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甯子朝北,宙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遭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根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理句源源不断飄进窗ロ:“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椅接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早已离婚,怎会再政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高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责谴责便立刘潮水般向地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喧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喊喊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腕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
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噪子.
“再见!”露露詁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噪子。
“再ー一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一一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要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
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ー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所以,尽管之前来北京多次,朱丽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也没有太深印象,不曾发现二楼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 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鲜明对比,他和露露此起彼伏的“再见”声,看似耍贫嘴、逗乐子,实则是他们对相见的欢欣和不能相见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 “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生动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而“迅速”“赶往”等词语,形象表现了朱丽第一次听到小宝说“再见”时的意外。
D. 大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宝与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始终不愿合作,充分暴露了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E. 小说中的“客房”,既是故事发生的环境,也是“朱丽”和“小宝”两条叙述线索的交汇点。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湊。
2.小说中的朱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遗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醒句源源不断飘进窗口:“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暂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摇椅摇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亲早已离婚,怎会再殴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谴责便立刻潮水般向她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
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有刪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所以,尽管之前来北京多次,朱丽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也没有太深印象,不曾发现二搂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鲜明对比,他和露露此起彼伏的“再见”声,看似耍贫嘴、逗乐子,实则是他们对相见的欢欣和不能相见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生动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而“迅速”“赶往”等词语,形象表现了朱丽第一次听到小宝说“再见”时的意外。
D.大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宝与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始终不愿合作,充分暴露了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E.小说中的“客房”,既是故事发生的环境,也是“朱丽”和“小宝”两条叙述线索的交汇点。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凑。
2.小说中的朱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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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甯子朝北,宙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遭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舅对朱丽根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寒暄,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理句源源不断飄进窗ロ:“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椅接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早已离婚,怎会再政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高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责谴责便立刘潮水般向地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喧着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喊喊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腕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
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噪子.
“再见!”露露詁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噪子。
“再ー一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一一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要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
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ー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所以,尽管之前来北京多次,朱丽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也没有太深印象,不曾发现二楼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 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鲜明对比,他和露露此起彼伏的“再见”声,看似耍贫嘴、逗乐子,实则是他们对相见的欢欣和不能相见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 “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生动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而“迅速”“赶往”等词语,形象表现了朱丽第一次听到小宝说“再见”时的意外。
D. 大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宝与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始终不愿合作,充分暴露了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E. 小说中的“客房”,既是故事发生的环境,也是“朱丽”和“小宝”两条叙述线索的交汇点。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湊。
2.小说中的朱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你是否赞同“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这种说法?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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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会住这间。
前几次,朱丽没怎么留意这个房间。她常常一大早就出门购物,客房只是她睡觉和存放购物收获之处,每次离开时,壁橱里都堆着一些被她遗弃的装衣服的纸袋子。北京的舅 舅对朱丽很疼爱,总是给她一些钱买东西。但在她眼里,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舅舅的 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
朱丽留意起客房,是这次为逃婚而来舅舅家之后。携了这样的事情来投亲,朱丽沮丧又难为情,哪儿都不去,关了手机,也不见人,整天在客房躺着。
一日,喧闹的声音从窗外的院子传来,异常清晰。二楼的这间客房,似乎格外便于收集声音。从前她怎么没有发现?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一些男人、女人的对话,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可是,迟迟没有听见孩子发出的告别之声。
一连许多天,邻居的院子总是很热闹。那句她已经熟悉了的提醒句源源不断飘进窗口:“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或者“小宝,和爷爷、奶奶说再见!”然后照例是短暂的安静。她看见的小宝,要么听而不闻地摆弄一辆遥控越野吉普车,要么跑向草坪,爬上那只摇椅摇着自己……
朱丽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她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在婚礼上,朱丽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住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父亲和母亲早已离婚,怎会再殴打母亲呢?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连个“再见”也没对大家说,连个招呼也没跟与自己相恋多年、对自己关怀备至的新郎打。
每次想到这里,朱丽就赶紧打断思路,好像若不打断,她已知的各种谴责便立刻潮水般向她涌来。她对付不了这些,如同她不能担当一场婚礼。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一个下午,朱丽迷迷糊糊之中,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露露说再见!”
朱丽继续迷糊,兼听那必然到来的短促的安静。她果然“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告别,杂以孩子们稚嫩的嘁嘁喳喳。接着她耳边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童音:“再见!”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
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声“再见”,这是个宝贵的时刻,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再见!”小宝说。
“再见!”另一个童音呼应着。
朱丽迅速从床上爬起来赶往窗口,像是怕错过什么,又以为是听错了什么。她看见门廊下站着小宝和家中大人,另外一对男女,正领着一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小女孩往院子门 口走。
这前所未有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再见!”小宝放大了声音,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露露站住不走了,也有点扯着嗓子。 “再——见!”小宝拖着长声跺起脚来,仿佛对“再见”这个词不依不饶。
“再——见!”露露也拖起长声,像是要迈步跑向小宝。两人无休无止地“再见”起来,好 似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憋红了小脸,捯着气,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这实在不像耍贫嘴,逗乐子,“人来疯”。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
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她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脸色苍白,缺少血色的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琢磨着,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有删改)
1.小说中的朱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2.小说以“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前四个自然段对“客房”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A. 朱丽觉得舅舅是个趣味狭窄的人,所以,尽管之前来北京多次,她对舅舅和他家的客房也没有太深印象,不曾发现二楼的“客房”格外便于收集声音。
B. 小宝告别露露时的热情与告别大人时的漠然构成鲜明对比,他和露露此起彼伏的“再 见”声,看似耍贫嘴、逗乐子,实则是他们对相见的欢欣和挽留不住的绝望的激烈表达。
C. “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生动地写出了小宝那一声“再见”的难得和宝贵;而“迅速”“赶往”等词语,形象表现了朱丽第一次听到小宝说“再见”时的意外。
D. 大人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宝与他根本不认识的人说“再见”,小宝始终不愿合作,充分暴露了世故的“大人”和率性的“孩子”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E. 小说中的“客房”,既是故事发生的环境,也是“朱丽”和“小宝”两条叙述线索的交汇点。对“客房”的描写,不仅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也使小说结构更加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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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写作能否“慢下来”?
许民彤
第二届《中国当代文学·南京论坛》近日开幕,作家协会主席铁凝在发言中表示, “我们应该有放慢脚步回望从前的勇气……”。
谈“放慢脚步回望从前”,其实渗透着铁凝对文学的许多深刻的感悟、思索,蕴涵着她对文学本质的生命体验,包含着以自我的文学实践得来的经验,也涉及文学写作的许多规律问题,对当下的文坛,当下浮躁、喧嚣的文学现象,也是触及许多弊端的。
说到文学写作“放慢脚步”,需要慢下来,首先让我想到《歌德谈话录》(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中,大文豪歌德对文学写作的一种态度。他说文学写作是一种追求质量和品质的过程,它不是依靠文学的写作的速度,依靠高产,就能完成的。他特别提到了雨果的多产和粗制滥造:“他那样大胆,在一年之内居然写出两部悲剧和一部小说,这怎么能不愈写愈坏,糟蹋了他那很好的才能呢?而且他像是为挣得大批钱而工作。我们并不责怪他想发财和贪图眼前名声,不过他如果指望将来长享盛名,就得少写些,多做些工作才行。”歌德所说的文学写作应该“少写些”,不就是文学写作应该“放慢脚步”,需要慢下来吗?
所以,提倡文学写作“放慢脚步”,需要慢下来,对当下浮躁、喧嚣的文坛,浮躁、喧嚣的各种文学现象,不只是一种清醒剂,一种文学的理性、冷静的态度!记得一位西方文化学者曾经指出,在这个技术时代,我们的生活常态是紧张、急迫、匆忙、受挤压的,因为令人眩晕的速度,包括文学在内的精神生活,愈加趋向“速度化”。人们进行文学写作,只是一味追求一些有实际效用的具体目标,没有耐心去等待事物的成熟,文学的一切必须服务于这种速度的快乐,追求速度、追求流行标准成了评判文学写作、文学水平、文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现速度化时代特性的文学观念、文学方式应运而生,成为文学写作的“制胜术”、“吸金术”。“快餐化”是目前阅读主流,于是,“快餐化”的文学写作成了这种阅读的主要来源。正像有的文学批评家指出的目前存在的一种严重的文学泡沫现象时所说:“一些所谓的作家不动脑,几个人坐在一起,开个会,东拼西凑就成书,这样对不起读者。”还有就是,一些文学写作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一些作家或以“明星作家品牌”的形式,或以“写作团队”的形式,形成了文学生产的产品线、流水线,文学的生产和制作日趋类型化、标准化,为了这些文学的行销、印数和畅销,就需要快速、需要速度,结果原本是触及生命感动、心灵诉求、灵魂震撼、思想升华的文学写作,竟变成了一种需要速度、需要类型标准、纯粹技术化的活动。
在这个新的世纪,信息的洪流奔涌而至,人们比任何别的时候都更容易将智慧与知识,知识与信息混淆起来,更倾向于用经济学的方式来解决人生的问题,用娱乐的方式来对待精神的问题,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同时也会长久地纠缠在一起,难解难分,彼此对立,又互相渗透,构成着我们内在的思想紧张。作为一个生活在今天的写作的人,我们应该有放慢脚步回望从前的勇气,有回望心灵的能力……所以,提倡文学写作要“放慢脚步”,要“慢下来”,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1. 下列对当今文学创作愈加趋向“速度化”的原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当今时代是一个技术时代,紧张、急迫、匆忙、受挤压是人们生活的常态。 |
B.一些进行文学写作的人,一味追求一些有实际效用的具体目标,没有耐心去等待事物的成熟。 |
C.文学创作不再是触及心灵的文学写作,而变成了一种需要速度、需要类型标准、纯粹技术化的活动。 |
D.在信息社会,人们解决人生的问题更倾向于用经济学的方式,对待精神的问题更倾向于用娱乐的方式。 |
2.下列表述不属于“文学泡沫现象”的一项是( )(3分)
A.雨果大胆地在一年之内写出两部悲剧和一部小说。 |
B.一些人以追求速度、追求流行为标准评判文学写作、文学水平、文学质量。 |
C.一些徒有虚名的作家不认真思考,几个人开个会,东拼西凑就写成了一本书。 |
D.一些作家或以“明星作家品牌”的形式,以“流水线”形式生产文学作品。 |
3.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提倡文学写作“慢下来”,实际上是希望当今的文学工作者少写些,多回望从前,回望心灵。 |
B.文章引用歌德批评雨果的一段话,意在批判雨果过于注重对金钱的追求,贪图眼前的名声。 |
C.文学写作快餐化导致快餐化阅读成为当今阅读的主流。 |
D.提倡文学写作“放慢脚步”,对当下文坛一些浮躁、喧嚣的文学现象,不是一种清醒剂,而是一种文学的理性、冷静的态度。 |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树
梁实秋
①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谦的神气。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②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里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佐料。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③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
是不会走路,根扎在哪里便住在哪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④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末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
⑤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⑥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潼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未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 摘自《梁实秋散文选》,有删改)
【注】:梁实秋,1903年1月6 日出生于北京,1949 年到台湾,1987 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享年84 岁。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开头形象地描写了北平的大树,也细致地描写自家的各种各样的树,寄托的是自己内心浓浓的乡愁。
B. 文章引用美国诗人佛洛斯特的诗,谈及诗人对树的认识和感悟,朴素的文字却写出了不凡的生活理趣。
C. 作者回忆“名人演讲”,其目的不过是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把树更客观地介绍给读者,以便读者对树有更全面的认识。
D. 文章结尾写阿里山的原始森林,既有直接描写,又以其它地方的树来衬托阿里山笔直的桧木,自然景物和审美体验有机融合,韵味丰富。
2.本文语言富有特色,请以第三自然段为例,加以赏析。
3.“一切景语皆情语”,文章表面写树,实为谈情说理。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作者表达了哪些情趣或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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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逃跑
铁凝
(1)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2)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开水锅炉。每天,锅炉不仅定时定点烧开,温度也绝对可靠。那时,老宋还会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几声:“老师们,水开了!”老宋将全国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演员听了高兴,领导和职工家属也不会挑礼。
(3)老宋并不是一个喜爱喧闹的人,他的语言似是很金贵的,不像他的两条腿那样勤快。每天,地按时出入各个办公室分发报纸、杂志、信件。他步履轻捷,悄无声息,把报纸、杂志分送给该送的人,从未出过差错。除了分内的事,分外的事也没少做。
(4)团里唱小生的老夏是老宋的好友。他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那嫁了人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和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5)光阴像箭一样。
(6)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走路不再是快步,有点拖着腿的样子。当他走过来,人还没到眼前,你就能听见鞋底蹭着地面的嚓嚓声。他的记性也差了,有时候会把张三的信送到李四的办公室去。但剧团没有辞退他。
(7)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从前老夏替老宋瞒着,现在是瞒不过去了。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了医院,医生为老宋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他全部的积蓄连一百五十元也不到。
(8)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共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他专门找到现任团长一道去给老宋送钱。一来显得郑重,二来也算有个旁证。
(9)老宋一夜没睡,他数了一夜钱。他一张一张地抚摩,一张一张地在灯下照,一张一条地把鼻于凑上去闻。一些新钱嘎巴嘎巴响得很脆,,一些旧钱散发着微微辛辣的油泥味儿,或者粘粘的霉潮气。即使一张两块钱的旧票,压在掌声也是沉甸甸的。
(10)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他想,难道他的腿真有病吗?难道他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都扔给医院吗?想着想着,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腿是条病腿。为证实自己的见解,单用那病肿的左腿撑起全身的重量,他竟然站住了。他又做了几下其它动作,居然也做出了。接着他想起演员练功时做出的高难动作,他依次模仿起来。直到稀里哗啦摔在地上,一个形容才确凿地来到他的脑海:这哪儿还是一条腿啊,分明是一条烂冬瓜。
(11)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第二天老宋就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12)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他们那一片爱心呢?他们的钱是血汗钱!尤其让老夏不能容忍的是,人们纷纷在他面前发些抱怨,好像是老夏骗了大伙儿的钱,并且协助了老宋的逃跑。
(13)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团是靠了一个位在本市的亲威的介绍。找到那亲威后,那人说,老宋回老家第二天就去把腿锯了,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又是穷国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14)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个小铁皮房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跑的老宋之现状,让他尴尬、难堪和愧疚。
(15)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者宋拄着双拐,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竟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16)老宋也看见了老夏,顿时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项是( )
A. 文章开头交代了老宋的工作内容和日常表现,凸显了他认真负责、干练勤劳、乐于助人等特点,为下文团里不辞退他并为他捐款埋下伏笔。
B. 小说运用倒叙的方式,讲述了老来为接济女儿,宁愿不顾惜自己的身体,把众人的捐款当做改变家庭境况的途径而携款逃跑的故事。
C.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拿到善款后,老宋夜里用触觉、视觉、嗅觉、听觉细细体味那些钱,体现出了人物复杂的心情。
D. 作者采用平静的叙事语调,把人物、事件置干冷静客观的语境中。不做任何价值判断,让人物的艰难、悲凉、矛盾和无奈得以深刻体现。
2.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并分析老夏的性格特点。
3.文章略写老宋第一次“选跑”,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情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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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逃跑
铁凝
二十多年前,老宋从北部山区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剧团。
老宋在团里的任务是传达、收发,兼烧开水锅炉。每天,锅炉不仅定时定点烧开,温度也绝对可靠。那时,老宋还会站在当院,亮起大嗓喊几声:“老师们,水开了!”老宋将全团干部演员职工家属统称为老师。演员听了高兴,领导和职工家属也不会挑礼。
老宋并不是一个喜爱喧闹的人,他的语言似是很金贵的,不像他的两条腿那样勤快。每天,他按时出入各个办公室分发报纸、杂志、信件。他步履轻捷,悄无声息,把报纸、杂志分送给该送的人,从未出过差错。除了分内的事,分外的事也没少做。
团里唱小生的老夏是老宋的好友。他只向老夏说一些家事。他那嫁了人的闺女,嫁的是一个更穷的地方的懒人。前几年那人忽然扔下老宋的闺女和一个刚满月的孩子走了,不知去了哪里。闺女的日子很难,处处得老宋接济。
光阴像箭一样。
老夏要退了,老宋也更老了。他走路不再是快步,有点拖着腿的样子。当他走过来,人还没到眼前,你就能听见鞋底蹭着地面的嚓嚓声。他的记性也差了,有时候会把张三的信送到李四的办公室去。但剧团没有辞退他。
直到有一天,老宋的腿不争气地真出了大毛病。从前老夏替老宋瞒着,现在是瞒不过去了。老夏用自行车驮着老宋去了医院,医生为老宋检查后说尽快手术吧,保腿要紧。老宋问手术得多少钱,医生说,一万五左右。老宋对老夏说,咱们回去吧。他全部的积蓄连一百五十元也不到。
老夏走家串户,挨门敛钱,共筹集到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二元人民币。为此,他专门找到现任团长一道去给老宋送钱。一来显得郑重,二来也算有个旁证。
老宋一夜没睡,他数了一夜钱。他一张一张地抚摩,一张一张地在灯下照,一张一张地把鼻子凑上去闻。一些新钱嘎巴嘎巴响得很脆,一些旧钱散发着微微辛辣的油泥味儿,或者黏黏的霉潮气。即便一张两块钱的旧票,压在掌上也是沉甸甸的。
老宋数完钱就开始想心事,他想,难道他的腿真有病吗?难道他真的要把刚刚数过的这些都扔给医院吗?想着想着,他决心不再相信这条腿是条病腿。为证实自己的见解,单用那病肿的左腿撑起全身的重量,他竟然站住了。他又做了几下其它动作,居然也做出了。接着他想起演员,练功时做出的高难动作,他依次模仿起来。直到稀里哗啦摔在地上,一个形容才确凿地来到他的脑海:这哪儿还是一条腿啊,分明是一条烂冬瓜。
传达室的灯亮了一夜。第二天老宋就从这个剧团和这个城市消失了。
老夏终于气愤起来,团里的老师们也气愤起来。他们那一片爱心呢?他们的钱是血汗钱!尤其让老夏不能容忍的是,人们纷纷在他面前发些抱怨,好像是老夏骗了大伙儿的钱,并且协助了老宋的逃跑。
老夏想起当年老宋来团是靠了一个住在本市的亲戚的介绍。找到那亲戚后,那人说,老宋回老家第二天就去把腿锯了,两千不到。剩下一万多又有什么不好?又是穷闺女,又是穷外孙。老夏愤怒难平,疑惑难平。
不久,团里有人从北部山区演出回来,告诉老夏说在一个旅游景点看见老宋了,老宋坐在一个小铁皮房里卖胶卷。老夏决心去亲眼目睹那逃逸的老宋之现状,让他尴尬、难堪和愧疚。
他很快就发现,在一个小铁皮屋子旁边,老宋拄着双拐,左腿那儿空着。老夏心中涌上一股酸涩,一时竟想不好到底该不该去和老宋打招呼。
老宋也看见了老夏,顿时木呆呆地愣在那里。突然间,老宋撒腿便跑,他那尚是健康的右腿拖动着全身,拖动着双拐奋力向前;他佝偻着身子在游人当中冲撞,如一只受了伤的野兽,他跳跃着直奔一条山间小路而去,眨眼之间就没了踪影。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交代了老宋的工作内容和日常表现,凸显了他认真负责、干练勤劳、乐于助人等特点,为下文团里不辞退他并为他捐款作铺垫。
B. 小说运用倒叙的方式,讲述了老宋为接济女儿,宁愿不顾惜自己的身体,把众人的捐款当做改变家庭境况的途径而携款逃跑的故事。
C. 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拿到善款后,老宋夜里用触觉、视觉、嗅觉、听觉细细体味那些钱,体现出了人物复杂的心情。
D. 作者采用平静的叙事语调,把人物、事件置于冷静客观的语境中,不做任何价值判断,让人物的艰难、悲凉、矛盾和无奈得以深刻体现。
2.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并分析老夏的性格特点。
3.文章略写老宋第一次“逃跑”,请简要分析作者这样安排情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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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小说将画面定格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富人住宅区,叙写一个都市暮年女人傍晚行走的故事,以独特的视角去捕捉都市老龄女性心灵深处的惶惑,以及她内心的焦虑压抑。
B. 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既丰富了打工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也推动了情节发展,而且前后的反差造成很强的戏剧性效果。
C. 小说中“她”是都市有钱有闲的暮年女性形象,与从农村走进大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起了一种作为都市人的优越感。
D. 小说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叙事语言中,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流淌着对希望的呼唤,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划波浪线的文字所描写的母子吃胡萝卜情景,作者运用了动作、景物细节描写,请分别简析这些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的作用。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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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 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当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 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婆的畏惧心理。
B. 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 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 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E. 当“水工”假装被吓晕以后,老马心里既惭愧又有莫名的满足,这暗示了老马性格的复杂。
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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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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