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时非常紧张,把蒜藏进抽屉里,说明老马平时对老婆很畏惧,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很好地刻画了老马的形象。
B.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C.老马的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需要修理,所以,他“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但是老马没有想到他这么听话。
D.老马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又懦弱的人,他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体验”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E.小说构思巧妙,颇具匠心。从主人公怕老婆写起,再写他让“水工”害怕,结尾以“晕厥羊”点题,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2.请你谈谈小说题目“晕厥羊”的含义。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马是一个被扭曲的小人物,你怎样看待他这样的人?请联系现实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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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 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当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 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婆的畏惧心理。
B. 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 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 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E. 当“水工”假装被吓晕以后,老马心里既惭愧又有莫名的满足,这暗示了老马性格的复杂。
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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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中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时非常紧张,把蒜藏进抽屉里,说明老马平时对老婆很畏惧,这种心理描写的手法很好地刻画了老马的形象。
B.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C.老马的老婆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需要修理,所以,他“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但是老马没有想到他这么听话。
D.老马其实是一个非常骄傲又懦弱的人,他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体验”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E.小说构思巧妙,颇具匠心。从主人公怕老婆写起,再写他让“水工”害怕,结尾以“晕厥羊”点题,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2.请你谈谈小说题目“晕厥羊”的含义。
3.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的老马是一个被扭曲的小人物,你怎样看待他这样的人?请联系现实简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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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的债务
铁凝
父亲临终的时候,托付给万宝山一件事:1956年,就是你妈去医院生你,我找对门的李玉泽借了五块钱。后来,也忘了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没有把钱还给人家。今年是2009年吧,五十三年了。六娃,无论如何,你要亲手替我把钱还上。
父亲见他点了头,吃力地抽出一个皱巴巴信封,这里装着该还的钱,咱就按1956年的定期利息算吧,58块左右。万宝山从父亲手里接过信封,发现“福安市人民医院”字样,不觉感慨:到底是父亲,一辈子精打细算,都病成这样了,也不知在什么时间、用什么办法弄到了医院不花钱的信封。已经躺上枕头的父亲突然又奋力抬起身子,冲他的六娃张开了两条胳膊:我们爷儿俩抱了,你才算真的答应了我。
父亲36元工资要顾八张嘴,他嘱咐上街买菜的母亲说,你买茄子,是买一个大的呢,还是买两个小的?依我看你要买一个大的。为什么?两个小的会多出一个茄盖儿,占分量。
关于父亲的借钱不还,万宝山仿佛从记事起就知道。当年他想先吃冰棍后给钱,旁边一个大点的孩子立即揭短似的说,“他们家大人借钱不还!”万宝山已经伸出去的手,像被这喊声烫着似的赶紧缩了回来。长大一点的万宝山鼓足勇气去问父亲,他说,那五块钱啊,人家李玉泽都从来没催过我还钱,你们着什么急呢!还有就在准备好还钱的时候他调到北京去了……父亲振振有辞,但据万宝山所知,自从那“著名”的五块钱之后,父亲终生没再向别人借过钱。
三十几年过去了,孩子先后离开了生养他们的这个城市,就仿佛共同被父亲的吝啬吓怕了,他们心照不宣地拒绝再和父亲近距离地生活。只有万宝山留在离父母不远的地方,相隔两条马路。退休以后父亲时间更多了,他曾经要求万宝山把正在读小学的女儿放在他们身边照顾,被万宝山的爱人坚决拒绝。
父亲在春天去世,但万宝山执行父亲的遗嘱一直拖到秋天。他成人之后在一所中等卫生学校当水暖工,假若去还钱的成本超出了要还的钱数,那他决不贸然行事。秋天了,学校组织老师和职工去北京参观,这才给了他当面向李玉泽还钱的机会。
本打算进院的万宝山,站在A8的木栅栏之外背过身去,一阵莫名地瑟缩。虽然他早已知道李玉泽父子的富裕生活,但眼前的场景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以他们今天这生活的气派,难道当真会记得五十三年前被别人借过的五块钱么?万宝山继而对自己有些怨忿起来:这是干什么,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不远几百公里,又打电话又问地址,最后煞有介事地向这幢别墅交出一个皱巴巴的轻薄的信封。这简直有点滑稽。
一想到“滑稽”这个词,万宝山决意离开A8。他沿着来时的路,迅速朝着远远的那座罗锅桥走。他步履轻快,不一小会儿就行至桥下。忽地,他的腿像被施了法术似的不能动弹,几个风筝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形象忽然在万宝山脑子里复活了:病床上的父亲张开胳膊对他的那个乞望。他仰望着空中的黑鹰,该不是父亲的魂灵正俯视着他吧?
他脚步均匀地再一次朝着A8走,他发现,当他勇敢地把胳膊舒展开来的时候,久已潜藏在身体内的什么东西嘎巴巴地奔涌了出来,他那颗发紧的心也略微感觉到了平安。
1.下列对父亲生前的生活环境的概括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父亲生活在一个贫穷的环境。母亲生子,他向别人借了五块钱;买菜也精打细算。
B. 父亲生活在一个被人鄙视的环境。他借钱不还的事情被人揭短,孩子也受到羞辱。
C. 父亲生活在一个被家人疏远的环境。孩子们不理解他,长大后大都远远地离他而去。
D. 父亲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别人无私地将钱借给他,还钱的信封是医院提供的。
2.对小说最后一段所用的表现手法,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通过动作写心理,表现了万宝山气定神闲,不再纠结。
B. 小说运用了夸张的手法,久藏体内的东西奔涌而出,写出万宝山决定还钱的内心激动。
C. 小说运用化实为虚的方法,描写了人物心理,形象地写出万宝山卸下心理负担的畅快。
D. 小说运用了细节描写的方法,“均匀的步态”表现了万宝山想完成父亲心愿的坦然。
3.下列对父亲形象的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父亲是一个诚实的人。他临终前不忘还债,要儿子“无论如何”都要替他还清债。
B. 父亲是一个吝啬的人。他让母亲买菜时买大茄子以免分量少,用医院不花钱的信封。
C. 父亲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自从“著名”的五块钱之后,父亲终生没再向别人借过钱。
D. 父亲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欠钱未还不被人们理解,连自己的孩子也误解他而远离。
E. 父亲是一个自私的人。当万宝山的爱人想把女儿放在他身边照顾时,他坚决拒绝了。
4.下列对小说的主旨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 父亲临终前要儿子帮自己还债,儿子战胜卑怯去还债,都表现了恪守诚信的美德。
B. 父亲知道儿子赊冰棍儿被人奚落后,终生不再向别人借钱,表现了人要有尊严和自尊。
C. 万宝山发现自己与李家的巨大差距,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要消灭贫富差距。
D. 父亲临终张开胳膊与万宝山还钱时舒展胳膊,表现了爱的主题,赞美了人间真爱。
E. 父亲将全部36元工资用于家用,嘱咐妻子生活中精打细算,表现了人要有节俭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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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______
A. 小说将画面定格在大城市里的一个富人住宅区,叙写一个都市暮年女人傍晚行走的故事,以独特的视角去捕捉都市老龄女性心灵深处的惶惑,以及她内心的焦虑压抑。
B. 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既丰富了打工母亲的人物形象,侧面展现了外来农民工生存的艰辛,也推动了情节发展,而且前后的反差造成很强的戏剧性效果。
C. 小说中“她”是都市有钱有闲的暮年女性形象,与从农村走进大城市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起了一种作为都市人的优越感。
D. 小说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叙事语言中,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流淌着对希望的呼唤,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划波浪线的文字所描写的母子吃胡萝卜情景,作者运用了动作、景物细节描写,请分别简析这些细节描写对塑造人物和表现主题的作用。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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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吴小如
舒晋瑜
吴小如有三个嗜好,一是作诗,二是看京戏,三是写字。这三个嗜好都受家庭影响。他从小喜欢读书,最大的梦想是当作家。
吴小如年轻时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年轻气盛的吴小如不服气,当时就下决心:我非做好不可!父亲晚年的时候,再看吴小如作的诗,问他:“你看你的诗像谁?”吴小如说:“谁也不像。”父亲说:“不对,你的诗像我。”由此可见,吴小如先生受父亲的影响很大,而并不自觉。从“不够材料”,到得到父亲的认可,吴小如是下了功夫的。在他的印象中, “有兴趣就爱钻研,什么事都有成功的那一天。”这是吴小如的经验。
因为父母喜欢看戏,吴小如三四岁开始听唱片,五六岁便随家人外出看戏,十岁左右就常常偕弟弟同宾跑戏园子,十三四岁亦摹仿小报文风老气横秋写剧评。有一次中学作文,老师给吴小如的批语是:“文章颇像林语堂的‘论语’体,油腔滑调。”吴小如大吃一惊,从此大加收敛,力求横平竖直,再不敢故弄玄虚。
他一生钟爱讲坛。“尽管下了课疲乏得抬不起腿,吃不下饭,但只要走上讲坛,面对着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把自己一得之愚贡献给他们,感活力顿增,浑不觉老之已至。”吴小如说,梅兰芳、程砚秋、马连良、杨宝森,都是在停止呼吸前不久才离开舞台的。他一生爱看戏,为这些艺术大师十分倾倒。从本心来说,只要自己干得动,决不轻易离开讲坛。
对于学生,吴小如从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时候没有把握,也会老老实实告诉提问者:“待我查查书再答复。”为了一个极细小的问题,他可以专门骑车上图书馆泡上半天,一旦有了结果,又会兴冲冲跑到提问者的宿舍详细作答。有一次一位女同学提了一个问题,吴先生在《后汉书》里找到了答案,刚吃过午饭就跑到学生宿舍里去找那位学生。由于正值午休,他只好把材料写下来贴在那位女生的房门上,才心安理得地回家休息。
吴小如的学生陈丹晨曾称吴先生是“乾嘉学术最后的守望者”。在古典文学领域,吴小如先生的研究通达广博,可以从《诗经》讲到梁启超;研究诗文,从先秦贯通于明清与近代。他的学术根基俟实于20世纪,在诗文考证、字义训诂方面,亦有大量为学界瞩目的成果,《读书丛札》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吴小如擅长书法,遍临名帖,已出版《吴小如手录宋词》《吴小如书法选》等,更多人称他为书法家。父亲在教吴小如学习书法时,就声明了两大前提,即“要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写字必先读书”。人,“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吴小如一生都奉此为准则。“书法最关键的是,功夫在书外。意思就是说,有两条,一是多念书;一是做人要好。这是最基本的。我父亲有一条,做学问首先是做人,人品要好。这是中国传统的美德。到书法本身,只有一条,就是路子正,别学邪门歪道。古人讲横平竖直,写字,字得规范,写出来的字得规矩。”
吴小如先生被称为“学术警察”,是有原因的。他对学界不良现象毫不留情:校点古籍书谬误百出,某些编辑师心自用地乱改文稿,知名学者缺乏常识信口胡说,学界抄袭成风……更关键的是,他的批评方式也并非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沈玉成就曾说吴先生批评不留情面:“连我这老学生都受不了,所以吴先生到处受挤兑碰钉子,一生坎坷。”
吴小如几十年的处境的确如此。他曾在文章中评价自己:“惟我平生情性褊急易怒,且每以直言嫉恶贾祸,不能认真做到动心忍性、以仁厚之心对待横逆之来侵。”在一份给北大百年校庆的题词中,他又重申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座右铭。他说:“我这人,一向就是主张表里如一,而且我做的事情都是光明磊落的,我对名利看得很淡。名利对我来说根本是身外之物。”“言寡尤,行寡悔”,是说做人说话要问心无愧,做出来的事情不至于做完后悔。但是吴先生也知道,人不可能一辈子不说错话不做错事。所以,他的主张是,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吴小如的一生,坦荡磊落,他说过的一次假话,是对他的父亲。吴玉如先生壮年时,双臂有力,可将幼时的同宝(小如)、同宾(少如)兄弟抱在手中同时抛向空中后再稳稳接住,小兄弟俩对此不以为惧,反而特别高兴,因而吴小如与其父掰手腕一辈子没有赢过。吴玉老临终时,年过花甲的吴小如为了博老人一笑,再次提出掰腕子,其时老先生手腕早已无力,吴小如装作再次输给老先生,意思是:您还是那么有劲。吴小如后来说:那是我平生说过的一次假话。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吴小如刚写诗时下功夫不够,意气用事,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后来他下了功夫,得到了父亲的认可。
B.吴小如十三四岁摹仿小报老气横秋文风写剧评被老师批评,是因为他油腔滑调,模仿不到家,徒有形式,缺乏内涵深度。
C.吴小如把父亲说的“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和读书”、“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奉为准则,这告诉我们只要人品好了,书法慢慢就提高了.
D.吴小如先生爱做“学术普察”,对不良文风、学风猛烈抨击,表现出一位学术守望者对我国文化的热爱和关切。
E.吴小如深受家庭影响,做人真诚正直、淡泊名利,学向通达广博、刻苦钻研,虽然饱受委屈,却一生坦荡、光明磊落。
2.吴小如的书法得到认可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吴小如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吴小如认为“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请结合材料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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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的段落,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费力地吼着痰,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说,“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白菜汤味儿就从那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有点憋闷。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惊人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这一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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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 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 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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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铁凝印象
赵勇
我又没见过铁凝,只能算个不称职的读者(比如,我就没有通读过她的作品),写什么“铁凝印象”?
只是因为读了两篇《铁凝印象》,手禁不住痒痒起来。一篇是汪曾祺写的,写得好,大家就是大家。
他说编辑在催稿,文章将发排,他就匆匆忙忙那么一划拉,铁凝就“活”起来了。他说铁凝人长得“挺拔”。——挺普通的两个字,用到铁凝这儿就出彩;他还说《玫瑰门》里的若干章节,如“生吃大黄猫”,下笔带着残忍,惊心动魄。——“生吃大黄猫”是什么感觉?这种比喻也就汪老头能够想出。汪曾祺写人的文章可称一绝,三两件事往那儿一摆,那人就有了精气神儿。他写过一篇《林斤澜!哈哈哈哈》,您瞧这题目起的,酷!
另一篇是张守仁写的,据说与铁凝已有三十年的交情了,却只是披露了一些“史料”。此文发表于《美文》杂志,却没让我看出美在何处。
下面就来说说我的“铁凝印象”。
一般来说,我要是喜欢哪个作家,就会买回他的一堆作品。检点一下自己的书橱,当代女作家中搜集得最多的是陈染的作品,其次大概就是铁凝的,一共四本:《甜蜜的拍打》、《永远有多远》、《大浴女》和《小嘴不停》。后两本书是同一个朋友送的,当年她在“布老虎丛书”做事情,我就有了《大浴女》;后来她又到十月文艺出版社当编辑,我又有了《小嘴不停》。她也没问过我,她怎么知道我喜欢铁凝的东西?
《大浴女》的扉页上有铁凝的签字,日期写的是2000年4月9日。本人练过两天书法,看铁凝的字,舒展硬朗,不像出自一个女子之手。这说明铁凝虽然写过一些比较婉约的东西,却有阳刚气,很可能还有点霸气。
《大浴女》我是认真读过的,当时觉得这本书很够劲。后来见到一位河北的评论家,他跟我说,《大浴女》写的是铁凝自己的一段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听得我一愣一愣的。心中暗想,还是河北的评论家厉害。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铁凝的东西呢?大概是读了她的《哦,香雪》。那个时候,这篇小说还没进中学课本,作者她现炒现卖,读者我就现买现吃。萨特说,香蕉刚摘下来才好吃,精神产品也应该就地消费。信然。后来又读了《没有纽扣的红衬衫》,看了那部《红衣少女》。把作品写纯净了是种功夫,人心里头有了乱七八糟的东西,想纯净一下还真不容易,弄不好你就做成了纯净水。纯净水是什么东西?我说的不是那个纯净。
还读过她的《孕妇和牛》——不光是读过,而是给人念过好几遍。90年代我在一所大学里教写作课,遇到好文章就想抑扬顿挫地给学生念。有些文章瞄上两眼就够了,有些文章读上一遍就行了,好文章必须经得住念。《孕妇和牛》我念过几遍?恐怕有七八遍吧。一年一遍。
若干年后,我想把这篇被我念过的小说选进中学语文课本。一位朋友一听“孕妇”二字就大摇其头;另一位朋友读到行走的孕妇“像个雄赳赳的将军”就高声断喝:这算个什么比喻?一帮没读过《孕妇和牛》的哥们儿就跟着起哄,只哄得我一头雾水,心里暗想,莫非被汪曾祺称作“俊得少有”的小说哪儿有毛病?莫非是汪老头看走了眼,我也白念了七八遍?
后来一想,读这种小说是需要一种很好的心境的,不光得有小心境,还得有大心境。我在1993年读到了这篇小说,2003年的朋友有1993年的心境吗?
再后来就读到了铁凝的说法。她说短篇小说是诱惑她一生的体裁。她说“当我写作长篇小说时,我经常想到的两个字是‘命运’;当我写作中篇小说时,我经常想到的两个字是‘故事’;当我写作短篇小说时,我想得最多的两个字是‘景象’”。这话一听就地道,只有中长短篇都练过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再后来嘛,就听说铁凝当官了,当了河北作协的主席,还当了中国作协的副主席,又是全国党代会的代表。一次,记者问她:“你是作家,又是党代表,两者是否一致?”铁凝说:“党号召我们党员时刻保持先进性,而我无论写什么,真善美都是底色。故两者是一致的。”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铁凝果然厉害,官话说得还挺溜的。
但据说,当了官的铁凝照样写作,比如,听说最近有本《笨花》的长篇已经上市。或许这就叫做抓革命、促生产,革命生产两不误!
耳边响起了刁德一的唱腔(反西皮摇板):这个女人不寻常!
写于2006年5月1日(有删改)
1.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作者没有见过铁凝,主要通过阅读铁凝的作品来写对铁凝的印象,选材精当。
B. 文章运用了对比手法评价汪曾祺和张守仁,一详一略,态度分明。
C. 作者原本认为《孕妇和牛》是篇“好文章”,后来觉得并非如此。
D. 作者因为读了两篇《铁凝印象》,触发了写作的欲望,于是写下同题之作。
2.结合文本,理解第9段划线句子的含义。
3.作者写《铁凝印象》,为何还要写汪曾祺和张守仁?这部分文字有何作用?
4.“这个女人不寻常”,请结合文本,简析铁凝有哪些“不寻常”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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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听莫言获诺奖演讲,我的感受是:本色。本色就是他的最大特色。
没有拔高自己,也没有自我矮化,他展现的就是他这么一个人,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爱谁谁。他可不会为讨你的欢心而改变自己,更不会因桂冠加冕而自我戏剧化,仿佛真的铁肩担社稷似的。
是大英雄自本色。本色其实很难得。尤其在众人无限的期许与无限的挑剔面前。
莫言以不变应万变:我就这么着了,你能怎么样?我是来领奖的,又不是来拉选票的。难不成还要为别人的喜怒哀乐而活吗?让你失望了,那活该。别怪我,在你认识我之前我就这样了。你有更好的演讲稿,那你来讲啊。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我估计他心里还是有点火的。这几个月撒向他的鲜花,没有使他更温柔,因为泼向他的口水,反倒使他更坚强了。
其实,作家的定义和角色有很多种,莫言选择了最原始也最基础的一种:讲故事的人。好像挺低调,可把中国故事讲到万众瞩目的诺贝尔领奖台上,就牛逼了。
潜台词是:许多作家自以为真理在握,自我戏剧化地传道乃至殉道,却连故事都讲不好。基本功都不过硬,最好别自命为作家。
作家还是要拿作品说话的。任何口号都可能随风而逝,文学经典才是铁板钉钉,光靠嘴皮功夫是拿不下来的。
作家可以像上帝一样置身度外地俯视瞬间政治风云(他的参照系是几千年人类文明史,再辉煌或再黑暗的朝代都只能算作插曲),缄口莫言,守口如瓶,保持要么纯个人要么立足于全人类的独立思考。
大作家大诗人的功绩显现在:众生内讧之时,巴比塔土崩瓦解之际,他却独辟蹊径地以个人之神力“建造了一座非人工所能建的纪念碑”(普希金语),其流传久远一点不逊色于亚力山大的功德碑。
不管怎么说,能看出莫言是个感恩的人,对母亲的感恩,对故乡的感恩,对军艺导师徐怀中的感恩,对改革开放的感恩,甚至对中国小说先驱蒲松龄的感恩,以及对外国先驱马尔克斯与福克纳的感恩。哪怕这些恩情有的只是之于他个人而言的。但一个功成名就后懂得感恩的人,比忘恩负义或恩将仇报的人在我眼中更朴实,更有人味儿,也更感人。
昨天晚上记者采访我,问莫言获诺奖对整个中国文学复兴是否有效用?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纯文学在八十年代高居于中国文化的金字塔尖,才造就出莫言等一代新作家及北岛、舒婷等一代新诗人的横空出世。后来,过度的市场化(或者说过度商业化)又使纯文学快变成文化金字塔垫底的了。
从莫言获奖开始,纯文学终于把颠倒的乾坤扭转过来,重新荣登金字塔尖的位置。
1.下列关于莫言演讲“本色”的特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的演讲不为讨好听众而改变自己,有铁肩担社稷的精神与气概。
B.莫言获诺奖的演讲,既不拔高自己,也不贬低自己,表现出了本色的特点。
C.在众人无限的期许与挑剔面前,莫言以不变的本色应对各式不同听众。
D.莫言在功成名就之时懂得感恩,这表现出更朴实、更感人的本色特征。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莫言的演讲不因为别人喜怒哀乐而改变,表现其一贯的做人态度。
B.莫言在文学界算是个大英雄,所以他的演讲才能表现出本色的特点。
C.莫言获奖后既有对他的赞扬,也有对他的不理解甚至是贬抑攻击。
D.不少作家自以为真理在握,自我戏剧化,可连把故事讲好的这一基本功都不过硬。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听莫言获奖演讲给人最突出的感受是他的本色特点,这也是其魅力所在。
B.过度商业化使纯文学的地位下降,从莫言获奖开始,纯文学重新回到了它至高无上的位置。
C.作家可有多种角色,作者推崇那样的把自己低调地定位为一个讲故事的人。
D.作家是要用作品讲话,不能光靠自我宣传,空喊口号,文学经典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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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来新夏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甲午战争的中国失败到中国人民的八年抗日等等惊天动地的事件。世事纷扰,山河破碎,不能不使这个长期接受传统文化教育的知识分子,日益加深其忧患意识,而不自觉地熔铸了他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
他出身贫寒,过着箪食瓢饮的日子,住着以教读抵租金的居室,如果他能降志辱身混迹官场,也许能搏取富贵,但一则他家境贫寒,无力应酬;再则他看到官场各种蝇营狗苟的无耻恶习,实为腐败官场所罕见。从此,他决意敝屣荣华,告病归里,重回“君子固穷”的旧日生活。他手无缚鸡之力,不过一介书生,但能临危不惧,铁骨铮铮,当他所写《民国演义》问世后,因秉笔直书,有触犯军阀劣迹数处,遂遭武夫恐吓,弹头威胁,有人亦劝其曲笔,“隐恶扬善”,但他决不为动,宁愿搁笔,决不曲笔。蔡东藩的种种立身行事,称得起是一位善于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真正儒者。
蔡东藩自绝望于官场,即倾其毕生精力于著述。蔡东藩著述很多,但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则是《历朝通俗演义》。蔡东藩之所以能以极大的毅力完成这套通俗历史著述。绝非一时冲动的偶然行为,而是有其一定的思想基础。他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亡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也必然会结合自己的条件作自己的选择。他深明亡史亡国的教训,而要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就在他思考酝酿过程中,辛亥革命爆发,给他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蔡东藩在这种政治恶行的刺激下,决定先从《清史通俗演义》开始,其主要目的是以这个被推翻的专制政权为靶的,笔伐“洪宪帝制”。他在《清史演义》自序中说:“至关于帝王专制之魔力,尤再三致意,悬为炯戒。”《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筹办帝制甚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从中也能约略窥知撰者为什么把《清史演义》的写作提到第一位的奥秘所在。而自序中的词语也正是作者对“洪宪帝制”的历史鞭挞。民国十年正是“直皖战争”给民众带来兵燹灾祸之际,蔡东藩更运其如椽之笔,进一步地投枪于军阀统治的黑暗现状。他历数民元以来的动乱不宁,更明确表达其正直的史德说:“窃不自揣,谨据民国纪元以来之事实,依次演述,分回编纂,借说部之体裁,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不敢虚诬。”史家应有风骨,于此可见,亦无怪乎军阀武夫为之惧,而出以威胁之劣行!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述虽以“演义”为名,但并不是相沿所谓的“演义体”如《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等。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他在《后汉演义》自序中,曾有所评论说:“若罗氏所著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加以二三通人之评定,而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寿虽晋臣,于蜀魏事不无曲笔,但谓其穿凿失真,则必无此弊。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蔡氏就以此观点指导整套通俗演义的写作而自成一“新演义”体,“新演义”体的特色是,博览群籍,广搜史料,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要不得脱离历史正轨。他还采用夹批、后批和注释等手段,以发挥自己的史观、史识。这一“新演义”体裁,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供社会教化之助。顾便于以国史回归国人,鼓呼民气,尽史家之职责,所以,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而当誉之为通俗史学,并堂皇列位于史部之一目。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这使《历朝通俗演义》更具真实性。
B.由于蔡东藩在写《民国演义》时坚持其正直的史德秉笔直书,“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使“军阀武夫为之惧”,而遭到军阀的恐吓。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东西汉演义》,《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E.作者认为《历朝通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2.作者认为蔡东藩“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请结合文章作简要概括。(6分)
3.蔡东藩将《清史演义》提到第一,并在写书的时间上有意安排,其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4.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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