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后的山
我天生喜欢山,却没去过几座名山。面对长白山的时候,我既想走进它,又怕走进它。想走进它,是因为它是我心灵的图腾;怕走进它,是因为深深的敬畏。
雨在这里格外密集。我已在白山市听它喧嚣了三天,每天打着伞在大街上乱走。那个城市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座专门卖山货的大厦,里面有长白山的蘑菇、蕨菜、榛子、雉鸡、熊胆、人参,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我有半天时间待在那里,它包罗万象,像把长白山撕碎了,一块一块、一丝一缕地摆放在商贩的柜台上。我闻到了长白山浓郁的体香。
大雨骤停,我们开始上山。从长白山西麓的入口,走进长白山最原始的那一部分,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原始森林。它是树编织的自然之初的混沌状态,以古老和沉默,制造出一种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我看见,每一棵树的面孔,都沧桑欲语。每一棵树的身上,都长满了苔藓,披挂着如网的荆藤,却将岁月的负荷一轮一轮盘旋在心里。有的死去了仍英雄般地站着,枝已枯黄了还是那么美。它们是为原始森林做最后的支撑,为活着的树分担霜和雨。
车子在旷古的寂静中盘旋着上升。山的神秘愈加浓重,氤氲如梦,迷茫若仙。一位画家朋友告诉过我,在长白山,海拔不同树也不同,背包里的油彩不够用。我以为他是艺术家的夸张。但当我的脚、我的目光真正抵达这里,才知长白山隐藏了一幅从温带到极地几千公里长的巨大画卷,在这个倒悬的画面里,自下而上呈现出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如同艺术大师的杰作,长白山是如此美丽。
然而,凝望长白山山顶的时候,所有人都仿佛被魔或仙引领到一个不可知的所在。目光所及,多是无遮无拦的旷野秃丘。长白山并不是一路都有树,原始的长白山到了高处,已如一只被摘净了毛的公鸡,只剩下一个英俊而孤独的冠了。记得在来的路上,曾看见一大片刚刚倒塌的原始森林。既然数百年的生长能被一场飓风毁于一旦,人类只能眼看着它们一点一点枯朽腐烂,那么,长白山山顶这最后的雄冠,也可能会在某一个时刻化为乌有。树的生命是脆弱的,森林并不是海拔多高都可以茂盛地张扬。山下的树因为亲近人类,而被弑杀了。长白山是如此单薄,那一瞬间,我曾在心里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惶悚。
车子向下,在山腰树最茂密的地方停下,我大声地喊:“东北虎你好!熊瞎子你好!”但是没有回应。这是原始森林,但这里太安静了!我特别想与最凶猛的动物相遇,我觉得如果这时候从森林里走出一只野兽,不管它是什么,我都会感到亲切。然而,我只惊动了一只小松鼠,它机警地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我禁不住想,除了土著的猎人,谁最早走进了长白山?是伐木者,还是采参人?我像是在追究一种责任。这其实并不重要,自然混沌,人也混沌,无论谁先走进长白山,都不会空着手。走进来的人,只有到长白山衰败枯竭的那一天才会住手,才会跪下来为哺育过自己的大山祈祷。建立清廷的爱新觉罗氏,当他们走出山林走进中原时,竟连回去的路径都模糊了。而做了伪满洲国皇帝的溥仪,却在长白山下宣布退位。大山之子,并没有走出多远。
如今,长白山不但在中国是最后的山,在世界也是,它是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今日长白山的一只鸟,或者一片树叶,都变成人类共有的了,不许哪个人随意拿走。这一切,都因为失去的太多了,才想起严守。然而整个长白山都稀疏了,只有这一小块葱茏,人类真的能守住它吗?
回来的路上,经过梯子河和锦江大峡谷。梯子河是一道欲裂未裂的山缝,下面有哗哗的水鸣声。锦江大峡谷则是将大山打开了,看起来像一句灰色的预言。我想它们能知道下一次火山爆发将会在什么时候,知道人类还能享受多久的宁静。它们会告诉你,原始的绿色已所剩不多,长白山随时都可能从休眠中醒来,如果扰了它的梦,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自始至终,我都是惶恐的。总感觉长白山在动,甚至将要裂开。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为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长白山上垂直地分布着犹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
B.游览长白山“我”始终都是惶恐的,原始森林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锦江大峡谷等都让“我”惶恐。
C.如今长白山的一只鸟、一片树叶,都是人类共有的,从长白山获取蘑菇、人参、雉鸡、熊胆等山珍是绝对不允许的。
D.本文对长白山美景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长白山的地貌特点,表现了“我”对长白山由衷的赞美与热爱之情。
2.文章以“最后的山”为题,但直到第八段才说长白山是“最后的山”,为何这样安排?
3.文章表现了作者对长白山怎样的情感?其中最重要的是何种情感?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后的山
我天生喜欢山,却没去过几座名山。面对长白山的时候,我既想走进它,又怕走进它。想走进它,是因为它是我心灵的图腾;怕走进它,是因为深深的敬畏。
雨在这里格外密集。我已在白山市听它喧嚣了三天,每天打着伞在大街上乱走。那个城市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座专门卖山货的大厦,里面有长白山的蘑菇、蕨菜、榛子、雉鸡、熊胆、人参,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我有半天时间待在那里,它包罗万象,像把长白山撕碎了,一块一块、一丝一缕地摆放在商贩的柜台上。我闻到了长白山浓郁的体香。
大雨骤停,我们开始上山。从长白山西麓的入口,走进长白山最原始的那一部分,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原始森林。它是树编织的自然之初的混沌状态,以古老和沉默,制造出一种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我看见,每一棵树的面孔,都沧桑欲语。每一棵树的身上,都长满了苔藓,披挂着如网的荆藤,却将岁月的负荷一轮一轮盘旋在心里。有的死去了仍英雄般地站着,枝已枯黄了还是那么美。它们是为原始森林做最后的支撑,为活着的树分担霜和雨。
车子在旷古的寂静中盘旋着上升。山的神秘愈加浓重,氤氲如梦,迷茫若仙。一位画家朋友告诉过我,在长白山,海拔不同树也不同,背包里的油彩不够用。我以为他是艺术家的夸张。但当我的脚、我的目光真正抵达这里,才知长白山隐藏了一幅从温带到极地几千公里长的巨大画卷,在这个倒悬的画面里,自下而上呈现出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如同艺术大师的杰作,长白山是如此美丽。
然而,凝望长白山山顶的时候,所有人都仿佛被魔或仙引领到一个不可知的所在。目光所及,多是无遮无拦的旷野秃丘。长白山并不是一路都有树,原始的长白山到了高处,已如一只被摘净了毛的公鸡,只剩下一个英俊而孤独的冠了。记得在来的路上,曾看见一大片刚刚倒塌的原始森林。既然数百年的生长能被一场飓风毁于一旦,人类只能眼看着它们一点一点枯朽腐烂,那么,长白山山顶这最后的雄冠,也可能会在某一个时刻化为乌有。树的生命是脆弱的,森林并不是海拔多高都可以茂盛地张扬。山下的树因为亲近人类,而被弑杀了。长白山是如此单薄,那一瞬间,我曾在心里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惶悚。
车子向下,在山腰树最茂密的地方停下,我大声地喊:“东北虎你好!熊瞎子你好!”但是没有回应。这是原始森林,但这里太安静了!我特别想与最凶猛的动物相遇,我觉得如果这时候从森林里走出一只野兽,不管它是什么,我都会感到亲切。然而,我只惊动了一只小松鼠,它机警地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我禁不住想,除了土著的猎人,谁最早走进了长白山?是伐木者,还是采参人?我像是在追究一种责任。这其实并不重要,自然混沌,人也混沌,无论谁先走进长白山,都不会空着手。走进来的人,只有到长白山衰败枯竭的那一天才会住手,才会跪下来为哺育过自己的大山祈祷。建立清廷的爱新觉罗氏,当他们走出山林走进中原时,竟连回去的路径都模糊了。而做了伪满洲国皇帝的溥仪,却在长白山下宣布退位。大山之子,并没有走出多远。
如今,长白山不但在中国是最后的山,在世界也是,它是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今日长白山的一只鸟,或者一片树叶,都变成人类共有的了,不许哪个人随意拿走。这一切,都因为失去的太多了,才想起严守。然而整个长白山都稀疏了,只有这一小块葱茏,人类真的能守住它吗?
回来的路上,经过梯子河和锦江大峡谷。梯子河是一道欲裂未裂的山缝,下面有哗哗的水鸣声。锦江大峡谷则是将大山打开了,看起来像一句灰色的预言。我想它们能知道下一次火山爆发将会在什么时候,知道人类还能享受多久的宁静。它们会告诉你,原始的绿色已所剩不多,长白山随时都可能从休眠中醒来,如果扰了它的梦,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自始至终,我都是惶恐的。总感觉长白山在动,甚至将要裂开。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作为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长白山上垂直地分布着犹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
B. 游览长白山“我”始终都是惶恐的,原始森林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锦江大峡谷等都让“我”惶恐。
C. 如今长白山的一只鸟、一片树叶,都是人类共有的,从长白山获取蘑菇、人参、雉鸡、熊胆等山珍是绝对不允许的。
D. 本文对长白山美景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长白山的地貌特点,表现了“我”对长白山由衷的赞美与热爱之情。
2.文章以“最后的山”为题,但直到第八段才说长白山是“最后的山”,为何这样安排?
3.文章表现了作者对长白山怎样的情感?其中最重要的是何种情感?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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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从豌豆花的大小、香味、颜色、位置层次等多角度来描写豌豆花,表现了它的鲜艳香甜,突出了豌豆花给作者带来的巨大冲击。
B. 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自己喜欢豌豆的原因;第二部分记叙了豌豆种植的现状。主旨突出,结构分明。
C. 文章写作者躺在豌豆秧上想起奶奶讲的神话故事,丰富了文本的内容,也通过对比赞扬了豌豆性情的温顺,秧苗的柔软。
D. 文中作者的情感变化颇为明显,作者越是喜爱豌豆,就越为豌豆被抛弃的事实而感伤和忧虑。
2.请简要分析“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的原因。
3.请根据文本,分析标题“最后一季豌豆”的含义。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18分)
箫 声
阿成
德莫利是一个颇有特点的镇子。几年前我去过那里。正是晚秋时节,将车开上轮渡船过江的时候,那种江风的湛凉,只要想起来,依然水气弥重地冷在身上。
镇子并不大,被乡间的公路分成两爿,大大小小的木房子和石头房子,顺着公路的坡,次第地排下去,然后进入那片白桦林。德莫利镇的背后,是那条河道很宽的松花江。江面上,或早或晚,云里雾里,常有远程的驳船通过。江的对岸似乎是竖立起来的山壁。驳船从那儿通过时,总要拉响汽笛。汽笛声从山壁上空洞地回荡起来,确有一种失魂的感受。
德莫利镇是张广才岭的一部分。深秋时节,山上的树叶经冷霜一煞,变成了多种颜色,红红黄黄,深深浅浅地一配,很绚丽,让人有万分的慨叹。
先前,齐先生在镇政府工作。我去的时候,便是他陪我。我看出来他很喜欢喝酒。好在他并不请我喝,只是说,你吃菜,你吃菜。然后独自大口地喝酒。齐先生的脸色很苍白。常下意识地用手揩嘴角。总觉得他身上有很多事。但一时又说不清。齐先生很腼腆,不善谈。看出这一层之后,我同他讲话便很注意分寸,态度也很客气。吃过晚饭之后,他固执地留在招待所陪我一会儿。无话可说时,两个人便呆呆地看电视,间或凝神地听从江面上传来的汽笛声。我觉得有些尴尬,便买酒款待他。我吸烟,喝热茶,他一个人一杯连一杯地喝酒,他一边喝酒,一边不时地看着我脸上的反应。我就给他讲我的过去,笑呵呵地讲那些被人欺负的事。
酒喝光,他就准备告辞。院子里的月光很好,兼有几片红叶的点缀,别有一种神奇。他有点犹豫,转过身来对我说,我,我会吹箫,要不我去,去取来,给你吹一曲?我抓了抓他的胳膊,说,明天吧,早点回去休息吧。还要过一个山呢,你家不是在山那头么?霜重道滑,路上小心。
回来,我就歇下了。的确是累了。后来,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廊下吹箫。齐先生吹的是《春江花月夜》,很柔,很动情,把我的泪水都吹下来了。
翌日起来,来到院子里。院子里是厚厚的一层红红黄黄的落叶。踩在落叶上面,看远处的张广才岭,感觉那一层淡雾似有魂灵一般在那儿漂着。招待所的那个女服务员挑水进了院子,见了我的面儿就说,昨黑,老齐过来给你吹箫,你听见了吗?
我说,不知道啊……
你没听见?
听见了,以为是做梦呢。
女服务员说,他坐在院子里吹了一曲,然后,就挟着箫走了。
噢,那我可真有点失礼了。
她说,一个酒鬼,没什么可失礼的。真的。
我很快知道,齐先生的妻子经过几次的反反复复,还是同齐先生离婚了。齐先生将妻子临行前骂他那些刻薄的话,都偷偷地用录音机录了下来。一个人在家没事儿的时候,常放着听,边听边流泪。我还听说,齐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后来,手抖得厉害,写不成了。可惜。我以为第二天齐先生会过来,陪我一块吃德莫利鱼,这是头一天约好的。结果换了一个年岁较大的人过来陪我,说齐先生另有公务。我没说什么。
去年听德莫利来省城办事的人说,齐先生自杀了。那人说,喝酒这事儿,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杀了……那人又说,齐先生箫吹得好,他一死,夜里没人吹箫了,德莫利好像也死了一样。说着,那人掼下茶杯,说,夜里失眠,听听他的箫声,能像个真正的人似的想好多事哪——那样的日子有滋味呀。
齐先生终年46岁。
(本文有删改)
1.概括齐先生自杀的性格原因。(3分)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3分)
3.开头三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4.作者为什么要描写“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吹箫这一细节?(4分)
5.作者借“箫声”写出齐先生的“魂”。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齐先生之“魂”的内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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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18分)
箫 声
阿成
德莫利是一个颇有特点的镇子。几年前我去过那里。正是晚秋时节,将车开上轮渡船过江的时候,那种江风的湛凉,只要想起来,依然水气弥重地冷在身上。
镇子并不大,被乡间的公路分成两爿,大大小小的木房子和石头房子,顺着公路的坡,次第地排下去,然后进入那片白桦林。德莫利镇的背后,是那条河道很宽的松花江。江面上,或早或晚,云里雾里,常有远程的驳船通过。江的对岸似乎是竖立起来的山壁。驳船从那儿通过时,总要拉响汽笛。汽笛声从山壁上空洞地回荡起来,确有一种失魂的感受。
德莫利镇是张广才岭的一部分。深秋时节,山上的树叶经冷霜一煞,变成了多种颜色,红红黄黄,深深浅浅地一配,很绚丽,让人有万分的慨叹。
先前,齐先生在镇政府工作。我去的时候,便是他陪我。我看出来他很喜欢喝酒。好在他并不请我喝,只是说,你吃菜,你吃菜。然后独自大口地喝酒。齐先生的脸色很苍白。常下意识地用手揩嘴角。总觉得他身上有很多事。但一时又说不清。齐先生很腼腆,不善谈。看出这一层之后,我同他讲话便很注意分寸,态度也很客气。吃过晚饭之后,他固执地留在招待所陪我一会儿。无话可说时,两个人便呆呆地看电视,间或凝神地听从江面上传来的汽笛声。我觉得有些尴尬,便买酒款待他。我吸烟,喝热茶,他一个人一杯连一杯地喝酒,他一边喝酒,一边不时地看着我脸上的反应。我就给他讲我的过去,笑呵呵地讲那些被人欺负的事。
酒喝光,他就准备告辞。院子里的月光很好,兼有几片红叶的点缀,别有一种神奇。他有点犹豫,转过身来对我说,我,我会吹箫,要不我去,去取来,给你吹一曲?我抓了抓他的胳膊,说,明天吧,早点回去休息吧。还要过一个山呢,你家不是在山那头么?霜重道滑,路上小心。
回来,我就歇下了。的确是累了。后来,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廊下吹箫。齐先生吹的是《春江花月夜》,很柔,很动情,把我的泪水都吹下来了。
翌日起来,来到院子里。院子里是厚厚的一层红红黄黄的落叶。踩在落叶上面,看远处的张广才岭,感觉那一层淡雾似有魂灵一般在那儿漂着。招待所的那个女服务员挑水进了院子,见了我的面儿就说,昨黑,老齐过来给你吹箫,你听见了吗?
我说,不知道啊……
你没听见?
听见了,以为是做梦呢。
女服务员说,他坐在院子里吹了一曲,然后,就挟着箫走了。
噢,那我可真有点失礼了。
她说,一个酒鬼,没什么可失礼的。真的。
我很快知道,齐先生的妻子经过几次的反反复复,还是同齐先生离婚了。齐先生将妻子临行前骂他那些刻薄的话,都偷偷地用录音机录了下来。一个人在家没事儿的时候,常放着听,边听边流泪。我还听说,齐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后来,手抖得厉害,写不成了。可惜。我以为第二天齐先生会过来,陪我一块吃德莫利鱼,这是头一天约好的。结果换了一个年岁较大的人过来陪我,说齐先生另有公务。我没说什么。
去年听德莫利来省城办事的人说,齐先生自杀了。那人说,喝酒这事儿,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杀了……那人又说,齐先生箫吹得好,他一死,夜里没人吹箫了,德莫利好像也死了一样。说着,那人掼下茶杯,说,夜里失眠,听听他的箫声,能像个真正的人似的想好多事哪——那样的日子有滋味呀。
齐先生终年46岁。
(本文有删改)
1.概括齐先生自杀的性格原因。(3分)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3分)
3.开头三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4.作者为什么要描写“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吹箫这一细节?(4分)
5.作者借“箫声”写出齐先生的“魂”。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齐先生之“魂”的内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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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澳门的心
许锋
以前去过几次澳门,但是还想去。就想在街上走一走。
我是北方人,小的时候见不到什么水,眼旱得很。澳门的水阔得很,无比的浩渺。在海上远眺岸上的高楼,好似活活地长在水里,像我的故乡的土里茁壮生长的葱、玉米和树。漫山遍野仿佛都是水。一团团白的云,在楼与楼间,楼与天间,天与水间,两岸间,由着性子轻盈地游弋,让生于北方的我的眼里灌满了自卑与羞涩。美,的确会因水而生。在水一方的城美得令人窒息,它让人目光盈盈,仿佛含着笑——或者伤,或者悲,或者痛,杂糅着海水一样丰富的情愫……
从码头出来,几步就入了城,那是所谓的城,我心中的城,它没有城墙,不要拾级而上,或者费劲地攀援、跳跃。我们似乎是在非常不经意之间,以不假思索的状态进入一种不同寻常的生活。像是回到故乡一般自然,没有大动静,风一样无痕。
我认为只有行走才是与城市私语的最好方式。其实不管在哪一座城市,你都不要习惯于走马观花,一掠而过。不管城市有多老,多神秘,多朴素,只要我们有耐心,用轻轻的、友善的、谦逊的步子和目光走过那一条条街,一道道巷,一种说不出来的很奇妙的感觉一定会油然而生。你甚至会产生错觉,自己就是城里的人,本地的居民,土著——一个一点都不伟岸的父亲,拉着女儿的手,在街头若无其事地徜徉,在超市里选一种水果,真是一股说不出的幸福。
澳门的老城是标准的“市井”制式。你看,前后左右四条道,差不多一致的长度,将中间围成一个方方正正的格子。格子里面、上头住人,格子四周都是店,格子上空都挂着这样那样的牌子,许多老字号“悬”在半空。一个一个的格子,由着我们一个一个地转。“巴掌”大的岛屿,买与卖之间,是澳门人的生活,在这里,似乎无人不言商。为了生活,不管是二十岁的少女、六十岁的老者、来自菲律宾的年轻打工者、川妹子或者湘妹子,都会无比的勤谨与和气。离开人声鼎沸、人头簇拥之处,深入幽静的偏巷,在清淡寂寞得能落几只麻雀的地方竟也见到地上摆着几件“古董”,几本旧书……我们转了很多个格子,转得几乎迷了向,一直转到夜幕时分。我们的心像老街一样和气,像那些经历了岁月和人烟的格子、店铺一样朴素与敦厚。
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当我们的脚正要迈出去时,有车驶来,我们本能地退回,那车却无声无息地停了下来,里面的人默默地看着我们,像绅士或者淑女。这样一个镜头,充盈了我的眼,我的心,我的胸腔——对,那一刻,车、人,所有的,连空气,都给一个不相识的生命让出了宽阔的空隙。我拉着女儿的手,轻轻地对女儿说,这才是城市的心,你要多到这样的城市来。
夜里,我从一座高楼的二十一层的某一扇窗注视这座城市。目光所及之处灯火辉煌。我知道,这座城市丝毫不会感受到一个陌生人的呼吸与心跳,它经历了太多的沧桑和世事更迭,并非麻木,而是宠辱不惊。只是,我愿意细细感受与聆听它的呼吸与心跳,像回到老家,急切地抚摸那一草一木,感受它的温度与湿度;越过沟壑,爬上山冈……在高处眺望。
我们继续在城市行走,可能像几个探险者,却不是在探险。是探索或者探求。
(节选自《散文选刊》2017·6,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澳门的城临海而立,既是所谓的城,也是心中的城;老城是标准的“市井”制式,街道、商店都给人以和气、沧桑又不乏古朴之感。
B. 作者说行走才是与城市私语的最好方式,用轻轻的、友善的、谦逊的步子和目光,耐心地走进一座城市,我们就能成为城里的人。
C. 第六段运用细节描写,写出澳门人的温婉知礼;“让出”运用拟人手法,表现出澳门人心中那种对生命及其意义的敬畏与尊重。
D. 全文以作者行踪为线索,为澳门而歌,形散神聚,情感真挚而不矫饰,文笔细腻而不冗繁,表达了对澳门这座城市由衷的喜爱。
2.作者从哪些方面写澳门的?请结合文本概括。
3.结尾作者自称探险者,却说不是在探险,“是探索或者探求”,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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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远的那个村子我还是没有去过
崔士学
我一个人的感觉是,村子里东西路总是比南北路亮堂得多,也顺溜得多。要出村,更多的时候都是往东走。
去姥姥家的路,就是从村子里出来,顺着坝垄往东走的。每回都是,走到了姥姥家住的那个村子,妈妈就不会再往前走了。我就是咋嘟囔妈妈都不会再领着我往前去了。妈说到地方了,还往哪走啊。可那时候我一个人的想法是,再往前边走还有个村子的,我想去看看那个村子。看看那个村子到底离我有多远,看看那个村子都有啥新鲜。可我不敢自己一个人走路,也更不敢一个人偷着到前边的村子去看看。因为我怕远,也怕生。
现在想来,远些的那个村子我到底还是没有去过。那么多陌生的村子到最后还是陌生了,就像那些遥远的人到最后也还是遥远着。
从我住的那个村子西面出去是一座山。村里人都叫它西山,西山是我们村最高的山了。站在西山的山顶上,可以看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以看见西山的西边更远处曲里拐弯的路,可以看见一片片的庄稼长着,可以看见一片片的草忽悠着。还可以看见的,是西山的西面山坡下还是一个村子。傍晚的时候也有炊烟在家家的烟囱上钻出来,早晨的时候也有一群群的羊在那个村子里赶出来。我们几个孩子忽闪着小褂,敞着怀,坐在山顶的石头上争辩着,山下村子里跑着的那些孩子的名字会不会有和我们重名的。山下村子里跑着的那些孩子的模样会不会有和我们相像的。二蛋猜说有,老秃就猜说没有。
我就在想着,我们都没去那个村子问过那些孩子啊,谁知道那些孩子都叫啥呢;我们也都没去那个村子用步量过啊,咋知道那个村子的大碾盘离我们站的山顶有多远呢。只是影绰地看见,山西面坡下的那个村子,也有那么多的房子也是平顶的,和我们住的房子有点像呢;也有那么多的孩子在跑着,和我们离得也不是太远呢。
大人说,山西面的那个村子和我们不是一个大队的,不是一个村部的。我们只会去我们大队的小学上学去,我们只会去有我们村部的集上买东西。一个大队隔着,一个村部隔着。住得那么近,就离了那么远。
我想象着远处那些地方,可我担心天黑,走夜路让我害怕。我总是顺着村子里人走的最多的那条路走,顺着村里那条最平溜的路早晨出去或是晚上回来。我始终是那个规矩的孩子。我怕夜晚苞米棵上的的露水,打湿我的裤脚。我怕凉。
出去村子的路,一定是有很多条。二蛋家的狗知道一条,是从二蛋家的房后出去的。三都家的猫知道一条,是从三都家的房前出去的。除了从二刘家房后可以去西梁的,还有顺着东下坡可以去耳朵沟的。我和大三、宝柱还跟在那头断了一只角的秃牤牛屁股后面出过一次村子,那条道村里人谁也不知道呢。
我相信,有很多道可以让我走出村子,也有很多的路可以让我回到村子。在很远的那些地方,一定有比我住的那个村子还小的村子,也一定有比我住的那个村子还要大得多的村子,我想一定是这样。越是没去过的地方我越是充满想象,想来我犯的毛病和别人也没啥两样。我曾用了那么多的时光,望着村子外的山顶发呆,我多想知道山那边的一个村子是啥模样。
其实,就是自己住的那个村子有多少地方是我都走过的,又有多少的事情可以说得清呢。胡大家的后院的梨树有多少树杈我数不清,冯老六家的井沿边的杏是甜核还是苦核我说不准。
我相信没有谁敢说自己可以说清楚一个村子,谁也不能。活了一百岁的的胡大他爹也做不到,每个人看到的村子都是自己看到的村子。王瘸子说村子里的灯不亮,朱瞎子说村子里的路不平。宋二先生说村子里人太多了,吵得慌。冯老六说村子里人太少了,一点都不热闹啊。
是否总会有些什么在阻隔着,那些想要的出发。是否总有些地方,是永远不能的到达。我知道这些的时候,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也已经去不了远方。
这就让我一个人想起来,曾经是眺望了那么久的一个地方,我终究还是没有抵达。
1.理解下面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4分)
⑴每个人看到的村子都是自己看到的村子。
⑵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也已经去不了远方。
2.文中既说山西面的那个村子“和我们离得也不是太远”,又说它“离了那么远”,这是否矛盾?为什么?(4分)
3.文章前三段写我跟妈妈去姥姥家,从全文来看这部分内容有什么作用?(4分)
4.根据文意并联系实际,探究“太远的那个村子我还是没有去过”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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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等待
海明威
我们还睡在床上的时候,他走进屋来关上窗户,我就看出他像是病了。他浑身哆嗦,脸色煞白,走起路来慢吞吞,似乎动一动都痛。
“怎么啦,沙茨?”
“我头痛。”
“你最好回到床上去。”
“不,没事儿。”
等我下楼来,他已经穿好衣服,坐在火炉边,一看就是个病得不轻,可怜巴巴的九岁男孩。我把手搁在他脑门上,就知道他在发烧。
“你上楼去睡觉吧,”我说,“你病了。”
“我没事儿。”他说。
医生来了,他给孩子量了量体温。
“几度?”我问他。
“一百零二度。”
在楼下,医生留下三种药,是三种不同颜色的药丸,还吩咐了服用方法。一种是退热的,另一种是泻药,第三种是控制酸的。他解释说,流感的病菌只能存在于酸性状态中。他似乎对流感无所不知,还说只要体温不高过一百零四度就不用担心。这是轻度流感,假如不并发肺炎就没有危险。
回屋后我把孩子的体温记下来,还记下吃各种药丸的时间。
“你要我念书给你听吗?”
“好吧,你要念就念吧。”孩子说。他脸色煞白,眼睛下面有黑圈。他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似乎超然物外。
我大声念着霍华德·派尔的《海盗集》,但我看得出他不在听我念书。
“你感觉怎么样,沙茨?”我问他。
“到目前为止,还是老样子。”他说。
我坐在他床脚边看书,等着到时候给他吃另一种药。抬眼一看,只见他正望着床脚,神情十分古怪。
“你干吗不想法睡一会儿?要吃药我会叫醒你的。”
“我情愿醒着。”
过了一会儿,他对我说:“要是你心烦就不用在这儿陪我,爸爸。”
“我没心烦。”
“不,我是说,如果这事会给您带来烦恼的话,您就不用待在这里了。”
我以为他也许有点头晕,到了十一点我给他吃了医生开的药丸后就到外面去了一会儿。
那天天气晴朗寒冷,地面上盖着一层冰,因此看上去所有光秃秃的树木,灌木,修剪过的灌木,全部草地和空地上面都涂上层冰。我带了一条爱尔兰长毛小猎狗顺那条路,沿着一条结冰的小溪散散步,但在光滑的路面上站也好,走也好,都不容易,那条红毛狗跳一下滑倒了,我也重重摔了两跤,有一次我的枪都掉下来,在冰上滑掉了。
到家后,家里人说孩子不让任何人上他屋里去。
“你们不能进来,”他说,”千万不要被我传染。”
我上楼去看他,发现他还是我离开他时那个姿势,脸色煞白,不过由于发烧脸蛋绯红,像先前那样怔怔望着床脚。
我给他量体温。
“几度?”
“好像是一百度。”我说。其实是一百零二度四分。
“是一百零二度。”他说。
“谁说的?”
“医生说的。”
“你的体温还好,”我说,“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不担心,”他说,“不过我没法不想。”
“别想了,”我说,“别急。”
“我不急,”他说着一直朝前看。显然他心里藏着什么事情。
“把这药和水一起吞下去。”
“你看吃了有什么用吗?”
“当然有啦。”
我坐下,打开那本《海盗集》,开始念了,但我看得出他没在听,所以我就不念了。
“你看我几时会死?”他问。
“什么?”
“我还能活多久才死?”
“你不会死的。你怎么啦?”
“哦,是的,我要死了。我听见他说一百零二度的。”
“发烧到一百零二度可死不了。你这么说可真傻。”
“我知道会死的。在法国学校时同学告诉过我,到了四十四度你就活不成了。可我已经一百零二度了。”
原来从早上九点钟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
“可怜的沙茨,”我说,“可怜的沙茨宝贝儿,这好比英里和公里。你不会死的。那是两种体温表啊。那种表上三十七度算正常。这种表要九十八度才算正常。”
“这话当真?”
“绝对错不了,”我说,“好比英里和公里。你知道我们开车时车速七十英里合多少公里吗?”
“哦!”他说。
可他紧盯着床脚的目光渐渐轻松了一些,一直绷着的那股劲儿也终于缓了下来。第二天,他轻松极了,为了一点儿无关紧要的小事儿就大哭大叫起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采取第一人称视角,以孩子父亲“我”的身份进行叙述,让读者仿佛置身其中,使文章愈发增加了真实感,拉近了故事人物与读者的距离。
B. 文章开头描写沙茨早上醒来为父母关窗,是因为他已经发现自己感冒,所以关窗来防止父母生病,体现了他的体贴懂事。
C. 小说故事情节简洁明快,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颇具匠心,在孩子生病后描写了父亲出门打猎的场景,以此来突出父亲的冷漠。
D. 文中“原来从早上九点钟起,他就一直在等死,都等了一整天了。”是因为孩子误会了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间的区别。
2.海明威提倡在重压下所显示出的坚毅、勇气和自我约束的硬汉形象,本文如何去塑造沙茨的“小硬汉形象”?
3.请结合文章谈谈海明威小说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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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发现的生活
马克·吐温
那个人家住费城,小时候很穷,他走进一家银行,问道:“劳驾,先生,您需要帮手吗?”一位仪表堂堂的人回答说:“不,孩子,我不需要。”
孩子满腹愁肠,他嘴里嚼着一根甘草棒糖,这是他花一分钱买的,钱是从虔诚、好心的姑妈那里偷来的。他分明是在抽泣,大颗大颗的泪珠滚到腮边。他一声不吭,沿着银行的大理石台阶跳下来。那个银行家用很优雅的姿势弯腰躲到了门后,因为他觉得那个孩子想用石头掷他。可是,孩子拾起一件什么东西,却把它揣进又寒碜又破烂的怀里去了。
“过来,小孩儿。”孩子真的过去了。银行家问道:“瞧,你捡到什么啦?”他回答:“一个别针儿呗。”银行家说:“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他回答说是的。银行家又问:“你相信主吗?——我是说,你上不上主的学校①?”他回答说上的。
接着,银行家取来了一支用纯金做的钢笔,用纯净的墨水纸上写了个“St.Pter”的字眼,问小孩是什么意思。孩子说:“咸彼得。银行家告诉他这个字是“圣彼得”,孩子说了声“噢!”
随后,银行家让小男孩做他的合伙人,把投资的一利润分给他,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现在呢,银行家的一切全是他的了,全归他自己了。
我叔叔给我讲了上述这个故事,我花了6个星期在一家银行的门口找别针儿。我瞧着那个银行家会把我叫进去,问我:“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我就回答:“是呀。”他要是问我“St.John”是什么意思?我就说是“咸约翰”。可是,银行家并不急于找合伙人,而我猜他没有女儿恐怕有个儿子,因为有一天他问我说:“小孩子,你捡什么呀?”我非常谦恭有礼地说:“别针儿呀。”他说:“咱们来瞧瞧。”他接过了别针。我摘下帽子,已经准备跟着他走进银行,变成他的合伙人,再娶他女儿为妻子。但是,我并没有受到邀请。他说:“这些别针儿是银行的,要是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儿溜达,我就放狗咬你!”后来我走开了,别针儿也被那头吝啬的老畜生没收了。这就是我所发现的生活。
【注】①主日学校:英、美诸国在星期日为贫民开办的初等教育机构。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由“我叔叔给我讲了上述这个故事”以及“我”实践叔叔所讲的故事里的事情这两个故事组成,在诙谐幽默中告诉人们: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丑陋的。
B. 同一个故事两次重复展现,通过对银行家语言、行动及心理描写,刻画了两个不同的银行家:一个节俭慈善,一个吝啬恶毒。
C. 微型小说擅长用“小”写“大”,构思精巧,在同样“小”的生活场景中,展示了两幅“大”不相同的社会图景。
D. 人的命运常常在细微之处发生转机。作者引导我们在一天天貌似相同的生活中发现其中的微妙的差别。
2.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物件“别针儿”在小说中的作用。
3.文章以“我所发现的生活”为题,结合文本分析“我”发现的生活有哪些?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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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子弹
包利民
冲出战壕的时候,班长赵锐只觉得兴奋,他大步向前,狂风,还有子弹的呼啸。他都没有一点儿的恐惧,这样的场景他经历得太多了,竟是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忽然,一丝莫名的凉意夹杂着不安涌上心头,只觉背后异样,猛回头,却见战士钱万里正跟在身后十来米处,黑洞洞的枪口晃动着,不时划过他的后心,他不禁颤了一下。
赵锐瞬间想起,许多次战斗都是这样,冲锋的时候,钱万里就跟在他后面不远处。他的心更是紧提了起来,作为班长,他没少收拾这个沉默的战士,总是找茬让他吃些苦头。有时是钱万里真的犯了错,有时是无事找事,不为别的,他就是讨厌钱万里的冷淡与冷漠,这个兵蛋子,不会讨好班长,也不会笑,让人心里不舒服。赵锐回想起刚才钱万里看着他的目光,比那枪口更让人心生寒意。事实上这种眼神赵锐在钱万里的眼中已看过多次,说不出的阴寒。这小子总跟着自己,不会瞅冷子照自己放上一黑枪吧!
钱万里的心里也的确是这么想的。每次冲锋,他都紧紧尾随赵锐,他甚至无视迎面而来的弹雨,眼中只有那个让他痛恨的背影。他是有着痛恨的理由的,他才十八岁,偷偷跑出来参军,就是为了躲避养父母的虐待。从小到大,他是在阴暗的际遇中成长起来的,心里已经没有了温暖,虽然不至于去恨每一个人,可他也不再相信任何人。他只是本份地当一个兵,作战也勇敢不退缩,可这却引来了班长的不满。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那份饭,却被班长痛斥,不但饿着肚子,还被关了一夜的禁闭。他没想到逃出那样的家庭,却又迎来这么一个班长。他的恨便疯长起来,每一次他的手都攥得发白,下定决心一定要报复。
已经越来越接近敌人的阵地,不少战士都倒在了冲锋的途中。那子弹也越发密集起来,可却影响不了这两个人的推进速度。随着脚步的迈动,钱万里的步枪枪口也在不停地抖动,而枪口的前方,就是赵锐。赵锐也因此一阵阵地脊梁发冷,奔跑的身姿也有些僵硬。前方,敌人已经冲出阵地,战斗的短兵相接异常激烈。混战之际,钱万里觉得机会来了。他不停地开枪打倒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敌人,同时寻找时机向那个背影开上一枪,而这一枪,一定要毙命,还要做成是敌人射击的假相。赵锐听着身后的枪响,见敌人一个个倒下,暗自吁了一口气,同时笑自己的多疑。于是恢复了状态,围拢过来的敌人在他的枪口下一个个倒地。
冲到敌人阵地前,兵员已经大幅减少,敌人也呈包围之势靠拢过来,几乎四面都有敌人。见这情形,钱万里一阵激动,这就是最好的时机!他机警地四顾,敌人又倒下许多,前面的班长也撂倒了不少,在全排,他们两个的单兵作战能力是最突出的,钱万里想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赵锐才会收拾他。见周围的敌人有些退缩,暂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钱万里的枪口暗暗对准了前面背影的心脏位置,他相信自己的枪法,手因用力而微微颤抖。全身也出了汗,风更猛,他忽然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冷。那一瞬间,他记起一个同样寒冷的时刻。那时他躺在战壕里,午夜,冬季,睡梦中被冻得醒过来,而更大的困意再度让他迷糊,只觉得一个草垫子忽然盖在身上。他微微张开眼睛,只看见一个模糊的背影。而此刻,那背影正在清晰。
赵锐仿佛有预感般转过身来,见钱万里的枪正直直地瞄着自己,他下意识地举枪。钱万里的枪响了,而赵锐的枪也响了。有那么一刻,赵锐觉得无边的寂静,自己仍然站着,转回身去,一个接近他的敌人正在倒地。钱万里见到赵锐开枪,脸上竟露出了微笑,可身上却没有痛的感觉,一个敌人在他身后正慢慢倾倒。
两人对视了一发。赵锐骂道:“发什么呆,快跟上,小心我收拾你!”钱万里提枪而上,全身的寒冷顿消。战场上,两个身影正所向披靡。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
A. 班长赵锐担心钱万里会放自己黑枪,是因为他平时老收拾这个战士,不仅因为钱万里有时做错事,还因为他对钱万里存在偏见。
B. 钱万里带着寒意的目光,赵锐"已看过多次",从侧面表现了钱万里心中恨意在不断累积。
C. 小说几次写到钱万里枪口的"晃动""抖动""对准"等细节,表现了钱万里心理的微妙变化。
D. 小说以钱、赵二人同时人性复苏、互相救助结尾,情节巧合离奇,给读者留下无穷悬念。
2.小说中的钱万里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概括分析。
3.小说以“背后的子弹”为题目,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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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6分)
走进狂人毕加索
①面对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强悍茁壮、伟大狂放的艺术家,我们常常只有惊叹。其他都是惊叹之余或曲终之后的惋惜与回味,或许还有细细地咀嚼——品咂其中的苦味和甘甜,以及咸涩。
②在人类的历史上,有一些艺术家是难以超越的,他们本来就是这样一些强大特异的生命。这些生命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一生可以纵横涂沫而不知疲倦。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拥有一个长长的生命、漫漫的创造历史:从很早即开始起步,直到最后才缓缓终止。毕加索最早的作品是十岁左右画出的,如十四岁的《裸脚的女孩》《老渔民》等杰出作品——仅此一条便足以证明这是一个非凡的绘画天才。
③纵观他一生的无数作品,可以从中找到各种风格倾向各种情绪,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它们本身即组成一个宇宙,其中繁星闪烁,风云变幻,既有风和日丽也有雷鸣电闪,更有惊涛骇浪,那种动人的美,让人过目不忘的最为独到的呈现与表达,简直比比皆是。我们可以一口气列举出《站在球上的孩子》《特技表演者的家庭与孩子》《奥尔喜肖像》《持扇的女子》……多到一时难以穷尽。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们心底从来都是充斥了不安:怀疑自己的意义、自己的创造、自己的人生道路,这种怀疑的结果就是艺术生涯中的无数次激变,是无头无尾的探求,大嬉戏和大玩笑,包括大绝望大痛苦;还有恶作剧,装傻与佯疯,傲世与自欺……这一切综合一起,让后来人去清理和辨析,去极为困难地分拣。阅读者也常常是不知所措的,在这亘古未见的一大堆斑驳灿烂面前,大半只有叹息,而没有能力去鉴别——他们甚至在这样的生命面前连起码的冷静都要丧失,视听失灵。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双重悲剧。
④有人不止一次地指出他是现代绘画史上的“巨灵”,除了“野兽派”以外,几乎开创了所有潮流的先河。它们使当时和后来的艺术处于激活状态,它们也使各种尝试变得可信和可能。但当我们面对一大堆千奇百怪、巧思百出,有时直接就是丑陋怪异到目不忍睹的东西时,难道不应该产生一些怀疑吗?是我们错了还是当年的大师错了?追问的结果是:大概谁都没错,是时代错了。在一个人类正在物化、异化,正在走入失去自我的现代荒漠的时代,作为个体,一个生命,你尽可以呼号,但没有回音,更没有应答……至此,我们或许可以稍稍窥见毕加索当年的伤痛。面对那样的时代,人们所能做到的大概也就是像当时的大师那样,做下这疯癫无忌的大喧哗和大游戏了。他要可意地尽情地嘲讽一番,既嘲讽自己,又嘲讽时代;既嘲讽去者又嘲讽来者。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表达心中的全部感触、百缠纠结无从摆脱的矛盾与痛苦。
⑤不仅如此,他还要面对一个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时代,特别是一个虚荣的时代。看来一个艺术家被逼到了尽头,就偏要穿上皇帝的新衣,偏要以此为荣——他与另一些人的不同就在于他的自觉与清醒。毕加索兴之所至任意涂沫,像儿童一样嬉戏不休,上下游荡,四方徘徊,进入化境般的流畅自如,实际上却是隐含了一个生命的全部悲冷无告。这儿有泪水,有傻笑,更有绝望的哀求,在他这儿等于是以歌当哭。
⑥就最后而言,就其背后的意义而言,毕加索是消极的。
⑦他没有将一个人追求完美的努力、将这种生命的搏斗进行到最后。他以另外一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屈服。我每一次看到他的不可征服的创造,就在心里悄悄发出叹息: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
【注】毕加索(1881-1973)西班牙画家,法国现代派主要代表,一生画风和风格迭变。他的作品和他的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的统一,连续和稳定。他没有固定的主意,而且花样繁多,或激昂或狂躁,或可亲或可憎,或诚挚或装假,变化无常不可捉摸。他生活自由,家庭私事弄得一塌糊涂。自己的几任妻子、情人和孩子们对这位天才画家的评价褒贬不一。他在世时人们争先恐后地同他结交,在他去世四分之一世纪以后,世人仍在为他的故事和名声争执不休。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6分)( )
A.文中说毕加索的作品“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的原因是毕加索从来都在怀疑自己的意义、创造和人生道路,所以他的作品无数次激变,他坚持不断的探求。 |
B.文章第三段说“这些奇迹领略不完也诠释不尽”,其原因就在于我们的艺术鉴别能力有限。 |
C.本文开篇以“惊叹”和“惋惜”总领下文,然后先对应“惊叹”突出毕加索的“伟大”,再对应“惋惜”表现其“屈服”,最后以“伟大的毕加索,屈服的毕加索”作结。 |
D.“自觉与清醒”是毕加索与其他艺术家的不同之处,他的“自觉与清醒”表现为借助作品长歌当哭。 |
2.请联系全文,分析第③段中划线句子“双重悲剧”的具体内容。(3分)
3.作者认为毕加索是一个“伟大狂放的艺术家”,他的“伟大”具体表现在哪些地方?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说明。(3分)
4.对于毕加索的一生,世人的评价是不一致的,有人认同他的行事为文,有人不耻于提起他的经历。你是如何看待毕加索及其创作的呢?(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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