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茶干
汪曾祺
家家户户离不开酱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倒有三件和酱园有关:油、酱、醋。
连万顺是东街一家酱园。
他家的门面很好认,是个石库门。麻石门框,两扇大门包着铁皮,用铁钉钉出如意云头。本地的店铺一般都是“铺闼子门”,十二块、十六块门板,晚上上在门槛的槽里,白天卸开。这样的石库门的门面不多。城北只有那么几家。一家恒泰当,一家豫丰南货店。恒泰当倒闭了,豫丰失火烧掉了。现在只剩下北市口老正大棉席店和东街连万顺酱园了。这样的店面是很神气的。尤其显眼的是两边白粉墙的两个大字。黑漆漆出来的。字高一丈,顶天立地,笔画很粗。一边是“酱”,一边是“醋”。这样大的两个字,全城再也找不出来了。白墙黑字,非常干净。
店堂也异常宽大。西边是柜台。东边靠墙摆了一溜豆绿色的大酒缸。酒缸高四尺,莹润光洁。这些酒缸都是密封着的。有时打开一缸,由一个徒弟用白铁筒把酒汲在酒坛里,酒香四溢,飘得很远。
往后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青砖铺地,整整齐齐排列着百十口大酱缸。酱缸都有个帽子一样的白铁盖子。下雨天盖上,好太阳时揭下盖子晒酱。有的酱缸当中掏出一个深洞,如一小井。原汁的酱油从井壁渗出,这就是所谓“抽油”。西边有一溜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小磨坊。一头驴子在里面磨芝麻或豆腐。靠北是三间瓦屋,是做酱菜切萝卜干的作坊。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
从外往里,到处一看,就知道这家酱园的家底是很厚实的。单是那百十缸酱就值不少钱!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信用好,为人和气,勤快。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掰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作“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要说他的特别处,也有。有两点:一是他的酒量奇大。他以酒代茶,他极少喝茶。他坐在账桌上算账的时候,面前总放一个豆绿茶碗。碗里不是茶,是酒,一般的白酒,不是什么好酒。他算几笔,喝一口,什么也不“就”。一天老这么喝着,喝完了,就自己去打一碗。他从来没有醉的时候。二是他说话有个口头语:“的时候”。什么话都要加一个“的时候”。“我的时候”“他的时候”“麦子的时候”“豆子的时候”“猫的时候”“狗的时候”....他说话本来就慢,加了许多“的时候”,就更慢了。如果把他说的“的时候”都删去,他每天至少要少说四分之一的字。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门口的两个大字,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
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后记
近来有人写文章,说我的小说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怀恋,我看后哑然。当代小说寻觅旧文化的根源,我以为这不是坏事。但我当初这样做,不是有意识的。我写旧题材,只是因为我对旧社会的生活比较熟悉,对我旧时邻里有较真切的了解和较深的感情。我也愿意写写新的生活,新的人物。但我以为小说是回忆。必须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净火气,特别是除净感伤主义,这样才能形成小说。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对于现实生活,我的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夜
(节选自《桥边小说三篇》,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连老大酒量奇大和惯用的口头语,与其做茶干无关,但能体现出老舍先生的观点:“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
B.酱园的底子很厚实,但最终消失了,连老大的儿子不愿将其恢复,作者表面上对他的不作为有着怨恨和无奈,深层上则是借以展现社会变迁。
C.汪曾祺作品之叙事,总是那么徐徐道来,波澜不惊,本文《茶干》,也能感受到这种绝无神色惶遽、胜似闲庭信步的叙事特色。
D.“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小说在介绍酱园时写茶干只此一句,后文又具体写了茶干的制作工艺,巧用伏笔,详略得当,可见作者匠心。
2.小说开头部分详细介绍酱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后记中说“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请结合正文对此加以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茶干
汪曾祺
家家户户离不开酱园。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倒有三件和酱园有关:油、酱、醋。
连万顺是东街一家酱园。
他家的门面很好认,是个石库门。麻石门框,两扇大门包着铁皮,用铁钉钉出如意云头。本地的店铺一般都是“铺闼子门”,十二块、十六块门板,晚上上在门槛的槽里,白天卸开。这样的石库门的门面不多。城北只有那么几家。一家恒泰当,一家豫丰南货店。恒泰当倒闭了,豫丰失火烧掉了。现在只剩下北市口老正大棉席店和东街连万顺酱园了。这样的店面是很神气的。尤其显眼的是两边白粉墙的两个大字。黑漆漆出来的。字高一丈,顶天立地,笔画很粗。一边是“酱”,一边是“醋”。这样大的两个字,全城再也找不出来了。白墙黑字,非常干净。
店堂也异常宽大。西边是柜台。东边靠墙摆了一溜豆绿色的大酒缸。酒缸高四尺,莹润光洁。这些酒缸都是密封着的。有时打开一缸,由一个徒弟用白铁筒把酒汲在酒坛里,酒香四溢,飘得很远。
往后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青砖铺地,整整齐齐排列着百十口大酱缸。酱缸都有个帽子一样的白铁盖子。下雨天盖上,好太阳时揭下盖子晒酱。有的酱缸当中掏出一个深洞,如一小井。原汁的酱油从井壁渗出,这就是所谓“抽油”。西边有一溜走廊,走廊尽头是一个小磨坊。一头驴子在里面磨芝麻或豆腐。靠北是三间瓦屋,是做酱菜切萝卜干的作坊。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
从外往里,到处一看,就知道这家酱园的家底是很厚实的。单是那百十缸酱就值不少钱!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信用好,为人和气,勤快。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掰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作“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要说他的特别处,也有。有两点:一是他的酒量奇大。他以酒代茶,他极少喝茶。他坐在账桌上算账的时候,面前总放一个豆绿茶碗。碗里不是茶,是酒,一般的白酒,不是什么好酒。他算几笔,喝一口,什么也不“就”。一天老这么喝着,喝完了,就自己去打一碗。他从来没有醉的时候。二是他说话有个口头语:“的时候”。什么话都要加一个“的时候”。“我的时候”“他的时候”“麦子的时候”“豆子的时候”“猫的时候”“狗的时候”....他说话本来就慢,加了许多“的时候”,就更慢了。如果把他说的“的时候”都删去,他每天至少要少说四分之一的字。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门口的两个大字,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
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后记
近来有人写文章,说我的小说开始了对传统文化的怀恋,我看后哑然。当代小说寻觅旧文化的根源,我以为这不是坏事。但我当初这样做,不是有意识的。我写旧题材,只是因为我对旧社会的生活比较熟悉,对我旧时邻里有较真切的了解和较深的感情。我也愿意写写新的生活,新的人物。但我以为小说是回忆。必须把热腾腾的生活熟悉得像童年往事一样,生活和作者的感情都经过反复沉淀,除净火气,特别是除净感伤主义,这样才能形成小说。但是我现在还不能。对于现实生活,我的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简直近似随笔。结构尤其随便,想到什么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这样做是有意的(也是经过苦心经营的)。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夜
(节选自《桥边小说三篇》,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连老大酒量奇大和惯用的口头语,与其做茶干无关,但能体现出老舍先生的观点:“一篇好的小说,人物形象是立在读者面前的”。
B.酱园的底子很厚实,但最终消失了,连老大的儿子不愿将其恢复,作者表面上对他的不作为有着怨恨和无奈,深层上则是借以展现社会变迁。
C.汪曾祺作品之叙事,总是那么徐徐道来,波澜不惊,本文《茶干》,也能感受到这种绝无神色惶遽、胜似闲庭信步的叙事特色。
D.“有一台锅灶,是煮茶干用的。”小说在介绍酱园时写茶干只此一句,后文又具体写了茶干的制作工艺,巧用伏笔,详略得当,可见作者匠心。
2.小说开头部分详细介绍酱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后记中说“这样的小说打破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请结合正文对此加以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茶 干
汪曾祺
连万顺是东街一家酱园。
连万顺的东家姓连。人们当面叫他连老板,背后叫他连老大。都说他善于经营,会做生意。连老大做生意,无非是那么几条:
第一,信用好。连万顺除了做本街的生意,主要是做乡下生意。东乡和北乡的种田人上城,把船停在大淖,挂好了船绳,就直奔连万顺,打油、买酱。他们把油壶往柜台上一放,就去办别的事情去了。等他们办完事回来,油已经打好了。油壶口用厚厚的桑皮纸封得严严的。桑皮纸上盖了一个墨印的圆印:“连万顺记”。乡下人从不怀疑油的分量足不足,成色对不对。多年的老主顾了,还能有错?
第二,连老板为人和气。乡下的熟主顾来了,连老板必要起身招呼,小徒弟立刻倒了一杯热茶送了过来。他家柜台上随时点了一架盘香,供人就火吸烟。乡下人寄存一点东西,雨伞、扁担、箩筐、犁铧、坛坛罐罐,连老板必亲自看着小徒弟放好。
连老板对孩子也很和气。酱园和孩子是有缘的。很多人家要打一点酱油,打一点醋,往往派一个半大孩子去。妈妈盼望孩子快些长大,就说:“你快长吧,长大了好给我打酱油去!”买酱菜,这是孩子乐意做的事。
一到过年,孩子们就惦记上连万顺了。连万顺每年预备一套锣鼓家伙,供本街的孩子来敲打。家伙很齐全,大锣、小锣、鼓、水镲、碰钟,一样不缺。到了元宵节,家家店铺都上灯。连万顺家除了把四张玻璃宫灯都点亮了,还有四张雕镂得很讲究的走马灯。孩子们都来看。孩子们都不是空着手来的,他们牵着兔子灯,推着绣球灯,系着马灯,灯也都是点着了的。灯里的蜡烛快点完了,连老板就会捧出一把新的蜡烛来,让孩子们点了,换上。孩子们于是各人带着换了新蜡烛的纸灯,呼啸而去。
预备锣鼓,点走马灯,给孩子们换蜡烛,这些,连老大都是当一回事的。年年如此,从无疏忽忘记的时候。这成了制度,而且简直有点宗教仪式的味道。连老大为什么要这样郑重地对待这些事呢?这为了什么目的,出于什么心理?实在令人捉摸不透。
第三,连老大很勤快。他是东家,但是不当“甩手掌柜的”。大小事他都要过过目,有时还动动手。切萝卜干、盖酱缸、打油、打醋,都有他一份。到了出茶干的时候,酱园上上下下一齐动手,连老大也算一个。
茶干是连万顺特制的一种豆腐干。豆腐出净渣,装在一个一个小蒲包里,包口扎紧,入锅,码好,投料,加上好抽油,上面用石头压实,文火煨煮。要煮很长时间。煮得了,再一块一块从麻包里倒出来。这种茶干是圆形的,周围较厚,中间较薄,周身有蒲包压出来的细纹,每一块当中还带着三个字:“连万顺”,——在扎包时每一包里都放进一个小小的长方形的木牌,木牌上刻着字,木牌压在豆腐干上,字就出来了。这种茶干外皮是深紫黑色的,掰开了,里面是浅褐色的。很结实,嚼起来很有咬劲,越嚼越香,是佐茶的妙品,所以叫做“茶干”。连老大监制茶干,是很认真的。每一道工序都不许马虎。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车站、码头、茶馆、酒店都有卖的。后来竟有人专门买了到外地送人的。双黄鸭蛋、醉蟹、董糖、连万顺的茶干,凑成四色礼品,馈赠亲友,极为相宜。
连老大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开酱园的老板,一个普普通通、正正派派的生意人,没有什么特别处。这样的人是很难写成小说的。
连万顺已经没有了。连老板也故去多年了。五六十岁的人还记得连万顺的样子,记得酱园内外的气味,记得连老大的声音笑貌,自然也记得连万顺的茶干。
连老大的儿子也四十多了。他在县里的副食品总店工作。有人问他:“你们家的茶干,为什么不恢复起来?”他说:“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
一个人监制的一种食品,成了一地方具有代表性的土产,真也不容易。不过,这种东西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人们在背后称普普通通开酱园的连老板为“连老大”,这不仅说明他会做生意,更能体现出人们对他的人品的敬仰。
B.乡下人进城先“直奔连万顺”,把油壶放下“就去办别的事情去了”,办完事再把油壶捎走,也不怀疑油的分量和成色,可见乡下人办事很粗心大意。
C.过年的时候,连老大把为孩子预备锣鼓、点走马灯、换蜡烛等都很当一回事,“从无疏忽忘记”,连老大这颗透明的童心也是善良厚道的表现。
D.连老大不但勤快,而且认真,他监制茶干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连万顺茶干的牌子闯出来了”,连万顺茶干成了当地有名的“四色礼品”之一。
E.有人问连老大的儿子为什么不恢复制造自家的茶干,他答:“这得下十几种药料,现在,谁做这个!”一句话写尽人世浮华、急功近利,并以此映衬了连老大的古朴厚道、兢兢业业。
2.文章的题目是“茶干”,可为什么用那么多的篇幅介绍“连老大的生意经”?
3.简要概述连万顺茶干的特点。
4.结合全文探究一下最后一段中划线句子的深层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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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茶文化亦是如此。中国的茶文化是中国制茶、饮茶的文化。作为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之一,饮茶在古代中国是非常普遍的。中华茶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不但包含物质文化层面,还包含深厚的精神文明层次。几千年来中国不但积累了大量关于茶叶种植、生产的物质文化、更积累了丰富的有关茶的精神文化。这就是中国特有的茶文化。
中国历史上有很长的饮茶纪录,已经无法确切地查明到底是在什么年代了,但是大致的时代是有说法的。并且也可以找到证据显示,确实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饮茶的习惯是从中国传过去的。所以,很多人认为饮茶就是中国人首创的,世界上其它地方的饮茶习惯、种植茶叶的习惯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中国传过去的。
在国内,有关于茶树的最早原产地的争论,有好几种说法。不少人认为在云南,有一学者在认真研究考证以后断言,云南的西双版纳是茶树的原产地。人工栽培茶树的最早文字记载始于西汉的蒙山茶。这在《四川通志》中有记载。
但也有另一种说法说湖南的茶陵是茶叶的最古老的故乡。炎帝最先教茶陵人采茶喝茶,茶陵是茶叶最古老的故乡,其岁月之久远几乎无可追溯。《史记》上讲到的炎帝陵寝所在的茶山,便是茶陵那广袤的茗茶之山。清嘉庆《茶陵州志》则说得更为详细,它说《史记》所载“茶山”,就是茶陵毗邻江西的景阳山,因“林谷间多生茶茗故名”。陆羽的《茶经》里也讲到茶陵,说此地因“陵谷生茶茗焉”。
茶学是研究茶树、茶叶、茶饮和茶文化的学科,中国为茶的故乡,对茶的研究相当深入。
从唐代茶圣陆羽的《茶经》问世以来,历代的茶学专著不下五六百部,流传至今的也有百余部,这是中国茶文化特有的丰富的文化遗产。唐朝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饮茶》记有茶博士一词:“命奴子取钱三十文,酬煎茶博士。”指的是会煎茶、精通茶艺之人。陆羽被唐德宗当面尊称为“茶博士”。
由于各代备茶、饮茶的方法有很大的不同,要求不同,各代茶书的内容也大不相同。各代茶书是各代茶文化的缩影,由唐代到明代,大体反映一个由繁到简,反归自然的过程。唐代“封花饮茶”一事被认为是煞风景之事。唐、宋盛行“茶团”、“茶饼”(茶砖),制造、备茶、饮茶的程序最复杂,茶团还中常常添加龙脑等香料。宋代的特点是从皇帝到士大夫大兴斗茶之风,追求茶汤表面变幻的图形,享受竞赛的热闹,增设贡茶院。明代是一个大转折点,社会崇尚天人合一,崇尚返归自然,徐渭《密集致品》:“茶宜精舍、宜雲林、宜幽人雅士 、
宜衲子仙朋、宜松月下、宜花鸟间……”。茶不再讲究添加贵重的香料,也不斗茶,把茶的真香提到第一位,创造了泡散茶的风气,一路延续到今天。而宋代讲究茶的泡沫,又在今天结合西式奶茶的“泡沫奶茶”中重生。
茶之为物,产自崇高的山,吸收天地的灵气,还必须配上清洁的流泉。所谓“仁者爱山,智者爱水”;古人的一杯茶包含中国文人、哲人深爱的天、地、山、水,仁、智。 于是。历朝历代涌现出了大量与茶有关的各种艺术作品。
唐阎立本 《萧翼赚兰亭图 》。大画家阎立本根据唐何延之《兰亭记》所作。描绘唐太宗御史萧翼从王羲之第七代传人的第子袁辩才的手中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骗取到手献给唐太宗的故事。画的是萧翼和袁辩才在喝茶,萧翼洋洋得意,老和尚辩才张口结舌,失神落魄;旁有二仆在茶炉上备茶;各人物表情刻画入微。
(选自《茶文化史》,有删改)
1.下列关于“茶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中国饮茶文化悠久,并且有证据显示饮茶习惯、种植习惯是从中国传播到其它国家的, 西双版纳和茶陵是茶叶最早的原产地,历史悠久无可追溯。
B. 中国对茶的研究深入,流传至今的茶学专著有数百部,对于茶故乡的研究是深入的,这要追溯到最先教人采茶喝茶的炎帝。
C. 从唐代到明代,茶书由繁到简,明代起,茶不再注重添加贵重香料、不再斗茶,把茶香作为第一位,延续至今。
D. 画家阎立本的艺术作品描绘了一个历史故事,作品将人物的神情刻画得非常细致。茶艺术吸收天地的灵气,创作出大量的艺术作品。
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很多人认为饮茶是中国人首创的,是因为有饮茶记录和证据,但已无法追溯具体年代,世界上其它地方的茶文化是从中国传播过去的。
B. 茶学以茶的各个方面作为对象,是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自从《茶经》问世以来,茶学专著开始流行,因此陆羽被唐德宗当面尊称为“茶博士”。
C. 唐、宋盛行“茶团”、“茶饼”程序复杂,宋代流行斗茶、追求茶汤表面变幻的图形,不过到了明代这些不再讲究,而把香味为首要条件。
D. 古人的茶艺术包含了对中国文人的深爱的六个方面,历朝历代的艺术作品反映了对茶文化的崇敬,将艺术作品中的人物生动刻画出来。
3.根据原文内容的表述,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炎帝最先教茶陵人采茶喝茶成为人们认为茶陵是茶最古老的故乡,并通过《史记》加以说明,使人更有信服力。
B. 中国茶文化追求的茶学的概念,发源于《茶经》的问世,后来经过中国“茶圣”陆羽的发展,成为茶学的基础。
C. 《兰亭记》描绘的历史故事正是茶艺术的核心所在,所谓“仁者爱山,智者爱水”是茶艺术所崇尚的,包含中国文人的情怀。
D. 各代茶书是各代茶文化的缩影,徐渭《密集致品》崇尚天人合一,返归自然,宋代讲究茶的泡沫,又在今天结合西式奶茶的“泡沫奶茶”中重生。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堂 号
袁炳发
听母亲讲,我们家从山东东平闯关东落户黑龙江时,发生过一件事。
当时父辈兄弟三人投奔同乡至黑龙江苇子沟,立足未稳,即遭遇水灾,全镇子人陷入困顿,几乎家家缺吃少穿。
一天深夜,我家邻居、造纸厂的会计张爷,突然被鸡叫声惊醒,以为黄鼠狼又来吃鸡,便手拎棍棒冲出门。
冲出门的张爷,月色之下定睛一看,哪是什么黄鼠狼,是一窃贼在鸡窝行窃。此时窃贼也听见门外的动静,慌乱中丢物而逃。张爷将其所遗之物拿进屋中,亮灯一看,是个布袋子,里面装着张爷家两只芦花母鸡。
张爷把母鸡放出之后,凑近灯下看布袋子,发现上面印着三个大字“敦本堂”。张爷想起,前些日子我大伯去张爷家借一斗玉米,正是用的这个袋子!
当时听母亲讲这件事时,我还小,对“敦本堂”三个字不甚明白。上小学一年级后,父亲告诉我,“敦本堂”是我们这一支袁氏的堂号。那时候,家族堂号是一个标识或者说符号,更是一个家族自我建设的动力,也就是家风和对外立身的信誉。
翌日一早,张爷拿着空袋子来到我们家,也不说话,将空袋子掷于地上,瞥我大伯一眼,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
我大伯见状,傻眼了,马上让我父亲去看下自家的布袋子在不在。
当我父亲告诉大伯,我们家的布袋子的确不在了时,我大伯当时就哭了,说,这人丢不起呀!
我父亲说,丢什么人,又不是我们干的,袋子是让人偷走了。
我大伯说,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呀?咱们百口难辩!
我大伯哭得很伤心,感觉对不起老祖宗,没有保护好家族名声。说着,就安排我父亲和叔叔收拾东西,回山东老家东平去,不在此处丢人现眼了。
我父亲急了:我们是敦厚本分之家,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受冤屈。父亲掉头出去了。
父亲要把这件事调查明白!
事件发生时,正是阴历九月初,早晚有霜冻。夜间野兽出洞都会留下足迹,人畜如果晚间出来,踩出的痕迹也会像石膏一样凝住。我父亲在路上仔细查看,循着一趟可疑的足迹追出镇子,一追就是十几里地,追到了另一个屯子。那天半夜时分,我父亲带着两个人回来了,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三人直奔张爷家。
原来,偷鸡的是那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中年人是他的父亲,一起过来赔罪来了。
这件事的结果不说大家也能猜得出来,我们家和张爷家的嫌隙弥合了。这件事的发生,非但没有给我们家族抹黑,反而赢得了许多好名声,苇子沟的人一下子就接受了我们家。
我们家以敦厚本分立家,赢得了远近邻居的信任。这件事之后,张爷在造纸厂的厂长面前,极力举荐大伯哥仨到纸厂上班。
哥仨到纸厂上班后,专选苦脏累给钱多的活干,两三年间,就挣得一份不错的家业。而且,当时从山东来时,只有大伯一人娶亲,经过几年打拼,我父亲和叔叔每人都娶了一位好姑娘。就这样,我们家不仅没有退回到老家山东,倒是深深扎根在黑龙江了。
扎根之后,大伯在正堂的一张桌子上,把祖辈牌位供上,把堂号“敦本堂”三个字的横幅挂于牌位上方的墙上。
几年后,“文革”开始,“红卫兵”的“破四旧”将我家的牌位、堂号掷于火堆,焚烧一尽。
当时,大伯为了保护堂号,和“红卫兵”们撕打起来。结果,大伯的一条腿被“红卫兵”们打伤致残。
从此,大伯每天都郁郁不乐。几个月后,大伯去了趟县城,家里人不知他去干什么,问他也不作答,只是从他舒坦的面容上,猜测他可能是到县城做了一件大事。
这个谜,直到大伯去世时才解开。
那天,病中的大伯奄奄一息,我大伯母给大伯换寿衣,当大伯母除去大伯身上的旧衣时,我们袁氏家族的大人小孩,都在我大伯的前胸看到了刺上去的三个字——敦本堂。
大伯母急忙问大伯:那次你去县城就是刺字去了吗?
大伯吃力地点点头之后,长嘘一口气,就咽气了。
……
时隔多年,回想自己为官多年,竟一尘不染,这才猛然惊觉——其实,大伯前胸上的那三个字,早已扎在我心里的最深处了。
(选自《安徽文学》2017年第6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角度,既可展现“我”的内心世界,又使文章更具真实感。
B. 张爷爱憎分明:因误会而对“我们家”失望,误会消除后又极力帮助“我们家”。
C. 作者善于通过语言描写、外貌描写等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和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D. “我们家”优良家风之所以能得以传承,离不开父辈们对“堂号”的坚守与保护。
2.简要分析划线段落在文中的作用。
3.“敦本堂”这个堂号对“我们家”产生了哪些影响?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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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吴晓玲:学者的脾气
①吴先生以研究小说戏曲而著名,这里头离不开语言,所以他也是一位造诣极高的语言学家。说到这里,我倒想起他亲自讲给我听的一件事。那时某年中国书店办书市,我去观书时,恰遇吴先生在店堂的沙发上与店员闲聊,吴先生招呼我过去,问了两句家常,又开始说起旧人旧事。讲到罗常培先生,他说,有年罗常培(语言学家、社科院语言所所长)把我们这些当年的弟子聚到一块儿,聊起来说,这些个学生中谁得了他什么什么(指继承了他哪个方面的学术。罗常培是语言学大师,有多方面学术造诣)。张三得了他这个,李四得了他那个,王五马六又得了他什么,最后拿手一指我,‘吴晓铃得了我这个脾气!’原来罗先生和吴先生都是很有脾气的学者。
②吴先生为人率直,锋芒毕露,绝不修饰遮掩,学界人所共知,文风亦是如此。如他在《燕都》杂志上作文介绍他所收藏的手抄本《石涛见闻录》一书,文中的最后一段写道:”我的聚书,除了本门业务以外,遇到一些有用、有趣的小品也兼容并蓄,但是不讲版本,箧中所藏既不佞宋,也不尊元,都是些考藏家所不屑一顾者。然而敝帚自珍,时或想到辑为一部小丛书尽收之以公诸嗜痂者流。可是,我未请得准许出版执照,擅自印行则有干禁令;交付出版单位,又怕叫我”赞助”,或交给我若干部自行叫卖。万般无奈,只好写写这样不痛不痒的短文,捞几文副食补助,其可也。
③有一回,某红学家要开什么发布会,宣称掌握了新证据,有了新发现。吴晓玲对此人很看不上,认为他做学问不踏实,又一味狂妄自大,决定去教训教训他,因为吴晓玲手里有证据,是外人没见过的古代文献,具有不可动摇的说服力。他头去的前两天和祖父在外边吃饭,吃完饭在我家门道里与祖父说起此事,说”过两天我去的时候要‘内穿铠甲,外罩锦袍’(《甘露寺》里面的一段戏词)”,吴晓玲照京剧念白说完这八个字,还走了两步,做了个身段儿,哈哈大笑起来。
④吴先生脾气有些大,然而在学问上却很谦和。记得”文革”结束不久,大概是原北京教师进修学院在一个礼堂里请祖父给中学语文教师讲古汉语,那日去的人有近千之多,吴先生也去了,坐在下面。祖父一句:”我已十三年没上讲台了。”先赢得一片暴风雨般的掌声。随后主持人说:”台下还有语言学家吴晓玲先生,我们请他上来坐。”又一阵热烈的掌声。只见吴先生走到台上,涨红了脸,两手抱拳,连连向台下作揖,随后坐在祖父旁边。又有一日,他来家闲谈,祖父与他谈起”腌臜”两字,并引证《红楼梦》。谁知第二天一早祖父还未起,吴先生即登门,并携来他所藏的海内孤本《红楼梦》脂批本之一,证明祖父所言不虚,使祖父大为感动。
⑤吴先生也是将作学问视为第一的人。某日,他打电话给祖父,说:”我得向您讨教,我要查条资料,……记得在《淮南子》里头,可我把《淮南子》从头到尾翻了两遍,就是没有。您知道出处吗?”后来祖父帮他查出来,他高兴极了,连声道谢。他还常常嘱咐我,一定要把祖父的学问继承下来,这可是绝学。我有位朋友,其祖父是著名历史学家,因家世关系也认识吴先生。有次吴先生问他现状,他说他在街道办事处搞三产。吴先生听后不以为然,说:”你可要归队啊!”不过我们二人都没能继承家学。我后来转向文字,他至今依然经商,都辜负了吴先生的嘱托。
⑥我最后一次见到吴先生是在一个夏天。那年,非常热,吴先生上身赤膊,直冲我说对不起。当时他身体已很坏,非常消瘦,但手中依然夹着烟卷儿,烟灰缸是个长满绿锈的青铜小鼎,不知是否商鼎周彝,因他喜欢收藏文物。他坐在一个精致的红木大理石心的小凳上,说夏天坐这个凉快。他依然健谈,谈笑风生。先是问我祖父的遗著未出版的还有多少,他要为我联系出版社。然后谈起他藏着一个有黄侃和他父亲黄云鹄二人墨札的手卷,曾请我祖父做过跋。又谈起他前两年访问印度的见闻以及他早年在印度求学的经历,最后谈到侯宝林,言语间对侯先生流露出十分深厚的感情。
⑦不过他似乎还是”爱管事儿”。我们聊天时,他女儿坐在客厅另一头看电视剧《渴望》。声音不大,也未对我们有影响,可他忽然间冲女儿颇不耐烦地说:”关了!破《渴望》,有什么可看的!”女儿很不高兴,嘟囔了几句,但还是关了电视,起身离开。他依然谈兴不减,大讲在美国讲学的经历。
⑧未久,听到吴先生下世的消息。之前有人去看他,他病已沉重,对来人说:”这回我可要交待了!”不久,女儿回来,为他买了想吃的东西,来人一看,卤煮火烧。听至此,我心中一阵感慨,祖父临终前不久,我也去买过他想吃的东西,豆汁焦圈。
原载:《 光明日报 》有删改(2012年04月13日15 版)作者:陆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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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铃(1914——1995),辽宁绥中人。193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先后在北京大学、北京神学院、燕京大学、昆明西南联大任教。建国后,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文学研究所(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民间文艺研究会顾问,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国家文物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吴晓铃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聘为客座教授,在该校开设本科学生的”中国古典小说”和研究生院的”《金瓶梅》研究”等课程。 吴晓铃长期从事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并精通梵文,致力于中、印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主要著作有:《西厢记》校注本、《关汉卿戏曲集》、《大戏剧家关汉卿杰作集》、《话本选》(合编)、《西谛题跋》(七卷)、《马连良演出剧本选》、《郝寿臣脸谱集》等。译著有:梵文剧本《小泥车》、《龙喜记》等。参与编写三卷本《中国文学史》、《古本戏曲丛刊》等。曾先后获法国巴黎大学荣誉哲学博士和印度国际大学荣誉文学博士称号。1995年2月7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吴先生研究小说戏曲,在语言方面也有极高的造诣,但是脾气不好,把我们这些当年的弟子聚到一块儿,聊起来说,这些个学生中谁得了他什么什么。
B.吴先生文风锋芒毕露,绝不修饰遮掩,某红学家要开什么发布会,宣称掌握了新证据,有了新发现。吴晓玲认为他做学问不踏实,又一味狂妄自大,决定去教训教训他。
C.我对吴晓铃先生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平民作风,比较随意,容易接近,还很豪爽。常受先生教导,对他的为人和学问有更深的了解。而且经常聆听教导,受益匪浅,至今常念念于心,在文学方面有较大成就。
D.吴晓铃精通梵文,致力于中、印两国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长期从事中国古典文学和小说戏曲研究,还在大学开设了“中国古典小说”等课程,著作有很多。
E.文章从多方面叙述了吴晓玲先生的种种轶事,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吴晓玲先生是一位性格极其温和、治学极其严谨,整天埋首于书本之中,很少与人交流,连自己的女儿也是难得说句话的学者。
(2)第①段“所以他也是一位造诣极高的语言学家。说到这里,我倒想起他亲自讲给我听的一件事。”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有什么作用?
(3)请结合材料,概括吴晓玲先生的形象特点。
(4)为什么说吴晓铃是现代文学领域里的一位著名学者?请结合材料分析,他的成就给你有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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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朱尔旦深夜背判官”“朱尔旦换心”“朱妻换头”三件事构成,前两件事为第三件事的发生做铺垫,并构成前后照应。
B. “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因为朱尔旦是半醉又独酌,才发生了后来的故事,他才人神不分。
C. 姓但的人物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的两次出场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言描写也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心我奸邪油滑的一面。
D. 陆判虽然是神,但语言也很生活化,例如陆判评诗时说“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2.小说中陆盼判这一形象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3.这篇小说的结尾历来被人称道,请结合文本说说你你的看法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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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汪曾祺
沈从文先生逝世后,傅汉思、张充和夫妇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辞,只有四句: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
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真是一个奇迹。
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耐烦”。他说自己不是天才,只是耐烦。他的“耐烦”,意思就是锲而不舍,不怕费劲。一个时期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每年都要出几本书,被称为“多产作家”,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从来不是一挥而就。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若不经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边城》一共不到七万字,他告诉我,写了半年。他称他的小说为“习作”,并不完全是谦虚。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这种试验,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文白夹杂”的独特的沈从文体,在四十年代的文字中尤为成熟。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作品发表了,改。成书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总要改。
他很爱他的家乡。他不止一次和我谈起棉花坡,谈起枫树坳——一到秋天满城落了枫树的红叶。一说起来,不胜神往。八十岁那年,和三姐一同回了一次凤凰,他在家乡听了傩戏,这是一种古调犹存的很老的弋阳腔。打鼓的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沈先生听了,说:“这是楚声,楚声!”他动情地听着“楚声”,泪流满面。
沈先生很好客,朋友很多。老一辈的有林宰平、徐志摩。沈先生提及他们时充满感情。没有他们的提挈,沈先生也许就会当了警察,或者在马路旁边“瘪了”。他经常来往的有杨振声、张奚若、金岳霖、朱光潜诸先生,梁思成、林徽因夫妇。他们的交往真是君子之交,既无朋党色彩,也无酒食征逐。清茶一杯,闲谈片刻。
沈先生对青年的帮助真是不遗余力。他曾经自己出钱为一个诗人出了第一本诗集。一九四七年,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拉了一笔债,沈先生提出卖字来帮助他。柯原一九八○年去看沈先生,沈先生才记起有这回事。他对学生的作品细心修改,寄给相熟的报刊,尽量争取发表。他这辈子为学生寄稿的邮费,加起来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
沈先生的家庭是我见到的最好的家庭,随时都在亲切和谐气氛中。一家人于钱上都看得很淡。《沈从文文集》的稿费寄到,九千多元,大概开过家庭会议,又从存款中取出几百元,凑成一万,寄到家乡办学。沈先生也有生气的时候,也有极度烦恼痛苦的时候,但多数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他总是用一种善意的、含情的微笑,来看这个世界的一切。到了晚年,喜欢放声大笑,笑得合不拢嘴,且摆动双手作势,真像一个孩子。只有看破一切人事乘除,得失荣辱,全置度外,心地明净无渣滓的人,才能这样畅快地大笑。
沈先生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而且钻出了很大的名堂,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实不奇怪。沈先生很早就对历史文物有很大兴趣。他写的关于展子虔游春图的文章,从人物服装颜色式样考订图画的年代的真伪,是别的鉴赏家所未注意的方法。他关于书法的文章,特别是对宋四家的看法很有见地。他一度专门搜集青花瓷。买到手,过一阵就送人。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先生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他搜集、研究这些东西,不是为了消遣,是从发现、证实中国历史文化的优越这个角度出发的,研究时充满感情。我在他八十岁生日写给他的诗里有一联:
玩物从来非丧志,
著书老去为抒情。
他平生搜集的文物,在他生前全都分别捐给了几个博物馆、工艺美术院校和工艺美术工厂,连收条都不要一个。
他的丧事十分简单。他生前累次嘱咐家人,他死后,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沈先生面色如生,很安详地躺着。我走近他身边,看着他,久久不能离开。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沈从文的一部分小说是为了试验小说写作方法而做的“下水文”,是为给学生教创作课服务,经一改再改,风格至四十年代才成熟。
B.沈从文帮助人不问困难大小,诗人柯原的父亲故去,家中欠了一笔债,沈从文通过卖字帮他还完债务,后来还忘了这件事。
C.沈从文对文物的研究很独到,比如他对展子虔游春图的鉴赏方法,书法方面对宋四家的看法,都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D.沈从文经常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西南联大好几位助教、研究生结婚时都收到沈从文送的雍正青花的茶杯或酒杯。
2.文中评价沈从文“赤子其人”,他的赤子情怀在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3.沈从文五十年代后放下写小说散文的笔,改业钻研文物,对此不少中国人、外国人都很奇怪,作者为什么说“实不奇怪”?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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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魄
(汪曾祺)
他为什么要到“内地”来?不大可解,也没有人问过他。
到我们认识他时,他开了个小馆子,在我们学校附近。
这位扬州人老板,一看就和别的掌柜的不一样。他穿了一身铁机纺绸褂裤在那儿炒菜。盘花纽扣,纽绊拖出一截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细细软软的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乱。左手无名指上还套了个韭菜叶式的金戒指。周身上下,斯斯文文。除了他那点流利合拍的翻锅执铲的动作,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来吃饭的学生也喜欢到锅灶旁站着,一边听新闻故事,一边欣赏炒菜艺术。这个馆子不大,可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架上还放了两盆花。就是足球队员、跳高选手来,看看墙上菜单上那一笔成亲王体的字,也不好意思过于嚣张放肆了。
有时,过了热市,吃饭的只有几个人,菜都上了桌,他洗洗手,捧了一把细瓷茶壶出来,客气几句:“菜炒得不好,这里的酱油不行”,“黄芹菜叫孩子切坏了,谁让他切的!——不能横切,要切直丝”。有时也谈谈时事,说点故乡消息,声音低缓,慢条斯理。有时在茶馆里也可以碰到他,独自看一张报纸或支颐眺望街上行人。他还给我们付过几回茶钱。
这饭馆常备的只有几个菜,却都精致有特点。有时跟他商量商量,还可请他表演几个道地扬州菜。他不惜工本,做得非常到家。
半年以后,店门关了几天,贴出了条子:修理炉灶,停业数天。
重新开张后,饭铺气象一新,一早上就坐满了人。扬州人听从有人的建议,请了个南京的白案师傅来做包子下面.带卖早晚市了。我一去,学着扬州话,给他道了喜:
“恭喜恭喜!”
“托福托福!”
白案上,那位南京师傅集中精神在做包子。他仿佛想把他的热情变成包子的滋味,全力以赴,揉面,摘蒂,刮馅,捏褶,收嘴,动作的节奏感很强。他很忙,顾不上想什么。他的脑袋里升腾着希望,就像那蒸笼里冒出来的一阵一阵的热气。他穿着一身老蓝布的衣裤,系着一条洋面口袋改成的围裙。周身上下,无一处不像一个当行的白案师傅。
不知道什么道理,那一顿早点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猪肝面,加了一点菠菜、西红柿,淡而无味。我看了看墙上写了几个美术字,“绿杨饭店”,心想:三个月以后,这几个字一定会浸透了油气!——我对猪肝和美术字一向都没有好感。
半年过去,很多人的家乡在不断“转进”(报纸上讳言败退,创造了一个新奇的名词)的战争中失去了。滇越铁路断了,昆明和“下江”邮汇不通,大学生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的变化,自然要影响到绿杨饭店。
代表这个饭馆的,不再是扬州人,而是南京人了。我可以跟你打赌,从他答应来应活那一天,就想到了这一步。
那个南京人,他一大早冲寒冒露从大西门赶到小南门去买肉,因为那里的肉要便宜一点;为了搬运两袋面粉,他可以跟挑夫说很多好话,或骂很多难听的话;他一边下面,一边拿眼睛瞟着门外过去的几驮子柴,估着柴的干湿分量;他拣去一片发黄的菜叶,丢到地下,拾起来,看一看,又放回案板上……他的床是睡觉的,他的碗是吃饭的。他不幻想。
一个女同学病了,我们去看她。她笑了笑说:“如果再有一盘白煮鱼,我这病就生得很像样子了!”她是扬州人。扬州人养病,以“清饿”为主。开始动荤腥时,都是吃椒盐白煮鱼。我们为了满足她的雅兴和病中易有的思乡之情,就商量去问问扬州人,能不能像从前一样为我们配几个菜。他答复得很慢。但当那个同学说“要是费事,那就算了”时,他立刻就决定了。
吃饭的那天,南京人一直一声不响,扬州人掌勺。他的纺绸裤褂、好鞋袜、戒指、表链都没有了。他用铲子抄起将好的菜来尝一尝,菜好了敲敲锅边,用抹布(好脏!)擦擦盘子,把刷锅水往泔水缸里一倒,用火钳夹起一片木柴歪着头吸烟,鼻子吸一吸吐出一口痰……这些等等,让人觉得这扬州人全变了。
菜都上了桌,他从桌子底下拉过一张板凳:“什么都贵了,生意真不好做!”
听到这句话,南京人回过头来向我们这边看了看,脸色很不好看。
我看看南京人,忽然很同情他。
这个饭店是每下愈况了,南京人的脾气变得很暴躁。时常看他弄了一碗市酒,闷闷地喝,忽然把拳头一擂桌子,大骂起来。他不知骂谁才好。扬州人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背佝偻得很厉害。他的嘴角老是搭拉着,嘴老是半张着。他的头发还是向后梳着的,用水湿了梳的,毫无光泽,令人难过。有人来了,他机械地站起来,机械地走动,用一块黑透了的抹布抹抹桌子,往肩上一搭:
“吃什么?有包子,有面。牛肉面、炸酱面,菠菜猪肝面……”
声音空洞而冷漠。
过了好多好多时候,“炮仗响了”。云南老百姓管抗战胜利,战争结束叫“炮仗响”。此后,我没有见过扬州人。
一直到我要离开昆明的前一天,偶然到一家铺子去,一抬头:哎,那不是扬州人吗?我振作一下,说:
“猪肝面加菠菜西红柿!”
扬州人放好筷子,坐在一张空桌边的凳子上。他牙齿掉了不少,两颊好像老是在吸气。而脸上又有点浮肿,一种暗淡的痴黄色。肩上一条抹布,湿漉漉的。一件黑滋滋的汗衫,(还是麻纱的!)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衣裤上到处是跳蚤血的黑点。最后,我的眼睛就毫不客气地死盯住他的那双脚。好脏的脚!仿佛污泥已经透入多裂纹的皮肤。十个趾甲都是灰趾甲。难看无比。
对这个扬州人,我没有第二种感情:厌恶!我恨他,虽然没有理由。
一九四六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一开始描写扬州人的穿着、语言和店堂布置,暗示他本是一个生活条件优越的人,为下文写他的落魄埋下了伏笔。
B. “我”对猪肝一向都没有好感,但最后重逢扬州人时还是点了猪肝面,写出了艰苦卓绝的战争对于“我”的深刻改变。
C. 小说中穿插的对历史事件的概述,既为情节的发展创设了开阔的时代背景,也使小说更具有真实感,丰厚了小说意蕴。
D. 小说写生病的扬州女生,主要作用是衬托,借她的病中雅兴和扬州人最终的落魄做鲜明对比,隐含着对扬州人的批判。
2.简要分析“南京人”的形象。
3.你是否认同小说最后“我”对扬州人的情感态度?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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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他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①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提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 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啮。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注】①挑费:京津冀方言,指家庭日常生活里的开支。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作品开头对回民馆子的菜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让作品充满了生活气息,这是汪曾祺对平民美食的关注,是他的作品风格之一。
B. 和老头同桌吃饭的小伙子们嫌弃老头的邋遢,所以小声议论,但当老头出去约架的时候又觉得没面子所以没有“应战”。
C. 店里的流动客人来自四面八方,通过对男人和女人动作的细节描写,体现他们不拘小节,不讲文明的恶习。
D. 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煤站副经理来店里,服务员热情安排座位,上菜比别人分量大等细节的刻画,揭示了讽刺当时社会以权谋私的社会现实的主题。
2.本文开头两段不避其繁,结尾两段不避其简,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3.有人批评汪曾祺模仿痕迹重,老头和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十分相似,你同意这种批评吗?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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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落 魄
(汪曾祺)
他为什么要到“内地”来?不大可解,也没有人问过他。
到我们认识他时,他开了个小馆子,在我们学校附近。
这位扬州人老板,一看就和别的掌柜的不一样。他穿了一身铁机纺绸褂裤在那儿炒菜。盘花纽扣,纽绊拖出一截银表链。雪白的细麻纱袜,浅口千层底礼服呢布鞋。细细软软的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乱。左手无名指上还套了个韭菜叶式的金戒指。周身上下,斯斯文文。除了他那点流利合拍的翻锅执铲的动作,他无处像一个大师傅,来吃饭的学生也喜欢到锅灶旁站着,一边听新闻故事,一边欣赏炒菜艺术。这个馆子不大,可是收拾得干干净净,木架上还放了两盆花。就是足球队员、跳高选手来,看看墙上菜单上那一笔成亲王体的字,也不好意思过于嚣张放肆了。
有时,过了热市,吃饭的只有几个人,菜都上了桌,他洗洗手,捧了一把细瓷茶壶出来,客气几句:“菜炒得不好,这里的酱油不行”,“黄芹菜叫孩子切坏了,谁让他切的!——不能横切,要切直丝”。有时也谈谈时事,说点故乡消息,声音低缓,慢条斯理。有时在茶馆里也可以碰到他,独自看一张报纸或支颐眺望街上行人。他还给我们付过几回茶钱。
这饭馆常备的只有几个菜,却都精致有特点。有时跟他商量商量,还可请他表演几个道地扬州菜。他不惜工本,做得非常到家。
半年以后,店门关了几天,贴出了条子:修理炉灶,停业数天。
重新开张后,饭铺气象一新,一早上就坐满了人。扬州人听从有人的建议,请了个南京的白案师傅来做包子下面.带卖早晚市了。我一去,学着扬州话,给他道了喜:
“恭喜恭喜!”
“托福托福!”
白案上,那位南京师傅集中精神在做包子。他仿佛想把他的热情变成包子的滋味,全力以赴,揉面,摘蒂,刮馅,捏褶,收嘴,动作的节奏感很强。他很忙,顾不上想什么。他的脑袋里升腾着希望,就像那蒸笼里冒出来的一阵一阵的热气。他穿着一身老蓝布的衣裤,系着一条洋面口袋改成的围裙。周身上下,无一处不像一个当行的白案师傅。
不知道什么道理,那一顿早点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猪肝面,加了一点菠菜、西红柿,淡而无味。我看了看墙上写了几个美术字,“绿杨饭店”,心想:三个月以后,这几个字一定会浸透了油气!——我对猪肝和美术字一向都没有好感。
半年过去,很多人的家乡在不断“转进”(报纸上讳言败退,创造了一个新奇的名词)的战争中失去了。滇越铁路断了,昆明和“下江”邮汇不通,大学生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的变化,自然要影响到绿杨饭店。
代表这个饭馆的,不再是扬州人,而是南京人了。我可以跟你打赌,从他答应来应活那一天,就想到了这一步。
那个南京人,他一大早冲寒冒露从大西门赶到小南门去买肉,因为那里的肉要便宜一点;为了搬运两袋面粉,他可以跟挑夫说很多好话,或骂很多难听的话;他一边下面,一边拿眼睛瞟着门外过去的几驮子柴,估着柴的干湿分量;他拣去一片发黄的菜叶,丢到地下,拾起来,看一看,又放回案板上……他的床是睡觉的,他的碗是吃饭的。他不幻想。
一个女同学病了,我们去看她。她笑了笑说:“如果再有一盘白煮鱼,我这病就生得很像样子了!”她是扬州人。扬州人养病,以“清饿”为主。开始动荤腥时,都是吃椒盐白煮鱼。我们为了满足她的雅兴和病中易有的思乡之情,就商量去问问扬州人,能不能像从前一样为我们配几个菜。他答复得很慢。但当那个同学说“要是费事,那就算了”时,他立刻就决定了。
吃饭的那天,南京人一直一声不响,扬州人掌勺。他的纺绸裤褂、好鞋袜、戒指、表链都没有了。他用铲子抄起将好的菜来尝一尝,菜好了敲敲锅边,用抹布(好脏!)擦擦盘子,把刷锅水往泔水缸里一倒,用火钳夹起一片木柴歪着头吸烟,鼻子吸一吸吐出一口痰……这些等等,让人觉得这扬州人全变了。
菜都上了桌,他从桌子底下拉过一张板凳:“什么都贵了,生意真不好做!”
听到这句话,南京人回过头来向我们这边看了看,脸色很不好看。
我看看南京人,忽然很同情他。
这个饭店是每下愈况了,南京人的脾气变得很暴躁。时常看他弄了一碗市酒,闷闷地喝,忽然把拳头一擂桌子,大骂起来。他不知骂谁才好。扬州人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背佝偻得很厉害。他的嘴角老是搭拉着,嘴老是半张着。他的头发还是向后梳着的,用水湿了梳的,毫无光泽,令人难过。有人来了,他机械地站起来,机械地走动,用一块黑透了的抹布抹抹桌子,往肩上一搭:
“吃什么?有包子,有面。牛肉面、炸酱面,菠菜猪肝面……”
声音空洞而冷漠。
过了好多好多时候,“炮仗响了”。云南老百姓管抗战胜利,战争结束叫“炮仗响”。此后,我没有见过扬州人。
一直到我要离开昆明的前一天,偶然到一家铺子去,一抬头:哎,那不是扬州人吗?我振作一下,说:
“猪肝面加菠菜西红柿!”
扬州人放好筷子,坐在一张空桌边的凳子上。他牙齿掉了不少,两颊好像老是在吸气。而脸上又有点浮肿,一种暗淡的痴黄色。肩上一条抹布,湿漉漉的。一件黑滋滋的汗衫,(还是麻纱的!)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衣裤上到处是跳蚤血的黑点。最后,我的眼睛就毫不客气地死盯住他的那双脚。好脏的脚!仿佛污泥已经透入多裂纹的皮肤。十个趾甲都是灰趾甲。难看无比。
对这个扬州人,我没有第二种感情:厌恶!我恨他,虽然没有理由。
一九四六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一开始描写扬州人的穿着、语言和店堂布置,暗示他本是一个生活条件优越的人,为下文写他的落魄埋下了伏笔。
B. “我”对猪肝一向都没有好感,但最后重逢扬州人时还是点了猪肝面,写出了艰苦卓绝的战争对于“我”的深刻改变。
C. 小说中穿插的对历史事件的概述,既为情节的发展创设了开阔的时代背景,也使小说更具有真实感,丰厚了小说意蕴。
D. 小说写生病的扬州女生,主要作用是衬托,借她的病中雅兴和扬州人最终的落魄做鲜明对比,隐含着对扬州人的批判。
2.简要分析“南京人”的形象。
3.你是否认同小说最后“我”对扬州人的情感态度?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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