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杀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杀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B. 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C. 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D. 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E. 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
2.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
3.“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杀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杀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 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B.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C.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D.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E.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
2.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4分)
答:
3.“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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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廷芳:解脱原罪
徐虹
叶廷芳的故事讲到这里已千钧一发——
1942年夏的一个黄昏,浙西衢县下叶村的居民全跑进山里去了。日军从金华、龙游一带杀过来,顷刻间远处近处全是皮靴和马蹄的声响,还有古怪蛮暴的鸟语。叶廷芳全家躲进简陋的小楼二层,将梯子抽了去。院门被粗暴地打开。他们觉得上牙嗒嗒嗒嗒撞击着下牙,呼吸急促得像哮喘病人,整个楼板都随着他们的颤抖而颤抖起来。那时候他刚满6岁,之后的任何一次恐惧也没有超过那一次的剧烈程度。偏偏这个时候,母亲怀抱里的三岁的弟弟又因为口鼻处被捂得太紧而踢打哭闹起来!
楼下的鸡鸭飞跳扑腾几下已被拔毛下锅,猪也大吼一声气息断绝,七八个手上沾了血的日本兵紧急烧火做饭居然没时间杀人然后零乱地整队离开。楼上的他们却因为长时间姿势停留在某一个造型上已如雕塑般僵硬……69年后的今天,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我国卡夫卡研究权威的叶廷芳都无法形容当时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噩梦。“战争就这样刻进我的骨头,我在惊惧中开始早熟。”
战争的阴霾尚未退去,命运又跟他开了一个恶意的玩笑:1945年夏,他在一次玩耍中跌伤左臂,却偏偏被一个庸医误治而断失,还溃烂了九个月之久。或许治疗不幸的良药是更大的不幸。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农村,家族生计比一个失去左臂的孩子的内心感受更为重要。“我父亲常常瞪大眼睛暴怒起来,骂道:当初你为什么不干脆死掉?!”他在家里被彻底孤立。正如卡夫卡曾经说的,“在自己的家里我比一个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从此背负起一生的“原罪”。
这是不是他与卡夫卡之间心息相通的隐秘通道呢?
叶廷芳在他所撰述的《卡夫卡:现代文学之父》、《现代艺术的探险者》、《现代审美意识的觉醒》等著作中这样分析:卡夫卡一生都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他父亲对周围的人包括子女动辄破口大骂,常威胁“我要把你撕碎!”他喜欢讥讽,“做这事对你要求太高了吧?”还常用最后通牒的语气发布命令……这些都使卡夫卡厌恶、害怕、不安——他把父亲看作一个暴君。他在《致父亲的信》中写道,“你坐在靠背椅上统治着世界。只有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其他人的意见都是发疯的、不正常的……”
在叶看来,从卡夫卡的书信、日记和小说中都可以看出,他这个人自尊又自卑。重要的是,他时常追究自卑感的起因,把问题的根子归结到父亲那儿去……“这种负面情绪流露在他对自己作品的认知中。他认为他写的东西,既不是这个,又不是那个,不伦不类,没有价值,甚至晚年动了毁稿之念。尽管世人都说他是天才。”
但是至少,自卑比嫉妒或者邪恶要好。如果说,前者提供了由于不断怀疑与否定而丢失自我、超越自我的两个方向的可能性,后者却并不着力于提升自我,而是带着暴虐和邪念,吞并与侵犯自身之外的他者,它的实质是智力的懒惰、德性的放任。就此而言,上帝给了叶廷芳一次肢体残缺却灵魂完善的机会。
他的自信始于一次反叛。1950年,他父亲强调缺钱不准他上学。“我从来没有向父亲提任何要求的胆量,只得一次次躲到暗处去哭泣。学校已经开课两个星期了,我还照料着两头水牛……”但是那一次,他断然在一个雪天穿上蓑衣、草鞋,挑着铺盖,跋涉45里进了城,从堂兄那里借了45斤大米,交了学费……
在中学期间,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他学着用一只手把蛇皮做成胡琴。他编鱼篓打鱼,用尺画线制图,用刻刀“剪窗花”。他一边否定一边肯定,一边犹疑一边进益。他晨跑、冷水洗浴、骑车、游泳、歌咏,做正常人所能做的一切。在1956年考取北大西语系德语专业之前,他感觉自己已经置之死地而后生。
多年以后的1972年,叶廷芳在中国书店淘旧书时发现了德文版《卡夫卡选集》,从而开始了对这位西方现代文学之父的研究,此后一以贯之30多年。2008年他获得欧洲名校苏黎世大学授予的“荣誉博士”学衔,这是德语国家最高的学术荣誉。最近他获得国际歌德学会授予的“荣誉会员”殊荣。可以说,在中国,他引领着卡夫卡研究走向显学。
(选自《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作者通过叙述和描写,形象地再现了日军的侵掠给叶廷芳造成的心理创伤。战争给他带来的恐惧刻骨铭心,也使他很快成熟起来。
B. 战争的磨难和断臂的不幸,是叶廷芳的两段重要人生经历。作者以此为切入点,探究叶廷芳的心路历程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C. 文章对叶廷芳求学过程和学术成就的记叙,表现了他的心智聪慧、心理健康、意志顽强和他所达到的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
D. 卡夫卡父亲的粗暴、专制,造成了卡夫卡心理和性格的扭曲。他曾在给父亲的信件和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对父亲的不满情绪。
E. 本文叙议结合,在叙述传主人生经历的同时,结合传主的学术研究,分析他是如何背负和解脱原罪的,展现了他的精神世界。
2.本文讲的是叶廷芳的故事,却有相当的篇幅叙及卡夫卡。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请简要叙述。
3.“原罪”一词原指人类生而俱来的罪过,是一切罪恶和灾祸的根源。叶廷芳背负的“原罪”是什么?他为什么能解脱“原罪”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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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小保姆的故事
刘醒龙
小时候住在山里,每当黄昏来临,如果没有被别的事情吸引,我就会出神地望着远处山腰上的那棵大樟树。传说黄昏是一天当中灵魂开始出没的时候,月光落地,清风入夜,这些都是它的背景。
女儿尚小的那几年,家里前后请过几位小保姆。之所以做不长,大部分是因为她们思家心切,但也有两位例外。
早来的那位女孩儿,初中毕业。朋友们特地介绍说,她家离大樟树只有两里路。大樟树本是一棵有名的树,那地方原本叫满溪坪。也就二三十年的时间,作为地名的满溪坪就没有人叫了,而换成了大樟树。女孩几来之前正在山上采茶。一见面我就问地,那棵大樟树还在不在。
女孩儿回答说:“在,已被列为县里重点保护的古树了。”
女孩儿一来就明确地表示自己最多只做半年。我开始还不太在意,以为是想家的另一种说法,后来才发现女孩儿是当真的。她之所以愿意出来,是想挣钱给父亲治病。从中介绍的朋友先前就说过,女孩儿的父亲患了食道癌。所以,女孩儿拿到第一份工资后就委托我们替她存起来,连一分钱都舍不得花。
正好到半年的那天晚上,女孩儿突然对我们说,她要去汉口中山大道的某个地方买能治食道癌的药。女孩儿要买的那种灵芝做成的药,媒体上已不止一次披露,其治癌的功效是假的,女孩子言之切切的样子,让我们不好直接提出忠告。只好答应说,我先去去看看情况。然后再带她去。同时费尽心机地将披露相关情况的文章找出来,放到她的房间里,希望她看过后,能有所转变。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女孩儿反而更加迫切地反复催问我们,何时让她去汉口买药。从汉口回来后,她一分钟都不肯等待。当即就要去车站。她说:“我要给我的父亲送药回去。”
送别的路上,我有些恍惚。坦率地说,这半年我们对女孩儿的表现不能说是十分满意。在车站里,上了车后,她回头默默看我的那一眼,突然让我心酸极了。
几年后的某一天,在东湖边的那处咖啡馆里,很静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座的人轻声提及一个曾经耳熟能详的名词。女孩儿走后不到一年,那种灵芝做成的名噪一时的所谓特效药,便从社会信息传播途径中全面消失了。邻座的人说,父亲生病后一向认为癌症是不治之症,不肯吃药花冤枉钱,也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广告做得太诱惑人了,突然同意试试那种药。他花了几万元买回来的药,还没吃完,父亲就走了。其实,他明白那种药是假的,可是父亲都痛成那个样子了,做儿子的还能做什么哩!听话声十分深情,但从面容上看却十分平静,就像长在几里外的大樟树,风暴来袭,也吹不动一片叶子。
乡村的大樟树是一种活生生的哲理。在远处遥望樟树的人,内心比每天都能享受樟树荫蔽的人还要丰富。明白真相的时候,倒让我们的内心变得格外无助。
之后来家带孩子的第二位女孩儿,心地十分善良,女儿和妻子十分满意,过年时,我们还专门开车送她到离家最近的小路口。说好,过完年她就回来,并且将回程的车票钱都给了她。女孩儿穿着妻子送给她的那件红色呢绒大衣,在冬日的原野上一路走走停停。我们一直等她到正月底,仍没有任何音讯。难得全家都很满意的女孩儿不辞而别。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小小的打击,于是我们决定,不再找小保姆了。家务事早前就请了钟点工来做,孩子则由自己来带。这样过了半年之后才听说,女孩儿非常想再来,却没有钱搭车,连同我们给的返程车票钱,她都给了她母亲,一半用作长期卧床不起的父亲的医疗费,一半用作年后弟弟上学时的学费。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女孩儿已再次来到武汉,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在离我们家不远的长江二桥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做零工。
几年之后,妻子还在提起这个女孩儿,想不通长江二桥离家如此近,她到武汉后。即便不来打个招呼,怎幺就不肯来个电话呢?或许,是那张返程车票梗在了中间,成了打不通的大岭关山。女孩儿一定是觉得自己做得不好,拿了车票钱,人却没来。
其实,真正惭愧的是我们,是我们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中过得久了,用以体察周围的智慧锈蚀了。
灵魂出现在我们身边,并不总是伴随命运的起承转合。有时候,它宁可成为一张车票。或者干脆就是一包借灵芝之名的药。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写“我”一见到第一位做小保姆的女孩儿时,就向她打探大樟树的情况,表达了“我”对大樟树具有非常深厚的情感。
B. 文章写“我”费尽心机将披露“治癌假药”的文章放在第一位做小保姆的女孩儿的房间,女孩儿却仍然催促“我们”去买药。以此暗示了女孩儿的单纯幼稚。
C. 文章插入“我”在咖啡馆听到男子明知是假药却仍然花儿万元把药买回来给父亲吃的故事,有力地映衬第一位小保姆的行为。
D. 文章开头写“灵魂开始出没”,结尾又说“灵魂出现在我们身边”,首尾呼应,读完全文,我们发现作者时时在剖析“灵魂”。
2.作者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大樟树,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文章通过叙述两位小保姆的故事,抒发了作者的多种情感,试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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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没有原罪
有一个叫李天一的少年,多次作奸犯科,屡教不改,最近一次犯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令人痛心和愤怒。更因父母是知名歌手李双江和梦鸽,其成长经历广受关注。根据媒体报道,李双江夫妇对李天一从小娇生惯养,犯事后包庇纵容,令其一身兼具“官二代”和“富二代”恶习,作为担负教养之责的父母,难辞其咎。
人们长期以来对于独生子女的种种忧虑,在李天一的故事中得到了验证。于是,李天一的家教讨论上升到计划生育政策反思,从反对“李天一”到呼吁“李天多”。舆论普遍认为,独生子女自私放纵,为所欲为,同时又娇气懦弱,不思进取。如果家庭有多个子女,兄弟姐妹一起成长,这些缺点自然会得到纠正。
2013年初,美国《科学》杂志还刊发了一篇研究论文,讨论独生子女性格对中国的影响。这项由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丽莎·卡麦隆(Lisa Cameron)教授领衔的研究,在北京找两代共421个人进行实验,得出的结论是,“小皇帝”们长大以后,不可信也不信任人,悲观厌世,竞争性差,责任心不足,冒险精神不够。计划生育政策固然值得反思,但是要对某一类型的人贴标签时,应该更加谨慎。这个研究的问题是明显的,一个三十多岁的人的品性,到底有多少来自“独生”这一特征?即便独生子女显现出娇生惯养等共性,到底是独生问题还是教育问题?
对独生子女抱持刻板印象,全球同此凉热。2013年6月10日《纽约时报》刊发的一篇文章说,美国人也通常认为独生子女自私自利,难以适应社会。作者劳伦·桑德勒(Lauren Sandler)却要为独生子女正名。她引述得克萨斯大学的托尼·法尔博(Toni Falbo)和丹尼丝·波利特(Denise Polit)的研究称,与非独生子女相比,独生子女的才智和成就明显更高,其自尊心也更强。她还引述社会学家朱迪丝·布莱克(Judith Blake)等人的研究说,这些素质源于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他们能够给孩子投入更多资源,包括时间、金钱和注意力。桑德勒自己也即将出版一本新书,题为《独一无二:拥有独生子女的自由和作为独生子女的幸福》。
慕尼黑德国青年研究院青少年及儿童行为问题专家克里斯汀·阿特(Christian Alt)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说,德国社会中对独生子女也存在偏见,认为他们缺乏社交能力,无法与他人合作或达成妥协,自私偏执。但阿特的研究结果显示,德国独生子女们的实际状态比偏见中描述的好得多。针对丽莎·卡麦隆教授等人的研究,上海同济大学赵旭东教授等人在《科学》杂志发表文章称,国内多项研究也表明,在很多方面,独生子女并不弱于、甚至强过非独生子女。
我并不想因此否认李天一等人的家庭教育失败,但是想要强调的是,那更多的是教育问题,而不是独生子女问题。李天一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独生子女,他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和他拥有类似出生背景的巴拉克·奥巴马,长大后当上了美国总统。
社会教育同样重要。不得不说,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问题,比如官员腐败、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贫富差距等等,大多是非独生子女干下的。其中有些人的自私自利、不负责任,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他们可能兄弟姐妹成群,带给社会的“好处”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甚至家族式犯罪。独生子女成长起来,就算不能对此作出改变,至少会减少一些这方面的危害吧?
对某一类人群的刻板印象,不仅涉嫌歧视,而且导致思维懒惰,妨碍人们去查找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
(选自《南方周末》)
1.对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对独生子女的偏见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尽管这些刻板印象没有确切的依据。
B、当今的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优秀,所以人们反思生育政策,呼吁多生。
C、对独生子女的评价应该持慎重的态度,不能用主观臆断造成对独生子女的歧视。
D、一些独生子女的毛病与其“独生”特性没有多大关联,他们的缺点或多或少得到了放大。
2.对题目“独生子女没有原罪”的理解,最准确全面的一项是 ( )
A、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独生子女的偏见源自对独生子女没有具体深刻的研究,独生子女其实更不容易犯罪。
B、对独生子女的看法毁誉参半,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都有其特有的优点和缺点。
C、作者反对一些人对独生子女抱有刻板印象,认为独生子女的种种缺陷其实与可通过教育来矫正。
D、独生子女印刻在世人印象中的那些毛病不是独生子女与生俱来的,主要还是教育失当造成的。何况,由于“独生”,他们在某些方面甚至比非独生子女更优秀。
3.文中提到,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丽莎·卡麦隆教授经过研究得出结论,认为中国的独生子女长大以后,“不可信也不信任人,悲观厌世,竞争性差,责任心不足,冒险精神不够”。作者对这项研究持怀疑态度,他的理由是什么?你怎么看待卡麦隆教授的结论?简述你的理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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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什么一样生活?
晓白
偏执狂哲学家尼采说,上帝死了!这个宣言带来的最大的解脱是人们不再畏惧一个无形的枷锁,任凭你怎样去思考、折腾,不会再恐慌地听到来自所谓神圣殿堂嘲讽的讥笑。战神巴顿将军说,英雄主义是一堆马粪!这又使我们顿悟,那些胆汁过剩的家伙和我们一样地吃喝拉撒,并不比我们超凡脱俗多少。为此,我们向“疯子”尼采和“英雄”巴顿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这样的反叛和颠覆让我们感到一种异乎寻常的爽。
学做英雄是很难的,因为榜样的力量虽然是无穷的,但人们和英雄的距离同样也是无穷的。英雄主义的远离必然是一个平庸时代的到来。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告诉人们其实完全可以换一种活法。做不了英雄没有关系,在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在一个犬儒盛行的时代,照样可以活出精彩。福柯好像说过:人已死去!当我们很多人感到做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几乎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我们想到了猪,想到了狗,想到很多让我们轻松,同时也似乎很幸福的东西。重要的是,多元化的社会中你可以任意去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比如像孤独前行的狼,蜗居敏感的猫,勤奋并极富集体观念的蚂蚁,或者其他。
老虎开始学会钻圈,良驹成为照相的道具,老鹰变得小鸟依人……你呢,还在和“英雄”较劲吗?英雄和平庸,哪一种生活更快乐,这是一个“子非鱼”的论题。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我作为鱼不快乐呢?
卡尔维诺说:“如果要显示生存的负重,那就应该轻盈地显示。”伟大和平庸有时候仅仅是概念上的对立,在生活方式中,它们的界限往往更是被抹杀得不着痕迹。西谚有云:两个无赖就可以毁掉一个英雄。可见英雄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坚不可摧。做不了英雄并不说明人们都是狗熊。同样,远离英雄并不一定就是反英雄,而反英雄实际上是另一种英雄主义。即便做一只猪,也有爱因斯坦所终生憎恨的“猪猡”和王小波所描写的那只“特立独行”的猪的区别——那是多么有个性有思想可爱的一只猪啊。
有井水的地方就有平庸。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起点越低往往存活的可能越大。所以,在后英雄主义时代困在牢笼里的狮子和忙忙碌碌的人们一起吼叫:“我平庸,我快乐。”准绳的放低就意味着空间的增大。8岁就通晓6种语言,9岁就考上大学,不到14岁就获得博士学位……这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计划轻易得到的。中国的“哈佛女孩”算是比较成功的一个,还有多少虽然无法具体统计,但掰着手指头应该可以数得差不多——顶多再加上脚趾头。而号称颠覆性的《我平庸,我快乐》虽屡经讨伐却声势日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顺便提一句,前面那个神童名字叫卡尔·维特,他老爸把培养他的经过和手段写成了一本叫做《卡尔·维特的教育》的书。但就在他大赚其钱的时候,卡尔·维特也渐渐地归于沉寂,最终在学术上鲜有建树,但愿他在生活上找到了自己的快乐!
400多年前,英国人莫尔爵士在其著名论著《乌托邦》里设计了一整套制度、价值观、生活方式,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大家一齐在其中过上幸福的生活。但统而化一的制度化生活已经被历史所淘汰——生活的本质或许更接近另一位英国思想家罗素的观点: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
究其一生,人会面临众多的选择,选择学校、专业,选择居住的城市,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汽车,选择电视节目,选择CD唱片……每一项选择都会叠加在你的生活之中,从而构成你一生的轨迹。但人的生活并不是一个机械的技术性工程,而是一个个体自由选择或放弃的过程。你可以选择一条轨道一直跑到黑,也当然可以从轨道上来一个漂亮的转身,调度到另一种生活轨迹中去。正如存在主义的鼻祖萨特所言:“我永远在进行自我选择,而且永远不能作为自己被选定的存在。”
哲学家布里丹有一个叫做“驴子的选择”的著名案例。一头驴子在两堆距离同样远近、外观同样大小、味道同样“诱驴”的干草前,不知所措,无法进行选择到底吃哪一堆好,最终因为无法取舍而饿死。人们也会遇到这类的选择困惑。怎样选择生活?至少,我们不要做那头饿死的驴子。适合你自己的,让你感到幸福的,就是最好的。选择哪一堆“干草”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会真正地享用。几米在《向左走,向右走》里讲了一个有关方向的爱情故事,在生活中,我们在面对选择的时候,也同样要问问自己,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选自《从有意义到有意思》,有删改)
1.文章以“像什么一样生活?”为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文章中大量使用引证与例证,有什么艺术效果?
4.简要概括本文主旨,并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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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于一发
[奧地利]卡尔·施普林根施密特
我们想:让姑妈把秘密公开吧!我们虽年幼,但毕竟长大了,好歹快成年了,有什么事不能对我们说呢?埃弗里纳姑妈真不用对我们保什么密了。就说那个圆的金首饰吧,她用一根细细的链,总是把它系在脖子上,我们猜想,这里准有什么异乎寻常的缘由,里面肯定嵌着那个她曾爱过的年轻人的小相片。也许她是白白地爱过他一阵哩,这个年轻人是谁呢?他们当时究竟怎样相爱的呢?那时情况又是如何呢?
这没完没了的疑问使我们纳闷。
我们终于使埃弗里纳姑妈同意给我们看看那个金首饰。我们急切地望着她,她把首饰放在平展开的手上,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塞进缝隙,盖子猛地弹开了。
令人失望的是,里面没有什么照片,连一张变黄的小相片也没有,只有一根极为寻常的、结成蝴蝶结状的女人头发,难道全在这儿了吗?
“是的,全在这儿,”姑妈微微地笑着,“就这么一根头发,我发结上的一根普普通通的头发,可它却维系着我的命运。更确切地说,这纤细的一根头发决定了我的爱情。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也许不理解这点,你们把自爱不当回事,不,更糟糕的是,你们压根儿没想过这么做。对你们说来,一切都是那样直截了当,来者不拒,受之坦然,草草了事。
“我那时19岁,他——事情关系到他——不满20岁。他确是尽善尽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爱我。他经常对我这样说:我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虽然我俩间有许多话难以启口,但我是乐意相信他的。
“一天,他邀我上山旅行。我们要在他父亲狩猎用的僻静的小茅舍里过夜,我踌躇了好一阵。因为我还得编造些谎话让父母放心,不然他们说啥也不会同意我干这种事的。当时,我可是给他们好好地演了出戏,骗了他们。
“小茅舍坐落在山林中间,那儿万籁俱寂,孤零零地只有我们俩,他生了火,在灶旁忙个不歇,我帮他煮汤。饭后,我们外出,在暮色中漫步,两人慢慢地走着,无声胜有声,强烈的心声替代了言语,此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们回到茅舍,他在小屋里给我置了张床。瞧他干起事来有多细心周到!他在厨房里给自己腾了个空位,我觉得那铺位实在不太舒服。
“我走进房里,脱衣睡下。门没上栓,钥匙就插在锁里。要不要把门栓上?这样,他就会听见栓门声,他肯定知道,我这样做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太幼稚可笑了。难道当真需要暗示他,我是怎么理解我们的欢聚的吗?话说到底,如果夜里他真想干些风流韵事的话,那么锁、钥匙部无济于事,无论什么都对他无奈。对他来说,此事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我俩的一辈子——命运如何全取决于他,不用我为他操心。
“在这关键时刻,我蓦地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念头,是的,我该把自己‘锁’在房里,可是,在某种程度上说,只不过是采用一种象征性的方法。我踮着脚悄悄地走到门边,从发结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手把和锁上,绕了好几道。只要他一触动手把,头发就会扯断。
“嗨,你们今天的年轻人呀!你们自以为聪明,聪明绝顶。但你们真的知道人生的秘密吗?这根普普通通的头发——翌日清晨,我完整无损地把它取了下来!——它把我们俩强有力地连在一起了,它胜过生命中其他任何东西。一俟时机成熟,我们就结为良缘。他就是我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你们是认识他的,而且你们知道,他是我一生的幸福所在。这就是说,一根头发虽纤细,但它却维系着我的整个命运。”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一段结尾连续用三个问句,表现出“我们”的好奇和了解真相的急迫,也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又自然地推动了情节。
B. 姑妈年轻时的爱情故事,既有传奇色彩,也富有教育意义,使“我们”受到强烈的感染和震撼,因此静听她娓娓道来,不忍打断。
C. “你们今天这些年轻人”重复出现,表达了姑妈对年轻人不知自爱和自作聪明行为的不屑和鄙夷,突出了姑妈的爱情观的宝贵。
D. 姑妈的丈夫多乌格拉斯没有直接出场,但是他对女友细心体贴、对爱情理性节制的富有教养的形象却跃然纸上,令人印象深刻。
2.姑妈为什么要用一根头发“把自己‘锁’在房里”?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我们”的疑问开篇,接下来却只写了姑妈的讲述,而没有再写“我们”来结尾,这样的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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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西词派和常州词派是清代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两个词派。浙西词派以姜夔、张炎为圭臬,推崇“清空”、“醇雅”词风,使词适宜传达家国之恨。浙西词派发展到中后期,由于过度注重风格技巧,内容渐趋空虚狭窄,最终为常州词派所取代。常州词派奉温庭筠为宗主,提出了“意内言外”、“风雅比兴”的词学理论,又提出“寄托出入”之说。但无论是“醇雅”观还是“寄托”论,都是以传统的政治教化观念来发掘词体文学的社会意义,实现以“善”为核心的古典诗学价值目标。
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直接用“真”代替诗教的“善”,用美学代替儒家的伦理,将词学批评推上了艺术哲学的新高度,其标志就是“境界说”的提出。《人间词话》一开始就确立词学批评的新标准:“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何为“有境界”?王国维说:“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这里的“真”不同于一般的科学真实和艺术真实的“真”。王氏之“真”,主张以“赤子之心”、“诗人之眼”通观古今上下,以宇宙人生为具体对象,同时反观自我的最深心灵,对景物情感有深切感受,达到物我两忘之境。这一“真”源自于叔本华、尼采的哲学思想和西方哲学对整个人类的人文关怀精神。在传统词学看来,写景咏物,能讲究比兴寄托,才为词之高格;而在王国维看来,能以赤子之心袒露真情实感,以血书写,不管这一情感高尚与否,同样为词之高境界。这种批评,对于传统的价值观念带有一定的批判性。
王国维曾刻苦学习西方哲学与自然科学,对一门学科应具有的逻辑结构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认为“抑我国人之特质,实际的也,通俗的也;西洋人之特质,思辨的也,科学的也,长于抽象而精于分类。”《人间词话》汲取了西方思辨的长处,经过精心安排,形成具有严密逻辑结构和相对完整的词学批评理论。
《人间词话》在《国粹学报》发表的1908年,其诗学影响仅局限于“国粹圈”。1926年俞平伯首次将64则《人间词话》加标点整理,交付朴社出版,自此打破了《人间词话》研究的沉寂局面,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此后的八九十年间,《人间词话》逐渐被确立为经典。尽管《人间词话》依然套用了古典诗话、词话的外壳,但内部却融合了西方哲学、美学、逻辑学等知识,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成为现代词学批评的新开端。《人间词话》及其境界说的理论创新、实际应用及深远影响,足以奠定王国维在20世纪词学批评史上一代宗师的地位。
(选自2017年03月13日《文艺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清代浙西词派崇尚姜夔、张炎等人的作品,以“清空” “醇雅”为作词的最高境界,强调“寄托比兴”,在清朝词坛上一度影响很大。
B. 清代词坛主要有浙西和常州两派,虽然两派各执一词,但他们都有着正统文学观,重视词作的政治教化功能。
C. 王国维视境界为艺术评价的最高标准,他极为推崇五代、北宋的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些词有“境界”。
D. 王国维所说的境界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情,一是景,但二者单纯的结合并不能产生境界,只有情、景、真相联系,境界才会产生。
2.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王国维不被浙西、常州两派理论束缚,独创“境界说”,是对以“善”为准则的传统伦理批评方式的超越。
B. 王国维认为只要在宇宙人生、个体生命体验的审美观照中做到物我两忘,就会进入叔本华、尼采所说的具有普遍性的人性的境域。
C. 《人间词话》的结构体系汲取了西方思维思辨的、科学的、长于抽象、精于分类的方式,因而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D. 《人间词话》虽然在形式上承袭了中国传统的诗话、词话的古老传统,但内容上熔铸西学有所创新,较好地融合了旧学新知。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取代浙西词派的常州词派吸取前者偏重风格形式的教训,提出一系列理论主张进行词学革新,在一定程度上纠正浙西派的流弊。
B. “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意味着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的文学修养,也有可能写出高格调的诗词,乃至写出千古名句。
C. 如果没有俞平伯,《人间词话》很可能仍将长时间沉寂于学术界,所以俞平伯在《人间词话》的经典化历程中,功莫大焉。
D. 《人间词话》融合了西方哲学、美学、逻辑学等知识,这种西学中用的“拿来主义”在今天依然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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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央视综合、少儿等频道播出的动画剧《郑义门》,讲述了“江南第一家”通过礼法治家、用豆子民主选举家长等方式,对一个成百上千乃至几千人的共同体进行自治的故事。郑家几百年间出仕为官者无一人因贪污罢官,让“廉政”成为郑家故事的一个“卖点”。
细节难免艺术虚构,但郑家在历史上是赫赫有名的。其逐渐修订而成的家规168条,放在今日,有很多对个人自我修行仍有实践价值的指引。但譬如基本不让女性与娘家人走动,族人不得“私藏”一文钱,收支由大家族统一管理等做法,今人恐怕已经难以接受。
尤为值得分析的,是第一集点出的此片主旨:治国必先齐家。从百年前的“娜拉出走”到今天从家与国的关系角度肯定家庭的作用,绕了一大圈,似乎又走回来了。
《大学》将齐家摆在治国之前,首先是因为对治理国家者必须要有极高的要求,而家庭乃是最原本的个人成长与修行场所。
儒家认为,若治国者不能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必然会心中充满杂念,带来治理困境。而在家庭中,人首先感受世间最自然的父母养育之情与兄弟手足之爱,有人与人之间基于自然的界限与分寸,自然法奠基于此。良好的家教,是培养合格治国者的基本环节。
中国主流传统中,在家庭、天地自然中贞定个体价值的思想与工夫,同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均有一定差别,可被称为不偏执于极端的小共同体主义。它强调个体的终极价值,以避免各种人为捏造的集体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侵害,但也将个体从家庭与天地这个根本处,放置在与他人和世界的脉络中,避免原子式个体可能带来的孤独、过度欲望与价值虚无。这种由内而外自然生长出来的个体价值观,光明中正,是治国者的必备心性素质。
齐家对治国之所以重要,还在于大家族本身有各种日常事务需要处理。作为规则的礼法,由外而内地规范族人的行为与思想。治家的经验才干,是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家事国事天下事,一气贯通,而不是相互背反。正是在这种融“家族规矩”于“个体人格”的生存结构中,“江南第一家”养育出来的郑家子弟,无论出仕理家,皆能立身有本,进退有据,维系郑家几百年于不坠。
但理想与现实之间,可能隔着不小的距离。一方面,家族中不只是阳光,遇到不负责任的家长怎么办?清末民初,由家族形态承载的价值观,与以平等个人为本位的法律观之间,在清末以张之洞、劳乃宣对阵杨度、沈家本等人的礼法之争中,曾有过激烈辩论。正当防卫是否适用于尊长,就是一个核心争议点。如果像郑家曾推行的那样,将个人财产权利压缩到最低限度,个体人格的保障,也难免受影响。说到底,家庭是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土壤,而不能是障碍。
这种关系,也存在于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今天,类似杨度与后来的一些激进革命者那样,将大家族看成国家的敌人,要将个人从中“解放”出来才能成为合格“国民”的观点,已没有辩驳的必要。但就像厘清个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一样,如何厘清个人与国家、家庭价值与国家正义之间的关系,让国家成为个人充分实现人性有情有义的土壤,是更需要我们思考和改进的。
(选自《南方周末》2016年3月21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郑家历经数百年长盛不衰,在历史上赫赫有名,这个成百上千乃至几千人的大家族被誉为“江南第一家”。
B. 郑家重视礼法治家,其逐渐修订而成家规168条。至今,这些家规有很多对个人自我修行仍有实践价值的指引。
C. 郑家故事之所以被拍成动画剧,就是因为“廉政”卖点:郑家几百年来无一出仕为官者因贪污而被罢官。
D. 这部动画剧《郑义门》在第一集里就点明了此片的主旨:治国必先齐家。从家与国的关系角度肯定了家庭的作用。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家庭是个人成长与修行的最原本场所,良好的家教和对家族各种日常事务的处理有助于培养合格治国者,因而《大学》将齐家放在治国之前。
B. 尽管郑家的礼法治家等方式维系了家族几百年来的良好发展,但也有些凌驾于个人之上的“家族规矩”可能会使个体人格保障受到影响。
C. 齐家与治国有相通之处,处理大家族日常事务,是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而于其中所练就的经验才干,于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D. 不偏执于极端的小共同体主义强调个体的终极价值,不必遵从群体规则的限制,避免各种人为捏造的集体对个人尊严和权利的侵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郑家的故事在搬上荧屏之时固然会有一些艺术的虚构,但它却从某个角度引发了人们对于齐家的重视,从而激起人们对家庭教育、个体人格发展的关注。
B. 郑家的家规,既对个人自我修养极具实践指引价值,但也在实行过程中暴露出家族形态承载的价值观和平等个人为本位的法律观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
C. 个体在接受良好的家教、养成光明中正的心性、汲取家庭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将家事贯通于国事和天下事的前提下,一定能成为“廉吏”、合格的治国者。
D. 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国家、家庭价值与国家正义之间会存在一些矛盾,而正确处理这些关系,让国家为个体发展提供良性土壤,需要我们思考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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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都叫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鱼,三姑娘小小的手掌,便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便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酒。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义。
便看见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锣鼓喧天,惊不了三姑娘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三姑娘不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寻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紧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这篇小说用怀旧、怅惘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的几个生活片断,情节于再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B. 清幽的竹林是这篇小说情节发生的典型环境,为小说渲染了一种悠远、静寂的意境。
C. 小说主要刻画了三姑娘这一人物形象,她天真活泼,乖巧勤劳;沉于梦想,爱憎分明;淳朴坚韧,苦乐随缘。
D. “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是三姑娘命运起伏变化的见证人,“我”的叙述增添了故事的真实性,有利于作者情感的表达。
2.老程去世给三姑娘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试结合小说相关内容作简要概括和分析。
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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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的故事
废名
出城一条河,过河西走,坝脚下有一簇竹林,竹林里露出一重茅屋,茅屋两边都是菜园:十二年前,它们的主人是一个很和气的汉子,大家呼他老程。老程有一个小姑娘,非常的害羞而又爱笑,我们都叫她三姑娘。
老程除了种菜,也还打鱼卖。四五月间,霪雨之后,搓衣的石头沉在河底,呈现绿团团的坡。老程把摇网朝水里兜来兜去,倘若兜着了鱼,三姑娘小小的手掌,便跟着她欢跃的叫声热闹起来。
流水潺潺,摇网从水里探起,一滴滴的水点打在水上,浸在水当中的枝条也冲击着嚓嚓作响。老程从荷包里掏出一把大红头绳:“阿三,这个打辫好吗?”三姑娘抢在手上,一面还接下酒壶,奔向灶角里去。见了妈妈抽筷子,便赶快拿出杯子。“爸爸喝酒,我吃豆腐干!”老程便对着三姑娘慢慢的喝了酒。
三姑娘八岁的时候,就能够替妈妈洗衣。然而绿团团的坡上,从此也不见老程了——这只要看竹林的那边河坝上面,高耸着一个不毛的戒方一般模样的土堆,堆前竖着三四根吊着被雨粘住的纸幡残片的竹竿,就可以知道是什么意义。
便看见三姑娘的黑地绿花鞋的尖头蒙上一层白布,虽然更显得好看,却叫人见了也同三姑娘自己一样懒懒的没有话可说了。
春天来了,林里的竹子,园里的菜,都一天一天的绿得可爱。老程的死却正相反,一天比一天淡漠起来。
正二月间城里赛龙灯,大街小巷,真是人山人海。最多的还要算邻近各村上的女人,她们像一阵旋风,大大小小牵成一串从这街冲到那街。然而锣鼓喧天,惊不了三姑娘母女两个,正如惊不了栖在竹林的雀子。竹林里也同平常一样,雀子在奏他们的晚歌,然而对于听惯了的人只能够增加静寂。
三姑娘不再上街看灯,然而当年背在爸爸的背上是看过了多少次的。“再是上东门,再是在衙门口领赏……”寻着声音所来的地方自言自语的这样猜。
三姑娘最后留给我的印象,也就在卖菜这一件事。
三姑娘这时已经是十二三岁的姑娘,因为是暑天,穿的是竹布单衣,颜色淡得同月色一般。三姑娘是这样淑静,愈走近我们,我们的热闹便愈是消灭下去。而三姑娘始终是很习惯的,接下铜子又把菜篮肩上。
一天三姑娘是卖青椒,我们大家商议买四两来煮鱼吃。其中有一位是最会说笑的,向着三姑娘道:
“三姑娘,你多称一两,回头我们的饭熟了,你也来吃,好不好呢?”
三姑娘笑了:“吃先生们的一餐饭使不得?难道就要我出东西?”
我们大家也都笑了;不提防三姑娘果然从篮子里抓起一把掷在原来称就了的堆里。
“三姑娘是不吃我们的饭的。我们没有什么谢三姑娘,只望三姑娘将来碰一个好姑爷。”我这样说。然而三姑娘也就赶紧跑了。
从此我没有见到三姑娘。到今年,我远道回家过清明,远远望见竹林,我的记忆又好像一塘春水,被微风吐起波皱了。正在徘徊,从竹林上坝的小径,走来两个妇人,一个站住了,前面的一个且走且回应,而我即刻认定了是三姑娘!
“我的三姐,就有这样忙,端午中秋接不来,为得先人来了饭也不吃!”
再没有别的声息;三姑娘的鞋踏着沙土。我急于要走过竹林看看,然而也暂时面对流水,让三姑娘低头过去。
(选自废名小说集《竹林的故事》,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赏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这篇小说用怀旧、怅惘的笔调描述三姑娘从童年到结婚的几个生活片断,情节于再相逢处戛然而止,留给读者无限的想象。
B. 清幽的竹林是这篇小说情节发生的典型环境,为小说渲染了一种悠远、静寂的意境。
C. 小说主要刻画了三姑娘这一人物形象,她天真活泼,乖巧勤劳;沉于梦想,爱憎分明;淳朴坚韧,苦乐随缘。
D. “我”是小说的线索人物,是三姑娘命运起伏变化的见证人,“我”的叙述增添了故事的真实性,有利于作者情感的表达。
2.老程去世给三姑娘带来了怎样的变化?试结合小说相关内容作简要概括和分析。
3.请结合全文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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