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理学院区。理学院的学生读书多是比较扎实的,记定理、抄公式、画细胞,都要很专心。因此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时都不大声讲话,而且走得很快,免得打扰人家。但是他们在走尽南边的土路,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别处没有见过。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开得那样旺盛,那样水灵!可是,许看不许摸!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
③高教授是个出名的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这人整天没有什么笑容,老是板着脸。化学系的学生都有点怕他,背地里叫他高阎王。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④这还是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爱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化学。每年暑假,都到一家专门培植剑兰的花农的园圃里去做工,挣取一学年的生活费用,因此精通剑兰的种植技术。昆明的气候土壤对剑兰特别相宜,花开得像美国那家花农的园圃里的一般大。逐年发展,越种越多,长了那样大一片!
⑤可是没有谁会向他要一穗花,因为都知道高阎王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
⑥昆明中产之家,有买花插瓶习惯。高教授的剑兰花大,色好,价也不太贵,很快就卖掉了。这样,他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星期六还能炖只鸡。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
⑦大家对这一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加不敢碰这些花了。走过时只是远远地看看,不敢走近,更不敢停留。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生物系助教蔡德惠,他们俩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
⑧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找一个职业。半工半读,对付着过日子。五花八门,千什么的都有。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他每天只是吃食堂。
⑧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他的衣服都还是来报考联大时从家里带来的。他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而且换洗得很勤。不但是衣服,他连被窝都是自己拆洗,自己做。因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首先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一口很大的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他还会做针线活,会裁会剪。
⑩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蔡德惠很文静。隔着两道办公室的门,一天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很少大声说话。干什么事情都是轻手轻脚的,绝不会把桌椅抽屉搞得乒乓乱响。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高教授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膩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宝里来坐坐。他在新校舍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他们来,除了说说话,附带来看蔡德惠采集的稀有植物标本。蔡德惠每年暑假都要到滇西、滇南去采集标本。像木蝴蝶那样的植物种子,是很好玩的。一片一片,薄薄的,完全像一个蝴蝶,而且一个英子里密密的挤了那么多。看看这种种子,你会觉得:大自然真是神奇!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要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寻。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規,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来,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患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1984年6月
(选自《汪曾褀小说自选集》,有删改)
1.结合内容,简析高崇礼这个人物对于表现蔡德惠的作用。
2.文章第⑥节和第节两处提到了汽锅鸡,请简要分析其的用意。
3.文末划线语句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简要概括。
4.探究以“日规”为标题的好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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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规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理学院区。理学院的学生读书多是比较扎实的,记定理、抄公式、画细胞,都要很专心。因此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时都不大声讲话,而且走得很快,免得打扰人家。但是他们在走尽南边的土路,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②这片剑兰开得真好!别处没有见过。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开得那样旺盛,那样水灵!可是,许看不许摸!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
③高教授是个出名的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这人整天没有什么笑容,老是板着脸。化学系的学生都有点怕他,背地里叫他高阎王。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④这还是在美国留学时养成的爱好。他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化学。每年暑假,都到一家专门培植剑兰的花农的园圃里去做工,挣取一学年的生活费用,因此精通剑兰的种植技术。昆明的气候土壤对剑兰特别相宜,花开得像美国那家花农的园圃里的一般大。逐年发展,越种越多,长了那样大一片!
⑤可是没有谁会向他要一穗花,因为都知道高阎王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
⑥昆明中产之家,有买花插瓶习惯。高教授的剑兰花大,色好,价也不太贵,很快就卖掉了。这样,他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星期六还能炖只鸡。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
⑦大家对这一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加不敢碰这些花了。走过时只是远远地看看,不敢走近,更不敢停留。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生物系助教蔡德惠,他们俩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
⑧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找一个职业。半工半读,对付着过日子。五花八门,千什么的都有。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他每天只是吃食堂。
⑧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他的衣服都还是来报考联大时从家里带来的。他的衣服都是自己洗,而且换洗得很勤。不但是衣服,他连被窝都是自己拆洗,自己做。因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首先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一口很大的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抬起头来微微一笑。他还会做针线活,会裁会剪。
⑩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蔡德惠很文静。隔着两道办公室的门,一天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很少大声说话。干什么事情都是轻手轻脚的,绝不会把桌椅抽屉搞得乒乓乱响。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高教授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膩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宝里来坐坐。他在新校舍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他们来,除了说说话,附带来看蔡德惠采集的稀有植物标本。蔡德惠每年暑假都要到滇西、滇南去采集标本。像木蝴蝶那样的植物种子,是很好玩的。一片一片,薄薄的,完全像一个蝴蝶,而且一个英子里密密的挤了那么多。看看这种种子,你会觉得:大自然真是神奇!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要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寻。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規,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来,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患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1984年6月
(选自《汪曾褀小说自选集》,有删改)
1.结合内容,简析高崇礼这个人物对于表现蔡德惠的作用。
2.文章第⑥节和第节两处提到了汽锅鸡,请简要分析其的用意。
3.文末划线语句蕴含了作者哪些情感。请简要概括。
4.探究以“日规”为标题的好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 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
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 本文语言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 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嫂的性格特点。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的鸡呢?我的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的鸡呀!我的笋壳鸡呀!我的黑母鸡,我的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我的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的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凸显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以唤起读者对他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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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叮叮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叮叮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彰显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以唤起读者对他更强烈的鄙视和憎恶。
B.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再加上女婿惨死他乡,这一切使得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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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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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大中文系
汪曾祺
西南联大中文系的教授有清华的,有北大的,应该也有南开的。但是哪一位教授是南开的,我记不起来了,清华的教授和北大的教授有什么不同,我实在看不出来。联大的系主任是轮流做庄。朱自清先生当过一段系主任。担任系主任时间较长的,是罗常培先生。罗先生赴美讲学,闻一多先生代理过一个时期。在他们“当政”期间,中文系还是哪个老样子,他们都没有一套“施政纲领”。事实上当时的系主任“カ官清简”,近于无为而治。中文系的学风和别的系也差不多:民主、自由、开放。中文系似乎比别的系更自由。工学院的机械制图总要按期交卷,并且要严格评分的:理学院要做实验,数据不能马虎。中文系就没有这一套。记得我在皮名举先生的“西洋通史”课上交了一张规定的马其顿国的地图,皮先生阅后,批了两行字:“阁下之地图美术价值甚高,科学价值全无。”似乎这样也可以了。总而言之,中文系的学生更为随便,中文系体现的“北大”精神更为充分。
联大教讲课从来无人干涉,想讲什么就讲什么,想怎么讲就怎么讲。刘文典先生讲了一年庄子,我只记住开头一句:“《庄子》嘿,我是不懂的喽,也没有人懂。”他讲课是东拉西扯,有时扯到和庄子毫不相干的事。倒是有些骂人的话,留给我的印象颇深。他说有些搞校勘的人,只会说甲本作某,乙本作某,一一“到底应该作什么?”骂有些注解家,只会说甲如何说,乙加何说,“你怎么说?”他讲了一学期《文选》,只讲了半篇木玄虚的《海赋》。好几堂课大讲“拟声法”,他在黑板上写了一个挺长的法国字,举了好些外国例子。曾见过几篇老同学的回忆文章,说闻一多先生讲楚辞,一开头总是“痛饮酒熟读《离骚》,方称名士”。有人问我,“是不是这样?”是这样。讲唐诗,不蹈袭前人一语。讲晚唐诗和后期印象派的画一起讲,特别讲到“点画派”。中国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讲唐诗的,闻先生当为第一人。他讲《古代神话与传说》非常“叫座”。上课时连工学院的同学都穿过昆明城,从拓东路赶来听。那真是“满坑滿谷”,昆中北院大教室里里外外都是人。闻先生把自己在整张毛边纸上手绘的伏羲女娲图钉在黑板上,把相当繁琐的考证,讲得有声有色,非常吸引人。还有一堂“叫座”的课是罗庸(膺中)先生讲杜诗。罗先生上课,不带片纸。不但杜诗能背写在黑板上,连仇注都背出来。唐兰(立庵)先生讲课是另一种风格。他是教古文字的,有一年忽然开了一门“词选”,不知道是没有人教,还是他自己感兴趣。他讲“词选”主要讲《花间集》。他讲词的方法是:不讲。有时只是用无锡腔调念(实是吟唱)一遍:“‘双鬓隔香红,玉钗头上风’——好!真好!”这首词就pass了。沈从文先生在联大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中国小说史”,沈先生怎样教课,我已写了一篇《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发表在《人民文学》上,茲不赘。他讲创作的精义,只有一句“贴到人物来写”。听他的课需要举一隅而三隅反,否则会觉得“不知所云”。
联大教授之间,一般是不互论长短的。你讲你的,我讲我的。但有时放言月旦,也无所谓。比如唐立庵先生有一次在办公室当着一些讲师助教,就评论过两位教授,说一个“集穿凿附会之大成”、一个“集罗唆之大成”。他不考虑有人会去“传小话”,也没有考虑这两位教授会因此而发脾气。
联大教授大都很爱才。罗常培光生说过,他喜欢两种学生:一种,刻苦治学;一种,有オ。他介绍一个学生到联大先修班去教书,叫学生拿了他的亲笔介绍信去找先修班主任李继侗先生。介绍信上写的是“…该生索具创作夙慧。……”一个同学根据另一个同学的一句新诗(题一张抽象派的画的)“愿殿堂毁塌于建成之先”填了一首词,作为“诗法”课的练习文给王了一先生,王先生的评语是:“自是君身有仙骨,剪裁妙处不须论。”具有“夙慧”,有“仙骨”,这种对于学生过甚其辞的评价,恐怕是不会出之于今天的大学教授的笔下的。
我要不是读了西南联大,也许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至少不会成为一个像现在这样的作家。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西南联大中文系最大的持点是自由。全文紧扣这一特点展开记叙和描写,将几位教授各自鲜明的风格特点展现在读者面前。
B. 风气极为自由,更可见联大的教授学识广博,学养深厚,而且教学方法灵活多变。
C. 汪曾祺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品读汪曾祺的这篇散文如同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D. 作为一个作家,汪曾祺先生非常感激西南联大对自已人生道路选择和创作风格形成的影
2.结合全文分析概括,这篇文章从哪几个方面来回忆西南联大中文系的?
3.沈从文认为创作的精义是“贴着人物来写”。结合具体内容来分析本文是如何体现这一创作精义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关于金先生的事,有一些是沈先生告诉我的。我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一文中提到过金先生。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糜[糜:mí]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闻一多先生有一阵穿一件式样过时的灰色旧夹袍。是一个亲戚送给他的,领子很高,袖口极窄。联大有一次在龙云的长子.蒋介石的干儿子龙绳武家里开校友会,龙云的长媳是清华校友,闻先生在会上大骂“蒋介石,王八蛋!混蛋!”那天穿的就是这件高领窄袖的旧夹袍。朱自清先生有一阵披着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蓝色毡子的一口钟。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一一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哪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dicular to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⑤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肖珊。曾问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丰部分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课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全先生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
⑥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像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菌、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
⑦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戏宣(肖获),住在金鸡巷。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提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⑧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別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⑨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很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⑩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像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者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⑪金先生治学精深,而著作不多。除了一本大学丛书里的《逻辑》,我所知道的,还有一本《论道》。我对金先生所知甚少。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好好写一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一写。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趣”是全篇之“眼”,全文围绕这两个字生发、展开。作者选择了多件事,从外到内,由形及神,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来突出金岳霖先生。“真”性情是他个性的表象;“有趣”才是他精神世界的“精髓”。
B.全文以恬淡作底蕴,克制而有神采,内敛而不宣泄。文中时有兴之所至、信手拈来的“闲笔”,增添了文章的意趣,体现了散文的散之美。
C.文章结尾部分“希望熟知金先生的人把金先生好好写写”,“联大的许多教授都应该有人好好地写写”,与开头“有些事情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写进,觉得还应该写一写”遥相呼应,首尾圆合,浅白的文字背后隐含了一种淡淡的“苦味”。
D.本文作者运用细节描写与细节刻画表现出一个鲜活的人物个性。平而不淡,小中见大。
2.请概括金岳霖先生的性格特点,并结合文本作具体分析。
3.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金岳霖先生》,通过“有趣”的情节与细节,塑造了一个站在这些情节与细节背后的高大的人物形象与其精神世界。探讨:“有趣”的细节与“真”性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并结合文本试作解释:什么是“一花一世界”?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晚饭花
汪曾祺
(1)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的家。
(2)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 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的弟弟上小学。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她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3)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是墙:一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天井,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脚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面做针线。
(4)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他看了陈家的石榴,又看了“双窨香油,照庄发客”,还会看看夏家的花木)。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傍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5)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
(6)李小龙很喜欢看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 身子。
(7)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8)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9)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大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的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戴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
(10)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她看见过钱老五 ,她很喜欢他的人才。
(11)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是锁着。
(12)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13)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她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
(14)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15)晚饭花还在开着。
(16)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 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17)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18)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选自《汪曾祺短篇小说选》)
注:晚饭花即野茉莉。因其黄昏时开花,晚饭前后开得最为热闹。故又名晚饭花。处处有之,极易繁衍。
1.王玉英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
2.请简要分析第四段画线句的艺术手法及其表达作用。
3.请简要说明第五段、最后一段两个画线句在文中的含意。
(1)这是李小龙的黄昏。
(2)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4.请结合文本内容,探究作者在这个故事中所寄寓的丰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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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传统文化有两大支柱,一是儒家,一是道家。一般认为,儒家比较强调伦理学,重视道德修养;道家则强调智慧的觉悟和解脱。两者的不同,可以用三个简单观念来加以分辨。
第一,儒家的思考方式以人类为中心,所以肯定我们要尊重及帮助别人,让人类社会可以永续发展。儒家采取的路线是从政治上改革。
道家认为以人为中心去思考问题,必定徒劳无功,必须改变思维模式,超越人类本位,而超越人类本位,首先必须顺其自然,尽量避免人为的造作,因为人为的造作越多,麻烦越多。譬如“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定出真、善、美的标准以后,就会有不真、不善、不美出现;反之,如果还没有标准,每个人都可以开心自在,不用刻意做好事,因为没有所谓的好事可做;不用担心有没有面子,因为所要做的只是活着而已。所以,人世间的一切都是相对的,道家的思想是要我们设法排除人类本位的想法,敞开眼界与心胸,从整个宇宙来看一切。只有不受时间与空间的拘束,心灵才可能自由逍遥。
第二,儒家以“天”为至高存在,凸显历史背景;道家以“道”为至高存在,展现宇宙视野。任何一派哲学对于宇宙的真相或本体都必须有所论断。中国的传统思想是以“天”作为宇宙的最后根源。古人称帝王为“天子”,更是充分证明“天”在古人心目中是至高主宰。儒家承前启后,继承了这一观念,把“天”当作最高存在。孔子两次遇到困境,都把“天”抬出来,如说:“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道家则不同,道家以“道”代替“天”,“天”则被降格为和“地”并称,“天地”并称指的主要是自然界,自然界本身保持一种均衡状态,问题也远比人类社会少。然而,自然界虽然自给自足,毕竟不是最后的根源。道家认为宇宙最后的根源是“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孕育万物,是一切的起始与归宿;“道”存在于万物之中,却又超越万物。道家由“道”取代“天”的地位,很多西方学者据此认为,这是中国古代最具革命性的思想。
第三,儒家期盼“天人合德”,从向善到择善到至善;道家则希望“与道合一”。“天人合德”的“德”是善的德行,亦即人要行善,要不断地修养德行。“与道合一”则代表人要成为有道者或行道者,觉悟了“道”,人的生命境界整个就不一样了。
过去认为,有三种人学习道家会比较有心得。一是年长的人,二是失意的人,三是非常聪明的人。从秦汉到唐宋,中国历代的文人,许多都喜欢道家,他们的作品所用的语汇,他们的生命所展现出的情调,与崇尚儒家的文人截然不同。像苏东坡在《前赤壁赋》提到的:“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这显然是道家对大自然的欣赏,可以说是敞开心灵与自然沟通,不像儒家主要界定在人的社会中。
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不能没有儒家作为指引,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从家庭出发,然后进入社会,因而必须设法实践人与人之间适当的关系。如果离开儒家,可能会面临不知如何安顿自己,以及不知如何与人相处的问题。况且,如果大家都走道家的路, 这个社会要交给谁来担当呢?由此观之,儒家和道家在社会的功用上,是有点分工合作的意味。
(节选自傅佩荣《国学的天空》,有刪改)
1.下列对有关道家思想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道家认为人为的造作多,麻烦就会多,假如不定真善美的标准,每个人都可开心自在。
B. 道家认为要敞开眼界与心胸,从整个宇宙看一切,只有不受时空拘束,才可能自由逍遥。
C. 道家认为“天地”并称主要是指自然界,自然界能自给自足,它的问题远比人类社会少。
D. 道家认为“道”孕育万物,以“道”代替“天”的思想是中国古代最具革命性的思想。
2.下列有关儒家与道家的比较,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儒家强调人的社会性,以便人类永续发展;道家认为要超越人类本位,顺其自然。
B. 儒家以“天”为最高存在;道家认为“道”是宇宙最后的根源,“道”才是最至高的。
C. 儒家强调要不断地修养德行;道家认为智慧的觉悟和解脱重要,觉悟了“道”尤其重要。
D. 儒家盼“天人合德”,从向善到至善;道家希望“与道合一”,人就成为了有道者或行道者。
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 中国的传统思想是以“天”作为宇宙的最后根源,“天”在古人的心目中就是至高主宰。
B. 面对乱世,儒家采取的路线是从政治上改革,儒家有勇于担当的精神,这比道家强。
C. 中国历代文人都喜欢道家,他们的生命所展现出的情调,与崇尚儒家的文人截然不同。
D. 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儒家作为指引,否则,会面临不知如何安顿自己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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