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 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足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等并称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他穿了件汗衫,被学校的中国留学生、学者联合会叫去座谈,结果在会场见到了西服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蒙,心想: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已经做出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引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这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传记开头写“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B.“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C.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D.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2.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
3.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
4.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狂人”谭盾的理想与现实
喻 盈
他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也隐约显露依然紧致的身体线条。
他就是谭盾。他认为,自信是最大的资本,又说:“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这个有“霸蛮”性格的湖南人,头脑中没有框框。他的确是永远的“年轻人”,不断尝鲜。2013年推出的是“微电影交响诗”,之前他在做的是“建筑音乐”、“互联网交响乐”,还想尝试“互联网歌剧”。
“建筑音乐”的实施地,是他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工作室“水乐堂”。他请来矶崎新工作室的建筑设计师,把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声音剧场,下层是现代极简的钢结构支架,以便将屋外的河水引入屋内,而上层,依旧是中国传统民居的木质样式。
不止如此。他还创作了专在水乐堂演出的《天顶上的一滴水》,把河流当琴弦,把他改造的这个建筑当成一件乐器。一出场,乐手们便敲击水乐堂的钢梁和铁梯,是为“钢铁摇滚”。然后天顶上水滴坠落,那声音被建筑的回响不断放大,好似一支水的交响乐队。
谭盾又一次实现了他所擅长的“东西方交汇、古典与现代合流”。他形容这是李白所说的“大音自成曲,但奏无弦琴”。但实际上他总是在把“大音希声”变成具体的可见、可触、可闻、可感,光是乐音还不足够,各种多媒体都是他的武器。
对于这些,谭盾说,他要感谢纽约,“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
1986年,谭盾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研究生毕业,拿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奖学金飞往纽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那时他在国内已经成名,与叶小纲、郭文景等并称中央音乐学院“四大才子”,还为电影《火烧圆明园》写了主题曲《艳阳天》。他的“离经叛道””也初露端倪。22岁时创作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他就加入了鼓、箫等中国民乐元素,因为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他还记得老师拿着他的曲谱,皱起眉,用四川话问:“你有那么深刻没有?”
奔向纽约的谭盾,携带着满身锐气和满怀雄心。第三天,他就被震了一下。他穿了件汗衫,被学校的中国留学生、学者联合会叫去座谈,结果在会场见到了西服革履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李政道、杨振宁,和建筑界最高奖普利兹克奖得主贝聿铭。李政道跟他谈话,谈的都是音乐。谭盾有点蒙,心想:要到什么样的程度,我才能够跟这些人对话?
谭盾很快察觉到,纽约是分层的。哥伦比亚大学代表的是学术圈,是精英文化,斯文、严谨、刻苦耐劳、对知识的追求永无止境;而纽约大学和艺术家聚集的格林威治村,则是通俗文化、前卫艺术生机勃勃的催化地。
谭盾觉得他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自己,得益于同时在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浸淫”。“你会发现我的创作里,既有哥大训练带来的知识面,又有下层那种狂妄、实验、不屑一顾的胆量。”
在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那段“又穷又浪漫”的时光里,谭盾已经做出了后来使他声名大噪的陶乐、水乐、纸乐实验。烧制坛坛罐罐,揉搓、撕扯纸张,探索它们的发声,这位音乐青年有时看上去更像个装置艺术家。他也的确在当代艺术圈引起了波澜。1990年纽约古根海姆美术馆还邀请他展出了他为作品《九歌》自制的一组陶乐器。
那时候他住在中国城的地下室,室友是如今的著名导演顾长卫。《九歌》首演的海报,就是顾长卫在这地下室里替他拍的。“我没有钱去工作室拍照。顾长卫说,这还不简单吗。他拿绳子串起几件中国古乐器,挂在一个架子上,然后让我在那前面席地而坐。他把相机架上,设定成自拍,自己举个手电筒站一旁给我打光。我最好的一张照片就是这么拍出来的。”
谭盾喜欢纽约。他说纽约让他看到自己,自己就是最大的资本,“‘你’就是价值”。
但是,谭盾仍觉得,要真正获得世界性的影响,还是得借助“上层的训练”。他想到了交响乐,“全世界有多少交响乐团?交响乐团就是世界性的音乐平台!我决定我就要做这个,把陶乐、水乐、纸乐放进交响乐里去”。
就像他所预期的,全世界交响乐团都成了他的舞台。然后,他又往更“上层”去,发展出一套有意与西方“乐音音乐”相对应的“有机音乐”体系——陶乐是土地之声,水乐是河流之声,纸乐是风之声,一切自然之声,都被他用创作的“巫术”驱赶,攻占曾被主流音乐体系垄断的殿堂。
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传记开头写“状态年轻,留着平头,一身天蓝棉麻衬衫、贴身亮橙T恤、白色长裤,色彩搭配颇有些‘小清新’”,意在表现谭盾自信的精神状态。
B.“湖南人的气质是既鬼气又放荡,既浪漫又高尚,既理想又现实”,文中引用谭盾的这句话主要是为了突出谭盾作为湖南人的骄傲之情。
C.谭盾的“离经叛道”很早就显现出来了,他的第一部交响乐作品《离骚》因过于前卫而引起极大争议,但他的老师仍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D.谭盾为实施“建筑音乐”,曾将位于上海郊区古镇朱家角的一幢水乡老宅改造成为声音剧场,以河流和建筑作为乐器进行音乐演出。
E.纽约求学的经历对谭盾影响很大,“到了纽约,你疯狂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谭盾在纽约求学时学到了自由、浪漫,学到了狂妄、实验、不屑一顾。
2.文章中提到了在谭盾眼中哥伦比亚大学与纽约大学的不同,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简要分析。
3.联系全文回答:“‘狂人’谭盾”的“狂”表现在何处?
4.文末说“这个湖南人站在聚光灯下,不是偶然”,请联系文本和现实,谈谈你对“不是偶然”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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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文学奖从来是颁给作家而不是国家
当地时间12月6日12时,莫言一身黑色西装、蓝领带、浅灰花底衬衫,准时出现在瑞典学院三楼,和近百家媒体记者见面。莫言是第109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莫言进入现场时,三分钟时间内,除了相机快门声,一片寂静。潇湘晨报记者提问莫言,用一句话来形容自己获奖后的内心状态,他说:“心如巨石,风吹不动。”
记者(潇湘晨报):有人说,不要因为外界的喧嚣,而影响你内心的方向。此时,现场按下相机的喧嚣声无比巨大,请您用一句话来形容获奖后的心理状态。
莫言:心如巨石,风吹不动。
记者:自从您获奖后,您在国内作家富豪榜中排到了第二位,您如何看待财富与生活?
莫言:我父亲有句话说得特别好:“莫言是农民的儿子。”得奖之前是农民的儿子,得奖之后仍然是农民的儿子。所以我看着好多人追着我签名,我都觉得有点奇怪。我是一个非常谦虚的人,我知道我的水平到底有多高,我今后还想继续保持这种谦虚的本色。至于富豪榜说我今年收入2150万元的版税。我后来到银行去查了一下,哪有那么多?我不知道钱都汇到哪里去了。
记者:当许多镜头对准您时,您是否有些不适?特别是面对一些对您的不实报道,您是不是觉得“烦恼”大于“喜悦”?
莫言:刚开始我确实有点不适应,包括在网上很多对我的议论和批评,我也很生气。后来渐渐感觉到大家关注的、议论的、批评的这个人跟我本人没有什么关系。很多人在用他们想象力塑造着另一个莫言。所以我是跟大家一起来围观对另一个莫言的批评与表扬。
记者:您获奖了,对推动文化强国有何意义?
莫言:获奖是我个人的事情。诺贝尔文学奖从来都是颁给一个作家,而不是颁给国家。但我相信我的获奖会引起中国读者关注文学。我也希望我的获奖能对中国文学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以前您曾来过斯德哥尔摩,这次来您的心态和以前有什么区别吗?
莫言:11年前,当时有几个朋友带着我来参观瑞典学院,朋友开玩笑说,你好好写,将来有可能站在这里去讲。我当时心里也觉得要好好写。现在我确实来到这个地方领诺贝尔文学奖了。我现在心里除了高兴,还有很深的惭愧。我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国家很好的作家应该获得这个奖项。我自己觉得写得还不够好,还应该继续努力。
记者:您是否开始考虑新的创作,对未来的创作有什么期许?
莫言:我现在最希望回到我的书桌前坐下来写小说。也有人说,一个人一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后,就再也写不出好东西了,但是也有很多优秀的作家打破了这个魔咒。我一定要努力争取加入这个优秀作家的行列,打破这个魔咒。
记者:您现在会不会改变写作主题?您的名字莫言,是不要说话的意思,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名字?是不说反对的话,还是不说赞美的话?
莫言:我原名中间一个字是“谟”。我小时候经常乱说话,给父母带来很多的麻烦,所以他们就教育我要少说话。另外,人老是说话就没有精力写小说了。既然选择了作家这个职业,就应该把用嘴巴说的话全部用笔写出来。
我的创作一直在寻求变化,这种变化是对艺术的创新追求,也就是随着世界的变化产生很多想法,所以在这个世界上一成不变的作家是不存在的。
记者:您最善于讲述故事,创作了很多让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故事,而您觉得谁是你自己印象最深的人物?
莫言:讲故事是人的天性,我们每个人都是听故事长大的。但是讲故事一旦变成一种职业以后,就不仅仅围绕一个故事来谈。用故事表达对人生、社会种种问题的看法,他也要用故事来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所以讲故事是一个严肃的事情,故事最大好处就是有很广阔的想象空间。讲得好的故事,是能让读者从故事中都能看到自己。我写过很多人物,就像一个父亲和一大群孩子一样,很难说喜欢哪一个,不喜欢哪一个,这个问题还是留给读者。
(1)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12月6日12时,莫言穿戴整齐地出现在瑞典学院三楼,媒体以极大的热情表示了对这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欢迎。
B.莫言小时候经常乱说话,给父母带来不少的麻烦。为警示他不要乱说话,给他改名“莫言”。后来莫言以笔代嘴,奋发图强。
C.莫言认为,写小说其实就是讲故事,用故事来表达对人生、社会种种问题的看法。人生只要能讲好一次故事就可以了。
D.莫言两次到斯德哥尔摩,第一次是作为观众,内心充满了虔诚;第二次是作为主角,既高兴又惭愧,生怕自己不够好。
E.不少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就再也没有写出好作品,这似乎形成了一个魔咒。莫言表示,自己将不负重托打破这个魔咒。
(2)“心如巨石,风吹不动”本是莫言答记者问的话,为什么在引言部分要特别强调?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请根据访谈内容,概括莫言的性格特征。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莫言获奖后,国内外掀起了一股中国文学热。请你联系实际,谈谈莫言获奖对中国当代文学的现实意义。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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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照相师 王往
①照相师来了,女孩们激动起来。
②寻找焦点的人,首先成了焦点。
③瞧他那一身打扮,大波浪的披肩发,直筒裤子,尖头皮鞋,花格衬衫,套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背心,要是村里哪个小伙子装扮成这徉,不被人说成“土流子”才怪呢。可是他这样装扮,村里人觉得理所当然,要知道,人家是照相师呢,胸前吊着的相机为他的职业做了证明。村里人不会用“艺术气质”这样的词语,但是他们知道持有相机的人,应该不同凡俗,异于常人。人们或远或近地看着他,想象着自己或者某个亲人的面容,仿佛他的到来是为了提醒记忆里的一些事物。
④女孩们是他的主要顾客。她们奔走相告:照相师来了!照相啵?
⑤啊?在哪儿?听到消息的女孩先是惊喜,然后故意掩饰自己的激动: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你先去吧。
⑥传达消息的女孩当然知道对方心理,一个劲催:还不快收拾,照相师说走就走了。
⑦照相师不会那么快就走,他那个在城里的家等着他用按快门的方式换来温饱。
⑧他不会白等。女孩们一个一个站到了他的镜头前。有单个的,有合影的,也有抱着孩子,也有搀扶着老人的。
⑨在村里照相,人们要放松得多,他们不用正襟危坐,没有面对陌生人的羞怯。这也是照相师选择下乡的原因,他每次都能有可观的收入。他调着焦距,变换着姿势,寻找最佳角度,捕捉人们最自然最生动的表情。他知道快门按下的瞬间,美与梦想将定格为永恒。他还知道,对一个照相师来说,拍摄人像看似容易,却是最有难度最显功力的艺术:每一个表情里都有内心的语言,都有被拍摄者的性格,光与影的交汇就是对一个人内心的呈现。无论是出于艺术的考虑,还是出于生意的原因,他都不敢马虎一点儿。
⑩当他将冲洗出来的照片交到人们手上时,人们会左右端详,如果再夸赞几句,他就觉得极有成就,人们为什么通过瞬间保留下来的自己,感觉自己的存在?这实在是很好玩很让人思索的问題。是不是人们将某种梦想寄托在了照片上,觉得那个照片上的人是另一个自己?
照相师也遇到过不喜欢照相的女孩。
盐码村的女孩小茴就不喜欢照相。小茴家门前有几株月季,村里的女孩都喜欢以她家的月季为背景照相,人家一来,小茴就悄悄地溜了。
那一天,照相师进村不久就下了雨,他慌乱中躲到了小茴家的瓜架下。小茴和母亲从地里匆匆回来了,赶紧开了门,叫他去屋子里。
他发现这个平时冷冰冰的女孩其实很好,热情善良,她给他拿来干净的毛巾擦水,给他倒上热腾腾的茶,冒雨去做豆腐人家打来了豆腐,让他不要过意不去,就像到自己家一样。
吃饭时,照相师发现,小茴的左眼眉梢上角隐藏着一个米粒大的疤痕,不是很深,并不显眼,他想,小茴不爱照相,是不是因为这个细小的疤痕呢?
吃了饭,雨也停了,照相师说,我给你们照张相吧?
母亲笑笑,看着女儿。
小茴低头不语。
照相师走到月季花跟前,摘了一朵,对她说,我给你照一张拿着花的照片,保证好看,小茴的眼角里放出了惊喜的光芒。
她站到月季花跟前,将那朵被雨水润得更显明艳的花举了起来,花朵遮住了她四分之一的脸庞,露出了忧伤而又憧憬的表情。
㉑照相师感到了一种别致的美,神秘,梦幻。他轻轻按下了快门。
㉒接着,他又给小茴的母亲照了一张,还给母女俩照了合影。
㉓几天之后,照相师送来了照片,小茴扫了一眼,就很快收了起来。照相师笑笑,你是我拍到的最好看的女孩。
㉔小茴的脸红了。
㉕照相师又拿出一张照片,说你看看,知道这是谁吗?
㉖小茴盯着照片上的女子问:是谁?
㉗照相师说:我对象,腿有残疾,但是人很好,性格开朗,头一次见面,她就把我吸引了。
㉘真的很漂亮!小茴笑着点头。
㉙照相师说:我们明年想开个照相馆,等你有了男朋友带去我那里合影啊,我免费!
㉚小茴的脸又红了。
㉛照相师笑笑,说我走了。
㉜他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下,小茴已经不见了。他知道她一定躲到屋里欣赏自己的照片去了。
㉝其实他的妻子并无残疾。他为这个临时想出的谎言默默地抱怨了自己一下,算是对妻子的歉意,然后大声吆喝起来:照相啦,照相,照相啦。
(选自《百花园》2016年第3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照相师来到乡下,村里的人就激动起来,奔走相告,这从—个侧面表现了特定时期农村生活条件的落后,同时表现了乡下民风的淳厚。
B. 照相师不仅有艺术气质,而且有艺术良知,他固然要靠照相赚钱养家糊口,不过也通过照相把让他照相的人的美与梦想定格为永恒。
C. 村里的女孩都喜欢以小茴家的月季为背景照相,可是小茴见她们来照相就悄悄地溜掉,这说明小茴是个不喜热闹、性格孤僻的女孩。
D. 小茴在照相时举起被雨水润得更显明艳的月季花,遮掩住了她的疤痕,还为她增添了靓丽,所以照相师说她是他拍到的最好看的女孩。
E. 村里人对照相师友好,照相师尽心尽力为村民们照出令他们满意的相片,他们之间充满温情,他们身上的真善美是小说动人之处。
2.小说前面主要叙述照相师和村里人的故事,后面主要叙述照相师和小茴的故事,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照相师的心理活动和吆喝声音为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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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照相师
王往
照相师来了,女孩们激动起来。
寻找焦点的人,首先成了焦点。
瞧他那一身打扮,大波浪的彼肩发,直筒裤子,尖头皮鞋,花格衬衫,套着一个鼓鼓囊 囊的红背心,要是村里哪个小伙子装扮成这徉,不被人说成“土流子”才怪呢。可是他这 样装扮,种里人觉得理所当然,要知道.人家是照相师呢,胸前吊着的相机为他的职业做 了证明。村里人不会用“艺术气质”这样的词语,但是他们知道持有相机的人,应该不同凡 俗,异于常人。人们或远或近地看着他,想象着自己或者某个亲人的面容,仿佛他的到来 是为了提醒记忆里的一些事物。
女孩们是他的主要顾客。她们奔走相告:照相师来了!照相啵?
啊?在哪儿?听到消息的女孩先是惊喜,然后故意掩饰自己的激动:我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衣服,你先去吧。
传达消息的女孩当然知道对方心理,_个劲催:还不快收拾,照相师说走就走了。
照相师不会那么快就走,他那个在城里的家等着他用按快门的方式换来温饱。
他不会白等。女孩们一个一个站到了他的镜头前。有单个的,有合影的,也有抱着孩子,也有搀扶着老人的,
在村里照相,人们要放松得多,他们不用正襟危坐,没有面对陌生人的羞怯。这也是 照相师选择下乡的原因,他每次都能有可观的收入^他调着焦距,变换着姿势,寻找最佳角度,捕捉人们最自然最生动的表情。他知道快门按下的呤间,美与梦想将定格为永恒。 他还知道,对一个照相师来说,拍摄人像看似容易,却是最有难度最显功力的艺术:每一个 表情里都有内心的语言,都有被拍摄者的性格,光与影的交汇就是对一个人内心的呈现。 无论是出于艺术的考虑,还是出于生意的原因,他都不敢马虎一点儿。
当他将冲洗出来的照片交到人们手上时,人们会左右端详,如果再夸赞几句,他就觉得极有成就,人们为什么通过瞬间保留下来的自己,感觉自己的存在?这实在是很好玩 很让人思索的问題。是不是人们将某种梦想寄托在了照片上,觉得那个照片上的人是另一个自己?
照相师也遇到过不喜欢照相的女孩。
盐码村的女孩小茴就不喜欢照相。小茴家门前有几株月季,村里的女孩都喜欢以她 家的月李为背景照相,人家一来,小茴就悄悄地溜了。
那一天,照相师进村不久就下了雨,他谎乱中辣到了小茴家的瓜架下。小茴和地母亲从地里匆匆回来了,赶紧开了门,叫他去屋子里。
他发现这个平时冷冰冰的女孩其实很好,热情善良,她给他拿来干净的毛巾擦水,给他倒上热腾腾的茶,冒雨去做豆腐的人家打来了豆腐,让他不要过意不去,就像到自己家一样。
吃饭时,照相师发现,小茴的左眼眉梢上角隐藏着一个米粒大的疤痕,不是很深,并不显眼,他想,小茴不爱照相,是不是因为这个细小的疤痕呢?
吃了饭,雨也停了,照相师说,我給你们照张相吧?
母亲笑笑,看着女儿。
小茴低头不语。
照相师走到月季花跟前,摘了一朵,对她说,我给你照一张拿着花的照片,保证好看,小茴的眼角里放出了惊喜的光芒。
她站到月李花跟前,将那朵被雨水润得更显明艳的花舉了起来,花朵遮住了她四分之一的脸庞,露出了忧伤而又憧憬的表情。
照相师感到了一种别致的美,神秘,梦幻。他轻轻按下了快门。
接着,他又给小茴的母亲照了一张,还给母女俩照了合影。
几天之后,照相师逆来了照片,小苗扫了一眼,就很快收了起来。照相师笑笑,你是我拍到的最好看的女孩。
小茴的脸红了,
照相师又拿出一张照片,说你看看,知道这是谁吗?
小茴盯着照片上的女子问:是谁?
照相师说:我对象,地腿有残疾,但是人很好,性格开胡,头一次见面,她就把我吸引了。
真的很漂亮!小茴笑着点头。
照相师说:我们明年想开个照相馆,等你有了男朋友带去我那里合影啊,我免费!
小茴的脸又红了。
照相师笑笑,说我走了。
他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一下,小茴已经不见了。他知道她一定狹到屋里欣赏自己的照片去了。
其实他的妻子并无残疾。他为这个临时想出的说言默默地抱怨了自己一下,算是对
妻子的歉意,然后大声吆喝起来:照相啦,照相—照相啦—
(选自《百花园》2016年第3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照相师来到乡下,村里的人就激动起来,奔走相告,这从—个侧面表现了特定时期 农村生活条件的落后,同时表现了乡下民风的淳厚。
B.照相师不仅有艺术气质,而且有艺术良知,他固然要靠照相嗛钱养家糊口,不过也通过照相把让他照相的人的美与梦想定格为永恒。
C.村里的女孩都喜欢以小菌家的月季为背彔照相,可是小茴见她们来照相就悄悄地溜掉,这说明小茴是个不喜热闹、性格孤僻的女孩。
D.小茴在照相时举起被雨水润得更显明艳的月季花,遮掩住了她的疤痕,还为她增添了靓丽,所以照相师说她是他拍到的最好看的女孩。
E.村里人对照相师苒欢友好,照相师尽心尽力为村民们照出令他们满意的相片,他们之间充满温情,他们身上的真善美是小说动人之处。
(2)小说中的照相师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前面主要叙述照相师和村里人的故事,后面主要叙述照相师和小茴的故事,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为什么以照相师的心理活动和吆喝声音为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传记,完成小题。
隗瀛涛先生的智慧与学术成就
林家友
我们相识是在1976年11月。那时由章开沅、林增平先生主编的《辛亥革命史》编委会在湖南省长沙市开会。那时的隗先生穿着一身蓝色干部服,留个平头,嘴上经常叼着烟,但话语不多,像个小老头。可能是“文革”刚过,心有余悸,也可能是大家相见不相识之故造成隗先生寡言。可是随着时日的推移,在接触中增进了解,我发现隗先生是一个开朗诙谐,智慧超人,非常善于言辞的“宝贝”。
他非常善于思考,也能很好地捕捉“战机”。他治史不是为了过去,而是为了现在,尤其是为了未来;所以他的思想有深度,有远见。他悟性很强,一旦当他觉醒到对研究课题的深远意义,就锲而不舍,勇猛追寻。正因如此,他的研究课题总能扣紧时代,贴近社会,想人民之所想,而绝不干那些所谓抽象的、脱离现实、后现代的课题。作为一个学者,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这跟他的出身和经历有关。隗先生常说的一句话是“知识分子要夹着尾巴做人”,“只有自觉才能主动,才能生存,才能前进”。他说:他40余年的学术生涯,走的是一条相当艰难的探索之路。他不满足于已有的成果,不愿人云亦云,但也不是人云他就不云。所以,他“重视学习继承,更重视开拓创新。”隗先生重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保持清醒的头脑,力图弄清楚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所以他做的研究都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的重点课题。这充分显示出隗先生的智慧和力量。
作为一个学者,思想和智慧固然是成功的重要条件,但勤奋也不可缺少。站在学术前沿,掌握学术潮流,充分发现学术的价值,没有超前的智慧是不可思议的;但仅有智慧没有勤奋,也不可能有所成就。隗先生的成功就是因为他能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隗先生中年以后,身居大学副校长、省文史馆馆长,以及冠以各种学术机构和团体的头衔,说他很忙是真的;但他忙而不乱,怎样忙碌也不放弃学术,而且对于行政领导有“一上台就想下台”的想法,说明隗先生是以学术作为他的终身事业。最使我感动的是隗先生具有“要实现振兴中华的伟业,首先必须振奋中华民族的人心”的高尚情操和爱国情怀,在“文化大革命”这场浩劫过后,他就着力于拯救人心的工作。在1979年至1983年间,他运用中国近代史作为教材向学生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他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向青年学生、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厂矿职工、科研人员宣讲中国近代史130多场次,直接听众达10多万人。这是了不起的历史功绩,是隗先生不辞辛劳,将自己的爱国精神与时代和现实结合起来,努力促使中国进步的真实表现。
隗先生光明磊落,敢讲真话、实话,绝不护短,也不张扬,坚持实事求是。他对他的著作是好就说好;不好或有不足也不隐讳,这是智者、勇者才敢为,从而也凸显了隗先生的人格和道德。比如,隗先生在为其主编的《近代重庆城市史》所撰“前言”中强调:“近代城市史研究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理论、资料的准备均嫌不足,其多学科相交叉的特点更增加了研究的艰巨性。我们凭着一点探索热情,边干边学,在工作中随时有重任在肩又有力不从心之感。如果这本书能成为我国近代城市史研究之路上的一颗最初掷下的石子,我们将感到无限的满足。”说得太好了。这不是隗先生的过分谦恭,而是他治学精神的具体表现;有了这种精神就能精益求精,不断进步。这是一种负责任的精神,也是隗先生在学术上永不停步,不断进取的表现。我认为,隗先生在学术上能获取重大成就,知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他无私,所以无畏。他为了求真理而献身学术,为了学术他可以献出一切,所以在学术的道路上,他是永不知足的探索者。他为了对人民负责,对学术负责,力求做到最好。这是极可贵的品质。
(选自《文史杂志》2016年第1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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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从1966年起的十年灾难,他虽一度停止四川保路运动史的研究,但却一直没有放弃。当他参加由章开沅、林增平教授主编的《辛亥革命史》编写一结束,就立即重操旧业,将四川保路运动史研究继续进行下去,并写出中国第一部《四川保路运动史》专著(四川人民出版社于1981年9月出版),收到很好的效果。后来,相继出版了《四川近代史》、《四川近代史稿》、《辛亥革命与四川社会》,从而奠定了他在四川地方史研究中不可动摇的地位,取得了全面性的四川地方史研究的丰硕成果。
②隗瀛涛,中国史学界的泰斗,中国第一个地方史博士点的开创者。毕生致力于历史教学与科研工作,在中国近代史,特别是辛亥革命与保路运动史研究领域成果丰硕,多有创新,连续主持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八五”、“九五”重点课题,发表了一系列在国内外有相当影响的专著和论文。于2007年1月14日21时15分,因病不幸在成都逝世,享年78岁,安葬在新都区龙凤山公墓。(百度百科)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隗先生由于和大家相见而不相识的缘故,在我们初次相识的会议上,隗先生很少说话,在后来的接触中,发现隗先生性格开朗诙谐。
B.隗先生40余年的学术生涯,走的是一条相当艰难的探索之路,也是他锲而不舍,勇猛追寻的坎坷之路。
C.文革过后,隗先生走出校门,深入社会,向全社会宣讲中国近代史,从而完成自己拯救人心的工作。
D.隗先生对自己的著作好就说好,不好也不隐讳,这让他在治学中能够精益求精,不断进步,最终成为史学大家。
E.作为史学界泰斗的隗先生,毕生致力于历史教学和科研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著作和论9文,因此死后安葬在龙凤山公墓。
2.隗先生的智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作为一篇传记,本文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隗先生在学术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因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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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蚕儿
陈忠实
学校里来了一位新老师。
他很年轻,穿一身列宁式制服,胸前两排大纽扣,站在讲台上,笑着给我们介绍自己:“我姓蒋”说着.他转过身,从粉笔盒儿里捏起一节粉笔,在木头黑板上,端端正正写下他的名字,说:“我叫蒋玉生。”
多新鲜啊!四十来个学生的小学,只有一位老师,称呼中是不必挂上姓氏的。新老师自报姓名.无论如何算是一件新奇事。
有一天,我爬上村后那棵老桑树,摘了一抱最鲜最嫩的桑叶,扔给风葫芦,就往下溜,慌忙中,松了手,摔到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嘴里咸腻膩的,一摸,擦出血了烧疼烧疼。
我俩站在教室门口。
“脸上怎么弄破了?”他走到我跟前。
他牵着我的胳膊朝他住的小房子走去。这回该吃一顿教鞭了!
走进小房子,他从桌斗里翻出一团棉花,撕下一块,缠在一根火柴棒上,又在一只小瓶里蘸上红墨水一样的东西,就往我的脸上涂抹。我感到伤口又扎又疼,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温暖。他那按着我的头顶的手使我想到母亲按抚我的头脸的感觉。
“怎么异破的?”他问。
“上树……摘桑叶。”我怯生生地回答。
“摘桑叶做啥用?”他似乎很感兴趣。
“喂蚕儿。”我也不怕了。
“噢!”他高兴了,“你们养蚕干什么?”
“给墨盒儿做垫子。”我说的话又多了,“把蚕儿放在一个空盒里,它就网出一片薄丝来了。”
“多有意思!”他高兴了,拍着手,“养蚕的同学多吗?把大家的蚕养在一起,搁到我这里,课后咱们去摘桑叶,给同学们每人网一张丝片儿,铺墨盒,你愿意吗?”
“好哇!”我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
于是,后晌,他领着我们满山满沟跑.采摘桑叶。有时候,他从坡上滑倒了,青草的绿色液汁粘到裤子上,也不在乎。
初夏的傍晚,落日的余晖里,霞光把小河的清水染得一片红。蒋老师领着我们,脱了衣服,跳进水里打泼刺,和我们打水仗。我们联合起来,从他的前后左右朝他泼水。他举起双手,闭着眼睛,脸上流下一股股水来,佯装着求饶的声调,投降了……
这天早晨,我和风葫芦抱着一抱桑叶,刚走进老师的房子,就愣住了。
老师坐在椅子上发呆,一副悔恨莫及的神色.看见我俩,轻声说:“我对不起你们!’’我莫名其妙,和风葫芦对看一眼。
“老鼠……昨晚……偷吃了……几条蚕!”
我和风葫芦奔到竹箩子跟前,蚕少了!一指头长的又肥又胖的要儿,再过几天该网茧子了。可憎的老鼠!
三天之后,有两三条蚕儿爬到竹箩沿儿上来,浑身金黄透亮,扬着头,摇来摆去,斯斯文文地像吟诗。风葫芦高兴地喊:“它要网茧儿咧!”
老师把他装衣服的一个大纸盒拆开,我们帮着剪成小片,又用针线串缀成一个一个小方格,把那已经停食的蚕儿提到方格里。
我们把它吐出的丝儿压平:它再网,我们再压,强迫它在纸格里网出一张薄薄的丝片来……
陆续又有一条一条的蚕儿爬上箩沿儿,被我们提上网架。
“我的墨盒里,就要铺一张丝片儿了!”老师高兴得按捺不住,像个小孩,“这是我教的头一班学生养蚕网下的丝片儿,多有意义!我日后不管到什么地方,一揭墨盒,就看见你们了……,’
第二天,早饭后,上第一节课了。他站在讲台上,却忘了朝我们点头还礼,一只手把粉笔盒儿也碰翻了。
我们挤进老师窄小的房子,全都默默地站着。
他的被卷和书籍,早已捆扎整齐。他站在桌边,强笑着,说:“我等不到丝片儿网成了。你们……把蚕儿……拿回家去吧!”说罢,他提起网兜,背上被卷。
后来才听说,老师被调走是有人把他反映到上级那儿了,说他把娃娃惯坏了!
乡村人看不惯这个新式先生,整天和娃娃耍闹,没得一点儿先生的架式嘛!
三十多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在县教育系统奖励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大会上,意外地握住了蒋老师的手。
他向我讨要我发表过的小说。
我却从日记本里给他取出一张丝片来。
“你真的给我保存了三十年?”他吃惊了。
哪能呢?我告诉他,在我中学毕业以后,回到乡间,也在那个拆掉古庙新盖的小学里教书。第一个春天,我就记起来该暖蚕籽儿了。我和我的学生一起养蚕儿,网一张丝片,铺到墨盒里,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带着我踏上社会的第一个春天的情丝……
老人把丝片接到手里,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蚕儿”是小说的线索,小说紧紧围绕蚕儿,将“我”和蒋老师相处虽然短暂但却难忘的一段经历按照时间顺序娓娓道来,谱写了一曲园丁赞歌。
B. 在学生眼中新来的蒋老师与众不同,他身穿一身列宁式制服,胸前两排大纽扣,自我介绍时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学生,让学生们感到很新奇。
C. 小说运用行动描写来刻画人物,包扎时“翻出”“撕下”“缠在”“蘸上”“涂抹”细致真切;离开时“提起”“背上”动作斩截,毫无留恋。
D. 小说叙述的故事都是平常事,但是作者写得有波澜,如养蚕却遭到老鼠的偷袭,与老师处得融洽老师却被调走,情节起伏,引人入胜。
2.小说从当年的学生“我”的视角来叙述故事,这样的构思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三十年后师生重逢,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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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蚕儿
陈忠实
学校里来了一位新老师。
他很年轻,穿一身列宁式制服,胸前两排大纽扣,站在讲台上,笑着给我们介绍自己:“我姓蒋”说着,他转过身,从粉笔盒儿里捏起一节粉笔,在木头黑板上,端端正正写下他的名字,说:“我叫蒋玉生。”
多新鲜啊!四十来个学生的小学,只有一位老师,称呼中是不必挂上姓氏的。新老师自报姓名,无论如何算是一件新奇事.
有一天、我爬上村后那棵老桑树,摘了一抱最鲜最嫩的桑叶,扔给风葫芦,就往下溜,慌忙中、松了手,摔到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嘴里咸腻腻的,一摸,擦出血了烧疼烧疼。我俩站在教室门口。
“脸上怎么弄破了?”他走到我跟前。
他牵着我的胳膊朝他住的小房子走去。这回该吃一顿教鞭了!
走进小房子,他从桌斗里翻出一团棉花,撕下一块,缠在一根火柴棒上,又在一只小瓶里蘸上红墨水一样的东西,就往我的脸上涂抹。我感到伤口又扎又疼,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温暖。他那按着我的头顶的手使我想到母亲按抚我的头脸的感觉。
“怎么弄破的?”他问。
“上树……摘桑叶。”我怯生生地回答。
“摘桑叶做啥用?”他似乎很感兴趣。
“喂蚕儿。”我也不怕了。
“噢!”他高兴了,“你们养蚕干什么?”
“给墨盒儿做垫子。”我说的话又多了,“把蚕儿放在一个空盒里,它就网出一片薄丝来了。”
“多有意思!”他高兴了。拍着手,“养蚕的同学多吗?把大家的蚕养在一起,搁到我这里,课后咱们去摘桑叶,给同学们每人网一张丝片儿,铺墨盒,你愿意吗?”
“好哇!”我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
于是,后晌,他领着我们满山满沟跑,采摘桑叶。有时候,他从坡上滑倒了、青草的绿色液汁粘到裤子上,也不在乎。
初夏的傍晚,落日的余晖里,霞光把小河的清水染得一片红,蒋老师领着我们,脱了衣服,跳进水里打泼剌,和我们打水仗。我们联合起来,从他的前后左右朝他泼水、他举起双手,闭着眼睛,脸上流下一股股水来,佯装着求饶的声调,投降了……
这天早晨,我和风葫芦抱着一抱桑叶,刚走进老师的房子,就愣住了。
老师坐在椅子上发呆,一副悔恨莫及的神色,看见我俩,轻声说:“我对不起你们!”我莫名其妙,和风葫芦对看一眼。
“老鼠……昨晚……偷吃了……几条蚕!”
我和风葫芦奔到竹箩子跟前,蚕少了!一指头长的又肥又胖的蚕儿;再过几天该网茧子了。可憎的老鼠!
三天之后,有两三条蚕儿爬到竹箩沿儿上来,浑身金黄透亮,扬着头,摇来摆去、斯斯文文地像吟诗。风葫芦高兴地喊:“它要网茧儿咧!”
老师把他装衣服的一个大纸盒拆开,我们帮着剪成小片,又用针线串缀成一个一个小方格,把那已经停食的蚕儿提到方格里。
我们把它吐出的丝儿压平:它再网,我们再压,强迫它在纸格里网出一张薄薄的丝片来……陆续又有一条一条的蚕儿爬上箩沿儿,被我们提上网架。
“我的墨盒里,就要铺一张丝片儿了!”老师高兴得按捺不住,像个小孩,“这是我教的头一班学生养蚕网下的丝片儿,多有意义!我日后不管到什么地方,一揭墨盒,就看见你们了……”
第二天,早饭后,上第一节课了。他站在讲台上,却忘了朝我们点头还礼,一只手把粉笔盒儿也碰翻了。
我们挤进老师窄小的房子,全都默默地站着。
他的被卷和书籍,早已捆扎整齐。他站在桌边,强笑着。说:“我等不到丝片儿网成了。你们……把蚕儿……拿回家去吧!”说罢,他提起网兜,背上被卷。
后来才听说,老师被调走是有人把他反映到上级那儿了,说他把娃娃惯坏了!
乡村人看不惯这个新式先生,整天和娃娃耍闹。没得一点儿先生的架式嘛!
三十多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在县教育系统奖励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大会上,意外地握住了蒋老师的手。
他向我讨要我发表过的小说。
我却从日记本里给他取出一张丝片来。
“你真的给我保存了三十年?”他吃惊了。
哪能呢?我告诉他;在我中学毕业以后,回到乡间,也在那个拆掉古庙新盖的小学里教书。第一个春天,我就记起来该暖蚕籽儿了。我和我的学生一起养蚕儿,网一张丝片,铺到墨盒里,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带着我踏上社会的第一个春天的情丝……
老师把丝片接到手里,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蚕儿”是小说的线索,小说紧紧围绕蚕儿,将“我”和蒋老师相处虽然短暂但却难忘的一段经历按照时间顺序娓娓道来,谱写了一曲园丁赞歌。
B.在学生眼中新来的蒋老师与众不同,他身穿一身列宁式制服,胸前两排大纽扣,自我介绍时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学生,让学生们感到很新奇。
C.小说运用动作描写来刻画人物,包扎时“翻出”“撕下”“缠在”“蘸上”“涂抹”细致真切;离开时“提起”“背上”动作斩截,毫无留恋。
D.小说叙述的故事都是平常事,但是作者写得有波澜,如养蚕却遭到老鼠的偷袭,与老师处得融洽老师却被调走,情节起伏,引人入胜。
2.小说从当年的学生“我”的视角来叙述故事,这样的构思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三十年年师生重逢,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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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小荷
张爱国
那年初夏,小荷穿着白色的确良衬衫、白色腈纶裤子、白色运动鞋出现在后弯坡的时候,没少受人们的非议和谩骂。在后弯坡一带,全身穿白,那是戴重孝,是死了爹娘。小荷不管,她就觉得白色让人清爽、干净。
最反对小荷一身白的是道子爹一小荷未来的公公、一位小学民办教师。小荷十四五岁时和道子订了亲,两人乃至两家相处得一直很好。小荷第一次一身白到道子家,道子爹一看就拉下了脸,要不是小荷还没过门,指不定他的反应会怎么激烈呢。下午,道子娘送小荷回家,路上,小荷问:“婶啊,叔今天怎么了,谁惹他了,怎么不高兴呢?”
道子娘当然不能说是因为小荷穿了一身白,就编个借口搪塞了过去,接着又仿佛很无意地说“荷儿,下次来,就不穿这身衣裳了吧。”
小荷很惊讶,睁着双大眼睛问:“怎么了婶?我穿这衣裳不好看吗?我们后弯坡的姐妹都说好看呢,道子上次也说好看呢。”
“不是不是,好看好看呢,我是怕……怕……”道子娘结结巴巴地说,“怕你走这么多路,弄脏了——白色衣裳容易脏,还不好洗。”
“没事没事,我喜欢洗衣服呢。”小荷笑吟吟地说。
那是盛夏的一天,空中、地上都像起了火,小荷穿着一身白,走在去道子家的路上。小荷正渴得热得难受的时候,看到了一块西瓜田,一个个西瓜皮球一般大,突兀在地上。小荷对着瓜棚喊:“有人吗?买西瓜。”没有应声。小荷走进瓜棚,没人,铺在地上的一个蛇皮袋上有半个切开的瓜。小荷也是急了,拿起一旁的刀,切下两块,吃了。
吃了瓜,小荷觉得身上凉快了许多,就坐在瓜棚里等主人来,付瓜钱。左等右等,主人还没来,小荷等不及了,决定下午回来再付钱,就走了出来。瓜棚外,太阳更厉害了,小荷想到道子的弟弟妹妹们现在也一定热得很,不如带个瓜去,让他们也凉快凉快,于是摘了个瓜,搬往道子家。
道子的弟弟妹妹们一见小荷带来了西瓜,都高兴地围上来。小荷切开瓜,弟弟妹妹们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了还咂吧着嘴问小荷:“荷姐,这西瓜哪儿买的?这么甜,还沙瓤的,多少钱啊?”
“不要钱,一分钱不要。”小荷笑咯咯的,“这个瓜是白来的。”
“白来的啊?荷姐,哪儿白来的?我们还要……”弟弟妹妹们围着小荷叫着跳着。
“逗你们玩呢,哪有什么白来的?”小荷收住了笑,“荷姐路过一家瓜田,见没有人,就摘了一个……”小荷还想说等下午回去再给人家钱,内房的门“哐当”一声开了,与此同时,一个声音,响雷一般:“三子,四子,都给我吐!吐出来!”——是道子爹。
道子爹大步走到道子两个弟弟面前,“啪!啪!”每人两个狠狠的大嘴巴:“好吃!掌嘴!知道你们刚才吃的是什么吗?啊?盗泉,盗泉之水,孔夫子渴死而不饮……”
小荷懵了,她不知道怎么了。
道子娘从外面冲进来,捂着道子爹的嘴,拼命地往外拖,叫着:“好人啊,别说了别说了,再忍忍吧,忍个一年半载就好了……”
“我不忍了,你们也别忍了!”道子爹更来劲了,“我们家是什么人家?我们家怎么能吃偷盗之物?我们家怎么能有偷盗之人?俗话说,小时偷芝麻长大偷西瓜,这小小年纪就偷西瓜了,长大了那要偷什么?哼!穿得倒白如雪,白如玉,这心怎么却白不了……”
一切来得太突然,等小荷明白过来的时候,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小荷强忍着不哭出来,双手捂脸,疯一般地跑出去。
在后弯坡一带,从人家瓜田摘个把瓜,即便事后不告诉主人,也不至于被上升到什么偷不偷的程度,因此事后小荷家要退亲是自然而正常的反应。本来,道子爹如果登门认个错,事情或许还有转圆的余地,可这个一贯被称为“老学究”的民办教师就是不认错。更可气的是道子和道子娘,来到小荷家,说是道歉,但话里话外似乎又总是怨怪小荷,怨怪小荷一身白,怨怪小荷摘人家瓜……
这样的人家太不可思议了,小荷和她爹娘都这么想,于是坚决退亲,并加倍退还所有礼物、礼金。
两家本该两讫了,可道子一家却到处散播小荷的谣言,说:“哪里只是因为她偷人家一个瓜啊?那女子,别看她穿得白白净净的,那手脚一直都不干不净呢,譬如……”
假话被说得多了,也会成真话,小荷在后弯坡一带,渐渐成了偷盗的代名词,走到哪儿,总有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以致小荷后来不敢出门。
小荷的名声坏了,在后弯坡这地方待不下去了,一年后嫁到一个大山深处,男人是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
(载于《奔流》2016年第6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写后弯坡人对小荷一身白的装扮非议和谩骂,而小荷不管不顾,表现的清新脱俗,这样就为下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B. 小荷家退亲,小荷家与道子家最终不能联姻,表面是由于小荷爱穿一身白和道子家的误解,其实是两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分歧所致。
C. 小说中写小荷常常以一身白的装束示人,又偷盗过一次西瓜,在行文过程中,融入了作者关于人性问题的思考及小说的反封建主题。
D. 小说结尾交代了小荷不为当地人所容,所嫁“男人是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留给读者广阔的想象空间,意味深长,发人深省。
2.主人公以“小荷”为名字,小说又以“小荷”为标题,这有什么寓意?请结合小荷的形象特征简要分析。
3.有人说小说写到退婚就可以结束了,而作者还在后面写小荷的遭遇,这样的结尾有什么效果?谈谈你对此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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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理想状态下的百米赛跑是这样的:参赛队员一字排开,裁判大喊:“各就各位——预备——跑!”随着发令枪一响,大家箭一般地冲出起跑线……
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竞赛远非理想状态,发令员经常缺席,众人还在“各就各位”,胆大的就已经冲向终点了。你也许会说他们“犯规”“耍赖皮”,但历史无数次证明,机遇往往青睐抢跑者。因为这些抢跑者懂得人生没有发令枪,只要自己能跑,比赛随时都可以开始。与其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不如掌握主动,先声夺人。
请选择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定立意,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诗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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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手 镯
龙应台
⑴ 这条街把我迷倒了。
⑵ 一个一个的小店,里头全部是花边。世界上,什么东西用得到花边呢?小女孩的蓬蓬裙,老婆婆的裤脚,年轻女郎贴身的蕾丝胸罩,新娘的面纱,晚餐的桌巾,精致的手绢,让窗子变得美丽的窗帘,做梦的枕头套和床罩,教堂里烛台下的绣垫,演出结束时徐徐降下的舞台的幕,掌声响起前垂在鲜花下的流苏……各种大小剪裁,各种花式颜色的花边,挂满整个小店。店主正忙着剪一块布,头也不抬。他的店,好像在出售梦,美得惊心动魄。
⑶然后是纽扣店。一个一个小店,里头全部是纽扣。从绿豆一样小的,到婴儿手掌一样大的;包了布的,那布的质地和花色千姿百态,不包布的,或凹凸有致,或形色多变。几百个、几千个、几万个、几十万个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纽扣在小店里展出,每一个纽扣都在隐约暗示某一种意义的大开大合,一种迎接和排拒,仿佛一个策展人在做一个极大胆的、极挑衅的宣言。
⑷然后是腰带店。一个一个小店,里头全部是腰带,皮的,布的,塑料的,金属的,长的,短的,宽的,窄的,柔软的,坚硬的,镂空的,适合埃及艳后的,适合小流氓的,像蟒蛇的身躯,像豹的背脊……
⑸花边店、纽扣店、腰带店、毛线店、领店、袖店,到最后汇集到十三行路,变成一整条街的成衣店。在这里,领、袖、毛线、花边、腰带,像变魔术一样全部组合到位,纽扣扣上,一件一件衣服亮出来。零售商人来这里买衣服,一袋一袋塞得鼓胀的衣服装上车子,无数个轮子摩擦街面,发出轰轰的巨响,混着人声鼎沸,脚步杂沓。广州,老城虽然沧桑,仍有那万商云集的生动。
⑹就在巷子里,我看见他。
⑺一圈一圈的人,坐在凳子上,围着一张一张桌子,低头工作。一条巷子,变成工厂的手工区。他把一条手镯放在桌上,那种镀银的尼泊尔风格的手镯,雕着花,花瓣镂空。桌子中心有一堆金光闪闪的假钻,一粒大概只有一颗米粒的一半大。他左手按着手镯,右手拿着一支笔,笔尖是粘胶。他用笔尖吸起一粒假钻,将它填进手镯镂空的洞里。手镯的每一朵雕花有五个花瓣,他就填进五粒假钻。洞很小,假钻也很小,眼睛得看得仔细。凳子没有靠背,他的看起来很瘦弱的背,就一直向前驼着。
⑻男孩今年16岁,头发卷卷的,眼睛大大的。问他从哪里来,他羞涩地微笑,“自贡”。和父母来广州3个月了。
⑼“他们都以为来广州赚钱容易,”坐在男孩隔壁的女人边工作边说,“其实很难啊。才16岁,应该继续读书啊。”
⑽女人责备的语音里,带着怜惜。
⑾“做这个,工钱怎么算?”
⑿两个人都半晌不说话。过了一会儿,男孩说:“五粒一分钱。”他的头一直低着,眼睛盯着活儿,手不停。
⒀“那你一天能挣多少?”
⒁“二三十块,如果我连续做十几个小时。”
⒂五粒一分钱,五十粒一毛钱,五百粒一块钱,五千粒十块钱,一万粒二十块。一万五千粒三十块。
⒃那手镯,在香港庙街和台北士林夜市的地摊,甚至在法兰克福的跳蚤市场,都买得到。我从来没想过,手镯,是从这样的巷子里出来的。
⒄很想摸摸孩子的头发,很想。但是我只说了句“谢谢”,就走了。
⒅巷子很深,转角处,一个老人坐在矮凳上,戴着老花眼镜,低头修一只断了跟的高跟鞋;地上一个收音机,正放着缠绵的粤曲,一只猫,卧着听。
1.作者一开始就说“这条街把我迷倒了”,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什么迷倒了作者。
2.第⒂段为什么要如此具体的进行描写?
3.文章以“手镯”作为标题的目的是什么?
4.文章末段描写了一位老人在街边的日常生活,有人认为是画龙点睛之笔,有人认为是画蛇添足之文,你怎么看?请结合文章与你的理解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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