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美 女
(俄)契诃夫
记得还是在做中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学生的时候,我和爷爷到顿河区罗斯托夫去。那是八月里的一天,天气闷热,令人烦闷不堪。由于热、干燥,以及尘雾吹到我们身上的热风,眼睛困得睁不开,嘴巴发干;不想看,不想说,不想思索,当那睡意朦胧的车夫乌克兰人卡尔波扬鞭打马,鞭子甩到我的制帽上的时候,我既不抗议,也不出声,只是从半睡中清醒过来,无精打采地瞥一眼远处透过烟尘能看到的村庄。我们停下来在亚美尼亚的一个大村庄巴赫契——萨拉赫爷爷熟识的富裕的亚美尼亚人家里喂马。
在这个亚美尼亚人的房间里,没有漆过油漆的木墙啦,家具啦,红褐色的地板啦,都散发出一股被太阳晒过的干木料的气味。无论你往哪儿看,到处是苍蝇、苍蝇、苍蝇……爷爷和亚美尼亚人正在谈论放牧啦,牧场啦,羊群啦……听着他们俩嘟嘟囔囔的谈话声,我开始对草原、太阳、苍蝇等等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亚美尼亚人不紧不慢地走进门厅,喊叫道:“玛霞!过来斟茶!你到哪儿去啦?玛霞!”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十五六岁的始娘走进屋子,穿一身普通的花布连衣裙,戴着白头巾。她洗碗、斟茶的时候,背对着我站着,我只看见她腰身纤细,光着脚丫,裸露的小后脚跟被下垂的长裤脚盖住了。
主人请我过去喝茶。我坐到桌旁,姑娘给我斟了一杯茶,我看见她的脸,忽然感到,仿佛有一阵清风掠过我的心灵,把一天来的种种苦闷和灰尘通通吹散了。我看见了一张在光天化日下或梦里神游时从未见过的俏丽无比而神韵非常的脸。正如理解闪电一样,我一下子便意识到了:我面前站着个美女。
我敢起誓,玛莎,或照她父亲的叫法,玛霞,是真正的美女,但我不能证明这一点。往往有这种情况,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
并非只我一个人发现那亚美尼亚姑娘美。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而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随即问道:“这是你的女儿吗,阿维特·那扎雷奇?”
“女儿!这是我女儿……”主人回答说。
“多好看的闺女呀!”爷爷称赞说。
亚美尼亚姑娘的这种美,艺术家或许会称作古典的或端庄的吧。也正是通过对这样的美的观察,上帝晓得是怎么回事,才会使人深信;您见到的容貌是端正的,头发、眼睛、鼻子、嘴、脖子、胸脯以及青春肌体的每一个动作,都交织在一起,融会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的旋律,在这旋律中大自然的音韵不差一个音符;您完全觉得,一个理想的美女就应该有玛莎那样笔直而略微凸起的鼻子,那样大大的黑眼晴,又黑又长的睫毛,那样令人神魂颠倒的目光;她那黑黑的卷发和眉毛,就像翠绿的芦苇依恋静静的小溪,飘拂在温柔而白嫩的额头和面颊上。您看着她,不由自主地便会产生一种愿望,即跟玛霞说点什么,说点极愉快、真诚、美丽得跟她本人一样美丽的话。
对这种美,我的感受却很怪。玛莎在我心中激起的不是欲望,不是欣喜,不是快乐,而是一种愉快却痛苦的忧伤。这忧伤飘忽不定,朦朦胧胧,像一场梦。不知什么缘故,我为我自己,为我爷爷,为那亚美尼亚人感到惋惜,我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我们几个人都失去了对生活来说很重要、很必要的东西。爷爷也忧愁起来。他已不再谈起牧场和羊群,而是默默不语,若有所思地望着玛莎。
喝完茶,爷爷躺下午睡了,我走出屋子,坐在台阶上。我坐的台阶被晒得滚烫;太阳把我的头、胸、背晒得火辣辣的,可我并不以为怎样,我只觉得我身后的门厅里和房间里有一双赤脚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窸窣的声音。收拾完茶具,玛莎跑下台阶,我身边像有一股轻风吹过,然后她又像鸟儿一样跑进了一间被熏黑的小房里 (大概是厨房),从那里飘出了烤羊肉的香味和亚美尼亚人的说话声。她在黑暗的门道里消失了,不大工夫玛霞在门口露面了,厨房的热气弄得她满脸通红,她肩膀上扛着一大块黑面包;面包很重,她便优美地拱起腰身,穿过院子跑到打谷场,跳过篱笆,钻进残麦秸金色的云雾,在大车后边不见了。
她及其美丽的身影越是经常在我眼前闪现,我便越感到忧伤。我为自己、为她、为乌克兰人感到遗憾,她每次穿过谷壳的云雾向大车跑去的时候,乌克兰人总要满怀惆怅地目送她。或许这是我对美丽的嫉妒吧,或许我为这女孩不属于我,也永远不属于我,我对于她是个陌生者而感到遗憾吧,或许我隐约感觉到她的罕见的美是偶然现象,毫无用处,就像大地上的一切没有永恒一样,或许我的忧伤是人在观察真正的美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吧,只有上帝才知道!
两三个钟头之后,我们坐上大车,走出院子。我们坐在车上,都一声不响。仿佛在互相怄气似的。远远地可以看到罗斯托夫和那希切万了,一直默默不语的卡尔波突然回头看了看,说道:“亚美尼亚人的那个女孩真讨人喜欢!”他朝着马背抽了一鞭子。(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E.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集中笔力从正面描写了一位有着姣好容颜,美妙身材,优雅气质的美女,这样的构思更能紧扣题目。
A. “我”是贯穿小说的线索式人物,作者主要通过对“我”的心理描写,展现“我”对美的感受,在“我”的心里,玛霞就是美的化身。
B. “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这句话表明,美是只可意会的,对美的感受因个体的不同而不同,这正好体现了作者的创作意图。
C. “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而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在这里是为了说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受年龄、身份的限制。
D. 小说主人公玛霞不仅外貌“端正”“美丽”,而且她身上洋溢着一种由内而外的干净、清纯、明丽的美,这正是“美女”摄人心魄的魅力所在。
2.小说开头两段的环境描写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4分)
3.日本作家川端康成曾说,“美与悲伤的意思是相通的”。这篇小说在表现美的同时,也透露出淡淡的忧伤,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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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女
(俄)契诃夫
记得还是在做中学五年级或六年级学生的时候,我和爷爷到顿河区罗斯托夫去。那是八月里的一天,天气闷热,令人烦闷不堪。由于热、干燥,以及尘雾吹到我们身上的热风,眼睛困得睁不开,嘴巴发干;不想看,不想说,不想思索,当那睡意朦胧的车夫乌克兰人卡尔波扬鞭打马,鞭子甩到我的制帽上的时候,我既不抗议,也不出声,只是从半睡中清醒过来,无精打采地瞥一眼远处透过烟尘能看到的村庄。我们停下来在亚美尼亚的一个大村庄巴赫契——萨拉赫爷爷熟识的富裕的亚美尼亚人家里喂马。
在这个亚美尼亚人的房间里,没有漆过油漆的木墙啦,家具啦,红褐色的地板啦,都散发出一股被太阳晒过的干木料的气味。无论你往哪儿看,到处是苍蝇、苍蝇、苍蝇……爷爷和亚美尼亚人正在谈论放牧啦,牧场啦,羊群啦……听着他们俩嘟嘟囔囔的谈话声,我开始对草原、太阳、苍蝇等等产生了怨恨的情绪。
亚美尼亚人不紧不慢地走进门厅,喊叫道:“玛霞!过来斟茶!你到哪儿去啦?玛霞!”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十五六岁的始娘走进屋子,穿一身普通的花布连衣裙,戴着白头巾。她洗碗、斟茶的时候,背对着我站着,我只看见她腰身纤细,光着脚丫,裸露的小后脚跟被下垂的长裤脚盖住了。
主人请我过去喝茶。我坐到桌旁,姑娘给我斟了一杯茶,我看见她的脸,忽然感到,仿佛有一阵清风掠过我的心灵,把一天来的种种苦闷和灰尘通通吹散了。我看见了一张在光天化日下或梦里神游时从未见过的俏丽无比而神韵非常的脸。正如理解闪电一样,我一下子便意识到了:我面前站着个美女。
我敢起誓,玛莎,或照她父亲的叫法,玛霞,是真正的美女,但我不能证明这一点。往往有这种情况,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
并非只我一个人发现那亚美尼亚姑娘美。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而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随即问道:“这是你的女儿吗,阿维特·那扎雷奇?”
“女儿!这是我女儿……”主人回答说。
“多好看的闺女呀!”爷爷称赞说。
亚美尼亚姑娘的这种美,艺术家或许会称作古典的或端庄的吧。也正是通过对这样的美的观察,上帝晓得是怎么回事,才会使人深信;您见到的容貌是端正的,头发、眼睛、鼻子、嘴、脖子、胸脯以及青春肌体的每一个动作,都交织在一起,融会成一个完整的、和谐的旋律,在这旋律中大自然的音韵不差一个音符;您完全觉得,一个理想的美女就应该有玛莎那样笔直而略微凸起的鼻子,那样大大的黑眼晴,又黑又长的睫毛,那样令人神魂颠倒的目光;她那黑黑的卷发和眉毛,就像翠绿的芦苇依恋静静的小溪,飘拂在温柔而白嫩的额头和面颊上。您看着她,不由自主地便会产生一种愿望,即跟玛霞说点什么,说点极愉快、真诚、美丽得跟她本人一样美丽的话。
对这种美,我的感受却很怪。玛莎在我心中激起的不是欲望,不是欣喜,不是快乐,而是一种愉快却痛苦的忧伤。这忧伤飘忽不定,朦朦胧胧,像一场梦。不知什么缘故,我为我自己,为我爷爷,为那亚美尼亚人感到惋惜,我有这样一种感觉:仿佛我们几个人都失去了对生活来说很重要、很必要的东西。爷爷也忧愁起来。他已不再谈起牧场和羊群,而是默默不语,若有所思地望着玛莎。
喝完茶,爷爷躺下午睡了,我走出屋子,坐在台阶上。我坐的台阶被晒得滚烫;太阳把我的头、胸、背晒得火辣辣的,可我并不以为怎样,我只觉得我身后的门厅里和房间里有一双赤脚踩在木制的地板上发出窸窣的声音。收拾完茶具,玛莎跑下台阶,我身边像有一股轻风吹过,然后她又像鸟儿一样跑进了一间被熏黑的小房里 (大概是厨房),从那里飘出了烤羊肉的香味和亚美尼亚人的说话声。她在黑暗的门道里消失了,不大工夫玛霞在门口露面了,厨房的热气弄得她满脸通红,她肩膀上扛着一大块黑面包;面包很重,她便优美地拱起腰身,穿过院子跑到打谷场,跳过篱笆,钻进残麦秸金色的云雾,在大车后边不见了。
她及其美丽的身影越是经常在我眼前闪现,我便越感到忧伤。我为自己、为她、为乌克兰人感到遗憾,她每次穿过谷壳的云雾向大车跑去的时候,乌克兰人总要满怀惆怅地目送她。或许这是我对美丽的嫉妒吧,或许我为这女孩不属于我,也永远不属于我,我对于她是个陌生者而感到遗憾吧,或许我隐约感觉到她的罕见的美是偶然现象,毫无用处,就像大地上的一切没有永恒一样,或许我的忧伤是人在观察真正的美的时候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感觉吧,只有上帝才知道!
两三个钟头之后,我们坐上大车,走出院子。我们坐在车上,都一声不响。仿佛在互相怄气似的。远远地可以看到罗斯托夫和那希切万了,一直默默不语的卡尔波突然回头看了看,说道:“亚美尼亚人的那个女孩真讨人喜欢!”他朝着马背抽了一鞭子。(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E.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集中笔力从正面描写了一位有着姣好容颜,美妙身材,优雅气质的美女,这样的构思更能紧扣题目。
A. “我”是贯穿小说的线索式人物,作者主要通过对“我”的心理描写,展现“我”对美的感受,在“我”的心里,玛霞就是美的化身。
B. “大家都看晚霞,人人都说晚霞真美,但究竟美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说不出”,这句话表明,美是只可意会的,对美的感受因个体的不同而不同,这正好体现了作者的创作意图。
C. “我爷爷是个快80岁的老人,为人古板,对女性和自然美一向漠不关心,而现在却温存地看着玛霞足有一分钟”,在这里是为了说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受年龄、身份的限制。
D. 小说主人公玛霞不仅外貌“端正”“美丽”,而且她身上洋溢着一种由内而外的干净、清纯、明丽的美,这正是“美女”摄人心魄的魅力所在。
2.小说开头两段的环境描写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4分)
3.日本作家川端康成曾说,“美与悲伤的意思是相通的”。这篇小说在表现美的同时,也透露出淡淡的忧伤,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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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的魅力
王蒙
⑴记忆是美丽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我记得三岁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她后来到台湾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们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别喜欢记诗,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尽管是倦了,
还驮着斜阳回去。
双翅一翻,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⑵记忆就是人。记忆就是自己。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⑶我已不再年轻,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我仍然敢与你打赌,拿一首旧体诗来,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⑷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⑸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一九八二年,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我没有去过新源。”
⑹“你去过。”朋友说。
⑺“我没去过。”我摇头。
⑻“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坚持。
⑼“不,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⑽“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那一年你刚到伊犁,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从新源回来,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朋友提醒说。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绝对没错儿!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为什么竟一点儿也不记得?
⑾一片空白,全忘却了。
⑿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真的。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比没有去过,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⒀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一篇稿子写完,寄到编辑部,还没有发表出来,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我会眨一眨眼睛,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⒁感谢忘却:人们来了,又走了。记住了,又忘却了,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谁,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而我们,已经记得够多的啦。幸亏有忘却,还带来一点好奇,一点天真,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待到那一天,我们把一切都忘却,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那就是天国啦。
1.文章第(1)段引用刘大白的新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2.请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第(4)段中画线句的含义。(4分)
3.文章第(10)段中作者连用问句,对文章表达有什么作用?(4分)
4.文章开头称颂记忆,结尾却又感谢忘记,这两者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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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2分)
老父如子
袁利霞
父亲70岁了,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走路腿抬不起来,脚蹭着地,嚓嚓地响。从屋里听,分不清是他在走路,还是我那8岁的侄儿在走路。有时候饭菜不可口,他就不吃;天凉了,让他加件衣服,得哄好半天。在院子里,父亲边走边吹口哨——全没有一点父亲的威严。
父亲像孩子似的,越来越有点“人来疯”。家里来个客人,父亲会故意粗声大嗓地跟母亲说话,还非要和客人争着吃头锅的饺子——他明知道家里有客人,母亲不会和他吵架。客人一走,父亲马上又会低声下气地给母亲赔不是。
每次父亲从外边回来,第一句话都是:“你妈呢?”如果母亲在家,父亲便不再言语;如果母亲不在家,父亲便折回头去找,认认真真把母亲找回来。
有一次,父亲晨练回来,母亲说:“出去之前也不照镜子,脸都没洗净,眼屎还沾在上面。”父亲不相信:“我出去逛了一圈,别人怎么没发现,就你发现了?”母亲感到很好笑:“别人发现也不好意思告诉你呀,都这么大的人了。”
家里有一点破铜烂铁、废旧报纸或塑料瓶,父亲都会高高兴兴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卖得三元五元,不愿交给母亲,装进自己的腰包,作为公开的“私房钱”,用于自己出去吃饭或购买零食。
父亲以前特别节俭,从不肯到外边吃饭,也不吃任何零食。现在儿成女家,没什么大的开支,他也就大方了,经常到小摊上去吃“豆腐沙锅面”——不放肉,不放虾米、紫菜、海带和豆腐,一碗只要一元五角。父亲喜欢吃板肉夹烧饼。板肉是新疆特有的一种食品——把牛肉煮熟了,加上各种佐料,压成块状,吃时,用锋利的刀切成薄片,夹在刚出炉的热烧饼里。
有一次,父亲很委屈地向我告母亲的状:“我每次都夹一元钱的肉,有一次烧饼有点大,我夹了两元钱的肉,你妈就嫌我浪费。”我感到好笑极了,这哪是印象中严肃古板、不苟言笑的父亲啊,分明是一个馋嘴的孩子。我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给他,让他专门用来买板肉夹烧饼,并刻意叮嘱他:“不准告诉母亲。”父亲高高兴兴地收下钱出去了。不一会儿,我从厨房经过,听见父亲以炫耀的口气对母亲说:“女儿给我50元钱,让我买板肉夹烧饼,你看,还是女儿疼我。”
我心里忽然一阵酸楚——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叫云亮的诗人写的诗——
父亲老了,站在那里,像一小截地基倾斜的土墙/……父亲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像个孩子/我和父亲说话,父亲总是一个劲儿地点头/一时领会不出我的意思,便咧开嘴冲我傻笑……有一刻/我突然想给父亲做一回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玩具,天天做好饭好菜叫他吃,供他上学,一直念到国外,如果有人欺负他,我才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非撸起袖子,揍狗日的一顿不可……
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见父亲正向街口走去,我赶紧走过去叫住他,问他要去干什么。他像一个等到大人回家的孩子,咧着嘴笑,说是在等我,怕我找不着家。一种深深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我鼻子一酸,泪水模糊了眼睛。心想:你接我的方向都反了,自己都要走丢了,还挂念着我,深沉的父爱啊。我扭过脸,不让父亲看见我的泪水,让他带我回家。
走着走着,我停住脚步,但父亲毫无察觉,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眼睛。
1.本文共写了父亲的几件事?各用简单语言将其概括出来。(6分)
2.作者引用云亮的诗句的目的是什么?(4分)
3.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与作用(6分)
(1)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3分)
(2)……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全身镀上一层金色。(3分)
4.请从文中找出两个细节描写,简析其对描写父亲形象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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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教父
赵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来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来。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来,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鱼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来。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鱼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来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来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来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来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来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鱼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来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篇描写了北方城市里的教堂、钟楼和修女,营造了浓浓的宗教氛围,属于小说自然环境的描写。
B.“我”生活在这座北方城市里,小说以“我”的见闻串联情节,内容更加紧凑,更具有真实感。
C.神父待人谦恭、和善,虽然觊觎外公的大衣,但事后又幡然悔悟,所以得到了外公的原谅。
D.两个舅舅一直对教父言听计从,外公“遇难”后,舅舅们不知所措,这是神父阴谋得逞的原因。
E.小说以外公的叹息结尾,临终微弱的声音却展现了人性的至善至美,给读者心灵以巨大的震撼。
2.小说中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3.小说结尾外公突然活着回来,出人意料,体现了作者怎样的匠心?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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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傅斯年先生
何兆武
①“五四”运动时,傅斯年先生还是北京大学的学生,就表现了他那深厚的学养和卓越的领导、组织才能。当时他所主编的《新潮》杂志,蔚为“五四”时期最有影响的刊物之一,它正式揭开了我国由传统大踏步而又不可逆转地进入近代化在思想上和文化上的序幕,其历史意义恰相当于西方的文艺复兴运动。傅斯年的名字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五四”运动中一个极为响亮的名字。
②“五四”以后,傅斯年先生去德国留学,受到当时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以史料翔实、考订精赅为其特色。回国后,傅斯年先生在北大任教,提出了历史学即史料学的口号,这条路线曾受到不少人的非难。不过,傅先生的本意似乎并非就是历史学止步于史料,而是主张历史学应该由史料出发,也就是说,没有材料就谈不到历史研究。这与他的老师也是终生挚友胡适先生的“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是一脉相通的。他一系列的主要名文如《性命古训辨证》《夷夏东西说》等,奠定了他在史学界的声誉和地位。中央研究院成立后,即由傅先生出任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历史学与语言学合在一起,亦足以见傅先生学术路线与德国学派的渊源。
③傅先生是第一个认真地把心理分析引入到史学研究的人。历史归根结底乃是人的活动,而人的活动归根结底乃是通过心理的这一环节。一般的历史学家们看问题往往只停留在社会分析的层次上,绝少论及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心灵深处。而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写到反叛的时候,往往会提到反叛者最后是由于“内不自安”而终于谋反。反叛是有野心的一面,但也有其内心受迫而扭曲的一面。这就更深一层地触及到了当事者的内心或灵魂深处,而比单纯地论述背景与客观形势要更深一步。
④抗日战争后期,国内矛盾已日益突出,国民参政会遂组织了一个延安访问团,团员似是六位参政员,有傅斯年和黄炎培在内。在延安,毛泽东与访问团成员逐一谈过话,他与傅先生在“五四”时期当属旧识,大概也称道了傅先生在“五四”时期的功绩,所以傅先生就自称:“我们当日不过是陈胜、吴广而已。”
⑤抗日战争结束后,北大校长蒋梦麟去重庆做官,校长由胡适继任。因胡适当时在美国,未能速返,在胡适回国以前,校长由傅先生代理。是年十二月一日西南联大学生因反对内战举行集会,遭到国民党当局镇压,打死四人,造成惨案,由此爆发了“一二一”运动。傅先生遂由重庆来昆明处理学潮。他慰问学生,见到学生代表时说,你们就是我的子女,打死我的子女我不能答应。一时曾博得不少同学的认同。但是傅先生当时的基本立足点却是无法认同学生的民主运动的,所以,不久他也和其他几位老师一样和大多数同学的主流拉开了距离。
⑥抗战期间政府迁到重庆后,傅先生以参政员的身份曾在会上猛烈地抨击孔、宋豪门,博得了“大炮”的声誉,为一时物望所归。胡适回国任校长后,傅先生回南京史语所,当时战局动荡、经济崩溃,傅斯年在题为《论豪门资本之必须铲除》的文章中尖锐指出:“今天的官僚资本当然推孔宋两家”,“古人说‘化家为国’,现在是‘化国为家”’,“他(宋子文)的作风是极其蛮横,把天下人分为二类,非奴才即敌人”。在如此猛烈的大炮轰鸣声中,蒋介石有一次请傅先生吃饭,傅斯年毫不客气地对蒋介石说:“宋与国人全体为敌,此为政治主要僵局之一。”接着又在《世纪评论》上发表题为《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不可》的文章,各地报刊立即纷纷转载,轰动全国。在列举宋子文的各种胡作非为后,他说:“我真愤慨极了,一如当年我在参政会要与孔祥熙在法院见面一样,国家吃不消他(宋子文)了,人民吃不消他了 ,他真该走了,不走一切垮了。当然有人欢迎他或孔祥熙在位,以便政府快垮。‘我们是救火的人,不是乘火打劫的人’,我们要求他快走。”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宋子文只好黯然下台!
⑦解放前夕,傅先生在台湾出任台湾大学校长,主要的班底仍是北大老人,如毛子水、姚从吾、刘崇、钱思亮各位先生,台大若干年来蔚为台湾的北大。1950年12月20日傅斯年因脑溢血猝死于台湾大学,享年54岁。
(节选自《社会科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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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早在1946年初,蒋介石就与陈布雷商量,要让傅斯年先生做国府委员。结果,任说客说破了天,傅斯年坚决不肯。蒋介石转而想拉胡适进入政府,希望傅斯年能做说服工作,结果傅斯年也竭力反对。在给胡适的信中傅斯年说,两人一旦加入政府,就没有了说话的自由,也就失去了说话的分量。“一入政府,没人再听我们一句话”。他劝胡适要保持名节,其中有一句话极有分量:“借重先生,全为大粪堆上插一朵花。”
②傅斯年的教育思想的核心一是维护学术自由、教育特别是大学独立;二是大学工作必须以学术为中心。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国民党政府下令实行联保制度,一人因政治思想“不纯正”被判罪,其他人要连坐,傅斯年愤慨地对国民党当局声明,台大师生由他一人担保,发生问题,他负全部责任,从而迫使这个反动制度在台大无法推行。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一二一”运动中,傅斯年先生由重庆来昆明处理学潮,他对学生民主运动的认识一直博得不少学生的认同。
B.傅斯年先生在北大任教,提出了历史学即史料学的口号,其本意不是历史学止步于史料,而是历史学应该由史料出发。
C.傅斯年面对战局动荡、经济崩溃的局面,尖锐指出宋子文与人民为敌,“化国为家”,是当时政治主要僵局之一。
D.傅斯年不做国府委员,也反对胡适做国府委员,其主要原因是两人一旦加入政府,就失去了说话的自由和分量,同时名节也会受损。
E.历史学家们看问题往往只注重社会分析,不论及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心灵深处,傅斯年却独辟蹊径,注重心理研究。
2.本文多次引用傅斯年自己的语言和他文章中的话语,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3.傅斯年先生在史学上的贡献有哪些?请结合材料,加以分析概括。
4.傅斯年先生是著名学者,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分析其人格魅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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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河岸
何君华
雨声渐大的时候,爷爷怀揣一把斧头钻进了竹林。
这不是爷爷第一次剁竹子,但冒这么大的雨还是第一次。
要是不趁这一场大水把竹子卖掉,今年也许再也没有机会卖了。想到这里,爷爷就把胳膊抡得更圆,斧头也扬得更高了。豆大的汗珠一颗颗地从他的额头上冒出来,他的脸上已经分不出哪里是汗水,哪里是雨水。
雨来得实在有些急,要不也用不着这么急火火地来砍竹子啊。
很快,所有被伐倒的竹子都褪去了竹枝,光溜溜地躺在瘦了一半的竹林里。
没有任何休息,爷爷便开始把竹子一根根地往黑水河南岸扛。我捡起地上的竹枝,试图证明我也能帮上一些忙,但爷爷很快就制止了我:“那是不用搬的,等天晴晒干了,捆回去做柴烧。”
我只好两手空空地跟在爷爷后面。那个上午,我戴着大得夸张的斗笠跟在爷爷屁股后头,一趟趟地往返于竹林和黑水河南岸之间。
用我奶奶的话说,我简直就是爷爷不离身的影子。我对奶奶的话坚信不疑。
等所有的竹子都扛到了河边,爷爷便开始拿绳子捆它们。很快,一只大竹筏便在爷爷手中做成了。
爷爷要赶在天黑之前到黄龙乡把竹子卖掉。
爷爷撑起竹篙,像老虎一样跳上竹筏。我叫嚷着要和爷爷同去,父亲不容置喙地喝止了我。
要不是这样一场大雨,黑水河肯定载不起这样一捆竹子,何况身宽如牛的爷爷还摇摇晃晃地站在上面。我替爷爷捏了把汗。
雨还没有停的意思。河水越来越黄,河岸越来越低。很快,爷爷便像游水的青鱼一样消失在我踮起脚也看不见的黑水河尽头。
有人站在对岸大声逗我:“细箩,你爷被黑水河吞了!”
我板起脸回敬道:“你爷才被黑水河吞了!”
我不再理他。
爷爷是黑水河的河神,怎么会被黑水河吞掉!想也不用想。
我曾不止一次听过爷爷在黑水河的传奇,最有名的,莫过于爷爷在河里徒手捉过一条一百三十一斤的大青鱼。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生。黑水河爆发百年一遇的大水,人们纷纷冲到河里下网捕鱼。突然,爷爷下的网被狠狠磴了一下,爷爷意识到网住了个大家伙,立即拎起网来。爷爷一眼便看见了一条硕大无比的鱼尾巴,还来不及反应,爷爷便被鱼拖进了黑水河里。接下来,令岸上所有人都瞪大双眼的一幕发生了。但见爷爷抓着青鱼的两鳍,骑在青鱼背上在黑水河里游上游下,激起的水花高过人头——我爷爷在黑水河里开起了摩托艇,这是多年后我在一部香港影碟里看到的场景,我一下就想起了我当时年轻气盛的爷爷,我确信我爷爷当年跟影碟里的人一样酷劲十足。
有人数了教,爷爷骑在青鱼身上足足游了二十三圈。最后,筋疲力尽的爷爷终于把青鱼甩上了岸。爷爷像耙完十亩田一样大口喘着粗气,青鱼则僵死在岸上一动不动。何铺街上卖肉的朱屠户当即拿来秤,两个人架起扁担一称,整整一百三十一斤!
这是迄今为止黑水河最大的一条鱼,人们都说我爷爷捉住了黑水河的鱼精。连鱼精都捉得住的人,怎么可能被黑水河吞掉!
可是,爷爷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父亲和他的叔伯兄弟沿着黑水河寻了一个月,连爷爷的影子也没有寻到。
直到有一天,奶奶突然说爷爷托梦给她,说他在一条河岸上。人们问奶奶是哪一条岸,她说既不像是黑水河北岸,也不像是南岸,因为岸上既没有成片的麦林,也没有成片的稻林,只能说是第三条岸。
奶奶还说,那条岸上有一片花的海洋。
所有人都以为奶奶疯了,只有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大人们不肯相信一条河会有第三条岸,就像他们从来都不肯相信一只山羊也会唱歌一样。我讨厌这帮傲慢无理的大人,并且决计不再搭理他们。我发誓等我长大,就会像鱼一样游过去看爷爷。爷爷一定就在那条开满鲜花的河岸上欢快地望着我,就像望着他不离身的影子一样。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开头对大雨的介绍,既为人物出场提供了典型的自然环境,又为下文黑水河上涨、爷爷乘竹筏卖竹子等情节作了铺垫。
B. 文章善用修辞.如褪去竹桠的竹子光溜溜躺在瘦了一半的竹林里及爷爷像游水的靑鱼,分别用了拟人和比喻手法,把形象刻画得生动贴切。
C. 文章第三段画线句,通过对人物心理的描写,说明了爷爷冒大雨砍竹子的原因,暗示了中国农村贫穷落后的现状,引人深思。
D. 小说插入有关爷爷在黑水河捉住大青鱼的故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容,使情节富有传奇色彩,而且有助于强化爷爷的形象。
2.文中的爷爷具有怎样的形象特征?请概括分析。
3.小说以奶奶的梦结尾,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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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5分)。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在地上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
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料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扰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发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着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找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影子。
父亲长号着,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屋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一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1.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4分)
2.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5分)
3.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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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消散的炊烟
老了。这是老木最近的发现。
慢慢的,就没了热度,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老木挤巴几下眼睛,定定神,继续往山凹里望。
记得还是放牛娃的时候,也喜欢坐在这块大石头上,往山凹里望。那片竹林里,是二蛋、毛哥和三顺的家。那长有一大团雪白梨花的梨树后面,是瞎眼奶奶家,眼睛虽瞎着,却灵醒得很,还没靠近梨树呢,就戳着棍子叫骂开了:龟孙子,又磨牙了吗?但真到梨子大了熟了,每家每户的娃,人手一个是棍打不动的。那是小琴的家,她的笑声最好听。那是黑妹家的两间茅草屋,她家最穷,她也最不讨人喜欢。
老木闭着眼都能指出各家的位置。小时候,老木还和伙伴玩过这样的游戏,就是根据各家屋顶上冒出来的炊烟,猜各家在烧什么好吃的东西。老木是赢得最多的,也正是这一点,让伙伴们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老木笑了,露出豁了牙的嘴。其实那算不上什么秘密的。那时候,没有哪家有大鱼大肉吃,除了玉米、南瓜和山芋,就是想吃也吃不上。谁家种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种得多,哪天又收获了什么,在村子里窜上窜下的老木能不知道吗?鼻子长,才是老木的神通。
可如今不行了,那些像树林一样密的炊烟呢?怎么就不见了?二蛋的儿子是包工头,在城里买了房子,把二蛋老两口给接走了;黑妹考上了大学,据说当了官,早就把家给搬到了省城;瞎眼奶奶的儿子媳妇和孙子孙媳妇都在外打工,那一树梨子早就没人管了;三顺家的小子是最迟去打工的,据说也混得不错,一家人都带出去不说,连山场和田地都不要了。
一个个乡里乡亲,都只剩下印象了,而且越来越模糊。每次走过已经不再有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站上半天,总感觉门会突然打开,会有人笑嘻嘻地走出来,叫老木进去坐坐,喝口水,唠上一时半会。可除了一刻不离跟随自己的阿黄,什么也没有。总是阿黄的几声叫,把老木给唤醒,滞重的脚步才继续缓慢挪动。
汪,汪,汪。阿黄在叫了,有气无力的,就在身边。以前的阿黄可不是这样。记得儿子媳妇才出门那会,有老伴陪着,倒没感觉什么。地种着,田耕着,孙儿孙女带着,照样其乐融融,只是多受些累,但老木心里踏实。一场病,把老伴给送到了山上,再也不回来了。儿子媳妇要老木一起出门,说一家人在一起放心,可老木不愿意。
老木舍不下那几间土屋,只有在那屋里,身心才舒坦;舍不下田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那也是儿女呀,是自己的根;舍不下屋对面山上孤零零的老伴,谁去给她清除坟头上的杂草。
阿黄是老伴走后的第三天头上出现的。瘦得皮包骨头,一身的瘌子,是老木治好了它的病,然后收养了它,从此形影不离。老木到哪,阿黄一准到哪,听到阿黄的叫声,老木才踏实。可阿黄的皮也塌拉下来了,越发灰暗,声音早没了洪亮,以前一叫就是高亢的连声,现在成了短促沉闷的一下一下了。
柿子树后面,有炊烟升起来了,若隐若现,淡淡的白。老木来劲了,仔细地瞅。老木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到底是哪一家。老木成木桩了,好半天才跌坐回冰冷的石头,那是李家的女儿在给她娘做“三七”,根本就不是什么炊烟。
想到李家嫂子的过世,老木又添了心事。全庄子的人都来了,还站不满一堂屋。最关键的,是没几个能做事的人。一个个佝腰驼背,稍微出点力,就动弹不了了。该走的程序省了大半,将就着才把人送上了山,抬棺的本家老二还闪了腰。
等自己老了的时候,儿子媳妇又到哪张罗帮忙的人呢?听说城里都是火化,以前老木一听到火化就动气。人活一辈子吃苦受累也就罢了,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造孽呀。可现在老木不这样想了,人死了,还知道什么呢,能肥几棵庄稼也算是做了好事。烧就烧吧,总比没人料理要好。
山凹里终于有炊烟袅袅地升起来了,甚至没有老木抽的烟锅里的烟浓厚,就那么稀稀落落着,不用风,转眼即逝。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的景物描写“还怕冷,把云彩当衣服裹在身上。还没了力气,直往西山里坠”运用了比拟的修辞手法,形象生动。
B.每次走过无人居住的老宅,老木都会停留,觉得会有人走出来叫自己进去坐坐,写出老木人缘好,广受乡亲欢迎。
C.小说写老木对瞎眼奶奶、童年伙伴及游戏的回忆,又写昔日伙伴或搬走,或离乡外出打工,作者这样写是为了使今昔形成对比。
D.老木不愿意和儿子媳妇一起出门是因为舍不下那几间土屋,舍不下地里用汗水浸泡的庄稼,表现了老木对家园的眷恋。
E.老木以为杮子树后升起的若隐若现、淡淡的白烟是炊烟,结果不是,这引发了老木对李家嫂子丧事的感叹,引起了老木对自己身后事的担忧。
2.小说中老木和阿黄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
3.小说以“阿黄也沉默了,一双浑浊的老眼默默地望,老木也是,直到暮色像沉重的幕布,缓缓合拢……”结尾有什么好处?
4.小说以“渐渐消散的炊烟”为题,有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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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栗树新叶初发,几乎还是一派嫩黄色,它们悬挂在屋顶的上方,犹如刚刚出茧的蝴蝶的(娇弱/娇嫩)的翅膀。粉红色的日本樱花,宛如在旭日东升的时候(浮/飘)在庄园上空的一片云彩。如此(娇弱/娇嫩)的色调,酷似一首最温柔的曲子,又如落在黑白琴键上的轻盈的速奏。
夏天,水面上开满了白色和黄色的睡莲,那扁平的叶子舒展着,像是为蜻蜓和甲虫准备的排筏。睡莲映照在明镜般水中的倒影,宛如歌中的叠句。肖邦之家的夏,往往使人浮想联翩,使人回忆起肖邦那些最成熟的作品。尤其是黄昏时分, ,宛如船歌的一串琶音,而那银灰、淡紫的亭亭玉立的树干,排列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宛如f小调叙事曲开头的几节。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花园里充满了簌簌的声响。这簌簌声,这芬芳的香味,使我们心宕神驰,犹如是在聚精会神地倾听这独具一格的 ,清丽的和声。
1.文中加点的词语,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出茧 浮想联翩
B.排筏 亭亭玉立
C.映照 有条不紊
D.叠句 心宕神驰
2.依次选用文中括号里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娇嫩 飘 娇弱
B.娇弱 飘 娇嫩
C.娇弱 浮 娇嫩
D.娇嫩 浮 娇弱
3.在文中两处横线上依次填入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项是
A.散发出阵阵幽香的水面 音乐的悠扬的旋律
B.水面散发出阵阵幽香 悠扬旋律的音乐
C.水面散发出阵阵幽香 音乐的悠扬的旋律
D.散发出阵阵幽香的水面 悠扬旋律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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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的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瘦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候要等到跟他们定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哥哥了。
(节选自《品质》)
乙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便宜的如炒辣豆腐,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夏天,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男工人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退休的文质彬彬的会计,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而煤站的副经理,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节选自汪曾祺《捡烂纸的老头》,有改动)
1.选文甲的第二段和选文乙的第三段都是集中刻画人物形象的,请分别用简洁的词语概括他们的形象特点。
格斯拉:
捡烂纸的老头:
2.请分析选文(甲)中划横线句子的含义。
3.请赏析选文(乙)中画横线线的句子。
4.在这两篇选文中,作者都将笔墨伸向社会最底层的人物,有什么用意?
5.下列对《品质》及《捡烂纸的老头》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品质”既是指制作精美、质量上乘的靴子的品质;又是指诚实敬业、坚守理想的手艺人格斯拉的品质;同时,还代表了工业革命时代的品质。
B.作者在不断称赞格斯拉手艺的同时,引导读者注意他的命运,最好的手艺和最悲惨的命运形成强烈的对比,极具震撼力。
C.《捡烂纸的老头》中,作者在第四段中通过虚拟的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既表现了其他顾客对“老头”的惊讶、怀疑和鄙夷的情感态度,又把读者引入情境,增强了故事性与深刻性。
D.《捡烂纸的老头》中,开头设置故事场景,营造出浓厚的市井氛围,为“老头”的出场作了铺垫,结尾交代“老头”死后留下巨款的情节,收束全文,留下悬念与想象空间。
E.两处选文在塑造人物的时候,文字朴实无华却都能使形象跃然纸上,并将主人公的职业特点与他的风貌有机结合,从而引起读者深深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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