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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二三事

梁实秋

胡先生是安徽徽州绩溪县人,对于他的乡土念念不忘,他常告诉我们他的家乡的情形。徽州是个闭塞的地方。四面皆山,地瘠民贫,山地多种茶,每逢收茶季节茶商经由水路从金华到杭州到上海求售,所以上海的徽州人特多,号称徽帮,其势力一度不在宁帮之下。四马路一带就有好几家徽州馆子。

1928年至1929年间,有一天,胡先生特别高兴,请努生、光旦和我到一家徽州馆吃午饭。上海的徽州馆相当守旧,已经不能和新兴的广东馆、四川馆相比,但是胡先生要我们去尝尝他的家乡风味。

我们一进门,老板一眼望到胡先生,便从柜台后面站起来笑脸相迎,满口的徽州话,我们一点也听不懂。等我们扶着栏杆上楼的时候,老板对着后面厨房大吼一声。我们落座之后,胡先生问我们是否听懂了方才那一声大吼的意义。我们当然不懂,胡先生说:“他是在喊:‘绩溪老倌,多加油啊!’”原来绩溪是个穷地方,难得吃油大,多加油即是特别优待老乡之意。果然,那一餐的油不在少。有两个菜给我的印象特别深,一个是划水鱼,即红烧青鱼尾,鲜嫩无比,一个是生炒蝴蝶面,即什锦炒生面片,非常别致。缺点是味太咸,油太大。

徽州人聚族而居,胡先生常夸说,姓胡的、姓汪的、姓程的、姓吴的、姓叶的,大概都是徽州的。努生调侃地说:“胡先生,如果再扩大研究下去,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起源于徽州了。”相与拊掌大笑。

胡先生酒量不大,但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结婚,请他证婚,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筵席只预备了两桌,礼毕入席,每桌备酒一壶,不到一巡而壶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为难。主人连忙解释,说新娘是节酒会的会员。胡先生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他说:“不干新郎新娘的事,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今天高兴,要再喝几杯。赶快拿酒来。”主人无可奈何,只好添酒。

事实上胡先生从不闹酒。二十年春,胡先生由沪赴平,道出青岛,我们请他到青岛大学演讲,他下榻万国疗养院。讲题是《山东在中国文化里的地位》,就地取材,实在高明之至,对于齐鲁文化的变迁,儒道思想的递嬗,讲得头头是道,听众无不欢喜。当晚青大设宴,胡先生赶快从袋里摸出一只大金指环给大家传观,上面刻着“戒酒”二字,是胡太太送给他的。

胡先生交游广,应酬多,几乎天天有人邀饮,家里无需开伙。徐志摩风趣地说:“我最羡慕我们胡大哥的肠胃,天天酬酢,肠胃居然吃得消!”其实胡先生并不欣赏这交际性的宴会,只是无法拒绝而已。二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胡先生写信给我,劝我离开青岛到北大教书,他说:“你来了,我陪你喝十碗好酒!”

胡先生不以书法名,但是求他写字的人太多,他也喜欢写。他做中国公学校长的时候,每星期到吴淞三两次,我每次遇见他都是看到他被学生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密密围绕着。学生要他写字,学生需要自己备纸和研好的墨。他未到校之前,桌上已按次序排好一卷一卷的宣纸,一盘一盘的墨汁。他进屋之后就伸胳膊挽袖子,挥毫落纸如云烟,还要一面和人寒暄,大有手挥五弦目送飞鸿之势。胡先生的字如其人,清癯削瘦,而且相当工整,从来不肯作行草,一横一捺都拖得很细很长,好像是伸胳膊伸腿的样子。不像瘦金体,没有那一份劲逸之气,可是不俗。

胡先生从来不在人背后说人的坏话,而且也不喜欢听人在他面前说别人的坏话。有一次他听了许多不相干的闲话之后喟然而叹曰:“来说是非者,便是非人!”相反的,人有一善,胡先生辄津津乐道,真是口角春风。徐志摩给我的一封信里有“胡圣潘仙”一语,是因为胡先生向有“圣人”之称,潘光旦只有一条腿可跻身八仙之列,并不完全是戏谑。

(摘编自《我的朋友胡适之》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胡适先生身为徽州人,常在朋友面前提起徽州,侧面介绍了徽州闭塞、地瘠民贫的特点,为后文写绩溪的贫穷埋下伏笔。

B. 文章将徽州馆与新兴的广东馆、四川馆进行对比,写出了徽州馆虽然守旧,但服务热情周到、菜肴鲜嫩别致的特点。

C. 胡适先生从不闹酒,但在朋友的婚礼上,作为证婚人,他又坚持添酒,还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这让读者看到了别样的胡适。

D. 胡适先生做中国公学校长的时候,虽然每星期到吴淞的次数并不是很多,但是因为喜欢书法,他还是深受广大学生欢迎的。

2.文中说“胡适先生是安徽徽州绩溪县人,他对于他的乡土念念不忘”,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说明。

3.文中胡适先生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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