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琴 童
李抗生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她花5600元买了两张入场券,她把两个月的工资,就这样送给了钢琴家。听说,钢琴家的手指都很细长,但“百闻不如一见”,她一定要亲眼看到。显然,坐得离钢琴家越近,就看得越清楚,座位共分5个档次,最便宜的是180元,她咬咬牙,买了最贵的一档。
钢琴家弹琴的时候,手指的长短看得不是很清楚,当全场演毕,钢琴家鞠躬致谢时,双手笔直下垂,她举起特意买来的望远镜,终于看清楚了,十指中无论哪一根都又细又长又直。当然,她还看到了献给钢琴家的大捧鲜花;她还看到和听到了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她还看到了钢琴家背后的收入,据说,这次出场费是数十万。
尽管,钢琴家弹的不少曲子她听不懂,听不懂的听多了,她的脑袋有点痛,坐在她身边的女儿更是呵欠连天,但这无关紧要。
她已见证了钢琴家确有细长的手指,现在,她要求证:有细长手指的儿童是否更容易成为钢琴家?女儿就有十根令人羡慕的手指,又细又长又直,跟钢琴家一样。她正在上小学。
本市有好多家琴行,琴行里都有授课老师,她找了一家最有名气的莫扎特琴行,里面有最权威的老师。她请老师看看她女儿的手指,老师发出了一声赞叹:“哇!如此修长的手指,在她同龄的人中,我还从未见过,如果家长不让她学钢琴,那简直是种罪过。”
她问怎么收费?老师说,每个课时45分钟,280元,每周双休日上课。45分钟280元?是否有点……但“名师出高徒”,她咬咬牙:“每周我订1个课时。”
女儿在练习室弹琴,家长只允许在室外旁听。她已听了好多次,总是弹那个不成乐曲的曲子,她问老师是怎么回事,老师说,她在反复练“琶音”,因为练得少,还未过关。又反问道,你女儿在家练吗?她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家没有钢琴。老师说,这就对了,要不,在我这里增加课时;要不,干脆在我们琴行里买一台钢琴,课后,在家里多练。因为她是我的学生,价格可以优惠些。
回到家中,她和丈夫计算了一下,每周增加1个课时,一年下来,也要增加一两万开支,还不如买一台钢琴算了。按照老师的推荐,她买了一台德国斯坦伯格牌钢琴,要好几万,她咬咬牙,从准备买房的首付款中挪出来,新房就此打水漂。
她家的房间又少又小,钢琴放在最大的一间里,剩下的空间,只放得下一张床,女儿和姥姥就合睡在一起。现在上床睡觉,只能侧着身子,像螃蟹一样从钢琴旁横行过去。
女儿一有时间,她就叫女儿练琴,琴键上方架着乐谱。
姥姥问:“岚岚啊,这么多豆芽爬楼梯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五线谱。”
在家里,岚岚也翻来覆去地弹一个不成乐曲的曲子。
姥姥问:“岚岚,你弹的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琶音。”
姥姥就悄悄地对她说,天天听岚岚弹“爬音”,脑袋有点痛。她告诫道,这千万不能跟岚岚说啊!她弹“爬音”的时候,你悄悄地用棉花塞死耳朵。其实,她和丈夫早就这样做了。
有天半夜里,姥姥起床上厕所,过走道时,不小心被钢琴绊了一跤,睡梦中的岚岚哼了一声,吓得姥姥强忍着,憋了好一阵子气,不敢出声。后来她知道了这件事,她叮嘱姥姥,你被钢琴绊一跤的事,千万别让岚岚知道啊!
姥姥说:“你放心,这个道理,我懂。”
数年后,本市举办少儿钢琴演奏大奖赛,奖金很高,参赛费也很高。乐曲自定,乐谱带不带也自定。她嘱咐女儿,一定要带,这样弹琴时保险一点。她特意坐在最靠前,也就是最靠近选手的观众席上。轮到女儿上场了,她紧张得不得了,中途,她发现女儿翻乐谱翻慢了,竟情不自禁地冲了上去,想帮女儿翻,但这既违规,也无济于事,因为,女儿的琴声还是出现了不应有的停顿。
女儿参赛后不久,又即将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她又有了新的期待,她要看看女儿的各课成绩,尤其是某一课的成绩究竟如何。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精品选》)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她为了女儿成才,花两个月的工资买最贵的钢琴演奏会门票,宁愿缺房子首付款也要买最贵的钢琴,说明她是中国式父母的典型代表,一心一意为孩子付出。
B. 姥姥的耳朵抗拒岚岚的“爬音”,她吩咐用棉花塞耳朵;姥姥起床上厕所被钢琴绊倒,她还不准她告诉岚岚,这些细节写出了她毫无原则,是非不分。
C. 小说先写她看到了钢琴家在演奏会上的风光和钢琴家背后的数十万收入,后写她为了女儿的钢琴之路可谓孤注一掷,旨在凸显当代一些家庭教育的弊端。
D. 小说写钢琴老师通过观察她女儿纤长的十指来招生,并推荐她买钢琴去给女儿练习等细节,可以看出钢琴老师的培训是量体裁衣。
2.为了能让女儿成为琴童,她做了哪些方面的努力?请简要概括分析。
3.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始和结尾都在强调数学得100而音乐不及格?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琴 童
李抗生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她花5600元买了两张入场券,她把两个月的工资,就这样送给了钢琴家。听说,钢琴家的手指都很细长,但“百闻不如一见”,她一定要亲眼看到。显然,坐得离钢琴家越近,就看得越清楚,座位共分5个档次,最便宜的是180元,她咬咬牙,买了最贵的一档。
钢琴家弹琴的时候,手指的长短看得不是很清楚,当全场演毕,钢琴家鞠躬致谢时,双手笔直下垂,她举起特意买来的望远镜,终于看清楚了,十指中无论哪一根都又细又长又直。当然,她还看到了献给钢琴家的大捧鲜花;她还看到和听到了观众经久不息的掌声;她还看到了钢琴家背后的收入,据说,这次出场费是数十万。
尽管,钢琴家弹的不少曲子她听不懂,听不懂的听多了,她的脑袋有点痛,坐在她身边的女儿更是呵欠连天,但这无关紧要。
她已见证了钢琴家确有细长的手指,现在,她要求证:有细长手指的儿童是否更容易成为钢琴家?女儿就有十根令人羡慕的手指,又细又长又直,跟钢琴家一样。她正在上小学。
本市有好多家琴行,琴行里都有授课老师,她找了一家最有名气的莫扎特琴行,里面有最权威的老师。她请老师看看她女儿的手指,老师发出了一声赞叹:“哇!如此修长的手指,在她同龄的人中,我还从未见过,如果家长不让她学钢琴,那简直是种罪过。”
她问怎么收费?老师说,每个课时45分钟,280元,每周双休日上课。45分钟280元?是否有点……但“名师出高徒”,她咬咬牙:“每周我订1个课时。”
女儿在练习室弹琴,家长只允许在室外旁听。她已听了好多次,总是弹那个不成乐曲的曲子,她问老师是怎么回事,老师说,她在反复练“琶音”,因为练得少,还未过关。又反问道,你女儿在家练吗?她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家没有钢琴。老师说,这就对了,要不,在我这里增加课时;要不,干脆在我们琴行里买一台钢琴,课后,在家里多练。因为她是我的学生,价格可以优惠些。
回到家中,她和丈夫计算了一下,每周增加1个课时,一年下来,也要增加一两万开支,还不如买一台钢琴算了。按照老师的推荐,她买了一台德国斯坦伯格牌钢琴,要好几万,她咬咬牙,从准备买房的首付款中挪出来,新房就此打水漂。
她家的房间又少又小,钢琴放在最大的一间里,剩下的空间,只放得下一张床,女儿和姥姥就合睡在一起。现在上床睡觉,只能侧着身子,像螃蟹一样从钢琴旁横行过去。
女儿一有时间,她就叫女儿练琴,琴键上方架着乐谱。
姥姥问:“岚岚啊,这么多豆芽爬楼梯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五线谱。”
在家里,岚岚也翻来覆去地弹一个不成乐曲的曲子。
姥姥问:“岚岚,你弹的是什么呀?
岚岚说:“是琶音。”
姥姥就悄悄地对她说,天天听岚岚弹“爬音”,脑袋有点痛。她告诫道,这千万不能跟岚岚说啊!她弹“爬音”的时候,你悄悄地用棉花塞死耳朵。其实,她和丈夫早就这样做了。
有天半夜里,姥姥起床上厕所,过走道时,不小心被钢琴绊了一跤,睡梦中的岚岚哼了一声,吓得姥姥强忍着,憋了好一阵子气,不敢出声。后来她知道了这件事,她叮嘱姥姥,你被钢琴绊一跤的事,千万别让岚岚知道啊!
姥姥说:“你放心,这个道理,我懂。”
数年后,本市举办少儿钢琴演奏大奖赛,奖金很高,参赛费也很高。乐曲自定,乐谱带不带也自定。她嘱咐女儿,一定要带,这样弹琴时保险一点。她特意坐在最靠前,也就是最靠近选手的观众席上。轮到女儿上场了,她紧张得不得了,中途,她发现女儿翻乐谱翻慢了,竟情不自禁地冲了上去,想帮女儿翻,但这既违规,也无济于事,因为,女儿的琴声还是出现了不应有的停顿。
女儿参赛后不久,又即将进行小学毕业考试,她又有了新的期待,她要看看女儿的各课成绩,尤其是某一课的成绩究竟如何。
成绩终于出来了,各课成绩都很优秀,尤其是数学,得了100分,只有一门不及格:音乐。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精品选》)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她为了女儿成才,花两个月的工资买最贵的钢琴演奏会门票,宁愿缺房子首付款也要买最贵的钢琴,说明她是中国式父母的典型代表,一心一意为孩子付出。
B. 姥姥的耳朵抗拒岚岚的“爬音”,她吩咐用棉花塞耳朵;姥姥起床上厕所被钢琴绊倒,她还不准她告诉岚岚,这些细节写出了她毫无原则,是非不分。
C. 小说先写她看到了钢琴家在演奏会上的风光和钢琴家背后的数十万收入,后写她为了女儿的钢琴之路可谓孤注一掷,旨在凸显当代一些家庭教育的弊端。
D. 小说写钢琴老师通过观察她女儿纤长的十指来招生,并推荐她买钢琴去给女儿练习等细节,可以看出钢琴老师的培训是量体裁衣。
2.为了能让女儿成为琴童,她做了哪些方面的努力?请简要概括分析。
3.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始和结尾都在强调数学得100而音乐不及格?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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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王维是盛世产物。只有盛世才可能出王维,也才有王维热。王维红极盛唐,绘画才能一流,音乐才艺也一流,但最能征服时人的还是他的诗。盛世读王维,就是用优秀传统文化经典来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激增文化自信的优选途径。
( )?他的诗写盛唐气象,写盛世感受,写出了唐人的自由意志和诗意生存状态;他的诗写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写出了诗人内心的和谐。王维是盛世的价值观与审美观,他的眼中没有 ,只有美,只有和谐。这是一种“万物备我”的盛世满足,是盛唐社会 风貌的艺术反映。
王维诗的突出特点,就在于反映人对于纯美与和谐的特殊追求。读这类诗,内心容易平静,进而得以享受心灵自由的快意。古人说王维的诗,“读之身世两忘,万念皆寂”“色籁俱清,读之肺腑若洗”。说的就是,王维的诗可以让人 、息心止贪、荡污去躁。人静则心平,则气和,则少了浮躁,也少了烦恼,对事物对世界的看法也就不那么偏激了。
王维还热衷于山水田园诗创作,特别喜欢表现静谧恬淡的境界和闲居生活中 的情趣。其诗多“光风霁月”意象,充满与大自然息息相通的爱怜和抚慰,充满着生存智慧。它给我们的启发就是珍爱家园、珍爱生命、珍爱自然,就是颐养心性、诗意栖居、陶怡精神,就是走出异化怪圈、培养珍爱情趣。
总之,政治越是稳定,社会越是昌明,经济越是繁荣,王维的读者就会越来越多。
1.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它给我们的启发就是珍爱自然、珍爱生命、珍爱家园,就是陶冶精神、诗意栖居、颐养心性,就是走出异化怪圈、培养珍爱情趣。
B. 它给我们的启发就是珍爱自然、珍爱家园、珍爱生命,就是颐养心性、陶冶精神、诗意栖居,就是走出异化怪圈、培养珍爱情趣。
C. 它给我们的启发就是珍爱自然、珍爱生命、珍爱家园,就是颐养心性、陶冶精神、诗意栖居,就是培养珍爱情趣、走出异化怪圈。
D. 它给我们的启发就是珍爱自然、珍爱生命、珍爱家园,就是陶冶精神、颐养心性、诗意栖居,就是培养珍爱情趣、走出异化怪网。
2.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在盛唐的上升期,王维深受追捧
B. 由此可见,在盛唐的上升期,王维深受追捧
C. 在盛唐的上升期,王维为何深受追捧呢
D. 那么,在盛唐的上升期,王维为何深受追捧呢
3.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A. 乌烟瘴气 河清海晏 北窗高卧 平心静气
B. 河清海晏 太平盛世 北窗高卧 平心静气
C. 乌烟瘴气 河清海晏 平心静气 北窗高卧
D. 河清海晏 太平盛世 平心静气 北窗高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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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毋庸置疑,在当今的世界赛场尤其是田径赛场上,最优秀的运动员以黑人为多。在有些项目上,黑人几乎是一统天下。有人曾经做过一次统计:在田径赛场上,1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没有一个白人;在200米短跑最快的前25名里仅有一名是白人;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上,美国男选手获得的14枚田径金牌中,仅有一枚属于白人。
可是,使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奥运会第二大项目的游泳中,高水平的黑人运动员则寥寥无几,甚至没有一项世界游泳纪录是黑人创造的,美国的游泳好手几乎全是白人。这又是为什么呢?
近年来,科学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黑人跟踺很长,皮下脂肪相对较少,骨骼密度高,髋部窄,大腿骨发达。他们的双腿比上身更长,能够跑得快,而且可以跳得高。专家们具体分析黑人的脚底屈肌后指出,黑人的肌强度高达150-200千克,是白人肌强度的3-4倍。也就是说,他们用同样的腿步蹬力作用于地面,黑人所得到的反作用力比白人高2-3倍,从而使黑人在中、短跑比赛中一直称王称霸。
但由于黑人的皮下脂肪含量少,相应地在水中的浮力也小。这样,黑人在水中要比其他人种付出更大的气力来解决自身下沉的问题。这就是黑人在游泳项目上处于劣势的原因。
黑人与白人的差异主要在于基因。基因学家研究认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超过了其他人种体内的基因变异的总和。进一步的研究使他们认为:其中的一部分罕见基因可能会赋予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尽管将基因同体育竞技联系在一起的观点还存在争论,但有些实例不容忽视。比如芬兰运动员埃罗.门蒂.兰塔在出生时体内就已经存在着一种可以使其血液的红细胞数比正常人多25%—50%的基因突变。这些红细胞可以将氧气从肺部运送到身体各处的组织中去,他的肌肉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有氧运动所需的氧气,从而使他滑雪速度快、耐力持久,在越野滑雪赛中一举夺得两块金牌。
因此,有的科学家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如果基因工程技术滥用,就有可能通过基因结构的改变而创造出“超级运动员”。比如,你需要更持久的耐力,可以增加一个能帮助血液向剧烈运动的组织输送更多的氧的基因;你想拥有更结实的肌肉,可注射促使肌肉生长的基因……比如你是举重运动员就把胳膊鼓胀起来,你是赛跑运动员就把大腿肌肉充实起来……也许基因技术的完善,真的会改变今后的体育运动状况。但那时,又该算是体坛的一大梦魇了!(选自《第二课堂》杂志2005年第4期)
1.本文说明的主要内容是()
A.黑人与白人的差异 | B.基因变异 | C.基因与体育 | D.基因工程技术 |
2.对文中“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超过了其他人种体内的基因变异的总和”一句话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他们体内DNA的基因都会产生变异,只不过黑人变异得多而白人变异得少。 |
B.世界上任何一种人种DNA的基因都会产生变异,但黑人DNA的基因变异是最突出的,是其他任何人种都比不上的。 |
C.一个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数量比一个其他人种的人体内基因变异数量的总和还要多。 |
D.把世界上除黑人外的所有人种DNA的基因变异相加起来都比不上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数量。 |
3.下列句子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黑人在中、短跑赛中一直称王称霸,这与他们强劲的腿步蹬力有很大的关系,他们的腿步蹬力所得到的反作用力比白人高2-3倍。 |
B.黑人之所以在田径场上跑得快,是因为他们的跟踺很长,皮下脂肪相对较少,骨骼密度高,髋部窄,大腿骨发达。 |
C.黑人的双腿比他们的上身还要长,这是他们能够跑得更快的原因之一,也是他们能够跳得更高的原因之一。 |
D.科学家研究出黑人体内DNA的基因变异非常大,任何一个人种体内DNA的基因变异都无法和黑人相比。 |
4.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要改变黑人不善于游泳的现状,就要努力想办法解决黑人皮下脂肪含量少的问题。 |
B.黑人体内有着一种罕见的基因,恰恰是因为这种罕见的基因赋予了黑人更为出色的田径竞技能力。 |
C.比赛中人的肌肉会自然地产生压力,或收缩或绷紧,从而使人消耗耐力和减缓速度,而人体内的红细胞可以将氧气从肺部运送到身体各处的组织中去,从而又能增加耐力和速度。 |
D.人类掌握基因工程技术既是好事又可能是坏事,这就完全要看我们人类怎样对待和使用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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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民间歌谣在汉代受到相当的重视,有不少优秀作品被保留下来。其实民间文学(尤其是歌谣)历代都很丰富,但是由于它的“草根”性质,一般不受重视,很少被记录,所以自生自灭,难以流传。因此历史上民间文学的长久流传,往往要借助于官方渠道。上古、殷周时期,统治者为实施宗庙祭祀,同时也兼以朝廷礼仪、自身娱乐,都设有不同规模的乐队,后世出土的不少殷周时期的乐器,皆可证明其事。这里有一件事很重要,传说周公“摄政七年,制礼作乐”,为扩充“乐”的功能,当时他采取了“采诗”以“配乐”的做法。周王朝颇为重视通过“乐”来了解政情民风,此之谓“观乐”。《左传》记栽的“季札观乐”,就是著名的事例。总之,从周朝开始,就形成了采集民间歌谣纳入官方之乐的做法,这成为礼乐制度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中的不少民间作品,应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采集、收纳进来的。
这一古老的“采诗”传统,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和秦代的焚书坑儒的打击,至汉初早已被废弃,只存在于一些儒生的记忆里。直到汉武帝时期,儒术独尊,才着手建立完善的礼乐制度体系,包括乐的内容和程序建设。随着朝廷乐府机构的设立和活动的正规化,乐府文学(歌辞)的建设也渐见起色,具体措施是发动文士写作歌辞,还有就是从全国各地收集民间歌辞,双管齐下,大规模进行。参与创作的有当时最负盛名的文士司马相如等人,他们所制作的歌辞,是《郊庙歌辞》中的“郊祀歌”之类。民间歌辞是通过收集而来的,收集工作由乐府机构承担。
乐府机构的任务有两大项,除在各种礼仪场合奏乐之外,还有采歌谣。这是古老的采诗传统在新朝代的再起。如何“采”法?《尚书》之《夏书•胤征》:“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早有夏代“遒人”之官振木铎徇于路,宣传教令,这在汉代儒者说法中是被确认的,所以他们也仿效实行起来,采集百姓讴谣的故事,以为礼乐制度之一环节。采讴谣的目的当然是“观风俗”“知政教得失”,符合礼乐精神的要求。
通过文士撰作和采集民间歌谣这两种办法,汉代的乐府文学很快丰富起来,汉乐府歌辞成为文学史上一大新景观。尤其是民间歌谣,虽然当初它们并未进入“郊庙歌辞”“燕射歌辞”等乐府歌曲的核心部分,只是存在于“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杂歌谣辞”等非核心部分,但是由于它们的存在,乐府歌辞的总体文学价值却明显提升了一个档次。今天我们看到的汉代优秀民间作品,大多是以此种方式被保存下来的。如《汉铙歌十八曲》中的多数歌辞,还有《日出东南隅行》《昭君怨》等。从中国诗歌史角度看,除了上古先秦时期有《诗经》中的民歌外,唯有汉代一大批乐府民歌,能够占据诗坛的半壁江山,这一景观,是其他朝代很少看到的。
(选自《文史知识》,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歌谣是民间文学的一部分,历朝历代都很丰富,但因为是底层的文学样式,一般不受重视,很少被记录,所以难以流传。 |
B.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礼崩乐坏和秦代的焚书坑儒的打击,采集民间歌谣纳入官方之乐这一做法到汉初已经被弃之不用。 |
C.官府采集百姓讴谣的目的是“观风俗”“知政教得失”,《夏书》中的“遒人以木铎徇于路”说明夏代已有专门的官员到民间采集百姓讴谣。 |
D.民间歌谣虽然当初没有进人乐府歌曲的核心部分,但是这些民间歌谣的存在,提高了汉代乐府歌辞的总体文学价值。 |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从汉代保留了不少优秀的民间歌谣方面分析,可以看出汉代对民间文学十分重视,而民间文学要想长久流传,往往要借助于官方的力量。 |
B.汉武帝时期因为独尊儒术,朝廷设立了乐府机构,负责乐的内容和程序建设,最终建立了完善的礼乐制度体系,民间歌谣也随之繁盛起来。 |
C.周朝时期,为了扩充“乐”的教化功能和了解政情民风的功能,周公采取“采诗”以“配乐”的形式制礼作乐,这种做法在后世也有沿用。 |
D.除了《诗经》中的民歌外,中国诗歌史上还有汉代的乐府民歌能够与其他诗歌类型抗衡,这也说明了汉乐府歌辞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考古发现的殷周时期的乐器能够证明,在上古、殷周时期,统治者为了宗庙祭祀、朝廷的礼仪以及自身的娱乐等,都设立了不同规模的乐队。 |
B.汉代的乐府文学丰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朝廷发动文士写作歌辞,如当时最负盛名的司马相如等人参与创作;二是收集民间歌辞。 |
C.乐府机构采集民间歌遥这一做法是在汉朝实行起来的,开始成为礼乐制度的一个环节,这种效仿古老的采诗传统的做法符合礼乐精神的要求。 |
D.汉代的民间歌谣因为存在于“鼓吹曲辞”“横吹曲辞”“相和歌辞”“杂歌遥辞”中而被完整地保存下来,并最终成为十分优秀的民间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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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的毕业典礼
虽然看得出儿子的百般不愿意,他还是去了儿子的毕业典礼。
儿子成绩很好,即使在最好的大学里也算得上名列前茅。他想着一会儿儿子走出大礼堂,穿着学士服,捧着优秀毕业生的证书,他就大老远地喊他一声“儿子”,让周围人都看看他有个这么优秀帅气的好儿子。
然后或许他们还可以拍一张照,他带了相机,是单反,刚买的,很贵。待会儿一定要和儿子拍一张,他美滋滋地想着。离婚后他整个人的生活重心就是儿子了。他自己在机关当了半辈子职员,最后也只混到个小科长,领着还算够用的薪水,他知道他这辈子算是到头了,接下来就是领退休金养老的生活。他也想过再找个老婆,也想过拿出积蓄完成挣脱中年危机的最后一跃,前段时间股市潮也想着要去炒个股赚点钱。但一想到儿子结婚买房需要他的钱就打消了这些念头。这些年他把钱都藏着,存着,除了每个月给儿子生活费以外没多花一分钱。他知道儿子需要他的这些钱。他的儿子就要从最好的大学毕业了,儿子一直是他生活的希望,是他的骄傲。
他一定要去儿子的毕业典礼。
脚上穿着一双刚擦了鞋油的皮鞋,他站在礼堂门口向里张望着。陆续有孩子从里面走出来,他热情地帮那些家长和孩子拍照,热情地教他们应该怎么摆姿势。
旁边的爸爸和他一样在张望着,他递过去一根烟,让他待会儿帮忙给他们父子俩拍一张。
手机响了,是儿子的声音。
“爸,我在校门口等你,我从后门出来了。”
“学士服我还掉了,不还不发毕业证书。”儿子这么对他说道,“我们先去吃饭吧,我有点饿。”
他看着短袖短裤的儿子,觉得和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心里空落落的。一股犟脾气上来,不肯去吃饭,板起脸,执意要先拍照然后再去吃饭。
“爸大老远跑来都不累,都不叫饿,你理解一下你爸行吗,你们学校哪里最漂亮?”儿子点了点头,带着他往学校深处走,一路上都在和学校里的同学打招呼,有些羡慕地看着他们结伴出去吃饭唱歌。然后指着一处排着长队的地方说这就是最受欢迎的拍照处了。
有一对情侣,在他的镜头里又亲又抱,他觉得自己的儿子这么帅,成绩又好,在大学肯定谈过恋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带给他看。他想着儿子以后结婚一定用得到那些钱,那些钱被他藏在一张银行卡里面,那张卡现在就埋在裤子口袋最深处。
“爸,快来。”
他赶忙上前,把相机给了一个路过的小姑娘。
咔,他笑了,满脸褶。
吃了饭,他自告奋勇地决定帮儿子把东西搬去新家。他试探着问儿子宿舍的东西他们两个人能不能搬得动,结果儿子告诉他所有东西都已经交给物流公司搬好了,现在宿舍已经空了。他愣住了,本来想说他这把老骨头还是挺管用的,生生被噎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他又起了兴趣,挺了挺腰,决定去儿子的新公寓看一看。
他觉得他应该去儿子的公寓看看,帮儿子一个忙。这是他的义务。他理所当然的义务。
果然是这样,看着有些杂乱的公寓,他叹了口气,却又长出了一口气。
“被子怎么又不叠?”他板起脸,掩饰住心里的笑意,“还有这里的纸箱子,怎么不扔掉。”“我不觉得乱,反正我自己这样过得挺好的。”儿子显得有点不耐烦。
“你看你,那个盒子,非要放到床头柜上,你就不能放到抽屉里吗?”
“那个盒子我天天都要用。”
他猛地一拍桌子,咆哮道:“这么多柜子抽屉不是地方啊,还在这和我犟,我这不是为你好啊?”
“您倒是说说看放哪儿?这个抽屉里放的都是证件。”
儿子打开一个抽屉,然后又打开一个。
“这个里面都是文具。”
“然后那个柜子分三层,这层是冬天的衣服,这层是春秋天的衣服,这层是夏天的。”
儿子打开一个个柜子,柜子里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摆放整齐的物件。他每打开一个柜子声音就提高一点,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几乎咆哮起来。
“您所谓的整洁不过是把所有东西都放到柜子里,也不管哪是哪罢了。我有我自己整理 物品的方式,您不要管好吗?每次都是,我放好点什么就来干涉我。现在这是我家,这是我家!”
惊慌之下他摸到了口袋里那张承载着他的一切的银行卡。感觉到说话有了底气,于是重新心平气和地说道:“可你这样不会有小姑娘看上你的。”
儿子笑了起来,撇了撇嘴。
“我不让她到我家来不就行了。您看我衣服那么干净,就别操心这个啦。”
“还犟嘴,还犟嘴,再犟嘴我不给你小子钱结婚。”
啪!
儿子摸出一份像是合同一样的东西,拍在桌上。
“爸,我做的那个软件被收购了,卖了100万,我不缺钱,您也不容易,您好好养老就行了。”
他一怔,不知道说些什么,后来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浑浑噩噩地就离开了儿子的公寓。他一直死死捏着那张卡。
回到家,家里空空落落的,一直也只有他一个人。他打开一瓶白酒,剥一小碗花生独酌独饮,怔怔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喝到第三杯的时候,他觉得不对。他告诉自己,儿子一定需要他的那张卡,那张卡里有一百万。他要回去,他要把那张卡给他儿子。他儿子需要这张卡。抖抖索索地走过安检口,老老实实地让相机也过了安检,他弓着背,上了地铁。
手机一震,是同事的祝福,朋友圈多了10个赞。
那是他和儿子的合照,配的文字是:
“大学毕业,儿子真的长大了,我也终于解放咯。”后面配的是一个咧开嘴的笑脸。③他把手机搂在怀里,眼泪顺着他的皱纹流下来,滴在地上。
1.请联系上下文,分别分析文中三处划横线句所展现的人物心理状态。
2.赏析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
3.请分析“父亲的毕业典礼”这个标题的好处。
4.请结合文中父子形象,联系社会生活,探究本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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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举与科举
从理论上说,荐举制是一种合理的官僚选拔制度,因为优秀的政治人才通常不是考试所能选拔出来的。其被简拔与否,关键在于伯乐的慧眼。就结果而言,荐举制在乱世环境与治平及大体可以苟安的环境,所取得的效果判然有别。
在春秋战国及曹操时代,荐举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曹操,提出了唯才是举的选官标准,宣布一个人不管出身如何卑微、品德如何恶劣、曾有过何等的劣迹,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他都会重用。
荐举之所以能在乱世执行较好,主要原因是乱世存在有效的危机约束机制。生死存亡的竞争环境使大家真正成为“同一战壕的战友”,成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命运共同体。无论上司简拔下属,还是下属拥戴上司,都不得不把真才实干放在首位。
可是,荐举一旦到了治平及大体可以苟安的环境,没有乱世里的那套生死存亡的危机约束机制,人的私心及贪欲很快就暴露出来,将荐举制中脆弱的理性及公平掏空。无论是两汉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实行不久都很快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名不副实。察举制的结果是“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九品中正制的结果是,负责选人的中正(官名)一点也不中正,屁股完全坐到了世家大族那一边,使该制度彻底沦为世家大族把持政治的工具。
而科举制实际上也就是中国人情非得已时所划的一道杠杠而已。科举制与其说是较为优秀的官僚选拔制度,不如说是只为优秀的文人选拔及塑造的制度。科举及第者多是一流的文人,而一流的文人却多非一流的政治家。文人最大的特点是善于把简单的问题弄得很复杂,而政治家最大的特点是善于把复杂的问题提炼为很简单;文人最需要的是多情,而政治家最忌讳的是妇人之仁。
从从政的需要来看,科举出身的文人多属智商很高、情商偏低之类。可是,科举偏偏令苏轼之类“天生就是文人”的人,其人生志向或者说是人生第一志向不是写诗而是做官,且官瘾都还不小;同时科举还使他们不仅能当上官,而且多半要在仕途上不断地遭遇坎坷及沧桑,进而因为沧桑而柔肠寸断,由于坎坷而入木三分,总之是越来越适宜写诗了。结果事与愿违,一心想当的大官未必当成,大诗人反倒切切实实地做成了。
在历史的时空里,科举正面意义较多,毕竟科举堪称国人“自行设计并制造、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最严密、最公平(但非公正)的选官制度,毕竟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大多是聪明人,用聪明人治理国家总比用笨蛋要好。
但从今天的角度看,科举又确实负面性很多。科举诞生后,中国读书人的心被牢牢拴在乌纱帽上,眼睛则被紧紧锁在获得乌纱帽必备的敲门砖——儒家经典及文学创作上,对社会发展作用更大、更直接、更具体的自然科学技术,却被中国读书人几尽忽略。科举走向成熟、发达的宋代以后,中国读书人心无旁骛地在人的内心世界兜圈子、挖潜力,试图从心灵的角度寻求突破,以救众生,可结果却是越想越片面,越走越极端,越“发展”越钳制人性,直到今天仍余孽未消。
科举使中国读书人纷纷成为或者渴望成为统治体系内的一员,使传统中国社会始终缺乏独立的知识阶层,缺乏真正的封建帝制的异端及挑战者,无法产生不同于封建制度、思想及伦理的新制度、新思想、新文化,从而直接导致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
科举本质上是将读书彻底名利化,久而久之,科举制也就很自然地强化了国人本已浓厚的名利心,造就了中国社会惯以“成王败寇”论人生高低的非正常心态,使整个社会対失意者缺乏应有的包容度。
1.下列有关“荐举制”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 荐举制造就了中国社会惯以“成王败寇”论人生高低的非正常心态,使整个社会对失意者缺乏应有的包容度。
B. 荐举制在乱世执行较好,而在治平及大体可以苟安的环境中,则被掏空了脆弱的理性及公平。
C. 荐举制是一种合理的官僚选拔制度,因为优秀的政治人才通常不是考试所能选拔出来的。
D.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可见,大体可以苟安的环境里,九品中正制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名不副实。
2.下列有关“科举制”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 科举选拔出来的人多属智商很高、情商偏低之类,多非一流的政治家。
B. 在历史的时空里,科举的负面性很多,它让中国读书人的心被牢牢拴在乌纱帽上。
C. 科举制诞生后,中国读书人心无旁骛地在人的内心世界兜圈子、挖潜力,试图从心灵的角度寻求突破,以救众生。
D. 通过科举选拔出来的都是聪明人,用聪明人治理国家总比笨蛋要好。
3.下列分析推断,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在缺乏危机约束机制下,荐举制得以较好实行的前提之一是:荐举者须是既有识人慧眼又具无私品德的人。
B. 科举不仅使中国读书人几尽忽略自然科学,且高度强化了国人官本位意识,还使传统中国社会始终缺乏独立的知识阶层,缺乏真正的封建帝制的异端及挑战者。
C. 科举虽然堪称国人“自行设计并制造、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最严密、最公正的选官制度,但在本质上,却是将读书彻底名利化。
D. 无制度保证荐举者公正无私,且荐举权基本被贵族垄断,所以九品中正制在诞生不久自然地走向了初衷的反面,成为贵族把持政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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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陌生人交流
(1)那年我十三岁,念初一。正是“深挖洞,广积粮”的时候,一入学便开始了挖防空洞,功课倒成了次要。只有一门叫做“农业”的课,老师再三强调,这是为着我们将来上山下乡而设的。但是这些来自书本的乡村知识并不能激发我真正的兴趣,或者我也不甘做一名真正的农民吧。我的身体乐观地承受着强重的体力劳动,而我的脑子则空空荡荡。
(2)每个清晨,我就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早点。一口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
(3)站在锅前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的铜丝笸箩。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自己的事,但她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时,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新鲜的肤色,从白帽沿下掉出来的粟色头发,纯净、专注的眼光……在我当时的年岁,没有恰当的语言去形容一个成年女人的美,但她的美却真实地震动着我,使我对自己充满自卑,又充满希冀。
(4)以后的早晨,我总是刻意靠近她,对她作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的一切。我学着她的样子,当寒冷的冬季我戴上围巾又故意拉下几缕头发散出来时,我的内心立刻充满愉快。日子在我对她的模仿中生着情趣,脑子不再空荡,我觉出一个新的自己正在身上诞生。是啊,一个新的自己竟在模仿中产生,这是我事先完全没想到的。
(5)后来我搬了家。再后来我作为知青下乡。几年后我返回城市,偶然路过那家小吃店时,发现她还在。大铁锅仍旧沸腾着,她仍旧手持细长的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粟色头发已经剪短,短发在已染上油斑的白帽子边沿纷飞,她抬起脸来,脸色使人分不清是自然的红润,还是被炉火烤得通红。她没了昔日的愉快,已然发胖的身形也失却了从前的灵巧。她满不在乎地扫视着排队的顾客,嘴里满不在乎地嚼着什么。我站在锅前,初次怀疑起我少年时代的审美标准。她从锅里抽出筷子指着我说:“哎,后头排队去!”她的声音略显沙哑,眼光疲惫而又烦躁。好像许多年来她从来有过愉快,只一味地领受着这油烟和油锅的煎熬。
(6)我匆匆地向她指给我的“后头”走去,似乎要丢下一件从未告知他人的往事,还似乎害怕被人识破心思。
(7)又是一些年过去,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乘坐的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了。此时,门口只有一只安静的油锅。我走进店内,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柜台里是打着蔫儿的凉拌黄瓜。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四十来岁。
(8)下午的太阳使店内充满金黄的光亮,使那几张铺着干硬塑料布的餐桌也显得温暖、柔和。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愿望,非常想告诉这个坐在柜台里打着呵欠的女人,在许多年前我对她的崇拜。
(9)“小时候我常在这买油条。”我说。
(10)“现在没有。”她漠然地告诉我。
(11)“那时候您天天站在锅前。”我说。
(12)“你要买什么?现在只有豆包。”她打断我。
(13)“您梳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穿着白凉鞋,您……”
(14)“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几乎怪我打断了她的呆坐,索性别过脸不再看我。
(15)“我只是想告诉您,那时候我觉得您是最好看的人,我曾经学着您的样子打扮我自己。”
(16)“嗯?”她意外地转过脸来。面包车的喇叭响了,车子已经修好,司机在催我。
(17)我匆匆走出小吃店,为我这唐突的表白寻找动机,又为我和她那无法契合的对话感到没趣。但我忘不了她那声意外的“嗯”,和她那终于转向我的脸。
(18)不久,当又一个新鲜而嘈杂的早晨来临时,我又乘车经过这家小吃店。门前的油锅又沸腾起来,还是她手持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她以她那本来发胖的身形,正竭力再现着从前的灵巧,那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灵巧。
(19)车子从店前一晃而过,我忽然找到了那个下午我对她唐突表白的动机。正因为你不再幼稚,你才敢向曾经启发了你少年美感的女性表示感激;为着用这一份陌生的感激,再去唤起她那爱美的心意。
(20)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
(取材于铁凝的同名作品,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炸油条姑娘的美让“我”深受震撼,她让“我”自惭形秽,同时“我”决意要学着她的样子,美好地成长。
B.第⑦段说炸油条姑娘“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暗示岁月流逝,她已视店如家。
C.第⑨段开头写下午的阳光使店里显得温暖柔和,这种氛围让“我”产生了急于向炸油条姑娘表达的愿望。
D.文章讲述的是平常的人和事,却从中挖掘出了深刻的思想,这种平中见奇的写法正是这篇文章的魅力所在。
2.文中四次写到油锅的沸腾、安静,分别有什么作用?
3.文章结尾写道:“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请结合全文,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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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汉字危机
王小峰
中国的书写交流进入键盘划时代只有十几年,任何一个初次接触电脑的人通过简单的学习都能迅速掌握文字输入。随着电脑的普及,现在很多人写字总是提笔忘字,尤其是经常使用的汉字往往一下想不起来了,这跟他受过高等教育掌握无数信息和知识的身份有点不符。很多人纷纷惊呼汉字危机来了,拯救汉字刻不容缓。
书写是记忆汉字的最好方式,只有经常书写,才能记住一个字该怎么写。过去用笔书写汉字基本上是音、形、义同时进行,键盘输入就出现问题了,它不是直接写汉字,而是让你在候选的重码中去选择正确的那个字。这就是汉字在键盘输入时代面临的一个问题,换句话说,这就是音素文字和语素文字的最大区别。所有音素文字(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它们只有音和形,而且音形基本统一,打字本身就是书写过程。我们是拼音解决汉字输入问题,而不是在键盘上打笔画。五笔字型不会让你忘记一个汉字怎么写,但是可能会让你忽略它该怎么读;拼音输入可以让你知道一个字怎么读,却让你慢慢忘记它怎么写。在信息时代,中国人开始遇到能说能读能输入但可能不会写的问题了。这也暴露了汉字的自身局限问题。
网络时代屡屡出现新词,人们对“雷”、“囧”这类汉字就赋予新的含义。从每年出现的网络流行语中不难看出,新的词语越来越多,看上去也越来越没文化含量,继而还可能导致汉语的使用环境和美感越来越差。网络语言通过互联网的病毒式传播迅速扩散全球,但死得也非常快。它只是迎合某一类信息某一种情绪在传播的当口被创造出来,并随着这种氛围的消失而慢慢消亡,能留下来的凤毛麟角。
为了提高书写效率,方便学习和交流,开始出现俗字、新字,汉字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却有不断简化的趋势。是否要恢复繁体字的讨论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很多汉字究竟怎么写,它的结构组合究竟是什么意思你可能都觉得不重要了。今天80%以上的中国人都会使用汉字、这其中多数人就像街头对话一样也仅仅是用来交流,而不是用来写作或研究。比如你打一个“爨”( cuan),用简拼敲四下就出来了,你不用去写31画,它比你打一个“装”(zhuang)还少两下,笔画已经不是键盘输入时代最让人疼痛的问题了。那么,汉字是否还要继续简化就不是问题了。
汉字在任何时代都有极强的适应性,不管是刻在龟甲上,还是刻在竹简上,还是写在帛上,或者写在纸上,乃至今天用计算机编码通过显示器显示出来,汉字从来没有因为它的复杂性而被淘汰或异化。而眼前,我们汉字要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它如何适应全球化进程中的语言交流和传播。汉字在外国人看来是最难学的文字,汉语是最难掌握的语言。
1.下列关于“提笔忘字”原因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随着电脑书写的普及,很多人依赖电脑输入汉字,疏于用笔写字。
B.键盘输入时代,大量候选的字码,虽然便于选择,但同时也容易让人忘记字形。
C.与音索文字相比,汉字作为语素文字,其自身存在的局限问题也是原因之一。
D.提笔忘字跟受过高等教育,掌握无数信息和知识的身份有点不符。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使用英语的国家很少存在提笔忘字现象,因为他们打字的过程就是熟悉字母、单词的过程。
B.网络新词层出不穷,其中一些词被人们赋予新的含义,但大多数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们忘记,能留F来的少之又少。
C.今天80%以上的中国人使用汉字,就像街头对话一样仅仅是用来交流而不是用来写作或研究。
D.如何让汉字更好的在世界范围内交流和传播,如何让西方人更便捷学习汉字,是汉字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一般认为“提笔忘字”是指忘记字形如何写,但事实上忘记字音怎么读也应该属于“提笔忘字”的现象。
B.网络流行的新词越来越多,越来越没有文化含量,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汉语的美感。
C.汉字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却有不断简化的趋势。在键盘时代,作者不赞成继续简化汉字或恢复繁体字。
D.汉字有着极强的适应性,从来没有因为它的复杂性而被淘汰或异化,在作者看来,汉字危机的说法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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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恼
王蒙
当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终于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出来的时候,作家金永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他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先写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抄到稿纸上。抄了改,改了勾掉,勾完恢复,然后撕掉……稿子寄出以后,得到回音以前,他好像得了热病。
他想起他的第一个责任编辑,又矮又胖,说话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每句话都那么高明,那么权威。“是不是先搁一搁?”这话就意味着稿子的死刑。“我们认为有修改的基础”,遥远的希望闪着光,曲折的道路上布满荆棘。“我们准备留用”,从此开始了折磨人的焦急等待。而最可怕的是甚至在通知你“已经发了”之后,仍然可能抽下来搁一搁,而这“一搁”,也许意味着永久。
他想起他的恩师,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作家郑之泰,他第一次见郑之泰的时候,“郑老”已经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老作家一面咳嗽,一面称赞他“能够写”,“我知道,你是能够写的……你能够把那种最微妙的感受传达给读者……你能够成功……读者会爱你的……但写作仍然是一件苦事情,你现在还想不到,这有多么艰苦……”
郑之泰三十年前说这话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当时,二十二岁的金永不明白为什么老作家的语气里流露着感伤,但他的心深深地被那种父辈的情谊打动了。三十年后,在看到钱莉莉缭乱的小说稿《桦树林》以后,他的眼睛里也涌出了同样的泪。
他这才明白,他的泪水既是为了钱莉莉的鲜花露珠似的才华,也是为了——他看得出来——这才华离真正的成功、成品、成就还遥远。让一个有着鲜花露珠似的才华、自负而又敏感、幼稚而又狂热的女青年去走这一段从小小的才华到真正的成果的路,他实在不忍得。而如果是让她独自去摸索,去沿着这崎岖的山径攀援,那简直是残酷。
哦,才华!这令人战栗,令人苦笑,令人飞扬又令人大哭失声的字眼!它是财富,它是灾难,它本身就是辛劳和血汗,永远的不安宁,偶有的微笑,和常年的灼人的痛苦!
所以金永不忍心说任何年轻人有才华,他怕毁了年轻人。他宁愿点燃自己的心做灯,为他们烛照。而才华的特点偏偏是要自己闯,哪怕鼻青脸肿,赴汤蹈火!他能不流泪吗?
金永还体味到了这泪水里包含的欣慰——年轻人不断地冒出来了嘛!欣慰后面却好像有一种催促,一种莫名的、却又是分明无可逃避的惶恐——年轻人起来了,他呢?原来他也已经到了辅导青年、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年纪了。
他现在已经比当年的郑之泰还要大一岁了,这是真的?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看来郑之泰有点未老先衰。三十年前,他觉得郑之泰是老头,他怎么没有想到如今自己也已经“老”了呢?
看过手稿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与钱莉莉交谈。说服钱莉莉是不容易的,问题还不在于青年人常有的骄傲,可叹的是她那种执着,当钱莉莉用一两句尖刻而又大而无当、不负责任的话把他苦口婆心的“辅导”否定掉的时候,他气得真想动手把自己揍一顿。
终于,她听了他的,不是全部,而是大部分。当她一旦接受了他的指点以后,《桦树林》的面貌是怎样地焕然一新了啊!
金永提着提包回家。提包里有载有《桦树林》的大型文学期刊。他的提包变得暖人而且活泼,他的步伐变得活泼而且有力。他的眼前一会儿是郑之泰的白发,一会儿是钱莉莉的青丝,一会儿是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当他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删去以后全文会更加隽永和谐。但他在作品排成铅字以前硬是没有想到,硬是没有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他的脸红了,他的心痛了,他算什么“老师”哟,钱莉莉称他做老师呢!
回家以后,爱人告诉金永,钱莉莉来过,并且留下两瓶小磨香油,一瓶广东腐乳。“小磨香油?”他茫然莫解。
钱莉莉留下了字条,字条上说:
金永老师:
《桦树林》的发表,多亏您帮忙。您为我的稿子奔走的情形,编辑部已经透露给我了。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请笑纳。您有什么事需要我给办的,亦请尽管吩咐,过几天来看望您。
莉莉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字条。
打击是沉重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桦树林》发表时,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和第一个责任编辑,表现了他对那位编辑永生难忘的记忆和无比的感激之情。
B. 文中写金永对自己恩师郑之泰的回忆与金永对钱莉莉的培养,既互相映衬,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 《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但金永未能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这说明他作为老师却有所保留,不够称职。
D. 金永回家时眼前出现了“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这里的“夕阳”和“桦树”都具有象征意义。
E. 小说用郑之泰和钱莉莉两个次要人物作陪衬,突出了金永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并通过他深刻地表现了文人相轻这一主题。
2.文章开篇说,作家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时,“流出了眼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金永的眼泪中包含的情感。
3.文章以“打击是沉重的”作结,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对这句话进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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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人 物
【罗马尼亚】扬·伯耶舒
有许多好奇的读者曾问我,我作品中的那些人物是怎么挖掘出来的,我从哪里搜集到了素材,获得了灵感。我的回答简单而又干脆:主要来源于生活。我只要去大街上走几小时,衣袋中就会装入一个新的题材,这篇文章的人物马上就会出现了。
前几天,当我带着自己的小狗散步时,我在伊科阿纳公园中碰到了这个人物。我的小狗名叫乔尼,是只鬈毛狗。它很讨人爱,正因为如此,在我们占据的那张长椅上,很快就坐上了一位肤色略黑、服饰考究的中年妇女。
她先是逗我的小狗,而后又同我聊了起来。我们闲谈中涉及的问题,总的来说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例如什么气候啊,土豆生长情况啊,足球比赛啊,动物啊。她的用意在于突然地向我提出一个令人忐忑不安的问题:我是否幸福。“很难说清,”我红着脸说,像个害羞的少年,“我认为首先应该讨论一下。”“那还用说,”她答道,“既然您对幸福有自己的见解,请您说来听听。”“不行,”我回答说,“我并没有准备谈这个问题。另外,我甚至连幸福的基本含义都弄不清,对此我还在继续思考。”
一下子我对此人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我愿意同她聊下去,尽管我的小狗冻得直打寒战。在这儿我是否能为我的小说找到个人物?我心里暗自盘算,让我试试。
“您是否幸福呢?”我以她刚才问我的问题反问她,当然是想激激她。
“先生,”她说,“我非常感谢您提出的问题。每天傍晚我都到这个公园里来,我并不只是需要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新鲜空气打开窗户就能呼吸到。我到公园里来是因为我迫切需要同人们接触,可是我不得不承认很少有人,男的或女的,有兴趣问我是否幸福。我想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好吧,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不幸福。在我的童年我曾有过幸福,那时父母视我为掌上明珠,我脸颊上印满了他们成百上千个吻,他们说我就是他们生活中的幸福。可随即我就发现,他们爱我只是因为我是个健康的人。当他们见我病了,就不再爱我了。”
“什么病?”我怯怯地问。
“噢,是一种很怪的病,几乎没人晓得这种病,我也不愿谈起它,尽管现在我已经痊愈了。不过,我还是满足您的好奇心。我得的这种病的表现就是不懂得什么叫隐喻,也就是说不能按隐喻的真正意思去做。我只会照隐喻的表面意思去做。给您解释一下。”
“请您说下去。”我惊奇地怔住了。
“比如,妈妈对我说:‘你去套套你哥哥的话,看看他这头小驴都干了什么。’我就试着去查找哥哥的心思,结果在家里搅起了一场轩然大波。更不要提一天人家叫我去缠住某人,我竟把那人搞得心烦意乱了。最后,我还能说什么呢?我的病给父母找了许多麻烦。于是他们就开始虐待我,骂我,惩罚我。为此,我小时候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在外边流浪了很多年。我是那样的孤独,没有哪个人能理解我……”
她的自述颇带有书面语言的特点。正当我对这个人的兴趣正浓,急切盼望听到下文时,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位警察,他很客气地对这个女人说:“您跟我来一下。”
我竭力抗议,但得到的只是严厉的劝告:“您不要多管闲事!”
没办法,我只好夹起小狗回家了。我向妻子十分愤慨地讲述了我的遭遇。
“你知道吗?”我像野兽似的吼叫,“那个警察掠夺了我的人物!正当她要给我谈些最能征服人心的问题时,却被那混账警察给掠走了。我要控告他!”
电话铃响了。我妻子接了电话。她听了一会儿,把电话挂了,然后用这样一句不能令人相信的话扑灭了我的激情:“傻瓜,快去警察局取你的钱包! ”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我”坚定认为,作家创作时产生的灵感、写故事所用的素材和塑造的人物形象,主要来源于生活。这种认识为我在寻找人物时被偷做了铺垫。
B.“我”对那个中年妇女产生了十分浓厚的兴趣的原因是,闲谈中涉及了十分广泛的问题。她对“我”产生兴趣的原因是我的小狗。
C.“我”与中年妇女谈“幸福”各有目的:“我”想找写作的素材,为自己的小说找到个人物;中年妇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以达到偷窃的目的。
D.警察听到那妇女的话后识出了她的破绽,认为她的言行不符合其身份,便把她带到了警察局。
E.作品的结尾颇有欧·亨利的味道,既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那个妇女含糊其辞地说起她的“病”,已为结局埋下了伏笔。
(2)小说为何多次提到“狗”?请简要分析。(6分)
(3)文中的“我”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写的是关于“偷窃”的故事,却不以“偷”为题,而以“人物”为题,你认为哪一个标题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观点和具体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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