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只想和你接近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⑪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⑫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指甲又长又脏。
⑬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指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指甲。
⑭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指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⑮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⑯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⑰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指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⑱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⑲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1.请简要概括父亲的人物形象。
2.简要分析第⑦段文字的表达特色。
3.第⑰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评价吴念真的散文“深沉而有暖意”.请联系全文探究此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只想和你接近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⑪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⑫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指甲又长又脏。
⑬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指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指甲。
⑭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指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⑮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⑯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⑰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指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⑱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⑲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1.请简要概括父亲的人物形象。
2.简要分析第⑦段文字的表达特色。
3.第⑰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评价吴念真的散文“深沉而有暖意”.请联系全文探究此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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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目。
只想和你接近
吴念真
①直到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睡在那种用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②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③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④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的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须”。
⑤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⑥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⑦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大腿,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⑧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短短半分钟不到,却完全满足的亲近。
⑨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⑩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磐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⑾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中午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⑿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趾甲又长又脏。
⒀不知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脚趾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脚趾甲。
⒁当我剪完父亲所有的脚趾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眼睛看着我。“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⒂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再次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⒃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去看了一场电影。
⒄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脚趾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⒅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⒆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选自吴念真《这些人,那些事》)
1.第⒄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在第⑦段中作者从哪些描写角度写出了父亲对孩子的爱,请简要赏析。
3.简要分析文中父亲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4.有人评价吴念真的散文“深沉而有暖意”的,请联系全文,探究此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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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八点档
(台湾)吴念真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份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他们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当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
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
“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 ,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xxx非常多……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结构艺术极为高超,开头部分采用倒序的方式,仅凭借“他”最终“出头天”就形成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B.在他小时候,母亲询问他考试成绩时说的话,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遭遇是她一生永远的伤痛,她内心充满对有钱人的仇恨。
C.他念高中时常吃母亲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菜中“附送的”东西这一细节描写,表现出作者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批评。
D.在他考上医科后母亲第一次带他回老家这一段叙述中,“终于”和“故作卑微”两个词语流露出母亲压抑多年后的骄傲。
E.小说以“八点档”为题,是因为“母亲”的故事在小说中人物看来,与晚上八点钟的连续剧故事十分相似,平淡而老套。
(2)小说中有一些文字暗示了“他”的出身与平常人不同,从文本中找出相关内容。
(3)小说中母亲的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可以删掉,有人认为应该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增加古诗文背诵不是负担是捷径
唐晓敏
①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增加了古诗文的背诵篇目,由过去的14篇增加到了72篇。有声音说,这为学生增加了很大负担。其实如果概览之前的语文教育经验,背诵并不能以负担论之,反而有审美享受的作用,甚至可以算一种学习的“捷径”。
②从现代语文教育本身看,背诵篇目增加的幅度很大,但若与中国古代语文教育及民国时期的私塾教育相比,则要求背诵的篇目仍然是很少的。传统语文教育中,学子需要也能够背诵数十万字。唐宋以来,为参加科举考试,考生必须将《论语》《孟子》《书经》《仪礼》《左传》等40多万字的典籍全部精读熟背。有些人甚至背诵的更多,如顾炎武、戴震都能够将十三经全文背诵,甚至连“注”都能背诵下来。民国时期的一些学者,接受的是传统教育,他们也都有出色的背诵功夫。国学大师姜亮夫曾谈到,他在清华国学院时,同乐会上梁启超、王国维即兴表演节目是背诵古代文学作品,梁启超背诵一大段《桃花扇》,而王国维则当即背诵了《西京赋》。
③传统教育在背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至少包括如下几点:
④多感官参加背诵活动过程。传统语文教学中,朗读本身即是多感官参加的活动,需要同时动用眼、口、耳、脑,甚至还加上头、身体的动作。这有助于提高背诵的效率。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早就指出:“参与接受某种印象或是一组印象的感觉器官越多,那么,这些印象就会越牢固地在我们的机械的和神经的记忆中扎根,同时也就会越真实地保存在记忆之中,以后回忆起来也会更加容易。”因此,如果一个教师想使学生牢牢记住什么东西,那么他就应该注意尽可能让儿童更多的感觉器官,如眼、耳、口、肌肉运动的感觉来参加识记。
⑤最大限度发挥儿童时期听觉记忆的作用。背诵诗文,需要“从娃娃抓起”。少年的一个特点是对声音非常敏感,这使他们能够通过“听”而轻松地记住那些语言优美的古诗文。美学家朱光潜回忆自己的学习经历时说:“五经之中,我幼时全读的是《书经》《左传》。《诗经》我没正式地读,家塾里有人常在读,我听了多遍,就能成诵大半。于今我记得最熟的经书,除《论语》外,就是听会的一套《诗经》。”语言学家赵元任回忆儿时的学习情景时也说:“晚上念诗我们都觉得比白天念书轻松一点儿,我觉着也好玩一点儿。我念的是《唐诗三百首》。我哥哥跟姊妹们另外还念《千家诗》跟别的诗集。他们念的诗,我就是没念也渐渐地背得出来了。”他们都是通过“听”而记住了这些作品。
⑥重视最初的记忆。中国传统语文教学,背诵的量是逐渐加大的。最初的记忆量很小,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做到滚瓜烂熟,能够不假思索地背诵出来。这些已经滚瓜烂熟的记忆内容,在学生的记忆中深深扎根,成为后来背诵相关内容的巩固基础。心理学家对此也早有研究,如乌申斯基就说:“儿童在学习中所学到的这些最早的形象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越深,那么,以后的形象也就能够越容易和越巩固地为他们所记住,自然,如果在最早的和以后的形象之间有联系的话。”中国传统语文教育有一大特点:老师对学生最初的背诵要求非常严格,必须是记得非常牢靠。每一次都是要求学生扎扎实实地背诵下来一些句子,这些句子作为“最早的形象”,“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将成为后来背诵的基础。
⑦从这个视角看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就更能明白,增加古诗文背诵恰是为了长远的“轻松”打基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增加了不少古诗文的背诵篇目,作者认为加大古诗文背诵的力度不是负担而是捷径。
B. 此次新修订的高中课程标准虽然大幅度增加了古诗文背诵篇目,但与我国自有教育以来就要求考生必须把40多万字的典籍全部精读熟背相比,还是很少的。
C. 教师要有意识去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参与朗读活动,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背诵效率。
D. “背诵诗文,需要‘从娃娃抓起’、“要重视最初的记忆”,这些都是传统教育在背诵方面探索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文章举顾炎武、戴震、梁启超、王国维的事例意在说明我国传统教育对背诵很重视,学生背诵水平高。
B. 文章第四自然段引用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的话强调教师调动学生的多感官参与背诵活动,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背诵效率。
C. 朱光潜、赵元任的学习经历都有力说明儿童时期的“听觉”记忆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儿童只有通过“听”,才能背诵优美古诗文。
D. 心理学家的研究表明,如果最初的记忆与后来的形象有关联,最初的东西记得越牢固,以后的形象就会越容易记住。
3.下列对原文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高中课程标准增加的古诗文背诵篇目越多,学生长远的学习就越轻松。
B. 参与背诵活动的感觉器官越多,背诵的效率就越高。
C. 儿童时期听觉记忆的作用发挥得越大,儿童的背诵潜能就发掘得越深。
D. 最初的记忆越牢靠,往后记忆的基础就越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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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肴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瑞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构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是对地下斗争题材影视作品的模仿,为后文悬念丛生的情节作出铺垫。
B. 发现王有福正是受伤的路人后,“我”劝他到法院上告酒店,寻求更多赔偿,因为“我”不仅热心帮助朋友,也有打官司的经验。
C. 王有福不情愿承认自己误撞酒店玻璃受伤,主要是因为妻子有病,家庭生活很困难,害怕酒店迫究责任,让他赔偿报失。
D. “我”经过照相馆时,见经理面对碎玻璃大骂,这一细节暗示此地这类纠纷不少,王有福担心的“投案自首”之事是经常发生的。
E. 玻璃墙伤人事件的背后,交织着伦理观念、法治观念、诚信意识等不同理念的矛盾、困惑与冲突,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一面镜子。
2.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是否状告酒店,“我”与王有福的态度不同。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 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 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 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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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体认家庭为社会之本
2016年3月,央视综合、少儿等频道播出动画剧《郑义门》,呈现了“江南第一家”通过礼法治家、用豆子民主选举家长等方式,对一个有成百上千乃至几千人的共同体进行自治的故事。郑家几百年间出仕者无一人因贪墨被罢官,“廉政”成为郑家故事的一个“卖点”。
细节难免艺术虚构,但郑家在历史上的确是赫赫有名。其逐渐修订而成的168条家规,放在今日,有很多对个人自我修行仍有指引价值。但譬如基本不让女性与娘家人走动,不让族人“私藏”一文钱,收支由大家族统一管理的做法,今人恐已难以接受。
尤为值得分析的,是第一集点出的此片主旨:治国必先齐家。从一百多年前的“娜拉出走”到今天的肯定家庭、家与国的关系,绕了一大国,似乎又走回来了。
《大学》将齐家摆在治国之前,首先是因为对治理国家者有极高的要求,而家庭乃是最原本的个人成长与修行场所。
儒家认为,若治国者不能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必然会心中充满杂念,进入治理困境。而在家庭中,人首先感受到的是世间最自然的父母养育之情与兄弟手足之爱,有人与人之间基于自然的界限与分寸,自然法奠基于此。良好的家教,是培养合格治国者的基础。
中国主流传统中,在家庭、天地自然中贞定个体价值的思想,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均有一定差别,可被称为不偏执于极端的小共同体主义。它强调个体的终极价值,以避免各种人为捏造的集体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侵害,但也将个体从家庭与天地这个根本处,放置在与他人和世界的脉络中,避免原子式个体带来的孤独,产生过度欲望与价值虚无主义。这种由内而外自然生长出来的个体价值观,光明中正,是治国者的必备心性素质。
齐家对治国之所以重要,还在于大家族中有各种日常事务需要处理。作为规则的礼法,由外而内地规范族人的行为与思想。由治家积累经验培养才干,是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家事国事天下事,一气贯通,而不是相互背反。正是在这种融“家族规矩”于“个体人格”的生存结构中,“江南第一家”养育出来的郑家子弟,无论出仕还是理家,皆能立身有本,进退有据,维系郑家几百年于不坠。
但理想与现实之间,可能隔着不小的距离。家族中的家长不负责任怎么办?清末民初,由家族形态承载的价值观,与以平等个人为本位的法律观之间,在清末以张之洞、劳乃宣对阵杨度、沈家本等人的礼法之争中,曾有过激烈辩论。正当防卫是否适用于尊长,就是一个核心争议点。如果像郑家曾推行的那样,将个人财产权利压缩到最低限度。个体人格的保障,也难免受影响。说到底,家庭是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土壤,而不能是障碍。
这种关系,也存在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今天,类似于杨度与后来的一些激进革命者,将大家族看成国家的敌人,认为个人从中“解放”出来才能成为合格“国民”的观点,已没有辩驳的必要。但就像厘清个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一样,如何厘清个人与国家、家庭价值与国家正义之间的关系,让国家成为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土壤.是更需要我们思考和改进的。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郑家历经数百年长盛不衰,在历史上赫赫有名,这个有成百上千乃至几千人的大家族被誉为“江南第一家”。
B. 郑家重视礼法治家,其逐渐修订而成的家规共有168条。至今,这些家规有很多对个人自我修行仍有指引价值。
C. 郑家故事之所以被拍成动画剧,就是因为“廉政”卖点:郑家几百年来出仕者无一人因贪污而被罢官。
D. 动画剧《郑义门》在第一集里就点明了此片的主旨:治国必先齐家。从家与国的关系角度肯定了家庭的作用。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 家庭是个人成长与修行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家教和对家族各种日常事务的处理有助于培养合格治国者,因而《大学》将齐家放在治国之前。
B. 尽管郑家的礼法治家等方式维系了家族几百年来的良好发展,但也有些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家族规矩”可能会使个体人格保障受到影响。
C. 齐家与治国有相通之处,处理大家族日常事务,是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而于其中所获取的经验才干,于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D. 不偏执于极端的小共同体主义强调个体的终极价值,不必遵从群体规则的限制,避免各种人为捏造的集体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侵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郑家的故事在搬上荧屏之时固然会有一些艺术的虚构,但它却从某个角度引发了人们对于齐家的重视,从而激起人们对家庭教育、个体人格发展的关注。
B. 郑家的家规,既对个人自我修养极具实践指引价值,但也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家族形态承载的价值观和平等个人为本位的法律观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
C. 个体在接受良好的家教、养成光明中正的心性、汲取家庭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将家事贯通于国事和天下事的前提下,就能成为“廉吏”、合格的治国者。
D. 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国家、家庭价值与国家正义之间会存在一些矛盾,而正确处理这些关系,让国家为个体发展提供良性土壤, 需要我们思考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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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一课 (王熙章)
16岁那年,父亲送我去一家电脑培训中心学习微机课程,那些枯燥的操作命令很快使我厌倦了。渐渐地,一有空我便溜到与中心相邻的“创世纪”网吧上网玩游戏,几个月下来,我微机知识没学到多少,倒是对那些神奇莫测的游戏入了迷,经常玩个通宵达旦。
网吧老板是一个过早秃顶的中年男人,在众多网民中,他好像独独对我这个学生特别反感,走来走去总要教训我两句:“玩物丧志,这词儿你懂吗?”
世上哪有老板赶顾客出门的道理?我对他的告诫当成了耳旁风,只顾在网吧中玩得昏天黑地。
一天,父亲从乡下到城里来看我。我正痴迷地玩“僵尸与侠客”的游戏,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好!精彩,好安逸哟!”
这话音好耳熟,方言土语在城里极少能听见。我猛回头,只见父亲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后。那一刻,我有一种做贼的感觉,赶紧站起身,垂手而立。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章子,精彩,来,继续玩!”
我做梦也没想到父亲不但不骂我,竟然让我教他玩游戏。我兴奋地抓住他的手,教他如何选择按键、如何控制鼠标、如何躲避对方的打击、如何出击,没想到父亲学得还真快,不到3分钟便投入于那醉人的游戏中。
一晃7天过去了。父亲的玩法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上瘾,竟好几天通宵达旦泡在网吧中。
这时,我的衣袋中只剩下30块钱了。父亲省吃俭用,每月寄400元钱给我做生活费,我却将它们全都消费在了这些醉人的游戏中,刚过了半个月,我的衣袋就快空了,再向父亲要钱,我开不了口。
那天在网吧里,父亲问我:“章子,身上有钱吗?拿出来,让爸过足这把瘾!”
一听这话,我的脑袋便“嗡”地一下大了。我家在城里没有亲戚,身上没了钱,我跟父亲在城里如何生活?父亲是个复员军人,只听说他在城里有一个战友叫方伯雄,我到城里来上学,父亲便让我去找方伯伯,可我却压根儿没心思去见那些古板的人。
那个秃顶的网吧老板又来催缴费了。按每小时两元结算下来,父亲已欠费300余元。眼看父亲翻遍他所有的衣兜,再也没有翻出一分钱来,我心里焦急万分。
网吧老板呈现出他从未有过的凶相,威胁说:“3个小时内不缴清欠费,就把你们扭送到派出所。”父亲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偷眼看着网吧老板那副讨债不成不罢休的架势,不由胆战心惊。
我退下手腕上那块花去父亲80元钱买给我的手表作抵押,谁知网吧老板竟然不屑一顾。父亲指着他身上那件过年时新买的呢大衣诚惶诚恐地说:“要不,我、我脱下这身衣服给你?”
网吧老板用鼻孔哼了一声说:“一个乡下人的破衣服,能值几块钱?”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将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人在对我的父亲指指点点:“没钱玩什么游戏?乡巴佬!”这时我看见父亲的嘴角抽了抽,就在那一刻,我感觉那讥讽的话语就像皮鞭似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发狂似地冲出人群,找我的同学去借钱,可他们一见我,仿佛都如见了瘟神,慌忙离去。
“天哪,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去弄钱解救我的父亲?”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在心里说。我不禁悔恨交加。回到网吧,跪倒在父亲面前,我痛哭失声地说:“爸,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教你玩这种害人的游戏!”
父亲也不禁老泪纵横,他一把拉起我说:“孩子,你终于明白了,这就叫玩物丧志!来,爸给你介绍一位伯伯,他就是我在家跟你提起过的方伯雄伯伯!”
我抬起头来,顺着父亲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网吧老板一反常态,正笑吟吟地站在我的面前……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神情古怪”一词表现了父亲看到“我”痴迷于网络游戏的惊诧感觉。
B. 小说通过语言描写和神态描写,塑造出方伯伯这一形象丰满的人物,使小说情节具有很强的戏剧性。
C. 小说中描写围观人群对父亲讥讽的话语、同学对“我”借钱时的慌忙躲避,是为了反映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和冷漠。
D. 这篇小说以“父亲的一课”为题,意在表现父亲对“我”的一次教育。小说以“我”沉溺网络游戏为开端,“我”到处筹钱替父亲还债是小说的高潮。
E. 小说中“我”对学习微机课程感到枯燥,却对网络游戏非常痴迷,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思考。
2.小说描写了一位父亲独特的教育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表示异议,你的看法怎样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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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认为词自是一家,从而在婉约风格之外有意识地大量创作豪放词,使词突破了狭隘的儿女艳科,成为士大夫们抒写怀抱、议论古今的工具。举凡怀古、怀旧、记游和说理等可以用诗来表达的题材,他都尽情入词,使词恢复到诗词未分之阶段,使词诗化、散文化,这就是他的“以诗为词”,也正是他进行词体革新的关键所在。
那么究竟什么叫“以诗为词”呢?“‘以诗为词’,按照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把诗的作法、风格引入词中。”(王水照《宋代文学通论》)朱靖华在《苏轼“以诗为词”促成词体革命》一文中也指出:“苏轼‘以诗为词’的主要特点,在于他把词和诗看成是同等地位的文学样式,……有意识地把诗的意境,诗的创作方式尽情入词。”
词至苏轼,在描写领域给人以全新的感觉,凡是可以入诗的题材均可以入词。词可以咏史吊古,可以说理谈禅,可以用象征寄托幽思,可以借音节抒写情怀。在苏轼的眼里,词之取材与诗无异。他把“缘情”与“言志”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将词品与人品高度地统一融合起来,使词的创作走向正视现实、社会与人生的道路,极大地拓宽了词的取材范围。
词长于言情,而苏轼能够充分利用这一长处写出新意,拓展词境。如《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将悼念亡妻与感叹个人身世熔为一炉,悼亡妻,情真意切;叹身世,感慨万端。在此类词中,更为瞩目的是,苏轼在大量描写歌妓侍妾的词中,没有将描写的重点放在对方的色相上,更没有调情嬉戏的描写,而是把视点放在了对她们品质人格的赞颂上和对她们命运遭遇的深切同情上。
词中所写的离别情意,此前多局限于男女情事,而苏轼词中的离情别意多系表达与友人的深情厚谊,并借此抒发人生感叹,颇似唐代的离情诗。如《满江红》(天光无情),在抒写依依不舍的离情的同时,抒发人生之叹、田园之想;又如《江城子》(别徐州),在写离情时又抒发沦落之感。品读苏轼的这类词,看不到艳情的宣泄,嗅不到胭脂的气息,这些词与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等抒写离情的名诗,有异曲同工之妙。
苏轼还将劳动者的生活作为词的描写对象,开启了词的新领域。如《渔夫》四首,写渔民生活;《望江南》(春已老),写春日农忙景象;《减字木兰花》(己卯儋耳春词),写儋州春日备耕祈求丰收的农村景象等。他将视角投向社会底层劳动者,描写田园风光、农村风情、农民生活,丰富了词的内容,为词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苏轼词集《东坡乐府》中不难发现,词这一本来内容单一贫弱的领域在此已异彩纷呈,绚丽多姿。无论是咏物言情、记游赠答,还是怀古发论,谈禅说理;无论是感时伤事、送别悼亡,还是田园风光、身世友情,他都能用词来吟唱。他的“以诗为词”的确扩大了词的取材范围。正如刘熙载所说:“东坡词颇似老杜诗,以其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也。”可以这样说,词至苏轼,词境始大,词格始高,词体始尊,取得了与诗同等的文学地位。
(选自崔永创《苏轼“以诗为词”的革新意义》,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苏轼认为词白是一家,即在突出词的婉约风格的前提下,又要体现其诗化、散文化的特点。
B. 苏轼将诗的意境和诗的创作方式人词,意在追求更大表现白由,像诗那样抒写怀抱,议论古今。
C. 苏轼词的创作正视现实、社会与人生,从而实现了“缘情”“言志”双举、“词品”“人品”相融。
D. 苏轼在内容、手法和风格上进行的一系列大胆革新,使词全面恢复到与诗同等地位的阶段。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段引用王水照、朱靖华等人的论断,意在简要诠释第一段所言苏轼“以诗为词”的内涵。
B. 本文先明确何为“以诗为词”,然后结合作品逐一阐明苏轼“以诗为词”的具体体现及影响,条分缕析,论而有据。
C. 本文最后一段引刘熙载之言,将苏轼词与杜甫诗作比较,指出它们的相同之处,强调了两者在文学史上的同等地位。
D. “以诗为词”是苏轼词体革新的关键,这不仅体现在他对于词的全新认识,更体现在他由此而进行的一系列创作实践。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苏轼词并不回避对歌妓侍妾的描写,而是改变描写的重点,关注人物的品质人格,同情她们的命运遭际。
B. 苏轼词写离情别意,突破了男女情事的局限,更多的是表达与朋友的深情厚谊,并借此抒发人生的感叹。
C. 苏轼词写田园,不再单纯去描绘所谓的“风光”,而是将自己当作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去感受和表现他们的艰难。
D. 词至苏轼,描写领域得到拓宽,词境得到拓展,词的格调得到提高,从而影响了一个时代的词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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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种过的土地
孙成凤
每次往田里运肥之前,母亲都要用农具把肥料再倒上两三遍,然后把倒过的肥料堆起来,捂上三五天,直到肥堆里逸出一种淡淡的甜香才运往农田。母亲说,其实土地是很爱干净的,你看,不管把多么脏的东西撒到田里去,只用一个季节的光景,那些脏物就不知去向了,土地还是原来的样子,找不到一点被脏物污染的痕迹。母亲说,那些脏物是被土地悄悄打发掉了,什么也别想弄脏了她。
母亲把农家肥运到田里,整块地就浮着一层甜香。庄稼被甜香浸润着,枝叶舒展得很开,在原野的风里,像一群翩翩起舞的绿色天鹅。母亲说,你看,种田就应该这样种,土地不欠你的,却给你结出吃的、穿的,让你过服服舒舒的好日子,土地疼你,你要尊重土地,别把土地不当人看……
母亲好几年不说关于土地的事了,母亲走了。走了的母亲就葬在母亲种过的土地里。平坦的土地上隆起一个土包,如同发酵过的土地结出的一个硕大的果实。
如今,我种着母亲种过的土地。这是一片平坦的田块,如果不是堆了母亲的一个坟包,无论从哪个方向浇进水去,井水都能均匀地走过,不会出现一个洼坑,也不会浇不到一棵庄稼。母亲把这块土地伺弄了好多年,这块土地给了我们全家的温饱,使我从一个蹒跚学步的稚子成为一个壮实的青年。自母亲给我断了奶之后,我就开始咀嚼这片土地结出的五谷了,并背着用她结出的粮食做成的煎饼,走过了一段漫漫旅程。我究竟有多少回背着这样的煎饼行过千山万水,多少回背这样的煎饼战胜了一次次人生的逆境,无论如何也没法算起了。我强健的骨肉就是你养育的呀,母亲种过的土地!
母亲最终成为这片土地的守护者,这仿佛也是所有人的宿命。我耕耘在这片土地上,还能闻得见这土地里散发出的母亲的汗味,看得见母亲在这片土地上的脚迹,听得见母亲留在土地上的笑声。每一次走过这片土地,我都感觉母亲站在一个角落笑眯眯的看着我,因此,对土地的耕耘、播种我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每年春天,我像母亲一样把农家肥用农具倒上一遍又一遍,拣尽里面的任何一石一瓦,然后再把它们堆起来,培结实,直到肥堆里钻出丝丝缕缕甜香的美味。我俯在肥堆上,贪婪地吸着美酒样的醇香,它们直入腑肺,慢慢的弥散开去,仅仅一会儿,我便被它醉得满脸酡红、脚步踉跄了。我终于悟出了,仙醪般的美味是集泥土粮食和天地雨露之大成而成的啊!我突然明白了长在母亲土地上的高梁为什么那么红、地瓜为什么那么甜、玉米为什么金黄灿烂了。只有享用过如此大餐的土地,才会养出出类拨萃的五谷啊!我明白为什么母亲向土地施肥时,不用农具,而总用双手去捧了。母亲总是把捧起的肥料恭敬地放在庄稼的根部,这是对土地的尊敬与感恩呀!一粒普通的种子放进地去,土地还给人类一株结实的庄稼,又捧出五颜六色的果实,这是土地对人类的回报呀!于是,我醒悟了:母亲尊敬土地是因为土地与母亲的心是相通的,一秆秆的庄稼,一穗穗的果实,那不正是大地母亲送给人类的乳汁吗?!
我躬身收获,把汗滴在母亲种过的土地上,汗珠中我看到了母亲的微笑;太阳出来了,照在挂在庄稼叶子和果实上的露珠上,露珠中我看到了自己对土地的虔诚。宽广的土地上,澎湃着无边的五谷的浪潮,我看到庄严的母亲站在大如车轮的金莲上,从土地的远方飘然而至,然后又飘然而去,只留下一句若有若无的回响——儿啊,认真地播种吧!你要像土地那样虽历经磨难但庄重犹存!
站在母亲种过的这片土地上,我双手牢牢地握紧了镰刀。
1.用简明的语言概括“母亲”的形象特点。
2.下列句子中加横线词能否用括号中的词替换?为什么?
母亲把农家肥运到田里,整块地就浮(飘)着一层甜香。
3.怎样理解“母亲最终成为这片土地的守护者”这句话的含意?
4.作者说:“我终于悟出了,仙醪般的美味是集泥土粮食和天地雨露之大成而成的啊!”用自己的语言说说作者终于悟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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