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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 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 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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