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武夷归来话柳永
陈志泽
①柳永的词艺术成就极高,据说少年时代就在家乡有“一枝笔”的美誉。后来,他为歌妓乐工写歌词,其广泛传唱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程度。柳永的家乡在福建崇安县(即现在的武夷山市),作为福建人,多年来我总想前往寻访一番。盛夏里到武夷山,便直奔不远的上梅乡茶景村而去。
②茶景村的鹅子峰苍翠、俊美。这里就是柳永的故里。远眺鹅子峰,我们霎时感受到这里山水的灵气。柳永的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在它的遗址之上,现在建起的一座神庙和柳永毫不相干。像是为了消除我们的疑惑。村民把柳永故居残存的地基指给我们看。柳氏故居遗址左侧有两株罗汉松挺立,这种很难长大也很难衰亡的独特树种,成了柳永和柳永故居的见证和注释。据说柳氏故居前方原竖有石碑,现在还能找到断裂了的一块,可惜字迹看不清了,岁月把石头磨平了。那些记载的文字早已消融在霜晨雨夕里了。……我们就这么冒着骄阳在茶景村,在山巅、在村道、在水旁找着柳永当年的踪迹。这个风水极佳的村落,到处是一片碧绿青翠。近旁是武夷山水,地脉紧紧相连。这里活脱脱是一处得天独厚的世外桃源。柳永就在这里汲取家乡的乳水长大,柳永的才华就在这里孕育。在这块土地灵气的熏陶下,柳永的脚步渐渐变得矫健、变得潇洒、变得风流,直到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③就因为他在《鹤冲天》一词中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句,宋仁宗御批:“此人风前月下,好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且填词去!”将他削落进士之榜。填词去就填词去,他倒痛痛快快的从此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浪迹在江湖市井和歌楼舞馆,专力作词。50多岁时,他改了一个名字考中进士,但仍因作词得罪了皇帝,被弃之不用。柳永一生遭受许多困厄,74岁时死在异乡。但柳永得到了处在社会底层的歌妓们发自心灵的热爱,这是很可以欣慰的。歌妓界有首歌谣:“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柳永病逝,穷到无钱安葬,还是歌妓们集资,为他置办上好的棺木安葬。柳永在歌妓们的一片哭声中葬到江苏镇江的北固山上,她们在寒风中绕着柳永的新坟,低着头,洒着泪水,一回又一回缓步而行,不忍离去……有诗为证:“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
④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是情种柳永;“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是孤独、迷茫的柳永;“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这是不断的寻找美、享受美的飘逸的柳永;“不忍登高临远,归思难收”,这是天涯沦落人柳永;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这是满怀愁绪的丹青手柳永……柳永成了许多文人雅士心目中的“自我”,尊重柳永者,大有人在。一代伟人毛泽东也垂青柳永,经他圈点的柳词就达50多首,还有他书写的柳词《望海潮》的狂草墨宝……当然,柳永是有缺陷的,柳永也难免有粉饰太平、淫词艳语之作,但这正是真实的柳永,并不影响他的耸然独立。我想应该感谢不让他当官的宋仁宗,中国少了一个平庸甚或腐败的官吏,而多出一个旷世奇才!再就是要感谢贫困而又自由的平民生活。柳永怀揣一颗破碎的心,在人生的旅途上辗转、颠簸,四处飘游。他时而纵情于繁华闹市,时而滞留于古道荒原;时而混迹于风尘女子之中,同下层市民耳鬓厮磨,时而金樽檀板,在及时行乐中尽情挥洒艺术创造之美……艰难而丰富的生活体验是柳永的才华得以萌发和生长的肥沃的土壤。
⑤是的,柳永在人世间没留下多少踪迹,甚至连他的生卒之年也不甚了了。但柳永却是崛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永不消逝的一座高峰,是映在人们视野里的一道奇异的风景!
1.柳永之所以能驰名北宋词坛,成为一代旷世奇才,其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意加以概括。(4分)
2.第四段中摘引了柳永的大量词句,旨在说明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为什么说“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请说说你的理解。(4分)
4.文中不惜笔墨写了歌妓们对柳永的热爱与伤悼,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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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归来话柳永
陈志泽
①柳永的词艺术成就极高,据说少年时代就在家乡有“一枝笔”的美誉。后来,他为歌妓乐工写歌词,其广泛传唱到“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程度。柳永的家乡在福建崇安县(即现在的武夷山市),作为福建人,多年来我总想前往寻访一番。盛夏里到武夷山,便直奔不远的上梅乡茶景村而去。
②茶景村的鹅子峰苍翠、俊美。这里就是柳永的故里。远眺鹅子峰,我们霎时感受到这里山水的灵气。柳永的故居早已荡然无存,在它的遗址之上,现在建起的一座神庙和柳永毫不相干。像是为了消除我们的疑惑。村民把柳永故居残存的地基指给我们看。柳氏故居遗址左侧有两株罗汉松挺立,这种很难长大也很难衰亡的独特树种,成了柳永和柳永故居的见证和注释。据说柳氏故居前方原竖有石碑,现在还能找到断裂了的一块,可惜字迹看不清了,岁月把石头磨平了。那些记载的文字早已消融在霜晨雨夕里了。……我们就这么冒着骄阳在茶景村,在山巅、在村道、在水旁找着柳永当年的踪迹。这个风水极佳的村落,到处是一片碧绿青翠。近旁是武夷山水,地脉紧紧相连。这里活脱脱是一处得天独厚的世外桃源。柳永就在这里汲取家乡的乳水长大,柳永的才华就在这里孕育。在这块土地灵气的熏陶下,柳永的脚步渐渐变得矫健、变得潇洒、变得风流,直到颠沛流离,浪迹天涯……
③就因为他在《鹤冲天》一词中有“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之句,宋仁宗御批:“此人风前月下,好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且填词去!”将他削落进士之榜。填词去就填词去,他倒痛痛快快的从此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浪迹在江湖市井和歌楼舞馆,专力作词。50多岁时,他改了一个名字考中进士,但仍因作词得罪了皇帝,被弃之不用。柳永一生遭受许多困厄,74岁时死在异乡。但柳永得到了处在社会底层的歌妓们发自心灵的热爱,这是很可以欣慰的。歌妓界有首歌谣:“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柳永病逝,穷到无钱安葬,还是歌妓们集资,为他置办上好的棺木安葬。柳永在歌妓们的一片哭声中葬到江苏镇江的北固山上,她们在寒风中绕着柳永的新坟,低着头,洒着泪水,一回又一回缓步而行,不忍离去……有诗为证:“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缙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
④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这是情种柳永;“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是孤独、迷茫的柳永;“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这是不断的寻找美、享受美的飘逸的柳永;“不忍登高临远,归思难收”,这是天涯沦落人柳永;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这是满怀愁绪的丹青手柳永……柳永成了许多文人雅士心目中的“自我”,尊重柳永者,大有人在。一代伟人毛泽东也垂青柳永,经他圈点的柳词就达50多首,还有他书写的柳词《望海潮》的狂草墨宝……当然,柳永是有缺陷的,柳永也难免有粉饰太平、淫词艳语之作,但这正是真实的柳永,并不影响他的耸然独立。我想应该感谢不让他当官的宋仁宗,中国少了一个平庸甚或腐败的官吏,而多出一个旷世奇才!再就是要感谢贫困而又自由的平民生活。柳永怀揣一颗破碎的心,在人生的旅途上辗转、颠簸,四处飘游。他时而纵情于繁华闹市,时而滞留于古道荒原;时而混迹于风尘女子之中,同下层市民耳鬓厮磨,时而金樽檀板,在及时行乐中尽情挥洒艺术创造之美……艰难而丰富的生活体验是柳永的才华得以萌发和生长的肥沃的土壤。
⑤是的,柳永在人世间没留下多少踪迹,甚至连他的生卒之年也不甚了了。但柳永却是崛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永不消逝的一座高峰,是映在人们视野里的一道奇异的风景!
1.柳永之所以能驰名北宋词坛,成为一代旷世奇才,其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文意加以概括。(4分)
2.第四段中摘引了柳永的大量词句,旨在说明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为什么说“北宋词坛大词家柳永其实已成为一种心领神会的形象和意境”?请说说你的理解。(4分)
4.文中不惜笔墨写了歌妓们对柳永的热爱与伤悼,这样写有什么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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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 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 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 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 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 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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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 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 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 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 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 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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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引用英语mother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 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为了说明母语的动人魅力。
C. 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 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2.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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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小说的艺术道路
孙犁,河北省安平县东辽城人。在他童年时代,家乡的民间艺术活跃,艺人街头说书,伶人搭台唱戏,画匠挂卖年画,此时身在本村上小学的孙犁满心都是这些传统艺术,追着去欣赏。孙犁十岁初读《红楼梦》,虽然有许多字不认识,描绘的生活也不能完全理解,但那生动的语言、纯美的女子形象,却让他坚持读完了整部作品。
在县城读高级小学时,孙犁对意境优美的“绝妙好词”产生了浓厚兴趣,学校图书室的“五四”期刊,让他“大开眼界”。两年后,孙犁来到保定育德中学,他的兴趣转向了社会科学与新的文学。他读了西方的唯物论、唯物艺术论,读了名家撰写的中国文化史、哲学史,深入了解民族文化伦理与人生智慧。他热爱鲁迅的文章,钦佩鲁迅以捍卫真善美为己任,认同鲁迅重视文学的道德力量。孙犁喜欢苏联小说,尤其是拉甫列涅夫的《第四十一》与爱伦堡的《烟袋》。两篇小说以战争为题材,但是没有展示残酷战争与史诗画卷,而是与现实保持一定距离,通过描写人物日常生活让人感受到那个时代搏斗的剧烈。孙犁赞赏前者具有“简洁的叙事诗的风格”,后者“包含强烈的、真实的革命的激情”。孙犁喜欢写农村的聂维洛夫,他对他的短篇《一个女布尔什维克》欣赏有加,赞不绝口。
育德中学毕业后,孙犁怀着文学的梦去了北平,但未能如愿,后来在保定同口镇做了小学教员。同口镇位于白洋淀岸边,当地的那秀美的水乡景色、纯美的风土人情令他徜徉不已。一年后,七七事变爆发,9月下旬,保定陷落。孙犁望着逃难的人流以及国军的散兵游勇,迫切希望执干戈以卫社稷。
1938年春,孙犁参加了吕正操领导的冀中抗日武装。他用笔参加抗战,以极大的热情从事抗日文化宣传,传播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晋察冀边区文联成立后,孙犁先后编辑过机关刊物《山》与《晋察冀日报》副刊。
晋察冀边区的生活十分艰苦,但是这支农民组成的抗日队伍让孙犁真正认同了乡土文化、传统情操与民族性格。他说:“我经历了美好的极致,那就是抗日战争。”农民的“爱国热情、参战的英勇,深深地感动了我”,“英雄带有群众的性质,只有我们这个时代”。他产生了对农民战士记录与讴歌的热情。孙犁收获的最初果实都是时代鲜活生活的记录。
1944年初春,孙犁去延安学习。住在小窑洞里,远离了冀中战火,孙犁伏案静书,发表了《荷花淀》、《芦花荡》等著名短篇小说。小说以抗战为题材,却没有血腥厮杀:写景诗情画意,写人细腻委婉,对话饶有余味,主要塑造温柔却又坚贞的农村青年妇女形象,叙事简洁,以日常生活为主,战斗场面也以轻松愉悦的笔调处理。小说通过日常生活事件的摹写,多方面地展示时代的风貌,乡土气息浓郁,特色鲜明,与当时的创作相比可谓别开生面。
《荷花淀》是孙犁风格成熟的标志,此后,无论是抗日主题、土改主题还是农业合作化主题的小说,他总是以清新、细腻、简洁、精确的语言记录日常生活的真象,塑造具有传统伦理人性的人物,尤其是青年女子形象,以远离暴风骤雨式的谈笑从容反映时代的风云变幻。
天津解放后,孙犁进了天津,担任《天津日报》副刊编辑。他热心扶植文学新苗,尽心培养青年作家,很快形成了一个风格独特的文学流派,人们称之为“荷花淀”派,刘绍棠、从维熙、韩映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孙犁的小说柔美婉约,但在炮火纷飞的时代、轰轰烈烈的土改时代、激情澎湃的农业合作化时代,这样的艺术始终处于边缘地带。伴随孙犁的创作,批评的声音时有出现。1953年的胡风案,让孙犁受了很大刺激,沉重的压力,最终让他变得神经衰弱。后来病好转,却又遭遇文革,他被下放天津郊区的干校,进行劳动改造。文革后,孙犁又拿起笔来,但他的文风日渐转向冷峻。
(根据郭志刚、章无忌《孙犁传》编写)
【相关链接】
①到真善美的极致,我写了一些作品。看到邪恶的极致,我不愿意写。这些东西,我体验很深,可以说是镂心刻骨的。可是我不愿意去写这些东西,我也不愿意回忆它。
(摘自孙犁《文学和生活的路》)
②孙犁评价聂维洛夫的短篇《一个女布尔什维克》说“情节、对话、叙述、描写、结尾,全是讲故事的样子,一切单纯、一切统一。”“作者根据那个时期乡间生活的内容和形式,动态和节奏,制成他的文章。”
(摘编自孙犁《文艺学习•第四章》)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上小学时,孙犁对家乡的说书艺术、地方戏曲和年画的兴趣显然超过了对教师课堂上传授的知识的兴趣。
B. 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后,孙犁产生了当文学家的理想,育德中学毕业后他去北平,就是为实现这个理想。
C. 七七事变爆发后,孙犁目睹了山河破碎、人民流离、国军败退,产生了指挥军队、抗日杀敌的强烈愿望。
D. 孙犁“神经衰弱”的直接原因,是新中国成立不久发生的胡风案给他的激烈刺激与产生的巨大精神压力。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孙犁家乡艺人街头说的书、伶人搭台唱的戏、画匠挂卖的年画这些民间传统艺术是他小说艺术具有民族性特征的唯一源泉,这是毋庸置疑的。
B. 县城读高级小学时,校图书室的“五四”期刊,让他初步接触了“五四”新文化、新思想、新文学,也促成了他后来阅读方向的转变。
C. 边区生活十分艰苦,孙犁虽有些不适应,但他真切地了解抗日生活,认识农民战士身上的美好东西,为他日后的小说创作打下坚实的生活基础。
D. 延安学习期间,孙犁住的虽然简陋,但是远离了冀中战火,客观上为他创作出《荷花淀》、《芦花荡》等著名的短篇小说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和环境。
E. 这篇人物传记以孙犁的小说创作道路为主线,展示了孙犁充满坎坷的一生以及小说风格形成的各种原因,反映了一位卓越的小说家艰难成长历程。
3.孙犁在育德中学阅读了社会科学与新的文学,这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哪些具体影响?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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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新年发笔,笔上生花,花上结果,果然如意”,这是岁首开笔的一套吉利话。新年遇事,无往而不讨吉利。春联,据说本来是用桃木做的,名叫桃符,悬在门上用以避邪,后来改用了朱纸,写上一些吉利话,便成了春联。一物二用,确实巧妙,譬如“发福生财地,□□□□□”。
(1)下列与“新年发笔,笔上生花,花上结果,果然如意”表现手法相同的一项是( )
A.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B.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
C.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D.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2)在文中方格处填入下列语句,恰当的一项是( )
A.新年纳余庆 B.大地浴春晖 C.跃马迎春日 D.堆金积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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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发笔,笔上生花,花上结果,果然如意”,这是岁首开笔的一套吉利话。新年遇事,无往而不讨吉利。春联,据说本来是用桃木做的,名叫桃符,悬在门上用以避邪,后来改用了朱纸,写上一些吉利话,便成了春联。一物二用,确实巧妙,譬如“发福生财地,□□□□□”。
(1)下列与“新年发笔,笔上生花,花上结果,果然如意”表现手法相同的一项是( )
A.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B.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
C.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D.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
(2)在文中方格处填入下列语句,恰当的一项是( )
A.新年纳余庆 B.大地浴春晖 C.跃马迎春日 D.堆金积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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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包弟在“我”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在“我”“半靠边”时,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我”的身边。最后被打断了后腿,才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B.包弟把巴金一家人当做亲人,当主人不在家时守候在门前,多令人感动!当主人回来时,与主人亲热,仿佛老朋友重逢一般,多么懂感情的小狗。
C.当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时,小狗包弟就成了“我”全家人的一个包袱,使“我们”整日生活在心惊胆战当中,害怕小狗包弟会被红卫兵抄走。
D.送走包弟后,“我”下班回家,虽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但因为它毕竟离开了“我”家,我便感到轻松。
E.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后,“我”便又怀念包弟。
2.从文中看,包弟是怎样的一条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6分)
3.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从那位艺术家的遭遇开篇?(6分)
4.作者为什么以一条小狗反映“文化大革命”的现实?这是什么手法?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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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包弟在“我”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在“我”“半靠边”时,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我”的身边。最后被打断了后腿,才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B. 包弟把巴金一家人当作亲人,当主人不在家时守候在门前,多令人感动!当主人回来时,与主人亲热,仿佛老朋友重逢一般,多么懂感情的小狗。
C. 当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时,小狗包弟就成了“我”全家人的一个包袱,使“我们”整日生活在心惊胆战当中,害怕小狗包弟会被红卫兵抄走。
D. 本文采用“以小见大”的写法。通过一条小狗包弟的遭遇,让人看到“文革”的一角,连一条狗都不能逃过劫难,更体现“文革”时期任何生命都不能免受侵害的现实。
E.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后,“我”便又怀念包弟。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写一位艺术家与狗的故事?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小狗包弟(节选)
巴金
一个多月前,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和狗的事情。据说艺术家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文革”期间,他给人揪回来,说他“里通外国”,是个反革命,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拳打脚踢,棍棒齐下,不但头破血流,一条腿也给打断了。批斗结束,他走不动,让专政队拖着他游街示众,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舔舔,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专政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我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北京工作,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它还有一位瑞典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
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电视片,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两年以后,她再到北京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
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感动,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胆战心惊,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红卫兵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上床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可耻地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
即使在“说谎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包弟在“我”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在“我”“半靠边”时,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我”的身边。最后被打断了后腿,才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
B.包弟把巴金一家人当做亲人,当主人不在家时守候在门前,多令人感动!当主人回来时,与主人亲热,仿佛老朋友重逢一般,多么懂感情的小狗。
C.当红卫兵开始上街抄“四旧”时,小狗包弟就成了“我”全家人的一个包袱,使“我们”整日生活在心惊胆战当中,害怕小狗包弟会被红卫兵抄走。
D.送走包弟后,“我”下班回家,虽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但因为它毕竟离开了“我”家,我便感到轻松。
E.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后,“我”便又怀念包弟。
2.从文中看,包弟是怎样的一条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3.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从那位艺术家的遭遇开篇?
4.作者为什么以一条小狗反映“文化大革命”的现实?这是什么手法?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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