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也以“我要去北京”为线索而展开故事。
B. “我”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是因为谎言被“我”揭穿而自尊心受到伤害,之后四年未见,也是由于丢了面子,不好意思再见 “我”。
C. 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且两次都被‘我’揭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
D. 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我”明知道张二狗又一次造假去北京,但是“我”却没有揭穿他,而是认真看完他发来的视频,这样结尾有什么好处?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也以“我要去北京”为线索而展开故事。
B. “我”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是因为谎言被“我”揭穿而自尊心受到伤害,之后四年未见,也是由于丢了面子,不好意思再见 “我”。
C. 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且两次都被‘我’揭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
D. 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我”明知道张二狗又一次造假去北京,但是“我”却没有揭穿他,而是认真看完他发来的视频,这样结尾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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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要去北京
李全
“我要去北京。”民工张二狗又一次凑在我前面说这句,但表情与以前没两样。
我对他说,你想去就去吧,又何必在我面前唠唠叨叨呢?这是张二狗第N次对我说这句话。但他每一次说完后,又哀声叹气。他说他儿子才刚上小学,实在是走不开。张二狗说的是实情,早上要送孩子去学校,下午放学还得去接回来。况且,从我这座小城去趟北京十分不易,首先得去省城坐两天两夜的绿皮火车。单不说车费那么高,就是那回来的时间就要四天,这当然算的是坐火车的时间,还没算坐汽车的时间。如果把这四天都用来打工,每天可以赚几十块钱,四天就是好几百。张二狗在北京又没亲没故,去了也纯粹是玩。如此算来,去一趟北京,他的几个月工资就没了。这对于一个一月不足2000块工资的民工来说,的确不划算,还有他儿子读书的费用虽不多,却比本地学生多了一份借读费。
但张二狗仍然不死心,待他孩子上初中,又一次对我说,他要去北京。我有些好奇,问他去北京干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张二狗只是嘿嘿一笑,没回答我。这更引起我的好奇,虽然北京是首都,但路太堵。我每次去北京堵在路上的时间比玩的时间多。所以,我一直喜欢我所在的小城市。城市虽然不大,但交通不堵,四季还分明。
这一年,张二狗的儿子上高三了,我所在的小城也有了直通北京的高铁。张二狗显得十分兴奋,又在我面前说他要去北京。我十分怀疑地看了他一眼,自然不相信他会真去北京。因为他说他要去北京这事,已有好些年头了,却从没有实现过。
北京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吗?那是首都。我想打消他积极性,说,去北京要花很多钱的。你儿子正在读高三,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你舍得离开他?
我说的是实话。虽然现在张二狗的工钱涨了,每天出工能挣到200多块钱,但也不是天天会有活干的。况且他儿子的成绩不是太理想,他咬紧牙,替儿子请了补课老师。加上他老婆刚从医院里出来,这一年挣的钱已经提前打“水漂”了。
高铁通北京了。我就想试试高铁到北京是啥滋味。张二狗说这话,情绪特激动,还掏出香烟来猛吸了几口,直到不停地咳嗽起来,才扔下烟蒂,最后见我不说话,很不情愿地走开了。没走几步,他又回过头对我说,我这次说的是真的。
那你就去吧。我想让张二狗快点离开我的房间。其实,他去不去北京,真的与我无关。再说我已经去过无数次北京了,没有新鲜感。
三天后,张二狗又一次来到我的房间里,掏出一包好香烟放在桌上,说,这是北京货。专门给你带回来的。
我问,你去过北京啦?
那还有假?张二狗说这话时,脸上有些僵硬的笑容。
你就别骗我了。昨天前天,我都去过你们工地,与你们那里的老板谈合同的事。我看到你在那里干活呢。我说的是实话。
你……你真去了我的工地?张二狗说着,突然站了起来,拿去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
我苦笑着,这张二狗真逗。但我一会儿就明白了他撒谎去过北京的原因。
因为我的话,张二狗有好些日子都没来我家里玩。见了我也躲得远远的。我才想起伤了一个民工的心,有些过意不去。在他儿子去上大学那天,特地封了个大红包托人送了过去,算是我对他的歉意吧。心想,只要他儿子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他的压力减轻了,那时一定会有时间和精力,或者说有经济去北京了。
四年后的一个早上,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竟然是中断多年联系的张二狗打来的。他说他正在北京天安门前看升旗。还说,他拍了刚刚升旗的视频已经传给我。又说,他下一站是八达岭,到时候再拍些照片传给我。
我想对他说些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又咽了回去,静静地听他没完没了地说北京的那些事儿,却耽误了我看升旗,只好看他传过来的视频:在天安门前看升旗,确实是一件特惬意的事,特别是夏天的天安门,真美!
看完视频,才发现因自己握手机的时间太长,手冻得有些麻了,赶紧对着手哈了一口热气。
(《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以“我要去北京”为题一开始就吸引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它既是主人公经常说起的口头禅,同时又点明了本文的主要情节内容,全文紧紧围绕“我要去北京”这一中心事件展开。
B. “我”因为揭穿了张二狗去过北京的谎言,张二狗“拿起桌上的那包香烟头也不回地走出我家”,并由此记恨“我”,四年没有与“我”见面,即使四年后再次与“我”联系,也是炫耀他去了北京。
C. 小说情节设置颇具匠心,小说主人公张二狗执意要去北京,并且不惜两次造假“北上”,但两次被“我”看穿,情节在波澜起伏中展开,牢牢抓住了读者,也在不断让人意外的情节中引发了读者对其寓意的思考。
D. 小说多处运用对比手法,“我”经常去玩的北京却是张二狗迟迟不能实现的梦想,突显了民工生活的艰辛不易,“我”面对张二狗的两次撒谎采取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也反映了“我”对张二狗从不理解到理解的变化。
2.小说中的张二狗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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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侯仁之
2013年10月22日,地理学巨擘侯仁之在北京去世,享年102岁。他是中国历史地理学创始人,还是将世界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的第一人。“一个青年能在30岁以前抓住他值得献身的事业,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幸福,国家和社会都要因此而蒙受他的利益。”他在33岁时所说的这番感言,更像是对自己一生的预言。
1932年初侯仁之进入燕大历史系学习。师从著名的历史学家顾颉刚、洪业、邓之诚。他们不仅培养了侯仁之扎实的史学考证研究功底,更根据他的学术兴趣,将他一步步引入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领域。抗日战争爆发后,被迫中断学术生涯的侯仁之投身抗战中,秘密协助爱国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前往解放区或大后方。
抗战结束后,侯仁之来到利物浦大学跟随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奠基人达比教授学习。1949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侯仁之回到了燕京大学。1950年,侯仁之发表《〈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打破传统沿革地理学的桎梏,从此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逐步创立。
侯仁之对历史地理的实践从北京开始。北京是侯仁之最为熟悉的城市,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侯仁之自称“知之愈深,爱之弥坚”。他的博士论文就曾细致地探讨了这座古城的起源及演变过程,而随着对现代地理学的研究深入,他进一步揭示了北京城起源、发展、历久不衰的深刻地理原因,以及中国古代帝王都城建设中深厚的意识形态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侯仁之被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梁思成教授聘请为该会的委员,他从现代地理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关键性问题,其学术价值超越了地理科学的范围,成为北京旧城改造、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的重要参考。在他的积极努力下,长期保护不善的卢沟桥才有了今天的模样,干枯的莲花池得以碧波荡漾,废旧的后门桥今日清水环绕。
1952年,侯仁之在北大开设了中国第一个“历史地理学”专业。上世纪50年代开始,每位北大新生入校后听的第一堂课就是“侯仁之讲北京”,直至82岁高龄,他还为学生开设选修课《北京历史地理》。
侯仁之有多个美誉,有人称他为“活北京”,有人赞他为“北京史的巨擘”,而更多的人熟知他,是因为他是“我国申遗第一人”。
1980年春,侯仁之接受了美国和加拿大几所学校的讲学邀请,在远渡重洋之时,他还肩负着一个特殊使命——应美国匹兹堡大学师生的强求,带去两块中国城砖。侯仁之有些纳闷,两块寻常的城砖,北京的小胡同、大杂院里常能见到,为什么会引起外国学者强烈的兴趣?一边是视为寻常物,一边却被视为宝贝,城砖的不同际遇令侯仁之陷入沉思。在美国考察期间,侯仁之第一次听说国际上有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尽管当时公约诞生已10多年,但在国内还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回国后,一刻不停歇,侯仁之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起草提案:“建议我国尽早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准备争取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获得通过。不久之后,中国终于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1987年,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一批成功入选的世界遗产,侯仁之也因此成为中国“申遗”第一人。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侯仁之回忆:“到了年底,政府再也不许提抗日了。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买了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满腔热情地勉励青年‘不要空谈救国’,要‘到民间去’,‘要把自己的脊梁竖起来,真正去唤醒民众’。那作者的署名是顾颉刚。”之后,原本想学医的侯仁之萌生了报考顾颉刚所在燕京大学历史系的念头。 (维基百科)
②侯仁之的教书育人名言是:“为师之道如叩钟,大叩大鸣,小叩小鸣。”他指导学生,不是耳提面命式的灌输,是引导学生去发现、思考。燕南园61号大门常向年轻人敞开,学生可以随时到他家里请教。 (《人民文摘》)
③“侯先生是出色的学者,充满激情。他的激情不仅是对于学问和历史地理专业的激情,还有对于民生和国家大事的激情,他是一位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侯仁之的学生、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韩茂莉说。(《东方早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侯仁之最终成为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是因为受到了历史学家顾颉刚、英国现代历史地理学家达比的影响。
B.1950年,侯仁之发表《〈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打破传统沿革地理学的桎梏,建立起了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
C.在北京旧城改造中,侯仁之充分意识到卢沟桥、莲花池、后门桥对北京城的发展意义重大,在他的疾呼下,这些一度破败不堪的遗迹都得到整治修复。
D.美国匹兹堡大学的师生强烈要求侯仁之去讲学时带上在北京的小胡同、大杂院里常能见到的中国城砖,这让侯仁之很纳闷并始终不得其解。
E.作为学者,侯仁之一生勤勉,时刻关心脚下的土地,言传身教,给学生以最宝贵的精神馈赠,赢得了世人的尊重。
(2)侯仁之对北京“知之愈深,爱之弥坚”的主要表现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答:
(3)侯仁之身上体现着哪些可贵品质?请简要分析。
答:
(4)“一个青年能在30岁以前抓住他值得献身的事业,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幸福,国家和社会都要因此而蒙受他的利益。”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侯仁之这番话的理解。
答: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2013年10月22日,地理学巨擘侯仁之在北京去世,享年102岁。他是中国历史地理学学科创始人,还是将“世界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的第一人。“一个青年能在30岁以前抓住他值得献身的事业,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幸福,国家和社会都要因此而蒙受他的利益。”他在33岁时所说的这番感言,更像是对自己一生的预言。
1932年初,20岁的侯仁之进入燕京大学历史系学习,师从著名的历史学家顾颉刚、洪业、邓之诚。他们不仅培养了侯仁之扎实的史学考证研究功底,更根据他的学术兴趣,将他一步步引入历史地理学的研究领域。抗日战争爆发后,被迫中断学术生涯的侯仁之投身抗战中,秘密协助爱国学生通过各种途径前往解放区或大后方。
抗战结束后,侯仁之来到英国利物浦大学跟随现代历史地理学的奠基人达比教授学习。1949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的侯仁之回到了燕京大学。1950年,侯仁之发表《〈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打破传统沿革地理学的桎梏,从此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逐步创立。
侯仁之对历史地理学科的实践从北京开始。北京是侯仁之最为熟悉的城市,更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侯仁之自称“知之愈深,爱之弥坚”。他的博士论文就曾细致地探讨了这座古城的起源及演变过程,而随着对现代地理学研究的深入,他进一步揭示了北京城起源、发展、历久不衰的深刻的地理原因,以及中国古代帝王都城建设中深厚的意识形态背景。
新中国成立后,侯仁之被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梁思成教授聘请为该会的委员,他从现代地理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关键性问题,其学术价值超越了地理科学的范围,成为北京旧城改造、城市总体规划及建设的重要参考。在他的积极努力下,长期保护不善的卢沟桥才有了今天的模样,干枯的莲花池得以碧波荡漾,废旧的后门桥今日清水环绕。
1952年,侯仁之在北大开设了中国第一个“历史地理学”专业。上世纪50年代开始,每位北大新生入校后听的第一堂课就是“侯仁之讲北京”,直至82岁高龄,他还为学生开设选修课“北京历史地理”。
侯仁之有多个美誉,有人称他为“活北京”,有人赞他为“北京史的巨擘”,而更多的人熟知他,是因为他是我国“申遗第一人”。
1980年春,侯仁之接受了美国和加拿大几所学校的讲学邀请,在远渡重洋之时,他还肩负着一个特殊使命——应美国匹兹堡大学师生的强烈要求,带去两块中国城砖。侯仁之有些纳闷,两块寻常的城砖,北京的小胡同、大杂院里常能见到,为什么会引起外国学者强烈的兴趣?一边是视为寻常物,一边却被视为宝贝,城砖的不同际遇令侯仁之陷入沉思。在美国考察期间,侯仁之第一次听说国际上有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尽管当时公约诞生已10多年,但在国内还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存在。
回国后,一刻不停歇,侯仁之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起草提案,“建议我国尽早参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准备争取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获得通过。不久之后,中国终于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1987年,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人遗址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一批成功入选的世界遗产。侯仁之也因此成为中国“申遗第一人”。
【相关链接】
①侯仁之回忆:“到了年底,政府再也不许提抗日了。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买了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满腔热情地勉励青年‘不要空谈救国’,要‘到民间去’,‘要把自己的脊梁竖起来,真正去唤醒民众’。那作者的署名是顾颉刚。”之后,原本想学医的侯仁之萌生了报考顾颉刚所在燕京大学历史系的念头。(维基百科)
②侯仁之的教书育人名言是:“为师之道如叩钟,大叩大鸣,小叩小鸣。”他指导学生,不是耳提面命式的灌输,而是引导学生去发现、思考。燕南园61号大门常向年轻人敞开,学生可以随时到他家里请教。(《人民文摘》)
③“侯先生是出色的学者,充满激情。他的激情不仅是对于学问和历史地理专业的激情,还有对于民生和国家大事的激情,他是一位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侯仁之的学生、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韩茂莉说。(《东方早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侯仁之最终成为中国历史地理学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是因为受到了历史学家顾颉刚、英国现代历史地理学家达比的影响。
B. 作为学者,侯仁之一生勤勉,时刻关心脚下的土地,言传身教,给学生以最宝贵的精神馈赠,赢得了世人的尊重。
C. 1950年,侯仁之发表《〈中国沿革地理课程〉商榷》,打破传统沿革地理学的桎梏,建立起了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
D. 在北京旧城改造中,侯仁之充分意识到卢沟桥、莲花池、后门桥对北京城的发展意义重大,在他的疾呼下,这些一度破败不堪的遗迹都得到整治修复。
E. 1980年,侯仁之应邀到美国讲学,第一次听说国际上有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回国后,他立即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起草提案,向联合国提出加入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申请,并获得通过。
2.侯仁之为什么被称为“活北京”及“北京史的巨擘”?请根据原文内容简要概括。
3.侯仁之身上体现着哪些可贵品质?请简要分析。
4.“一个青年能在30岁以前抓住他值得献身的事业,这是他一生最大的幸福,国家和社会都要因此而蒙受他的利益。”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对侯仁之这番话的理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
A.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的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生动细致地描写了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目的在于从侧面表现贺道台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贺道台是一个擅长伺候上司的官员,这个长处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E.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2)文中八哥冒出“裕禄那王八蛋”这句惊人之语,虽出人意料却也在情理之中,为什么?请提炼概括三处情节加以佐证并简要分析。
(3)结合文本分析文中画波浪线段落的作用。
(4)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探究作者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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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面这段文字提供的信息,完成文后题目。(6分)
与往年春晚不同,兔年春晚增加了不少平民色彩。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以西单女孩、旭日阳刚和深圳民工歌舞团组成的“我要上春晚”板块。正是平凡、亲切的特点,让他们成为春晚的新生力量。可以这么说,正是这些草根的加盟,反而拉近了春晚与围坐在电视机旁亿万观众的距离。人们认为,这些草根就是他们中的一员,犹如邻家女孩、自家兄弟。他们出现在春晚,让人们看到了普通人追求梦想的希望,这种感觉是专业表演所没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旭日阳刚、西单女孩、深圳民工等都寄托了人们的这种渴望。
请你概括网民热捧“草根明星”上春晚的三点原因。
原因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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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仰望:一种精神姿势
王开岭
①在先哲关于“生命、时空、信念……”的声音中,有一帖话,于我堪称最璀璨、最完美的表述,此即康德的墓志铭:“有两样东西,对它们的盯凝愈深沉,它们在我心里唤起的敬畏与赞叹就愈强烈,这就是: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②“仰望星空”──许多年来,这个朴素的举止,它所蕴含的生命美学和宗教意绪,一直感动和濡染着我。在我眼里,这不仅是个深情的动作,更是一种信仰仪式。它教会了我迷恋和感恩,教会了我如何守护童年的品行,如何小心翼翼地以虔敬之心看世界,向细微之物学习谦卑与忠诚……谦卑,人只有恢复到谦卑,生命才能获得神性的支持,心灵才能生出竹节的高度与尊严。
③如果说“仰望”有着精神同义词的话,我想,那应是“憧憬、虔敬、守朴、遵诺、履约、皈依、忠诚……”之类。“仰望”──让人端直和挺拔!它既是自然意义的翘首,又是社会属性的膜拜;它可形容一个人的生命动作,亦可象征一代人的文化品性和精神姿势。因此多年来,我养成了一个观察习惯:看一个人对“星空”的态度──有无“仰”之虔敬,有无和“仰”相匹配的气质……某种意义上,看一个人如何消费星空,便可粗略判断他是如何消费生命的。于一个时代的整体人群而言,亦如此。
④在古希腊,在古埃及,在古华夏,当追溯文明之源时,你会发现:最早的文化灵感和生命智识莫不受孕于对天象的注视,莫不诞生于玉穹苍庐的感召和月晕清辉的谕示!神话、咏叹、时令、历法、图腾、祭礼、哲学、诗词、占卜、宗教、艺术……概莫能外。日月交迭,星转斗移;阴晴亏盈,风云变幻;文化与天地共栖,人伦与神明同息;银河璀璨之时,也是人文潮汐高涨的季节。星空,对地面爬行的人来说,不仅是生理依赖,也是精神的依赖;不仅是光线来源,也是诗意与梦想、神性与理性的来源。从雅典神庙的“认识你自己”到贝多芬“我的王国在天空”;从屈原“夜光何德,死而又育”的天问,到张若虚“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之唏嘘……正是在星光的抚照与萦绕下,“人”才印证了自己的立足点,确立着无限和有限,感受到天道的永恒与轮回,从而在坐标系中获得生命的镇定。
⑤对星空的审美态度和消费方式,往往可见一个时代的生存品格、文化习性和价值信仰。我发现,凡有德和有信的时代,必是谦卑的时代,必是尊重万物、惯于膜拜和仰望的时代;凡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涨潮的季节,也必是凝视星空最深情与专注之时。应该说,半世纪之前的人类,在对星空的消费上,基本是一种纯真的、童年式的文化和精神消费──幻想式、恋曲式的,更多地,人们用一种唯美和宗教的视线凝望它;但现代以来,随着技术信心的膨胀和飞行工具的扩张,人们却变得实用了、贪婪了,开始用一种急躁的物理的方式染指她……手足代之目光,触摸代之表白。
⑥当星空变成了“太空”、意象变成了领地,当想象力变成了科技力和生产力,“嫦娥奔月”变成了“太空竞赛”和“星球大战”──人类对星空的消费,也就完成了由“爱慕”向“占有”的偷渡,对它的打量也就从“恋情式”进入了“科技式”和“政治式”,膜拜变成了染指和窃取。不仅恋曲结束了,连爱情也一并死掉了。
⑦至此,康德和牛顿所栖息的那个精神夜晚,彻底终结。他们的“星空”已被彻底物理化。
1.文章一开始就引用了康德的墓志铭,这样写的作用有哪些?(4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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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段中“仰望星空”所蕴涵的生命美学和宗教意绪具体指什么?(4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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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文章,用简要的语言概括出不同时代的人对“星空”的不同态度。
(1)古埃及、古希腊、古华夏时代
(2)现代
4.请认真阅读全文,就本文突出的艺术手法,选择两个简要举例加以赏析。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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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柿子红
乔忠延
①柿子红,就是中国红。
②不,不,这么急急慌慌地直抵终极目标,实在有违柿子的品性。应该说,柿子红透了,才是中国红。
③柿子和挂在树梢的众多青果没啥两样,只要暑热一退,秋风便化作喝彩声,一阵一阵地召唤着它们成熟。谁不喜欢喝彩?早一点成熟似乎就能像奥运健儿那般,得到一枚光灿灿的金牌。看吧,伴随着喝彩声,青果们铆足了劲头,偾张了血气,竞相忙着早些冲到成熟的终点。早一分钟,早一秒钟,哪怕早零点零零几秒,那金牌说不定就会属于自己。
④橘子熟了,皮色还在泛绿——顶大也就是褪掉绿色,涂抹了一层黄色就算熟了。梨子熟了,只是橙黄了圆溜溜的外皮,那橙黄很是纯粹,却与红色一点儿也不沾亲带故。苹果则不然,喜欢用红色美饰自个儿,可是有些心急,还没待红色涂满抹匀,便急火火宣告了成熟。因而,那红只是绿中夹杂着淡淡的红,或者黄中夹杂着淡淡的红,没有红遍身,更称不上红透体。称得上红遍身的是枣子,枣子不像橘子、梨子和苹果那般猛烈地冲刺,不管秋风喝彩不喝彩,依然不温不火地描画着自己的全身,先描下边的一个圈,再画腰身的一个边。如果就这么从从容容涂抹,中国红肯定不能独独属于柿子。偏偏就在这当口,中秋节抵达了。中秋可不是个平常日子,是月儿最圆,最亮的时候。这样的时光,一年才有一次,是呀,整整365个日出日落才能轮转一回。这样美妙的时辰,若不露个脸岂不是终生的遗憾?何况橘子、梨子和苹果,早就拿到了显赫人前的入场券。枣子沉不住气了,慌忙用红颜料大把大把地往脸上敷染。世上凡是急于求成的事,没有一件能够办好。枣子也无法摆脱万事万物的规律,一焦急,用过了劲,敷重了色,抹得深深的,若不是及早停手,准会像茄子那样弄得紫紫的。
⑤中秋节光临的时候,没有随波逐流的仅仅剩下了柿子。柿子依然像先前那般淡定,那般从容。秋风发出头一声喝彩时,柿子虽然也开始了生命的第一次转换,由青涩变为淡黄,可是随后,无论秋风喝彩与否,无论中秋的临近与否,柿子从未迷乱心性,从未忙乱手脚。一天天悠然过去,淡黄变作了中黄,中黄变作了深黄,深黄变作了橘黄,橘黄变作了橘红,橘红变作了曙红,曙红变作了鲜红,红色逐渐浸染着柿子的身躯。请原谅我没有使用“涂抹”一词,那的确不是涂,也不是抹,涂和抹都是外表的装扮,柿子却是在浸染自己,是在彻里透外地洗心革面。身心随着表皮变黄,变红,在秋风远去后的一天,终于红成了晨曦里一轮喷薄初升的朝日——光彩夺目的中国红!
⑥中国红,漫山遍野的柿子一颗不少地全都变成了中国红!
⑦此刻,繁忙了一个春天,辛劳了一个夏天的柿树叶,终于可以放心地飘舞远游了。说是远游,还不如说是适时的隐退,让遮蔽在自己阴影下的柿子凸现而出,在碧蓝碧蓝的天空中,灿亮成颗颗明星,灿亮出秋果里唯有的一种中国红。
⑧此时回眸那些急于成熟的橘子、梨子、苹果和枣子,即使不苛求它们也是红色,绿也罢,黄也罢,紫也罢,哪里还看得见一个呢!让空旷的冬季不再荒贫的唯有柿子。柿子上的中国红闪耀着寒天里星火一般的生机。那么夺目,那么光彩!
⑨可是有谁知道,冠领寒冬的柿子从来没有出人头地的欲望,反而谦和退让了一生,总是把显摆露脸的机遇礼让出去。百草竞相萌发的初春,柿子没去赶这浪潮,最后生发嫩芽的才是它;百花竞相开放的初夏,柿子也没去追这时尚,最后爆开花朵的还是它;百果竞相成熟的初秋,柿子还是没去抢这风头,最后成熟的仍是它。柿子用自己惯常的淡定生长着,无论是绿叶,还是黄花,莫不展现出与世无争的品性。可就是这品性,凝结出了柿子红,中国红。
⑩柿子红着,荷尽已无擎雨盖,它红着,菊残已无傲霜枝,它红着,一直红到雪花飞舞梅花爆开的时节。
(选自《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1日 15版)
1.简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2.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伴随着喝彩声,青果们铆足了劲头,偾张了血气,竞相忙着早些冲到成熟的终点。
(2)在秋风远去后的一天,终于红成了晨曦里一轮喷薄初升的朝日——光彩夺目的中国红!
3.文章结尾语言精妙,含义隽永,请加以赏析。
4.文章写柿子其实也是写人,那么,文中的柿子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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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柿子红
乔忠延
①柿子红,就是中国红。
②不,不,这么急急慌慌地直抵终极目标,实在有违柿子的品性。应该说,柿子红透了,才是中国红。
③柿子和挂在树梢的众多青果没啥两样,只要暑热一退,秋风便化作喝彩声,一阵一阵地召唤着它们成熟。谁不喜欢喝彩?早一点成熟似乎就能像奥运健儿那般,得到一枚光灿灿的金牌。看吧,伴随着喝彩声,青果们铆足了劲头,偾张了血气,竞相忙着早些冲到成熟的终点。早一分钟,早一秒钟,哪怕早零点零零几秒,那金牌说不定就会属于自己。
④橘子熟了,皮色还在泛绿——顶大也就是褪掉绿色,涂抹了一层黄色就算熟了。梨子熟了,只是橙黄了圆溜溜的外皮,那橙黄很是纯粹,却与红色一点儿也不沾亲带故。苹果则不然,喜欢用红色美饰自个儿,可是有些心急,还没待红色涂满抹匀,便急火火宣告了成熟。因而,那红只是绿中夹杂着淡淡的红,或者黄中夹杂着淡淡的红,没有红遍身,更称不上红透体。称得上红遍身的是枣子,枣子不像橘子、梨子和苹果那般猛烈地冲刺,不管秋风喝彩不喝彩,依然不温不火地描画着自己的全身,先描下边的一个圈,再画腰身的一个边。如果就这么从从容容涂抹,中国红肯定不能独独属于柿子。偏偏就在这当口,中秋节抵达了。中秋可不是个平常日子,是月儿最圆,最亮的时候。这样的时光,一年才有一次,是呀,整整365个日出日落才能轮转一回。这样美妙的时辰,若不露个脸岂不是终生的遗憾?何况橘子、梨子和苹果,早就拿到了显赫人前的入场券。枣子沉不住气了,慌忙用红颜料大把大把地往脸上敷染。世上凡是急于求成的事,没有一件能够办好。枣子也无法摆脱万事万物的规律,一焦急,用过了劲,敷重了色,抹得深深的,若不是及早停手,准会像茄子那样弄得紫紫的。
⑤中秋节光临的时候,没有随波逐流的仅仅剩下了柿子。柿子依然像先前那般淡定,那般从容。秋风发出头一声喝彩时,柿子虽然也开始了生命的第一次转换,由青涩变为淡黄,可是随后,无论秋风喝彩与否,无论中秋的临近与否,柿子从未迷乱心性,从未忙乱手脚。一天天悠然过去,淡黄变作了中黄,中黄变作了深黄,深黄变作了橘黄,橘黄变作了橘红,橘红变作了曙红,曙红变作了鲜红,红色逐渐浸染着柿子的身躯。请原谅我没有使用“涂抹”一词,那的确不是涂,也不是抹,涂和抹都是外表的装扮,柿子却是在浸染自己,是在彻里透外地洗心革面。身心随着表皮变黄,变红,在秋风远去后的一天,终于红成了晨曦里一轮喷薄初升的朝日——光彩夺目的中国红!
⑥中国红,漫山遍野的柿子一颗不少地全都变成了中国红!
⑦此刻,繁忙了一个春天,辛劳了一个夏天的柿树叶,终于可以放心地飘舞远游了。说是远游,还不如说是适时的隐退,让遮蔽在自己阴影下的柿子凸现而出,在碧蓝碧蓝的天空中,灿亮成颗颗明星,灿亮出秋果里唯有的一种中国红。
⑧此时回眸那些急于成熟的橘子、梨子、苹果和枣子,即使不苛求它们也是红色,绿也罢,黄也罢,紫也罢,哪里还看得见一个呢!让空旷的冬季不再荒贫的唯有柿子。柿子上的中国红闪耀着寒天里星火一般的生机。那么夺目,那么光彩!
⑨可是有谁知道,冠领寒冬的柿子从来没有出人头地的欲望,反而谦和退让了一生,总是把显摆露脸的机遇礼让出去。百草竞相萌发的初春,柿子没去赶这浪潮,最后生发嫩芽的才是它;百花竞相开放的初夏,柿子也没去追这时尚,最后爆开花朵的还是它;百果竞相成熟的初秋,柿子还是没去抢这风头,最后成熟的仍是它。柿子用自己惯常的淡定生长着,无论是绿叶,还是黄花,莫不展现出与世无争的品性。可就是这品性,凝结出了柿子红,中国红。
⑩柿子红着,荷尽已无擎雨盖,它红着,菊残已无傲霜枝,它红着,一直红到雪花飞舞梅花爆开的时节。
(选自《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1日 15版)
1.简析第②段在文中的作用。
2.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伴随着喝彩声,青果们铆足了劲头,偾张了血气,竞相忙着早些冲到成熟的终点。
(2)在秋风远去后的一天,终于红成了晨曦里一轮喷薄初升的朝日——光彩夺目的中国红!
3.文章结尾语言精妙,含义隽永,请加以赏析。
4.文章写柿子其实也是写人,那么,文中的柿子有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品性?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地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2.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
3.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三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4.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你认为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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