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气味
莫言
拿破仑曾经说过,哪怕蒙上他的眼睛,凭借着嗅觉,他也可以回到他的故乡科西嘉岛。因为科西嘉岛上有一种植物,风里有这种植物的独特的气味。
苏联作家肖洛霍夫在他的小说《静静的顿河》里,也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特别发达的嗅觉。他描写了顿河河水的气味,他描写了草原的青草味、干草味、腐草味,还有马匹身上的汗味,当然还有哥萨克男人和女人们身上的气味。他在他的小说的卷首语里说:哎呀,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顿河的气味,哥萨克草原的气味,其实就是他的故乡的气味。
出生在中俄界河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在大海深处长成大鱼,在它们进入产卵期时,能够洄游万里,冲破重重险阻,回到它们的出生地繁殖后代。对鱼类这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们不得其解。近年来,鱼类学家找到了问题的答案:鱼类尽管没有我们这样的突出的鼻子,但有十分发达的嗅觉和对于气味的记忆能力。就是凭借着这种能力,凭借着对它们出生的母河的气味的记忆,它们才能战胜大海的惊涛骇浪,逆流而上,不怕牺牲,沿途减员,剩下的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它们的故乡,完成了繁殖后代的任务后,就无忧无怨地死去。母河的气味,不但为它们指引了方向,也是它们战胜苦难的力量。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马哈鱼的一生,与作家的一生很是相似。作家的创作,其实也是一个凭借着对故乡气味的回忆,寻找故乡的过程。
我喜欢阅读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气味的作家是好的作家,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
一个作家也许需要一个灵敏的鼻子,但仅有灵敏的鼻子的人不一定是作家。猎狗的鼻子是最灵敏的,但猎狗不是作家。许多好作家其实患有严重的鼻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写出有独特气味的小说。我的意思是,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这样的例子很多:
马尔克斯小说《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放出的臭屁能把花朵熏得枯萎,能够在黑暗的夜晚,凭借着嗅觉,拐弯抹角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
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的一个人物,能嗅到寒冷的气味。其实寒冷是没有气味的,但是福克纳这样写了,我们也并不感到他写得过分,反而感到印象深刻,十分逼真。
通过上述的例子和简单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气味,或者说小说中的气味实际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用写实的笔法,根据作家的生活经验、尤其是故乡的经验,赋予他描写的物体以气味,或者说是用气味来表现他要描写的物体。另一种写法就是借助于作家的想象力,给没有气味的物体以气味,给有气味的物体以别的气味。寒冷是没有气味的,因为寒冷根本就不是物体。但福克纳大胆地给了寒冷气味。死亡也不是物体,死亡也没有气味,但马尔克斯让他的人物能够嗅到死亡的气味。
当然,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它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那些伟大作家的虚构作品,之所以让我们感到真实,就在于他们写作时调动了自己的全部的感觉,并且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出了许多奇异的感觉。这就是我们明明知道人不可能变成甲虫,但我们却被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人变成了甲虫的故事打动的根本原因。
那就让我们胆大包天地把我们的感觉调动起来,来制造一篇篇有呼吸、有气味、有温度、有声音、当然也有神奇的思想的小说吧。让我们像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那样,追寻着母河的气味,英勇无畏地前进吧。
(有删改)
1.作家的创作与逆流而上的大马哈鱼的一生有哪些相似点?
2.文中以《变形记》中人变成甲虫的故事为例,是为了证明:( )
A.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就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就是最好的作家。
B.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
C.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这样,他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
D.虚构作晶之所以让我们感到真实,就在于他们写作时发挥了想象力,创造出了许多奇异的感觉。
3.下面是两位同学读了莫言的《小说的气味》之后,分析讨论阿来的《蘑菇》时展开的对话,请根据语境,填写空格。
甲:阿来的《蘑菇》中有多处用嗅觉来写蘑菇,比如:“-些薄薄的、潮湿松软的苔鲜下还有东西拱动,慢慢地小小的蘑菇就露出油黑的面孔,一股幽香立即弥漫在静谧的林间。”“弥漫”一词写幽香,好在(1)_____________。
乙:这个句子中不仅有真实的蘑姑的幽香,而且给我们带来潮湿松软的苔藓的气味,这不正是莫言说的另种写法吗? 这样的写法有(2)_________________的好处。
甲:你看这一句,“七月的第一场夜雨飘然而至,悄然而起的夜雾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四处弥漫,带来了湍急溪流边潮湿山岩的气息,蘑菇幽然的香气音乐一样细弱地在林间蜿蜒流淌。”用音乐的蜿蜒流淌写蘑菇的香气,太妙了!这样写妙在(3)___________。
乙:我读阿来的《蘑菇》,就像莫言所说的一样,让人感受到作品中“具有生命的气息”,因为(4)___________________。
九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小说的气味
莫言
拿破仑曾经说过,哪怕蒙上他的眼睛,凭借着嗅觉,他也可以回到他的故乡科西嘉岛。因为科西嘉岛上有一种植物,风里有这种植物的独特的气味。
苏联作家肖洛霍夫在他的小说《静静的顿河》里,也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特别发达的嗅觉。他描写了顿河河水的气味,他描写了草原的青草味、干草味、腐草味,还有马匹身上的汗味,当然还有哥萨克男人和女人们身上的气味。他在他的小说的卷首语里说:哎呀,静静的顿河,我们的父亲!顿河的气味,哥萨克草原的气味,其实就是他的故乡的气味。
出生在中俄界河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在大海深处长成大鱼,在它们进入产卵期时,能够洄游万里,冲破重重险阻,回到它们的出生地繁殖后代。对鱼类这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们不得其解。近年来,鱼类学家找到了问题的答案:鱼类尽管没有我们这样的突出的鼻子,但有十分发达的嗅觉和对于气味的记忆能力。就是凭借着这种能力,凭借着对它们出生的母河的气味的记忆,它们才能战胜大海的惊涛骇浪,逆流而上,不怕牺牲,沿途减员,剩下的带着满身的伤痕,回到了它们的故乡,完成了繁殖后代的任务后,就无忧无怨地死去。母河的气味,不但为它们指引了方向,也是它们战胜苦难的力量。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马哈鱼的一生,与作家的一生很是相似。作家的创作,其实也是一个凭借着对故乡气味的回忆,寻找故乡的过程。
我喜欢阅读那些有气味的小说。我认为有气味的小说是好的小说。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气味的作家是好的作家,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是最好的作家。
一个作家也许需要一个灵敏的鼻子,但仅有灵敏的鼻子的人不一定是作家。猎狗的鼻子是最灵敏的,但猎狗不是作家。许多好作家其实患有严重的鼻炎,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写出有独特气味的小说。我的意思是,一个作家应该有关于气味的丰富的想象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即便是没有气味的物体,也要用想象力给它们制造出气味。这样的例子很多:
马尔克斯小说《百年孤独》中的人物,放出的臭屁能把花朵熏得枯萎,能够在黑暗的夜晚,凭借着嗅觉,拐弯抹角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女人。
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里的一个人物,能嗅到寒冷的气味。其实寒冷是没有气味的,但是福克纳这样写了,我们也并不感到他写得过分,反而感到印象深刻,十分逼真。
通过上述的例子和简单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气味,或者说小说中的气味实际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用写实的笔法,根据作家的生活经验、尤其是故乡的经验,赋予他描写的物体以气味,或者说是用气味来表现他要描写的物体。另一种写法就是借助于作家的想象力,给没有气味的物体以气味,给有气味的物体以别的气味。寒冷是没有气味的,因为寒冷根本就不是物体。但福克纳大胆地给了寒冷气味。死亡也不是物体,死亡也没有气味,但马尔克斯让他的人物能够嗅到死亡的气味。
当然,仅仅有气味还构不成一部小说。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你的味觉、你的视觉、你的听觉、你的触觉,或者是超出了上述感觉之外的其它神奇感觉。这样,你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一个有气味、有声音、有温度、有形状、有感情的生命活体。那些伟大作家的虚构作品,之所以让我们感到真实,就在于他们写作时调动了自己的全部的感觉,并且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出了许多奇异的感觉。这就是我们明明知道人不可能变成甲虫,但我们却被卡夫卡的《变形记》中人变成了甲虫的故事打动的根本原因。
那就让我们胆大包天地把我们的感觉调动起来,来制造一篇篇有呼吸、有气味、有温度、有声音、当然也有神奇的思想的小说吧。让我们像乌苏里江里的大马哈鱼那样,追寻着母河的气味,英勇无畏地前进吧。
(有删改)
1.作家的创作与逆流而上的大马哈鱼的一生有哪些相似点?
2.文中以《变形记》中人变成甲虫的故事为例,是为了证明:( )
A.有自己独特气味的小说就是最好的小说,能让自己的书充满独特气味的作家就是最好的作家。
B.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好作家,在写作时,应该让自己的笔下的人物和景物,放出自己的气味。
C.作家在写小说时应该调动起自己的全部感觉器官,这样,他的小说也许就会具有生命的气息
D.虚构作晶之所以让我们感到真实,就在于他们写作时发挥了想象力,创造出了许多奇异的感觉。
3.下面是两位同学读了莫言的《小说的气味》之后,分析讨论阿来的《蘑菇》时展开的对话,请根据语境,填写空格。
甲:阿来的《蘑菇》中有多处用嗅觉来写蘑菇,比如:“-些薄薄的、潮湿松软的苔鲜下还有东西拱动,慢慢地小小的蘑菇就露出油黑的面孔,一股幽香立即弥漫在静谧的林间。”“弥漫”一词写幽香,好在(1)_____________。
乙:这个句子中不仅有真实的蘑姑的幽香,而且给我们带来潮湿松软的苔藓的气味,这不正是莫言说的另种写法吗? 这样的写法有(2)_________________的好处。
甲:你看这一句,“七月的第一场夜雨飘然而至,悄然而起的夜雾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四处弥漫,带来了湍急溪流边潮湿山岩的气息,蘑菇幽然的香气音乐一样细弱地在林间蜿蜒流淌。”用音乐的蜿蜒流淌写蘑菇的香气,太妙了!这样写妙在(3)___________。
乙:我读阿来的《蘑菇》,就像莫言所说的一样,让人感受到作品中“具有生命的气息”,因为(4)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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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故乡的眼睛
李光彪
①每次回到故乡,一阵狗吠声过后,老家的院门“吱呀”一声被打开。开门的人不是大哥,就是大嫂。有时,大哥、大嫂下田上山干活去了,门没上锁,我随手推开,便可见到患有中风多年,手脚不灵便,拄着拐杖,摇摇晃晃前来迎接我的母亲。
②老家的那扇院门为两页、双合门,用厚实的方木板做成。只要人在家,门就像苏醒的母亲,睁着眼睛。家里无人,门合上,多像闭目养神的母亲。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门如老去的母亲,夜以继日看守着那院老屋,那个老家。
③在父老乡亲眼里,母亲是村里第一个领取国家高龄补贴的老人,我是那个小村庄“爬”得最高的人。按乡亲们的话说,我是村里的一朵鸡枞(蘑菇),母亲是山村的一棵常青古树。村里人都说我家坐场好、地脉旺,那扇门的向口(方向)最好。
④老家的人自古以来,不论谁家起房盖屋,上梁竖柱,安门立户,都要请风水先生瞧地盘,择个黄道吉日,张灯结彩,燃放鞭炮,摆开宴席,请客热闹一番。家运不顺的人家,也会请来风水先生,调整门向,重新安门,祈求平安。
⑤我童年的快乐与忧伤,也与老家那扇门有关。家里来了客人,灶房里就会飘出香味来,无比高兴的我,勤快地帮母亲拿筷、摆碗、端菜。慌乱中,常被门槛绊得跌跌撞撞,差点鸡飞蛋打。也有时,人多,母亲不让我上桌,舀一碗饭菜,多加块肉,打发我到旁边吃。不想走远的我坐在门槛上,一边吃饭,一边听大人喝酒说话。一会儿又跑到饭桌前,肚饱眼不饱,以添饭加莱为由,向母亲多要块肉吃。农忙时节,大人总是很晚才回家。我个子矮,够不着藏在高高门楣上的钥匙,打不开门,只好坐在门槛上,等啊等!等到家人回来时,饥饿的我已经口水挂满嘴角,昏昏打瞌睡了。
⑥儿时的我喜欢打陀螺,经常不熟练地挥着柴刀在门槛上砍陀螺。一个陀螺砍成,门槛已被我砍得伤痕累累。因此,心疼门槛的母亲最反对我打陀螺。认为我打陀螺不仅常拿母亲的鞋线、布条,还砍坏了门槛,误了拾粪的时间,是不务正业的事。可年幼无知的我,总会背着母亲,悄悄跑出家门,和小伙伴们一起比赛打陀螺。有时,我们一群娃娃玩“躲猫猫”,经常有人躲在门后面。尽管鞋露在外面,近在眼前,找的人粗心大意,也要好一阵才能找到,扎实绕眼。
⑦开财门是我最喜欢的事。每年大年初一黎明前,公鸡刚叫过头遍,全家人还沉睡在除夕的睡梦中,我就迫不及待起床,边打开堂屋门,边背书一样大声朗诵:“财门大打开,金银财宝滚进来,滚进不滚出,滚给我家满堂屋。”刹那间,几枚镍币就会从天而降,滚落在门槛下。一一捡进衣袋,便成了我多得的压岁钱。后来,姐姐才告诉我,那些镍币是母亲赴除夕之夜全家人熟睡时,悄悄放在门头上的。
⑧门槛不仅是我常坐的板凳,也是小猪、小鸡、小狗回家的彼岸。刮风了,下雨了,小猪、小鸡、小狗就会簇拥着越过门槛,往院里窜。若门关着,就会各自找个位置,横七竖八拥堵在门槛旁。尤其是蹲在门槛上的鸡群,就像玩“讨小狗”游戏的我们,吵吵嚷嚷。见母亲回来,又像群幼儿园的孩子见到老师一样,蜂拥跟着母亲追,直到母亲进门,分别给它们喂食,才各自离开。
⑨天长日久,门槛被踩踏成了“凹腰猪”。按母亲的话说,凹了的门槛漏财,必须更换。可换门槛和安新门一样重要。老家人把树木分为阴木和阳木两种,阴木用作死人做棺材,阳木用作活人做家具。而门槛必须用柿子树、苹果树、梨树之类的果木树来做。为了换门槛,那年秋后,母亲忍痛割爱,砍倒了菜园埂上那棵柿子树。晾晒到腊月,才择了日子,请来木匠,砍、锛、锯、刨,杀鸡烧香,燃放鞭炮,把“凹腰猪”门槛换了。并由童男子的我反复从门槛上面跨过三次之后,才让全家人进出。此刻,新安的门槛、新贴的对联、新挂的红布,整扇门仿佛过年穿上新衣服的我,焕然一新,喜气盈门。
⑩离开家,跨过大山的门槛,进城二十多年,我不仅走南闯北,去过澳门、厦门、天门、荆门、玉门,还登上过北京的天安门。可最令我牵肠挂肚的还是老家的那扇院门。因为,那扇门是故乡的眼睛、家的眼睛、母亲的眼睛,永远望着我回家的那个方向。
1.文章题目“故乡的眼”,为什么文中却一直在写故乡的门?(4分)
2.文章第②段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有何作用?(4分)
3.文章最后一段为什么说“可最令我牵肠挂肚的还是老家的那扇院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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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下列小题。
会思想的芦苇
赵丽宏
①最近回到我曾经“插队落户”的故乡,一下船,就看到了在江堤上迎风摇曳的芦苇。久违了,朋友!
②芦苇,曾经被人认为是荒凉的象征。然而在我的心目中,这些随处可见的植物,却代表着美丽自由的生命,它们伴随我度过了艰辛的岁月。
③从前,芦苇是崇明岛上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芦苇的一身都有经济价值。埋在地下的嫩芦根可解渴充饥,也可入药。芦叶可以包粽子,芦叶和糯米合成的气味,就是粽子的清香。芦花能扎成芦花扫帚,这样的扫帚,城里人至今还在用。用途最广的,是芦苇秆,农民用灵巧的手,将它们编织成苇帘、苇席、芦篚、箩筐、簸箕,盖房子的时候,芦苇可以编苇墙,织屋顶。很多乡民曾经以编织芦苇为生,生生不息的芦苇使故乡人多了一条活路。我在崇明“插队”时,曾经和农民一起研究利用地下的沼气来做饭。打沼气灶,也用得上芦苇。
④在艰苦的“插队”生涯中,芦苇给我的抚慰旁人难以想象。我是一个迷恋自然的人,而芦苇,正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美妙礼物。在被人类精心耕作的田野中,几乎很少有野生的植物连片成块,只有芦苇例外。没有人播种栽培,它们自生自长,繁衍生息,哪里有泥土,有流水,它们就在哪里传播绿色,描绘生命的多姿多彩和坚韧。
⑤春天和夏天,它们像一群绿衣人,伫立在河畔江边。我喜欢看它们在风中摇动的姿态,喜欢听它们应和江涛的簌簌絮语。和农民一起挑着担子从它们中间走过时,青青的芦叶掸我衣,拂我脸,那是自然对人的亲近。最难忘的是它们开花的景象,酷暑过去,金秋来临,风一天凉似一天,这时,江边的芦苇纷纷开花了,那是一大片皎洁的银色,在风中,芦苇摇动着它们银色的脑袋,在江堤两边发出深沉的喧哗,远远看去,犹如起伏的浪涛,也像浮动的积雪。使我难忘的是夕照中的景象,在绚烂的晚霞里,银色的芦花变成了金红色的一片,仿佛随风蔓延的火苗,在大地和江海的交界地带熊熊燃烧。冬天,没有被收割的芦苇身枯叶焦,在风雪中显得颓败,使大地平添几分萧瑟之气。然而我知道,芦苇还活着,它们不会死,在冰封的土下,有冻不僵的芦根,有割不断的芦笋。只要春风一吹,它们就以粉红的嫩芽,以翠绿的新叶为人类报告春天的消息。冬天的尾巴还在大地上扫动,芦笋却倔强地顶破被严霜覆盖的土地,在凛冽寒风中骄傲地伸展开它们那柔嫩的肢体,宣告冬天的失败,也宣告生命又一次战胜自然强加于它们的严酷。
⑥我曾经在日记中写诗,诗中以芦苇自比。 帕斯卡 说 : “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 ”, 这比喻使我感到亲切。以芦苇比人,喻示人的渺小和脆弱,其实,可以作另义理解,人性中的忍耐和坚毅,恰恰如芦苇。在我的诗中,芦苇是有思想的,它们面对荒滩,面对流水,面对南来北往的候鸟,舒展开思想之翼,飞翔在自由的天空中。我当年在乡下所有的悲欢和憧憬,都通过芦苇倾吐了出来。
⑦我曾经担心,随着崇明岛的发展和进步,岛上的芦苇会渐渐消失。这次去崇明,我专门到堤岸上去看了芦苇。芦苇还和当年一样,在秋风中摇晃着银色的花朵。那天黄昏,我凝视着落霞渐渐映红那一大片芦花,它们在天地之间波浪起伏,像涌动的火光,重又点燃我青春的梦想……
(选自《赵丽宏散文精选》,有删改)
1.阅读文章第③~⑤段,说说作者写出了芦苇的哪些特点。
2.文中的两处画线句子联系紧密,试从结构及内容上分析其作用。
3.第⑤段末句中加点的“顶破”一词精练传神,试分析其表达效果。
4.从修辞手法运用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
春天和夏天,它们像一群绿衣人,伫立在河畔江边,我喜欢看它们在风中摇动的姿态,喜欢听它们应和江涛的簌簌絮语。
5.本文运用托物言志的表现手法,表达了作者哪些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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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标点
(1)有时候回望故乡,曾经的点滴种种,就像一篇情节曲折细节感人的小说,心就徜徉其间,流连忘返。那份乡情浸润的记忆,如风如月,散文般动人心怀,回味悠长。那些星星点点于往事中闪烁的,就如标点般,分隔着许多情节的变换,也连缀着许多细节的相互辉映。那些标点般的存在,就是故乡烙在我心上不可磨灭的符号。
(2)村西的那条小河直直地流淌,儿时遥望河流的尽头,是无尽的憧憬,如今从记忆里望去,却是延长着我的思念。河流是一个破折号,一头连着故乡,一头连着我的心,完成着一句最深情的表达。
(3)最眷恋村中央的老井,多少清晨同太阳一起涌起的喧闹,多少黄昏烟袋点亮井台上空的第一颗星星,它沉默地陪伴,在日月流年里。國國的井口,装进了祖祖辈辈的目光,也装进了数不尽星光月色、许多岁月的沧桑变迁。然后终于有一天,它静静地消失。老井是个句号,终结了一段过往,开启了一轮想念,它把怀念封存于过去,只有回望的目光,只有心底的温暖,才能走进它的故事。
(4)那些灵动着的鸟雀,倏聚倏散,时栖时飞,就像一群不安分的逗号,调皮地更换着位置。于是村庄故事的情 节被它们不停的打乱重组,生发出许多不被预料的精彩。还没有从一个情节中回过神来,逗号们已把另一个情节呈现。当年看不过来的细节跟不上的节奏,在多年以后的回忆里,却如慢镜头般一一上演纤毫毕现。
(5)有人说,跟着炊烟的脚步就能回到家。可是, 当隔着时空的距离,即使被炊烟牵手带回的,也不再是过去的故乡。村庄炊烟是无数的叹号,每一天的早中晚,都在天地之间书写着一种情感。就算有风,也吹不散那一缕牵挂。炊烟下的房子,就是叹号的一点,也是生长着所有梦与情感的地方。所以,跟着炊烟能回到家,一个所有爱恋的来处。
(6)村周围的那些林子,像一组巨大的括号把故乡揽进温暖的怀抱。所有的荫凉洒落,所有的温暖萦绕,多少火冬夏,故乡都在安逸宁静与幸福中存在着,它也一直这样存在于我的心里,从不曾因世事沧桑而改变。
(7)宁静的夜里,狗的叫声就像一个个顿号,在现实和梦境中切换着情节。仿佛梦里一个短暂的停顿,狗沉默了之后,又回到梦里的故事。可是在没有犬吠的都市之夜,一梦沉沉,疲惫至极,再没有一两声狗叫,缓冲一枕的流逝。就像不停地跑了许久。累到欲死,依然没能接近故乡。
(8)亲人的心是引号,我的心是引号,我们用心记取着每一句话。虽然时光走远了,那些话却一直在引号间响着,便是彼此的幸福。当亲人故去了,当时光也老了,失去了一半的引号,那些话便都散落在泪水中。我想说更多的话给他听,可是,再也没有另一颗心把这些话语留住。于是,我的思念便不可断绝。
(9)小河边的垂柳是问号,亲人弯了的腰是问号,想念时低头流泪的姿势是问号,都在问着同一句话,为什么要离开故乡?为什么宁可在终生的怀念中去爱,也不愿意守着那一方热土 。
(10)所有,父亲夜里的咳嗽声,我离开家乡的足音,母亲时常的叨念都是省略号。省略了那么多的故事那么多的心情,却使无言的种种如海一般将我淹没。走得越远,离得越近,永远不能省略的,都是离家孩儿的赤子之心。
1.下面是对文章内容的阅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 本文是-篇写人记事的叙事散文,作者用饱含感情的笔触描写了故乡的景物。
B. 本文托物言志,通过描写故乡的景物和人,赞美了故乡的美丽富饶。
C. 本文形散而神不散,这个“神”就是文章的中心--对故乡的深切怀念和热爱。
2.请找出文本中具有揭示题旨和点题作用,又总领下文的句子,将其抄在横线上。
3.本文的标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4.揣摩下列句子,根据括号内的要求简要作答。
(1)当年看不过来的细节,跟不上的节奏,在多年以后的回忆里,却如慢镜头般一一 上演 ,纤毫毕现。(加点的词语在表情达意上有何作用?)
(2)走得越远,离得越近,永远不能省略的,都是离家孩儿的赤子之心。(这句话表达了怎样的意蕴和情感?)
5.根据你的阅读理解,说说本文在写法上有哪些特点(不少于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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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思想的芦苇
赵丽宏
①最近回到我曾经“插队落户”的故乡,一下船,就看到了在江堤上迎风摇曳的芦苇。久违了,朋友!
②芦苇,曾经被人认为是荒凉的象征。然而在我的心目中,这些随处可见的植物,却代表着美丽自由的生命,它们伴随我度过了艰辛的岁月。
③从前,芦苇是崇明岛上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芦苇的一身都有经济价值。埋在地下的嫩芦根可解渴充饥,也可入药。芦叶可以包粽子,芦叶和糯米合成的气味,就是粽子的清香。芦花能扎成芦花扫帚,这样的扫帚,城里人至今还在用。用途最广的,是芦苇秆,农民用灵巧的手,将它们编织成苇帘、苇席、芦篚、箩筐、簸箕,盖房子的时候,芦苇可以编苇墙,织屋顶。很多乡民曾经以编织芦苇为生,生生不息的芦苇使故乡人多了一条活路。我在崇明“插队”时,曾经和农民一起研究利用地下的沼气来做饭。打沼气灶,也用得上芦苇。
④在艰苦的“插队”生涯中,芦苇给我的抚慰旁人难以想象。我是一个迷恋自然的人,而芦苇,正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美妙礼物。在被人类精心耕作的田野中,几乎很少有野生的植物连片成块,只有芦苇例外。没有人播种栽培,它们自生自长,繁衍生息,哪里有泥土,有流水,它们就在哪里传播绿色,描绘生命的多姿多彩和坚韧。
⑤春天和夏天,它们像一群绿衣人,伫立在河畔江边。我喜欢看它们在风中摇动的姿态,喜欢听它们应和江涛的簌簌絮语。和农民一起挑着担子从它们中间走过时,青青的芦叶掸我衣,拂我脸,那是自然对人的亲近。最难忘的是它们开花的景象,酷暑过去,金秋来临,风一天凉似一天,这时,江边的芦苇纷纷开花了,那是一大片皎洁的银色,在风中,芦苇摇动着它们银色的脑袋,在江堤两边发出深沉的喧哗,远远看去,犹如起伏的浪涛,也像浮动的积雪。使我难忘的是夕照中的景象,在绚烂的晚霞里,银色的芦花变成了金红色的一片,仿佛随风蔓延的火苗,在大地和江海的交界地带熊熊燃烧。冬天,没有被收割的芦苇身枯叶焦,在风雪中显得颓败,使大地平添几分萧瑟之气。然而我知道,芦苇还活着,它们不会死,在冰封的土下,有冻不僵的芦根,有割不断的芦笋。只要春风一吹,它们就以粉红的嫩芽,以翠绿的新叶为人类报告春天的消息。冬天的尾巴还在大地上扫动,芦笋却倔强地顶破被严霜覆盖的土地,在凛冽寒风中骄傲地伸展开它们那柔嫩的肢体,宣告冬天的失败,也宣告生命又一次战胜自然强加于它们的严酷。
⑥我曾经在日记中写诗,诗中以芦苇自比。帕斯卡说:“人是一棵会思想的芦苇”,这比喻使我感到亲切。以芦苇比人,喻示人的渺小和脆弱,其实,可以作另义理解,人性中的忍耐和坚毅,恰恰如芦苇。在我的诗中,芦苇是有思想的,它们面对荒滩,面对流水,面对南来北往的候鸟,舒展开思想之翼,飞翔在自由的天空中。我当年在乡下所有的悲欢和憧憬,都通过芦苇倾吐了出来。
⑦我曾经担心,随着崇明岛的发展和进步,岛上的芦苇会渐渐消失。这次去崇明,我专门到堤岸上去看了芦苇。芦苇还和当年一样,在秋风中摇晃着银色的花朵。那天黄昏,我凝视着落霞渐渐映红那一大片芦花,它们在天地之间波浪起伏,像涌动的火光,重又点燃我青春的梦想……
1.阅读文章第③~⑤段,说说作者写出了芦苇的哪些特点。
2.文中的两处画“______”句子联系紧密,试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分析其作用。
3.第⑤段末句中加点的“顶破”一词精练传神,试分析其表达效果。
4.结合语境,从修辞运用的角度,对选文第⑤段画波浪线句子进行赏析。
春天和夏天,它们像一群绿衣人,伫立在河畔江边,我喜欢看它们在风中摇动的姿态,喜欢听它们应和江涛的簌簌絮语。
5.本文运用托物言志的表现手法,表达了作者哪些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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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有关文学常识及课文内容的表述,有错误的一项是( )
A. 小说《故乡》以“我”回到故乡的见闻和感受为线索,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衰败、萧条,农民日趋破产的悲惨景象,表达了作者改造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B. 小说《骆驼祥子》从祥子力图通过个人奋斗摆脱悲惨生活命运的人生经历,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淳朴善良的劳动者所进行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C. 英国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通过描述主人公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兄弟于勒前后不同的态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纯粹的金钱关系”的主题思想。
D. 叶圣陶写的小说《多收了三五斗》形象地揭示了旧中国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农民急遽破产的现实,预示着农民必将走上反抗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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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两个语段都出自鲁迅的小说《故乡》。语段(一)先总写“我”从没听说过闰土所讲的这些新鲜事,然后引出对这些新鲜事的具体分说;语段(二)写的是“我”回到故乡再见到杨二嫂却一时没认出来,“我”母亲替“我”解释并断断续续地提醒着“我”。根据各自语境,在【甲】【乙】【丙】处分别填写标点符号,正确的一项是( )
语段(一)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甲】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语段(二)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乙】“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丙】开豆腐店的。”
A.【甲】逗号【乙】冒号【丙】破折号
B.【甲】冒号【乙】逗号【丙】省略号
C.【甲】冒号【乙】冒号【丙】省略号
D.【甲】逗号【乙】逗号【丙】破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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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两个语段都出自鲁迅的小说《故乡》。语段(一)先总写“我”从没听说过闰土所讲的这些新鲜事,然后引出对这些新鲜事的具体分说;语段(二)写的是“我”回到故乡再见到杨二嫂却一时没认出来,“我”母亲替“我”解释并断断续续地提醒着“我”。根据各自语境,在【甲】【乙】【丙】处分别填写标点符号,正确的一项是
语段(一)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甲】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语段(二)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乙】“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丙】开豆腐店的。”
A.【甲】逗号【乙】冒号【丙】破折号
B.【甲】冒号【乙】逗号【丙】省略号
C.【甲】冒号【乙】冒号【丙】省略号
D.【甲】逗号【乙】逗号【丙】破折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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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语段中划线字注音正确的是( )
近日,他又回到故乡,缅怀他那突然去世的恩师,曾经恩师对他的谆谆教诲至今还时常萦绕在他的耳畔,看着恩师的遗体,想到上一次见到恩师时,恩师已经是一位黄发垂髫的老人了,但他和恩师争辩时还是强词夺理,令恩师很生气。每每想到这些心中的愧疚就止不住
的流露出来。
A. miǎn yíng tiáo qiǎng B. màn yíng táo qiǎng
C. miǎn yín tiáo qiáng D. miǎn yín táo qi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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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散文,完成后面小题
谁能让我带走星空
迟子建
①祭灶前夜,我回到故乡。想必半个冬天在哈尔滨为烟霾所困,没过多少有蓝天的日子,也没呼吸多少好空气,眼睛和肺子空前亏着了,所以下了火车进了家,一顿酒肉下肚,见午后阳光甚好,窗外是白雪世界,也不顾旅途劳顿,冒着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就去户外散步了。
②我没戴口罩,大口大口呼吸着来自山野的新鲜空气。呼出的热气与冷空气交融,很快在我面部制造了一场“树挂”,未被帽子围巾护卫住的刘海、鬓角和睫毛,顷刻间濡满霜雪。刘海宛如盛开的梨树,变得沉实了——那是花朵压弯枝条了!而寒风在我鬓角,不打招呼地插上两支鹅毛笔了!它们这么做,是想让我书写冬天的诗篇吧。最有趣的是上下睫毛,霜雪做了红娘,生生将它们黏在一起了!可我要赏这大好冬景,就得让它们劳燕分飞。不管外部环境多么酷寒,人的眼睛永远涌动着温泉,只要使劲眨眼,眼底的热气就把睫毛的霜雪融化了!不过睫毛正浓情蜜意着,拆散它们是要付出代价的。你眨眼撕扯它们的时候,脱落的霜雪会掠走几根睫毛,做它们的俘虏。如果你冰天雪地走一遭回来,发现睫毛稀疏了,千万不要大惊小怪啊。
③踩着白雪走在街上,听着“咯吱——咯吱——”的回声,如闻天籁。抬头看天,它是那么的蓝,蓝得不真实似的,让人怀疑自己被罩在水晶玻璃里,直想用一把大锤,砸向那片蔚蓝,看它是不是天!
④这场雪中漫步,使我受了风寒,当夜就咳嗽起来。咳得睡不着的时候,我关掉灯,站在窗前望星空。窗外的山峦原野,此刻被白雪统率着,即便是下弦月的日子,半个月亮加上满天繁星,也把它们照亮了。十多年前我和爱人最喜欢夜晚撩开窗帘,依偎在床上赏月。我们不止一次看见流星划过。很奇怪,他去世后,我回到我们生活的地方,还是躺在这张床上,独自也赏了无数轮好月亮,却很少看到流星。如果说他是流星的话,他划过短暂的生命时空后,我是多么希望他落入我的心底啊。因为到了我心底,他就是做了恒星了,再不会陨落。可我深知故乡的原野,是他魂牵梦系之地。而他坠入原野,是坠入辽阔和自由,比坠入爱人的心,更加地久天长。
⑤故乡的星空显得很低,星星仿佛枝头的花朵,唾手可得。这样的星空,也就给人花团锦簇的感觉。我也曾无数次站在城市的窗前望星空,可那里空气一年不如一年,我见到的星月,容颜也就越来越憔悴。月亮常常乌蒙蒙就出来了,像是多日没洗脸似的;而星星稀疏极了,混沌的大气中,有一张看不见的嘴,吞噬了太多的星星。所以每次回乡,我最惬意的,就是望星空。
⑥年过完了,我也要返城了。每次离开故乡,家人都会让我带上各色绿色食品,野生的蘑菇木耳,小磨坊磨出的黑面,各类江鱼,韭菜花,风干肠,小笨鸡,山野菜等,够我吃小半年的。因为这半个冬天在哈尔滨被 PM2.5 所害,太向往新鲜空气了,我这次最想带走的,不是故乡的吃食,而是星空!因为带走这样的星空,就有了蓝天,有了好空气,有了温柔的梦乡!
⑦可是谁能让我带走星空呢?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1.散文中往往有两个“我”,一个在现实中,一个在回忆里。简要概括文中现在的“我”与以前的“我”的主要经历。
2.下面的加点词及句子都很活泼新颖,请按提示作答。
(1)窗外的山峦原野,此刻被白雪统率着。(结合语境理解加点词的含义)
(2)而寒风在我鬓角,不打招呼地插上两支鹅毛笔了!(从修辞角度赏析句子)
3.结合全文,说说标题“谁能让我带走星空”的作用。
4.联系上下文,具体说说划线句子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内心感受?
抬头看天,它是那么的蓝,蓝得不真实似的,让人怀疑自己被罩在水晶玻璃里,直想用一把大锤,砸向那片蔚蓝,看它是不是天!
5.下面对文章内容、写法的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拟题“谁能让我带走星空”,但作者却用足足三个段落写了星空之外的内容,开头切入未免冗长,这告诉我们:即使是名家之笔,也会有所遗憾。
B. 散文第②段采用了虚实相生的写法,对故乡山野的风雪进行了精妙的描写,想像丰富而独特,读来活泼灵动,让人叹服。
C. 作者在结尾说带走这样的星空,就有了温柔的梦乡,是因为她居住的城市会拥有蓝天、好空气,这会让人睡得踏实。
D. 散文采用了欲扬先抑的写法,语言表达朴实、真切,很好地表达了作者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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