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药罐子
贾大山
于老喜欢生病。——不,应该说是时常生病。他生病,从来不到指定的地方治疗,一定得请李先生。
于老生在富人家,从小多灾多病,一直仰仗李先生:六岁肚里生虫子,请的是李先生;十二岁长秃疮,请的是李先生;二十一岁打摆子,请的也是李先生。李先生去世了,以后看病,还是请李先生——李先生的儿子也行医,也是李先生。奇怪的是,文化大革命中,李先生不能行医,他十年安然无恙,百病不生;新时期到来,李先生的诊所一开张,他的病就又来了:今天上火,明天肠干,伤风感冒不断,去了咳嗽添了喘,三天两头抓药、熬药,于是得了“药罐子”的外号。
于老个子小,嗓门高,禁不得半点病痛。身上稍有不适,便哼哼唧唧,大呼小叫,甚至还要嚷着给在西安工作的女儿拍电报。李先生一到,就更“蝎虎”了,脑袋一耷拉,说:“哎哟,我不行了!”
“不行了”的病症,一剂“小柴胡汤”喝下便好,他就越发崇拜李先生了,硬说李先生是“东垣老人”的后代。人们不知“东垣老人”是谁,他便到处介绍:“东垣老人,姓李名杲,字明之,晚号东垣,大金朝名医,咱县人氏!李东垣名扬天下,李先生错得了吗?你们看着李先生那相貌,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高鼻梁大眼睛,活像东垣!”
李先生究竟是不是“东垣老人”的后代,街上无人真正知道。但是,李先生人缘极好,却是人人称道。晚上,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他的小诊所里总是歇半屋子人,谈天说地,十分热闹。
一天晚上,大家正谈得热闹,“阿嚏!”——一个大喷嚏,于老来了。他穿得很厚,戴一顶皮帽子,围一条毛围脖,一个大口罩上面,只露着一对小眼睛。他说他又不行了,喉咙发干,四肢无力,浑身冷浸浸的。李先生赶忙给他倒了一杯开水,让他坐下,然后打开药橱,用小勺取出一粒药,放在桌上让他吃,服务热情而又周到。
李先生也很喜欢于老,称他是“模范病号”。平时看病,李先生怎么说,他就怎么办,一点也不含糊。李先生说“不要着凉”,夏天也得烧烧炕;李先生说“多喝白开水”,他一定得问清楚一天喝几壶才好;至于吃药,更是一丝不苟,谨遵医嘱。可是,今天却有些反常,相面似的瞅着那粒药说:“这是什么?”
“一种西药。”李先生告诉他。
“我不吃西药!”他说,“我这辈子,凡是挂‘西’字的东西都不吃,西药治标不治本!”说着,鼻子一皱,“阿嚏!”——又是一个大喷嚏!
外号“火锅子”的杜老爱抬杠,听出漏洞,当仁不让地说:“老于,西瓜,吃不吃?”
“吃!”
“西红柿吃不吃?”
“吃!”
“西葫芦呢?”
于老知道上了当,不再言语。
李先生也笑了,像哄孩子似的,给他讲了一番道理。他说中、西两医,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能妄加褒贬;又说中医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并非千古不变。东垣老人熟读《内经》《难经》,但又结合医疗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创造了许多著名方剂。假如人云亦云,陈陈相因,哪来的“补中益气汤”“升阳益胃汤”“沉香温胃汤”呢?他的“小柴胡汤”也是因症配伍的,君臣佐使,不断变化。所以,医家和病家,也应解放思想,破除迷信,不可拘泥一法,死认一门……
于老喝着水,望着李先生说:“试试?”
“试试吧!”卖烧饼的老温说,“这种药不错,电视上说了,打喷嚏流眼泪,一吃就好!”
“这种药是不错!”木匠老杨说,“今年春天,我们老爷子闹感冒,吃了一粒,立时见效。老爷子吃馋了,如今身上一不舒服,就吃这药,不吃别的药了!”
“极是!”李先生说,“天下万物,无旧不成新,无新不变旧嘛!——老于,吃了么?”
于老看看桌子上说:“吃了!”
李先生问他感觉如何,他嘿嘿一笑,眉毛也舒展了,眼睛也亮堂了,模仿着电视广告说:“不错,‘确实好多了’!”
大家望着他那焕然一新的样子,一齐笑起来。李先生把他送到院里,人们又听见他说:“不错不错,科学就是厉害!到底是著名的药。”
李先生送他回来,大家又有一番议论。李先生却呆呆望着桌子底下,怅然一笑说:“唉,我在他心目中,也不过是一粒西药!”说着,从桌子底下捡起一个什么东西,让大家看。大家看清了,哈哈笑了——于老喝水的时候,那粒药滚到地下去了,根本就没吃到肚子里。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于老喜欢生病”,巧妙设下悬念,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开篇这一句用语诙谐,奠定了这篇小说幽默风趣的基调。
B.于老逢人就说李先生是本县大金朝名医“东垣老人”的后代,这样做既表现了对李先生的崇拜,也有卖弄自己见多识广的意思。
C.于老到诊所就诊时病恹恹的,就诊后面貌焕然一新,前后的表现反差巨大,小说借此批评于老为了博取同情而没病装病的做法。
D.小说截取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片段加以描写看,刻画出生活闲散、庸碌无为的平民群像,语言口语化,富有浓郁的市井生活气息。
E.小说写杜老、老杨等人关于中西药疗效的议论,表现出了人们对中西、新旧等话题的认识,肯定了新时期人们思想认识的进步。
2.李先生凭什么让于老“一直仰仗”?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药罐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艺术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药罐子
贾大山
于老喜欢生病。——不,应该说是时常生病。他生病,从来不到指定的地方治疗,一定得请李先生。
于老生在富人家,从小多灾多病,一直仰仗李先生:六岁肚里生虫子,请的是李先生;十二岁长秃疮,请的是李先生;二十一岁打摆子,请的也是李先生。李先生去世了,以后看病,还是请李先生——李先生的儿子也行医,也是李先生。奇怪的是,文化大革命中,李先生不能行医,他十年安然无恙,百病不生;新时期到来,李先生的诊所一开张,他的病就又来了:今天上火,明天肠干,伤风感冒不断,去了咳嗽添了喘,三天两头抓药、熬药,于是得了“药罐子”的外号。
于老个子小,嗓门高,禁不得半点病痛。身上稍有不适,便哼哼唧唧,大呼小叫,甚至还要嚷着给在西安工作的女儿拍电报。李先生一到,就更“蝎虎”了,脑袋一耷拉,说:“哎哟,我不行了!”
“不行了”的病症,一剂“小柴胡汤”喝下便好,他就越发崇拜李先生了,硬说李先生是“东垣老人”的后代。人们不知“东垣老人”是谁,他便到处介绍:“东垣老人,姓李名杲,字明之,晚号东垣,大金朝名医,咱县人氏!李东垣名扬天下,李先生错得了吗?你们看着李先生那相貌,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高鼻梁大眼睛,活像东垣!”
李先生究竟是不是“东垣老人”的后代,街上无人真正知道。但是,李先生人缘极好,却是人人称道。晚上,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他的小诊所里总是歇半屋子人,谈天说地,十分热闹。
一天晚上,大家正谈得热闹,“阿嚏!”——一个大喷嚏,于老来了。他穿得很厚,戴一顶皮帽子,围一条毛围脖,一个大口罩上面,只露着一对小眼睛。他说他又不行了,喉咙发干,四肢无力,浑身冷浸浸的。李先生赶忙给他倒了一杯开水,让他坐下,然后打开药橱,用小勺取出一粒药,放在桌上让他吃,服务热情而又周到。
李先生也很喜欢于老,称他是“模范病号”。平时看病,李先生怎么说,他就怎么办,一点也不含糊。李先生说“不要着凉”,夏天也得烧烧炕;李先生说“多喝白开水”,他一定得问清楚一天喝几壶才好;至于吃药,更是一丝不苟,谨遵医嘱。可是,今天却有些反常,相面似的瞅着那粒药说:“这是什么?”
“一种西药。”李先生告诉他。
“我不吃西药!”他说,“我这辈子,凡是挂‘西’字的东西都不吃,西药治标不治本!”说着,鼻子一皱,“阿嚏!”——又是一个大喷嚏!
外号“火锅子”的杜老爱抬杠,听出漏洞,当仁不让地说:“老于,西瓜,吃不吃?”
“吃!”
“西红柿吃不吃?”
“吃!”
“西葫芦呢?”
于老知道上了当,不再言语。
李先生也笑了,像哄孩子似的,给他讲了一番道理。他说中、西两医,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能妄加褒贬;又说中医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并非千古不变。东垣老人熟读《内经》《难经》,但又结合医疗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创造了许多著名方剂。假如人云亦云,陈陈相因,哪来的“补中益气汤”“升阳益胃汤”“沉香温胃汤”呢?他的“小柴胡汤”也是因症配伍的,君臣佐使,不断变化。所以,医家和病家,也应解放思想,破除迷信,不可拘泥一法,死认一门……
于老喝着水,望着李先生说:“试试?”
“试试吧!”卖烧饼的老温说,“这种药不错,电视上说了,打喷嚏流眼泪,一吃就好!”
“这种药是不错!”木匠老杨说,“今年春天,我们老爷子闹感冒,吃了一粒,立时见效。老爷子吃馋了,如今身上一不舒服,就吃这药,不吃别的药了!”
“极是!”李先生说,“天下万物,无旧不成新,无新不变旧嘛!——老于,吃了么?”
于老看看桌子上说:“吃了!”
李先生问他感觉如何,他嘿嘿一笑,眉毛也舒展了,眼睛也亮堂了,模仿着电视广告说:“不错,‘确实好多了’!”
大家望着他那焕然一新的样子,一齐笑起来。李先生把他送到院里,人们又听见他说:“不错不错,科学就是厉害!到底是著名的药。”
李先生送他回来,大家又有一番议论。李先生却呆呆望着桌子底下,怅然一笑说:“唉,我在他心目中,也不过是一粒西药!”说着,从桌子底下捡起一个什么东西,让大家看。大家看清了,哈哈笑了——于老喝水的时候,那粒药滚到地下去了,根本就没吃到肚子里。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篇写“于老喜欢生病”,巧妙设下悬念,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开篇这一句用语诙谐,奠定了这篇小说幽默风趣的基调。
B.于老逢人就说李先生是本县大金朝名医“东垣老人”的后代,这样做既表现了对李先生的崇拜,也有卖弄自己见多识广的意思。
C.于老到诊所就诊时病恹恹的,就诊后面貌焕然一新,前后的表现反差巨大,小说借此批评于老为了博取同情而没病装病的做法。
D.小说截取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片段加以描写看,刻画出生活闲散、庸碌无为的平民群像,语言口语化,富有浓郁的市井生活气息。
E.小说写杜老、老杨等人关于中西药疗效的议论,表现出了人们对中西、新旧等话题的认识,肯定了新时期人们思想认识的进步。
2.李先生凭什么让于老“一直仰仗”?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药罐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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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泳池里的顽童——菲尔普斯①
杨澜:你应该有很好的心态,所以你睡觉时就一定会睡着。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也如此吗?
菲尔普斯:我在任何地方都能入睡,这对比赛选手来说是最大的优势。我热爱睡觉,我总能睡着,这一点不是问题。
杨澜:由于转播的原因,比赛定在上午,有许多运动员对此颇有怨言,你也有类似的抱怨吗?
菲尔普斯:我对此毫无怨言,毕竟这是奥运会,能有机会参加奥运,为你的国家而游泳,为你的祖国而参赛,安排在什么时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游泳,如果要我早上十点起来参加奥运会金牌的角逐,我也没有问题。我会准时起床,很自豪地穿上衣服,尽全力比赛,为祖国争光。
杨澜:听说你学习游泳的初衷是为了治疗多动症,你妈妈想通过这个来释放你过剩的精力?
菲尔普斯:的确是这样。在体育场的游泳池里,我会觉得非常放松,无拘无束,通过释放自己的力量去获得快乐。最终我摆脱了多动症,我现在没事了。
杨澜:是什么让您意识到,你就是为游泳而生的呢?或者为自己设立了作为职业游泳选手的目标?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菲尔普斯:可能是在2001年,在我创造了第一个世界纪录时。 在那一刻我觉得,可能会发生一些很特别的事情。之前我已经参加过奥运会了。但是在那以后,我才觉得有些不同了。
杨澜:你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是在2000年的悉尼,你那时才15岁,不过还是拿到了第五名的成绩。你第一次的奥运经历感觉如何?
菲尔普斯:那是我第一次出国,第一次随国家队出战,也是我所经历的第一个国际比赛,我才15岁而已。游泳馆里有很多人,澳大利亚在尖叫,整个泳池都好象在震动,在轰隆作响,因为他们的尖叫声太大了。我其实没有真正准备好参赛。但那也是一种经历,从中我对自己有了更多的了解。当我只拿到第五名时,我非常失望。但是六个月后,我便创造了我的第一个世界纪录,因为我有那个实力,我准备好了。
杨澜:有比拿金牌更重要的吗?在雅典奥运会,如果你不坚持要跟索普在自由泳上一决高下,你可能还会多获一块金牌。
菲尔普斯:我喜欢的事情之一,是跟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一起比赛。在200米自由泳上,几乎最好的选手、游的最快的选手都参加了。我想跟他们竞赛,我从来没有放弃,尤其是在游泳上面。
杨澜:这就是超越金牌的东西吗?
菲尔普斯:我只是想和最好的选手进行比赛。
杨澜:我想这就是奥林匹克精神所在吧! 你最大的对手是谁?
菲尔普斯:不能说是某个特定的人。全世界有这么多人跟我从事同样的游泳比赛,我在和这么多人竞争。我在和全世界最优秀的选手竞争,这是我最喜欢的,它让我更为强壮。
杨澜:你的床头或你的储物柜里还有他们的照片吗?你不需要看到他们来鼓舞你的斗志吗?
菲尔普斯:我的确需要有人给我指引奋斗的方向,我会特别标注出来,放在一个我能天天看见的地方。几年前索普觉得不可能在一次比赛中拿到七枚金牌,菲尔普斯做不到②。这些话都被我特别标注出来,然后贴在我的储物柜里,无论什么时候打开我的储物柜,我都可以看见它们。
杨澜:你刻苦训练是大家知道的,甚至在圣诞节也是如此。
菲尔普斯:成长要付出代价的。我放弃了(很多娱乐)。
杨澜:大家都在分析你的身体条件,说你的胳膊、腿、脚、手、你的水感等等,你自己觉得是什么能让你这么优秀呢?
菲尔普斯:我猜是因为我有游泳的天赋吧。上天给了我这种天赋,给了我意志力。我觉得从我父母那里遗传了许多特性,还有我的个性,我是个很勤奋的人,我很执着,我讨厌失败,为了达到目标我会尽全力。所有这些加在一起,有了我的这些成功。
杨澜:你酒后驾车事件是怎么回事?
菲尔普斯:那是我犯下的一个错误。它对我人生有很大改变。这也是一次人生教训吧。我现在有了很大改变,从那以后,当我跟朋友们在一起时,我就会阻止他们中的一些人犯同样的错误。如果我能帮他们一把,我就会觉得这算是成功,因为我能帮助他们。
杨澜:这也是一种成长经历吧。
菲尔普斯:从18、19岁的少年,到22岁的大人,我已经独立生活了,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做饭,生活完全不一样了。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
杨澜:每个人都期待你打破施皮茨在1972年创造的世界纪录!③
菲尔普斯:但是我有很多目标,而且这些目标都很高。我只想做菲尔普斯第一,而不是施皮茨第二。我想做前人没有做的,对这项运动来说是全新的东西,这才是我的目标。
杨澜:听说你12岁参加一次比赛时把泳镜扔了?
菲尔普斯:是的,我扔了。
杨澜:是因为输了吗?
菲尔普斯:我不记得为什么了。那时候我的脾气很大,经常发脾气,不过我现在已经不这样了。我从小时候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
杨澜:事后教练说什么?
菲尔普斯:他说你不能这样做,这么做是错误的。所以我改变了很多,从错误中学会了改变。
(选自《杨澜访谈录》,有删节)
【注释】①美国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一人夺得八枚金牌,创造了游泳史上的奇迹。这是他在获得第八枚金牌后接受的访谈。②雅典奥运会前,澳大利亚运动员索普曾多次表示菲尔普斯不可能在雅典奥运会夺得7枚金牌。③施皮茨是美国著名的游泳运动员,在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上创造了奇迹,一人独得7块金牌,并创7项世界纪录。但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他的记录被菲尔普斯打破了。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菲尔普斯小的时候患有多动症,让他学习游泳,是他母亲为治疗他的病症而想出的对策,用以释放他过剩的精力,这使他后来变得很强壮。 |
B.菲尔普斯在15岁时就代表国家参加了2000年在悉尼举办的奥运会。雅典奥运会时,虽然他只有19岁,但却已经是第二次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比赛了。 |
C.在雅典奥运会上,菲尔普斯执意要求参加200米自由泳的比赛,为的是要跟索普在这个项目上一决高下,结果却败给了索普。不然的话,他还会多获得一块金牌。 |
D.渴望金牌、渴望与世界最优秀的选手进行最出色和最完美的比赛,为此,菲尔普斯把索普否定自己的话写下来贴在储物柜里,来激励自己,鼓舞自己。 |
E. 和大多数人一样,菲尔普斯的成长也不是完全一帆风顺的,他也经历过失败的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教训。可贵的是,他能够在犯下的错里吸取教训,不再犯错。
2.菲尔普斯由一个水池里的懵懂顽童,到在北京奥运会上独揽八枚金牌,成为一个传奇。他的成长过程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请概括说明。(6分)
答:________
3.菲尔普斯取得了如此骄人的成绩,除了他具有体形、肌肉等身体条件的先天优势外,纵观全文,你认为还有哪些因素促使他成功。(6分)
答:________
4.菲尔普斯在访谈时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对我不无裨益。”请结合菲尔普斯的成长经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8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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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灾难的礼物
我特别喜欢夏天。喜欢看窗台上我的红的游泳衣,我最喜欢游泳,我能游得像鱼一样快。
十三岁时,我从来没有想到夏天也会有那样可怕的事发生。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我变成了孤儿,一条腿压坏了,不会弯了,像一棵渐渐枯死的小树。
春天,伯伯把我接到他住的那个南方城市。伯伯从前是右派,伯母和他离了婚,他一个人生活。我现在成伯伯的孩子了。
伯伯家住在一栋小楼里,小楼里住了不少户人家。楼下公用厨房里一会儿一阵爆油锅的声音。隔壁洁洁家总把收音机开得很响,有时急脾气的洁洁妈妈会逼尖声音吩咐洁洁:“明天要冷,穿上那件厚呢衣服!”洁洁常“哎嗯哎嗯”地反抗,真娇气。
这时候我就想回育红学校。那儿大家都是孤儿,穿一样的衣服,吃一样的饭。现在我常可怜自己,在心里对自己说:庆庆,你是一个可怜的孤儿啊,这时我紧紧闭住嘴,生怕一张嘴会大哭起来。从夏天到春天,我已经懂了,哭没有用。
伯伯在楼下做饭,他一直忙,翻译的一本很厚的外文书。那时伯伯已经是第十九年没有工作了,当了右派,就没有了。以前靠卖爷爷奶奶的遗产,现在靠翻译的稿费生活。
伯伯做的饭里总有股焦味。饭真是难以下咽。
我去和洁洁家合用的洗涤间洗碗。门开了,洁洁走进来,站在窗前一动不动,原来哭了。楼里只有我和她是同岁的女孩,她老缠着我讲悄悄话,可我讨厌她,她那两条腿多长啊,结实极了!她抽抽搭搭告诉我老师让准备游泳衣,可她妈妈给了她一件从前自己上中学穿的老式游泳衣,大得不能穿。
我看着她,心里有点高兴,我被自己变得那么刻毒吓住了。
一天,伯伯说:“陪你说会儿话啊”,伯伯又说:“其实我最喜欢孩子。”
“那你为什么不再结一次婚呢?”
“有的人在世上,不管怎么希望,就是要不到自己想要的。”
世上充满了各种各样可怕的灾难,它像我小时候玩的藏猫猫游戏一样,在某个拐角躲着,等你刚走到那儿,它就跳出来,你就该倒大霉了。
“你怕吗?”我问。“一开始怕,好多人自杀啊!后来不怕了。我觉得这一方面是磨难,另一方面也给了受磨难的人世界上最难得的礼物。”伯伯安安静静地说,伯伯的声音里充满了当时我还不理解的祝福。我悄悄把手伸进枕头里,那里放着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念物,我那件再也穿不着的红游泳衣。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决定下楼去做一件我常常怀念的北方的烙饼。
中午厨房里没什么人,只有一个老太太孤零零坐在那里。听洁洁说,她从前在城里帮佣,养活乡下的独生儿子。现在老了,主人家不用她了,乡下的儿子却不让她回家。
世界上无论什么悲惨的事都有啊!
因为伯伯不在,我就站在厨房里痛痛快快地哭了。
不一会儿,伯伯回来了。他惊喜地站在厨房门口,愣了好一会儿,拍拍我的脑袋,咚咚咚上楼去了。伯伯那少有的兴高采烈的样子,使我不禁有点得意。
我慢慢扶着楼梯扶手把饼和稀饭端上去,推开房门,我愣了:房间收拾得真干净,小屋里喜气洋洋。
我觉得这会儿自己长大了。
过了不久的一个早上,伯伯买菜回来,告诉我楼下的孤老太太有客,她孙子孙女偷跑出来看奶奶了。伯伯手忙脚乱地翻出一盒已经送给我的巧克力,央告说:“庆庆,伯伯再给你买,这盒先给老太太救急。”
伯伯扶我走下楼去,趁他们不注意悄悄把巧克力塞给老太太,老太太转身骄傲地大声说:“来,宝贝儿,奶奶给你们吃巧克力。”
初夏的灿烂阳光照在伯伯脸上,在那洁净明亮的夏日阳光里,伯伯的眼睛突然令我想起秋天的蓝天,那份宽广,那份明朗,那份温暖,那份深厚!这时,我懂了,伯伯所说的那灾难的礼物。
等到中午,伯伯午睡了,我找出我的红游泳衣。这时我突然感到我正在慢慢从灾难里走出来,有人把灾难的礼物递给我。
洁洁来开门了,从她家敞开的窗户里,我突然又听到了作响的树叶声,那是南方夏天宽大的梧桐树叶的声音。那响声也像远方温柔纯洁的合唱声,从远到近,无比圣洁。
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分析和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我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因为突如其来的地震,我变成了孤儿,而且一条腿被压坏了,正是有了这样艰难困苦的环境,才逐渐使我变得坚强。
B. 运用对比是这篇文章的显著特色,十来岁是特别喜欢夏天,有爸妈的温暖,是地震彻底改变了命运;在伯伯家的不舒服,总是让我忆起过去家的温馨;洁洁的娇气和我也形成对比。是一组组对比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也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C. 洁洁经常缠着我讲悄悄话,但我内心讨厌她,因为她修长结实的双腿触及了我内心的伤疤。洁洁没有合适的游泳衣,来找我诉苦,我真实内心有点高兴,这说明我开始走出灾难的阴影。
D. 在灾难面前,有人退缩、畏惧,有人却可以忍受下来,用另一种眼光看待折磨世人的灾难,将其变成上天赠与的“礼物”,我能够主动接受这样的礼物,在灾难的礼物下练就一颗坚强而纯洁的心。
2.文中的“我伯伯”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红游泳衣”在文中出现多次,请简要分析这样写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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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凤凰鸟
曾 剑
小妹卧床不起,不停咳嗽。乡村医生断定,她得了绝症。望着奄奄一息的小妹,我和茂哥都很心疼,想送她去城里的大医院,可是我们做不到。我们住在大山里,山连着山,山外还是山。乡村医生说,就问她有什么愿望,满足她最后的愿望吧。
我们问小妹最想做的事是什么,小妹说,她最想看凤凰。村子后面的山叫凤凰山,山顶被称为凤凰岭,据说偶有风凰在此歇脚,村子里有人见过,但只是传说。
小妹要看凤凰,我们不知所措,陷入因境。
小妹不是我们的亲妹,是村子里的一个小女孩,我们叫她小妹,一村子里的都叫她小妹,小妹是她的名字。
我和茂哥是这里的守线兵,还有一个兼职卫生员小戴。我说,小戴要是在就好了。茂哥说,小戴也无能为力。我们连个班的编制都够不上,叫“点”。茂哥是点长,就是负责人的意思。
我和茂哥正犯难,一只美丽的公鸡追逐一只母鸡,从我们身边飞奔而过。野鸡!我大声喊道。茂哥问我,你惊呼什么?我说,我们可以抓一只野鸡,说是凤凰,小妹才七岁,怎么能知道呢?茂哥笑了,夸我聪明。
我自作聪明地说,要公野鸡,公野鸡漂亮,有长长的翎子,更像凤凰。
我们开始捕捉公野鸡。我们进到山里,立上树杈,撑上鸟网。第一天,我们什么也没捕到。第二天,我们捕到了三只母野鸡,就是捕不到公野鸡。茂哥到底是点长,他把母野鸡的脚系在松树上,在周围布上网。清展,网子里果然有一只美艳的公野鸡。
我们把公野鸡装在蛇皮袋里,用火钳把袋子烙了几个窟窿,怕公野鸡闷死。
第二天清晨,我们把小妹用绳子拢在门板上。乡村医生和茂哥抬着小妹往凤凰岭走。羊肠小道,他们累得直淌汗,几次还差点把小妹翻下山崖。小妹竟然没有受到惊吓,她沉沉地睡着。
我跟在他们身后。公野鸡我提前喂饱了,不叫不闹,像小妹一样,静静地沉睡。
好不容易到了凤凰岭,山顶上有一方平台,茂哥和乡村医生把门板搁在平台上。有雾,远山朦胧地向远处延伸。太阳还未出来,茂哥将小妹扶起来。
茂哥让小妹闭眼,告诉她说,我们让你睁眼你再睁眼,就能看到凤凰。小妹闭了眼,茂哥向我挥手。我转身去取身后的蛇皮袋,想把公野鸡抱出来。就在这时,天突然亮开,太阳出来了,从更远的山峰照耀过来,透着淡红色的光芒。那光的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密集。光之深处,绚丽的云朵积聚绽放,像一只彩色的大鸟。
“凤凰!”茂哥大声喊。乡村医生也喊起来,凤凰,凤凰,小妹,快看!
小妹睁开眼,惊叫道,凤凰,凤凰!叔叔,我看到凤凰了。
茂哥示意我们转到小妹身后,背对着她,抱起那只公野鸡,抛向空中。小妹再次发出惊叹:凤凰,又来了一只。这只是小的,是那只大凤凰的孩子公野鸡向山下飞去,我们也下了山。
黄昏时,小戴回来了,他仔细瞧着小妹。他说,小妹可能是误诊,她很可能是被一种有毒的苹侵蚀,且呼吸了有毒的氤之气,几副解毒的草药,就能让小妹好起来。
我们都以为小戴是说胡话,他毕竟只是个卫生员,而且还是兼职的。小戴说相信我吧,我这次休了23天假,只在家待了两天,其余时间都在跟一个老中医学号脉,学认中草药。
我心里暖暖的。我相信小戴,他不是一个乱骗的人。
小妹的娘走向屋角,拿起药罐子到溪沟边清洗。我们准备与小戴一起进山采如草药。小妹的娘突然说,熬过的中药渣,要被人踩,生病的人才会好。村子就这么几户人家,关系好着呢,怎么好意思把病灶带给别人。
我说,那是迷信。小妺的娘脸上便有不快。茂哥偷偷捅鼓我一下,我就不再吱声。茂哥说,也许有路过的人,总会有的。打猎的,进山采蘑菇的……
小妹的娘脸上愁云散开。
深夜里,茂哥悄悄起床穿衣。他要干什么呢?如厕不至于穿戴这么规整,我悄悄地跟着他。他往山下的村子里走,走向小妹的家。他的双脚,很有力地在小妹家门前踩过。一股中药的味道在清凉的空气里弥漫开来。
五天后,小妹的病好了,蹦蹦跳跳地跑来找我们。她手里拿着三个鸡蛋,说是她娘给我们煮的,还热乎着呢。我们不要,让她自己吃,她急得眼泪就要流出来。
天不冷不热,阳光温和而不刺眼。这天不是维护线路的日子,我们把小桌小凳搬到“点”外的坡地。茂哥吩咐我这个“秀才”教小妹识字,他在一旁记日志。
小戴的膝盖上放着一本《神农架中草药》,这次探亲,他从老家带回的。有风吹过,我们各自停下手中的活,望着小妹。小妹仰头,远眺凤凰岭,满脸甜美。她一定是想起了那只“鸟”,那只美丽的“凤凰鸟”。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以小妹得了绝症无药可医起笔,给人留下悬念,以小妹病好之后满脸甜笑,回想凤凰结尾,首尾呼应,故事情节发展富有变化,吸引读者。
B. 小说对朝霞绚烂宛若凤凰飞腾的描写细腻而生动,给人以强烈的审美体验;而小妹说野鸡冒充的“小凤凰”是“大凤凰”的孩子,则洋溢着童趣。
C. 小说描写茂哥深夜起来悄悄踩踏中药渣这一细节,突出表现他跟小妹的娘一样迷信,也能说明他心地善良,希望换来小妹病情好转和村民健康。
D. 小说前半部分侧重写“我们”抓公野鸡以实现小妹的愿望;后半部分侧重写小妹的病被彻底治好,前后部分的衔接点就在小戴这个人物形象上。
2.请结合满足小妹愿望的经过,简要分析茂哥等守线兵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以“凤凰鸟”为题有何妙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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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每个木桶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月亮
徐方圆
①车从平原一路驶向高原,青杨望着车窗外出神,这次的目的地是西藏,她要去一个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寨支教。其实,与其说是支教,倒不如说是一场心灵的朝圣。青杨打开自己的双肩包,拿出装有工作介绍信的信封,上面写着几个字:木桶希望小学。看着这校名,她笑了。
②从拉萨下火车,换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青杨终于来到了木桶希望小学。几年前,青杨来西藏旅游时,记得高原上鲜有树木,而这里却有许多高大的白桦树,让青杨甚为欢喜。
③青杨要带一个复合班,班上有大大小小 20个学生。上课时,孩子们都很乖;下课了,孩子们围在青杨身边,用生涩的汉语问个不停。
④青杨也问他们:“这里为什么叫木桶小学?”
⑤小女孩梅朵最健谈:“因为我们这里产木桶。老师您看到白桦林了吗?我们手工做白桦木桶。”
⑥“这些木桶都是做什么用的?”青杨又问。
⑦“听阿爸阿妈说,我们这里做的木桶要卖到城里去,都是做浴桶的。小的洗脚,大的洗澡。一个木桶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做好,可以卖不少钱。我们自己舍不得用,都用塑料桶。”
⑧听到洗澡,青杨忽然觉得自己有不适感了。从出发到今天,已经一周了,却一直没有痛痛快快地沐浴。也没办法,这里打水比较困难,从学校出门要走将近1公里,才能到村寨的公用井。孩子们善良懂事,从青杨来的第一天起,每天都帮她打水。但井水不是很充足,每天只能打一桶,洗澡在这里便成了一种奢望。
⑨日子一天天过去。白天过得充实快乐,但一到夜晚,青杨就会想家。她常常做梦,梦见自己在远方的家里沐浴,还唱着幼稚的《洗澡歌》。可是醒来,青杨看到的却是陌生的灰墙。
⑩一天,青杨悄悄问梅朵,这里的人平时都去哪里洗澡。梅朵说,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个圣泉,泉水是从雪山上流下来的,平时水很少,一年中只有半个月时间才会有许多水,会形成一个湖泊,这时候人们就会去圣泉沐浴祈福。青杨又问:“到底有多远?”“没多远,七八里路吧。”梅朵平静地说。说完,梅朵看了青杨一会儿,抿着小嘴不再说话。
⑪第二天一放学,孩子们就都走了,平时他们会在学校多待一会儿。夜晚,月亮升起来了,月光洒在白桦树上,把叶子变成了亮闪闪的星。青杨想,圣泉边的月色一定也很美吧。忽然,她听到了孩子们的声音,回头一看,她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她看到了孩子们,还有木桶。对,20个木桶,每个孩子都双手掂着一个盛满水的木桶。梅朵端着木桶,站在队伍里,她对青杨说:“老师,我们去接圣泉了,只是这时候圣泉的水流太小了。这些木桶都是我们家里新做的。”说完,梅朵放下木桶,变戏法似地拿出一大束格桑花送给青杨,她趴在青杨的耳边说:“老师,您可以洗澡啦,这样您就不会离开我们了。”木桶还带着天然的白桦树的清香,孩子们把盛满水的木桶摆在青杨的宿舍门前。
⑫月亮越升越高,每个木桶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月亮。
(选自《中国教师报》)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 “看看这校名,她笑了”,是因为“木桶希望小学”的名字太搞笑,青杨从来没听过用“木桶”给学校取名的。
B. “这里却有许多高大的白桦树,让青杨甚为欢喜”,既交代了环境,又表现了人物心理,还为下文故事发展埋下了伏笔,可谓“一箭三雕”。
C. “一到夜晚,青杨就会想家”,这是因为她觉得那里十分清苦,生活很是无聊,于是产生了结束支教生活的想法。
D. “月亮越升越高,每个木桶里都有一个美丽的月亮”。这个景物描写很有诗情画意,含蓄地表现了青杨能够痛痛快快冼个澡的愉悦心情。
2.小说开头所说“与其说是支教,倒不如说是一场心灵的朝圣”这名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对孩子们提水给老师洗澡的举动,小说前面有不少暗示。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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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日,在大山里听溪水吟唱
早上起得晚了,简单收拾一下,出城回老家。
老家在康熙、乾隆皇帝当年打猎的塞外皇家狩猎场的大山下,那山太高,当地人叫它坝,老家在紧贴着坝的地方,人们称坝根子,村名叫桦木沟。
这个地方林茂草丰,四季都有好风光。尤其是深秋时节,浓霜染过的林海,好看得不得了——松树是绿的,老蔡树是紫的,杏树是红的,山梨树是金黄的……层林尽染,任你什么样的丹青妙手也难以描绘那样唯美曼妙的壮美,海内外的摄影家这个时节总是蜂拥而来,到这里捕捉美的画面。
每年这个季节,我总要回老家待上几天。
到家,放下行囊,带上相机,赶忙上山。
10月的塞外深山里,播种过莜麦、荞麦、土豆的土地,大多都已收获了,只有一些棒子地还没有收割。那小树一样的棒子棵,有的挂着白了皮的黄棒子,有的棒子掰了,只有秧子长在地里。过了一条叫白水的小河,我贴着一块棒子地边的茅草小路往山上走。
“你站一下。”
顺着声音,我看见一个身影,拨拉着棒子秧,从地里走了出来。
这是个瘦高的身影,黑裤、黑袄,驼背,面色黑红,皱纹如犁过的土地一样细密松软。是村里的二爷,80多岁了,是村里最老的人了。
他在我们村里,是少有的看到过解放前光景的老人。他小时候给大户人家放过猪,后来赶大车,还做过多年的队长,当车把势那年月,是他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他赶着四套马车,去海边拉咸盐,好多年,一村子人吃的盐都是他拉回来的。他是村里走过远路、见过大世面的人。
这时,他出了地,坐在地边的一块青石头上,指着对面的一块白石头,让我也坐下。他掏出个白布烟口袋,装了一袋烟,他的烟口袋和烟袋杆子是拴在一起的。当他把烟袋叼在嘴上的时候,那烟口袋就如一个耍单杠的远动员,在烟袋杆子上跳荡。一口蓝烟,飘在他苍白的头顶了,他说话了:
“咱国家有个写字的,得了那个啥奖了,是偌背耳?”
“是诺贝尔奖。”
“那人是山东的?”
“对,是山东高密的。”
“是咱老家那儿的。你知道不,咱们这一村人,都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那时候这儿开围垦荒,这地都是那时候一镐头一镐头刨出来的。”
“那人,你熟不?”
“不熟,只是读过他的书。”
“他写高粱,咱这里可没有高粱,尽种莜麦、荞麦,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从老辈子就种荞麦。”
顿了一会,他又说道:“他写高粱酒,还写那些老人们的事儿,都是听人说的吧?”
我有些吃惊:“这你也知道?”我晓得他是不识字的。
“从电视上看的。”他说。
“他写的,那不就是老人讲的故事吗?”二爷吐了一口烟问我。
“不是故事,那是小说。”我告诉他。
“那这些年,你也写这个?”二爷的眼睛看着我问。
“对,写小说。有时候也写别的。”
“他写高粱,你知道咱这里过去是啥吗?那比高粱还有气势!”
“你知道不,300多年前,这里是原始大森林,一棵松树,好几个人都抱不过来。身边的这条河,现在细得像一眼泉水了,那个时候,坐皮筏子打细鳞鱼。后来树就砍光了,四面八方的人,就在这开荒种地。那也有好景致,你知道吗,这里漫山遍岭是荞麦,荞麦你看过吗,那白花一开,一二十里,就像大海上翻卷的波浪……”他的手朝眼前的山梁,画了个很大的弧形。
这里打过仗,也来过土匪,这黑土里,埋着一代代的人,哪个人都有故事。埋了就带进土里了。等知道他们事儿的人也死了,那些个事儿可就都死了。
“那个人,他现在还在山东?”
“不,他在北京。”
“那我看电视说,他老家还有房院,他指定是常在老家待着。我看你回来,把你家那老房院收拾收拾,回来住住,比在城里强。”
“你不是想听过去的故事吗?我给你说说,多了去了!晚上,到你家去吧。”说罢,老人拿起镰刀,又进棒子地了。
我的心,似风吹动着一树的叶子,哗哗地舞动着。
二爷一直看不起写字的。
而在今年的这个深秋,在中国,有个叫莫言的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没想到,这个消息竟然在遥远的塞外,在一个叫桦木沟的深山里,让一个80岁的收棒子的老头,我的二爷,对文学这个行当产生了兴趣。对从事这个行当的我,也有了一份迟到的看重。
这个事情,在我的心头掀起了一层层的涟漪,一位作家,荣获了一个国际的文学奖,从而让一个老人看到了文字与土地、生灵的关系。我想,这就是这个奖对作家、对文学的意义吧。
这个秋日,在天高云淡中,观如画的山景,闻鸟鸣幽谷,听溪水潺潺,我的心从来没有这样的欢畅,我也从来没有听到,山涧溪水的歌吟是这样的清脆悦耳……
1.简要说明划波浪线文段在文中的作用。
2.结合上下文,分析划横线的“你知道不”“你知道吗”“你看过吗”等语句的表达作用。(4分)
3.概括二爷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4.赏析文章结尾的艺术效果。
5.结合全文,说说二爷对“文字与土地、生灵的关系”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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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秋日,在大山里听溪水吟唱
早上起得晚了,简单收拾一下,出城回老家。
老家在康熙、乾隆皇帝当年打猎的塞外皇家狩猎场的大山下,那山太高,当地人叫它坝,老家在紧贴着坝的地方,人们称坝根子,村名叫桦木沟。
这个地方林茂草丰,四季都有好风光。尤其是深秋时节,浓霜染过的林海,好看得不得了——松树是绿的,老蔡树是紫的,杏树是红的,山梨树是金黄的……层林尽染,任你什么样的丹青妙手也难以描绘那样唯美曼妙的壮美,海内外的摄影家这个时节总是蜂拥而来,到这里捕捉美的画面。
每年这个季节,我总要回老家待上几天。
到家,放下行囊,带上相机,赶忙上山。
10月的塞外深山里,播种过莜麦、荞麦、土豆的土地,大多都已收获了,只有一些棒子地还没有收割。那小树一样的棒子棵,有的挂着白了皮的黄棒子,有的棒子掰了,只有秧子长在地里。过了一条叫白水的小河,我贴着一块棒子地边的茅草小路往山上走。
“你站一下。”
顺着声音,我看见一个身影,拨拉着棒子秧,从地里走了出来。
这是个瘦高的身影,黑裤、黑袄,驼背,面色黑红,皱纹如犁过的土地一样细密松软。是村里的二爷,80多岁了,是村里最老的人了。
他在我们村里,是少有的看到过解放前光景的老人。他小时候给大户人家放过猪,后来赶大车,还做过多年的队长,当车把势那年月,是他人生最为辉煌的时刻,他赶着四套马车,去海边拉咸盐,好多年,一村子人吃的盐都是他拉回来的。他是村里走过远路、见过大世面的人。
这时,他出了地,坐在地边的一块青石头上,指着对面的一块白石头,让我也坐下。他掏出个白布烟口袋,装了一袋烟,他的烟口袋和烟袋杆子是拴在一起的。当他把烟袋叼在嘴上的时候,那烟口袋就如一个耍单杠的远动员,在烟袋杆子上跳荡。一口蓝烟,飘在他苍白的头顶了,他说话了:
“咱国家有个写字的,得了那个啥奖了,是偌背耳?”
“是诺贝尔奖。”
“那人是山东的?”
“对,是山东高密的。”
“是咱老家那儿的。你知道不,咱们这一村人,都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那时候这儿开围垦荒,这地都是那时候一镐头一镐头刨出来的。”
“那人,你熟不?”
“不熟,只是读过他的书。”
“他写高粱,咱这里可没有高粱,尽种莜麦、荞麦,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从老辈子就种荞麦。”
顿了一会,他又说道:“他写高粱酒,还写那些老人们的事儿,都是听人说的吧?”
我有些吃惊:“这你也知道?”我晓得他是不识字的。
“从电视上看的。”他说。
“他写的,那不就是老人讲的故事吗?”二爷吐了一口烟问我。
“不是故事,那是小说。”我告诉他。
“那这些年,你也写这个?”二爷的眼睛看着我问。
“对,写小说。有时候也写别的。”
“他写高粱,你知道咱这里过去是啥吗?那比高粱还有气势!”
“你知道不,300多年前,这里是原始大森林,一棵松树,好几个人都抱不过来。身边的这条河,现在细得像一眼泉水了,那个时候,坐皮筏子打细鳞鱼。后来树就砍光了,四面八方的人,就在这开荒种地。那也有好景致,你知道吗,这里漫山遍岭是荞麦,荞麦你看过吗,那白花一开,一二十里,就像大海上翻卷的波浪……”他的手朝眼前的山梁,画了个很大的弧形。
这里打过仗,也来过土匪,这黑土里,埋着一代代的人,哪个人都有故事。埋了就带进土里了。等知道他们事儿的人也死了,那些个事儿可就都死了。
“那个人,他现在还在山东?”
“不,他在北京。”
“那我看电视说,他老家还有房院,他指定是常在老家待着。我看你回来,把你家那老房院收拾收拾,回来住住,比在城里强。”
“你不是想听过去的故事吗?我给你说说,多了去了!晚上,到你家去吧。”说罢,老人拿起镰刀,又进棒子地了。
我的心,似风吹动着一树的叶子,哗哗地舞动着。
二爷一直看不起写字的。
而在今年的这个深秋,在中国,有个叫莫言的作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没想到,这个消息竟然在遥远的塞外,在一个叫桦木沟的深山里,让一个80岁的收棒子的老头,我的二爷,对文学这个行当产生了兴趣。对从事这个行当的我,也有了一份迟到的看重。
这个事情,在我的心头掀起了一层层的涟漪,一位作家,荣获了一个国际的文学奖,从而让一个老人看到了文字与土地、生灵的关系。我想,这就是这个奖对作家、对文学的意义吧。
这个秋日,在天高云淡中,观如画的山景,闻鸟鸣幽谷,听溪水潺潺,我的心从来没有这样的欢畅,我也从来没有听到,山涧溪水的歌吟是这样的清脆悦耳……
1.简要说明划波浪线文段在文中的作用。
2.结合上下文,分析划横线的“你知道不”“你知道吗”“你看过吗”等语句的表达作用。(4分)
3.概括二爷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4.赏析文章结尾的艺术效果。
5.结合全文,说说二爷对“文字与土地、生灵的关系”是如何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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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订婚的消息
阿诺德·贝内特
每次从伦敦到达五联市的时候,我的母亲从来不到勃斯雷车站来接我,她总是有别的事情要做。因此,我总是独自一人从尼普坐车到勃斯雷。今天我自从在尤斯顿车站告别埃格尼斯登上火车之后,就一直在考虑如何把我的特大喜讯告诉母亲。
往常我每个星期都给母亲写信,告诉她我大部分的活动情况。我在信中经常提起埃格尼斯和她的家庭。但是即使是对自己的母亲,我也不好意思写信说“我想我开始爱上埃格尼斯了”之类的话。我向埃格尼斯求了婚,她已经答应嫁给我,而我母亲还一点也不知道我的幸福已经临近。这就是我要告诉母亲的特大喜讯。
我是一个寡妇的独生儿子,我是我母亲所有的一切。而我却跟一个她从未见过面的姑娘订了婚,连一点情况都没有告诉她。
当我走上我家小屋前的台阶,手还没有去按门铃,妈妈竟为我开了门。她穿着黑绸衫,别着金胸针。
我立刻发现我的抵达使她比往常更为激动。在她微笑的眼睛里含着泪水,她紧张得像个小姑娘。说真的,作为一个48岁的女人,寡居了25年,结婚生活短促而又坎坷,看起来她今天真是年轻多了。
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怎么?她已经得知了我订婚的消息?”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虽不吭声,但也有点紧张。我决定在吃晚饭的时候告诉她,于是就上楼去了。
这时门铃响了。母亲飞快地跑去开门,而不是让佣人去开。来的是一个给我送来提包的脚夫。正当我再次下楼时,门铃又响了。母亲从厨房里出来,可是我比她快了一步。我笑着坚持这次要由我亲自来开门。开门后,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佣人。
“对不起,陶生夫人让我来借几副刀叉,不知可以吗?”
我看着母亲,母亲微笑点点头,她马上从碗橱里拿出了一些银餐具,走出去交给了那个邻居家的佣人。
随后,母亲进了厨房。我在屋里随便走走,快活而又激动。我扫视了一遍客厅,发现什么都没有变。接着我进了餐室,在这里我大吃一惊:晚餐桌上放着3副餐具!
“这下可热闹了!”我心里说,“3人吃晚餐,而她连一句都不吭。”
我母亲在处理社交事务方面特别能干,尤其是在规划有趣的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上,我相信她简直能创造奇迹。但我始终不明白,她怎么会知道我和埃格尼斯订婚的消息。我猜想可能她和埃格尼斯通过信或者电话,为了给我一个出其不意,一直在一起出谋划策。尽管埃格尼斯对我说过她不能到勃斯雷来,但她也许已经在这儿了,而母亲把她藏在屋子的什么地方,或者母亲正等着她来呢。要不为什么母亲显得这么紧张?为什么一再跑去开门?
我走出餐室,决心不让我母亲知道我已经秘密地查看了晚餐的桌面。在我穿过过道走进客厅的时候,门铃第三次响了,我母亲第三次冲出厨房。
“天哪!我想,“假定真是埃格尼斯的话,那该是怎样一个场面呀!”因期望而使我哆哆嗦嗦地把门打开。
来人是尼克松先生。他是我家的一位老朋友,年龄约50出头。他有一些房子,自己收租钱,自己修理房子,人称他是“好房东”。他是我母亲的受托人,在我父亲早年病故之前的那一段艰苦岁月里,他曾经给过她道义上的帮助。
“啊,年轻人,”他一面走进来一面说,“非常高兴又见到你!”
“尼克松先生来咱家吃晚饭,菲利普。”母亲和他握手时对我说。
我很喜欢尼克松先生,但是这个消息没有让我太高兴,因为我想私下跟我母亲谈一谈。而现在有尼克松先生在场,我就不能婉转地向她报告我已经和一个陌生姑娘订婚的消息。以前我回家时,他也有几次在我家吃晚饭,可是从来不在我回家的第一个晚上来。但是不管怎样,我只好勉为其难了。
我们坐下后开始吃晚餐,虽然饭菜很丰盛,可是我们谁都吃得不多,尽管母亲一再抗议。
我怀疑在我母亲的事务中也许出了一点什么问题,所以尼克松先生好像要抓住机会来把事情向我解释清楚。但这引不起我的兴趣,因为我经济上完全养得起一个母亲再加一个妻子。我脑子里还是想着我订婚的事,并已开始斟酌字句,以便等尼克松饭后一离开,就立刻向我母亲宣布我订婚的消息。
又吃了一会儿,我说我要去邮局发一封信。我去一个邮局将信投寄给了我亲爱的埃格尼斯。我希望在我回去之前尼克松已经走了。当我回到家后,他并没有走。我发现他独自一个人在客厅里,抽着一支上等的雪茄。
“母亲在哪里?”我问。
“她刚刚走出去,”他说,“来,坐下,来支雪茄。我想跟你聊一聊,菲利普。”
“谢谢,尼克松叔叔。”我拿了一支雪茄。我鼓励他说下去,希望马上结束谈话,因为我脑子里充满了埃格尼斯。
“好吧,孩子。”他说,“我们不要拐弯抹角,干脆你说你对我做你的后父有何意见?”
“什么?”听了这些话,我好像触了电一样,结结巴巴地说:“你难道是说——你和我母亲……?”
他点点头。“是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孩子。昨天她答应嫁给我。事情进行有一些日子了。不过我想她在给你的信中没有暗示过这事。我知道她没有。”
我笑了,我忍不住大笑。
“握个手吧。”我热情地说,“我很高兴。”
不一会儿,母亲羞答答地走了进来。
“孩子说他很高兴,莎拉。”尼克松先生简要地说。
那个晚上,我只字没提我自己订婚的事。
我从来没意识到,我母亲还是有吸引力的,还可能有男人会被她所吸引,我也没有意识到她在这屋子里的孤独生活并不是她有权要求于生活的全部。对于我自己的典型的子女利己主义,深感惭愧。我决定不要让我的欢乐来干扰她的欢乐,留待明天早晨再说吧。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最怡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我”是“我”母亲所有的一切,而“我”却跟一个她从未见过面的姑娘订了婚,这说明母子关系紧张、恶劣,为后文“我”只字没提自己订婚的情节作了铺垫。
B.小说中的母亲是一个敢于追求自己幸福的女性、一个单身生活了25年的已经48岁的女人,大胆地接受了求婚,并把这个消息巧妙地告诉了儿子,可见母亲对自己幸福生活追求的勇气与决心。
C.小说通过环境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肖像描写等多种描写方法,细致刻画了母亲的形象,而对“我”和尼克松先生的描写较少。
D.小说以时间为顺序,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以“我”为线索将故事串联起来,这样便于展现“我”的心理变化,突出了“我”的形象特征,也增强了小说叙述的真实性。
E.小说擅长在平淡的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我”哆哆嗦嗦地把门打开,大吃一惊,来人竟是老朋友尼克松先生,这一完全意料之外而又情理之中的情节题颇具匠心。
2.心理描写就是对人物内心的思想情感活动进行描写,这篇小说“我”的心理描写丰富细腻,请找出三例,并简单分析。
3.“订婚的消息”这一标题耐人寻味,请分析其意蕴和作用。
4.小说的倒数第二段写到“那个晚上,我只字未提我自己订婚的事”,请揣摩“我”的心理,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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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是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他”既在痛苦磨炼中掌握了熟练的演奏技巧,又能在曲子中融入自己的感情,而最后一次“他”拉响的是内心控诉的乐章,技巧与情感的结合使他取得巨大成功。
B.“他”是一个内心压抑、痛苦而又具有叛逆个性的人。“他”对拉琴没有兴趣,是在父亲的逼迫、强制和严格监督下练琴的,积久的压抑爆发,酿成“他”叛逆的个性。
C.第二人称“你”,只能指小说中的“他”,“必须选择”以肯定的语气加以强调,又引发对“选择”的多种思考。标题醒人耳目,深化了主题。
D.教育者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强加到孩子头上,但不能以自己的模式去打造孩子。
E.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作出选择”的理解。(6分)
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
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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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他从来没有这么放松地拉过琴,时而飞扬如瀑,时而沉滞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
答:( )( )
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做出选择”的理解。(6分)
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
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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