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猫事儿
王晓君
①从小就喜欢猫。特别爱摸猫鼻子,摸上去的手感就像是一块特别有弹性的橡皮,既干爽又柔软。
②猫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我摸鼻子,它很聪明,几次接触之后就发现了我的这一不良嗜好。实在躲不开的时候它就会喵喵地叫两声,然后用一种十分不友好的目光打量着我。我知道它不情愿,但还是照摸不误。对于猫的鼻子,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愿望。如果有一天它死了,我要把它的鼻子留下来,好好摸个够。我当然不会真的那么做。有时我甚至想,我究竟是喜欢猫才摸它的鼻子呢,还是因为喜欢摸鼻子才喜欢猫。反正,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③小学三年级以前可能养过猫,但在记忆中却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除了摸猫鼻子的感觉之外。一只猫的长相也没有记住。对于那些被我摸过鼻子的现在不在这个世界上的猫我深表遗憾。当然如果没有后来的养猫的经历,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去想。对于没有记住的事情谁会去想?
④那只猫是我的表姐从路边拾来的。在一个破垃圾堆旁,一帮小孩子正在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和它玩耍。那种行为肯定是要比摸猫鼻子要恶劣一些。我没有看到,但是我可以想象,一个不喜欢猫的人看了都不忍心,那是怎样的场景。我表姐把它抱到了我家。她说有一帮小孩子在欺侮它。她说我喜欢猫。
⑤那是一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普通家猫。身上布满了黑色和褐色的花纹,又瘦又小,长得一点也不漂亮。它出生也就三四个月吧。我从没有见过不吃鱼的猫,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但它真的是一只不吃鱼的猫。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把我碗里的鱼,整块的鱼肉放到它碗里,它都剩下了。姐姐说它只吃耗子,我没见过它吃耗子。我和我的家人都看到了,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猫。
⑥我们家那时刚从乡下搬到城里,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平房,地点紧挨着郊区,条件很差。房东和我们住对面屋,听邻居说他的老婆跟着一个包工头子跑了,把两个儿子也都带走了。他的全名叫曲陆三,听上去不像名字更像外号。曲陆三的脸很长,脸上基本没什么表情。过年的时候,他会自己动手包饺子,用我姐姐的话说,他剁的饺子馅白菜块切得像是喂鸭子。
⑦这只猫在我还没有机会得知它的性别的时候便被大老曲这个男人家里养着的耗子夺去了生命。
⑧在这只小猫还没有到我家以前,他的屋子里经常传出嘈杂的声音,我们都知道那是耗子在他的房间里活动的脚步声。妈妈曾经建议他买点耗子药,他总是毫不在意地笑笑。看上去他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声音中入睡。我这个单身汉什么也没有,让它们闹去吧。他经常重复叫的一个人名就是“大老田”,大老田,包工头子,大老田,有钱,我儿子他妈长得好看。
⑨小猫住到我家里以后夜晚经常在他的房间里出没。很快地我们便发现他房间的噪声逐渐减弱。我们开始越来越喜欢这只小猫。记忆中,我好像没有摸过它的鼻子。摸过一定会有一点印象的。
⑩我是在一个清晨发现小猫受伤了。它的嘴,从嘴角一直被撕开,到脖子。只有一点点血,它像死去了一般躺在锅底炕边。我唤它,它的嘴微微地动了一下,送出微弱的呼吸。我小心地用手指拨动着它嘴边的细毛,那条口子都快有我的小手指头长了。我大声喊着妈妈来帮忙。妈妈找了一个垫子,我用双手把它托起来,它的身体轻得让你怀疑它靠的是什么来抓耗子。就这么一只小猫,楚楚可怜弱不禁风的样子,竟然把大老曲家里被耗子折腾得无比喧闹的房间弄得如此安静。
⑪大老曲对在他自己房间里生活的耗子还是很了解的。说到耗子,他无比的自豪,我亲眼见过,那只耗子的大小能装下你家这只猫。邻居家的一只大猫有一次都被它咬了,咬得嗷——地叫了一声跑了。肯定就是被它咬的。这只小猫,不是它的对手。
⑫我给小猫的伤口上了药,希望能帮助它缓解一些疼痛,但是看上去并不管用。受伤后小猫躺了两天。它一直就在那样一种半昏迷的状态中。不叫,偶尔在你唤它的时候会把眼睛睁开,看你一眼,让人无限的心疼。
⑬它是在受伤后第三天早晨离开的。就在它离开我们的前一天晚上,半夜里,我突然被一种响声惊醒,是它跳了一个高然后摔落在桌子上的声音。我猜它可能听到了什么响声,它以为是耗子,跳起来去抓。在这个时候,它还是那么勇敢。
⑭十二岁那一年的这只猫,很让我荣耀。
(摘自《海燕》2018年7月号,有删改)
1.请直接找或概括文中相关内容,填写下表。
作者对的评价 | 评价理由 |
普通 | (1)______ |
不普通 | (2)______ |
勇敢 | (3)______ |
2.第⑦段有什么作用?
3.第④段中,作者为什么写自己喜欢这只猫却没有摸过它的鼻子?
4.请赏析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我唤它,它的嘴微微地动了一下,送出微弱的呼吸。
5.第⑫段和⑭段中,加点词语“心疼”和“荣耀”是否矛盾?为什么?
6.第①段中,作者听了大老曲的话后会有怎样的表现?请发挥你的联想和想象,写这一段(不超出所给字格)
七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猫事儿
王晓君
①从小就喜欢猫。特别爱摸猫鼻子,摸上去的手感就像是一块特别有弹性的橡皮,既干爽又柔软。
②猫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我摸鼻子,它很聪明,几次接触之后就发现了我的这一不良嗜好。实在躲不开的时候它就会喵喵地叫两声,然后用一种十分不友好的目光打量着我。我知道它不情愿,但还是照摸不误。对于猫的鼻子,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愿望。如果有一天它死了,我要把它的鼻子留下来,好好摸个够。我当然不会真的那么做。有时我甚至想,我究竟是喜欢猫才摸它的鼻子呢,还是因为喜欢摸鼻子才喜欢猫。反正,它们是不可分割的。
③小学三年级以前可能养过猫,但在记忆中却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除了摸猫鼻子的感觉之外。一只猫的长相也没有记住。对于那些被我摸过鼻子的现在不在这个世界上的猫我深表遗憾。当然如果没有后来的养猫的经历,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去想。对于没有记住的事情谁会去想?
④那只猫是我的表姐从路边拾来的。在一个破垃圾堆旁,一帮小孩子正在以他们各自的方式和它玩耍。那种行为肯定是要比摸猫鼻子要恶劣一些。我没有看到,但是我可以想象,一个不喜欢猫的人看了都不忍心,那是怎样的场景。我表姐把它抱到了我家。她说有一帮小孩子在欺侮它。她说我喜欢猫。
⑤那是一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普通家猫。身上布满了黑色和褐色的花纹,又瘦又小,长得一点也不漂亮。它出生也就三四个月吧。我从没有见过不吃鱼的猫,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但它真的是一只不吃鱼的猫。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把我碗里的鱼,整块的鱼肉放到它碗里,它都剩下了。姐姐说它只吃耗子,我没见过它吃耗子。我和我的家人都看到了,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猫。
⑥我们家那时刚从乡下搬到城里,住的房子是租来的。平房,地点紧挨着郊区,条件很差。房东和我们住对面屋,听邻居说他的老婆跟着一个包工头子跑了,把两个儿子也都带走了。他的全名叫曲陆三,听上去不像名字更像外号。曲陆三的脸很长,脸上基本没什么表情。过年的时候,他会自己动手包饺子,用我姐姐的话说,他剁的饺子馅白菜块切得像是喂鸭子。
⑦这只猫在我还没有机会得知它的性别的时候便被大老曲这个男人家里养着的耗子夺去了生命。
⑧在这只小猫还没有到我家以前,他的屋子里经常传出嘈杂的声音,我们都知道那是耗子在他的房间里活动的脚步声。妈妈曾经建议他买点耗子药,他总是毫不在意地笑笑。看上去他已经习惯了在这种声音中入睡。我这个单身汉什么也没有,让它们闹去吧。他经常重复叫的一个人名就是“大老田”,大老田,包工头子,大老田,有钱,我儿子他妈长得好看。
⑨小猫住到我家里以后夜晚经常在他的房间里出没。很快地我们便发现他房间的噪声逐渐减弱。我们开始越来越喜欢这只小猫。记忆中,我好像没有摸过它的鼻子。摸过一定会有一点印象的。
⑩我是在一个清晨发现小猫受伤了。它的嘴,从嘴角一直被撕开,到脖子。只有一点点血,它像死去了一般躺在锅底炕边。我唤它,它的嘴微微地动了一下,送出微弱的呼吸。我小心地用手指拨动着它嘴边的细毛,那条口子都快有我的小手指头长了。我大声喊着妈妈来帮忙。妈妈找了一个垫子,我用双手把它托起来,它的身体轻得让你怀疑它靠的是什么来抓耗子。就这么一只小猫,楚楚可怜弱不禁风的样子,竟然把大老曲家里被耗子折腾得无比喧闹的房间弄得如此安静。
⑪大老曲对在他自己房间里生活的耗子还是很了解的。说到耗子,他无比的自豪,我亲眼见过,那只耗子的大小能装下你家这只猫。邻居家的一只大猫有一次都被它咬了,咬得嗷——地叫了一声跑了。肯定就是被它咬的。这只小猫,不是它的对手。
⑫我给小猫的伤口上了药,希望能帮助它缓解一些疼痛,但是看上去并不管用。受伤后小猫躺了两天。它一直就在那样一种半昏迷的状态中。不叫,偶尔在你唤它的时候会把眼睛睁开,看你一眼,让人无限的心疼。
⑬它是在受伤后第三天早晨离开的。就在它离开我们的前一天晚上,半夜里,我突然被一种响声惊醒,是它跳了一个高然后摔落在桌子上的声音。我猜它可能听到了什么响声,它以为是耗子,跳起来去抓。在这个时候,它还是那么勇敢。
⑭十二岁那一年的这只猫,很让我荣耀。
(摘自《海燕》2018年7月号,有删改)
1.请直接找或概括文中相关内容,填写下表。
作者对的评价 | 评价理由 |
普通 | (1)______ |
不普通 | (2)______ |
勇敢 | (3)______ |
2.第⑦段有什么作用?
3.第④段中,作者为什么写自己喜欢这只猫却没有摸过它的鼻子?
4.请赏析下面句子的表达效果。
我唤它,它的嘴微微地动了一下,送出微弱的呼吸。
5.第⑫段和⑭段中,加点词语“心疼”和“荣耀”是否矛盾?为什么?
6.第①段中,作者听了大老曲的话后会有怎样的表现?请发挥你的联想和想象,写这一段(不超出所给字格)
七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苦 瓜
肖复兴
①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②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③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④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⑤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⑥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⑦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⑧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⑨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⑩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1.文章开头段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你认为可否删掉?为什么?
2.品味下面句子中划线的词语,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②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3.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这样表达有什么好处?
4.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第⑩段的妙处。
5.联系全文,揣摩文章以“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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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碗底香
陈小庆
①终于开饭了,他几乎是跑着奔向食堂的。
②今天做的是他最喜欢的红烧牛肉面,他看到自己饭盆里竟有好几块牛肉,最关键的是有一块还特别大,居然比一只完整的核桃还要大,他似乎觉察到打饭的师傅当时迟疑了一下,但手终于没有抖,还是将那大块牛肉给他妥妥地盛进了饭盆里。
③端着饭,走到外边,坐在一块空心砖上,虽然饿极了,虽然是他最喜欢的牛肉面,他却慢条斯理地吃着,他享受着美味。不像那个首先急着把饭里的牛肉挑着吃了的二狗子——吃那么快会很快吃完,很快吃饱,很快失去享受的时间。尤其是那块最大的牛肉,他毫无疑问地会留到最后吃,等吃完所有的面条、碎肉,喝光所有的汤之后再去细细品味,仔细享受,这叫碗底香。在他,这样吃饭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④他一边品味着牛肉面,一边想着自己儿子小虎马上就要娶媳妇了,那个姑娘已经同意嫁给小虎了,嫁到在城里没有房子的他们农村的家了!他得多干活多赚钱,风风光光把儿媳妇娶进家门。
⑤此时,饭盆里的那块肉,几乎是支撑他力气的最有力的保障,也是他辛苦后的一份安慰。
⑥从小他就有把好东西留到最后的习惯,过去家里穷,娘做面条时,炒个鸡蛋已属最好的午饭,那时节他总是把饭先吃光,再去吃炒鸡蛋,最后嘴里的炒鸡蛋味儿会留存一下午,让人觉得生活美好有意义。他还喜欢把最甜的放在最后,把最好的消息在心底憋好久,六年级时,他破天荒地考了个年级第一,回家就一直没有吭,最后竟然没有说,还是娘听邻居小孩说的。娘看着他笑,他也笑,仿佛那最好吃的还在碗里放着,还可以享受那份惊喜。娘告诉过他,先苦后甜才是真正的幸福。所以他一直不舍得把那些好东西提前吃掉用掉,甚至到该吃该用时仍然还要保留好久。
⑦他喝了口牛肉面汤,滋味十足,望望那块牛肉,心里踏实极了。十六岁时他拥有了第一双回力球鞋,穿惯了黄胶鞋的他,一直舍不得穿,只在劳动节和国庆节时穿过那么几天,大部分时间还是黄胶鞋,后来他发现鞋小了,自己在十八岁时再也穿不上那尚且八九成新的回力鞋了。那双鞋,至今在家里放着,像是收藏品,曾经他想让儿子穿,儿子却无论如何也不穿。
⑧他开始品饭盆里的碎牛肉。明天据说会发工资,包工头说了两个月了,一定要在麦收之前把欠大家的去年的工钱发到手里,而他们很多人已经打算后天回乡割麦子了!
⑨碎牛肉几乎没有口感,他望了望那大块牛肉,原谅了这些碎肉。筷子却不去动一下那大的,从小养成的习惯,使他根本不会在饭还多时去动那些“镇碗之肉”的。也因为这个好习惯,他存到了一些钱,家里才翻盖了房子,儿子才能说上对象。
⑩过去在乡下,他碗里的肉或者鸡蛋一直是别人眼中的诱惑,大柳树下吃午饭,他总是会在碗里留下最好的,直到吃完了饭,才会认认真真吃掉那些最好的,让一顿饭有了悠长的香味。三十年前,在乡下,碗里有肉或者有鸡蛋,会很有面子,他是那时养成了很慢很慢吃饭的习惯的,他享受着自己碗里有宝的感觉——生活就是这么有奔头!
⑪很多工友都吃完了,在抽烟聊天,他却还有好几口面没有吃完,他一根一根面吃着,碎肉已没有了,但他碗底有香,心里有底儿:镇碗之宝还在,动都没动呢!他们都是端着铁盆盛饭的,都是一步到位,没有再去打饭的麻烦,那么大个铁盆,足可以吃很饱。
⑫吃完最后一根面条,喝光最后一口汤,盆里只有那个大块头的牛肉了,那深酱色的肉,吸足了调料,那要一口吞下去,能嚼上两分钟才可以咽下去。
⑬他停顿了一下,显得郑重地夹起那块肉,多年养成的习惯,尊重食物,更要慎重对待那些最好的,那些都是生活的精华,是我们热爱生活的理由!他每次在享受最后一口美味时,都会停顿一下,调整好味觉、视觉,说高级一点应该还调整好了灵魂,准备接受那种痛快舒爽——他夹起那块肉,发觉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也许是自己用劲过于大了吧,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⑭那块让他期待了一顿饭,瞟了无数眼,几乎支撑了他全部幸福感的大块牛肉,竟然是一块切得方方正正的姜!
1.小说中的“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
2.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用了什么描写方法?有何作用?
他调整了下呼吸,把肉隆重地送入口中,上下牙合在一起,然后他便流下了泪水……
3.第⑥⑦段插叙了哪三件事情?有什么作用?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表现进城打工者生存的艰辛,也有人认为是倡导一种先苦后甜的生活观。你认同哪一个观点?请结合小说及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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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16分)
爱是最大的出息
张翔
①我有一个很个性的朋友,她从小到大都住在城西的小平房里,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座城市,用她的话来说,她就喜欢这座古幽幽的老城。关于她的笑闻很多。比如她从小学习都很好,从小学到高中的成绩基本上都名列前茅,期间还跳过级,为此,她很庆幸地说过自己省了不少学费。就在大家都期望着她考上清华北大为校争光的时候,她却只报了西安的一所大学。成绩出来的时候,遥遥超过了清华北大的录取分数线。大家都问她怎么犯傻了啊?她却总是很羞涩地说,我就喜欢西安,不想去别的地方。据说校长最后都止不住骂她一句——没出息!
②但这似乎掩盖不了她的优秀,在西安的那所普通大学里,她依然出类拔萃独占鳌头。在她毕业的时候,她被学校特殊推荐到美国的一所大学留学,费用减免。当美国寄来入学通知书的时候,她依旧推辞掉了,把机会让给了别人。当老师们暴跳如雷地责问她的时候,她依旧像个旧社会的小家闺秀一样羞涩地回答说:我就喜欢西安,哪里都不想去。老师们又重复了一句话——没出息。
③发生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初识。我一听说这件事情,就为之扼腕,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心中也觉得这么优秀的女孩,怎么就这么没有出息呢?
④直到今年初秋的时候,她第一次邀请我们去她家里,她的家依旧是那城西的小平房。去的途中,我一路试想这个有个性的姑娘家里会有什么新奇的摆设,个性的装点。直到我跨进她的家门的时候,眼前的情形让我触目惊心。
⑤在她的家里,家具摆设都是上了年月的,破破烂烂,显示着主人生活的艰辛。而更让我吃惊的是,她家里还有一个双腿残疾瘫痪在床的母亲。
⑥原来,她的父亲早在她3岁的时候,因为一场矿难逝世了,丢下了她们母女俩,她的母亲为了供她上学,每天在马路上冒着生命危险给来回的车辆司机卖报纸。终于有一天,一辆车将这位辛苦的母亲撞倒在马路上,车轮轧断了她的双腿。好心的司机补偿了一些营养费,但母亲却用它缴齐了她的学费。从此,母亲就坐在轮椅上,在居民区的门口卖些小百货,她们母女俩一直靠这微薄的收入相依为命地生活着。
⑦在后来的高考和留学的事情中,她“很没出息地”放弃了这些难得的机会,为的只是更好地照顾母亲,因为她知道母亲离不开她。而她深深地热爱着自己的母亲。
⑧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泪湿眼眶。我责怪她说:“你怎么不早点说出来昵?大家就不会说你没出息了!”
⑨她微笑着淡淡地回答说:“我妈本来就觉得自己好像耽搁了我,如果大家知道了,说起来,我可能会被人理解,但我妈可能心里就难受死了。而如今,我早已经目标明确了,如果能让妈妈好好地生活,爱她终老就是我最大的出息了。”
⑩她话一说完,眼神温和地望向卧在里屋床上的母亲。而我早已思绪飘飞了。
1.通读全文,理清“我”对朋友感情的变化。(3分)
阶段 | 初识时 | 去朋友家途中 | 跨进朋友家门时 | 了解实情后 |
感情变化 | 试想、猜想家里有新奇的摆设个性的装点 |
2.文章的⑥—⑦段写了什么内容,在文中有什么作用?(3分)
3. 第①段文字中,“个性”意思是什么?读完全文,你对“个性”有什么新的理解?(3分)
4.第⑩段中说“而我早已思绪飘飞了”,展开你的联想和想象,“我”可能会想些什么呢?请用一段文字展现“我”的心理活动。(3分)
5.阅读下面链接的材料,完成下面(1)-(2)题。(4分)
材料一:洪战辉以13岁单薄的肩膀担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带着妹妹走进大学校园。在颁奖典礼上,他动情地说:“有句话是我想送给大家的:苦难的经历并不是我们博得别人同情的资本,奋斗才是最重要的。”
材料二:丛飞深深地知道贫困到无法继续学业的滋味,他倾家荡产也要资助山里的孩子们上学。
材料三:
(1)结合原文和上面两则材料,说说你对“最大的出息——爱”的理解。(2分)
(2)试着补充一则材料(作为材料三),让“爱”的蕴含更加丰富。(2分)
七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题目(12分)
换一种方式离成功更近
梁勇
①他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一个贫穷的外来移民家庭,从小他是个腼腆内向的孩子,和他一样大的孩子都不喜欢和他在一起,因为他什么也不会。
②每次考试他都是和倒数挂上名。老师不想让他回答问题,因为他总是羞涩地说不知道。大家认为他是笨蛋,是个白痴。伙伴们嘲笑他,说他永远和失败在一起,是失败的难兄难弟。邻居们说,这个孩子将来注定一事无成。父母听到这些话,暗暗为他担心。
③他努力过,可是收效甚微,自己在学业方面取得的进步似乎为零。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加班加点苦读。每天,他醒来后都害怕上学,害怕被嘲笑。周末,他坐在自家的门前,看着草地上喜笑颜开的男孩们,感到自己的未来一片渺茫。时间在一天天地流逝,而学校也在考虑劝其退学。
④一次,他看到一个老人为了一张被老鼠咬坏的一美元钞票而痛苦不已。为了不让老人伤心,他悄悄回家将自己平时积攒的硬币换成一张一美元的钞票,交给了老人,说,这是他用魔法变回来的。老人激动不已,说他是个善良聪明的孩子。
⑤父亲知道这件事后,认为自己的孩子还不是个笨到家的人。接下来的这天,是孩子永远不会忘记的。父亲要带他出门,目的地是波士顿。他父亲说:“我们坐汽车可以到达。”他们一起坐上汽车。可是,在中途的一个小站,父亲下车买东西忘记了汽车出发的时间。就这样,汽车在他喊叫声中呼啸而去。他很害怕,心想这下怎么办,没有汽车,父亲怎么能到波士顿呢?波士顿汽车站到了,他下车时却看到父亲正在不远处等着他。他快速跑了过去,扑进父亲的怀抱,诉说一路的忐忑不安,害怕父亲到不了波士顿,并惊讶父亲是如何到达的。父亲说:“只要我们能到达目的地,管它用什么方式呢,孩子,就像你学业不成功,并不代表你在其他方面不能成功,换一种方式吧!”此时,他猛然醒悟。
⑥随后,他看到很多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能实现而痛苦不已,就想假如自己用魔法帮助他们实现,即使是假的,但起码从精神上减轻了他们的痛苦。从此,他对魔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跟随一些魔术师学习魔术。
⑦他克服心中的怯懦,为自己的梦想开始奋斗。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进行的努力受到了父母的鼓励。教他魔术的老师发现他在这方面具有很高的悟性,学东西很快,而且每次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创新。很快老师的技巧便被他学光了,他不得不换老师。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他换了四个魔术老师。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魔术师大卫·科波菲尔,一个匪夷所思的成功人士。
⑧有人问他是怎么成功的,大卫·科波菲尔说:“父亲让我醒悟,成功对我们来说好比是个固定的车站,我们在为怎么到达而绞尽脑汁,大家都在争夺汽车上的座位,没有得到座位的人不得不等下一班汽车,可是,为什么我们不能骑马或者乘轮船去车站呢?这样,我们不是也到达了吗?只不过我们换了一种方式。”
⑨最后,大卫·科波菲尔又说:“后来我知道,这一切是父亲安排好的,其实那个小站离波士顿很近,骑马竟然比坐汽车还快,所以父亲到得比我早。”
⑩道理浅显易懂,可是真正理解它,并付诸行动的人却很少。当你发现自己不断努力仍然不能取得成功时,你是否可以告诉自己换一种方式呢?如果你这样做了,说不定你会离成功更近。 (选自《语文主题学习丛书》有改动)
1.给下列词语注音并解释:(4分)
(1)腼腆( ):________ 。
(2)怯懦( ):________ 。
2.从第①~③段看出大卫·科波菲尔以前是个怎样的孩子?(2分)
3.父亲为什么认为自己的孩子还不是一个笨到家的人?他用什么办法让自己的孩子醒悟?(3分)
4.文中哪个人物给你印象最深刻?你觉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试结合文中事例谈一谈。(3分)
七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苦瓜(肖复兴)
原来我家有个小院,院里可以种些花草和蔬菜。这些活儿,都是母亲特别喜欢做的。把那些花草蔬菜侍弄得姹紫嫣红,像是给自己的儿女收拾得眉清目秀、招人眼目,母亲的心里很舒坦。
那时,母亲每年都特别喜欢种苦瓜。其实,这么说并不准确,是我特别喜欢苦瓜。刚开始,是我从别人家里要回苦瓜籽,给母亲种,并对她说:“这玩艺儿特别好玩,皮是绿的,里面的瓤和籽是红的!”我之所以喜欢苦瓜,最初的原因就是它里面的瓤和籽格外吸引我。苦瓜结在架上,母亲一直不摘,就让它们那么老着,一直挂到秋风起时。越老,它们里面的瓤和籽越红,红得像玛瑙、像热血、像燃烧了一天的落日。当我掰开苦瓜,兴奋地注视着这两片像船一样盛满了鲜红欲滴的瓤和籽瓜时,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仿佛那是她老人家的杰作,是她才能给予我的欧·亨利式的意外结尾,让我看到苦瓜最终这一落日般的血红和辉煌。
以后,我发现苦瓜做菜其实很好吃。无论做汤,还是炒肉,都有一种清苦味。那苦味,格外别致,既不会传染上肉或别的菜,又有一种苦中蕴含的清香和苦味淡去的清新。
像喜欢院里母亲种的苦瓜一样,我喜欢上了苦瓜这一道菜。每年夏天,母亲都会经常从小院里摘下沾着露水珠的鲜嫩的苦瓜,给我炒一盘苦瓜青椒肉丝。它成了我家夏日饭桌上一道经久不衰的家常菜。
自从这之后,再见不到苦瓜瓤和籽鲜红欲滴的时候了,是因为再等不到那时候了。
这样的菜,一直吃到我离开了小院,搬进了楼房。住进楼房,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再吃不到母亲亲手种、亲手摘的苦瓜了,只能吃母亲亲手炒的苦瓜了。
一直吃到母亲六年前去世。
如今,依然爱吃这样的菜,只是母亲再也不能为我亲手到厨房去将青嫩的苦瓜切成丝,再掂起炒锅亲手将它炒熟,端上自家的餐桌了。
因为常吃苦瓜,便常想起母亲。其实,母亲并不爱吃苦瓜。除了头几次,在我一再的怂恿下,勉强动了几筷子,皱起眉头,便不再问津。母亲实在忍受不了那股子异样的苦味。她说过,苦瓜还是留着看红瓤红籽好。可是,她依然每年夏天当苦瓜爬满架时,为我清炒一盘我特别喜欢吃的苦瓜肉丝。
最近,看了一则介绍苦瓜的短文,上面有这样一段文字:“苦瓜味苦,但它从不把苦味传给其他食物。用苦瓜炒肉、焖肉、炖肉,其肉丝毫不沾苦味,故而人们美其名曰‘君子菜’。”
不知怎么搞的,看完这段话,让我想起母亲。
1.文章开头写母亲种花草和蔬菜,似乎与写“苦瓜”无关,可否删掉?为什么?
2.品味下面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母亲总要眯缝起昏花的老眼看着,露出和我一样喜出望外的神情。
3.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妙处。
4.文章以“苦瓜”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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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回忆我的语文老师
曾文轩
我所有的老师都学养深厚,比如说我的数学老师,他的板书也特别棒。因为我们特别喜欢他的板书,所以每次在他上数学课之前,我们都不是用黑板擦,而是用湿毛巾反复地擦拭,直到把这块黑板擦得黑亮黑亮的。他讲数学课的时候,一边讲一边从右上角开始写那些公式、那些定理,等把课讲究,正好是一整面黑板的字。可惜当时没有相机,如果用相机把那个画面拍下来,今天装裱起来,挂在家里的墙上,就是一幅非常有装饰感、现代性很强的画。
那些老师各有各的品性,各有各的脾气。特别要感激的是我的语文老师,她是南京大学的高材生,她是我心目中最高贵、最美丽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我千百次寻找过,但是再也没有找到过一位这样的女性。
我记得她第一次走上讲台,把两只手轻轻地悬在讲台上,她没有带粉笔,没有带备课笔记,也没有带语文教材,是空手走上来的。她望着我们,说:“同学们,什么叫‘语文’?”然后她用了两节课的时间,给我们阐释了什么叫“语文”。那期间,天开始下雨,她把脑袋转向窗外,对我们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一年四季的雨是不一样的。”
然后她又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一天里的雨也是不一样的,上午的雨与早晨的雨不一样,下午的雨与上午的雨也不一样,傍晚的雨与夜里的雨也不一样。”然后她又说:“同学们,你们知道吗,雨落在草丛中和落在水塘里,那个样子和发出来的声音都是不一样的。”我至今还记得,我们所有的同学都把脑袋转向了窗口,外面有一大片荷塘,千条万条银色的雨丝正纷纷飘落在那口很大很大的荷塘里。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大概一个星期之后,她走上讲台,那是一节作文课。她说了一句话:“同学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班上作文写得最不好的同学是曹文轩。”在此之前,我的历任语文老师都说作文写得最好的同学是曹文轩。这个反差太大了!对我来讲,这个打击是巨大的,我根本无法接受她的判断,所以我当着她的面就把作文本撕了,扔在了地上,一头冲出教室,来到了离教室不远处的一条大河边。我至今还记得,我坐在大河边上,望着那条河,把地上的石子、瓦片一块一块狠狠地砸到水面上,一边砸,嘴里一边骂:“丑八怪!”
晚上,我回到学校,来到了她的宿舍门口,我记得自己不是轻轻地把她的门敲开,而几乎是用脚把她的门踢开的。她拉开了门,站在门口,微笑地看着我,说:“你请进来坐一会儿。”然后我就进了她的卧室,看到了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我的六本作文本。她把这六本作文本一本一本地排列在她的桌子上,然后说:“你过来看看,我们先不说内容,就看这些字,前几本的那些作文,字非常稚拙,但是能看出你非常认真。你再看看最后一本作文,你的字已经张扬到什么程度了,你已经浮躁到什么程度了?”
她又说:“在这六本作文里,都有一篇作文是写春天的,你在第一本里写春天的时候是非常诚实的,是非常朴素的对春天的描写,但是后来你慢慢地控制不住自己了,你有必要用那么多形容词吗?你的作文写得越来越臃肿,越来越夸张。当那些老师都说你有才气的时候,你就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她说:“才气,有时候是害人的。”
我记得那一天离开她的宿舍,走进校园,月色如水,清澈的月光整个地铺在校园里头。那个夜晚是值得我一生铭记的。没有那个夜晚,就没有我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我要说语文和语文老师,对一个学生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我这里无意贬低其他学科的老师对学生的作用,我只是说语文和语文老师是无可替代的。语文老师永远是一所学校的品质构建者和体现者。我无法想象一所学校没有语文和语文老师,我也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没有语文和语文老师。
我们应当对语文老师充满敬意。全世界都应当如此!
1.文章讲述了“我的语文老师”哪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2.结合选文具体内容,说说“我的语文老师”是一个怎样的人?(两点即可)
3.从修辞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我记得那一天离开她的宿舍,走进校园,月色如水,清澈的月光整个地铺在校园里头。
4.根据课文内容分析,为什么说“才气,有时候是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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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
相信自己永远能够穿越沙漠的人
他长着一张朴实的脸,穿着朴素,看上去很像一个民营企业家,而不像是叱咤互联网的弄潮儿。
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出身农民家庭,从小过着贫寒的生活,大一就开始四处打工,帮人抄信封,从批发市场买了书,出去卖。大学期间,对计算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争取到了在学校机房打工的机会,一边打工,一边自学计算机。
大三,依靠自学的写程序的专长,赚到了十几万元,挖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成为当时最有钱的大学生之一。
拿着手里的十几万,又从亲朋好友手里借了些钱,他盘下了一个饭馆。由于管理松散,没用一年时间,赔光了投入的钱,还欠了不少债。他承受着周围异样的目光。
大学毕业,他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拼命,很快就获得了职位上的升迁,但他渴望创业的冲动一天比一天强烈,不能控制自己,还完债后,就辞去了这份高薪工作。
他拿着手里仅剩的一万多元选择再次创业。在中关村,租了一个小柜台,售卖刻录机。在1998年的时候,作为一个大学生,去中关村摆柜台,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特别是他毕业的学校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校。最终,女友离开了他。
女友离弃,家人反对,让他一度陷入痛苦之中。虽然经历了痛苦,但是,这一次,他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2004年初正式涉足电子商务领域,2005年,转型为一家专业的电子商务公司。
在电子商务上,他敢冲敢杀,曾多次掀起价格战,一时间讨伐声四起。他将“战斗”二字贴满办公室,让自己和公司的人随处可见,时刻都在战斗中,随时都准备战斗。
在一片质疑声中他融资数亿美元,再次把竞争对手甩在了身后。
在工作之余,他喜欢越野,这是他减轻压力的最好办法。
他每年要进行一次长达十多天的沙漠穿越,享受挑战自己的乐趣。他觉得沙漠的风景有一种凄凉的美,在那里,他可以静心思考,想透很多事情。穿越沙漠也是很枯燥的事,在整个过程中,他必须说服自己坚持下去,一定不能放弃,直到穿越沙漠。他相信他最终总会穿越沙漠。
他的头衔有很多,年度经济人物、华人经济领袖、商界精英……
他给人的印象是:冒险家,好战斗,讲话咄咄逼人,有点张扬,有点高调。
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当主持人问他,自己身上最喜欢的特点是什么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说:坚持。
是的,促使他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在这些因素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执着与坚持,看准路子坚持一辈子的那种坚持。
其实,我们还能清楚地看到他的梦想与野心。
他心里有创业的冲动,一心想创业成功的迫切愿望。一心想做第一,无论这个行业竞争有多激烈。
2013年岁末,在哥伦比亚大学游学几个月,沉寂半年后,他再度归来,瘦身成功,一身剪裁得体的黑西服,使得他的身上多了一份学院派的高贵气质,面对媒体,少了一份攻击,多了一份谦和与内敛。
人们纷纷猜测他的下一步举动。他又要做出怎样的大举动?
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不会倒下。因为他是时刻准备战斗的人,他是敢于和最厉害的竞争对手战斗的人,他是那个相信自己最终总能成功穿越沙漠的人,能战胜他的只有他自己。
他,就是刘强东。他创办的电子商务公司,就是京东商城。
1.本文的记叙顺序是 。
2.你觉得刘强东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
3.结合全文,说说以“相信自己永远能够穿越沙漠的人”中“永远能够穿越沙漠”的含义?以此为题有什么好处?
4.最后一段“他,就是刘强东。他创办的电子商务公司,就是京东商城。”放在第一段后面,好不好?为什么?
5.促使刘强东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但是,在这些因素的背后,最重要的是他的执着与坚持,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你有类似的感悟吗?请结合自身经历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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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长笛
①小时候,每天晚饭后,父亲总喜欢拿出心爱的长笛吹奏一曲。那时,她特别爱听,笛声一响,她就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哼唱。母亲也停下手边的活,侧耳倾听,发丝垂在脸上,格外柔美。
②夏天的傍晚,父亲有时会拿着长笛去巷口儿。邻居们都说:“来来,吹一段儿!”“吹一段儿?”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③她开始讨厌父亲吹长笛,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那天晚上,她写完作业后,父亲又拿出长笛来吹。笛声刚响,她就大吼一声:“唉呀!别吹了好不好!烦死人了!”笛声戛然而止。她看也没看父亲一眼,转身跑回自己屋里。
④她三年级时,父亲的工厂倒闭。两年后,左腿残疾有没技术的父亲被安排当了环卫工,负责她学校周边街区的卫生。那天,一个捣蛋鬼在班里嚷嚷:“门口那扫地的老大爷是小敏她爸!”顿时,嘘声、哄笑声连成一片。她感到无地自容,趴在桌上哭了。那一刻,她恨父亲没出息!
⑤她毕竟还是个懂事儿的孩子,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亲。只是不再喜欢父亲吹长笛了,每次父亲一吹就被她狠狠地制止。渐渐的,家里听不到笛声了。
⑥上了初中,离家远,她从不跟别人提家里的事。可事情就这么巧,父亲工作间隙坐在环卫车旁的马路牙子上吹长笛,竟被电视台记者录进了镜头。节目播出后,恰巧被她老师看到,把这事当作励志故事讲给同学们听,班里爽直的同学对她说:“小敏,你爸好酷呀,扫大街还忘不了吹笛子!”
⑦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极力隐藏的父亲,就这样被曝光在全班同学面前。她忍无可忍,到家就跟父亲吵:“你说你扫个垃圾,还吹什么长笛,丢人都丢到电视上去了,我都快没脸活着了!”“啪”地一声,母亲的巴掌抽在她脸上:“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这样说你爸!要不是你,你爸……”“别跟孩子瞎说八道!”父亲喝住了母亲。“你可是听着你爸的笛声长大的呀!你小时候那么爱听,你爸干一天活儿回来,多累都吹给你听……”
⑧父亲的沉默和母亲的训斥并没有打动她。她还是悄悄拿走长笛,扔进了城外的小河里。虽然那一刻她心里也有丝丝的不舍。她等着父亲爆发。然而,没有。自此,父亲再没提过笛子的事儿。
⑨多年以后,她有了孩子,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她对父母很好,常常给他们买吃的穿的。孩子初一那年,学校要开“感恩”主题晚会。儿子在家里练唱《父亲》这首歌:“想想您的背影,我感受了坚韧;抚摸您的双手,我摸到了艰辛……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您只尝了三分。”儿子唱了一遍又一遍,唱得她心里一阵阵酸,一阵阵疼……
⑩第二天,她买了一支上好的长笛。给父亲送去,父亲先是一愣,随即欣喜地摩挲起来。她吞吞吐吐,说:“爸,对不起,当初是我扔了您那长笛。”父亲一笑:“傻丫头,我早知道是你干的。”母亲走过来:“还是闺女疼你呀!你这条腿没白断!委屈没白受啊!”“腿?没白断?”她吃惊地问。“还不是因为你三年级那年非吵着要电子琴,你爸为了挣钱给你买琴,大雪天骑车子给人家送货,摔断了腿……”“哎!跟孩子提这些干啥!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父亲笑着打断母亲,转脸看她,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⑪久违的笛声,从父亲嘴边蔓延开来,飞扬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她跟着哼唱,母亲则满脸温柔,鬓角的白发泛着银光,格外柔美。
1.请以长笛为线索,从父亲的角度概括父女之间发生的四件事。
2.下面的语句是如何描写笛声的?请简要赏析。
清脆悠扬的笛声从父亲的嘴边漫延开来,如哗啦啦的小河流水。大人们摇头晃脑陶醉着,孩子们停止嬉闹,围在父亲身边,眼里充满了好奇与崇拜。
3.请品读下面的语句,联系上下文揣摩她和父亲的心理。
她赶紧抹一把泪,挤出笑来,说:“来来,吹一段!”“吹一段?”父亲似问似答,将长笛横放嘴边。
4.母亲这一形象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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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思念一块月饼
张金春
①“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唐代诗仙李白这首诗是我非常喜欢的,他深刻地揭示了游子的心理感受,仿佛撕下了我心口的一块伤疤,在隐隐作痛。
②古人说:“明月千里寄相思。”月光如子弹般洒落,伤的却都是心灵。每到这个季节,思绪总是湿漉漉的。自打十八岁打起背包出来当兵闯世界,平均两年回家一趟的频率,怎能解我焦渴的思念之苦?父爱母爱只能写在信笺里,流淌在无线电波里,滚烫在父母盼望的目光里。
③在我老家扬州,中秋节这一天有祭拜月亮、祈求团圆的古老习俗。临近中秋,母亲就要张罗着买藕段、莲子、月饼、江米条、馓子、花生还有鸡蛋、斗香等,最好吃的就是镇上老师傅自制的月饼,月饼巴掌大小,厚厚的,甜甜的馅被一层层的皮包裹着,放在毛毡纸上,沁着一片片油渍,那香甜的滋味像痒痒挠,将我的馋虫勾起来,恨不得一把抢在手中,放入口中。
④吃月饼的甜蜜回忆仿佛过日子一般,美好的一切总是会经历一番过程,一番铺垫,方才品味到幸福的滋味和内涵。每次母亲都将祭过月亮的月饼分给每人一块,并嘱咐我们兄弟俩,要细细吃,吃完就没了。所以,我每次将月饼切成四等份,每天吃一小块,其余的用纸包好藏在床头被窝里,有时睡醒了还拿出来看看。
⑤记忆最深的是三十五年前,那时我九岁,我的月饼吃完了,放学回来,趁着母亲做饭的功夫,到处翻找母亲藏好的月饼,终于在一只木箱子里看到了。我迅速地盖上这个天大的秘密,悄悄盘算如何既不被发现又能满足那牵肠挂肚的欲望。晚上放学回家,父母上工还没回来,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诱人的月饼还躺在那儿,并深情地望着我,我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肚肠子也配合地发出两声咕咕叫声。我冲动地把月饼拥入怀中,后觉不妥,小心翼翼取出来,掰开五分之一左右,然后包裹好放回原处。那时我想,要是母亲责问起来,就说是猫或者老鼠偷吃了。想到这儿,我为自己的小聪明窃喜。
⑥大约过了两天,母亲让我到她房间里去,说要给我变个戏法。她缓慢地从箱子里拿出那块月饼,在我眼前一晃,欣喜地问:这是什么?我脸火辣辣的,低着头,没敢抬头望。母亲打开纸包,盯着我看了看说:吃吧,本来就是留给你的!我的头埋得更低了。母亲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只是捡起散落在纸上的月饼屑子一粒粒放进嘴里。我掰开一半,说:“妈,你也吃。”母亲说:“我不爱吃沙甜的,还是皮好吃,又脆又酥。”
⑦这块月饼我咀嚼了三十五年,慢慢体味到母亲那无私的宽容的爱,现在当我的女儿面对一堆奇形怪状、五花八门的月饼,挑三拣四,甚至吃了一小半扔在一边时,我会拿过来,一粒一粒瓣开来,放到嘴里,让它一点一点地融化在岁月的记忆里??
⑧又是一年秋风送爽时,又是一个花好月圆夜。对着如玉如银的朗朗明月,又想起那块圆圆的月饼,月光如水,流逝我不尽的思念;月光如织,维系我永久的牵挂。
(选自《中国文化报》)
1.文章围绕“月饼”主要写了哪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2.请赏析第⑤段中划线的句子。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箱子,诱人的月饼还躺在那儿,并深情地望着我。
3.文中刻画了一位怎样的母亲?请结合相关内容概括。
4.—块让作者思念至深的香甜月饼,一个让朱自清泪流数次的肥胖背影,都让我们感受 到父母深深的关爱。请比较本文作者和《背影》中的朱自清在文中所表达的情感的异同。
5.根据例句,以“亲情”为话题,仿写两个句子。
亲情,是我疲倦时母亲端上的那盆热乎乎的洗脚水;
亲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亲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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