我眼里也有他那样的泪光。不知怎么的,我忽然特别希望那只手能停一停,拍我两下。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小说先抑后扬,正是“我”对老头的怀疑与误会,凸显了老头善良、慈祥的品格。
B. 在缺乏信任的社会大环境中,真诚与善良最易遭遇尴尬与误会。而这种尴尬与误会很大程度上是助人者的鲁莽或直率造成的。
C. 小说运用误会法的目的在于告诉人们,人生的路上,只要解除误会,就会迎来美好的旅途。
D. 老头一直以父辈的身份照顾素昧平生的“我”,因为我长得太像他的儿子了。照顾“我”,让他获得了亲情的满足。
E. 人间真情总是能够逾越误会与偏见筑成的篱笆。当老头沧桑的手拉紧我身上的外套,“我”在内心里已经把他当成两年未谋面的慈父了。
2.小说的描写手法有很多,而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哪几种描写手法?请就其中一种手法,谈谈它的作用?
3.小说以“等待那只手”为题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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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遭遇(节选)
(苏联)肖洛霍夫
他是个很活泼的小家伙,却不知怎的忽然沉默起来,想了一会儿,一双眼睛又慢慢地从自己那两条向上卷曲的长睫毛下打量着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一个小雏儿,可已经学会叹气了。难道他也应该来这一套吗?我就问他说:“凡尼亚,你的爸爸在哪儿呀?”他喃喃地说:“在前线牺牲了。”“那么妈妈呢?”“妈妈当我们来的时候给炸死在火车里了。”“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呀?”“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你在这儿没有一个亲人吗?”“没有一个。”“那你夜里睡在哪儿呢?”“走到哪儿,睡到哪儿。”
这时候,我的热泪怎么也忍不住了。我就一下子打定主意:“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要领他当儿子。”我的心立刻变得轻松和光明些了。我向他俯下身去,悄悄地问:“凡尼亚,你知道我是谁吗?”他几乎无声地问:“谁?”我又同样悄悄地说:“我是你的爸爸。”
天哪,这一说可说出什么事来啦!他扑在我的脖子上,吻着我的腮帮,嘴唇,前额,同时又像一只太平鸟一样,响亮而尖利地叫了起来,叫得连车厢都震动了:“爸爸!我的亲爸爸!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的!一定会找到的!我等了那么久,等你来找我!”他贴住我的身体,全身哆嗦,好像风下的一根小草。我的眼睛里蒙上了雾。我也全身打战,两手发抖……我当时居然没有放掉方向盘,真是奇怪极了!但我还是在无意间冲到水沟里,弄得马达也停了。在眼睛里雾没有消散以前,我不敢再开,生怕撞在什么人身上。就这么停了约莫有五分钟,我的儿子一直紧紧地贴住我,全身哆嗦,一声不响。我用右手抱住他,轻轻地把他压在自己的胸口上,同时用左手掉转车子,回头向家里开去。我哪儿还顾得到什么谷仓呢?根本把它忘掉了。
我把车子抛在大门口,双手抱起自己的新儿子,把他抱到屋子里。他用两只小手勾住我的脖子,一直没有松开。他又把自己的小脸蛋,贴在我那没有刮过的腮帮上,好像粘住了一样。我就是这样把他抱到屋子里。主人夫妇俩正巧都在家里。我走进去,向他们眨眨眼睛,神气活现地说:“你们瞧,我可找到我的凡尼亚了!好人们,接待我们吧!”他们这对没有孩子的夫妇,一下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跑来跑去,忙碌起来。我却怎么也不能把儿子从自己的身上放下。好容易总算把他哄下来了。我用肥皂给他洗了手,让他在桌子旁边坐下。女主人给他在盘子里倒了菜汤,看他怎样狼吞虎咽地吃着,看得掉下眼泪来。她站在火炉旁,用围裙擦着眼泪。我的凡尼亚看到她在哭,跑到她跟前,拉拉她的衣襟说:“姑姑,您为什么哭呀?爸爸在茶馆旁边把我找到了,大家都应该高高兴兴,可您却在哭。”而她呀,嗐,听了这话哭得更厉害,简直全身都哭湿啦!
吃过饭,我带他到理发馆去,给他理了个发;回到家里,又亲自给他在洗衣盆里洗了个澡,用一条干净的大毛巾把他包起来。他拥抱了我,就这样在我的手里睡着了。我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床上,把车子开到大谷仓,卸了粮食,又把车子开到停车处,连忙跑到铺子里。我给他买了一条小小的呢裤子、一件衬衫、一双漏孔皮鞋、一顶草帽。当然喽,这些东西不但尺寸不对,质料也不合用。为了那条裤子,我还给女主人骂了一顿。她说:“你疯啦,这么热的天气叫孩子穿呢裤子! ”说完立刻把缝衣机拿出来放在桌上,在箱子里翻了一通。过了一小时,她就给我的凡尼亚缝好一条短裤、一件短袖子的白衬衫。我跟他睡在一块儿,好久以来头一次很安宁地睡去了。不过夜里起来了三四次。我一醒来,看见他睡在我的胳肢窝下,好像一只麻雀栖在屋檐下,我的心里快乐极了,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尽量不翻身,免得把他弄醒,但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坐起来,划亮一根火柴,瞧瞧他的模样儿……
我天没亮就醒了,不明白为什么感到那么窒闷。原来是我这个儿子从被单里滚出来,伸开四肢,横躺在我的身上,一只小脚正巧压在我的喉咙上。跟他一块儿睡很麻烦,可是习惯了,没有他又觉得寂寞。夜里,他睡熟了,我一会儿摸摸他的身体,一会儿闻闻他的头发,我的心就轻松了,变软了,要不它简直给忧伤压得像石头一样了……
1.简要分析第一段中对话描写的作用。
2.说说末段画线句的含意。
3.简要分析文中“女主人”的形象特点。
4.“我”的激动情绪在第三段中表现为怎样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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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2014年第16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娓娓道来,在舒缓平稳的故事叙述中展现人性百态,制造矛盾冲突,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强烈不满。
B. 小区的住户对笑着主动打招呼的老头,起初“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后来“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可见只要以诚相待,必能温暖人心。
C. 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D. 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2.小说中老头的性格鲜明,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故事简单,但意蕴丰富,作者以犀利冷峻的文笔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从小说主题的角度略做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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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玉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你他妈的才是贼!”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2014年第16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B. 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C. 小区的住户对笑着主动打招呼的老头,起初“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后来“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可见只要以诚相待,必能温暖人心。
D. 小说娓娓道来,在舒缓平稳的故事叙述中展现人性百态,制造矛盾冲突,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强烈不满。
2.小说中老头的性格鲜明,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故事简单,但意蕴丰富,作者以犀利冷峻的文笔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从小说主题的角度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娓娓道来,在舒缓平稳的故事叙述中展现人性百态,制造矛盾冲突,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强烈不满。
B.小区的住户对笑着主动打招呼的老头,起初“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后来“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可见只要以诚相待,必能温暖人心。
C.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D.保安等人先入为主、以貌取人,但不让老头随便种庄稼体现了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
E.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2)小说中老头的性格鲜明,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玉米”在小说中的作用。
(4)小说故事简单,但意蕴丰富,作者以犀利冷峻的文笔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从人物形象、主题两个方面略做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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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 区 B 栋 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
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通过写花园小区的住户对老头前后态度的变化,写出了城里人的势利,反衬出乡下人淳朴善良、宽容无私的形象。
B. 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C. 李市长是乡下老头的儿子,而小区的保安与住户却对老头产生误解,其主要原因是李市长对父亲的不关心、不孝顺。
D. 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2.小说中的老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其形象。
3.小说为什么拟题为“玉米”,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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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魁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第一句话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海尔曼不是普通医生。首段用“手术刀”形容海尔曼性格,生动形象,切合人物身份。
B.医生救死扶伤,看到伤员后,心里想的是尽快处理伤口。当海尔曼医生认出德国刑警队警官时,作为经验丰富的医生,心情是平和的。
C.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D.“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E.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简短篇幅里达到良好的艺术效果,难能可贵。小说末段使情节更完整,主题更深化。
2.请结合全文简析小说标题“天职”的含义。
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4.海尔曼医生面对小偷、情敌和法西斯分子,对“天职”是怎样理解的?除掉法西斯头目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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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面小题。
天 职
许 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脏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 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 海尔曼不计前嫌救助前妻现任丈夫的事情感动了他的前妻,她经过忏悔最终表示愿意回到海尔曼的身边,为服侍他献出余生。
C. 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D. “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了。”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E. 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丰满,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标题“天职”的含义应该怎样理解,请结合全文内容加以阐释。
3.小说中“海尔曼”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写海尔曼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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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天 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唯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原文略有删改)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D.小说结尾,海尔曼最终舍救死扶伤之小义,而取保家卫国之大义,这一情节设置使人物性格更完整,形象特征更突出,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E.这篇小说以“天职"为线索展开叙述,立意深刻,构思精巧,形象特征鲜明突出,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2)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4)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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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天职
许行
海尔曼博士的诊所远近闻名,在布拉沙市没有不知道他和他的诊所的。这个倔老头子,像他那把用最好的钢材做成的手术刀一样坚硬、锋利。
一天夜里,一个小偷撬开他的诊所,将一点现金和几样珍贵的药物放在提兜里准备带走。不巧,他在慌忙中撞倒了吊瓶支架,又被氧气罐绊倒,摔折了大腿,要跑也爬不起来了。这时,海尔曼和助手从楼上下来,助手说:“打电话让警察把他带走吧!”
“不,在我诊所的病人不能这样出去。”
把小偷抬上手术台,海尔曼连夜给他做了接肢的手术,并打上了石膏,直到在诊所里把他彻底治好才交给了警察。
助手说:“他偷了您的财物,你怎么还如此给他治疗呢?”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又一天,一个女人护送一位在车祸里受重伤的人来到诊所。
海尔曼一愣:“呵,是她!她早已徐娘半老,怎么还这般漂亮?”这是他被人夺去的爱妻。直到今天她在他的眼里,仍然具有不可代替的魅力。
女人泪流满面地说:“海尔曼,亲爱的海尔曼,你还恨我吗?……为了拯救他的生命,我不得不来求你,你是全市惟一能给他做手术的人。”
受重伤的人是他原来爱妻的后夫,就是这个人把她夺去了,当时就差未同他进行古老的决斗。
海尔曼曾经受过他们的侮辱。现在这种场合的重逢,使他不由心潮起伏,思绪万千。他始终一言未发,只冷冷地反问一句:“列夫斯基夫人,你忘记我常对你说的话了吗?”
“噢,你是说,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
一个修补头颅骨的手术,让海尔曼站了十个多小时,最后晕倒在手术台旁。
列夫斯基在伤愈后,夫妻俩在海尔曼面前忏悔地说:“如您不嫌弃,我们愿意为服侍您而献出余生。”
“这是上帝的安排。医生的手术室里记住的只是他的天职,忘记的是个人的恩怨。”
这件事更赢得了人们的敬重。
这年,德国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占领了布拉沙。一个盖世太保头目,被波兰地下战士一枪打中了胸部。随军医生没人能给他做开胸这样的大手术,便把他化了装送到海尔曼的诊所。海尔曼一搭眼就认出了这个最凶残的德国刑警队警官,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波兰人丧生在他的枪口下。他心中猛然一震,暗自喟叹,这也是上帝的旨意呵!
海尔曼支走了所有助手和医护人员,他洗手,刮脸,重新穿好上教堂才穿的那套西服,罩上一件最新的白外套。然后拿起他最大的那把手术刀,一下子剖开了他的胸膛。他没有去找子弹,而是把手术刀插在他的心上……
审判海尔曼时,德国人说:“你玷污了你的手术刀。”
“没有,它用得其所。”
“你忘记了医生的天职。”
“没有,此时此刻反法西斯就是最高的天职!”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
海尔曼牺牲了。可城市到处都张贴着“天职”两个大字,不用再加其他文字,它就成了一条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反法西斯标语。时至今日,布拉沙还在最高的楼宇上,挺举着“天职”两个大字,谁都明白人们赋予了它更深远的含义。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小说首段中用“手术刀”作喻体来形容海尔曼的性格,既生动形象,又切合人物身份,显得浑然天成。
B.小说中两次提到“上帝的安排”“上帝的旨意”,这里的“上帝”就是海尔曼心中最高的信念——反法西斯。
C.“他一字一顿,字字千钧,全市人都听到啦。”这句话使用夸张和比拟的手法,突出了海尔曼声音的宏亮高亢和他精神的感召力。
D.小说末段可视为故事的尾声,与许多小说的尾声一样,它使故事情节更完整,人物形象更丰满,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E.这篇小说立意深刻,构思精巧,人物形象鲜明,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达到了这么好的艺术效果,实属难能可贵。
2.在这篇小说中“天职”一词被赋予了两重含义。请对这两重含义分别加以阐释。
3.简要分析小说中“海尔曼”这个人物形象。
4.在写主人公除掉法西斯头目这一中心事件前,小说先写了他救助“小偷”和“情敌”这两件事。这对刻画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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