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茶仙
刘树江
六爷要走了。六爷闭着眼,气若游丝,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家人问六爷有什么愿想,六爷不吭声。邻居回家找个菜团子,六爷不张口,只是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别人不明白,儿子知道,六爷是想喝杯茶。吃的都没着落,到哪里去弄茶呢?茶曾经是六爷的早课。每天早上,六爷天不明就起来,洒扫庭院,收拾利落,又去村边水井挑来第一桶水,然后用平时攒的硬柴,把水烧到滚开,把壶烫了,茶泡上,坐那,眼睛半睁半闭地品味。那浓浓的香气醉人心脾,六爷笑得那么醉心。经过茶水的滋润,一天下来,六爷眉眼间说不出的精神,仿佛每个毛孔都透着舒服,精气神那叫一个足。
六爷喝茶的讲究,在村里出了名,十里八乡能挂上号。据说早年六爷曾在南方一个茶肆当伙计,学了一套茶经。在那期间,还进火海救了一家人的命,那家主人听说他是茶楼的伙计,二话没说,就把家传的茶具送给了他。
那套茶具,据说是景德镇的瓷。问及细节,六爷总是闭口不言。六爷以茶论道,以茶交友,每天都要给壶里加满茶水,说是养壶。曾有人出高价要买,六爷坚决不卖。
六爷在茶上做足了功夫。喝茶的器具从不让人动,请谁坐下品一口,那是天大的面子。不管五冬六夏,六爷总要用从井里新挑来的第一桶水,用陶制泥壶烧水,烧火的柴禾也有讲究,要硬,就是要用那有硬度的结实的干柴,绝不能用麦秸、稻草之类,叫什么一新,二陶,三硬气,四匀,五咂。水是新挑的,用陶制的泥壶,柴要用结实的,火不大不小匀和,小口小口地咂品。喝茶从不喝头遍,说是去苦头;喝时只倒大半杯,说是人生不可太满;茶是品的,不能狼吞虎咽的。那回村长娶儿媳妇,想要借六爷那套茶壶长长脸,六爷坚决不答应。
六爷以茶论道,以茶喻人,讲陆羽的《茶经》,讲许多庄家人未听过的新名字,还讲一些庄稼人半懂不懂的诗,如“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贵从活火发新泉,活水还须活水烹。”总是一套一套的。
六爷成了权威,谁家买了茶,总要请六爷去品上一品,只要六爷轻轻点上一点,那是莫大的欣慰。公社新来了一位书记,早听说这样一位茶仙,带了上好的龙井,六爷小心拿出那套茶具。
书记一看那茶具,眼睛立刻直了。不久有人上门试探六爷,要出高价买那茶壶,六爷知道是书记派来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然而,渐渐六爷的头就摇不动了:村里的烟囱大多不冒烟了,六爷依旧黎明即起,然而茶没了,少了精神不说,身上也有些浮肿,村里一片饿声。听说上级拨下一批救命的粮食。一天,六爷揣着那宝贝出了门。
第二天,公社杨干事亲自来村里每人发了十斤口粮,古夷村破天荒又有了烟囱生烟,人的排泄物中又有了粮食气味。
是谁这么大的面子让公社这么开恩?村干部往自己身上揽功,人们不信,都饿出好几条人命了,有那本事,早去要了。有人传说书记得了六爷的宝贝,这才开恩。
六爷到底病倒了。儿子知道是少了茶水的滋润,可树皮都掺了粮食吃了,哪来的钱去买茶?
与六爷同嗜好的八爷端着茶壶来了:老伙计,我就知道是你,一把茶壶,帮助全村人过了一道坎!他吩咐六爷儿子:烧点热水倒进去,这壶养出了茶仙,没茶照样有茶水味。
六爷闻到茶味,眼里有了少许精神,像当年品茶一样,轻轻地点头……门外有人进来,是公社书记!书记附在六爷耳边轻轻说些什么,又拿出一样东西:正是六爷那把茶壶!书记说:“这宝贝就是当年我父亲送您的,见他成天念叨,我就一心想找回这宝贝,没想到父亲见到茶壶,把我狠狠训了一通,逼着我来归还您,要不是年龄大了,他一定亲自来见您,这不,他老人家托我捎给您的茶叶。”
六爷一下来了精神,等烧好的开水泡上书记带来的新茶,六爷品了一口,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一下来了精神。
六爷从鬼门关上走一遭回来,活得比原来还要精神。
(选自《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1.下列 对这篇 小说思想 内容和艺 术特色的 分析和鉴 赏,最 恰当的两 项是( )
A. 文章首段“六爷要走了”,一共有五个字,简单醒目,同时也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 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一句使用了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当时六爷命悬一线的情形。
C. 六爷是村中品茶的权威,买了茶的人家,如果请六爷去品后得到六爷的认可,对六 爷来讲也是非常欣慰的事情。
D. 文章的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六爷“起死回生”,是出人意料的,但从文章 相关内容的介绍中不难看出,茶是六爷的生命支柱,六爷“起死回生”又在情理之中。
E. 全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先介绍六爷临终之时想要喝茶,然后再回忆他对茶的挚爱, 情节曲折,富有韵味。
2.六爷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3.文章第八、九 段介绍六爷喝茶的讲究和道理等内容,有什么作用?
4.本文的标题是“茶仙”,有人认为本文以“茶壶”为标题更合适。请就此问题谈谈你的 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茶仙
刘树江
六爷要走了。
六爷闭着眼,气若游丝,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
家人问六爷有什么愿想,六爷不吭声。邻居回家找个菜团子,六爷不张口,只是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别人不明白,儿子知道,六爷是想喝杯茶。
吃的都没着落,到哪里去弄茶呢?
茶曾经是六爷的早课。每天早上,六爷天不明就起来,洒扫庭院,收拾利落,又去村边水井挑来第一桶水,然后用平时攒的硬柴,把水烧到滚开,把壶烫了,茶泡上,坐那,眼睛半睁半闭地品味。那浓浓的香气醉人心脾,六爷笑得那么醉心。经过茶水的滋润,一天下来,六爷眉眼间说不出的精神,仿佛每个毛孔都透着舒服,精气神那叫一个足。
六爷喝茶的讲究,在村里出了名,十里八乡能挂上号。据说早年六爷曾在南方一个茶肆当伙计,学了一套茶经。在那期间,还进火海救了一家人的命,那家主人听说他是茶楼的伙计,二话没说,就把家传的茶具送给了他。
那套茶具,据说是景德镇的瓷。问及细节,六爷总是闭口不言。六爷以茶论道,以茶交友,每天都要给壶里加满茶水,说是养壶。曾有人出高价要买,六爷坚决不卖。
六爷在茶上做足了功夫。喝茶的器具从不让人动,请谁坐下品一口,那是天大的面子。不管五冬六夏,六爷总要用从井里新挑来的第一桶水,用陶制泥壶烧水,烧火的柴禾也有讲究,要硬,就是要用那有硬度的结实的干柴,绝不能用麦秸、稻草之类,叫什么一新,二陶,三硬气,四匀,五咂。水是新挑的,用陶制的泥壶,柴要用结实的,火不大不小匀和,小口小口地咂品。喝茶从不喝头遍,说是去苦头;喝时只倒大半杯,说是人生不可太满;茶是品的,不能狼吞虎咽的。那回村长娶儿媳妇,想要借六爷那套茶壶长长脸,六爷坚决不答应。
六爷以茶论道,以茶喻人,讲陆羽的《茶经》,讲许多庄家人未听过的新名字,还讲一些庄稼人半懂不懂的诗,如“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贵从活火发新泉,活水还须活水烹。”总是一套一套的。
六爷成了权威,谁家买了茶,总要请六爷去品上一品,只要六爷轻轻点上一点,那是莫大的欣慰。
公社新来了一位书记,早听说这样一位茶仙,带了上好的龙井,六爷小心拿出那套茶具。书记一看那茶具,眼睛立刻直了。不久有人上门试探六爷,要出高价买那茶壶,六爷知道是书记派来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然而,渐渐六爷的头就摇不动了:村里的烟囱大多不冒烟了,六爷依旧黎明即起,然而茶没了,少了精神不说,身上也有些浮肿,村里一片饿声。听说上级拨下一批救命的粮食。一天,六爷揣着那宝贝出了门。
第二天,公社杨干事亲自来村里每人发了十斤口粮,古夷村破天荒又有了烟囱生烟,人的排泄物中又有了粮食气味。
是谁这么大的面子让公社这么开恩?村干部往自己身上揽功,人们不信,都饿出好几条人命了,有那本事,早去要了。有人传说书记得了六爷的宝贝,这才开恩。
六爷到底病倒了。儿子知道是少了茶水的滋润,可树皮都掺了粮食吃了,哪来的钱去买茶?
与六爷同嗜好的八爷端着茶壶来了:老伙计,我就知道是你,一把茶壶,帮助全村人过了一道坎!他吩咐六爷儿子:烧点热水倒进去,这壶养出了茶仙,没茶照样有茶水味。
六爷闻到茶味,眼里有了少许精神,像当年品茶一样,轻轻地点头……
门外有人进来,是公社书记!书记附在六爷耳边轻轻说些什么,又拿出一样东西:正是六爷那把茶壶!书记说:“这宝贝就是当年我父亲送您的,见他成天念叨,我就一心想找回这宝贝,没想到父亲见到茶壶,把我狠狠训了一通,逼着我来归还您,要不是年龄大了,他一定亲自来见您,这不,他老人家托我捎给您的茶叶。”
六爷一下来了精神,等烧好的开水泡上书记带来的新茶,六爷品了一口,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一下来了精神。
六爷从鬼门关上走一遭回来,活得比原来还要精神。
(选自《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首段“六爷要走了”,一共有五个字,简单醒目,同时也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一句使用了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当时六爷命悬一线的情形。
C.六爷是村中品茶的权威,买了茶的人家,如果请六爷去品后得到六爷的认可,对六爷来讲也是非常欣慰的事情。
D.文章的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六爷“起死回生”,是出人意料的,但从文章相关内容的介绍中不难看出,茶是六爷的生命支柱,六爷“起死回生”又在情理之中。
E.全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先介绍六爷临终之时想要喝茶,然后再回忆他对茶的挚爱,情节曲折,富有韵味。
(2)六爷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3)文章第八、九段介绍六爷喝茶的讲究和道理等内容,有什么作用?
(4)本文的标题是“茶仙”,有人认为本文以“茶壶”为标题更合适。请就此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茶仙
刘树江
六爷要走了。六爷闭着眼,气若游丝,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家人问六爷有什么愿想,六爷不吭声。邻居回家找个菜团子,六爷不张口,只是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别人不明白,儿子知道,六爷是想喝杯茶。吃的都没着落,到哪里去弄茶呢?茶曾经是六爷的早课。每天早上,六爷天不明就起来,洒扫庭院,收拾利落,又去村边水井挑来第一桶水,然后用平时攒的硬柴,把水烧到滚开,把壶烫了,茶泡上,坐那,眼睛半睁半闭地品味。那浓浓的香气醉人心脾,六爷笑得那么醉心。经过茶水的滋润,一天下来,六爷眉眼间说不出的精神,仿佛每个毛孔都透着舒服,精气神那叫一个足。
六爷喝茶的讲究,在村里出了名,十里八乡能挂上号。据说早年六爷曾在南方一个茶肆当伙计,学了一套茶经。在那期间,还进火海救了一家人的命,那家主人听说他是茶楼的伙计,二话没说,就把家传的茶具送给了他。
那套茶具,据说是景德镇的瓷。问及细节,六爷总是闭口不言。六爷以茶论道,以茶交友,每天都要给壶里加满茶水,说是养壶。曾有人出高价要买,六爷坚决不卖。
六爷在茶上做足了功夫。喝茶的器具从不让人动,请谁坐下品一口,那是天大的面子。不管五冬六夏,六爷总要用从井里新挑来的第一桶水,用陶制泥壶烧水,烧火的柴禾也有讲究,要硬,就是要用那有硬度的结实的干柴,绝不能用麦秸、稻草之类,叫什么一新,二陶,三硬气,四匀,五咂。水是新挑的,用陶制的泥壶,柴要用结实的,火不大不小匀和,小口小口地咂品。喝茶从不喝头遍,说是去苦头;喝时只倒大半杯,说是人生不可太满;茶是品的,不能狼吞虎咽的。那回村长娶儿媳妇,想要借六爷那套茶壶长长脸,六爷坚决不答应。
六爷以茶论道,以茶喻人,讲陆羽的《茶经》,讲许多庄家人未听过的新名字,还讲一些庄稼人半懂不懂的诗,如“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贵从活火发新泉,活水还须活水烹。”总是一套一套的。
六爷成了权威,谁家买了茶,总要请六爷去品上一品,只要六爷轻轻点上一点,那是莫大的欣慰。公社新来了一位书记,早听说这样一位茶仙,带了上好的龙井,六爷小心拿出那套茶具。
书记一看那茶具,眼睛立刻直了。不久有人上门试探六爷,要出高价买那茶壶,六爷知道是书记派来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然而,渐渐六爷的头就摇不动了:村里的烟囱大多不冒烟了,六爷依旧黎明即起,然而茶没了,少了精神不说,身上也有些浮肿,村里一片饿声。听说上级拨下一批救命的粮食。一天,六爷揣着那宝贝出了门。
第二天,公社杨干事亲自来村里每人发了十斤口粮,古夷村破天荒又有了烟囱生烟,人的排泄物中又有了粮食气味。
是谁这么大的面子让公社这么开恩?村干部往自己身上揽功,人们不信,都饿出好几条人命了,有那本事,早去要了。有人传说书记得了六爷的宝贝,这才开恩。
六爷到底病倒了。儿子知道是少了茶水的滋润,可树皮都掺了粮食吃了,哪来的钱去买茶?
与六爷同嗜好的八爷端着茶壶来了:老伙计,我就知道是你,一把茶壶,帮助全村人过了一道坎!他吩咐六爷儿子:烧点热水倒进去,这壶养出了茶仙,没茶照样有茶水味。
六爷闻到茶味,眼里有了少许精神,像当年品茶一样,轻轻地点头……门外有人进来,是公社书记!书记附在六爷耳边轻轻说些什么,又拿出一样东西:正是六爷那把茶壶!书记说:“这宝贝就是当年我父亲送您的,见他成天念叨,我就一心想找回这宝贝,没想到父亲见到茶壶,把我狠狠训了一通,逼着我来归还您,要不是年龄大了,他一定亲自来见您,这不,他老人家托我捎给您的茶叶。”
六爷一下来了精神,等烧好的开水泡上书记带来的新茶,六爷品了一口,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一下来了精神。
六爷从鬼门关上走一遭回来,活得比原来还要精神。
(选自《天池小小说》,有删改)
1.下列 对这篇 小说思想 内容和艺 术特色的 分析和鉴 赏,最 恰当的两 项是( )
A. 文章首段“六爷要走了”,一共有五个字,简单醒目,同时也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 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 “仿佛风中的破油灯随时可能灭掉”一句使用了比喻和拟人的手法,形象地描写了当时六爷命悬一线的情形。
C. 六爷是村中品茶的权威,买了茶的人家,如果请六爷去品后得到六爷的认可,对六 爷来讲也是非常欣慰的事情。
D. 文章的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六爷“起死回生”,是出人意料的,但从文章 相关内容的介绍中不难看出,茶是六爷的生命支柱,六爷“起死回生”又在情理之中。
E. 全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先介绍六爷临终之时想要喝茶,然后再回忆他对茶的挚爱, 情节曲折,富有韵味。
2.六爷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3.文章第八、九 段介绍六爷喝茶的讲究和道理等内容,有什么作用?
4.本文的标题是“茶仙”,有人认为本文以“茶壶”为标题更合适。请就此问题谈谈你的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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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切梦刀
李健吾
不知道什么一个机会,也许由于沦陷期间闷居无聊,一个人在街上踽踽而行,忽然来到一个旧书摊头,在靠外的角落,随时有被人踩的可能,赫然露出一部旧书,题签上印着《增广切梦刀》。
梦而可切,这把刀可谓锋利无比了。
一个白天黑夜全不做梦的人,一定是一个了不起的勇士。能够做到这步田地的,勇士两个字当之无愧,我们常人没有福分妄想这种称谓,因为一方面必须达观如哲学家,一方面又必须浑浑噩噩如二愣子。
当然,这部小书是为我们常人做的,作者是一位有心人,愿意将他那把得心应手的快刀送给我们这些太多了梦的可怜虫。我怀着一种欣喜的心情,用我的如获至宝的手轻轻翻开它的皱卷的薄纸。
原来这是一部详梦的伟著,民国六年问世,才不过二十几个年头,便和秋叶一样凋落在这无人过问的闹市,成为梦的笑柄。这美丽的引人遐想的书名,采取的是《晋书》关于王浚的一个典故。
“浚夜梦悬三刀于卧屋梁上,须臾又益一刀,浚惊觉,意甚恶之。主簿李毅再拜贺曰:三刀为州字,又益一者,明府其监益州乎?及贼张弘杀益州刺史皇甫晏,果迁浚为益州刺史。”
在这小小得意的故事之中,有刀也在梦里,我抱着一腔的奢望惘然如有所失了。
梦和生命一同存在。它停在记忆的暖室,有情感加以育养:理智旺盛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像如来那样摆脱一切挂恋,把无情的超自然的智慧磨成其快无比的利刃,然而当我这个凡人硬起心肠照准了往下切的时候,它就如诗人所咏的东流水,初是奋然,竟是徒然:
“抽刀断水水更流。”
有的时候,那就糟透了,受伤的是我自己,不是水:
“磨刀呜咽水,
水赤刃伤手。”
于是,我学了一个乖,不再从笨拙的截击上下工夫,因为那样做的结果,固然梦可以不存在了,犹如一切苦行僧,生命本身也就不复在人世存在了,我把自然还给我的梦,梦拿亲切送我做报答。我活着的勇气,一半从理想里提取,一半却从人情里得到。而理想和人情是我梦的弼辅。说到这里,严酷的父亲,在我十三岁上就为人杀害了的父亲,可怜的辛劳的父亲,在我的梦里永远拿一个笑脸给他永远没有出息的孩子。我可怜的姐姐,我就那么一位姐姐,小时候我曾拿剪刀戳破她的手,叫她哭,还不许她告诉父亲,但是为了爱护,她永远不要别人有一点点伤害我,就是这样一位母亲一样的姐姐,终于很早就丢下我去向父亲诉苦,一个孤女的流落的忧苦。他们活着……全都活着,活在我的梦里……还有我那苦难的祖国,人民甘愿为她吃苦,然而胜利来了,就没有一天幸福还给人民……也成了梦。
先生,你有一把切梦刀吗?
把噩梦给我切掉,那些把希望变成失望的事实,那些从小到大的折磨的痕迹,那些让爱情成为仇恨的种子,先生,你好不好送我一把刀全切了下去?你摇头。你的意思是说,没有痛苦,幸福永远不会完整。梦是奋斗的最深的动力。
那么,卖旧书的人,这部《切梦刀》真就有什么用处,你为什么不留着,留着给自己使用?你把它扔在街头,夹杂在其他旧书之中,由人翻拣,听人踩压,是不是因为你已经学会了所有的窍门,用不着它随时指点?
那边来了一个买主。
“几钿?”
“五百。”
“贵来!”他惘惘然而去。
可怜的老头,《切梦刀》帮不了你的忙,我听见你的沙哑的喉咙在吼号,还在叹息:“五百,两套烧饼啊!”
(文章有删节)
1.以“理想和人情”为“弼辅”的“梦”,在文中具体指哪些内容?请分条列述。
2.作者赋予了“切梦刀”怎样的含义?请根据文意加以阐释。
3.文中写到“姐姐”的死,没有直接用“去世”等字眼儿描述,这表达了“我”怎样的情感?请简要赏析。
4.如果将文章最后一段删去,好不好?为什么?请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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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父啊,我的父啊
徐可
父亲是他76岁生日的前一天走的。那天上午,接到家中电话后,我争分夺秒地往回赶,傍晚到家时,父亲已处于弥留状态。他双目紧闭,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了一般,家人喊他,告诉他我回来了,没有反应;又让我喊,我握着他的手,一迭连声地喊:“父啊!父啊!”父亲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却哽咽得喊不出来了,一会儿,父亲终于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眼晴也睁开了,仿佛刚刚睡醒一样。转瞬间,他又闭上了眼睛,我终是克制不住,跑到屋外捂着嘴啜泣,生怕被别人听到。过不多时,侄子过来告诉我,爷爷走了。我进去一看,父亲神态安详,仿佛睡着一般。这一刻,距我到家仅十几分钟。
从小到大,我和父亲并不很亲。我们家乡有很多很奇怪的习惯,其中之一便是:家境较好的、父母对孩子较娇惯的,叫“爸爸”“妈妈”或“娘”;家境较差的、父母对孩子没那么宠爱的,都单叫一个“父”“妈”,“父”后加语助词“啊”,叫“父啊”。我家穷,孩子多,父母对我们自然宠爱不过来,理所当然地是后者,父亲读过初小,算是一个文化人,当过村(那时叫生产队)里的会计。但是他太轻信别人,村民从队里借点钱、粮什么的,他从来不记账。到年底一查账,亏空了,谁也不认账,只好由他赔偿,于是,会计的职位丢了,家也被抄了,稍值钱一点的八仙桌之类被抬走了。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地一个有名的小偷又光顾了我家,把能拿走的全拿走了。抄家、遭窃,都被年幼的我看见了,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我们与别人家的孩子有了冲突,他不仅不护着我们,反而责备我们。我自小很乖,不爱惹事,挨打算是少的了,但也有刻骨铭心的几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不知为什么打我,一巴掌把我打得摔倒在地上,我捂着脸含着泪却不敢哭,心里恐惧极了。那时父亲在我心目中就是一副暴君的嘴脸。直到长大懂事后,听到村人夸老徐家的孩子懂事有教养,我才对父亲的严厉有了一丝感激。
在我19岁那年,我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那时交通不便,我要到十几里外的县城坐长途汽车到省城,再坐火车到北京。前往学校报到的那天下着大雨,大哥用自行车驮着我的行李,天不亮就出发了,父亲坚持要送我,我们在沉沉的夜色中默默地走了一程又一程,只听到刷刷的雨声和脚踩泥泞的路面发出的咯吱咯吱声.我一次次地催他回去,他总不肯。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或是一个小时,天色微微亮了,父亲总算停下了脚步,叮嘱我到了就给家里写信。我走了几步回头看看,他还在原地站着,我鼻子有点酸酸的。后来才知道,父亲回到家后扑在床上大哭了一场。
随着我在事业上取得了一点成绩,父亲对我的态度变得尊敬、谦恭,甚至有点拘谨、小心翼翼。他跟我说话总是小声地,陪着笑脸。小时候觉得父亲很高大、威严,现在才发现他原来是那么瘦小、卑微。我知道父亲是为我高兴,为我自豪,在他的眼里,这个最小的儿子还是有点出息的,是让人尊敬的,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这种尊敬。我没有制止他这样做,但这却让我很是不安。
我对父亲一向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顶撞他,但有一件事令我一直心怀愧疚。有一年我回老家,家乡领导要请我吃饭,并请我父亲和村支书参加,领导的意思是,我不在家,请村里多多照顾我年迈多病的父母。不巧村支书不在家,我想那父亲也别去了,免得有蹭饭之嫌.当时父亲已经换好了新衣服,等着走呢。我跟他说了,他没说什么,事后母亲告诉我,父亲已经跟左邻右舍说了,市领导要请他和儿子一起吃饭。我一听后悔莫及!父亲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就这么被他的儿子轻轻地戳破了。
父亲去世前半个月左右,已经报过一次病危,我匆匆赶回家去,尽管已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父亲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只剩下骨头了,眼窝深陷,颧骨突出,看着非常吓人。那时他生活已经无法自理,我帮他擦洗身子,他像个孩子似的不好意思,轻轻地说:“脏。”我心里很不好受,一个曾经那么要强的人,现在只能任人摆布,在家待了几天,大概母亲跟他说了什么,有一天他跟我说::“你工作忙,先回去吧,有了特殊情况再回来。”我嗯了一声,一出门眼泪就下来了。
过去,我曾经很不喜欢“父啊”这个称谓,觉得它土,乡里乡气的,当着别人的面都叫不出口。现在,我却特别怀念可以叫“父啊”的时光。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多么希望一直这么叫下去:
父啊!我的父啊!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用倒叙的手法,先写父亲临终时的情景,渲染气氛,继而由眼前转入对往事的追忆,突出了我对父亲的怀念。
B. 小时候家里穷、孩子多,父母对我们照顾不过来,我很少得到娇惯、宠爱,因而和父亲并不很亲,只觉得他高大威严。
C. 父亲为人懦弱,在外胆小怕事,以致丢职、抄家、遭窃,这些变故严重刺痛了我幼小的心灵,在心里留下深深的阴影。
D. 文章十分注重于细微之处写人,在画波浪线的语句中,一个“脏”字写出了父亲尴尬不忍、不想拖累儿子的复杂心理。
2.文章为什么以“父啊,我的父啊”为题目?
3.从全文看,作者眼中的父亲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老树画画:求之不得,不求自得
老树不是画画的,他是个教书匠。1983年南开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在中央财经大学任教至今。老树本来不叫老树,叫刘树勇。也许像他说的,因为很小就长成了很苍茫的样子,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学生们就“树哥”“树叔”地叫他,要叫到“树爷”的时候成了“老树”,既然自己的本名叫起来有点不大顺口,他就找个大家都叫得顺的名字用起来。“我的长相太凄凉了,上下五千年提前都长好了。”他自嘲地呵呵一笑,大家跟着乐了,初见的拘谨和陌生就渐淡渐散了。
老树书教得好,学生知道。学生描画他教授公文写作课的状态:“铃声响过,晃着进门,低头看一眼课本,抬眼扫一下我们,然后滔滔江水般流泻出真知灼见、性情心声。他讲西南联大里中国文化界的翘楚、讲风华绝代的林徽因,讲钱钟书的《围城》,讲张艺谋的《红高粱》,讲卢梭的《忏悔录》,讲诗经,讲高更、塞尚,讲波普艺术、解构主义,还有好些我们闻所未闻的新鲜事……这些完全无法用‘公文写作’涵盖的东西听得大家如痴如醉。要下课的五到十分钟,他才会懊恼地讲一会儿课本,期间还夹杂‘公文写作,神马东西’之类的抱怨,直到下课铃响,仿佛扔掉了课本的郁闷,说声‘去也’,踹门而出……”
老树的画中人,悠闲简静明朗。却并不是那些所谓的隐士形象,是街头巷尾市井喧哗滋味饱满的世俗常人,他们性情、生动、自然,关切现实又洞明人生。
老树喜欢民国的趣味,而这民国又非确然的民国,只是他心里想象和希望的趣味——“女子温婉良顺,男子温文尔雅,世俗活泼生动,自由自在,一切都是慢慢的、闲闲的。人们的脸上看不到急切的欲望,一切都是无可无不可的那么一种意思。”画中那个长衫男子一会儿树下独坐,一会儿花旁独立,一会儿山间独行,一会儿屋中独酌,独来又独往,却怡然自得。
“他是我,又不是我”。老树说。画中的长衫先生,闲适、率性,肆无忌惮。一如过去的老树,会戏谑地表达情绪。
有读者提出,画中的闲适与现实的忙碌嘈杂完全不一样,你能接近画中的生活状态吗?老树回答说:“画里那么悠闲,生活却忙忙碌碌,怎么可能达到?!因为没达到,所以才缺什么补什么。焦虑是常态,谁都一样,我也一样。我不可能像画里那么悠闲,但身体做不到,心境或者能做到。”
于是他画,画一种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的空间情境,他的画成了另一个老树在无人知晓的世界里的梦呓。
对他,画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画画的过程。他那些别人一掷千金想求的画,在地上桌上椅子上箱子里随意堆放着。“把内心关注放在怎么做好一件事上,解决这个具体问题就可以了,最终东西拿出去别人说好,不重要。是让自己的内心丰富起来,而不是去炫耀,不是表演给人看,你要相信这一切东西都是解决你自己的问题,让你自己通达、精细,对自己日常生活起居坐卧有要求,你这个人慢慢才像个样子了。”
作家杨葵曾著文评说老树:“如果纯凭个人喜好,我甚至想说,老树文字第一,书法第二,画排其三。”又说:“老树文字有股特殊的稳,并非四平八稳那种寡淡之稳,亦非精巧设计那种做作之稳,更非所谓风轻云淡的鸡汤之稳;他是左冲右突,纵横捭阖,却又胸中有丘壑,可点百万兵的动态之稳。快人快语,口无遮拦,得意处长篇大论,愤怒时脱口骂娘,论人事也常有论据不足便下大结论之嫌……按说这么个写法非常危险,容易跌入莽撞汉子夸夸其谈的恶境,但是没有,得力于几点——力量、心智、修养。”
老树的微博,粉丝近百万。他也曾开过博客,其思想其语言其风格吸引了大批簇拥者,2006年,他以一篇《走了》叫停了自己的博客。有粉丝留言,用“阿甘不跑了,我们怎么办”来形容心中的迷茫和困惑。其实阿甘跑或者不跑都不为什么,老树也是,博客想开的时候就开了,想停就停下,没有,也不想为什么。
(选自《北京日报》2015年09月,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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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他拥有山东大汉与生俱来的粗犷,内心却敏感细腻,情感也十分丰富”,老树的研究生曾泽鲲说。与课堂上诙谐豪放的树老师不同,私下里的老树很期待享受这个属于自己的孤独空间。
②老树博闻强记,他的研究广泛涉及文学、绘画、电影、书法等领域。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他转而关注当代中国摄影发展及传播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有大量批评文章行世,著作数十种,策划诸多影像展览,摄影圈里,提到刘树勇,是响当当的名字。只是,他不把自己的博学当个什么了不起的事,这些不过是“看过些杂书,想过些事,码过些字”罢了。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学生喜欢老树的课,老树教授公文写作内容时滔滔不绝,流泻出真知灼见、性情心声,所以大家听得如痴如醉。
B.老树喜欢民国的趣味,因为这民国又非确然的民国,是他心里想象和希望的趣味,一切都是慢慢的、闲闲的。
C.老树画作中的身穿民国长衫、戴着斗笠的长衫先生,闲适、率性,就是现实中的老树的真实写照。
D.作者认为对于老树而言,画的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画画的过程,把内心关注放在怎么做好一件事上,是让自己的内心丰富起来,而不是去炫耀,不是表演给人看。
(2)文章在介绍老树的同时,多处引用了老树的学生、作家杨葵等人的话语,简要分析这样引用的作用。
(3)老树有着怎样的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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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
在风中长大
朱以撒
③总是在晚饭的时候,借助夕阳的余晖品尝,每一口饭和菜,都充满芳香。一盏忽忽悠悠的煤油灯摆上了桌,火舌温柔、委婉,昏黄暗淡,却可以照见一家老小。在摇曳的火舌下,厨房里是母亲熟练运动着的双手,碗碟正在被涮洗,暗中反射着寒光。没有电灯通明的老宅,简陋中透着温馨,是一种干稻草堆那般的温暖。
④有一些人注定要离乡背井,到更广阔的空间接受风雨的扑打。我从风中的山野来到这个省会城市,已经二十六岁,又高又瘦如风中之丝。城市是乡村的怪胎,许多的空旷越来越紧密地被高层建筑挤占,似乎不占尽空间就不足以称城市。一座高大的建筑就是一面挡风的盾牌,盾牌多了,激荡的风难以穿越。城市闷热起来,蒲扇已经消失,电器降温设备在炎炎夏日的居室里制造着非自然的情调。有时也能巧遇故旧,当我放弃大路钻入小巷,风突然旋转而至,皮肤准确地判断它来自高空或者原野。即使城市生活久了,皮肤的感觉依旧,像一小节细微的芒刺拂动,有一点幸福的异样。
⑤台风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威胁。当我们看到台风时,已经是这股力量穿行过后留下的破坏痕迹了——楼房倒塌,桥梁倾圮,林木拔起,船只颠覆。装点城市的无数大型广告,妖冶的美女花容失色,断成几节,只余一只煽情的眼。每一次台风过去,城市惊魂未定。对于大自然而言,只不过是它一次急促的呼吸罢了。
⑥曾经有一出戏代表了一个时代对于风的强硬态度,它的名字叫《战台风》。当几百万知青躬耕于大野,对于自然的力量不寒而栗时,这出戏的出现,增添了人们不自量力的胆魄,面对台风、暴雨、山洪、泥石流,以血肉之躯去抵挡的人不在少数。
⑦然而,自然界永远是一幅广阔高迥的相貌,深含超人的力量。人类无法拒绝风,无法改变风的走向,人的自尊自信受到了风的挑战。人在长大,除了肉身的伸张之外,更重要的标志是人的思维摆脱了愚昧,走上了正常的轨迹。我注意到,面对破坏力强大的风,人们已经从迎战转为躲避,避其锋芒、尖锐,不再侈谈人定胜天这类空话。渔船靠港、学校放假,举村迁移,这些都是认识上的觉醒和进步——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加紧要,人在大自然自然面前低头,并不是人类的羞耻。
⑧在风中,我们长大。 (选自《十月》,有删节)
1.文章第③节描写了家庭生活温馨的一幕,请简析其表达特色。(4分)
2.文章第⑥节写《战台风》这出戏有何作用?(6分)
3.文章题目“在风中长大”中“长大”的内涵有哪两点?(4分)
4.本文蕴含着作者丰富的情感,请予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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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背着灵魂上路
郭翠华
①人在一个环境待久了,就想出去走走,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但脚还是把人带出了家门。
②外面的世界很大,人很容易迷失方向。曾经一个人去一个城市出差,走在黄昏里,看见如流的人群头也不回地往前赶,只有我像一只掉队的孤雁,找不到可以栖息的枝头。那种迷茫的感觉很像一滴水落在了沙漠里,顿失了自己的踪影。自己的踪影是什么,我一直想不清楚。如果落在水里,应该像月亮泊在水面,是可以看得见的;如果落在地上,就是自己的影子,会踩着自己的脚后跟;如果和家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可以触摸到的温度;如果和朋友在一起,应该是一种可以呼应的声音;如果落在自己的心里,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外面的世界不论多好,但我们首先失去的就是踏实的感觉。
③曾经看过一个外国影片,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那时我突然明白了,出门在外,匆匆忙忙的,如果我们把什么落在家里了,那一定是我们的灵魂。
④出了家门,我们就会发现,人走了,心却没有走。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孤寂悄然而至,潮水般的席卷而来,心却在远处,不知道自己的心还在眷恋着什么。不出门的时候,人就会盼着出门的机会,出了门,人又会多了许多牵挂,人性的两难由此可见。
⑤我最怕一个人出门,多半是承受不了那份孤寂,因为灵魂总是跟不上趟。
⑥不愿意一个人出门,绝不是我一个,我认识的几个男人,也怕出门,但只要有朋友一道,去再远的地方也在所不辞。满世界的景物在他们眼里和自家院子里的花草没什么两样,但有朋友在身边却是另一番感觉,借助出门,些许心智的火花就有了一个可以碰撞的机遇,他们要的是精神的享受。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⑦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静静地看左来右往的人群,喜欢看人像蚁一样地把自己搬来搬去的,我知道那也是我,只不过当我如蚁般忙忙碌碌的时候,我看不见自己。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⑧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背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打开书本,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阅读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灵魂游动在书的字里行间,心一下就踏实了,时空就定格在书页之间。
⑨做一个出门人,最好是能在另一个城市找到自己的朋友。那天晚上,几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一家茶馆里,茶的清香弥漫在异乡的空气里。我们闲闲地聊着,仿佛从没有分离过,也不曾生活在彼此不同的城市,那种突然涌出的温馨十分奢侈,就像一片片舒展着的茶尖,碧绿了我们的心情。朋友突然提到灵魂,他说现在的人天天都在忙,忙来忙去,已经顾不着灵魂了。心角有盏灯跟着忽闪了一下,灵魂原来和物质是无关的,灵魂在哪里,心就在哪里。那天晚上,背着自己的灵魂走在异乡的路上,我的内心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踏实。
1.选文开头说“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请结合全文说说句中的“什么”指的是什么。(3分)
2.简析下列句子的含义。(6分)
(1)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
(2)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3.文章第③段写道:“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这样写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4分)
4.谈谈你对选文主题的解读。需观点明晰,言之有据,适当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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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背着灵魂上路
郭翠华
①人在一个环境呆久了,就想出去走走,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但脚还是把人带出了家门。
②外面的世界很大,人很容易迷失方向。曾经一个人去一个城市出差,走在黄昏里,看见如流的人群头也不回地往前赶,只有我像一只掉队的孤雁,找不到可以栖息的枝头,那种迷茫的感觉很像一滴水落在了沙漠里,顿失了自己的踪影,自己的踪影是什么,我一直想不清楚。如果落在水里,应该像月亮泊在水面,是可以看得见的;如果落在地上,就是自己的影子,会踩着自己的脚后跟;如果和家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可以触摸到的温度;如果和朋友在一起,应该是一种可以呼应的声音;如果落在自己的心里,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外面的世界尽管很好,但我们首先失去的就是踏实的感觉。
③曾经看过一个外国影片,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那时我突然明白了,出门在外,匆匆忙忙的,如果我们把什么落在家里了,那一定是我们的灵魂。
④出了家门,我们就会发现,人走了,心却没有走。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孤寂悄然而至,潮水般地席卷而来,心却在远处,不知道自己的心还在眷恋着什么。不出门的时候,人就会盼着出门的机会,出了门,人又会多了许多牵挂,人性的两难由此可见。
⑤我最怕一个人出门,多半是承受不了那分孤寂,因为灵魂总是跟不上趟。
⑥不愿意一个人出门,决不是我一个,我认识的几个男人,也怕出门,但只要有朋友一道,去再远的地方也在所不辞。满世界的景物在他们眼里和自家院子里的花草没什么两样,但有朋友在身边却是另番感觉,借助出门,些许心智的火花就有了一个可以碰撞的机遇,他们要的是精神的享受。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⑦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静静地看左来右往的人群,喜欢看人像蚁一样地把自己搬来搬去的,我知道那也是我,只不过当我如蚁般忙忙碌碌的时候,我看不见自己。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⑧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背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打开书本,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阅读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灵魂游动在书的字里行间,心一下就踏实了,时空就定格在书页之间。
⑨做一个出门人,最好是能在另一个城市找到自己的朋友。那天晚上,几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一家茶馆里,茶的清香弥漫在异乡的空气里,我们闲闲地聊着,我们仿佛从没有分离过,也不曾生活在彼此不同的城市,那种突然涌动的温馨十分的奢侈,就像一片片舒展着的茶尖,碧绿了我们的心情。朋友突然提到灵魂,他说现在的人天天都在忙,忙来忙去,已经顾不着灵魂了。心角有盏灯跟着忽闪了一下,灵魂原来和物质是无关的,灵魂在哪里,心就在哪里。那天晚上,背着自己的灵魂走在异乡的路上,我的内心感到了从没有的踏实。
1.选文开头说“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请结合全文说说句中的“什么”指的是什么?(4分)
2.简析下列句子的含义。(8分)
(1)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
(2)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3.下列两个细节任选其一,分析其作用。(4分)
(1)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
(2)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4.谈谈你对选文主题的解读。需观点明晰,言之有据,适当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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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
鲁迅
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这时候什么扰攘也没有。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但是,自然也有例外的。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使人忆起酸梅汤,依稀感到凉意,可是那懒懒的单调的金属音的间作,却使那寂静更其深远了。
只有脚步声,车夫默默地前奔,似乎想赶紧逃出头上的烈日。
“热的包子咧!刚出屉的……”
十一二岁的胖孩子,细着眼睛,歪了嘴在路旁的店门前叫喊。声音已经嘶嗄了,还带些睡意,如给夏天的长日催眠。他旁边的破旧桌子上,就有二三十个馒头包子,毫无热气,冷冷地坐着。
“荷阿!馒头包子咧……”
像用力掷在墙上而反拨过来的皮球一般,他忽然飞在马路的那边了。在电杆旁,和他对面,正向着马路,其时也站定了两个人:一个是淡黄制服的桂刀的面黄肌瘦的巡警,手里牵着绳头,绳的那头就拴在一个穿蓝布大衫上罩白背心的男人的臂膊上。这男人戴一顶新草帽,帽檐四面下垂,遮住了眼睛的一带。但胖孩子身体矮,仰起脸来看时,却正撞见这人的眼睛了。那眼睛也似乎正在看他的脑壳。他连忙顺下眼,去看白背心,只见背心上一行一行地写着些大大小小的什么字。
刹时间,也就围满了大半圈的看客。待到增加了秃头的老头子之后,空缺已经不多,而立刻又被一个赤膊的红鼻子胖大汉补满了。这胖子过于横阔,占了两人的地位,所以续到的便只能屈在第二层,从前面的两个脖子之间伸进脑袋去。
秃头站在白背心的略略正对面,弯了腰,去研究背心上的文字,终于读起来:“嗡,都,哼,八,而,……”
胖孩子却看见那白背心正研究着这发亮的秃头,他也便跟着去研究,就只见满头光油油的,耳朵左近还有一片灰白色的头发,此外也不见得有怎样新奇。但是后面的一个抱着孩子的老妈子却想乘机挤进来了;秃头怕失了位置,连忙站直,文字虽然还未读完,然而无可奈何,只得另看白背心的脸:草帽檐下半个鼻子,一张嘴,尖下巴。
“他,犯了什么事啦?……”
大家都愕然看时,是一个工人似的粗人,正在低声下气地请教那秃头老头子。
秃头不作声,单是睁起了眼睛看定他。他被看得顺下眼光去,过一会再看时,秃头还是
睁起了眼睛看定他,而且别的人也似乎都睁了眼睛看定他。他于是仿佛自己就犯了罪似的局促起来,终至于慢慢退后,溜出去了。一个挟洋伞的长子就来补了缺;秃头也旋转脸去再看白背心。
长子弯了腰,要从垂下的草帽檐下去赏识白背心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忽又站直了。于是他背后的人们又须竭力伸长了脖子;有一个瘦子竟至于连嘴都张得很大,像一条死鲈鱼。
巡警,突然间,将脚一提,大家又愕然,赶紧都看他的脚;然而他又放稳了,于是又看白背心。忽然,就有暴雷似的一击,连横阔的胖大汉也不免向前一跄踉。同时,从他肩膊上伸出一只胖得不相上下的臂膊来,展开五指,拍的一声正打在胖孩子的脸颊上。
“好快活!你妈的……”同时,胖大汉后面就有一个弥勒佛似的更圆的胖脸这么说。
胖孩子也跄踉了四五步,但是没有倒,一手按着脸颊,旋转身,就想从胖大汉的腿旁的空隙间钻出去。胖大汉赶忙站稳,并且将屁股一歪,塞住了空隙,恨恨地问道:“什么?”
胖孩子就像小鼠子落在捕机里似的,仓皇了一会,忽然向一面奔去,冲出去了。
“吓,这孩子……。”总有五六个人都这样说。
待到重归平静,胖大汉再看白背心的脸的时候,却见白背心正在仰面看他的胸脯;他慌忙低头也看自己的胸脯时,只见两乳之间的洼下的坑里有一片汗,他于是用手掌拂去了这些汗。
然而形势似乎总不甚太平了。抱着小孩的老妈子因为在骚扰时四顾,没有留意,头上梳着的喜鹊尾巴似的“苏州俏”便碰了站在旁边的车夫的鼻梁。车夫一推,却正推在孩子上;孩子就扭转身去,向着圈外,嚷着要回去了。老妈子先也略略一跄踉,但便即站定,旋转孩子来使他正对白背心,一手指点着,说道:“阿,阿,看呀!多么好看哪!……”
秃头正仰视那电杆上钉着的红牌上的四个白字,仿佛很觉得有趣。胖大汉和巡警都斜了眼研究着老妈子的钩刀般的鞋尖。
“好!”
什么地方忽有几个人同声喝采。都知道该有什么事情起来了,一切头便全数回转去。连巡警和他牵着的犯人也都有些摇动了。
“刚出屉的包子咧!荷阿,热的……。”
路对面是胖孩子歪着头,磕睡似的长呼;路上是车夫们默默地前奔,似乎想赶紧逃出头上的烈日。大家都几乎失望了,幸而放出眼光去四处搜索,终于在相距十多家的路上,发见了一辆洋车停放着,一个车夫正在爬起来。
圆阵立刻散开,都错错落落地走过去。胖大汉走不到一半,就歇在路边的槐树下;长子比秃头和椭圆脸走得快,接近了。车上的坐客依然坐着,车夫已经完全爬起,但还在摩自己的膝髁。周围有五六个人笑嘻嘻地看他们。
“成么?”车夫要来拉车时,坐客便问。
他只点点头,拉了车就走;大家就惘惘然目送他。起先还知道那一辆是曾经跌倒的车,后来被别的车一混,知不清了。
马路上就很清闲,有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胖大汉就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
老妈子抱了孩子从屋檐阴下蹩过去了。胖孩子歪着头,挤细了眼睛,拖长声音,磕睡地叫喊——“热的包子咧!荷阿!……刚出屉的……。”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重在对人物“动态化”的展现,人物最有“特点”的动作只有一个:“看“;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有一个:一面“看别人”,一面被别人看。
B.胖孩子的“叫卖”在小说中出现了两次。馒头早已“冷冷”的,“毫无热气”,而胖孩子依旧盲目地叫着“热的”。他的叫卖只是例行公事,他对叫卖的内容根本不关心,就像看客们对“看”的是什么毫不在意一样,这表现了本该纯真的孩子内心的麻木。
C.小说以胖孩子的视角去观察众人在示众中的种种表现,折射出群体民众在精神上的庸俗无聊、冰冷可怕。
D.小说结构匀称单纯,从寂静开始,又归于寂静,如同一幕哑剧,沉默中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令人无法抗拒,无法呼吸,令人掩卷沉思。
2.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很有特色,请结合小说内容赏析文中画横线的部分。
3.小说描写了一群“看客”,这群“看客”有怎样共同的性格特点?结合鲁迅有关作品,说说他塑造这群“看客”的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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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生异彩
季季
①我跟一群十七岁的女孩子聊天,她们问起我平时有些什么娱乐,当时我几乎愣住了。当我提到我的娱乐包括了“暗中静坐”时,那些十七岁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睁大了眼睛:仿佛充满了疑惑和惊骇,同时掺杂着一种想要探索真相的兴味。
②其实,不能心领神会暗中静坐的乐趣,是十七岁女孩们的一种本分。她们的生活本就瑰丽多姿,哪知道生存的背后尚有暗影呢?我也曾经十七岁,曾经活得喧哗多姿,曾经充满了泡沫般华丽飞扬的梦幻,而那些,终于都在生存的这条路上渐次挥发,终而远离了。
③我幼时住在乡村,最能领略先作垃圾再作泥土的过程之艰辛与庄严。乡村的农家,大都有一间作堆肥的房子,他们把所有会腐烂的垃圾都堆在那仅有一扇门可供出入的房子里。过了一段时日,垃圾都已腐烂,他们就装进牛车,运到田里去施肥。到了那个时候,它们的身份和价值有了奇异的变质:它们不再是垃圾,不再是堆肥;它们化为泥土,而且化为沃土,使地上的生命因而活得腰杆更直,收获更好。它们消失了本来的自己,但是它们成为能滋养生命的泥土了。
④在我的生命发酵和腐烂的那段时期,我时常想起垃圾、堆肥、沃土之间的逻辑关系。那段时期,我承受高温和沼气的煎熬几至窒息,但是我深知更多的垃圾可以作更多的堆肥,而更多的堆肥可以造就更广阔深厚的沃土。这种逻辑关系看似十分浅显,然而蜕变的过程却是艰辛无比的:那是一种长久的窒息,是只剩一口气的苟延残喘。然而,我自那无窗的、满是恶臭的房子走了出来,在生命这片土地上寻得一处安身的泥土。我依赖这泥土重新滋长我自己,滋长我的儿女;更重要的是,许多过去被窒息了的欲望,又在这滋长的过程中伸出了敏锐的触角。这些触角时常在我脑海里张牙舞爪,跟我的脑子争辩。它们总是跟我的脑子说为什么我在你的生活里长时扮演抽象的角色?为什么我不能在你生存的那方泥土中扎根成长为一种具体的生命?面对那样的抗辩,我只能说:我赖以生存的这方泥土太小了,或许,也太贫瘠了。这方泥土滋长我自己和我的儿女都还嫌贫瘠,怎么再容得下那许多欲望的触角扎根成长呢?
⑤细究起来,这些欲望都是与生俱来的,是和我的生命共存亡的。它们起先也许很小、很少,然而,岁月、情感、天象、知识逐日滋润它们,使它们渐次壮大、日益增多。它们不是蝼蚁,不能一脚就可踩死;它们也不是游鱼,离水即成涸辙。它们是不死的精灵,是固执的恋人:纠缠着你、苦恼着你,却还让你感觉到生命的丰硕和甜美。我于是顿悟了:若连这些欲望都没有,我的生命或将更为庸俗贫乏吧?从这个比较宽容的角度来面对那些挥之不去的欲望,我对它们竟只有心存感激了。天涯觅知音,与君共生死,这偕行的路途是何其庄严啊!
⑥从小我就向往一个比教科书更宽阔渊博的知识的世界,我向往那个静态的世界所呈现的动态世界的相貌。我向往高山大河、波涛壮阔;向往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和草原上的牧人;向往神游太空,伸手摘星,翻掌覆雨;向往大博物馆的阴凉、古朴、丰盛;向往原始森林的小径和荆棘。我尤其向往的是许许多多在我内心中澎湃不已的人间角色:小贩、农民、工人、推销员、艺人、精神病患、孤儿……我渴望进入他们的生活,和他们闲话家常,了解他们的爱憎悲喜。我挚爱这些坚忍或者沉默的手足同胞,他们在我内心中的地位甚至超越一个大政治家或大企业家。
⑦我的欲望如许多,而今我却为卑微而繁琐的现实生活所禁锢。我不能出走,不能挥洒自如地去接近那些向往已久的事物,去和我的欲望合而为一。就在这样的困顿无奈中,我终于自寻出路,和我的欲望取得了另一种妥协。白日已尽,俗缘暂失,我在暗中静坐:只见得那许多欲望的精灵都化作实实在在的生命,在我眼前歌咏不止。暗影幢幢,我竟得和它们玲珑相见,灵犀互通了。它们不再仅是脑中的幻影;它们是嶙峋高山,是我航行过的大海,是绿得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是故宫,是荆棘,是一群群劳动者疲乏的脸和枯涩的眼神……我不仅看见,而且我还倾听:草原风声、浪涛击岸、林中猿啸、民歌悠远、牛羊哞哞……这是一片大好风景,一片在暗影中更显得清晰的异彩。只在这时,我才真正地无虞匮乏,充满喜乐;攀登高山,乘风破浪,仿佛都一蹴可就。人生至此,尚复何求呢?而这样壮观的娱乐,又有什么它物可以取而代之呢?
⑧这样的娱乐,或许要被人讥为“只不过又落入梦幻的陷阱罢了”,而我是不在乎这些的。那些欲望,对我来说,也不会是永远的幻影。我不知何时能逐一将它们由幻影化为真实,如今我只知道在每日的暗中静坐里,我能和它们玲珑相见,灵犀互通。而且我相信在这浑噩尘世里,也有许多人俗缘半生,却也能曲径通幽,在暗沉沉的黑影里,瞧见那繁复不尽的人间异彩。
(选自《海内外华人名家名篇选》,有删改)
1.从全文看,作者的欲望有哪些?请分点概括。(6分)
2.第③段写乡村垃圾化为泥土的过程,有什么作用?(6分)
3.文中④、⑤两段写自己的欲望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试简析其表达效果。(4分)
4.有人认为本文无非是咏叹事业、理想的失落,你同意吗?谈谈你的看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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