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狼
徐均生
张老汉清楚,银狐是大山的精灵。银狐就是有也不是好对付的,必须等待时机,张老汉挖了一个雪洞,让自己的身子埋在洞里,只露出半个头,头上戴的是雪白的羊皮帽,与雪与山浑然一体。
大约到了后半夜,张老汉隐隐约约听到一阵轻微的声音,于是眼睛睁得大大的。忽然,看到了绿绿的光,大约有100米远。张老汉异常兴奋,悄悄爬过去。近了,它还不动,再靠近,还是一动不动。终于看清楚了,是一只狼,一只高大的狼。他心里那个火呀,真恨不得发泄出来!
可想而知,把狼打死非常简单,但是枪声一响,银狐肯定不会再出现了。如果用刀去刺杀,风险很大,加上狼血喷射出来。那血腥也同样会让银狐嗅到的。
正在张老汉左右为难时,那狼“嗖”的一下,向张老汉扑将过来,张老汉想都没有想,本能地抬起猎枪,“啪”地放了一枪,那是震天动地的一枪!
狼被打中了后腿,在雪地上洒下一摊鲜血,拐着腿落荒而逃。
张老汉却是说不出来的沮丧,他心里清楚,银狐是不太可能再出来了。他索性站起来往前走,当靠近狼站的地方时,才明白了狼向他扑来的原因,原来,雪地上躺着一只母狼,和一只刚出生的狼崽。母狼已经断气。下体都是血,很明显是生狼崽时出血过多死去的,而小狼崽倒是还活着,但也已经奄奄一息。
张老汉看在眼里。心里一阵一阵的抽紧,眼眶湿润了。他连忙解下外衣,裹起狼崽,发现狼崽的眼睛还闭着,但溢满了泪水。张老汉鼻子一酸,抱着狼崽回家了。
经过张老汉精心照料,狼崽终于睁开了眼晴,看着张老汉,竟然用嘴去舔张老汉的手,张老汉心头一热,把狼崽抱在了怀里。
过了一个星期,雪融化了,儿子回家来问银狐的事。张老汉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抱着狼崽去外面晒太阳。儿子阴着脸追出来:“爸,你说话啊!”张老汉只抬头看了一眼儿子,仍没有说话,眼睛却是湿湿的。
儿子见状。气得转身就走了。儿子大学毕业,受聘单位的领导得知张老汉以前捕获过银狐,很想要一张银狐皮。
张老汉心里一直觉得欠着儿子一张银狐皮。儿子这一年没有回过家,别人去城里遇见儿子,问他有什么话要带回去,儿子说:“他不是有狼崽嘛,还要我做什么?”话传到张老汉耳朵里,他老泪纵横,心想,为了让儿子回来过年,一定要去捕一只银狐回来。大雪再次封山时,张老汉带着已长大的狼崽再次上了山。
就在张老汉等待银狐出现的时候,突然从山腰里冲出一只老狼。狼崽勇敢地迎上去。而那只冲过来的老狼长得比狼崽还要高大,一边冲过来,一边嚎叫着。狼崽也跟着叫唤。
就在它们快要相遇时。张老汉本能地对着老狼扣动了扳机。枪“啪”地响了,老狼应声倒下,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张老汉觉得好面熟,突然万分惊讶:啊!他就是去年那只狼,是狼崽的父亲!
张老汉还来不及叫唤,狼崽已箭一般地向他扑来,张老汉脑海里飞快一闪:“不好,狼崽要报复我。”张老汉已经来不及阻止狼崽了,抬手就是一枪,正中狼崽的后腿。狼崽“扑”地倒地。张老汉迅速跑过去,要给狼崽包扎,狼崽却奋力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张老汉,往山沟里一拐一拐地跑去了。
张老汉目送着狼崽远去。早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不但误解了老狼和狼崽的父子亲近,还打死了老狼,又伤害了狼崽,他真的好恨自己啊!
张老汉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家了。可想而知,这一次又没有捕获到银狐。
三年后,张老汉病重躺倒在床,儿子一直没有回来看他。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喂他吃东西,苦苦的,他睁大眼睛,仿佛看见一棵人参,一棵千年人参!张老汉突然清醒了,拉亮了电灯,眼前的一幕,真的让他惊喜交加:他的嘴边果真放着一颗人参,床前还蹲着狼崽!而狼崽的眼睛里都是泪水。
张老汉顿时泪流满面,伸出柔软无力的手,狼崽连忙用嘴呼呼地舔着,张老汉欣慰地笑了。过了几天,张老汉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张老汉本意是上山为儿子捕捉银狐而无心杀狼,但张老汉对老狼的两次“误会”,却最终造成了老狼命丧枪口的悲剧。
B.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老狼中枪倒下后,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老狼的眼神中可能包含了无辜、不解、乃至怨恨。
C.儿子多年不回家探望张老汉,既因父亲没帮自己捕捉到银狐而耿耿于怀,又因父亲对狼崽的宠爱有加而心生嫉妒。
D.小说多次写到张老汉眼睛湿润甚至泪流满面,但张老汉每次流泪的原因却完全不同,多次描写,逐层递进,丰富了张老汉的人物形象。
E.发生在张老汉和狼之间的故事既让人感动,也让人叹惋,其中蕴含着的不只是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更是以狼衬人,引发对人性的深刻反思。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张老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4.小说以狼崽送参并救活张老汉这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能存在的情节作为结局,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狼
徐均生
张老汉清楚,银狐是大山的精灵。银狐就是有也不是好对付的,必须等待时机,张老汉挖了一个雪洞,让自己的身子埋在洞里,只露出半个头,头上戴的是雪白的羊皮帽,与雪与山浑然一体。
大约到了后半夜,张老汉隐隐约约听到一阵轻微的声音,于是眼睛睁得大大的。忽然,看到了绿绿的光,大约有100米远。张老汉异常兴奋,悄悄爬过去。近了,它还不动,再靠近,还是一动不动。终于看清楚了,是一只狼,一只高大的狼。他心里那个火呀,真恨不得发泄出来!
可想而知,把狼打死非常简单,但是枪声一响,银狐肯定不会再出现了。如果用刀去刺杀,风险很大,加上狼血喷射出来。那血腥也同样会让银狐嗅到的。
正在张老汉左右为难时,那狼“嗖”的一下,向张老汉扑将过来,张老汉想都没有想,本能地抬起猎枪,“啪”地放了一枪,那是震天动地的一枪!
狼被打中了后腿,在雪地上洒下一摊鲜血,拐着腿落荒而逃。
张老汉却是说不出来的沮丧,他心里清楚,银狐是不太可能再出来了。他索性站起来往前走,当靠近狼站的地方时,才明白了狼向他扑来的原因,原来,雪地上躺着一只母狼,和一只刚出生的狼崽。母狼已经断气。下体都是血,很明显是生狼崽时出血过多死去的,而小狼崽倒是还活着,但也已经奄奄一息。
张老汉看在眼里。心里一阵一阵的抽紧,眼眶湿润了。他连忙解下外衣,裹起狼崽,发现狼崽的眼睛还闭着,但溢满了泪水。张老汉鼻子一酸,抱着狼崽回家了。
经过张老汉精心照料,狼崽终于睁开了眼晴,看着张老汉,竟然用嘴去舔张老汉的手,张老汉心头一热,把狼崽抱在了怀里。
过了一个星期,雪融化了,儿子回家来问银狐的事。张老汉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抱着狼崽去外面晒太阳。儿子阴着脸追出来:“爸,你说话啊!”张老汉只抬头看了一眼儿子,仍没有说话,眼睛却是湿湿的。
儿子见状。气得转身就走了。儿子大学毕业,受聘单位的领导得知张老汉以前捕获过银狐,很想要一张银狐皮。
张老汉心里一直觉得欠着儿子一张银狐皮。儿子这一年没有回过家,别人去城里遇见儿子,问他有什么话要带回去,儿子说:“他不是有狼崽嘛,还要我做什么?”话传到张老汉耳朵里,他老泪纵横,心想,为了让儿子回来过年,一定要去捕一只银狐回来。大雪再次封山时,张老汉带着已长大的狼崽再次上了山。
就在张老汉等待银狐出现的时候,突然从山腰里冲出一只老狼。狼崽勇敢地迎上去。而那只冲过来的老狼长得比狼崽还要高大,一边冲过来,一边嚎叫着。狼崽也跟着叫唤。
就在它们快要相遇时。张老汉本能地对着老狼扣动了扳机。枪“啪”地响了,老狼应声倒下,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张老汉觉得好面熟,突然万分惊讶:啊!他就是去年那只狼,是狼崽的父亲!
张老汉还来不及叫唤,狼崽已箭一般地向他扑来,张老汉脑海里飞快一闪:“不好,狼崽要报复我。”张老汉已经来不及阻止狼崽了,抬手就是一枪,正中狼崽的后腿。狼崽“扑”地倒地。张老汉迅速跑过去,要给狼崽包扎,狼崽却奋力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张老汉,往山沟里一拐一拐地跑去了。
张老汉目送着狼崽远去。早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不但误解了老狼和狼崽的父子亲近,还打死了老狼,又伤害了狼崽,他真的好恨自己啊!
张老汉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家了。可想而知,这一次又没有捕获到银狐。
三年后,张老汉病重躺倒在床,儿子一直没有回来看他。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喂他吃东西,苦苦的,他睁大眼睛,仿佛看见一棵人参,一棵千年人参!张老汉突然清醒了,拉亮了电灯,眼前的一幕,真的让他惊喜交加:他的嘴边果真放着一颗人参,床前还蹲着狼崽!而狼崽的眼睛里都是泪水。
张老汉顿时泪流满面,伸出柔软无力的手,狼崽连忙用嘴呼呼地舔着,张老汉欣慰地笑了。过了几天,张老汉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张老汉本意是上山为儿子捕捉银狐而无心杀狼,但张老汉对老狼的两次“误会”,却最终造成了老狼命丧枪口的悲剧。
B.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老狼中枪倒下后,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老狼的眼神中可能包含了无辜、不解、乃至怨恨。
C.儿子多年不回家探望张老汉,既因父亲没帮自己捕捉到银狐而耿耿于怀,又因父亲对狼崽的宠爱有加而心生嫉妒。
D.小说多次写到张老汉眼睛湿润甚至泪流满面,但张老汉每次流泪的原因却完全不同,多次描写,逐层递进,丰富了张老汉的人物形象。
E.发生在张老汉和狼之间的故事既让人感动,也让人叹惋,其中蕴含着的不只是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更是以狼衬人,引发对人性的深刻反思。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张老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4.小说以狼崽送参并救活张老汉这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能存在的情节作为结局,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狼
徐均生
张老汉清楚,银狐是大山的精灵。银狐就是有也不是好对付的,必须等待时机,张老汉挖了一个雪洞,让自己的身子埋在洞里,只露出半个头,头上戴的是雪白的羊皮帽,与雪与山浑然一体。
大约到了后半夜,张老汉隐隐约约听到一阵轻微的声音,于是眼睛睁得大大的。忽然,看到了绿绿的光,大约有100米远。张老汉异常兴奋,悄悄爬过去。近了,它还不动,再靠近,还是一动不动。终于看清楚了,是一只狼,一只高大的狼。他心里那个火呀,真恨不得发泄出来!
可想而知,把狼打死非常简单,但是枪声一响,银狐肯定不会再出现了。如果用刀去刺杀,风险很大,加上狼血喷射出来。那血腥也同样会让银狐嗅到的。
正在张老汉左右为难时,那狼“嗖”的一下,向张老汉扑将过来,张老汉想都没有想,本能地抬起猎枪,“啪”地放了一枪,那是震天动地的一枪!
狼被打中了后腿,在雪地上洒下一摊鲜血,拐着腿落荒而逃。
张老汉却是说不出来的沮丧,他心里清楚,银狐是不太可能再出来了。他索性站起来往前走,当靠近狼站的地方时,才明白了狼向他扑来的原因,原来,雪地上躺着一只母狼,和一只刚出生的狼崽。母狼已经断气。下体都是血,很明显是生狼崽时出血过多死去的,而小狼崽倒是还活着,但也已经奄奄一息。
张老汉看在眼里。心里一阵一阵的抽紧,眼眶湿润了。他连忙解下外衣,裹起狼崽,发现狼崽的眼睛还闭着,但溢满了泪水。张老汉鼻子一酸,抱着狼崽回家了。
经过张老汉精心照料,狼崽终于睁开了眼晴,看着张老汉,竟然用嘴去舔张老汉的手,张老汉心头一热,把狼崽抱在了怀里。
过了一个星期,雪融化了,儿子回家来问银狐的事。张老汉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抱着狼崽去外面晒太阳。儿子阴着脸追出来:“爸,你说话啊!”张老汉只抬头看了一眼儿子,仍没有说话,眼睛却是湿湿的。
儿子见状。气得转身就走了。儿子大学毕业,受聘单位的领导得知张老汉以前捕获过银狐,很想要一张银狐皮。
张老汉心里一直觉得欠着儿子一张银狐皮。儿子这一年没有回过家,别人去城里遇见儿子,问他有什么话要带回去,儿子说:“他不是有狼崽嘛,还要我做什么?”话传到张老汉耳朵里,他老泪纵横,心想,为了让儿子回来过年,一定要去捕一只银狐回来。大雪再次封山时,张老汉带着已长大的狼崽再次上了山。
就在张老汉等待银狐出现的时候,突然从山腰里冲出一只老狼。狼崽勇敢地迎上去。而那只冲过来的老狼长得比狼崽还要高大,一边冲过来,一边嚎叫着。狼崽也跟着叫唤。
就在它们快要相遇时。张老汉本能地对着老狼扣动了扳机。枪“啪”地响了,老狼应声倒下,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张老汉觉得好面熟,突然万分惊讶:啊!他就是去年那只狼,是狼崽的父亲!
张老汉还来不及叫唤,狼崽已箭一般地向他扑来,张老汉脑海里飞快一闪:“不好,狼崽要报复我。”张老汉已经来不及阻止狼崽了,抬手就是一枪,正中狼崽的后腿。狼崽“扑”地倒地。张老汉迅速跑过去,要给狼崽包扎,狼崽却奋力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张老汉,往山沟里一拐一拐地跑去了。
张老汉目送着狼崽远去。早已经泪流满面了,他不但误解了老狼和狼崽的父子亲近,还打死了老狼,又伤害了狼崽,他真的好恨自己啊!
张老汉拖着沉重的双腿回家了。可想而知,这一次又没有捕获到银狐。
三年后,张老汉病重躺倒在床,儿子一直没有回来看他。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喂他吃东西,苦苦的,他睁大眼睛,仿佛看见一棵人参,一棵千年人参!张老汉突然清醒了,拉亮了电灯,眼前的一幕,真的让他惊喜交加:他的嘴边果真放着一颗人参,床前还蹲着狼崽!而狼崽的眼睛里都是泪水。
张老汉顿时泪流满面,伸出柔软无力的手,狼崽连忙用嘴呼呼地舔着,张老汉欣慰地笑了。过了几天,张老汉的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张老汉本意是上山为儿子捕捉银狐而无心杀狼,但张老汉对老狼的两次“误会”,却最终造成了老狼命丧枪口的悲剧。
B.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丰富的内心世界,老狼中枪倒下后,眼睛却紧紧盯着张老汉,老狼的眼神中可能包含了无辜、不解、乃至怨恨。
C.儿子多年不回家探望张老汉,既因父亲没帮自己捕捉到银狐而耿耿于怀,又因父亲对狼崽的宠爱有加而心生嫉妒。
D.小说多次写到张老汉眼睛湿润甚至泪流满面,但张老汉每次流泪的原因却完全不同,多次描写,逐层递进,丰富了张老汉的人物形象。
E.发生在张老汉和狼之间的故事既让人感动,也让人叹惋,其中蕴含着的不只是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更是以狼衬人,引发对人性的深刻反思。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张老汉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4.小说以狼崽送参并救活张老汉这一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可能存在的情节作为结局,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5分)
(一)初春之际,野菜仅能吐露脆嫩的心尖,并只生长于水分滋润的地方。想要采集到很大数量的野菜来喂猪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任务。但生长在山里的孩子要对付这样的小困难还是 ① (比喻做事熟练,解决问题毫不费力)的,于是把注意力转向火花 ② (zhuì)满枝头随风招摇的木棉树,因为木棉花可以当做猪食,猪类亦非常喜欢木棉花的美味。
(二)怎么弄到高悬于枝头的花朵呢?③A跳动的火焰似的花朵,B一种高不可攀的矜持,C拒绝凡夫俗子的随意亵玩,D悠然渲染一种纵情高歌的襟怀于蓝天下、白云端。风萧萧,红花朵朵飞。花的颜色似乎在暗示一个亘 ④ 古的哲理:诸事必须呕心呖血方有如愿之可能,偿还予一个洁白如初的回报。
1.请在①处根据提示填写一个四字成语。(1分)
2.请在②处根据拼音填写上正确的汉字。(1分)
3.文句③处有语病,请写出序号并加以改正。(1分)
4.请在④处为加点字“亘”标注正确的读音。(1分)
5.文段(二)中有一错别字,请找出并修改。(1分)
高二语文语言应用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倒插门
赵新
老汉的名字很特别,叫凑合。
女人去世后,凑合老汉就跟着大儿子立春一起生活。凑合老汉原本打算单打独斗,自炊自食,这样可以自己做主,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可是他不会做饭,他一做饭就心里发慌,手忙脚乱,那饭一顿生,一顿熟,一顿硬,一顿软;有时候忘了添水,把锅烧得通红;有时候吃不出味道,原来忘了搁油搁盐。所以万般无奈,还是跟了立春过。
这天早晨,立春把一碗饺子递到凑合手里。那饺子一闻就香,凑合也饿了,吃得津津有味,吃得兴致勃勃。
立春问道:爹,好吃?
凑合说:傻小子,饺子还不好吃?常言说饺子香糖瓜甜,江米粽子粘又粘
立春笑了:好吃就好。好吃我们还给你包。爹,我问你一句话,咱们村选举村长的事情你听说了没有?
凑合点了点头。凑合觉得村长的事情离自己很远,大家选上谁算谁,选上谁都好,自己保证听从使唤。
立春却很认真:爹,咱说好了,选举那天你投我一票!
凑合的手猛地一抖,两只筷子“啪啦”一声落到了地上。凑合心里想,我的儿啊,就是讨吃的二狗能当村长,你立春也不能当村长,你做人太自私,有什么好处光往自己怀里搂,名声也不好……凑合捡起地上的筷子说:小子,这当村长有什么好处呀,光开会,光动嘴皮子,光费脑筋,我看还是不当好!
立春往他跟前凑了凑:爹,你知道什么,当村长当然有好处,有了权什么都有,这么大的村子这么多的人,咱说了算数!
凑合说:可是村长得担责任呀,你有那个本事么?
立春说:什么责任不责任,当上我就有本事了。爹,你必须投我一票,谁叫你是我爹哩!凑合再也吃不下去了。
村野里桃红柳绿鸟语花香阳光灿烂。凑合拿了锄头走到麦田里时,二小子立秋忽然从一棵大树后面闪了出来,把老汉拉到田埂上坐下,挨着他的肩膀说:爹,我有几句心里话,想和爹说一说。
凑合点了一袋烟,让立秋把话说下去。
立秋开门见山:我看爹过得凄惶孤单,想给爹找个白天做饭、夜里做伴儿的人。
凑合的心猛地动了一下。
立秋说:爹跟着我哥吃饭,寄人篱下,可不是长法。我嫂子那人阴阳怪气,指桑骂槐,指鸡说狗,爹还得看她的脸色,心里憋屈不憋屈?
凑合悄悄地叹息一声,低了头去看地上的蚂蚁。
立秋说:爹,我老丈母娘今年才五十六岁,听说她愿意再往前走一步,找个老实厚道通情达理的庄稼人,我看你就很合适。
凑合激动了,那老太太他见过多次,长得白白胖胖清清爽爽,心眼儿好得光想别人不想自己。有她做伴儿当然好,可是人家愿意不愿意?
立秋说:爹要同意我就去她家里一趟,听听她的口气。估计希望很大,她在我们跟前老是夸奖你,说你人性好身体好,是个吃苦耐劳靠得住的人儿。
凑合激动得坐不住了,立起身来红着脸问:小子,你哪一天去?
立秋很沉着:不着急,我准备咱们村选举以后再去。爹,这次选村长,你可要投我一票。凑合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
立秋:爹,听说我哥也想当村长,你千万不能选他,他在村里名声很臭!
立秋走了。看着那个背影,凑合心里很不是滋味。
凑合想,亏你说得出口,我给你投票,你给我说媒,拿着选举做交易,这是什么手段?这是什么品质?
凑合又想,要不我就投他一票,助他一臂之力?这样两全其美,花好月圆,他也高兴,我也欢喜。
凑合又想,不行不行,立秋当村长绝对不行,立秋特别好喝酒,而且一喝就醉,喝醉了张牙舞爪很张狂,舞棍弄棒很吓人,只怕闹出大乱子!
晌午回家吃饭时立春问他:爹,好话不背人,背人没好话,立秋都和你说了一些什么呀?你们两个嘀嘀咕咕好半天。
立春很不满意地说:爹,你在我们家吃饭呢,你不能胳膊肘子往外扭,你不能选他而不选我,记住啦?
凑合说:记住啦,记好啦,记牢靠啦!
选举那天会场里没有凑合。有人给凑合请假说,别等他啦,他看望立秋的丈母娘去啦,可能要在那里住几天。有人马上笑了,插嘴说:哟,孤男寡女,他这不是倒插门吗?
1.作品中老汉名为“凑合”,有何含义?
2.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1)悄悄地叹息一声,低了头去看地上的蚂蚁。
(2)记住啦,记好啦,记牢靠啦!
3.小说中凑合老汉的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4.小说结尾耐人寻味,请简述其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借给你的温暖
江文胜
这天晚上,天下大雪,出奇的冷。养猪专业户王老汉蜷缩在家里的火盆前,他不敢出门。
忽然,狗叫。王老汉极不情愿地打开屋门,一股刺骨的寒风迎面刮来,他打了一个激灵。王老汉哆哆嗦嗦地来到院子里,没见到任何人,可狗还在叫。
院子左边的一排房屋,是猪圈。他逐一查看猪圈,仔细地数,总共60 头猪连毛发都没少一根。猪没被盗,狗为啥叫呢?肯定有情况,不然,通人性的狗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瞎叫的。果然,王老汉在那排距自己的住房最远的饲料库发现了“敌情”:喂猪的苕片饲料少了一袋!
王老汉立马来了精神,他赶紧回到屋里,拉上三十岁出头的儿子金华出来寻找。原来下了雪,现在雪停了,院子里从院门到饲料库、从饲料库到院门各有两行脚印,清晰可辨。金华说:“咱们跟着脚印去追那偷饲料的人!”王老汉说:“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咱俩去追,可以对付,铁证如山,看他如何狡辩。”
父子俩一前一后顺着脚印一口气追到了蜡子山矿区宿舍。脚印通到一间砖房的门前没了,别的砖房都熄了灯,只有这间房没有熄灯。
真是胆大包天啊!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王老汉这样想。
窗是玻璃窗,玻璃上结满了冰花。左下角的一块玻璃没了,糊上了报纸。王老汉用舌头舔湿了窗户纸,用手指轻轻一捅,报纸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孔:一个黑黑的瘦瘦的中年汉子,坐在屋里的矮凳上,他的头上还冒着热气。啊!那袋装有红苕片的大编织袋赫然放在他的面前。床沿坐着一个双手笼在袖头里的老头,床头的被子下露出一个小脑袋,一个中年妇女站在这个黑汉子的对面。
王老汉父子猫着腰蹲在窗户外,大气不敢出,倾听着屋里的动静。“粮,借来了。这就是,红苕片,100 斤。你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熬苕片汤!”汉子的声音。“妈,快熬,我饿坏了,我要吃苕片汤。”小孩的声音。“亚龙,这粮是咋借来的?”老人的声音。“爹,我事先写好了借条,借条压在袋子下。”汉子的声音。王老汉一愣,心想,我怎么没注意到那借条!真的有?
“这不是偷吗?自打你从娘胎里出来,我是怎么指教你的?做人要本分!还好,留下了借条,人要凭良心。但借粮容易还粮难哪!矿上不开工资,啥时候能还上?”老人的声音。
“爹,这个我想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还有一双手。到春天,矿上如果还不能开支,我就到农村去帮工。听说王老汉厚道,日子也过得殷实,不然我干吗要借他的。我想去他那里,帮他干活,用工钱抵粮钱……”汉子的声音。
“快走!”王老汉在心里喊。他拉起儿子往家里赶。进了院子,王老汉急奔饲料库,果然发现了那张借条:
家里无米下锅。借一袋红苕干片。春天还。蜡子山矿区吴亚龙,此据。
某某年某月某日
上面还有一个用墨水作印泥盖的“吴亚龙”的私章。
太阳从蜡子山上露出头来。吴亚龙推开屋门,见门口堆了一些东西:一袋大米、一袋面粉、一大块猪肉、几条鲜鱼和一袋冻豆腐……吴亚龙像见到了天外来物似的翻来覆去地找,竟找不出一张哪怕是手指宽的字条……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很善于设置悬念和伏笔,如“忽然狗叫”“喂猪的苕片少了一袋”“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等。
B.小说运用了外貌、神态、动作、心理、对话、细节等描写手法,生动形象地刻画了王老汉和吴亚龙的形象。
C.这篇小说讲了一个感恩的故事,他把人物放在大饥饿的时代,用简洁的文字给人物设置了一个道德困境。
D.小说篇幅虽短,但作者围绕“借”字,将故事情节设置得曲折离奇,跌宕起伏。
E.小说以“借给你的温暖”为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表现了淳朴的人性美。
2.小说中两处写到“雪”,分别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3.小说的结尾在设置上有何妙处?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有追求的嬉皮士
1972年,高中毕业的乔布斯“必须”上大学读书。里德大学是乔布斯自己选择的学校,天知道乔布斯为什么喜欢里德大学,反正绝不是因为那里的教学环境。
里德大学以思想开放著称。乔布斯上学的年代,美国刚刚经历思想大解放的洗礼,五花八门的思潮正在大碰撞、大融合。在里德大学,嬉皮士们找到了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那儿建成了叛逆文化的乐园。年轻气盛、特立独行的乔布斯一到里德,就像青苗发现了沃土,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和那个年代的嬉皮士一样,乔布斯听着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着“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酗酒……他只用了一个学期就发现,他来里德不是读书,而是体验,于是,他干脆利落地办了退学手续。
里德大学的开放不是白来的。即便像乔布斯这样的人,校方也不排斥。他们居然允许乔布斯在学校里赖着不走,如果哪天心血来潮,还可以到教室里旁听课程。乔布斯后来说:“我决定要退学,而且觉得这行得通。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曾经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一。在我退学的那一刻,我终于可以不必去读那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必修课了,我开始去旁听更有意思的课程。”
很少有人真正注意到,乔布斯和那些只知道无原则叛逆和追求另类生活的嬉皮士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是个有追求的嬉皮士。“我喜欢那种生活,”乔布斯说,“我追随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当时经历的许多东西后来都被证明是无价之宝。”
在里德大学,乔布斯找到了思想上的依托—―禅,乔布斯学禅的入门读物是《禅者的初心》。1959年,日本铃木俊隆禅师抵达美国,凭着六祖“人虽有南北,佛性无南北”一句话,立志教授全无佛学根基的美国人修习禅道,以弘扬佛法。《禅者的初心》就是铃木俊隆禅师为那些对佛学一窍不通的美国人写的英文入门读物。
教美国人学禅并不是容易的事。因为文化不同,很少有美国人能理解禅的奥妙。但毫无疑问,乔布斯属于极少数的例外。禅宗不看重经文,不讲究繁文缛节,不提倡烦琐思辨,“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这种思维方式正合乔布斯的心性。从《禅者的初心》里,乔布斯读到了一个清净、澄澈、可以任由思维自由行走的理想世界。
不得不说,乔布斯后来在苹果体现出的各种天才,包括慧眼独具的战略思考、艺术唯美的产品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他此前参禅悟道的影子。正如《禅者的初心》所说:“做任何事,其实都是在展示我们内心的天性。这是我们存在的唯一目的。”也许,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是在实践铃木俊隆禅师的这句话。
因为有追求,乔布斯在里德大学期间,总是根据兴趣到教室里旁听对自己有用的课程,例如英文书法课。他后来说:“如果我在大学里没有旁听过英文书法课,Macintosh电脑就不会有那么多漂亮的、比例匀称的字体。”
1974年初,乔布斯终于离开了里德大学,回到了洛斯阿尔托斯的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厌倦了嬉皮士和禅宗并行的生活,而是因为他脑子里冒出了更大的理想—―他想筹到一笔钱,然后去印度朝圣,研习更深奥的佛法。
乔布斯在雅达利公司找到了一份开发电视游戏的工作。虽然没接受过正规的电子学教育,但凭着聪明的头脑,他居然胜任了雅达利公司的工程师工作,像模像样地在雅达利负责游戏机出厂前的调试。等攒到足够的钱,乔布斯就和他的铁哥们儿一起去游历了。
印度之行给乔布斯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印象。他第一次看到无数穷苦人在城市里、在田间辛勤劳作,满街都是和嬉皮士打扮类似的流浪汉。他发现,那些在田间劳作的人使用的还是几千年前的原始农具。乔布斯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好用的工具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帮助,他脑海里正有一个梦想慢慢浮现出来:“我要改变世界。”
(摘编自王咏刚、周虹《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通过记述乔布斯的大学生活和离开大学后的打工朝圣游历生活,描写了乔布斯的叛逆性格和人生追求,为我们展示了一个有追求的叛逆青年形象。
B.乔布斯是个有追求的青年,他选择从里德大学退学,一是因为他厌倦了在里德大学的嬉皮士生活,二是因为退学后他可以去旁听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到印度朝圣。
C.乔布斯选择到思想开放的里德大学读书,在那里他找到一处名叫“苹果农场”的地方,把它建成叛逆文化的乐园,然后开始过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D.禅宗“一切唯心、万法唯识”,讲究发自内心的顿悟,不提倡烦琐思辨,认为做事应该展示内心的天性,而这种思维方式恰合乔布斯的心性。
E.乔布斯天资聪颖,悟性极高,他能理解美国人不能理解的禅道,为了研习更深奥的佛法,在打工攒够钱之后他去了印度朝圣游历。
2.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与其他嬉皮士不太相同,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他的不同之处。(6分)
3.在里德大学,乔布斯学会了参禅悟道,这对于他的人生有什么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
分析说明。(6分)
4.你如何看待乔布斯青年时代的“嬉皮士”经历?请联系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8分)
在西域读李白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没有第二人的。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裘,顾向平原笑。吾亦淡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些游侠行径。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骨殖,就着湖水洗净,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使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些无赖的游侠脾气也是不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信任。这一切足以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鲁仲连功成却拒绝平原君赏赐给他的富贵功名,因而取得了不仰视权贵,进而折服权贵的资格。李白大呼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他平交,不得小看他。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
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巴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飙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一下子飞扬起来。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笔生动了大唐山水。
1.“诗人拒绝根的存在”一句,“根”指的是什么?诗人为何拒绝“根”的存在?(2分)
2.作者从哪些方面写出了“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请联系文章的第二自然段,分条表述。(不超过16个字)(3分)
________
3.文章在第三自然段中概括描绘了“昆仑山”“骑士”和“成吉思汗的马队”等诸多形象,有什么作用?(3分)
________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最精彩的表演
梅兰芳正伏在垂着淡青窗帘的南窗底下画兰竹。他这时已经完全把自己当做一位画家要求了,他画画不是为了收益,而是为了追求,说转移也未尝不可。一个艺术家,当被迫必须放弃他的艺术活动时,就必须以另一种艺术活动填补他的空虚。
当然,并没有谁不让他表演,恰恰相反,有人巴不得他表演,是他自己谢绝了舞台,千里迢迢移家到香港过这种淡泊的生活。而且他早已蓄起了胡须,有什么比这更能表示他断绝粉墨生涯的决心呢!
他画画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心中活着一些孤傲高洁的画家形象,他需要以这些人做风范,坚定自甘淡泊、不慕荣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做人准则。白石老人是先生的老师与朋友,此刻又想到了他,笔下陡增豪气。这是一种神之势,把几茎劲竹画得气韵不凡,仪态万方,似乎一阵风要把它刮倒,它却摇了几摇,挺立如初。然而夫人推开镂花门走进打断了他,她极轻慢地走到他的身边,把不速之客请求见他的事说了出。
在香港中国饭店二楼一间精雅的餐室里,穿着浅色西装、保持着学者风度的日本电影人川喜多长政与中国同行张善琨,在整肃的餐桌前虚左恭候嘉宾。约定的时间到了,侍者通报梅兰芳已在饭店门前下车。川喜多慌忙站起,丢给张善琨一个关照的眼色,便走出餐室门外,目不转睛地盯着楼梯口。
川喜多是目睹过梅先生风采的,他甚至感到先生便装时的气度比在舞台上更有魅力。他看过先生演出的京剧作品,依川喜多行家的眼光看,作为先生的代表名剧《太真外传》,无论从清新优美的唱腔,妙曼典雅的舞蹈,光艳绝俗的扮相,响遏行云的歌喉诸方面衡量,都已把京剧表演艺术推向绚烂的极致。至于他在台下,诸如“器宇轩昂”“风度翩翩”等所有常用的形容仪表之美的词句,在表现他的风貌时都显得冗弱无力,以至让人不得不求助于善于状人风仪的《世说新语》。
楼梯下出现了一个老人的伛偻身影,正步履艰难地走上楼。这是梅兰芳,又哪儿像梅兰芳!川喜多暗暗吃惊,那弯拱的腰背,僵硬的腿脚,黧黑的面目,蓬乱的髭须,板滞的眼光,迟缓的行动,加上一开口就让人感到力竭声嘶的嗓音——这哪儿是千万人心中那位艺术之神的风姿!具有锐利观察力的川喜多惊讶之余,确有把握地认出这是先生。先生也认出了川喜多长政——从不计其数有一面之缘的形貌中辨出了这个人。
一方是极道殷切的仰慕,一方是感谢盛情的邀请。那些经精心挑选的中西名菜正一道道搬上桌。川喜多小心翼翼地问可否喝点酒,先生爽快地说:“嗓子到了这地步,还禁忌什么,再烈一点也可以!”川喜多诚恳地说:“我还有事向先生请教,烈性酒免了吧。”
“其实先生是知道的。”川喜多说,“我从不拍为日本军方宣传的片子,总得让中国朋友还有点欣赏的兴趣。我们选定了林则徐禁烟的故事,起用的是贵国观众中有巨大影响的明星。这表明,艺术终归是艺术,不该为政治的原因,让明珠沦落在藩溷里。所以我想,先生难道无意让久渴于先生艺术的贵国观众有一个再睹明珠的机会吗?”
先生等他说完,故意露出惊奇的样子,然后大笑起,接着一阵剧烈的咳嗽,又努力清了清嘶哑的嗓子,说:“实在感激先生美意。不过,您看我现在的样子——生了几年病,把腰腿都断送了,别说登台,就是走路也不能像常人一样;更要命的是嗓子,怕发展下去连说话也成问题……一个演戏的人,到了这种山穷水尽的地步,自己就惭愧得要死,若到了观众面前,那简直叫我无地自容了……”说到这里,已变成怆然的感慨和沉沉的叹息。
两天以后,川喜多长政飞回上海,向日军报道部报告说:“梅兰芳已经衰老不堪,几乎丧失了所有演出的条件,勉强把他搬上舞台,只能成为笑料,贻羞军部。”日本军部于是打消了强制梅先生演出的计划。
两年之后,梅先生在上海大剧场庆祝抗战胜利纪念公演大会上演出,其灵活的身段,优美的舞姿,清越的歌喉和光彩照人的形象,再次让兴奋若狂的观众绝倒。
(摘编自陈炳熙《梅兰芳·最精彩的表演》,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抗战期间,山河破碎,国土沦丧,梅兰芳移家香港后蓄须明志,自我断绝粉墨生涯,甘于淡泊平静的生活,以自己的誓不媚敌、洁身自好报答祖国和人民。
B.川喜多长政是京剧艺术的行家,他目睹过老友梅兰芳先生的风流神采,但与他相约聚会的梅兰芳却身形伛偻,声音嘶哑,这巨大的反差不免让他陷入深深失望之中。
C.移居香港时,梅兰芳专心画画,一方面是因为他要以绘画这种艺术活动填补自己的空虚,另一方面是因为,他要以孤傲高洁的画家形象为风范,坚守自己的做人准则。
D.本文通过记述梅兰芳谢绝舞台、巧妙拒绝日本人邀演的过程,描写了他在中国京剧艺术上的创新表演与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艺术家坚贞高洁的感人形象。
E.为了拒绝日本人的邀演,梅兰芳巧妙打扮,极尽疲弱衰老之态,让人觉得他已丧失演出条件,但在抗战胜利公演大会上,他的表演却异常精彩,让观众如痴如醉。
2.文章以“最精彩的表演”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3.梅兰芳之所以为人称道,不仅缘于他的精湛技艺,还缘于他的崇高品格,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梅兰芳的崇高品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6分)
4.有人认为,艺术归艺术,政治归政治,不能因为政治而干扰艺术。梅兰芳因政治原因而放弃艺术表演的做法实不足取,对此你是如何看的?请联系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一卷《红楼》触百思
王景山
伴随周汝昌成长的年月不是军阀混战,就是外寇入侵。生于乱世又为一介村童,周汝昌竟有着与生俱来的强烈求知欲和过目不忘的聪慧。他从小就醉心文学艺术,凡能偶然入目的片言只字,他都如获至宝绝不放过。对得到的任何一本书更是精读细敲如嘬骨髓,写读后感、找错字……蝇头小字将书眉空白处填个严严实实。
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进大学深造时,抗战爆发了,学业再次搁浅。1947年,他才又经过复试继续回燕大西语系完成学业。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令中外教授举座皆惊。似《文赋》这等涵盖广博且文字艰深的骈体文,即便翻译成白话文也不易,何况是译成英文。这年正值燕大开办中文系研究院,周汝昌在教授们的举荐下应考,成为被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此后,他又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自谦不是书法家的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遂平生作书多行草,其“横逸飞动、笔笔不苟、使转敷畅、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以势明法合意美之笔、英风俊骨之墨神采焕然。他曾多次慨叹,自己用于研究《兰亭序》和书法的工夫一点儿不比《红楼梦》少,研究成果受到启功、徐邦达、王学仲三大鉴定书家的肯定。
本已在书法、翻译等领域颇有建树的周汝昌,怎么又步入了“研红”道路?原来,周汝昌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促其真正步入“研红”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当数胡适先生的影响。
1947年,时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一直进行《红楼梦》版本研究的四兄周祜昌自天津寄来的一函,说他新近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之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兴奋之下,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并在《天津民国日报》副刊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之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1953年9月,已在四川大学外文系任教的周汝昌出版了第一本个人专著《红楼梦新证》。这部洋洋洒洒40万言的红学著作,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周汝昌也由此奠定了在现代红学史上的地位。自此,周汝昌一路研红至今已整63载,出版涉及红学研究各个层面的专著47部。
然而,周汝昌是在怎样一种身体状况下完成那一部接一部的鸿篇巨著呢?恐怕就鲜有人知了。从青年时双耳就逐渐失聪的他,戴着助听器还得别人在耳边高声吐字,左眼因视网膜脱落1975年就已失明,右眼则需靠两个高倍放大镜重叠一起方能看书写字,所以他已无法将字写在稿纸的方格内,而是在比一般标准稿纸大一倍的“稿纸”背面任意书写,那似红枣般大的字如牛耕田般不停歇地在圆桌上诞生。没过几年,手稿上的字已经大过核桃,而且常常串行重叠,只有多年做助手的女儿伦玲认得,将其在电脑上敲出存储。至近3年来,周汝昌右目仅存的那一丝视力也不复存在,盲写都成困难的他,继而改成了口述,女儿伦玲一个人忙不过来,独子建临提前退休加入进来协助姐姐专事录音记录……
一身布衣的周汝昌,一生淡泊名利,唯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节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周汝昌作的这首诗,道出了他一生与《红楼梦》之缘。
(节选自《光明日报》,略有删改)
【注】周汝昌,1918年4月14日生于天津,别号触味道人,我国著名红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诗人、书法家,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堪为当代“红学泰斗”,平生有七十多部学术著作问世。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周汝昌对《红楼梦》情有独钟,喜欢“国货”和民族风俗、建筑、音乐等,而有些人因此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B.本文通过记述周汝昌的学术生涯,突出了他在学术研究上的辉煌成就,也表现出他精研学问、痴迷红学的执着追求的精神。
C.尽管生于乱世,但周汝昌自幼好学,醉心文学艺术,勤于精读细敲,他日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与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不无关系。
D.周汝昌毕生致力于欧楷笔法、唐人写经、右军《兰亭》,并创立了周体法书,他的很多书法研究成果受到鉴定书家的肯定。
2.周汝昌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概括说明。(6分)
3.周汝昌步入“研红”道路,有哪些方面的原因?请简要分析。(6分)
4.周汝昌被称为“新中国红学研究第一人”、当代“红学泰斗”。为什么他能在红学研究上取得如此辉煌的成就?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靠山吃山,靠山烧山,这是人类生存的不二法则。
人们要想烧熟一日三餐,烧旺日子,离不开添柴加火。为了孵化出炊烟,在每家每户的日常规划中,砍柴可不是小事。人们清楚,谁懈怠了砍柴,谁就是和日子过不去,必将遭到肚子的报复。
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⒀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
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
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⒄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 人民日报 》( 2014年9月24日 24 版)
1.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背叛炊烟》是一篇悠远灵动、情感复杂、既动人心魄又发人深思的怀乡散文。
B.本文运用了托物言志的手法,表达了作者对炊烟的独特情感以及背叛炊烟后的内心挣扎与追思。
C.“炊烟”有着丰富的内涵。它是游子心中永远的原点,是家和温暖的隐喻;但同时也蕴含着生活的艰辛与贫穷。因此,“背叛炊烟”实际上就是逃离贫穷的家乡,以知识改变命运,追求富足的生活。
D.文章第17段中的划线句子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记忆中新鲜的炊烟比做家书,将思念比作邮戳。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故乡对我的羁绊以及我对故乡的难忘之情。
E.作者说:“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现代文明是有着非常强烈的排斥感的。
2.文章开头写“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从全文来看有什么作用? (4分)
答:
3. 第13段,作者说:“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那我和父母付出了哪些“成本”?请简要概括。(4分)
答:
4.本文包含了多处对比。有哪几组对比?请结合全文,做简要分析概括。(5分)
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