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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在远方
曹文轩
⑴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讲,故乡在情感指涉上其实是约等于乡土的。乡土并非仅指一方水土,更重要的是这方水土所养育出的精神和情怀。乡土乡情,童年童趣,写人纪事,抚今忆昔,乡土甚至可以看作是整个中国现代文学贯穿始终的基调。董华的《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正是一本充满故乡味道的散文集。全书九个单元,一百五十篇短章。山川河流、花鸟虫鱼,这些家乡奇妙的自然景观让人流连忘返;乡风习俗、世情百态,这些故乡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这个旅居北方多年的南方人也增长了不少的见闻。
⑵汪曾祺每当写到故乡时总会说“我们那个地方”,他像孩子熟悉母亲一般熟稔那个地方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种风景,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但是风土人情,写得有趣不足为奇,写得有情绝非易事。天南海北,风情各异,找出一两处此处独有而别处难寻的景致和特色来渲染一番并不高明,高明的是写出这方水土的人情。正如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让人记住的远远不是沱江两岸高高的吊脚楼,不是硕果累累的桃园,不是漂泊不定的渡船,而是那青山绿水的风景中生活着的人,他们用或良善或狡黠的姿态应对着生活的一切,他们呈现出卑微而又坚韧勉力活着的状态。《大地知道你的童年》写顽劣的孩童,斗草捉虫,爬树下河,偷瓜摸蛋,打泥仗捉迷藏,正月十五散花灯,追忆童年的背后,却让人感受到“那个地方”生活着的人对泥土的热爱,对自然的敬畏,对万物的悲悯。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逝者如斯夫的忧伤,因为年华老去,记忆中的故乡终究还是成了一代人回不去的遗憾。
⑶我料想董华在写作这本书时一定是愉悦和享受的,正如我在阅读时感受到的愉悦和享受一般,读着读着,就会让人忘却钢筋水泥般的城市,逃离熙熙攘攘的人群,回到远方的故乡。那个空旷的天空下,一片同样空旷的田野上。一个瘦弱的男孩,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过几块摇曳的稻田,穿过水边茂密的林子,路过柳条垂落的池塘,踏上一座细窄摇晃的小木桥,爬上高高的河堤,坐在大河旁,看着立满鱼鹰的小船如何在声韵水影中缔造五光十色的捕鱼盛宴,看着热闹的水面重新归于平静。白帆远去,夕阳如血,映照着散落的村庄,稀疏矮小的草房子,纵横交错的水流,阡陌相连的小道,袅娜缠绕的炊烟。生活虽然贫瘠,但是童年的乐趣却很丰盛,欢愉的阳光照进成年人疲倦而繁琐的生活,于是大千世界日升日落,月圆月缺,四季流转。
⑷所以,我时常感恩文学,感恩那个记忆中早已远去的故乡,那是我取之不尽的创作宝库,即使我不再写童年的乡村故事,那样的情怀却能奇迹般地使得故事具有再生长的可能,鲜活得几乎触手可及。童年虽然是不可复制的,但是故乡所给予的情怀和精神却永无止境,早已成为我们创作时的血液和命脉,时时生长,历久弥新。
⑸《大地知道你的童年》让我感动的还有对于乡土情怀的传承,乡土社会凝结的基础除了土地,就是情感,而这种情感除了血脉亲情联系之外,就是乡情、邻里之情,进而生成对于天地、自然、人世的态度和相应的礼节。书中那个可爱机灵的叫董为的小男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爷爷的教导下,离开都市,回归乡村,感受自然,拥抱自然,在和睦淳朴的乡间活泼自在地生长着。在当下的教育环境下,与他同龄的孩子相比,董为的童年幸福丰盛得近乎奢侈,这一切都是他爷爷用心良苦的馈赠,而我相信这份生命中珍贵的馈赠一定会让人在以后的人生中大放异彩。
⑹现代城市的发展带来的是去乡村化,城市无边无尽的扩张,乡村不断被蚕食,同时萎缩和流失的还有乡土的情怀。我有时不免感慨现在孩子的辛苦,生活上虽然衣食无忧,却要在繁重的学业间隙穿梭各大辅导培训班,仅有的闲暇时光也早已被手机电视电脑等占据,即使于乡村留守的孩子们而言,恐怕也早已失去到大自然中找寻乐趣的兴致抑或也没有那样未开发的自然等着他们去开拓。正如董华在书中所言,“对于泥土和泥土里生长的东西,他们还有很多不懂;因为失去了懂得的机会”,童年生活贫乏得近乎可怜,对自然的认识几乎全是从书本上得来,更遑论乡土情怀。这样的童年幸福感大约是要大打折扣的。
⑺故乡是一个人成长的精神底色。我始终觉得一个心中有故乡的人,他的内心一定是宽厚而温暖的,而他呈现出的文字也是浸润了他故乡的水汽和色彩。因为他漂泊游荡的灵魂终有归属。
(作者:曹文轩,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此文为《大地知道你的童年》一书序言,有删改)
1.文章第⑴段作者说董华的《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是一本“充满故乡味道的散文集”,“故乡味道”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2.“风土人情,写得有趣不足为奇,写得有情绝非易事”,在文中所提及的沈从文和董华的作品中,“情”体现在哪两个方面? 读文章第⑵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3.文章第⑶段作者说在阅读《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时感受到愉悦和享受,作者感到“愉悦和享受”的原因是什么? 请分条概括。
4.作者在第⑷段中说自己“感恩那个记忆中早已远去的故乡”,作者为什么感恩故乡? 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条表述。
八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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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在远方
曹文轩
⑴对于绝大部分中国人来讲,故乡在情感指涉上其实是约等于乡土的。乡土并非仅指一方水土,更重要的是这方水土所养育出的精神和情怀。乡土乡情,童年童趣,写人纪事,抚今忆昔,乡土甚至可以看作是整个中国现代文学贯穿始终的基调。董华的《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正是一本充满故乡味道的散文集。全书九个单元,一百五十篇短章。山川河流、花鸟虫鱼,这些家乡奇妙的自然景观让人流连忘返;乡风习俗、世情百态,这些故乡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这个旅居北方多年的南方人也增长了不少的见闻。
⑵汪曾祺每当写到故乡时总会说“我们那个地方”,他像孩子熟悉母亲一般熟稔那个地方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种风景,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但是风土人情,写得有趣不足为奇,写得有情绝非易事。天南海北,风情各异,找出一两处此处独有而别处难寻的景致和特色来渲染一番并不高明,高明的是写出这方水土的人情。正如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让人记住的远远不是沱江两岸高高的吊脚楼,不是硕果累累的桃园,不是漂泊不定的渡船,而是那青山绿水的风景中生活着的人,他们用或良善或狡黠的姿态应对着生活的一切,他们呈现出卑微而又坚韧勉力活着的状态。《大地知道你的童年》写顽劣的孩童,斗草捉虫,爬树下河,偷瓜摸蛋,打泥仗捉迷藏,正月十五散花灯,追忆童年的背后,却让人感受到“那个地方”生活着的人对泥土的热爱,对自然的敬畏,对万物的悲悯。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逝者如斯夫的忧伤,因为年华老去,记忆中的故乡终究还是成了一代人回不去的遗憾。
⑶我料想董华在写作这本书时一定是愉悦和享受的,正如我在阅读时感受到的愉悦和享受一般,读着读着,就会让人忘却钢筋水泥般的城市,逃离熙熙攘攘的人群,回到远方的故乡。那个空旷的天空下,一片同样空旷的田野上。一个瘦弱的男孩,漫无目的地走着,穿过几块摇曳的稻田,穿过水边茂密的林子,路过柳条垂落的池塘,踏上一座细窄摇晃的小木桥,爬上高高的河堤,坐在大河旁,看着立满鱼鹰的小船如何在声韵水影中缔造五光十色的捕鱼盛宴,看着热闹的水面重新归于平静。白帆远去,夕阳如血,映照着散落的村庄,稀疏矮小的草房子,纵横交错的水流,阡陌相连的小道,袅娜缠绕的炊烟。生活虽然贫瘠,但是童年的乐趣却很丰盛,欢愉的阳光照进成年人疲倦而繁琐的生活,于是大千世界日升日落,月圆月缺,四季流转。
⑷所以,我时常感恩文学,感恩那个记忆中早已远去的故乡,那是我取之不尽的创作宝库,即使我不再写童年的乡村故事,那样的情怀却能奇迹般地使得故事具有再生长的可能,鲜活得几乎触手可及。童年虽然是不可复制的,但是故乡所给予的情怀和精神却永无止境,早已成为我们创作时的血液和命脉,时时生长,历久弥新。
⑸《大地知道你的童年》让我感动的还有对于乡土情怀的传承,乡土社会凝结的基础除了土地,就是情感,而这种情感除了血脉亲情联系之外,就是乡情、邻里之情,进而生成对于天地、自然、人世的态度和相应的礼节。书中那个可爱机灵的叫董为的小男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爷爷的教导下,离开都市,回归乡村,感受自然,拥抱自然,在和睦淳朴的乡间活泼自在地生长着。在当下的教育环境下,与他同龄的孩子相比,董为的童年幸福丰盛得近乎奢侈,这一切都是他爷爷用心良苦的馈赠,而我相信这份生命中珍贵的馈赠一定会让人在以后的人生中大放异彩。
⑹现代城市的发展带来的是去乡村化,城市无边无尽的扩张,乡村不断被蚕食,同时萎缩和流失的还有乡土的情怀。我有时不免感慨现在孩子的辛苦,生活上虽然衣食无忧,却要在繁重的学业间隙穿梭各大辅导培训班,仅有的闲暇时光也早已被手机电视电脑等占据,即使于乡村留守的孩子们而言,恐怕也早已失去到大自然中找寻乐趣的兴致抑或也没有那样未开发的自然等着他们去开拓。正如董华在书中所言,“对于泥土和泥土里生长的东西,他们还有很多不懂;因为失去了懂得的机会”,童年生活贫乏得近乎可怜,对自然的认识几乎全是从书本上得来,更遑论乡土情怀。这样的童年幸福感大约是要大打折扣的。
⑺故乡是一个人成长的精神底色。我始终觉得一个心中有故乡的人,他的内心一定是宽厚而温暖的,而他呈现出的文字也是浸润了他故乡的水汽和色彩。因为他漂泊游荡的灵魂终有归属。
(作者:曹文轩,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此文为《大地知道你的童年》一书序言,有删改)
1.文章第⑴段作者说董华的《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是一本“充满故乡味道的散文集”,“故乡味道”表现在哪两个方面?
2.“风土人情,写得有趣不足为奇,写得有情绝非易事”,在文中所提及的沈从文和董华的作品中,“情”体现在哪两个方面? 读文章第⑵段,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3.文章第⑶段作者说在阅读《大地知道你的童年》时感受到愉悦和享受,作者感到“愉悦和享受”的原因是什么? 请分条概括。
4.作者在第⑷段中说自己“感恩那个记忆中早已远去的故乡”,作者为什么感恩故乡? 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条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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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更需要经典阅读
①信息时代为我们提供了获取信息的便利,世界变得既立体又平面。对于年轻人来讲,这似乎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时代,也应该是一个幸福的时代。然而,事实似乎并非如此,普遍的焦虑弥漫在年轻人中间:我想知道一切,我也似乎能够知道一切,但却不知道我应该知道什么。这使年轻的朋友们感受到了前辈们从未有过的恐慌。
②网络信息与传统出版业最大的不同,是前者较少受到社会理性的约束和过滤。网络上,越具有个人色彩的东西就越具有吸引力,越容易受到追捧,这样的东西有很大几率是“脾气”,而不是具有深厚时代文化内容的个性。阅读上的羊群效应使人产生从众心理,很多青年人在潜意识里以为通过这种“海量”阅读就可以产生知识和智慧,就可以建立“三观”,但最终,他们得到的却只有空虚和焦虑。
③这时候,基础阅读或者叫经典阅读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经典是什么,经典就是永不过时的东西,它是人类按照自己的根本利益共同选择下来的文明成果,是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文化基础。
④经典阅读,会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习得珍贵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尤其是在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比如读四大名著,孩子首先会为故事所吸引,而这些故事本身,都深深镌刻着中国人在漫长历史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故事的演进,会帮助孩子们辨别正邪、建立是非观念,也使他们从中感受到扶危济困、除暴安良的快乐和坚忍不拔的精神,燃起追求正义的热情等等,而这些,都是生活的精神原动力。
⑤如果说小说主要作用于人的思维方式,诗词则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模式。比如小儿皆可诵的《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春光美好,生命美好,不能因贪睡而错过,对春光的珍爱与对生命的珍惜已拆解不开,春光与生命,时代与生活是如此让人爱恋,以致使人们不愿放弃片刻的光阴;诗中即使含有一丝丝的伤感,也立刻在这种青春的情绪中蒸腾为对生活与生命的深情感受。爱读这些诗的孩子,一定是热爱生活的。
⑥打个比方,经典阅读带来的思维模式和情感模式,就像是我们大脑的最佳操作系统。越早安装越好,任何时候安装都不算晚。有了这个操作系统,我们就能更从容地面对海量的信息,摆脱喧哗和浮躁,消除恐惧和焦虑,在令人眼花缭乱的世界里沉静下来,知道哪些是要选择的,哪些是可以忽略的,世界因此会变得更加真实和有意义。
1.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2.请说说你对第②段画线句子的理解
3.第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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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会越长越高吗?
①人类会越长越高吗?身高与什么有关?对于人类的身高而言,基因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据统计,一个人的身高70%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一般来讲,个子高的父母生的宝宝也是高个,个子矮的父母生的宝宝也是矮个儿,但是遗传对身高的影响不超过80%。除此之外,健康和营养对身高也有很大的影响。
②历史一再证明了健康和身高之间的关联。在中世纪晚期的西欧,始于1352年爆发的黑死病夺去了60%的人口,幸存者发现,他们的食物和居住空间一下子变得绰绰有余,因此人们长得相对较高,那时的英国人只比如今的英国人矮4厘米。但在17世纪的欧洲,人类的身高又降至历史的低点。法国人的平均身高不超过162厘米,主要是由于“小冰期”导致冬天非常寒冷,粮食产量大幅减少,而且那时内战频发,包括从1642年至1651年的英国内战、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发起的各种战争,德国也被战火蹂躏了30年。然而,到了19世纪晚期,社会巨变,农作物产量提高、自来水出现、城市的卫生条件大幅改善、经济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之势,西欧国家人们的身高也随之开始猛蹿。
③营养与身高也有密切的关系,尤其在儿童阶段影响更大。如果孩子营养不良,在成人阶段,他们很难长到潜在的最大高度。从1950年到2010年的60年间,日本人的平均身高增长了12厘米,其中男性的平均身高达到了170厘米,女性的平均身高达到了160厘米,这与日本政府在二战以后为学生增加营养餐有关。二战以后,日本励精图治,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得到提升,日本政府开始关注国人的身高,政府给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提供充足的营养,让他们在学校免费喝牛奶。政府对于日本孩子的身体素质同样重视,要求中小学校经常开展体育活动。这些政策为日本人身体条件的改变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④有研究表明,人类或许已经达到了身高极限。法国巴黎笛卡尔大学的让·弗朗索瓦·图桑教授领导了一支跨学科团队,他们回顾了120年的160项研究,考察了人类的寿命、体能、身高随时间发生的变化趋势,结果发现:在整个20世纪,人类的寿命、体能、身高均稳步增长;但大约从1980年起,这三项指标趋于稳定,30多年来没怎么发生变化。尽管营养在不断增加,医学、科学在不断进步,但人类的寿命、体能、身高却不再增长了。这意味着,现代社会已使人类身高发展到了极限。
⑤另一项研究表明,日本人的身高已经达到了顶峰。有人罗列了近十多年17岁日本青年男性身高变化趋势,发现其变化很小(1998年170.9厘米,2011年170.7厘米);并认为目前日本环境因素(营养、生活方式等)已经达到比较好的状态,阻碍身高的外界因素已不复存在。
⑥科学家研究发现,人类最理想的身高是168厘米,上下变动的范围可在167厘米至170厘米之间。机体的基础代谢与体表面积成正比,而体表面积与身高成正比,身高每增加5%,体表面积相应增加10%,则身体需要多消耗20%的能量。身高每增加10厘米,体重就增加16%。身材高大的人血液循环路线较长,心脏负担也较重,因此可能会对寿命有影响。
(选自《新民晚报》,有改动)
1.概括影响人类身高的主要因素。
2.文章第③段和第⑤段都列举了日本人身高的例子,说明作用是否相同?为什么?
3.第④段画线句中加点词语“或许”能否删去?为什么?
4.联系文章内容,谈谈青少年应该怎样做才能达到理想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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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食物
①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但我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②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③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④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著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著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⑤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威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一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慣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⑥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有一年,我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本文围绕炒米的普通性,写了哪些内容。
2.第④段中插入关于张仲陶的一段轶事,有什么作用?
3.请简要分析⑤段的语言特点。
4.作者最后说“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怎样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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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坛
曹文轩
⑴一九七七年秋,我北大毕业留校。
⑵要上讲坛了。半个月前,我还无动于衷,全不当回事。可是在上讲坛的头一天,我忽然紧张起来:也就是说,明天,我将开始教学生涯了。教师的责任感似乎与生俱来,不做教师,你一辈子感觉不到,而你只要一做教师,它就会自动跳出来抓住你的灵魂。晚上,我敲开一位先生的门,问:怎么讲课?他像修炼很深的禅师面对未悟的弟子,头微微向上,少顷,说出四个字来:目中无人。我退出门外。
⑶我记得我的第一次课就没有失败。下面安静极了,我能清楚地听见台下动人的喘息声,这全靠那四个字给我撑着。从那以后到现在,我一直信那四个字。我对“目中无人”似乎有所悟:目中无人非牛气哄哄,非内荏而色厉,非蔑视,非倨傲,非轻浮,非盛气凌人。无就是有,有却是无。是一种境界吧?人格上的、精神上的、气势上的?是对学术观点的诚实和对真理的自信吧?……此言似乎只可意会而不可细说。但有一点,似乎又是可以说的:所谓无人,就是没有具体的人,而只有抽象的人——具体的人则无。因此缘故,即使只给二十人的一个班上一年课,在课堂上我也往往难记住一个具体的面孔。似无人,但恰恰是把听课者看得很高的。
⑷敢目中无人,却不敢再掉以轻心。我很景仰一位先生,既为他的人格又为他的学识。然而我想像不出,就是这样一位先生——一位凭他的学识,上课玩儿一样的先生,却在上课之前竟对明明认识的字一个个怀疑起来,然后像小学生一样,去查字典,把字音一一校对,标注。我敢说,他的这种心理,完全是因为他对讲坛的高度神圣感引起的。这件小事使我不禁对他又景仰三分。我喜欢这份严肃,这份认真。当然,我并不排斥“名士风度”。我很钦佩有人不用讲稿,竟然雄辩滔滔,口若悬河,一泻千里。我曾见过一位先生,他空着手从容不迫地走上讲台,然后从口袋里摸索出一张缺了角的香烟壳来。那上面写着提纲要领。他将它铺在台子上,用手抹平它,紧接着开讲,竟三节课不够他讲的,并把一个个讲得目瞪口呆,连连感慨:妙,妙!而我只能向其仰慕。我这人缺这份好脑子。我得老老实实地备课,然后一个一个字毫不含糊地全都写在稿纸上。有时看样子离开讲稿了,但所云,却几乎无一句是讲稿以外的突发灵感。我有数,像我这样做教员,是很累的。可我笨伯一个,无奈何。时间一久,我退化了,离开讲稿竟不能讲话,一讲,八成是语无伦次,不知其所云。
⑸我何尝不想来点名士风度,来一张香烟壳儿就侃它个三四个小时,好好潇洒它一番?可我不敢。
⑹讲坛是圣洁的。我认识一位外系教员,此公平素浪漫成性,情之所至,捞衣卷袖,把衣领一一扯开,直露出白得让人害臊的胸脯来,有时还口出一两个脏字,以示感叹,以助情绪。然而有一次我去听他的课,却见他将中山装的风纪扣都扣得严严实实,一举一动全在分寸上,表情冷峻、严肃得让人难以置信。课后我跟他开心:何不带一二感叹词耳?他一笑:“一走进教室,一望那讲坛,我顿时有一种神圣感。在上面站了一辈子,我从没说过一个脏字,并非有意,而是自然而然。”
⑺我有同感。我高兴起来,放浪形骸,并有许多顽童的淘气和丑恶。然而,在临上讲台前一刻,却完全沉浸到一种庄严的情感之中,完全是“自然而然”。我不能有一点亵渎的行为,甚至苛刻地要求我的听众。生活中的嬉皮士,我无意管他,因为人家也是一种活法。可在课堂上,我绝不容忍其混杂于我庄重的听众之中。(1)曾有那么一位(我估计是社会上来偷听的),穿着一件极短的短裤,一件极敞的汗衫,光着大脚丫,脚蹬一双拖鞋,“叭嗒叭嗒”就来听我讲课,我像受了侮辱似的走过去:“对不起,请出去!”他大概从我的目光中看出什么来了,便很听话地提着书包出去了。后来我又从听众席上发现了他。他穿着很整洁,极稳重地坐着。我不禁朝他感激地点了点头。
⑻既为圣坛,就得布道。占住讲坛者,岂敢忘记布道!既给知识,也给品质、人格、真诚和正义。(2)其实,没有后者,一个人怕也是很难获得多少知识的。再说,一个人即使学富五车,但全然无人之骨气,又有何用?我们何必讳言布道呢?别忘了布道。当年的鲁迅不敢忘,闻一多不敢忘,我们敢忘?
⑼既布道,布道者自己就要有正气。他应当坚决捍卫知识的纯粹性。他应善恶分明。他只承认以自己的感受为原则。他不能油滑,见风使舵,像捏面团一般把讲稿随政治风潮变来变去。(3)他给他的听众是一个助教,一个讲师,一个教授的形象,也是一个人的形象。我走到教室门口,总觉得那讲坛很远,很高。我朝它走去,有一种攀登的感觉。我曾有过幻象:我被抛进一个巨大的空间里了,就像走进一座深邃的教堂。我静静地站到讲坛上,等待着铃声,宛如在聆听那雄浑的令人灵魂颤索的钟声。我喜欢这种肃穆,这种净化了的安宁。我曾多次体味到莫斯科大学一位教授先生的感觉:
⑽“我走上讲坛,我有一种上帝的教士的神圣感。”
⑾也许有一天,我会厌倦北大的讲坛,但至少现在还恋着。恋它一天,就会有一天的神圣感。
1.“目中无人”在文中的语意是什么?请你简要概括。
2.阅读⑷~⑹段,请分别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作者提到的三位先生上课的特点及其表现。
3.“他给他的听众是一个助教,一个讲师,一个教授的形象,也是一个人的形象。”请你联系上下文,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4.“圣坛”在本文中指的是什么?蕴含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你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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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几度回故乡
在美国新泽西州郊外的一幢白色的房子里,每天黄昏,她总是百无聊赖地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四周一片寂静,只有棕色的山峦映衬着暗蓝的天。屋里响着的中国古典音乐,如流水般淌在她的心里。她预感今晚又将梦见中国。自从移居美国后,晚上做梦常常回到故乡,和父母、朋友们在一起。这样多少可以缓解思乡的情绪。
夜幕降临时,先生问她今晚吃什么,她决定自己动手做。她实在厌倦了那些美国的食物:牛排、猪排、火鸡和厚厚的番茄酱……
美国人吃起肉来兴致勃勃,并不断和朋友、亲戚交流食谱,获得新的口味。他们“憎恨”蔬菜,也不知道如何烹调,总是把蔬菜放在一大锅清水里煮半个小时,最后加进一块黄油,连盐也不放……
她总算是幸运的。她在美国的家舒适宽敞,上下三层,屋外有开阔的阳台,花园里她先生亲手栽种的苹果树和樱桃树,环绕在碧蓝的游泳池旁。那是一个美国人一生的梦想和奋斗的目标。
虽然如此,她感到美国人并不比中国人幸福。他们一生都在承受压力和竞争,连在睡梦中都无法放松。她想起有一天她先生的感慨:“你知道我想念中国的是什么吗?那里的人们的轻松自如和那些令人激动的变化,那里的活力!别担心,我们会回去!”
是的,她相信他们会回去!
1.本文表现的是________之情,文中的“她”寄情于___。
2.结合上下文,理解加点词在句中的含义及作用。
①屋里响着的中国古典音乐,如流水般淌如她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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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他们“憎恨”蔬菜,也不知道如何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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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她总算是幸运的”,为什么说她幸运呢?对此她自己有幸福感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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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课文《枣核》相比,在表现手法上,两篇文章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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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完成下列小题。
呼 唤
①故乡对于我,已是一个朦胧的梦了。可是我总忘不了那雾气飘逸的竹林,缀着露珠的山茶,散发着红薯土香气的晒场,以及深山中叮当作响的悠悠的牛铃。而一辈子让我难以忘却的,当然是母亲低声的呼唤。
②清晨,启明星像一滴银露,滴落到后山的竹林里去了。淡蓝的炊烟,从黑得发潮的瓦间沁出来,渗入乳白色的晨雾之中。这时,我听见了母亲低声的呼唤:“猷宝,起来呀,起来放牛哇……”
③常常是天刚蒙蒙亮,天边还残留着一片即将融化的明月,我就起床放牛了。牛脖子上挂着的铜铃就叮当叮当地响着,那金属的撞击声清脆清脆的,在幽深的山谷里过滤,然后微醉般地散开。莽莽的青山睡意惺松,牛铃声此起彼伏,在清凉的晨曦里互相应和着。
④母亲总是踏着露珠、披着晨风,上山给我送早饭。常常是我还在迷迷糊糊地打盹,母亲便将煨热的红薯送到了我的手中。深山中该有多少牛铃在响呢?而母亲却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我常望着那片薄薄的残月痴痴地出神,是不是它在为母亲默默地指路呢?
⑤我小时候爱生病。每次病了,母亲便彻夜不眠,坐在床边守护着我。半夜里,我被母亲低声的呼唤唤醒了。母亲亲吻着我的额头,她常常是用亲吻来量孩儿的体温啊!母亲端着一碗滚烫滚烫的姜汤,轻轻地呼唤着我:“猷宝,猷宝,喝茶来!”我睡意正浓,嘟囔着,不愿喝。母亲便依了我,但仍将姜汤在火塘里煨着,静静地等候着我,等候着山中明月将残之时,再一次轻轻呼唤。
⑥母亲也有高声呼唤我的时候,也是在故乡的月明之夜。
⑦有一次,我跟着一个猎人去放牛。猎人姓柳,只有一条腿,他的另一条腿在打猎时丢在深山里了。但他仍然爱着深山,他总爱带着我往深山里钻。据说那一次我们在山中遇到了野兽,而且是老虎。猎人和牛是如何和老虎对峙的,我已经记不清具体的细节了,据说我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我从未见过老虎,所以也不知道害怕。但是回来以后,我就病了,发高烧。有人就说,猷宝的魂被山神爷捉走了,要赶快将魂招回来呀。于是母亲大哭起来,扎起松明子,就到山里去招我的魂。
⑧母亲一出门,便呼唤着我的小名哭喊起来:猷宝 回来呀 猷宝 回来呀 金色的火把像一颗闪耀着的星星,在山路上蜿蜒而去了,母亲的声音也渐渐地沁进了深山。在那静静的深山之夜,母亲的呼唤充满着不安、虔诚和希望,随着月色在山中流淌。那是一个母亲的灵魂在焦急地寻找着儿子的灵魂啊!
⑨也许是母亲的虔诚真的感动了山神吧,母亲为我喊魂以后,我的烧便渐渐地退了。母亲仍然不放心,仍然在夜里走进深山,一声一声地呼唤着我。我还记得那样一个夜晚,门前的天井里一片月色。母亲的呼唤声渐渐地近了,我从床上爬了起来,去迎接母亲。先是曲折的山路上闪出一团火光,随后出现了母亲踉跄着的身影。母亲的声音显然是嘶哑了啊,但仍然拖长了声调虔诚地呼唤着: “猷猷宝…… 回来呀……”于是我便哭喊着,奔了过去:“姆妈,我回来了哇……”
⑩当我又一次回到故乡时,已是人近中年了。我是和哥哥、弟弟一起回乡的,当我们又一次沉浸在故乡的月色中时,忠厚善良的母亲却早已离我们而去了。还是那青翠的竹林,还是那洁白的山茶,还是那清香四溢的桂花,还是那片永不会融化的明月。母亲的呼唤仿佛还在山谷中回响,可是,现在轮到我噙着泪,轻声地呼唤着母亲了。
⑪母亲再也不会回答了,回答我的,是故乡的明月与青山。我想,人生不就是一连串的呼唤与被呼唤吗?而故乡,则是这深情呼唤的回音壁。
⑫哦,永远的故乡!
⑬哦,永远的呼唤!
(选自《2009中国年度儿童文学》,漓江出版社,2010年2月版)
1.文章主要写了母亲对“我”的三次呼唤,分别是:天刚蒙蒙亮,母亲呼唤“我”起床放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通读全文,说说文本以“呼唤”为题有何含义与作用?
3.文章第②段运用了什么描写?有什么表达效果?
4.试从人物描写的角度,分析下列语句的表达效果。
于是母亲大哭起来,扎起松明子,就到山里去招我的魂。
5.文末两段饱含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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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藕与莼菜
叶圣陶
①同朋友喝酒,嚼着薄雪藕,怀念起故乡来了。
②若在故乡,每当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布,虽然赤脚,却穿着短的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藕。在藕的家乡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濯再濯,所以这样洁白了。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体味的上品的东西,这是清晨的图画里的重要题材,假若满污泥,就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情,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意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了,才进城里来。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便站住了,红衫的小姑娘拣一节,头发银白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且人人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③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是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④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顺爽,切成了片,送入口里嚼着,颇有点甘味,但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⑤因为想起藕,又联想起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它本来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呢。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像这样就地取求很方便,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⑥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⑦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便萦着系着,不能离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更何所恋?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⑧所恋在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1.第②段从哪些方面描绘了一幅生动的故乡新秋图?
2.根据加点的词,赏析下面的语句。
他们想要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扁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
3.作者怎样运用对比手法来分别描写故乡的藕和莼菜的?
4.第⑦自然段中,“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一句中,你如何理解“向来不恋故乡”与“故乡可爱极了”这似乎矛盾的情感?
5.全文借藕与莼菜,表达了当时知识分子怎样的一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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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段话,按要求作答。(6分)
莫言生于1955年2月17日,原名管谟业,山东高密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2011年莫言荣获茅盾文学奖。2012年莫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它们超越了中国作家同行,A 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莫言的业绩,B 使他当之无愧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
1.下面加点字字音或字义全对的一组是( )。(2分)
A.谟业(mò) 业绩(功业、成果) B.无愧(kuì) 殊荣(不同、差异)
C.怨乡(yàn) 崛起(突起、高起) D .诺贝尔(ruó) 魔幻(神秘、奇异)
2.在本段□中填入正确的标点符号。(2分)□ □
3.文段A、B两处应填入的词语是( ).(2分)
A.不但 还 B.既 又 C.所以 因此 D.而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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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满
孙君飞
①那时候,母亲总在家里,父亲总在家外。
②父亲就像一个熟悉的客人,前来“拜访”我们的时候,总会带着礼物。
③他从不知名的远方挑回的担子里有圆滚滚的卷心菜,红白相间的猪肉块,一块撒满碎花儿的土布,一个快要装满彩色圆球糖的玻璃瓶,轻轻摇动一下,就会发出让我口舌生津的可爱声响……
④有一次,父亲拉着满满当当的木板车过来,我一看,像是一个打了胜仗的“大王”,身后还多了一群呐喊助威的“大兵小将”。他欣然地卸下一张桌子,说让我写字用;又搬下一条高凳子,凳子下面竟然有个小抽屉,带锁,说可以搬到学校坐,周围无数双眼睛都被它镀亮……这一刻,我无比自豪。
⑤可有时候,他也会两手空空,像打了败仗的士兵,手无寸铁。
⑥他眼睛里的火光熄灭了,叹息着,灰头灰脸,嘴唇起了白皮儿,他肯定又饥又渴,脸上什么也没少,但就是让人觉得差了什么东西。他的腰身弯如无箭可射的猎弓;疲累得好似一件等待浆洗的脏衣服。
⑦这一天,他做生意亏了本儿,一路风餐露宿,空空荡荡地走回来了;他个子越是高大,越显得臂怀里的空旷冷清。
⑧母亲看到他,不说话,也不笑,她的个子原本有些矮,这时候却像变得更矮。她神色平静,目光柔和,窸窸窣窣地小步快走,从厨房里捧出满满一碗凉开水放到他面前。他“咕嘟咕嘟”一饮而尽,母亲拿走碗,盛来满满一碗饭放到他面前。在我的记忆里,这情景不止一次,这饭有时是面食,有时是白米盖着菜,有时竟是只有节日里才有的大块萝卜炖小块骨头,好像她提前知道他要空着肚子空着手回来似的。当然有时母亲还会特意为他斟上一碗热热的黄酒……看他吃饱喝足、心满意足,我有些不【解析】
母亲怎么像是在犒劳凯旋的将军?
⑨父亲并没有上床休息,而是无牵无挂地枯坐着,看母亲从井水中捞出洗净的衣服,拧干,一件接一件地晾晒到院子里的绳子上。还有摊开的被单,母亲将其搭到绳子上,被单慢慢滴出水,水拉着被单,起初还显得紧致,慢慢地灌满了风,吸足了阳光,它们就如巨大的翅膀般,扑扇着发出富有节奏的、鼓舞人心的“鼓点”,那声音灌满了我们的耳朵。那些红的、绿的、青的、蓝的、白的土布啊,在风中扑扇出阳光的温煦芬芳,挂满了院子。我们这些孩子在这个快乐的“迷宫”里穿梭、奔跑、喊叫、躲藏,惊吓他人,最后以甜美的笑声收场。这时候,父亲的眼中似乎也有了光芒。我们沐浴在父亲的目光中有了满足,有了激动。
⑩父亲看着看着就笑了,然后躺到床上,当一块做梦的“石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噜声。
再后来,父亲放下了担子,也放下了木板车,和母亲一样,总在家里,总在庄稼地里,总想着将家填得更满些,更满些。可是屋子里总是这里还缺一个柜子,那里还少一台收音机,另外一个地方又需要一辆自行车……终于有一天,他们都说:“我们都老了,那些空着的地方,你们去填满吧……”
我们会的,会把所有需要填满的地方填满,还有他们心里梦里空着的地方。
但是我又懂得,在那些有他们的地方,其实一直是满满当当的,我们最需要的东西,那里一直不缺不空。
(选自《时文选粹》,有删改)
1.根据选文④~⑩段内容,补全下面的表格。
段 落 | ④ | ⑤~⑥ | ⑦~⑧ | ⑨~⑩ |
主要情节 | 父亲拉着桌凳等满车礼物回家 | B. | 母亲用丰盛的饭食“招待”做生意亏本的父亲 | 父亲边看母亲晾晒衣物,边看我们玩耍,然后安然入睡 |
“我”的心理 | A. | 有些难过 | C. | D. |
2.选文第③段能否删去?为什么?
3.赏析选文第⑧和第⑨段划横线的句子。
(1)她神色平静,目光柔和,窸窸窣窣地小步快走,从厨房里捧出满满一碗凉开水放到他面前。(请从人物描写角度做赏析)
(2)我们这些孩子在这个快乐的“迷宫”里穿梭、奔跑、喊叫、躲藏,惊吓他人,最后以甜美的笑声收场。(请自选角度赏析)
4.选文第段中父母说:“我们都老了,那些空着的地方,你们去填满吧……”,第段中,“我”却认为“我们最需要的东西,那里一直不缺不空。”这两句话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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