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起筛选 ↑
试题详情

【历史一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黄老思想基于“安民”“惠民”的立场,对法家的“重刑轻罪”主张并不首肯。在这种思想作用下,汉初统治者坚持除秦苛法。汉文帝在诏书中清晰标明,“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除“收孥连坐法”。明令宣布:“废除一人犯罪,家人收为奴婢及各种株连的法律。”这是对旧传统的否定。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9年)五月,废除肉刑,用“笞”刑(用竹板打的惩罚)来替代肉刑中的“劓”刑(砍掉鼻子)和“斩左止”(砍掉左脚),用“弃市”(死刑的一种)来替代肉刑中的“斩右止”(砍掉右脚)。汉文帝废除肉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使中国的刑罚制度远远走在同时代的其他国家之前。史学家钱时评价说:“至于文帝,乃始以朴俭先天下,务农重谷,省刑罚,薄税敛,而遂措斯世于休养生息之地。三代而下未之有也。”班固对汉文帝废弃肉刑的评价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也即是“获得了减轻惩罚的名声,实际上是在杀人”。在此以后,许多朝代的大臣都有过恢复肉刑的提议,可是都由于各种因素没有施行。

——摘编自范本腾《汉文帝的刑罚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汉文帝刑罚制度改革的原因及实质。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汉文帝的刑罚改革。

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试题答案
试题解析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