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还欠半堂课
王琼华
来村小当老师时,他才十五岁。支书帮他挑着行李,一头被卷,一头两捆书,领着他到了村小。支书撂下行李,把扁担往地上一戳,跟村民嚷道:“刘老师来啦,那些塞烟囱掏麻雀窝偷毛桃跳橡皮筋的大小子黄毛丫头统统有书读了!”村民看看刘老师,有的捂嘴,有的咧嘴:“哎哟喂,这新老师还没扁担高呢。”
一晃几年,跟刘老师一直好着的女友大学毕业,来村里看他。那个时候,刘老师已经长得比扁担高出一个半脑袋了。人家女方没挑他别的什么,就图他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对人铁了心的好。村里人都嚷嚷着要吃喜糖,但很快,村里人张张脸又像打了一层灶灰,开心不起来了。原来,刘老师是被招上门去当女婿,结婚前要调到县城教书去。
那天,刘老师坐着手扶拖拉机要去县城见丈母娘。出村口没几里地,司机发现二十个孩子正在前头哼唷哼唷举着笨重的锄头挖路。刘老师跳下手扶拖拉机,一边往前走一边嚷道:“你们娘老子上个月才把这路修好,怎么要毁掉……”
看到地上扔着的那堆书包,他把后半句话吞进了肚里。
人,也往回走了。
孩子们欢跳着,像过年一样。支书叹道:“我的大脑袋还比不上这些孩子的小脑袋好用。”那晚,支书在刘老师屋里坐到半夜,倒来倒去就是扯着一句话:“这村子前前后后来过二十几个老师,数你的课讲得来神。我们全村老少一块打灯笼也找不到像你这么好的老师。”
从此,村里人都叫他“刘来神老师”。
又有一次,外地一所学校来挖人。
刚好,刘老师在县城大礼堂作报告,题目就是《我的“来神经”》,讲他如何把课上得让学生不打瞌睡、不挖耳朵孔,男生不玩女生的长辫子。结束时,教育局长给他披上大红花,拍拍他的肩膀,他成了“先进”。
散会后,他搔搔后脑勺跟来挖他的人说:“这节骨眼上,我怎么好意思走人?”
再后来,他就在村里成了家。支书当的媒婆,娶的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支书跟女方家里说:“嫁给刘老师吧。以后有孩子了,学费由村里出。”支书又跟刘来神嘀咕:“看看那牛,哪丘田不是一样犁?你这家啊,总得有个做饭洗衣服的。”
好些年后,邻村干部来取经,问起支书:“这刘老师到底是怎么被拴在你们村的呢?我们村的老师还在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
“给他在村里找个女人!”
说了这话,支书有点内疚,晚上便到刘老师家里坐。支书感叹着说:“我知道,女人留不住你。”
刘来神一笑:“还不是支书你留下了我?”
支书摇摇头,又看看刘来神,说:“我说错了。你也没说真话。我哪有本事留下你?”
刘来神摸了摸饭桌上的一沓作业本,轻叹一口气,就不出声了。
一晃又是二十几年,刘来神要退休了。学区安排一名女大学生来接班。才上了一天课,孩子们便发现新老师不见了。支书冒着雨跑到学区找主任,人家把双手一摊:“你就是从水缸里爬出来,我也不能把人家捆着去吧。”
看到开学半月了还没消息,刘来神便找到支书说:“还是我先上着吧。”学区倒是同意了,但不能拿全工资,不能拿教龄补贴,也领不到教师节慰问金。学区主任抱歉地说,这是规矩啊,上面也不会多拔钱。刘来神似听非听,“嗯”了一声,继续上课。
慢慢地,村里人发现,刘来神老师又成了一个矮子,比扁担还矮。
他背驼了,还经常干咳。天天晚上他的干咳声都要把半村的人吵醒。
老支书说:“上城里医院去看看吧。”
刘来神说:“没事没事,吃了几十年粉笔灰,怎能不咳几声?”
又咳了。眼泪都咳了出来。
“还是去看看吧。”老支书给刘来神背上拍了几掌。
“还有个把月就放暑假了。”
又去上课了。结果,倒在了讲台上。
丧事办得热热闹闹的。出殡那天,县教育局派了个代表来。学区主任也来了,鞠了三个躬,又匆匆忙忙走了,说要上县里开会。
长长的送葬队伍出了村口没多远,突然停了下来。
村口外的大道上跪着二三十个学生,他们不肯让送葬队伍往前走。老支书看到是自己的孙子在挑头,上前就骂开了:“滚开滚开,真不懂事!耳朵都给泥巴塞了,你们这是干啥呢——”
孙子抬起一张泪脸,哭着跟老支书说:“爷爷,刘老师不能走,他不能走!他还欠我们半堂课没上完呢!”
1.小说围绕主人公刘老师服务农村教育写了哪些关键事件?请简要概括。
2.小说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平实的叙述中蕴含着作者丰富的情感,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还欠半堂课
王琼华
来村小当老师时,他才十五岁。支书帮他挑着行李,一头被卷,一头两捆书,领着他到了村小。支书撂下行李,把扁担往地上一戳,跟村民嚷道:“刘老师来啦,那些塞烟囱掏麻雀窝偷毛桃跳橡皮筋的大小子黄毛丫头统统有书读了!”村民看看刘老师,有的捂嘴,有的咧嘴:“哎哟喂,这新老师还没扁担高呢。”
一晃几年,跟刘老师一直好着的女友大学毕业,来村里看他。那个时候,刘老师已经长得比扁担高出一个半脑袋了。人家女方没挑他别的什么,就图他一表人才,心地善良,对人铁了心的好。村里人都嚷嚷着要吃喜糖,但很快,村里人张张脸又像打了一层灶灰,开心不起来了。原来,刘老师是被招上门去当女婿,结婚前要调到县城教书去。
那天,刘老师坐着手扶拖拉机要去县城见丈母娘。出村口没几里地,司机发现二十个孩子正在前头哼唷哼唷举着笨重的锄头挖路。刘老师跳下手扶拖拉机,一边往前走一边嚷道:“你们娘老子上个月才把这路修好,怎么要毁掉……”
看到地上扔着的那堆书包,他把后半句话吞进了肚里。
人,也往回走了。
孩子们欢跳着,像过年一样。支书叹道:“我的大脑袋还比不上这些孩子的小脑袋好用。”那晚,支书在刘老师屋里坐到半夜,倒来倒去就是扯着一句话:“这村子前前后后来过二十几个老师,数你的课讲得来神。我们全村老少一块打灯笼也找不到像你这么好的老师。”
从此,村里人都叫他“刘来神老师”。
又有一次,外地一所学校来挖人。
刚好,刘老师在县城大礼堂作报告,题目就是《我的“来神经”》,讲他如何把课上得让学生不打瞌睡、不挖耳朵孔,男生不玩女生的长辫子。结束时,教育局长给他披上大红花,拍拍他的肩膀,他成了“先进”。
散会后,他搔搔后脑勺跟来挖他的人说:“这节骨眼上,我怎么好意思走人?”
再后来,他就在村里成了家。支书当的媒婆,娶的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支书跟女方家里说:“嫁给刘老师吧。以后有孩子了,学费由村里出。”支书又跟刘来神嘀咕:“看看那牛,哪丘田不是一样犁?你这家啊,总得有个做饭洗衣服的。”
好些年后,邻村干部来取经,问起支书:“这刘老师到底是怎么被拴在你们村的呢?我们村的老师还在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
“给他在村里找个女人!”
说了这话,支书有点内疚,晚上便到刘老师家里坐。支书感叹着说:“我知道,女人留不住你。”
刘来神一笑:“还不是支书你留下了我?”
支书摇摇头,又看看刘来神,说:“我说错了。你也没说真话。我哪有本事留下你?”
刘来神摸了摸饭桌上的一沓作业本,轻叹一口气,就不出声了。
一晃又是二十几年,刘来神要退休了。学区安排一名女大学生来接班。才上了一天课,孩子们便发现新老师不见了。支书冒着雨跑到学区找主任,人家把双手一摊:“你就是从水缸里爬出来,我也不能把人家捆着去吧。”
看到开学半月了还没消息,刘来神便找到支书说:“还是我先上着吧。”学区倒是同意了,但不能拿全工资,不能拿教龄补贴,也领不到教师节慰问金。学区主任抱歉地说,这是规矩啊,上面也不会多拔钱。刘来神似听非听,“嗯”了一声,继续上课。
慢慢地,村里人发现,刘来神老师又成了一个矮子,比扁担还矮。
他背驼了,还经常干咳。天天晚上他的干咳声都要把半村的人吵醒。
老支书说:“上城里医院去看看吧。”
刘来神说:“没事没事,吃了几十年粉笔灰,怎能不咳几声?”
又咳了。眼泪都咳了出来。
“还是去看看吧。”老支书给刘来神背上拍了几掌。
“还有个把月就放暑假了。”
又去上课了。结果,倒在了讲台上。
丧事办得热热闹闹的。出殡那天,县教育局派了个代表来。学区主任也来了,鞠了三个躬,又匆匆忙忙走了,说要上县里开会。
长长的送葬队伍出了村口没多远,突然停了下来。
村口外的大道上跪着二三十个学生,他们不肯让送葬队伍往前走。老支书看到是自己的孙子在挑头,上前就骂开了:“滚开滚开,真不懂事!耳朵都给泥巴塞了,你们这是干啥呢——”
孙子抬起一张泪脸,哭着跟老支书说:“爷爷,刘老师不能走,他不能走!他还欠我们半堂课没上完呢!”
1.小说围绕主人公刘老师服务农村教育写了哪些关键事件?请简要概括。
2.小说最后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平实的叙述中蕴含着作者丰富的情感,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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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火,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B. 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地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C. 付春回到家中不跟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的爹妈打招呼,而爹妈觉知儿子回来了,又是打招呼,又是去做吃的,小说在对比中表达思想感情,启发读者思考。
D. 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2.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
3.请简要分析付春这一人物形象。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 完成下列小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剔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以第三人称角度叙事,围绕付春这一核心人物,主要写了他失业回家,他返城创业成功,他陪建筑老板回家做年三十私房菜三个片段,生活气息浓郁。
B. 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的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C. 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D. 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2.小说两处写到付春妈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和酸菜土豆汤,写作的角度有什么不同?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的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乏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______
A. 付春回到家中不跟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的爹妈打招呼,而爹妈觉知儿子回来了,又是打招呼,又是去做吃的,小说在对比中表达思想感情,启发读者思考。
B. 付春的妈为儿子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可以看出付春妈对儿子的爱。付春也灵机一动,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
C. 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对亲情的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D. 小说以第三人称角度叙事,围绕付春这一核心人物,主要写了他失业回家、返城创业成功、陪建筑老板回家做年三十私房菜三个片段,生活气息浓郁。
2.小说在刻画付春这一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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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沙枣花开
季明
十八岁那年,我在河西走康一个叫石磨盘的地方支教,等来到石磨盘后,我才知道,世界上竟还有如此荒凉落后的地方,满眼都是黄沙戈壁盐碱地,村小学除了几间破旧的房屋,几乎一无所有。
晚上,就只有我和老杜,住在这个偏远的学校里。
那些天,我快要疯掉,一到傍晚,就像只困兽,在学校破败的院子里,烦躁地跑来跑去。
那时候,老杜六十多岁,已经在学校里借住几十年了。
老杜蹲在屋檐下,抽烟,他光着脑袋,满头满脸都是伤疤,漠然看着我瞎折腾。有一天,他忽然冲我扔过来一支烟。
我停下脚,愕然问;干啥?
瞧你那熊样,抽支烟就不烦了。
我才十八岁!我焦躁地喊,不能抽烟!
老杜重重咳了一声,响亮地吐了口痰,他说,十八岁咋的?老子十八岁都当团长了。
见我不信,老杜又说,这不算啥,在那个年代,十八岁当军长、师长的都有。
我这才知道,老杜是个老红军。
老杜的生活很单调,除了吃饭睡觉抽烟,就是去戈壁上垦荒。每天清晨,他扛起大锄、带着干粮出门,只到傍晚才回来。
老杜在戈壁荒漠上,努力把一片片土地刨起来,又平整好,再播上沙枣树的种子。这活儿,老杜已经干了几十年,他的身后,是上千亩沙枣林,都是他种的。
这令我异常饮佩,说,老杜真是个好同志啊!
老杜翻了翻眼睛说,狗、屁,老子在寻宝!
的确,老杜干活非常仔细,他每挖几下,都会伏下身,像只大鸵鸟,奋力把脑袋扎进土坑里,似乎在寻找什么。
寻啥宝?我问。
老杜长叹了一口气,说,大洋,一百九十块大洋!
接下来,我知道了老杜的故事。
老杜曾经是西路军的一名团长,突围时被打散了,在石磨盘村,他碰上一个身负重伤的军需科长,军需科长临死前,把一个包裹交给他,说,这里边有两百块大洋,军费;你向东走,过黄河,一定要把它们带回延安。
老杜知道,通向黄河的路口,早就被马家军堵死,自己死不足惜,但军费,绝不能落到马匪手里。于是,老杜写了张借条,拿出十块大洋作为路费,然后,把剩余的军费连同那张借条,裹在一件破羊皮袄里,深埋在一棵沙枣树下,并用刺刀在树上刻了记号。
老杜转向西南,一路乞讨,绕道回到老家,住了几天后,冲母亲磕几个响头,又毅然往延安的方向奔去。老杜走回延安,是一年之后的事了,按照规定,老杜必须接受审查。其它事情都好说,但关于军费的事,却死活也说不清了。审查者疑惑地盯着老杜,说,只拿了十块大洋,这谁知道?谁信呢?我们可不可以认定,你把那些军费都挪用了?一听这话,老杜火冒三丈,掀翻桌子,吼:给老子一个连,杀回石磨盘,把军费挖回来。
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军费,成了老杜的心病,也成了他的历史河点,记录在案,这对老杜的人生,影响非常大。解救后,在老社的强烈要求下,他带着组织上的人,来到石磨盘村,以沙枣树为参照物,收狂地挖了几个月,却一无所获。
组织上的人不耐须了,撤了回去。但老杜坚决留了下来,他发誓,就是把石磨盘村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到那些大洋。孤身一人的老杜,跟石磨盘较上了动,跟戈壁荒漠较上了劲,更确切地说,是跟沙枣树,较上了劲!他一边翻地,一边种沙枣树。
这一干,就是三十年!
知道老杜的故事后,只要没事,我就会陪着他一起去垦荒。这活儿异常枯操,干了不久,我就泄气了。我说,算了,不就是一百九十块大洋吗,别找啦!
老杜倏地赤红起脸,脑门上青筋乱跳,吼:不行!难道老子的清白,就这么不值钱?
紧接着,老杜又说,他娘的,清白,比命都重要!
两年之后,我离开了石磨盘村。
一晃,又是三十多年过去,我常常会想起老杜,他若活着,应该快百岁了吧?不知是否已经找到了那些大洋?
今年上半年,我到M县出差,参观当地文史馆时,我在一个展柜前停住了脚步,里面,是一件破羊皮袄和190块银圆,还有一张陈旧的借条,上写:暂借大洋10块作为路费,落款人是——杜大富。
杜大富,就是老杜。
我急忙问讲解员:这是在哪里找到的?讲解员说,两年前修公路,在石磨盘村挖到的。
这里也有石磨盘村?是啊,整个河西走廊,有十多个叫石磨盘的村子哩!
我猛地明白了:老杜,找错了地方!
我待不住了,急三火四地赶到A县石磨盘村。
老杜早已去世多年,他种下的那上千亩沙枣树,已被命名为:红军林。老杜的墓,就在林子里。
在墓前,我默默拿出在文史馆里拍的照片,烧给老杜。
我说:老爷子,这,是你的清白。
眼前的沙枣树林,金黄色的花,开得正旺,满世界清香。
(《小说月刊》2018年第9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石磨盘村的环境描写,突出其荒凉落后的特点,衬托出“我”的烦躁和“老杜”的坚忍。
B.“伏下身,像只大鸵鸟,奋力把脑袋扎进土坑里”,运用比喻手法写出“老杜”干活非常仔细的特点,引出下文“寻宝”的情节。
C.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角度,显得真实、自然、亲切,但并非平铺直叙,而是将回忆、插叙和现实交融在一起。
D.老杜坚持半生却找错了地方,被命运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小说结尾出人意料,旨在引导读者为老杜感到深深的悲哀。
2.结合故事情节,概括老杜的形象。
3.小说以“眼前的沙枣树林,金黄色的花,开得正旺,满世界清香”结尾,有何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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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桥绝唱
李培俊
天成支书不该再唱这出戏的。
大年二十九上午,天成刚从南方收了一笔货款回来,到家后就觉得身体有些不适,心脏时而擂鼓一样嘣嘣跳得一下比一下快,时而又扑腾扑腾慢了下来。老伴儿铺好床,让他躺下,又在他背后垫上枕头。
天成就要睡着的时候,村里唱戏的锣鼓家伙敲响了,天成一翻身就爬了起来,穿上鞋就往外走。老伴儿说:“你就不能在家消消停停地歇一会儿?唱了几十年了还没唱够?”“天成唱戏会有唱够的时候?”天成说,“你不知道,那个演秦琼的角儿把秦二哥唱成四不像了。”
天成是远近有名的戏迷,不敢听见锣鼓家伙响,不敢听见板胡、二胡吱扭,一听见人就没了魂儿。正在地里锄庄稼,锣鼓家伙一敲,锄头往庄稼地里一扔,就往戏台上跑;正吃饭哩,听见弦子拉过门儿,把饭碗往桌上一放拔腿就走。土地承包那年,生产队分割财物,那些唱戏的行头分不下去,给谁谁不要。天成就和队长商量,拿一头壮牛换回了唱戏的行头。为此爹娘和他怄了半月闲气:“你就守着那中看不中吃的 玩意儿过日子吧!让它们给你拉犁拉耙吧!”
天成生来就是唱花脸的料,他演的秦琼秦叔宝十里八村都很有名气。扮相好,唱腔好,做功也近乎专业水平,叫板上场,往往都是碰头彩,掌声叫好声压过了锣鼓大钹。
可是近二年,天成已经风光不再。村里人都觉得,生活中天成和戏里的天成不一样了,现在的天成和过去的天成也不一样了。以前的天成,戏里戏外都是肯为乡亲们两肋插刀的英雄好汉:刚当支书没多久,就领人修通了通往县城的公路,开山凿石,脚面砸肿也不离开施工现场。接着,他又组织村民在东岗山平整出一个千亩果园,栽种苹果、梨枣、山楂,分给各家经营管理。嘟噜成串的果子,把大家的腰包撑得满满当当。
坏就坏在天成建了自家的果品加工厂。
那一年,水果不好卖了,各家的水果都是卖一半扔一半,入了冬天,湖桥村还弥漫在水果腐烂的酸甜之中。大家就埋怨天成没把项目看准,坑了一村的老少爷们儿。起初,还有人为天成说话,劝那些怨天尤人的人家:支书也没长前后眼,能前算八百年后算八百年?毕竟,他让湖桥富了这些年了。
也就是这时候,天成建了自己的果品加工厂,把大家卖不掉的苹果、梨枣、山楂加工成果脯果醋,卖往天南地北,赚了一笔又一笔。
于是,人们便怀疑天成,领人修公路也好,建这个千亩园也罢,其实是为他自家的果品加工厂铺垫,是为自家挣钱夯基础。
人们再见天成,便没有多少好气,连面子上那点招呼也敷衍不出来。村里唱戏,招呼也不给天成打,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
天成却不请自到。他去的时候正是半下午,冬天的阳光软绵绵的,天成的脸上便像镀了一层金子,黄黄的。有义就说:“支书,你还来唱戏?你的戏已经唱得很有水平了,跟真的一样,我看就算了吧。”
天成岂没听出话里的另一层意思?也知道船在哪湾着。但他不在乎,浅浅一笑,把正上妆的“秦琼”拨拉到一边,说:“还是我来吧。”
天成到底没能把这出戏唱完。虽然,天成扮相依然利利索索,虽然,天成唱得字正腔圆,可就是没人喝彩,锣鼓家伙敲得少气无力。梆子专往牙上敲,老也跟不上趟。对打的时候,演敬德的有义使的双鞭,劈头盖脸便往头上罩。虽不至于伤了天成,但那份重量,要挡开它们却也颇费气力。
就是这时,天成一头栽在戏台上。
天成的丧事办得冷冷清清,大部分人家躲得远远的,实在碍不过平时情面的几户人家,在灵堂草草焚上几张纸,掉头走了。打墓时,村主任福海出了东家进西家,求爷爷告奶奶,就是把人叫不到地里。这个说要去丈人家走亲戚,那个说要约朋友喝酒。福海火了,颤抖着敲响了那口弃置多年的铜钟。人到齐后,福海扯起嗓子就骂:“你们这些人,良心都叫狗给吃了,嗯?天成支书可是为咱湖桥累死的呀!”
“说他是为挣钱累死的还差不多!”有义嘟囔一句。
“你说啥?”福海伸手给了有义一巴掌,“放你娘的屁!你知不知道?天成支书这个果品加工厂是给咱村里办的!他怕看不准,办瞎了,带累乡亲,用自家房产作抵押贷款……现在销路打开了,赚钱了,年前把厂子转到了村委名下,这两年赚的二百多万元,一分不少都在村里账上存着……”
人们如梦初醒,知道冤枉了他们的支书,便哭着,在天成灵前跪出黑压压一片。
正月十五,湖桥村又唱了一出戏,是铁妮主演的《大破天门阵》。他们是专门唱给天成支书看的。一大早,福海让人把罗圈儿椅绑上两根抬杆,垫上棉垫,又在上面铺了一块红绸布,然后,把写有天成名字的牌位恭恭敬敬安放妥当,抬到戏台下正中间。左边是村主任福海,右边是天成支书的老伴儿,后面是湖桥村三千口的村民。
铁妮虽已有七个月的身孕,用布缠了腰身,扮相依然娇俏可人,一招一式,把那个穆家大小姐演得惟妙惟肖。
戏演过半,铁妮的眉头突然皱成疙瘩,接着蹲下身捂住肚子,再接着,戏台响起一阵婴儿的啼哭。声音高亢、洪亮,搅得戏台上下骚动不安。村里人都说:这孩子是天成支书托生的,他不想离开湖桥的老少爷们儿呀!于是,铁妮生下的孩子就取名叫天成。这名字是全村人起的。但不知道这个天成长大了会不会也像天成支书那样喜欢唱戏。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一开始就用一句话独立成段,颇具匠心。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而且为下文天成死在舞台上做了铺垫。
B.天成支书为村里人做了很多事,却无人理解他;他去唱戏,村人也对他冷嘲热讽,最终他倒在了戏台上,这场戏成了他的绝唱。
C.天成是个铁杆戏迷,以致他玩物丧志,在生产队分割财物时,拿一头壮牛换回了唱戏的行头。为此爹娘和他怄了半月闲气。
D.市场萧条的时候,村民看着自己辛苦培育的水果卖一半扔一半,对天成有些猜疑, 等到天成建成果品加工场后,猜疑便变成了深深的埋怨。
E.这篇小说构思精巧,寓意深远,既讴歌了天成这一类人的崇高精神,也警醒像村民一样的人看问题不要浮于表面,对人不要一味猜忌。
2.小说在刻画天成支书这一人物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有两条线索相互交织,分别是什么?这样的处理有何好处?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小说的最后一段可以删去,你是否赞同这样的看法?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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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土枪
赵志广
这是一杆没有枪栓的老土枪。
郝铁爹年轻时是郝家村的民兵队长,曾用这杆枪打死过十几个日本鬼子,也正是凭借响当当的战功,稳稳地在村支书的宝座上坐了五十多年。爹死后,郝铁成了村支书。
郝铁膝下只有一子,起名郝楠。受爹的影响,郝楠特别喜欢打枪,初中毕业后,说啥也不上学了,整天闹着要当兵,说能打真枪。郝铁点头说:“好男就该去当兵!”郝楠在部队每次打靶都是第一名,当上了班长。郝铁得知后,乐得脸上开了花。
第三年,郝楠打回电话说:“战友都在为转志愿兵的事忙着给当官的送礼呢,至少得送两万块钱,我也想转志愿兵,咋办?”郝铁当时就火了,冲着电话嚷嚷道:“一分钱也没有,让转就转,不让转就回来,请客送礼的事,想都别想!”秋天的时候,郝楠流着泪脱下了军装。
退伍后,郝楠进了县交通局。去上班前,郝铁指着老土枪对郝楠说:“你爷爷是老革命,老子英雄儿好汉!你得保住你爷爷的这块招牌,决不能变色走邪路,不能丢了爷爷的脸!”郝楠点头。
公安局收缴枪支弹药的时候,这杆老土枪被定性为革命文物,特批留存,但严禁再使用,郝铁把枪用油擦得铮亮,高挂在墙上。
郝楠很得局长赏识,被招赘做了女婿,没几年又被提拔为副局长。后来,局长退休,郝楠当上了局长。虽说儿子入赘不太光彩,可当上局长,这可是件祖坟冒青烟的事,郝铁感到很自豪。这天,郝铁正坐在院门口,一辆小轿车停在了跟前。下来一个胖子,郝铁仔细看看,不认识,正纳闷儿,胖子说话了:“是郝铁大叔吧?我姓刘,是你儿子郝楠的朋友。”郝铁忙让进屋。胖子从皮包里掏出一沓钱放到桌子上说:“大叔,这是二十万块钱。咱县里要修一条柏油路,我想把这活儿包下来,郝局长不给面子,你老给说说情吧!”郝铁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看得心里直痒痒,一抬头,看到墙上的老土枪,耳朵边仿佛“砰”地响起一声枪响,惊得脸上没了血色,急忙把钱推回胖子说:“我家可是老革命家庭,你这一招不灵!”胖子灰溜溜地走了。 胖子走后,郝铁天天看着墙上的老土枪发呆,突然一拍脑袋,把老土枪摘下来,小心用布包上,坐上公交车就进了城。一路上,郝铁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压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儿子家里没人,郝铁就坐在门口等,日头过午了,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到了跟前,郝楠从车上下来说:“爹,你来也不打声招呼,我好派车到家接你。”郝铁看看小轿车问:“这是你买的小轿车?”“我这俩工资哪能买得起车?这是单位给我配的专车!”郝楠回道。“你是局长就有特权了?就能用公车办私事?”郝铁沉着脸训,训得郝楠哑口无言。
进了屋,郝楠问:“爹,你来找我有事?”郝铁压低声音说:“前些天有个胖子来咱家了,给了我二十万块钱,想包活儿。我来是给他说情的。”郝楠说:“准是刘胖子,也来找过我,给我十万块钱,我没要,把他轰了出去。你赶紧把钱还回去。”郝铁说:“儿子,这次是二十万呀!爹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你就让他包了活儿吧!”“爹,你怎么越老越糊涂了?贪污受贿超过十万块钱就是杀头的死罪!你想害死我吗?郝楠急得直跺脚。“哈哈哈!”郝铁一听,心里的石头才算是落了地,禁不住笑出声来:“儿呀,这下爹就放心了。那钱我根本没接,也把他轰走了。” 郝铁拿出老土枪递给郝楠,问道:“你还记得这杆老土枪吗?”郝楠说:“爹,哪能忘了呢?爷爷是老革命,用这杆枪打死过十几个鬼子……爹,放心,我决不变色走邪路!”郝楠看看老土枪,再看看爹,两眼模糊起来。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12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小说艺术特色和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受郝铁影响,郝楠喜欢打枪,他上学不求上进,郝铁就支持他去当兵。事实证明,当兵这条路选对了,郝楠在连队出了名、当了班长。
B. 郝楠很得局长赏识,入赘做了局长的女婿,郝铁觉得这样不太光彩。可后来他当了局长,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情,郝铁还是感到很自豪。
C. 郝铁看到刘胖子送了那么多钱,一时间动了心,可当他看到老土枪后,清醒了过来,马上打消了收礼的念头,坚决把刘胖子赶走了。
D. 郝铁进城时,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忐忑不安;进城后见到儿子很清廉,心里的石头落了地,高兴地笑了出来。
E. 小说批判官场上“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对歪风邪气进行鞭挞,单位领导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谋幸福。
2.郝铁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概括。
3.文章以“老土枪”作为标题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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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真君子
拾遗
1912年正月,郭沫若屏住呼吸揭开盖头,发现新娘长着“一对露天的猩猩鼻孔”,他奔出洞房,五天后离家出走。原配张琼华独守空房68年。1906年,鲁迅被母亲骗回老家完婚。新婚晚上,他独自睡进了书房,第三天离家出走。原配朱安独守空房43年。
胡适13岁时,母亲便做主给他定了婚,而胡适与江冬秀未曾谋面。胡适内心也曾抗拒过、疑虑过、矛盾过,但终没有推翻婚事。他说:“我深深懂得旧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1917年,留美归来的北大教授胡适迎娶了江冬秀。历史学家唐德刚说:“这位小脚、眼有翳、爱打麻将的女人,成了传统中国社会最后一位福人。”
1919 年,林语堂到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没想到经费用尽,生活断炊,他求助于北大胡适,“能否由尊兄作保他人借贷1000美元,待我学成归国偿还”。不久,林语堂就收到了胡适的汇款。胡适说:“这是工资预支款,君归国后,一定要回北京大学工作。”哈佛毕业后,林语堂又赴莱比锡大学读博。他电报胡适:“再向学校预支1000美元。”后学成回国,林语堂如约到北大任教。他找到校长蒋梦麟,万分感谢。蒋校长感到意外,林语堂这才知道学校根本没出过这笔资助——那都是胡适个人的钱。而这件事,胡适从没有向外人说过。胡适资助的对象,还有吴晗、周汝昌、李敖、沈从文等一众才子,他还资助过贩夫走卒。
胡适是倡导白话文的旗手,而黄侃是反对白话文的先锋。一次,黄侃在讲课中举例说:“如果胡适的太太死了,其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文言仅需四字:妻丧速归。”胡适的回击也令人叫绝。课堂上,胡适对学生们说:“前几天,行政院给我发信,邀我去做秘书,我拒绝了。同学们如有兴趣,可用文言代我拟一则电文。”学生写完后,胡适选了一则字数最少的——“才学疏浅,恐难胜任,恕不从命”,仅12个字,也算言简意赅。但胡适说:“我的白话文电文就5个字:干不了,谢谢。”学生们纷纷叹服。
“宽容比自由更重要。”这是胡适流传甚广的一句名言。作为新文化运动和“自由主义”之旗手,胡适誉满天下,也谤满天下。胡适在给杨杏佛的信中说:“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新文化运动后,因政见不同,鲁迅与胡适交恶。此后,鲁迅在报刊上多次挖苦、讽刺胡适。面对鲁迅痛骂,胡适从不应战。对于鲁迅的文章,只要认为是好的,他就会大力推荐。鲁迅去世后,作家苏雪林给胡适写信,称鲁迅是“刻毒残酷的刀笔吏,阴险无比”。胡适回信说:“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早年的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鲁迅死后,胡适从没发过一句恶声。当许广平就《鲁迅全集》出版事宜给胡适写信,请他“鼎力设法”介绍商务印书馆时,胡适“慨予俯允”,立马出面推荐,为《鲁迅全集》的出版奔波效力。
胡适曾赠言北大哲学系毕业生:“我这里千言万语,是要教人一个不受人惑的方法。”胡适学术上的伟大,不在于他的著作,而在于他的治学之方法——“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读古人的书,一方面要知道古人聪明到怎样,一方面也要知道古人傻到怎样。”“世间有一种最流行的迷信,叫做‘服从多数的迷信’。人都以为多数人的公论总是不错的。”所以胡适觉得应该“大胆假设”,不大胆地假设、怀疑,就不会有进步和创新。但大胆假设、怀疑之后,应该“小心求证”。“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这种治学方法,也被胡适运用于做人做事中。所以他从来不站队、不妄议、不盲从,不把别人的耳朵当耳朵,不把别人的眼睛当眼睛,不把别人的脑力当脑力。史学家顾颉刚说:“我的研究古史的方法,直接得之于胡先生。”
1962年2月24日,一场庆祝酒会上。胡适发表即席演讲,不料讲到一半,突然心脏病猝发,溘然长逝。
整个天下,哭声一片。
【相关链接】
胡适曾自比唐僧,他作《<西游记>的第八十一难》,写了个故事:唐僧取了经回到通天河边,梦见黄风大王等妖魔向他索命,即念动真言,把当日想吃唐僧一块肉延寿三千年的一切冤魂都召请来,把身上的肉割下来都布施给他们吃了,一切冤魂都得超度,他也成了正果。胡适在给友人的信中也说:“如果有人说,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祝福他。”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胡适不仅资助了一些才子,还帮助贩夫走卒这样的社会底层人物,这表明他心地善良,平等仁爱。
B. 黄侃与胡适的“白话文之争”让读者领略到了两种文学形式的不同魅力。针对黄侃的带有讽刺意味的发难,胡适的回答显得机智又洒脱。
C. “吃胡适一块肉可以延寿一年半年,我也一定情愿自己割下来送给他,并且祝福他。”表现出他巨大的宽容和牺牲精神。
D. 胡适在治学上特别强调“大胆求证”,只有大胆地假设、怀疑,才能做到不站队、不妄议、不盲从,才能最终收获成功。
2.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胡适身上“真君子”的品质有哪些?
3.文章以“整个天下,哭声一片”结尾,请结合全文探讨这样结尾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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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饭
王琼华
“我是陈宝山,老部长,您还记得我吗?”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让我呆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陈宝山。几年前。我曾到一个叫陈家岔的村里蹲点扶贫,有一个帮扶对象叫陈宝山。一听手机里的声音就知道是他。陈宝山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是他这名字挺好,可家里境况太不好了。帮扶一年后,他这家还是村里一个贫困户。我回城里时很真诚地跟他说:“以后有什么困难.还可以直接来找我。”
看来陈宝山没忘记我这个交代
也正是这样,我走出办公楼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请陈宝山吃一顿饭,因为我也记得陈宝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这人呐,一日三餐都有一碗饱饭吃就好。”我摸透了他的脾气,在进城路上他肯定不会掏钱吃饭的。看到陈宝山时,我怔了一下。哎哟,这陈宝山今天还穿了一件西装。这大概又是哪个好心人救助的吧。还不错,进城来找人知道换一件体面的衣服。我说:“宝山,我们先吃饭去。”
“好的,我已经订了包厢。”
“你订了包厢?”
他点点头说:“在粤港大酒店。我问过人,那里的海鲜做得最地道。”
“哈哈哈,想吃一回海鲜?行啦,我请你吃一回海鲜。”我不好断了人家的念头。都知道,全城要数粤港大酒店吃饭价位最高。看来这陈宝山真要把海鲜当泥鳅吃。也许陈宝山看出了一点什么,马上咧嘴一笑:“今天是我请您吃饭。”
——“好啊,你请客,我埋单!”
但这话我没说出口,因为他把我扯进了一辆小车,还是奔驰。接着,陈宝山很熟练地把车子开动起来。他见我一头雾水,便爽朗地说:“这车子是我挖到的。”一番交谈,我才知道陈宝山现在成金矿老板了。这让我立即警觉起来。平常,我最不喜欢跟这老板那老板打交道。看来陈宝山这顿饭也不是要让我白吃的。他肯定知道我一句话能让他把矿挖得更好。
陈宝山敬了我三杯酒后,见他还是没说出这进城请吃饭的原因,我便问:“宝山,要我帮什么忙呢?”
“没忙要您帮。”
“怎么啦,宝山要灌醉我才说实话?”
“我灌不醉你,这种地方牌子的酒我本来就喝不惯。不过我打听过了,您喜欢喝这牌子的酒。”
我暗暗噢了一声,有点自嘲起来:“没事还这么用心请我吃饭?你这宝山,肚子里还真能憋住话呀。”
“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半句话也憋不住,肚子里能憋住的就是一泡尿。”
我哈哈大笑。没想到陈宝山有钱了也变得这么会说话。于是,我便回敬了三杯。见他有些醉意了,我又问:“说吧,有什么事跟我直说。”
“没事没事,我来城里就是请您这恩人吃顿饭。”
一直到吃完饭,陈宝山也没有说什么事。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当他开车把我送回办公楼时,我还是问:“宝山,如果真有事,就说出来吧。看到你能赚钱了,我心里挺高兴的。”
“真没什么大事。”
“没大事,那就有小事?”
“您也知道,在村子里没人看得起我。我就是挖了一窖金子,他们也不正眼看我。村里人都敬重您,您是大领导,心肠挺好,人家还说,您这人挺随和,但不随便,听说我们县里头头来请您吃饭也没请动您。看看,能让您吃我一顿饭,我陈宝山这脸面当然风光了。嘿嘿,村里村外还有哪个老板能请动您呢?”
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没想到今天有钱的陈宝山会怀揣这么一种心态。想当年,他蔫头耷脑当人家的跟屁虫也没吭上一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5期,有改动)
1.小说第二自然段写了“我”以前与陈宝山交往的情况,这属于什么叙述方法?就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
2.文中说“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从全文来看,“我”在“做人”方面有什么“脾气”?
3.如何理解“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4.对陈宝山的这一做法,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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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 饭
王琼华
“我是陈宝山,老部长,您还记得我吗?”
快下班时,一个电话让我呆了一下。便想起了这个陈宝山。几年前。我曾到一个叫陈家岔的村里蹲点扶贫,有一个帮扶对象叫陈宝山。一听手机里的声音就知道是他。陈宝山当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就是他这名字挺好,可家里境况太不好了。帮扶一年后.他家还是村里的一个贫困户。我回城里时很真诚地跟他说:“以后有什么困难.还可以直接来找我。”
看来陈宝山没忘记我这个交代。
也正是这样,我走出办公楼时,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请陈宝山吃一顿饭。因为我也记得陈宝山当年说过的一句话:“这人呐,一日三餐都有一碗饱饭吃就好。”我摸透了他的脾气,在进城路上他肯定不会掏钱吃饭的。看到陈宝山时,我怔了一下。哎哟,这陈宝山今天还穿了一套西装。这大概又是哪个好心人救助的吧。还不错,进城来找人知道换一套体面的衣服。我说:“宝山,我们先吃饭去。”
“好的,我已经订了包厢。”
“你订了包厢?”
他点点头说:“在粤港大酒店。我问过人,那里的海鲜做得最地道。”
“哈哈哈,想吃一回海鲜?行啦,我请你吃一回海鲜。”我不好断了人家的念头。都知道,全城要数粤港大酒店吃饭价位最高。看来这陈宝山真要把海鲜当泥鳅吃。也许陈宝山看出了一点什么,马上咧嘴一笑:“今天是我请您吃饭。”
——“好啊,你请客,我埋单!”
但这话我没说出口,因为他把我扯进了一辆小车,还是奔驰。接着,陈宝山很熟练地把车子开动起来。他见我一头雾水,便爽朗地说:“这车子是我挖到的。”一番交谈,我才知道陈宝山现在成金矿老板了。这让我立即警觉起来。平常,我最不喜欢跟这老板那老板打交道。看来陈宝山这顿饭也不是要让我白吃的。他肯定知道我一句话能让他把矿挖得更好。
陈宝山敬了我三杯酒后,见他还是没说出这进城请我吃饭的原因,我便问:“宝山,要我帮什么忙呢?”
“没忙要您帮。”
“怎么啦,宝山要灌醉我才说实话?”
“我灌不醉你,这种地方牌子的酒我本来就喝不惯。不过我打听过了,您喜欢喝这牌子的酒。”
我暗暗噢了一声,有点自嘲起来:“没事还这么用心请我吃饭?你这宝山,肚子里还真能憋住话呀。”
“我这人就是这脾气,半句话也憋不住,肚子里能憋住的就是一泡尿。”
我哈哈大笑。没想到陈宝山有钱了也变得这么会说话。于是,我便回敬了三杯。见他有些醉意了,我又问:“说吧,有什么事跟我直说。”
“没事没事,我来城里就是请您这恩人吃顿饭。”
一直到吃完饭,陈宝山也没有说什么事。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当他开车把我送回办公楼时,我还是问:“宝山,如果真有事,就说出来吧。看到你能赚钱了,我心里挺高兴的。”
“真没什么大事。”
“没大事,那就有小事?”
“您也知道,在村子里没人看得起我。我就是挖了一窖金子,他们也不正眼看我。村里人都敬重您,您是大领导,心肠挺好,人家还说,您这人挺随和,但不随便,听说我们县里头头来请您吃饭也没请动您。看看,能让您吃我一顿饭,我陈宝山这脸面当然风光了。嘿嘿,村里村外还有哪个老板能请动您呢?”
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没想到今天有钱的陈宝山会怀揣这么一种心态。想当年,他蔫头耷脑当人家的跟屁虫也没吭上一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5期,有改动)
1.小说第二自然段写了“我”以前与陈宝山交往的情况,这是什么叙述方法?就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6分)
2.文中说“难道他也了解我做人的脾气吗?’,从全文来看,“我”在“做人”方面有什么“脾气”?(4分)
3.如何理解“看到陈宝山得意的样子,我倒发呆了”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4.对陈宝山的这一做法,人们会有不同的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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