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从豌豆花的大小、香味、颜色、位置层次等多角度来描写豌豆花,表现了它的鲜艳香甜,突出了豌豆花给作者带来的巨大冲击。
B.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自己喜欢豌豆的原因;第二部分记叙了豌豆种植的现状。主旨突出,结构分明。
C.文章写作者躺在豌豆秧上想起奶奶讲的神话故事,丰富了文本的内容,也通过对比赞扬了豌豆性情的温顺,秧苗的柔软。
D.文中作者的情感变化颇为明显,作者越是喜爱豌豆,就越为豌豆被抛弃的事实而感伤和忧虑。
2.请简要分析“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的原因。
3.请根据文本,分析标题“最后一季豌豆”的含义。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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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季豌豆
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从豌豆花的大小、香味、颜色、位置层次等多角度来描写豌豆花,表现了它的鲜艳香甜,突出了豌豆花给作者带来的巨大冲击。
B. 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自己喜欢豌豆的原因;第二部分记叙了豌豆种植的现状。主旨突出,结构分明。
C. 文章写作者躺在豌豆秧上想起奶奶讲的神话故事,丰富了文本的内容,也通过对比赞扬了豌豆性情的温顺,秧苗的柔软。
D. 文中作者的情感变化颇为明显,作者越是喜爱豌豆,就越为豌豆被抛弃的事实而感伤和忧虑。
2.请简要分析“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的原因。
3.请根据文本,分析标题“最后一季豌豆”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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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新
在诸种庄稼中,我最喜欢豌豆。
小时候,每到豌豆苗长得有筷子高时,娘总要让我拎个小篮,去豌豆地里掐一点豌豆叶回来,放在面条锅里当菜。一大锅面条有这一把豌豆叶,就显出一股青鲜之气,我们兄妹几个逢着吃这豌豆叶面条,都要呼噜呼噜吞个肚子滚圆。
豌豆开花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乡间孩子最快活的赏花日子。在诸种庄稼中,只有豌豆开起花来最好看。小麦花花朵太小,绿豆花颜色单调,玉米花香味太淡,唯有豌豆花又大又艳香味又好闻。豌豆花大部分是红色,也有紫色和白色相掺其间。红色中又分深红、浅红、粉红多种,一根豌豆蔓上常有几种颜色的花,一眼望去,真是五彩缤纷。因在豆蔓上的高度不等,豌豆花常分几层,看上去如楼阁相叠;又因豆蔓横爬在地的长度不同且互相纠结,花便分一簇一簇,瞧上去似花球相连。
豌豆花常常是在一个早晨陡然大放,一地的花朵猛然出现在人们眼前,浓浓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由不得人们不深深地呼吸,快活地揉着胸腹。我们这些平日无缘赏花,根本见不到大片玫瑰、月季的农家孩子,常被这大片的豌豆花激动得嗷嗷乱喊,总要绕着豌豆地四周的田埂边跑边叫:嗬,看那片!哟,看这片!
豌豆角长出后,我们便要千方百计地去偷摘来解馋。豆粒没长成、豆角还扁还嫩时,我们便把豆角整个地塞到嘴里嚼,直嚼得满嘴青甜,绿汁直滴。待豆粒凸起还不老不硬时,我们便把豆荚小心地打开,凑到牙上用齿尖一捋,把那些青嫩的豆粒全捋进口中,又香又甜地吞咽。
豆角将熟未熟时,大人们也常摘些到家,在锅里带荚一煮,让我们剥荚吃豆,这时候的豆粒已是十分筋道分外香了。待把豌豆收割下来拉到晒场上一打,我们便又可以吃到喷喷香的豌豆糕了。娘做的豌豆糕最好吃,她总把豌豆磨碎成面,用细箩箩过了,而后拌了香油、花椒、茴香、盐、蛋清和酵子等,搅成糊状,摊在笼屉上放锅里蒸,蒸出后用刀切成方块,让我们用筷子夹了吃,那种鲜味和香气让人吃了还想吃。
经石碾碾压打净豆粒之后的干豌豆秧,除了可烧锅,还特别柔软好玩,我们常在豆秧上打闹翻滚游戏。遇到家里来客床不够睡时,娘便在地上铺厚厚一层豌豆秧,让我盖了被在上面睡。每当我躺在那柔软的透着香气的豌豆秧上时,总想起奶奶给我讲的那个神话故事:老天爷为了使自己造出的人能在世上活下来,便叫自己的几个儿女各变成一种可供人吃的庄稼。性情不好的长子变成了小麦,身上有芒;身高体胖的次子变成了苞谷,棒子特大;性情温顺、身子柔软的女儿变成了豌豆,所以豌豆全身没有一点坚硬刺人之处,而且通体溢着香气……
因了这些,我对豌豆怀了特别的喜爱之情。
去年初夏我回故乡探亲,当时正是豌豆长角的时节。到地头一见那久别了的青绿色的豆秧,我立时高兴地蹲下去抚摸它们,同时扭头问弟弟:“自己的责任田,为何不多种点豌豆?”不想弟弟沉了声答:“就这一亩我都不想种了,这是最后一季!”“为什么?”我一惊。“你看看,还有哪家在种豌豆?”他抬手朝四野一抡。我搭眼朝周围的田里望去,可不,到处种的都是麦子,自家的豌豆田是唯一的一块。“咋都不种了?”我很惊异。
“这是低产庄稼,又怕大风,化肥又贵,种了根本赚不到钱!”弟弟瓮声瓮气说道,“加上如今人们的口味变了,都只愿吃麦面,不愿吃粗粮,收了豌豆卖给谁?”
我“哦”了一声,很觉意外,不过细想之后又觉得这话有理。
“怕是豌豆也要走大麦、荞麦、赤色豆的路了。”娘在一旁叹了一句。我听后心里一震。早先这地方每年都种的大麦、荞麦、赤色豆,这些年已基本上绝迹。从我记事到现在,不过几十年时间,就有三种庄稼不种了,难道我十分喜爱的豌豆也要步它们的后尘?
“明年咱也不种了!”弟弟又决然地说。我不好再劝弟弟,眼看赚不了钱,继续种下去又有何益?也许,人类就是这样在对庄稼的比较和抛弃中前进的。祖先们当初大约是太饿了,选定的庄稼种类太多。如今,现代人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比较和选择,把好吃的、高产的、容易种的保留下去,把粗糙的、低产的、不易种的抛弃掉。然而这种抛弃是否对人类自己都有益?
“豌豆这东西有时可做中药引子。”娘在一旁幽幽地说,“日后都不种了,用时去哪里找?”
我长久地站在豌豆地头,望着那些青闪闪的生机勃勃的豌豆秧在心里思忖:它们就要在这块地上消失了,也许几百年之后住在这里的人们,就不会知道他们的祖先曾经种过吃过豌豆,那时的孩子,更不会享受到我们童年时摘豌豆角解馋的乐趣……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从豌豆花的大小、香味、颜色、位置层次等多角度来描写豌豆花,表现了它的鲜艳香甜,突出了豌豆花给作者带来的巨大冲击。
B.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阐释了自己喜欢豌豆的原因;第二部分记叙了豌豆种植的现状。主旨突出,结构分明。
C.文章写作者躺在豌豆秧上想起奶奶讲的神话故事,丰富了文本的内容,也通过对比赞扬了豌豆性情的温顺,秧苗的柔软。
D.文中作者的情感变化颇为明显,作者越是喜爱豌豆,就越为豌豆被抛弃的事实而感伤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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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山
我天生喜欢山,却没去过几座名山。面对长白山的时候,我既想走进它,又怕走进它。想走进它,是因为它是我心灵的图腾;怕走进它,是因为深深的敬畏。
雨在这里格外密集。我已在白山市听它喧嚣了三天,每天打着伞在大街上乱走。那个城市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一座专门卖山货的大厦,里面有长白山的蘑菇、蕨菜、榛子、雉鸡、熊胆、人参,还有许多我叫不出名字的山珍。我有半天时间待在那里,它包罗万象,像把长白山撕碎了,一块一块、一丝一缕地摆放在商贩的柜台上。我闻到了长白山浓郁的体香。
大雨骤停,我们开始上山。从长白山西麓的入口,走进长白山最原始的那一部分,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原始森林。它是树编织的自然之初的混沌状态,以古老和沉默,制造出一种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我看见,每一棵树的面孔,都沧桑欲语。每一棵树的身上,都长满了苔藓,披挂着如网的荆藤,却将岁月的负荷一轮一轮盘旋在心里。有的死去了仍英雄般地站着,枝已枯黄了还是那么美。它们是为原始森林做最后的支撑,为活着的树分担霜和雨。
车子在旷古的寂静中盘旋着上升。山的神秘愈加浓重,氤氲如梦,迷茫若仙。一位画家朋友告诉过我,在长白山,海拔不同树也不同,背包里的油彩不够用。我以为他是艺术家的夸张。但当我的脚、我的目光真正抵达这里,才知长白山隐藏了一幅从温带到极地几千公里长的巨大画卷,在这个倒悬的画面里,自下而上呈现出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如同艺术大师的杰作,长白山是如此美丽。
然而,凝望长白山山顶的时候,所有人都仿佛被魔或仙引领到一个不可知的所在。目光所及,多是无遮无拦的旷野秃丘。长白山并不是一路都有树,原始的长白山到了高处,已如一只被摘净了毛的公鸡,只剩下一个英俊而孤独的冠了。记得在来的路上,曾看见一大片刚刚倒塌的原始森林。既然数百年的生长能被一场飓风毁于一旦,人类只能眼看着它们一点一点枯朽腐烂,那么,长白山山顶这最后的雄冠,也可能会在某一个时刻化为乌有。树的生命是脆弱的,森林并不是海拔多高都可以茂盛地张扬。山下的树因为亲近人类,而被弑杀了。长白山是如此单薄,那一瞬间,我曾在心里感到一种不由自主的惶悚。
车子向下,在山腰树最茂密的地方停下,我大声地喊:“东北虎你好!熊瞎子你好!”但是没有回应。这是原始森林,但这里太安静了!我特别想与最凶猛的动物相遇,我觉得如果这时候从森林里走出一只野兽,不管它是什么,我都会感到亲切。然而,我只惊动了一只小松鼠,它机警地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上,眨眼之间就不见了。
我禁不住想,除了土著的猎人,谁最早走进了长白山?是伐木者,还是采参人?我像是在追究一种责任。这其实并不重要,自然混沌,人也混沌,无论谁先走进长白山,都不会空着手。走进来的人,只有到长白山衰败枯竭的那一天才会住手,才会跪下来为哺育过自己的大山祈祷。建立清廷的爱新觉罗氏,当他们走出山林走进中原时,竟连回去的路径都模糊了。而做了伪满洲国皇帝的溥仪,却在长白山下宣布退位。大山之子,并没有走出多远。
如今,长白山不但在中国是最后的山,在世界也是,它是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加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今日长白山的一只鸟,或者一片树叶,都变成人类共有的了,不许哪个人随意拿走。这一切,都因为失去的太多了,才想起严守。然而整个长白山都稀疏了,只有这一小块葱茏,人类真的能守住它吗?
回来的路上,经过梯子河和锦江大峡谷。梯子河是一道欲裂未裂的山缝,下面有哗哗的水鸣声。锦江大峡谷则是将大山打开了,看起来像一句灰色的预言。我想它们能知道下一次火山爆发将会在什么时候,知道人类还能享受多久的宁静。它们会告诉你,原始的绿色已所剩不多,长白山随时都可能从休眠中醒来,如果扰了它的梦,一切都将不复存在。
自始至终,我都是惶恐的。总感觉长白山在动,甚至将要裂开。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作为欧亚大陆北半部山地生态系统的典型代表,长白山上垂直地分布着犹如四季一样截然不同的自然景观。
B. 游览长白山“我”始终都是惶恐的,原始森林令人眩惑的悲剧氛围、锦江大峡谷等都让“我”惶恐。
C. 如今长白山的一只鸟、一片树叶,都是人类共有的,从长白山获取蘑菇、人参、雉鸡、熊胆等山珍是绝对不允许的。
D. 本文对长白山美景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长白山的地貌特点,表现了“我”对长白山由衷的赞美与热爱之情。
2.文章以“最后的山”为题,但直到第八段才说长白山是“最后的山”,为何这样安排?
3.文章表现了作者对长白山怎样的情感?其中最重要的是何种情感?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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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
鲁迅
七斤嫂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自己知道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因徒……”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向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啊呀,这是什么话呵!八一嫂,我自己看来倒还是一个人,会说出这样昏诞糊涂话么?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价汉的小寡妇!”
噗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八一嫂也发怒,大声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正气得抱着孩子发抖,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众人一面怪八一嫂多事,一面让开路,几个剪过辫子重新留起的便赶快躲在人丛后面,怕他看见。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转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果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确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他们也仿佛想发些议论,却又觉得没有什么议论可发。嗡嗡地一阵乱嚷,蚊子都撞过赤膊身子,闯到乌桕树下去;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象牙嘴六尺多长湘妃竹烟管的白铜斗里的火光,渐渐发黑了。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破的碗须得上城去钉好。谁能抵挡他?书上一条一条写着……”
第二日清晨,七斤依旧从鲁镇撑航船进城,傍晚回到鲁镇,又拿着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和一个饭碗回村。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现在的七斤,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打招呼。九斤老太早已做过八十大寿,仍然常说“一代不如一代”,而且健康。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地往来。
一九二零年十月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的口头禅,不只是显示她的不满情绪,而且表现了她陈旧腐朽的观念,从中也可看出农民的狭隘性。
B.七斤的“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在小说中几次写到,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是小说的行文线索,同时也是人物身份的象征。
C.七斤因为撑船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而垂头丧气,对七斤嫂的责骂隐忍、无可奈何,小说刻画了七斤麻木、愚昧、落后的形象。
D.小说“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一句活灵活现地展现了时代的变革和那个时代特有的景象,写出赵七爷“辫子”对村中人的影响。
2.七斤嫂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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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书
刘立勤
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县中门口遛遛。那里有一个书摊,我喜欢看书摊上有没有我喜欢的书,也喜欢和卖书的老李拉呱几句闲话。
老李好像是陕北人,亦或是山东人,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老李是邮电局的职工,说着一口外地话。几十年都没有改变他的乡音,几十年也没有改变他的行当。几十年里,他都用那外地话卖着从外地进来的花花绿绿的书。
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从他书摊杂志的多寡,能够看出书籍的流行。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文学书籍一统天下,间杂着一些娱乐杂志;世纪交替前后,文学屈居第二,《家庭》《读者》等占据了主要的位置;故事类的杂志书籍又占领了大部分的地方,娱乐类书籍又靠了边。
认识老李的时候,我刚刚在一个乡村小学当代课教师。那时候穷呀,记得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可我却喜欢读书。一年总有几个周末,我会骑着自行车专门到县城买书。
那时候县城不大,却有十多家卖书的。有的是书报亭,有的是店铺,只有老李在县中门口摆了一个书摊。别人家的书大多高高的挂在墙上让人仰望,只有他的书摆在那里让人挑选阅读。不过,老李很忙,在他那里买书的人很多。
老李进的图书很多,杂志也很全,我在翻阅那些图书时,忍不住圪蹴在他的书摊前看起来,忙碌的他也不催促,偶尔还会把自己的小凳子让我坐着看。坐着看书的感觉真好,就像饥饿的汉子走进了免费的餐厅,大快朵颐而不知羞惭。
太阳终归要西下,我也终归要回家。专程进城为了买书,而我又没有多少钱,每次只能买上三五本书。常常是把书拿在手上,才发现钱不够。正在尴尬之际,老李操着重重外地腔说,你先拿走吧,下次来了再补上。其实,老李并不认识我,我也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来,看看他信任的目光,我不敢辜负他的好意,还是把把书拿走了。路上,我听说老李卖书挣了不少钱,还买了单元楼。我默默的期盼老李挣更多的钱,卖更多的书,我有读更多好书的机会。
然而好景不长。不几年,我也来到县城工作,县城繁华了许多,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可城里的书摊已经所剩无几了。书店萎缩了,原来的报刊亭全部拆除,原来卖书的门市部要么改行卖烟酒,要么卖时装,有的甚至改作了发廊,有的改卖教辅资料,专门卖杂志和文艺书籍的书摊只有老李一家。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
我以为老李的生意会好起来,可老李说生意越发的难了。老李本来的书摊有两张钢丝床,现在只有一张床了,文学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娱乐杂志也江河日下,只有《读者》《故事会》还在勉力维持。熟悉的成人越来越少,主要客户是一些上学的孩子。老李显得很清闲,常常是茫然地看着街上忙忙碌碌的行人。
我也很少掏钱买书了。上班下班的时候,习惯性喜欢到老李的书摊看看,喜欢和老李说说闲话。遇上喜欢的杂志也买一本两本,老李善解人意地说,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寄卖,又给了我一个看白书的机会。
生意真的很清淡。有时候一连几天还不见老李的书摊。问及原因,老李说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城管让他把书摊收起来。老李的书摊没有占道,他不明白领导为什么不准他摆书摊,我也说不明白。领导来了,他把书摊搬走了;领导走了,城管又默许他把书摊摆了出来。他们互相理解着各自的不易。
老李日渐的老了,老李的老伴儿也去世了,老李的孩子去了很远的地方。老李乌黑的头发变白了,挺直的腰板也佝偻了下来。老李的书摊还在坚守,他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书看。偶尔谈起上世纪八十年书摊的兴盛,老李一边喘一边说,不知道人们为什么不读书了?我也不知道,只知道老李进的书越来越少,有些很好的杂志干脆也不订了。老李吃饭的时候,书摊放心的摆在那里,也没有人去拿他的书。
记不得多久没有读书了,也忘记了老李和他的书摊。忽然想起去看看老李,老李的书摊也不见了。问及熟悉的朋友,说是老李病了。期盼着老李的病能好起来,期盼着老李的书摊再摆起了。期盼了一个冬天,期盼了一个春天,也不见老李好起来,心中就有了不安。
后来,听说老李死了。听说老李死前把他的房子卖了一大笔钱,为县中捐献了一间图书室。我不知道老李的图书室里有多少读者,却看见老李摆书摊的地方变成卖撸串的摊子了,小摊前等待吃撸串的客人站成长长的队伍。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第二段特别强调“几十年”既交代了整个故事发生的时间周期,也强调了老李卖书坚持了几十年。
B. 老李卖的书主要是文学书籍和期刊杂志,什么挣钱就卖什么。说明卖书是老李的职业,赚钱是老李的主要目的。
C. 我当代课教师时,一个月拿到手的工资只有一十三块五毛钱,却常买书。来县城工作后却很少买了,说明我不爱读书了。
D. “老李的书摊算得上是县城里一道风景了。”这句说明:县城人都认可了老李和他的书摊,都喜欢来这买书或来看看。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卖书老李是怎样的人?
3.老李冷清的书摊变成了撸串的摊子后客人站成长长的队,请结合文章与现实,试着对这种现象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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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化阅读要“量中求质”
书箱里一直保存着过去纸媒盛行时代喜欢的几本杂志,既有《十月》这样的纯文学刊物,也有 像《今古传奇•武侠》、《看电影》这样的通俗读物。那时候,杂志多是半月刊,有的甚至是双月刊,信息相对匮乏和迟缓,等新一期杂志上架的心情,用望穿秋水来形容并不为过。
依靠纸媒支撑起的阅读生活,阅读量不可能太大,这既有阅读速度的问题,也有内容供应的问题。有一种论调,认为当代人阅读量较古人太少,担心社会将变成“文化沙漠”。事实上,人们觉得阅读少了,只是像传统阅读那样,抱着一本书读的情况少了。现代人每天通过微信、微博、新闻 客户端等渠道,接触大量信息。单论文字量,今人的阅读总量恐怕要数倍高于古人,也多于过去的 纸媒主导时代。
然而,从阅读的“质”来说,我们的阅读效率正在面临大面积滑坡。从社交网络、移动媒体获 取的碎片化文本,很难系统、深入地学习知识、获得感悟。近年来,笔者微信里的订阅号不断增加,已经达到 100 多个,阅读的数量不少,能被笔者记住的却不多,大都是走马观花,一掠而过。而多年前的纸媒阅读,一些精彩的文章至今还记忆犹新。
我们能否回到过去那种纯净的阅读时代?答案是否定的。现代社会,向往山林的人可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却极少能在深山里搭一座木屋终老。信息时代,很多人怀念纯粹、传统的阅读生活,但离开手机,我们还是会寸步难行。
那么,我们该如何在浩如烟海的碎片化信息中,提升阅读的质量呢?我们需要在碎片化阅读中培养“拼接意识”。相对于传统阅读,碎片化阅读则更加灵活、丰富,能够即时把握最新动态。涉猎各个层面的“浅阅读”也十分必要,只是,这种涉猎并非被动接受,散漫选择,随心所欲。而是应该建构在知识结构完整性和系统性之上,从而产生“化学作用”。例如,钟爱时政类新闻的读者,在每天接收网站、客户端、社交平台新闻推送的同时,也要变被动为 主动,搜集一些相关的大国关系、地缘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经济等信息,形成较为完整、具有一 定逻辑体系的信息结构,在“浅阅读”中增强对事物全面、客观的认识。
我们还要让网络阅读更“累”一点。就像经济学里,顾客对产品的选择是感性行为一样,人们对阅读的选择也是感性行为。选择快餐式、容易读、有趣味的碎片化文章,是每一个读者的自然反应,这是我们阅读效率不高的一大根源。其实,古人也常常进行碎片化阅读,比如《诗经》、《唐诗》、
《世说新语》,都是碎片化信息。只是这些内容表现为某一领域的深度信息。因此,找到一个专业 化的垂直领域,有意识地进行深度阅读,是提升阅读效率的一大途径。同时,在深度阅读方面,选择信源很重要。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往往读过才能判断是否是垃圾信息,白白耗费时间精力,因此,理性选择一些质量较高的信源,然后专心阅读十分重要。
古人读书学习,讲求“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资讯时代的碎片化阅读,虽无 需这样胼手胝足、皓首穷经,却需要在纷繁复杂的冗余信息中“独善其身”,做好组织规划和内容筛选。从这个角度而言,对碎片化信息的拼接和挖掘,不失为一个“量中求质”好方法。
(选自《新华文摘》2017 年 07 期)
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对有关概念的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传统阅读”指的是纸媒时代接受信息的方式,在本文中也可以叫做“纸媒阅读”。
B. “碎片化阅读”是指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渠道接受大量碎片化文本信息的方式。
C. “浅阅读”是涉猎各个层面的、更加灵活丰富、能够即时把握最新动态的阅读形式。
D. “深度阅读”是指就某一专业或某一领域的内容有意识地深入阅读的形式。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在纸媒盛行时代,信息相对匮乏,但是基本能够满足当时人们的不同阅读需求。
B. 在纸媒盛行时代,因为阅读速度和内容供应的问题,人们的阅读量不可能太大。
C. 网络社会、移动媒体时代,人们抱着一本书读的情况少了,使阅读效率出现大面积滑坡。
D. 快餐式、容易读、有趣味的碎片化文章读起来比较轻松,但是阅读效率不高。
3.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现代社会,人们不可能回到过去那种纯净的阅读时代,热衷于碎片化阅读将会使我们的社 会变成“文化沙漠”。
B. 现代社会,人们选择碎片化阅读无可厚非;人们的阅读总量要远高于纸媒阅读时代,只是 阅读的质量令人担忧。
C. 建构在知识结构完整性和系统性之上,主动涉猎各个层面的“浅阅读”是提高碎片化阅读质 量的有效办法。
D. 借鉴古人碎片化阅读经验,在纷繁复杂的冗余信息中做好组织规划和内容筛选工作,是提 升阅读效率的一大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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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加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还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的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但一习惯就好了。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不就是“甘甜之草”吗?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他们都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琐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等同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西医,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化学组织,成分复杂而可疑,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信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最昂贵的感冒灵帮我发热而痊愈,至少,我心已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在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可以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第三段运用白描手法,通过“瞟”“抓”“称”“添”“减”“包”“扎”等一系列动作,表现了人物娴熟的抓药技艺、细致的工作态度。
B. 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点明药名与传统人物的联系,表现了“我”对中药的好奇心和亲近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C. 文中妈妈和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就做三件事,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止的聊天,说明她们对工作失去了兴趣,不爱惜工作,混日子。
D. 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排比、比喻手法,增强了艺术感染力。世间万物皆可入药,丰富了中药的含义。点明了万物皆有其性、各有各用的道理。用灵芝设喻,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升华为不可或缺的依存关系。
2.文中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
3.作者在文末说“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联系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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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擀面条
郝东
到洛阳出差一周了。下午忙完,我便决定回趟老家。夕阳的余光游走在城市楼房的轮廓 中,呆板的大街上车来人往。我不喜欢城里的热闹,会吓跑夕阳,家里这时候,风是轻的,田野是静的,夕阳是害羞的。
大巴车只到镇上,离老家还有十里路。一下车就听到有人喊我,是父亲。父亲一手接过我行李,一手拿着手机说话:“接到了,接到了,我们就回来。”说罢把电话递给我。电话里母亲问我晚饭想吃什么,我说:“妈,我想吃你擀的捞面条。”
门前小土坡在夜色下显得有些陌生而拘谨,似乎把我当成远方客人。刚一进门就看到母亲正朝着门口快步走来,她打量着我一直笑,拉我进屋。
“快坐下,坐车很难受吧?”母亲像个得到心爱玩具后的孩子般兴奋,我便坐在沙发上。
“去洗洗手吧,一路上出汗多”,我刚要起身,母亲又赶忙示意我别动,对我说:“我给你端来,你别起来。”不等我回话,转身到院子里了。
母亲端来水,递给我毛巾,转身又小跑着到厨房去了。我知道母亲在给我做捞面。记得初中时一天上午放学,由于母亲忙农活做饭晚了,我一生气准备不吃饭就上学去。母亲也是这样让我坐着,转身小跑到厨房为我做捞面。
吃了无数次母亲做的捞面,但从没认真看过她擀面条的样子。想到这里,我轻轻来到院子里,厨房门开着,我站在离厨房几米远的地方,正好可以看到母亲。
厨房里装的还是以前那种白炽灯,夜色包围下加上腾空的水蒸气,白炽灯散发的昏黄光线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母亲就在灯下,正用擀面杖擀面,擀面杖很粗大,她似乎要用很大的力气。面团在前后滚动的擀面杖下由崎岖粗糙变得慢慢平整,终于像一张纸一样平铺在案板上。就像从小到大我走过的路,多少荆棘坑洼,都被母亲用双手铺平。
我想母亲以前肯定也是这样擀面条,唯一变化的是她双手,曾经也是白嫩光滑,如今粗糙布满老茧。母亲突然抬头看到我了,急忙出来,问我是不是饿的受不住了。
我慌忙之间连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只对她摇摇头,不再看她,一个人回到屋里,坐下等着。
不一会母亲就端着一大碗捞面走进来,我起身要去接,她大叫:“你别动,碗很烫。”我便又坐下来。她把碗放在我面前,递给我筷子,催着我赶紧吃。
母亲总是这样,吃饭时候总要催促我趁热吃。以前听到她催,心里总是一阵怨气,偏慢吞吞不紧不慢,任由她唠叨。今日我却立即端起碗拿起筷子,夹起面条送到嘴里。
“别那么大口,小心烫着。”
我点点头。
“对对,放点醋,这样好吃,我去拿。”
母亲一边自语一边又转身去厨房拿来醋,给我碗里倒。
“怎么样,淡不淡,再放点盐?”
我摇摇头。
“吃肉啊,那是我专门放面里的,快吃!”
我夹起一块肉吃在嘴里,她这才算满意,站在一边看我吃。我没有劝母亲去吃饭,因为我知道,我没吃完,她不肯去。
一碗面吃完,汗水顺着脸颊淌下,这捞面味道,一半在嘴里,香而纯,另一半在心里,有点酸楚。一小滴液体流进嘴里,涩涩的,咸咸的,不知道是汗,还是我眼角渗出的泪。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寥寥数语,通过热闹的城市和宁静乡村的对比,写出了“我”对乡村的思恋。
B. 文章语言朴实无华,如叙家常,从平常而又琐碎的生活小事中写出的真实的感受却能打动人。
C. “我”端起碗吃面时对以前故意跟母亲作对的回忆,既有对少不更事的自责又有现在对亲情的珍惜。
D. 母亲在“我”回家后为我端洗脸水,站在一边看我吃面,这些地方都流露出母亲和我的隔膜。
2.请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面团在前后滚动的擀面杖下由崎岖粗糙变得慢慢平整,终于像一张纸一样平铺在案板 上。就像从小到大我走过的路,多少荆棘坑洼,都被母亲用双手铺平。
3.文章以“一碗擀面条”为题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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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貌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塊,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作了必要交代。
B. 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 文章最后一段写到几位挂着笑容、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老一代人甘于贫穷的淡定心境。
D. 作者语言功底深厚,文章语言既给人简练朴实的感觉,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 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
2.作者写银杏树“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句中“娇羞”含义的理解。
3.本文题目为“炫目秋景话乡愁”,文中主要选取了三个典型的秋景进行描写。与鲁迅先生在《记念刘和珍君》一文中叙述、抒情、议论相结合的写作方法类似,本文的三处景物描写与写人记事、抒情亦结合紧密,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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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事
陈忠实
幼时爱狗成癖,书包中常装着狗崽,课堂上老师提问:“孔融为什么让梨?”狗崽就抢先回答:“汪汪汪。呜!”
那时候庄稼人吃饭艰难,不养狗;那时的狗性情极温顺,瘦骨嶙峋,走起路也是顺墙溜,轻手轻脚,不曾有过朗叫,撒尿也懒得抬腿;谦恭友好,谁叫跟谁走,不分贵贱,不看身份,走了就把你当主人。怯怯地移近你,躬身依依伏卧,尾巴也夹得紧,眼睛偷偷给你送媚色!很会拍马屁,伸出温吞吞的舌舔你手,像小媳妇一样温存。
后来长大成人,知道了狗事原是与人事相通。且中国文化关于狗故事极多:狗尾续貂、狗彘不如、鸡鸣狗盗、丧家之犬、狗里狗气、落水狗、狗腿子、狗男女……谁粘上狗名就没了人品!如此,谁敢与狗套近乎?称兄道弟拉哥们关系?看来做狗确实很委屈。
沧海桑田,近年养狗却成时尚。狗事亦有了辉煌巨变。狗口大有赶超人口增长的势头。狗族竟也繁衍得名目繁多,叫价令人咋舌!狗医院、狗商店、狗协会、狗东西繁不胜举,有的竟过得如同大款、巨星般阔了。走近村堡巷里,一头游狗大剌剌地迎头扑来,满脸的骄横,脾气很火爆,开口就咆哮撒泼,没理可讲的。专拣热闹的十字街头撒尿,一条腿高扬着,大有指点江山的雄姿。屎也绝不吃了,村里就少了唱歌般的呼响声。家家门户紧闭,敲门询问,人未语,狗却叫得热烈!主人开门,那物儿暴跳如雷,更是凶恶,一条铁链绷得钢棍一般,这已是普遍礼遇。邻居往来,门外高声呼叫:“有狗么?”这对往昔的“有人吗?”简直是讽刺。人人自是很少往来,墙越垒越高,狗越来越多,晚上睡觉还做恶梦。夜就成为犬吠的世界,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狗声起,万狗呼应!一时狗吠如潮;夜就失去了韵致,月亮也消了清朗,而人却缩得更紧了。
狗事张扬起来了,是人的自我价值的贬值么?是人心隔得太远了么?既是无法沟通,就连心扉也实实地关了!再牵条狗,看守着,他人不得入内。各自守着一方青天,春夏秋冬自是冷暖不同,本是融融的浩荡天地,却让狗族割据成一块块囚牢!连狗自己也囚于牢中了,一条铁链,一盆狗食,一窝起居。也就无法跨出牢门一步了。
前日驱车到八里坪村,却极少见到狗,走近山民家门,山外人高呼:“有狗吗?”主人却在另一山头答道:“没有哟!自己进去喝水!”推门而入,果然无狗。偶尔也碰到一条狗,但却很礼貌,嗅嗅你便是了。然后调转头跑向灌木丛逮蝴蝶去了。山外人心果极妥帖于山野之气,茂林之色,潺潺水声中感悟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存在。于是便朗语:情愿死在这里!又说回去将狗全打死,煮了,吃了,自己解放自己。这自是废话!世事如此,无狗怎成?这是需要,却亦是人自身的悲哀了。
1.文章的开头和结尾各描绘了什么场景?
开头场景:
结尾场景:
2.本文在写作手法上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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