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梦中花草
杨闻宇
早春萌动,晚秋迟萎,野生小蒜形似菜畦里的蒜苗,茎叶比蒜苗又细瘦许多,埋于土里的白色蒜头肥圆、瓷实,味道较蒜苗倍加辛辣、刺鼻。将鸡蛋轻轻磕破倒进碗里,和少许油盐,捏一根竹筷搅匀,小铁勺文火炒熟,特香;香气溢出小院,街巷里的人们吸溜不已。
只因细长瘦削,分布稀疏,与青草混杂在一起,根又扎得深,很难挖取,于是,乡下人又称之为“贼蒜”----可能取的是贼不易捉拿归案之意。炒熟端上饭桌,其香味远胜于刚刚冒起于树梢上的香椿嫩芽。
野生枸杞,茎有短刺,初夏着花,花瓣淡蓝,俗称“蓝秧刺”。早春开花之先,刺嫩芽青,采下嫩茎碧叶,开水焯过,凉拌成小菜,以佐刚出锅的金黄色玉米糊稀饭,香沁两颊,妙不可言。
蓝花谢去,始结卵形绿果;立秋时,串串果粒呈金红色,地垄与道路两旁,宛若悬挂着一串串珍珠玛瑙。在我国,宁夏中宁苦水河畔出产的枸杞驰誉天下。我去过中宁,此物茂盛得连片成林,性平,味甘,为补肾益精、养肝明目之上品。
秋天的红浆果自熟自落,无人理睬。野地里玩耍的孩子们则趁其熟软,摘于巴掌里当“子弹”,猛个儿捏出果球里的红酱对射。衣裤、脸颊、头发上,猩红点点,似血非血。日暮时回到村里,一进家门,母亲便瞠目惊呼:“天哪!身上抹的啥嘛!”
鬼针草生长在陈旧的坟包上。秋天,枝头伸出针状瘦果——顶端炸开寸许长的五六枚芒刺,与周围的庄稼杂草浑然一色。
玩耍的孩童们一旦走上前去采摘那晚开的艳艳的小花,神不知鬼不觉,这芒刺就密密麻麻地扎进了衫子、裤子的布眼里,随着这嬉嬉闹闹、活蹦乱跳的一伙,跳过水渠、垄畔,跑上土路,最后回到村里、院里。老奶奶看见了,得从小家伙身上扒下衫裤,坐在小凳上,花费一大晌工夫,一根一根地往下摘取。老婆婆手里的小针,捏弄起来实在费劲,于是,鬼针草又被称为“婆婆针”。倘若提住衣领“啪啪啪”狂抖,或者压进水盆里死命搓洗,是一根也弄不离的。
“婆婆针”能暗暗揪扯住天真无邪的童儿的衣襟流播四方,上身附体之际,又神秘得令人了无觉察,于是,人们又叫它“鬼刺”。鬼刺鬼得狠,略粗于针,毫无刺扎之痛,更无缝纫之功,它是不泯于九泉的灵魂依恋耕耘过的原野秀色、顾念家里儿孙后裔的细微的信号。
苜蓿紫花,绽放于暮春。连片成阵,花气扰攘,暖香扑人。其前身当为野草,它是连接土地与人最得力、最坚韧的一类野草。地下土长期封埋而不见阳光,一旦被人们奋力地翻出地表,光天化日之下,三五年内是缓不过性、养不好田禾的,这叫“生土”。生土地上唯有播种苜蓿,才会在当年有收获。苜蓿紫花如云,铡断这花叶茎秆饲喂骡马,骡马上膘,筋力强壮。秋季掘净了苜蓿换茬口种麦,不唯产量高,而且麦面筋韧。苜蓿长过一茬,仿佛为生土施进了特种肥料,生土也就神奇地衍变为“熟土”了。
在顽童眼里,艳丽蝴蝶群舞于紫色花海上最为好玩。蝴蝶是粉黛的化身,是美色里的精魂,淡紫色的花絮茸茸如地毯,童儿们扑着闹着捕蝶翻滚,对苜蓿却毫无损伤。
“雨露之所濡,甘苦齐结实。”一望无际的关中原野上,除了连垄的庄稼、井台旁荫翳的大树之外,在童儿眼里,就是这不入成人眼帘的闲花野草了。而今的城市讲究美化环境,提倡种花种草,不论是本国的还是进口的,呵护的程度远胜于田禾,不宜称之为闲花野草了。原野上的花草是大自然所固有的淋漓元气的再现。离乡五十载,记忆中的许多人与事飘散得无影无踪,然而故土上的那些闲花野草,依旧在我的梦中摇曳。
(有删节)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这篇散文层次分明,脉络清楚:采用了“分一总”的结构形式,先重点刻画了贼蒜、蓝秧刺、鬼针草、苜蓿四种野生花草,最后一段收束全篇,卒章显志。
B. 文章以“梦中花草”为题,所写内容又不仅仅局限于“花草”,还有对“生土”“蝴蝶”“孩童”等的介绍或描写,内容可谓丰富,但形散神聚,中心突出明确。
C. 文章采用多种表达方式,既有形象的描写,又有生动的记叙,还有动人的抒情;语言上既有简清质朴的一面,又有诗意典雅的特征,让人读来满口生津,兴味盎然。
D. 现代都市美化环境极少用到“闲花野草”,即使在农村,相对于庄稼、大树,成年人对这些花草也是不屑一顾的,但它们在孩童眼中却无比重要和令人欢喜。
2.请赏析画波浪线的句子“它是不泯于九泉的灵魂依恋耕耘过的原野秀色、顾念家里儿孙后裔的细微的信号”。
3.文中描写的“梦中花草”有哪些特点?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梦中花草
杨闻宇
早春萌动,晚秋迟萎,野生小蒜形似菜畦里的蒜苗,茎叶比蒜苗又细瘦许多,埋于土里的白色蒜头肥圆、瓷实,味道较蒜苗倍加辛辣、刺鼻。将鸡蛋轻轻磕破倒进碗里,和少许油盐,捏一根竹筷搅匀,小铁勺文火炒熟,特香;香气溢出小院,街巷里的人们吸溜不已。
只因细长瘦削,分布稀疏,与青草混杂在一起,根又扎得深,很难挖取,于是,乡下人又称之为“贼蒜”----可能取的是贼不易捉拿归案之意。炒熟端上饭桌,其香味远胜于刚刚冒起于树梢上的香椿嫩芽。
野生枸杞,茎有短刺,初夏着花,花瓣淡蓝,俗称“蓝秧刺”。早春开花之先,刺嫩芽青,采下嫩茎碧叶,开水焯过,凉拌成小菜,以佐刚出锅的金黄色玉米糊稀饭,香沁两颊,妙不可言。
蓝花谢去,始结卵形绿果;立秋时,串串果粒呈金红色,地垄与道路两旁,宛若悬挂着一串串珍珠玛瑙。在我国,宁夏中宁苦水河畔出产的枸杞驰誉天下。我去过中宁,此物茂盛得连片成林,性平,味甘,为补肾益精、养肝明目之上品。
秋天的红浆果自熟自落,无人理睬。野地里玩耍的孩子们则趁其熟软,摘于巴掌里当“子弹”,猛个儿捏出果球里的红酱对射。衣裤、脸颊、头发上,猩红点点,似血非血。日暮时回到村里,一进家门,母亲便瞠目惊呼:“天哪!身上抹的啥嘛!”
鬼针草生长在陈旧的坟包上。秋天,枝头伸出针状瘦果——顶端炸开寸许长的五六枚芒刺,与周围的庄稼杂草浑然一色。
玩耍的孩童们一旦走上前去采摘那晚开的艳艳的小花,神不知鬼不觉,这芒刺就密密麻麻地扎进了衫子、裤子的布眼里,随着这嬉嬉闹闹、活蹦乱跳的一伙,跳过水渠、垄畔,跑上土路,最后回到村里、院里。老奶奶看见了,得从小家伙身上扒下衫裤,坐在小凳上,花费一大晌工夫,一根一根地往下摘取。老婆婆手里的小针,捏弄起来实在费劲,于是,鬼针草又被称为“婆婆针”。倘若提住衣领“啪啪啪”狂抖,或者压进水盆里死命搓洗,是一根也弄不离的。
“婆婆针”能暗暗揪扯住天真无邪的童儿的衣襟流播四方,上身附体之际,又神秘得令人了无觉察,于是,人们又叫它“鬼刺”。鬼刺鬼得狠,略粗于针,毫无刺扎之痛,更无缝纫之功,它是不泯于九泉的灵魂依恋耕耘过的原野秀色、顾念家里儿孙后裔的细微的信号。
苜蓿紫花,绽放于暮春。连片成阵,花气扰攘,暖香扑人。其前身当为野草,它是连接土地与人最得力、最坚韧的一类野草。地下土长期封埋而不见阳光,一旦被人们奋力地翻出地表,光天化日之下,三五年内是缓不过性、养不好田禾的,这叫“生土”。生土地上唯有播种苜蓿,才会在当年有收获。苜蓿紫花如云,铡断这花叶茎秆饲喂骡马,骡马上膘,筋力强壮。秋季掘净了苜蓿换茬口种麦,不唯产量高,而且麦面筋韧。苜蓿长过一茬,仿佛为生土施进了特种肥料,生土也就神奇地衍变为“熟土”了。
在顽童眼里,艳丽蝴蝶群舞于紫色花海上最为好玩。蝴蝶是粉黛的化身,是美色里的精魂,淡紫色的花絮茸茸如地毯,童儿们扑着闹着捕蝶翻滚,对苜蓿却毫无损伤。
“雨露之所濡,甘苦齐结实。”一望无际的关中原野上,除了连垄的庄稼、井台旁荫翳的大树之外,在童儿眼里,就是这不入成人眼帘的闲花野草了。而今的城市讲究美化环境,提倡种花种草,不论是本国的还是进口的,呵护的程度远胜于田禾,不宜称之为闲花野草了。原野上的花草是大自然所固有的淋漓元气的再现。离乡五十载,记忆中的许多人与事飘散得无影无踪,然而故土上的那些闲花野草,依旧在我的梦中摇曳。
(有删节)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这篇散文层次分明,脉络清楚:采用了“分一总”的结构形式,先重点刻画了贼蒜、蓝秧刺、鬼针草、苜蓿四种野生花草,最后一段收束全篇,卒章显志。
B. 文章以“梦中花草”为题,所写内容又不仅仅局限于“花草”,还有对“生土”“蝴蝶”“孩童”等的介绍或描写,内容可谓丰富,但形散神聚,中心突出明确。
C. 文章采用多种表达方式,既有形象的描写,又有生动的记叙,还有动人的抒情;语言上既有简清质朴的一面,又有诗意典雅的特征,让人读来满口生津,兴味盎然。
D. 现代都市美化环境极少用到“闲花野草”,即使在农村,相对于庄稼、大树,成年人对这些花草也是不屑一顾的,但它们在孩童眼中却无比重要和令人欢喜。
2.请赏析画波浪线的句子“它是不泯于九泉的灵魂依恋耕耘过的原野秀色、顾念家里儿孙后裔的细微的信号”。
3.文中描写的“梦中花草”有哪些特点?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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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秋
【亚美尼亚】 埃•格林
瓦萨卡在一所大学对面的网球场旁停下了脚步。
秋季里的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但这却让瓦萨卡的心情更加烦闷。温暖晴和的晚秋好像在故意戏弄他,嘲笑他,鄙视他……
一阵已有几分凉意的秋风吹了过来,几片金黄的叶子在空中划着美丽的弧线轻盈地飘落到了地上。两个身材姣好的姑娘从瓦萨卡的身边走了过去,飘过一阵沁人的香水的芳香。这样的姑娘瓦萨卡连想都不敢想,即使在年轻的时候,他也没敢奢望过。她们对他来说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和孤儿院长大的玛妮克结了婚。但那个曾经安安静静、勤快能干的玛妮克现在却好像换了一个人,每天唠唠叨叨,不停地数落他,甚至连在床上也是一肚子怨气,所以他越来越不愿碰她的身体了。想到这儿,瓦萨卡感到了一阵良心的责备,仿佛侮辱了自己的妻子。毕竟他们一起忍受了失去第一个孩子的伤痛,后来又生育了一个女儿。最近玛妮克不幸伤了胳膊,肿得很厉害,大概是骨折了,他需要尽快筹到钱给玛妮克拍x光片和治疗……
瓦萨卡的心底一阵绝望。现在他就是在到处找工作,对他来说,时间非常紧迫,每一分钟都很重要!
以前不管怎么说他还能干粗活,当搬运工,可现在却得了疝气,粗活干不了了。可要治好疝气也得一大笔钱哪!
又是一阵略带凉意的微风吹了过来,一种像翠菊似的黄色小花随风摇动着小小的脑袋。瓦萨卡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他们家住在市中心,后来他们的房子被拆掉了,只得到了一点点少得可怜的补偿金。他和父母颠沛流离,几经辗转,最后才在邻近市郊的一个地方落下了脚,生活也随之落到了贫困线之下。
瓦萨卡低低地骂了一句。两腿突然不听使唤地朝学校方向走了过去。是啊,他以前真的很喜欢学习,他可不像那个留级生梅鲁日。梅鲁日当年和他同桌,可现在这个梅鲁日已经是大富翁了……
一个穿着绿风衣的女人轻轻地碰了一下瓦萨卡,侧着身子从沿着人行道停着的两辆汽车间穿了过去,急着过马路。瓦萨卡迅速瞥了这个女人一眼:她也来自另一个世界。于是瓦萨卡马上把目光移到了别处。突然他被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和令人恐怖的尖叫声吓了一哆嗦。他顺着声音望了过去,那个穿绿风衣的女人一动不动地躺在了一辆大客车的底下。第一个从汽车驾驶室跳出来的是已经吓得半死了的司机,随后乘客们也慌慌张张地从车上走了下来。有一个姑娘第一个跑到了躺在地上的女人跟前。她动作敏捷、手脚麻利地摘下受伤女人耳朵上那对亮闪闪的耳环,迅速放到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大声地喊了起来:“快来人啊!快来人啊!”
瓦萨卡把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看在了眼里,他愤愤地叹息了一声:“这条母狗!偷了人家的耳环,还像没事似的!”
突然,瓦萨卡发现了一个绿色的东西,就在左边,离他只有一二十米远。瓦萨卡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女式小包,崭新的,样式非常精巧。这个小包最有可能就是那个受伤的女人的。现在众人正要把那个女人抬起来。瓦萨卡的注意力现在已经不能集中了。他又要留意那个女人,又要留意这个包。这时候救护车开过来了,车上下来几个穿白大褂的救护人员,把受伤的女人放到救护车里拉走了。出事地点只剩下了一片发黑的血迹。
阳光照到了那个小包上,包上的小锁扣和装饰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小包真漂亮,肯定价格不菲!它就这么神奇地被抛到了瓦萨卡的的眼前,离他只有一二十步远……
瓦萨卡心里一阵紧张,他屏住呼吸,朝那个小包的方向走了过去。他刚走了两步,马上又停住了:他心怦怦跳地想等身后响起的脚步声走远。同时,他又忍不住朝那个小包的方向看了一眼,结果他惊恐地发现,一个体态臃肿、手里拿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快速地倒着两条腿,像跳舞似的径直朝小包走了过去,一把捡起小包,然后又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脚步朝着一个小花园的方向走去。
瓦萨卡心里一阵慌乱,额头上立刻渗出了汗珠。这简直就是当着他的面把他偷光了!
那个胖男人已经从瓦萨卡的视野中消失了,但他还站在原地发愣,眼睛呆呆地盯着一个地方。
但过了一会儿,瓦萨卡突然又感到了一阵轻松,如释重负。“我鬼迷心窍了,”他嘟囔了一句,“真是鬼迷心窍了……”
凉爽的秋风轻拂在他的脸上,他的呼吸也变得自如了。
他信步在街上,孤身一人,漫无目的。只是当他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从前的老同学梅鲁日正在建的那个小独楼的工地上时,他才明白,其实他的双脚一直在朝这个他早就该来的地方走。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通过瓦萨卡对学校生活的回忆,引出了他与梅鲁日不同人生际遇的对比,揭示出社会的不公,为作品结尾作了铺垫。
B.小说的标题“晚秋”既是写实,又是象征,包含了耐人寻味的丰富意蕴,体现了作者独特的艺术匠心。
C.中年男人当着瓦萨卡的面拿走了小包,这种偷窃行为激怒了瓦萨卡,因为在瓦萨卡看来,那个小包本该属于自己。
D.小说中有关女式小包的细节,暗示了受伤女人的富有,也凸显了小包对瓦萨卡产生的心理冲击。
E.“这条母狗!偷了人家的耳环,还像没事似的!”这段骂人的话语表明瓦萨卡从小缺乏教养。
2.请指出小说第三段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的主要作用。
3.简要概括瓦萨卡发现小包后经历的心理变化过程。
4.小说的高潮是中年男人捡走了小包。如果这个人物没有出现,瓦萨卡会不会将小包据为己有?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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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花草院落
郑飞雪
①一年前去过那家小院,小院里花草的气息从不同的季节飘散出来。
②去往乡村的路途其实有些远,也坎坷,先穿越邻县的高速路,再盘旋到寿宁县高海跋的山路,一路翠竹林立,云雾飘缈,很快就忘却了身后的红尘。路愈往山巅,愈陡峭,愈感觉那座院落的离世与神秘。
③车子到达乡村后,双脚像兔子着落到青草地,我感觉又回到了出发地——家乡。朴实的村民从村街店铺里探出头,用与我家乡相仿的方言向朋友问候着,有一两句拗耳,只稍慢下语速重复着,也能捕捉出话里的大致意思。错把他乡当故乡,便是此情此景的感觉了。
④空气中飘送着稻草香,小院就座落在青青的田野边,田边一条潺潺流水,像是专为客人引路的,沿着水流方向从东向西走小段路,到达宅院门口。那宅院,像临水的花,映照在涧边。寂寞,却有寂寞的言语。探头,可见院子里摇摆着各色花草,像微信里的图照一样春光灿烂,像主人一样熟悉亲切。当然,它们霸着这方水土,霸着这座院落,自然是院落里磊落的主人了。一群风尘仆仆的远客闻着香,蜂蝶一样来寻访芳踪。
⑤很普通的一些花草装扮着空旷的院地,院子显出特别的乡村格调,好像在这里遇见儿时的伙伴,笑容从模糊的记忆里慢慢洇开,浮现出往昔熟悉的容颜,猛地,一眼就叫出它们的名字:葵花、丝瓜、辣椒、月季、茄子……这些花,挨挨挤挤站满院子,像左邻右舍聚拢过来瞄一眼稀客。紫茄有些腼腆,见不得生人,静静挨着墙角羞怯着,吐出紫星星一样的花儿,这朦胧的花朵却如星光一样照亮城里人尘封的梦。一片菜花,一片开在院墙内的菜花,如紫云英一样勾起春天的梦幻,这是多么富足的分享。黄瓜很愉悦,纤巧的滕蔓沿着院墙攀升,像一首爱情歌谣,把明亮的心情传达远方。重重碧叶垂挂的瓜,是嫩黄的。这纯净的颜色,一下子唤醒岁月深处单纯的记忆。它从母胚蒂结出来,就是以天然的肤色遗传命名。黄瓜,一个名附其实的乳名。而今市场菜摊上的黄瓜长满癞刺,裹着葫瓜丝瓜一样的绿衣裳,像赶潮的青年装扮星范,让人掂量时无从下手,也无法分辨内在的本质,锋芒毕露,完全改变了最初的基因。
⑥玫瑰躲在玉米棒下浅笑,鱼腥草簇拥着石榴花向墙角绵延,吊兰从假山的缝隙里冒出来,争着抢着在池水边摇头晃脑,生命依恋的情怀从缠绕的枝叶间蓬勃而出。让人感叹时光匆忙,也欣赏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与世无争的闲适,正是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⑦朋友建房时突发奇想,在院里开辟了一块地,不灌溉水泥,花卉、蔬菜、野草可以在泥土里混杂生长,错落有致、和谐生趣,让生活视野呈现出别样的风情。我喜欢这草木群居的院子,像主人相邀南来北往的客,演奏着浪漫的音乐交响曲,提琴、簧管、快板、慢板、大调、小调……或舒缓、或激扬、或沉郁、或热情、或优雅、或荒凉,花草们用执着的深情,绽放成土地上坚定的生命。
⑧朋友说,这些花籽菜籽草籽,都是母亲随手撒下的。母亲年迈了,怕她走不上山坡,风雨里走不进田园,保留了这院内的土地,让她随性操持。一位母亲对生活的操持性情,就像蜜蜂在花粉丛中辛劳,像菜们草们执意要从土地里冒出来,没有人会阻遏这天性的执念。子女对母亲的了解如花草与泥土相通,泥土培育花草,草木感知土地深处的脉博。母亲细碎的脚步日转星移,从东边撒下一粒籽,萌发一颗芽;西边栽种一株苗,结出一个瓜。枝叶蓬勃成周边欢愉的生命,年迈的母亲就喜欢这样簇拥的生命,相互牵依,相互缠绕,寂寞滋生出许多热闹。一片瓜菜的季节延伸着一位母亲的时光,母亲的富足就是看着土地上的热闹。手抚过的花朵、瓜果,枝叶,盛开土地的温情,像母亲琐碎的叮咛,牵挂着远程的脚步。
⑨宽广的土地多像慈母,容纳远远近近性格迥异的孩子。
(选自2017年第2期《散文选刊·下半月》,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第②段交代了前往乡村路途遥远、坎坷,为下文具体描写院落的情况作铺垫,同时暗示作者对小院的向往之情。
B. 本文写作者到达乡村后,朴实的村民用方言和他交流,近似的乡音,让作者“错把他乡当故乡”,使作者感到亲切。
C. 本文描写院落里的花卉、蔬菜、野草自在无拘地生长,让人感受到了存在的实意和温暖,以及生命的从容与尊贵。
D. 本文虽然不是以写人为主的文章,但也注重人物的刻画,文章采用了多种手法将“母亲”这一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
2.从表达技巧的角度,简要赏析第⑤段文字。
3.本文主要描写花草院落的迷人景象,最后两段却交代“母亲”劳作的情况,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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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早春江上雨初晴,杨柳丝丝夹岸莺。画舫烟波双桨急,小桥风浪一帆轻。”人工智能机器人“九歌”____,创作了这首清新别致、朗朗上口的小诗。“九歌”创作之所以能信手拈来,是因为“熟读唐诗三百首”,它储存了从初唐到晚清的30万首诗篇,然后通过深度学习模型,( ),按照主题需要解码输出一首完整的诗。
如今,人工智能技术____,各式各样的智能机器人早已各显神通,“张小明”是国内第一款综合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写稿机器人。俄罗斯世界杯期间,“张小明”记者16天撰写450多篇体育新闻,并以与直播同步的速度发布,最终____,一战成名。
“强大的人工智能崛起,要么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事,要么是最糟的。我们应该竭尽所能,确保它的未来发展对我们和环境有利。”斯蒂芬·霍金生前如是警醒。当诗歌创作这一人类精神文化最后的堡垒被逐渐攻破,你我手中的饭碗岂不是岌岌可危?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这是____。
1.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张小明”是国内第一款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写稿机器人。
B. “张小明”是第一款国内利用综合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写稿机器人。
C. “张小明”是国内第一款利用综合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写稿机器人。
D. “张小明”是第一款国内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自然语言处理与机器学习技术的人工智能写稿机器人。
2.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古诗中的“潜规则”被掌握,摸索出一套作诗的规律
B. 摸索出一套作诗的规律,古诗中的“潜规则”被掌握
C. 摸索出一套作诗的规律,自己学习古诗中的“潜规则”
D. 自己学习古诗中的“潜规则”,摸索出一套作诗的规律
3.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A. 牛刀小试 一日千里 众望所归 庸人自扰
B. 牛刀小试 日新月异 不负众望 杞人忧天
C. 初露锋芒 日新月异 众望所归 杞人忧天
D. 初露锋芒 一日千里 不负众望 庸人自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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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均力敌的爱情
谢云凤
《圣经》有言:“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爱人。”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便应了这句话。1932年早春,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两人初次偶遇,杨绛觉得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钱钟书被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吸引,丘比特的金箭暗暗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徐徐萌发……
杨绛出生在无锡一个书香门第,清逸温婉,知书达理。1928年,杨绛高中毕业,她心心念念想报考清华大学外文系,孰料那年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但是南方没有名额。无奈之下,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
1932年初,杨绛本该读大四下,东吴大学却因学潮而停课。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杨绛毅然北上京华,借读清华大学。当时,为了去清华,杨绛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至此,她终于圆了清华梦。仿佛冥冥中,清华园的钱钟书正在召唤着姗姗来迟的她。
3月的一天,风和日丽,幽香袭人。杨绛在清华大学古月堂的门口,幸运地结识了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当时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穿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
1935年7月13日,钱锺书与杨绛在苏州庙堂巷杨府举行了结婚仪式。多年后,杨绛在文中幽默地回忆道:“(《围城》里)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锺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其实,这段缘分早就命中注定了。早在1919年,8岁的杨绛曾随父母去过钱钟书家做客,只是当时年纪小,印象寥寥。但这段经历恰恰开启了两人之间的“前缘”。而且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与杨绛的父亲杨荫杭都是无锡本地的名士,两人的结合可谓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两家人是真正地“皆大欢喜”。
1935年,杨绛陪夫君去英国牛津就读。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异国的生活,又乡愁迭起。一天早上,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钟书早已在厨房忙活开了,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睡眼惺忪的杨绛被钱钟书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听到爱妻满意的回答,钱钟书欣慰地笑了。
学习之余,杨绛和钱钟书还展开读书竞赛,比谁读的书多。通常情况下,两人所读的册数不相上下。有一次,钱钟书和杨绛交流阅读心得:“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许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会发现。”杨绛不以为然,说:“这是你的读法。我倒是更随性,好书多看几遍,不感兴趣的书则浏览一番即可。”读读写写,嘻嘻闹闹,两人的婚姻生活倒充满了悠悠情趣,羡煞旁人。
两年后,《围城》成功问世。钱钟书在《围城》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其实,《围城》是在沦陷上海的时期写的,艰难岁月里,夫妻两人相濡以沫,相敬如宾,这是多么难得的人间真情啊!
钱家与林徽因家的猫咪打架,钱锺书拿起木棍要为自家猫咪助威,杨绛连忙劝止,她说林的猫是她们家“爱的焦点”,打猫得看主人面。杨绛的沉稳周到,是痴气十足的钱锺书与外界打交道的一道润滑剂。
1946年初版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样书上,钱锺书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钱锺书的小说《围城》被搬上荧幕前,导演黄蜀芹曾专门来征询夫妇俩。杨绛边读剧本,边逐段写出修改意见。电视剧果然名声大噪,命题诉说未来工作室一时在全国掀起热潮。而出现在每集片头的那段著名的旁白“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被无数人时常引用,实际上就出自杨绛之手,她可谓是最懂《围城》的人。
1966年,钱锺书和杨绛都被革命群众“揪出来”,成了“牛鬼神蛇”,被整得苦不堪言,杨绛还被人剃了“阴阳头”。她连夜赶做了个假发套,第二天照常出门买菜。
群众分给她的任务是清洗厕所,污垢重重的女厕所被她擦得焕然一新,毫无秽气,进来的女同志都大吃一惊。杨绛特意把便池帽擦得一尘不染,闲时就坐在上面掏出书看,倒也无人打扰。
钱锺书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下边一角贴了张小字报澄清辩诬。这下群众炸窝了,身为“牛鬼蛇神”的杨绛,还敢贴小字报申辩!她立刻被揪到千人大会上批斗示众。
当时一起被批的还有宗璞、李健吾等,其他人都低着头,只有杨绛在被逼问为什么要替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翻案时,她跺着脚,激动地据理力争:“就是不符合事实!就是不符合事实!”这“金刚怒目”的一面,让许多人刮目相看。
1969年,他们被下放至干校,安排杨绛种菜,这年她已年近六十了。钱锺书担任干校通信员,每天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菜园的东边,与她“菜园相会”。
其实十年文革,钱杨夫妇备受折磨:杨绛最亲的小妹妹杨必被逼得心脏衰竭辞世,女婿王得一也在批斗中不堪受辱自杀。而在此期间,钱锺书仍写出了宏大精深的传世之作《管锥篇》,杨绛也完成了译著讽刺小说的巅峰之作八卷本《堂吉诃德》。
八年后从干校回来,杨绛动笔写了《干校六记》,名字仿拟自沈复的《浮生六记》,记录了干校日常生活的点滴。这本书自1981年出版以来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
后来,爱女阿圆出生时,钱钟书致“欢迎辞”:“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杨绛说女儿是自己“平生唯一的杰作”。
回国后,这个三口之家一直居无定所。1962年8月,一家人迁居干面胡同新建的宿舍,有四个房间,还有一个阳台,他们又添置了家具,终于有了个舒适的家。那时,钱钟书经常带着妻女去饭馆吃饭,有一次,在等待上菜的空挡,钱钟书和阿圆一直在观察其他饭桌上吃客的言谈举止,并且像看戏一样很是着迷。杨绛奇怪地问:“你们这是干嘛啊?”阿圆说:“观察生活是件很有趣的事,你看那一桌两个人是夫妻,在吵架,那一桌是在宴请亲戚……”杨绛明白了,这父女俩是在看戏呢。待到吃完饭的时候,有的戏已经下场,有的戏正在上演。
这三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趣味,平淡的生活充满了温情。
这个三口之家,很朴素,很单纯,温馨如饴,只求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时光静静流逝着,再美好的故事总有谢幕的一天:1994年,钱锺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女儿钱瑗也病中住院,与钱锺书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当时八十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
钱锺书已病到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医院提供的匀浆不适宜吃,杨绛就亲自来做,做各种鸡鱼蔬菜泥,炖各种汤,鸡胸肉要剔得一根筋没有,鱼肉一根小刺都不能有。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1997年,被杨绛称为“我平生唯一杰作”的爱女钱瑗去世。
一年后,钱锺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锺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女儿走了,丈夫走了,昔日其乐融融的家庭不复存在,只剩下杨绛孤零零一个人。2003年,《我们仨》出版问世,这本书写尽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最深切绵长的怀念,感动了无数中国人。杨绛写道:“1997年早春,阿媛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杨绛深居简出,很少接待来客,开始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有一日,社会学家费孝通来拜访杨绛。他对当年的心上人还是情有独钟,便带着自己的著作来请杨绛“斧正”。旧友重逢,喜上眉梢,两人嘘寒问暖,交谈甚欢,忽然杨绛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便态度冷淡起来。待送别费老时,他颤巍巍走下楼梯,还依依不舍地频频回头,杨绛淡淡地说:“楼梯不好走,你以后再不要知难而上了。”费老瞬间领悟了她的意思,从此彻底死了心。
2010年7月17日,是杨绛先生的百岁大寿,但是她很低调,没有举行任何隆重的庆祝仪式。她只嘱咐亲戚们在家为她吃上一碗寿面即可。钱钟书曾用一句话,概括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对文坛伉俪的爱情,不仅有碧桃花下、新月如钩的浪漫,更融合了两人心有灵犀的默契与坚守。纵然两人已离世,其深情依旧在岁月的轮回中静水流深,生生不息。
(摘自齐鲁壹点,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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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还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人民文摘》2014年第9期,杨绛《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
②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铁凝《我眼中的杨绛先生》)
③2016年5月25日杨绛先生离世,她可能是中国最后一个用先生称呼的女性了,也给那个时候美好的时代画上了句号。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正如《圣经》所写的一样,有缘人自能相见,冥冥之中丘比特的金箭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萌发。
B.她最想报考的是清华大学外文系,但是那年清华大学南方没有招生名额。1926年迫于无奈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钱钟书当时也在清华,为了去清华见钱钟书,她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至此,她终于圆了清华梦。
C.杨绛和钱钟书的婚姻可谓是门当户对,才子佳人。钱钟书《围城》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正是锺书自己;自然而然,《围城》里的那位新娘便是杨绛了。
D.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杨绛与钱钟书是天造地设的绝配。结婚后他们远赴英国学习,生活之余还会展开读书竞赛,有了女儿后,他们一家三口很朴素单纯,温馨如饴,只求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E.女儿走了,丈夫走了,昔日其乐融融的家庭不复存在,只剩下杨绛孤零零一个人。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丈夫与女儿的相继离世使得杨绛深居简出,几乎不接待来客,开始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
2.作者从哪些方面来讲述钱钟书与杨绛的势均力敌的爱情?请简要概述。
3.“先生”一般指的是男士,可为什么大家称呼杨绛为先生呢?结合所学知识并围绕文章内容分析其原因。
4.有人认为本文讲的不是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主要讲的是杨绛。对此,你怎么看?杨绛在百岁生日时曾说: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往前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你如何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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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末日前夕
王 溱
风起,风停,叶子来不及起舞,花儿就凋落了。
门开,门关,邻家的喜字还没干透,孩子就呱呱坠地了。
跑得真急呀!她深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继续侍弄院子里的花草。
咔嚓,她剪去桃花歪扭的枝蔓。桃花呀,即便你只灿烂一季,也不能不修边幅不是?
咕噜,她给水仙灌上满满的清水。水仙呀,春天只剩下尾巴,再不开花你就永远装蒜吧。
喵!一只猫从花盆后蹿了出来,打翻了一盆正酝酿花蕾的山茶花。她生气地捡起一块小石子扔过去,已不见踪影。
算你跑得快。她说。静了一会儿,她又喃喃道,跑得快又怎样呢?跑得过时间吗?世界末日就要来了。这么漂亮的院子,这么美好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
她早已没了刚得知这个消息时的惊慌与悲伤,安静得跟这个院子一样。独处时,她经常幻想世界末日来临那一天,会是怎样的情形?
或许她正与他坐在摇椅上,看小狗呲牙咧嘴、气喘吁吁地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圈。一圈,两圈,三圈……好像没有尽头,又一下到了尽头。
或许她正与他并排躺在院子中央,被她亲手种的花环绕着,银色的月光披在他们脸上,他久久凝视着她的脸,就像读书时那样。一刹那,那画面就成了永恒。
总之,不管怎么想象,她离不开他,离不开这个院子。尽管她和他住进这个院子,还不到两个月。
三个月前的某一天,晴,没有风,他进门时脸上却挂着风暴。她一看就明白了,他准是从哪里知道世界末日的事情了。
还有多久?他问。
也就三个月吧。她说。
他不语,任凭脸上的风暴变成暴雨交加。
我想辞了工作。他说。
辞了吧。她温顺地附和。
我们把房子卖了吧。他说。
卖了吧。她温顺地附和。
我们买个院子吧,就是我们一直憧憬的那样。他说。
买吧。她还是温顺地附和。
他们结婚时就约定好了,先努力挣钱,在城市里买房子,生孩子,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等将来老了,就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一座小房子,在院子里种满各种各样的花,弄一块菜地,再养几只狗、几只鸡,过上世外桃源般的惬意生活。为了这个约定,他们没日没夜地忙,省吃俭用地过。
见他天天要到处去拉业务,她对他说,买辆车吧,挤公交太辛苦了。他摇摇头,养车多费钱呀,还得缴保险,还得租车位,还是把钱留着,将来可以买大一点儿的院子。
见她拖着疲惫的身躯晚归,他对她说,不做饭了,我们出去吃吧。她不肯,又不是什么节日,干吗出去吃呀?把钱省下来,给咱将来的院子多添几盆你最爱的茶花。
然而省下的钱,并没有变成院子的面积,也没有变成名贵的花,它们都被送进了银行,变成一纸债单——他们如愿当上房奴了。
这样,他们的第一步目标就算完成了,可是第二步却迟迟完成不了。说不准是谁的原因,也许是他缺乏锻炼造成的,也许是她太过劳累的缘故,总之就是怀不上孩子。
现在看来,这倒是件好事,世界末日到来时也少个牵挂。他们把约定提前了,短短的三个月内,他们把三十年后要做的事,做了个遍,在小院子里等待世界末日的来临。
然而她的世界末日最终却没有来。医生说,她的癌细胞居然没再扩散,真是奇迹。
他的世界末日也没有来。她没事,他也就用不上偷偷藏着的那瓶安眠药了。
他们开了香槟庆祝,她与他并排躺在院子中央,被她亲手种的花环绕着,银色的月光披在他们脸上,他久久凝视着她的脸,就像读书时那样。
我们又得重新开始奋斗了。他说。
嗯,重新开始吧。她温顺地附和。
桃花正妖娆,水仙花也不装蒜了,没有花盆护着的山茶花顽强地爆了蕾……院子正是最美的时候。可是他们看不见。从医院检查回来的第二天,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收拾行李回城里了,他们唯一带走的是那条小狗,直到现在它还是会傻傻地追自己的尾巴。
(选自《作品》2016年第12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赏析,不正确的一项( )
A. 小说以“世界末日前夕”为标题,但文章却写得风轻云淡,表现了主人公豁达淡泊的性格。
B. 小说的开篇,反复渲染时间过得很快,快得仿佛一切都来不及,为下文情节推进埋下了伏笔。
C. 文中将男女主人公生活的日常状态对照着写,表现了夫妻感情深厚,共同为更好的生活努力。
D. 小说结尾写水仙花山茶花盛开,与开篇对桃花水仙的微责形成对比,引人凝神,余韵深长。
2.文中两次写到小狗追自己的尾巴,有什么含义,请联系文本简要说明。
3.有评论说这篇小说采用了双重倒叙的叙述方式,别具匠心。请谈谈这样设计有怎样的艺术效果,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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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骼
刘建超
将军参军时,还不满14岁。
团长摸摸将军大大的脑瓜壳,又捏捏他细瘦的胳膊,说,还没有三八大盖高呢,去卫生队吧。
他撅着嘴说,我要上前线杀鬼子,为我爹娘报仇。
团长说,救治伤员也是为了打鬼子。去,执行命令。
将军被送到了卫生队,队长拍拍将军的肩膀,去吧,帮护士洗绷带。
将军涨红了脸,我要杀鬼子,我不洗破布。
队长瞪着眼,还反了你了,洗不好绷带,你就给我滚蛋。
将军跟在护士后面,到河边浣洗绷带。看着清清河水被绷带染红,将军想起了爹娘倒在鬼子的刺刀下,鲜血染红了全身。将军就坐在河边哭,嘴里不住地嘟囔着,我要杀鬼子,我要报仇。
卫生队组织拔河比赛,将军兴奋地找这个寻那个,没有一个队要他。队长拍着他的肩膀,去,到护士队。
将军和女护士组成了一个队,尽管他憋红了脸用足了劲,护士队还是一输再输垫底,听着大家起哄,他气得掉眼泪。
有一场硬仗就要打响,卫生队加紧培训准备,将军满脑子想的都是杀鬼子报仇,队长讲的战地抢救包扎知识他根本听不进去。
反围剿战斗打得艰苦,将军的团担负着掩护主力部队转移的任务,刚在救护队学习了几天的将军也跟着上了战场。敌机狂轰滥炸,炮声震耳欲聋,每打退敌人的一次攻击,部队就有伤亡。山头被削矮了几尺,阵地被硝烟战火啃得寸草不生,部队伤亡惨重。
鬼子又一波炮弹狂虐,炮弹炸中了指挥部,弹片划伤了团长的肚子,肠子流出体外,鲜血染红衣裳。
断了一条胳膊的营长冲将军直喊,快给团长包扎。
将军不知所措,两手捧着团长散着热气的肠子,哭着喊着,我不会,我不行啊,团长,团长!
团长睁开眼睛,看着孩子样的将军,说,哭哭啼啼个啥?老子还没死。记住了,以后好好学,当个好医生,不然我到了阴曹地府也饶不了你。
团长把肠子塞进肚子,扎上绷带。说,我们已经完成了阻击任务,一连随我留下掩护,一营长带领部队立即撤退。这是命令!
那场战斗,将军终身难忘。
从战火硝烟中走向和平年代,将军成为一名医术精湛的医生。他奉命筹建医学院校,成为医学院的首任院长。
将军每年都会去老团长的坟前坐一坐,静静的想一想。点一支烟,敬一杯酒,说说从死亡线上挽回生命的喜悦欣慰,聊聊回天无力生命逝去的无奈焦灼。
那年老营长重病去世,将军觉得这是个很特殊的病例,建议家属给遗体做个病理解剖,查明病因的实象。老营长的儿子解放不同意,人都死了,查明病因对死人有什么意义?我不能让故去的父亲再开胸剖腹给你们做实验。有本事等自己去世了让人解剖。
将军无语,两行泪在脸上流淌。在将军的额头刻下年轮的是风雨的刀;染白将军如漆黑发的是岁月的霜。
堆满各类抢救器材的病房,弥留之际的将军,握住夫人的手,哆嗦的嘴唇张开又合,合了又张。夫人平静地对围在病床边的人说,首长说他去世后,遗体捐给学院,制作成骨骼标本,留以教学用。
屋里的空气霎那间凝固了一般,没有一丝的声响,将军的女儿哭喊着扑到爸爸的身上,抱紧爸爸瘦弱的身体。
将军吃力地抬起手,抹去女儿脸上的泪水,对身边的院长解放说,你要好好待我的女儿。我要你亲手制作标本,这是我最后的请求。
将军的遗像旁,女儿的泪水还在雨珠般的划落,爸爸,你戎马一生,披肝沥胆,枪林弹雨里抢救战友,和平年代里救死扶伤,你是将军,你是教授,你是专家,你更是我的爸爸。我不能也不忍心让你去世后,还被抽筋剥皮,还被强酸腐蚀,变成一副供人观赏的骨架。解放搂紧将军的女儿。
解放带领技工一起对将军的遗体酸腐、消毒、冲洗、漂白、风干、粘合、定型,206块遗骨组合成一幅无色的画,一首无言的诗,一座立体的雕像。
将军的骨骼呈站立姿势,右手搭在胸前,两个大孔的头颅望着前方,微张的下颚仿佛有许多话要讲,骨骼的基座上刻着一句将军的遗言:让学生摸着我的骨骼,走进医学神圣的殿堂!
解放挽着将军女儿的手,伫立在骨骼标本前。解放说,爸,您的骨骼越来越高大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将军为父母报仇心切,再加上羞与女护士为伍,所以在卫生队培训中心不在焉,根本没有学到任何战地抢救包扎知识。
B.在拔河赛中将军受歧视没有一个队要他,所在的护士队又成绩垫底,他因为这两个原因气得掉泪,说明他自尊心和好胜心强。
C.将军每年都去老团长的坟前坐一坐,既是对首长的祭奠和告慰,也可以借此机会反思自己的工作,获得内心宁静。
D.解放囿于传统观念拒绝对父亲进行解剖,让医学界错失了一次病理研究得大好机会,将军为此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E.小说从将军参军始,到将军为医学奉献骨骼终;从“细瘦的胳膊”始,到 “骨骼越来越高大”终,看似随意,实则别具匠心。
2.小说题为“将军骼”有哪些寓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中塑造解放这一人物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重点讲述了将军捐献遗体制作骨骼标本的故事,为什么之前用一半的篇幅讲述将军参军和参加第一次战斗的情景?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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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二
凌晶年
牛二已囊空如洗,夜里只好将就一宿了。他把板车停妥后,抽出一张破旧的塑料纸铺在车底下,又抖开那条被子裹在身上,钻到了车底下。早春的夜虽说没有寒冬腊月耶样彻骨透冷,但那种湿漉漉的夜气,使牛二寒从心起,他把被子越裹越紧……
牛二入梦,或失足于冰河,或灼烤于火上。当他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太阳已在晒屁股。街市上无数眼晴看着他。呀,身上好烫,病了?
牛二想回家,可回家的盘缠呢?眼下唯一的财产是一车刀剪。原指望背井离乡能卖个好价钱,谁知一天卖不出两三把,还不够打发一张嘴的。牛二家的刀剪在当地有名气。只是这一带人竟全然不知道牛二家祖传刀剪的名声。任牛二费尽口舌,还是白说。急火攻心,风寒入体,牛二焉能不病?
围观的人七嘴八舌,牛二隐隐听到有人说要送他去医院什么的,不能,不能去医院。如今那药金贵得吓人,自己已身无分文,咋去?有个叫尤大头的热心主儿,朝大家拱拱手说:“这位山东来的小兄弟病了,异乡客地的,无人照顾也不是个事儿,各位是否每人一把,权当救助。来,我做主了,这刀剪八五折,贱卖了,卖了刀剪山东客好早早回家……”尤大头的话还未讲完,牛二叫起来:“不卖,八五折不卖,少一个子都不卖!”但牛二气若游丝,那微弱的声音淹没在嘈杂的早市声中。
小镇人古道热肠,大伙儿你一把剪,我一把刀,党把一车刀剪全买光了。
尤大头与众人把牛二送进了医院。
牛二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我的刀剪,我的刀剪呢?”尤大头把一叠票子交到牛二手里说:“兄弟,刀剪八五折卖了,这是刀剪钱,你收好。”不想牛二如被当头棒喝,一下子呆了,看着那叠钱,好似让他接炸弹似的。牛二“哇”的一声哭开了。尤大头听得他抽抽泣泣地说什么:“爹,孩儿不孝,坏了祖上规矩……
“啥规矩?”尤大头不解地问。
牛二指指随身带的那老布包。尤大头解开一看,里面一面褪色旧旗,上书“祖传刀剪不二价”七个字。
(选自《世界华文微型小说精品赏析》,有删改)
品质
(英)高尔斯华绥
格斯拉先生鞋店橱窗里陈列的靴子太美观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人们不时常到他郡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有一次,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
一天,我对他说:“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晴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
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死掉了!”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选自《高尔斯华绥短篇小说选集》,有改动)
1.下列对两篇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牛二》第一段“早春的夜虽说没有寒冬腊月那样彻骨透冷,……牛二把被子越裹越紧……”通过正、侧面描写突出了早春的寒冷,既照应“牛二已囊空如洗”,又为下文牛二生病做了铺垫。
B. 《牛二》写小说主人公牛二到外地卖祖传刀剪时生意惨淡、不能果腹、露宿街头的遇以及他“急火攻心,风寒入体”必须住院治疗的情节,就是为了引起人们对牛二的同情。
C. 《品质》写人们走进格斯拉先生的店铺“就像走进教堂一样”,不是因为他为人的严肃、僵硬,而是因为他的手艺精湛,做的鞋子质量很好,表达的是对他的尊重。
D. 《品质》这篇小说以小见大,通过描写格斯拉先生的悲剧,展现了现代社会机器大生产几乎完全取代原始的手工业生产、大公司行业垄断的残酷现实。
2.请简要分析《牛二》结尾段的作用。
3.两篇小说的作者对小说主人公的态度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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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
(亚美尼亚)埃·格林
瓦萨卡在一所大学对面的网球场旁停下了脚步。
秋季里的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但这却让他的心情更加烦闷。温暖晴和的晚秋好像在故意戏弄他,嘲笑他,鄙视他……
一阵已有几分凉意的秋风吹了过来,几片金黄的叶子在空中划着美丽的弧线轻盈地飘落到了地上。两个身材姣好的姑娘从瓦萨卡的身边走了过去,飘过一阵沁人的香水的芳香。这样的姑娘瓦萨卡连想都不敢想,即使在年轻的时候,他也没敢奢望过,她们对他来说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和孤儿院长大的玛妮克结了婚。但那个曾经安安静静、勤快能干的玛妮克现在却好像换了个人,每天唠唠叨叨,不停地数落他,甚至连在床上也是一肚子怨气,所以他越来越不愿碰她的身体了。想到这儿,瓦萨卡感到了一阵良心的责备,仿佛侮辱了自己的妻子。毕竟他们一起忍受了失去第一个孩子的伤痛,后来又生育了一个女儿。最近玛妮克不幸伤了胳膊,肿得很厉害,大概是骨折了,他需要尽快筹到钱给玛妮克拍X光片和治疗……
瓦萨卡的心底一阵绝望。现在他就是在到处找工作,对他来说,时间非常紧迫,每一分钟都很重要!
以前不管怎么说他还能干粗活,当搬运工,可现在却得了疝气,粗活干不了了,可要治好疝气也得一大笔钱哪!
又是一阵略带凉意的微风吹了过来,一种像翠菊似的黄色小花随风摇动着小小的脑袋。瓦萨卡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他们家住在市中心,后来他们的房子被拆掉了,只得到了一点点少得可怜的补偿金。他和父母颠沛流离,几经辗转,最后才在邻近市郊的一个地方落下了脚,生活也随之落到了贫困线之下。
瓦萨卡低声骂了一句,两腿突然不听使唤地朝学校方向走了过去。是啊,他以前真的很喜欢学习,他可不像那个留级生梅鲁日。梅鲁日当年和他同桌,可现在这个梅鲁日已经是大富翁了……(节选)
请指出小说开头画线部分景物描写的主要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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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他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京津冀方言,指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提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啮。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1.下列对这篇小说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品开头对回民馆子的菜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使作品充满了生活气息,这是这篇小说的特色之一。
B.和老头同桌吃饭的小伙子们嫌弃老头的邋遢,所以小声议论,但当老头出去约架的时候又觉得没面子所以没有“应战”。
C.店里的流动客人来自四面八方,通过对男人和女人动作的细节描写,体现他们不拘小节,不讲文明的恶习。
D.八千块钱在当时是一大笔钱,捡烂纸的老头攒这么多钱做什么,结尾的疑问使作品回味无穷。
E.小说写煤站副经理来店里,服务员热情安排座位,上菜比别人分量大等细节的刻画,揭示了讽刺当时社会以权谋私的社会现实的主题。
2.小说的题目是《捡烂纸的老头》,为什么在开篇用大量篇幅介绍饭馆,请简要分析。
3.小说刻画了一位颇为古怪的老头,请简要分析老头怪在哪些方面。
4.有人认为文中的老头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十分相似,请结合文本分析捡破烂老头与孔乙己这两个形象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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