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小说将画面定格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富人住宅区,叙写一个都市暮年女人傍晚行走的故事,以独特的视角去捕捉都市老龄女性心灵深处的惶惑,以及她内心的焦虑压抑。
B. 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既丰富了打工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也推动了情节发展,而且前后的反差造成很强的戏剧性效果。
C. 小说中“她”是都市有钱有闲的暮年女性形象,与从农村走进大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起了一种作为都市人的优越感。
D. 小说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叙事语言中,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流淌着对希望的呼唤,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划波浪线的文字所描写的母子吃胡萝卜情景,作者运用了动作、景物细节描写,请分别简析这些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的作用。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小说将画面定格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富人住宅区,叙写一个都市暮年女人傍晚行走的故事,以独特的视角去捕捉都市老龄女性心灵深处的惶惑,以及她内心的焦虑压抑。
B. 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既丰富了打工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也推动了情节发展,而且前后的反差造成很强的戏剧性效果。
C. 小说中“她”是都市有钱有闲的暮年女性形象,与从农村走进大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起了一种作为都市人的优越感。
D. 小说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叙事语言中,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流淌着对希望的呼唤,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划波浪线的文字所描写的母子吃胡萝卜情景,作者运用了动作、景物细节描写,请分别简析这些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的作用。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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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 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 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 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黄昏好像是一个有形的、硕大无朋的器皿,正承接着她的投入。她相信运动,只有运动才能年轻,才能保持整体的青春感。
迎面偶尔过来几个遛狗的人,她避免和他们打招呼、搭讪。住在美优墅的业主,房子不小,院子挺深,喜开车不喜走路。她在这里走路十年,从来没和一个业主讲过话。只有一次,她在小区会所门前的林荫道上差点被一条叫“斯通”的狗扑倒。
那主人一手搂住奔回他身边的斯通的脖子说,他不大,还是个孩子呢,才六个月。刚才他是跟您逗着玩儿呢!
她压抑着胸中的气愤说,它再是个孩子也不是人类意义上的孩子,它毕竟是条狗啊!
说完,她掉转身拔腿就走。两条腿发软且发抖,继而涌上更强烈的一股铁灰色的感觉,叫做悲从中来。
她十年前提早退休了,去农民工子弟学校当志愿者。老师给女孩子们穿小旗袍,让男孩子穿燕尾服,有时也会在臂弯里擓上一只柳编的小篮子,篮子里装着各种形状的馒头。让孩子分赠给嘉宾,老师们说馒头是真正在大铁锅里蒸出来的,用的是烧柴火的灶。嘉宾们手捧“原生态”的小馒头,惊喜交加。出身乡村的大亨说是母亲的味道,母亲站在黄昏的村口喊他回家吃饭的味道。新近走红的电视女星亲吻了一个女孩子,称赞学校的成功:少年版燕尾服和柴草灰构成的强烈反差本身就是成功。
她穿着哈伦裤在黄昏里走路。她喜欢往小区东北角走,那儿有一片柿子林。尚存这片别墅开发之前的自然景象。灰色路面上,黑色沥青补丁好似一条条压扁了的巨蟒,正无声地爬行。
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那哧拉、哧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就来自铁锨和柏油路面的摩擦。她有点抱怨,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 —这老头! 她心说。
黄昏已是尾声,整个的老头就像整个的柿子林那样,模糊起来。风吹拂着他的齐耳乱发,一件辨不清颜色的肥大的中山式制服,过长的袖子几乎盖住了闲着的那只手。他的脚步声,他身后那把铁锨的哧拉声,把黄昏以后这条静僻的柏油路鼓捣得乱糟糟的。
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摸出烟和火柴,腾出手点着烟,狠狠吸了一大口。他咳着喘着向路边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快步朝他们走来。“妈 !妈 !”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路上没有别人。是在喊她吗?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 妈?她的心一阵轻微的抽搐,那铁灰色的感觉又浮了上来。
她疑惑地看着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不急不火,由着儿子接过铁锨。
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 —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走,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找个暗处,把汤盆放在地上,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过分雪白的馒头衬着他们黧黑的手,泛着可疑的白光。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 为可能。
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发现,吃饭的这段时间里,妈一声也没咳嗽,像是珍惜和儿子并肩的吃饭,又好似铁了心不让咳嗽和喘去败坏这片刻的安宁。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
她迎着鼓声回家。在凉嗖嗖的晚风中,会所旁门的一辆“路虎”的车顶上,端坐着一只老猫,她和老猫脸朝着同一个方向,“肩并肩”地抻着脖子静听、观望起那些窗子里的鼓声和人影。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恰当的一项是( )
A. 文中的“她”是一个生活比较优裕的退休女职工,她热爱生活,对社会弱势群体怀有爱心,又对某些现象很看不惯,颇有几分愤世嫉俗。
B. 文中两处写到“铁灰色的感觉”,前一处表现的是对狗主人的愤懑,后一处则是由于对青年工人呼唤的不解。她因而感觉到了世间的阴冷坚硬,对未来感到极其迷茫。
C. “她”对“老者”的态度有个复杂的变化过程:抱怨— —疑惑— —同情— —惊讶— —悔恨— —羡慕。这些描述表现了作者对“老者”和她的儿子虽苦犹甜的生活的肯定。
D. “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一议论句,反映的既是“她”的感慨,更表达了作者的愤怒。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标题 “暮鼓”的含义。
3.试探究文中“她”的复杂情感。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 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当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 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婆的畏惧心理。
B. 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 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 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E. 当“水工”假装被吓晕以后,老马心里既惭愧又有莫名的满足,这暗示了老马性格的复杂。
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时非常紧张,把蒜藏进抽屉里,说明老马平时对老婆很畏惧,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很好地刻画了老马的形象。
B.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C.老马的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需要修理,所以,他“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但是老马没有想到他这么听话。
D.老马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又懦弱的人,他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体验”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E.小说构思巧妙,颇具匠心。从主人公怕老婆写起,再写他让“水工”害怕,结尾以“晕厥羊”点题,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2.请你谈谈小说题目“晕厥羊”的含义。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马是一个被扭曲的小人物,你怎样看待他这样的人?请联系现实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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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科幻,在2019年开年迎来好时光。以前,面对“科幻”二字,电影投资人总是____。而今《流浪地球》高歌猛进,票房已超40亿元,成为现象级科幻电影。在这部以拯救地球为题材的影片中,让我们深切感觉到中国发展、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科技创新的“中国浪潮”让世界瞩目,也打开了中国人对于科学的认知。《流浪地球》看似异军突起,实则 ,它产生于中国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时代。神舟一号、天宫一号……中国科技的迅速发展,为科幻文学和科幻电影的发展提供了沃土。( )《流浪地球》为科幻注入了中国文化的表达,中国科幻电影终于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讲话,集体主义取代了好莱坞式的个人英雄主义、带着地球一同流浪展现出的“乡土情怀”、出现在影片里的朱自清的《春》、春节十二响……
,这是一部好作品,也对得起大多数的赞誉,它让我们在追赶好莱坞大片的路上“看到了希望”。但是,在矛盾冲突、场景创新上与优秀之作仍有一定差距,弥补差距不是 的,需要众多导演、编剧继续努力,追赶状态仍然是进行时。
1.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在这部以拯救地球为题材的影片中,让我们深切感觉到中国发展与中华文化的魅力。
B. 这部以拯救地球为题材的影片,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发展、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C. 这部影片的题材是拯救地球,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发展与中华文化的影响。
D. 通过这部以拯救地球为题材的影片,我们深刻体验到中国发展、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2.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望洋兴叹 厚积薄发 毋庸讳言 一挥而就
B. 望而却步 厚积薄发 毋庸置疑 一蹴而就
C. 望洋兴叹 养精蓄锐 毋庸置疑 一挥而就
D. 望而却步 养精蓄锐 毋庸讳言 一蹴而就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一部电影的成熟,需要依靠强大的科技发展,更需要强大文化体系的支撑。
B. 一部成熟的电影,既需要强大文化体系的支撑,也要依靠科技的飞速发展。
C. 一部电影的成熟,需要依靠科技的飞速发展以及强大文化体系的支撑。
D. 一部成熟的电影,不仅依靠科技的飞速发展,也需要强大文化体系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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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地方的青鸟
郭雪波
(1)也许有人想当然,进盆地就是往下走,尤其是进入著名的柴达木盆地。然而,你们错了,我也错了。车进当金山口便开始爬坡,进入阿尔金山南麓,还是在爬坡,进入一望无际、白色茫茫的盐碱荒原仍在继续往高处爬坡。
(2)我终于疑惑了,低声嘀咕,盆地怎么会是高原呢?老黄给我补了地理课。柴达木盆地其实是海拔2000 -3000米的高原,青海油田的最高井架在盆地海拔3400米处。西边的昆仑山,北边的阿尔金山,东边的祁连山,合围捧出这一个椭圆形平坦盆地。我茅塞顿开,为自己的无知和想当然而不好意思。
(3)一只孤独的鸟,伴我们飞行。它要去哪里呢?为何与我们飞驰的车为伴?它如此单薄而孤寂,没有其他同类伴友,难道它以为只有我们这靠轮子滚动的铁制家伙才是可信赖的伴侣?它比麻雀大,比猫头鹰小,像我们老家草原的百灵鸟,可翅膀长,颜色又微微发黑,有些铁青色,给人感觉十分坚毅和具有流线美。我叫不出它的名字,且叫它青鸟吧。因为,这里地处青海,只有这里的荒原才有这样的鸟。
(4)高原的风很烈,能把骆驼吹跑。青鸟巴掌大的躯体尽管抖抖闪闪却聪明地贴着地面飞行,躲开那猎猎大风;车轮子扬起的尘沙如浓烟滚滚,一时把它给吞没了,以为它停下了吧,却又从那一道尘幕中飞冲了出来,像一位从银幕后闪出的明星,风采依然。
(5)它真是一只固执的鸟。抑或是它迷路了?误认为跟随人类乘坐的汽车便可找到能生存的家园?倘若是那样,它就错矣。老黄已告诉我们,我们去的地方可是“天上不飞鸟,地上不长草,风吹石头跑”的三绝地。
(6)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判断也是错误的。青鸟不是一只笨鸟。它并没有显出惊慌的样子,也不像没有目的地乱飞,它的飞翔十分熟练且很有节奏,完全像一位高超的琴手在空中用双翅弹奏着一组组轻缓优美的旋律名曲。
(7)那么,它,这只诗一般飞翔的青鸟,究竟奔往何方?谜底不久便揭开了。车队缓缓驶上又一层高地盐碱滩时,那只青鸟“啁”一声欢叫,便落下去了。准确点说是一个猛子扎下去的,就如一只鱼鹰从空中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一般。
(8)路旁十几米远处,有一丛植物,灰黄色,十分显眼。任你举目望去,这片白茫茫的地带,只有这丛唯一的植物,有生命力的,活着的,灰黄颜色下略带浅绿的植物!
(9)青鸟的欢叫犹如唱着悠扬的歌,然后它便不慌不忙地叼起那从植物的草籽和嫩叶,还有依附在上边的虫豸。原来它是来进餐的!为了这丛唯一的植物,这么远距离的飞行。它,这只青鸟,简直是一只精灵。显然,它的心中十分清楚,这片恐怖的戈壁荒原上哪里长有可觅食的植物,哪里可以落脚。它精明,做事心中有数,而且坚忍不拔,不屈不挠。
(10)供青鸟食物的那丛植物叫骆驼草,也称骆驼刺,以耐旱、耐冷、又耐热以及生命力的顽强而著称。也就是这样的植物,才能在这片泛着白茫茫芒硝和盐碱的不毛之地扎下根,抽出绿叶,结出果子,完成一次生命的循环。它帮助那只不屈的青鸟生存,完成它的生命延续和繁殖。
(11)它冲我们车队鸣啼几声。似乎在告别,又似乎在警告,提示我们前边将连一棵骆驼草都没有了,鸟更不去,剩下的只有“风吹石头跑”了。 (12)我有些留恋那只鸟了,那只精灵。哦,青鸟。
(13)老黄告诉我们,前边的目的地———几百公里之外的“三绝地”尕斯库勒,也有一群青鸟,一群觅食的青鸟。它们在那个死亡地带寻找的食物叫石油。
(14)哦,前边的那群青鸟,在那遥远的日落的地方。我心中油然生出一种崇敬。
(选自《中国60年抒情散文100篇》)
1.第(1)(2)段写车子爬坡进入盆地,写 “我”疑惑的用意是什么?
2.第(3)(4)段画线句子对青鸟的描写,写法上有什么异同,请简要分析。
3.第(10)段重点写了骆驼草,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综观全文,文章蕴含着怎样的思想意蕴?请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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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怕
周海亮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为女儿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喜欢躺在树荫下,枕着锄头,眯着眼,喝女人为他沏好的茶。日子从叶隙间溜走,从禾尖上溜走,从茶香里溜走,从花开花落中溜走,他迷恋这种感觉。可是战争来了,安静的生活突然被打断,他不得不离开。
他离开,因为他怕死,怕女儿和妻子遭遇意外。他亲眼看见弹片将一个男人瞬间撕裂,那个男人,不过是如他一样的农人。还有远处的枪炮声,俯冲下来的飞机,映红天边的火光,撤进村里的伤兵,蠕动的肠子和流淌的鲜血……他必须离开,暂别祖辈留下的土炕、土屋、土狗、土地。他曾以为战争与他无关,但现在,他必须逃离。
他怕死,更怕别离。
他随着人群,逃出村子,逃上公路。飞机追赶着他们,炸弹不断在人群里爆炸,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人群躲进深山,燃烧弹倾泻下来,人被烧成炭,炭继续燃烧,世界变成地狱,地狱灼热滚烫。他不明白农人有什么错,他只知道他们无处可藏。又有士兵追赶上来,大山被层层围困,等待他们的,只剩死去和被俘。很多人期待被俘,被俘还有机会,还有解释或者求饶的机会,但是他不想。他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不想解释或者求饶。
他逃了出去。几百个农人,他是唯一逃出去的一个。他追上撤退的部队,成为一名士兵。有老兵劝他不要当兵,老兵说:“以我们的装备,这不是打仗,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他说:“我当兵。”
老兵说:“当兵,肯定活不过三个月;被俘,运气好的话,可以熬到战争结束。”他说:“我当兵。”老兵说:“真不怕死?”他说:“怕死,但我当兵。”
他怕死,更怕奴役。
他没有枪。没有枪的新兵很多。冲锋时,他扛着大刀,紧跟住前面的老兵。老兵倒下了,他捡起枪,继续往前。战斗打响以前,他曾担心过枪,老兵告诉他,这个最不用担心。他说今天是他当兵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正常的话,今天就该阵亡了。他猜得很准。他还说,现在当兵两个月,就是老兵了。他这才知道,老兵不过二十一岁,三个月以前,还是西式医院里的一名牙医学徒。
老兵说得没错,他们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一拨人填进去,一拨人又填进去,一拨人再填进去,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牲畜。长官说,这叫“添油”,这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战术。他懂。在乡下,冬夜长,想让油灯燃烧不息,就得不停地添油。他想,之所以让士兵们前赴后继,是因为,那火焰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灭。
现在,他怕死,更怕熄灭。
可是战争竟然结束了。战争竟然真他娘的结束了。听到这个消息,他不相信,仍然攥着烧火棍般的枪,缩在战壕,不敢出来。他已当兵三年,他是整个师部唯一活过三年的士兵。三年里他杀死十多名敌兵,他清晰地记得每一名士兵的模样和临死前的表情。在他随后的生命里,那些士兵毫发毕现,面目狰狞,夜夜与他纠缠。不管如何,他成为英雄,他应该受到赞美和礼遇。
可是他回到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说:“我打仗,不就是为了回来吗?这么多人送死,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这样,我挺好,挺知足。”
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记起他曾经是一名士兵。又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知道这里曾经被轰炸、被占领、被蹂躏,这里的人们曾经被驱赶、被奴役、被屠杀。每一天,他哆哆嗦嗦地走过村路,挤满老年斑的脸努力抬起。他仰望天空,他怕有一天,天空里再次出现密密匝匝的飞机,然后,炸弹呼啸而下。临终前几天,他想告诉每一个人,以前的村子,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炸弹,大火,老兵,战壕,履带,尘烟,炸成两段的尸体,黏稠的鲜血、鲜血、鲜血……可是他太老了,已经发不出声音。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但他怕活着的人们,会忘记。
现在,他不怕死,他怕遗忘。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首先描述了战争爆发前宁静祥和的生活图景,接着描述了战争爆发后血腥惨烈的生活情状,突出表现战争的破坏性与毁灭性。
B. “他”在文中三次说“我当兵”,表现出面对残酷战争时他坚定不移的选择,以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大丈夫气概。
C. 文中写他战争结束后回到乡下的生活,在情节上与开头相照应,充分表现他参战不是为了荣誉,而是为了和平安宁的生活。
D. 小说反复说“他怕死”,结尾又说“他不怕死”,看似矛盾实则表现他参军时的摇摆恐惧与被逼无奈,以及他人生的成长蜕变,更好地折射出反对战争、向往和平的主题。
2.梳理小说的故事情节,概括“他”的人生历程。
3.小说没有出现具体的人名,而是以“他”来叙事,请分析其妙处。
4.“他不怕死,他怕遗忘”这句话在小说的人物、情节、主旨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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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阅兵之后
①儿子,你以前是个多听话、多懂事的孩子。可自从看了阅兵式之后,你就变了。就拿那天下午来说吧,咱爷俩上街,你掏出“国旗红”贴在老爸脸上。在步行街,平时,总是老爸瞅美女,那个下午,全是美女瞅俺,她们那个眼神呀,比女民兵方队的向右看还齐刷刷。
②阅兵之后,你就不好好走路了。你一改过去的小兔子步,走起正步来了。在你一连踢破两双球鞋以后,就成天嚷着要老爸给你买高跟鞋:“人家三军仪仗队的叔叔们都穿着高跟鞋,多威风啊!”俺差点跌掉眼镜:“嗨!那哪是高跟鞋呀?那是高帮鞋,军用品,上哪儿去给你买去啊!”你说老爸数落你孤陋寡闻的表情,比灰太狼还难看。
③阅兵之后,你就不好好说话了。平时你说话,总是轻言细语,童声悦耳。那天你做完作业,老爸跟往常一样摸着你的脑袋说:“儿子,辛苦了!”谁知你蹭地从凳子上立起来,啪地敬了个军礼,炸雷般地吼道:“为人民服务!”惊得老爸差点扑倒在地。说实话,过了这么多天,俺还在回味那会儿当首长的感觉。还有,那天去外婆家的车上,你嘴里轰隆隆个不停,自言自语“99式”坦克好厉害。我问你为啥这样喜欢“99式”,你忙里偷闲的回答让一车人哗然:“你忘了,我是99年出生的嘛!”
④阅兵之后,你就不好好睡觉了。或是换句话说,阅兵之后,老爸就没有好好睡过觉了。每晚,俺总是被你的梦话吵醒。你不是嘟哝着群众游行的口号,就是哼着“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的歌曲;你不是粉拳像巡航导弹无比精确地击中我的眼睛,就是大腿就像战略导弹排山倒海地压在我的身上;你不是像驱逐舰在床上劈波斩浪地踢掉被子,就是像核潜艇钻进被窝蒙头大睡。早上醒来,看到你的个头越来越高,镜子里,老爸的眼袋越来越大。
⑤阅兵之后,你就不好好玩耍了。你把兵器玩具统统翻出来,摆满了一地,俨然天安门广场。害得老爸老妈在自己家里走路都得小心地雷。那天吃完午饭,你把油不拉几的碟子架在俺的头上,对你妈说这是“空中预警机”。你甚至连你妈也不放过,那天晚上,你先是要俺背着七十多斤的你在客厅转悠,又让你妈跑在咱们前头,一家人气喘吁吁地演习“空中加油”。你这一闹腾,老爸的颈椎病就提前光顾了。这还不算啥,在外婆家的院子里,你拽着那杆红缨枪,追赶那只无辜的老母鸡,惊得整个村子里的鸡都互相打鸣。我前去制止的时候,你还振振有词地说:“我是雪豹突击队,追击恐怖分子!”嗨!人家雪豹“突击”是你这个“偷鸡”吗?多丢人现眼呀!
⑥儿子,老爸不仅担心你的现在,而且更担心俺的将来。想一想,要是再过十年,二十年,咱们国家更加强大了,阅兵的规模更加盛大了,你老爸背部不太宽阔的甲板,哪能容纳你几十架舰载机呼啸地起降呢?(作者:熊 刚,有删改)
1.指出第3段划线句子运用了哪两种描写方式?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2.读第4段划线句子,从修辞的角度品析语言的妙处。
3.(3分)读第6段,在两个“担心”背后,隐藏着“老爸”怎样真实的内心情感?
4.此文会让我们想到泰戈尔《金色花》中的一句话:“你到哪里去了,你这坏孩子?”请你说
说产生这种联想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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