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③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④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1.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 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作者的情感。
C. 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到好处。
D. 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2.作者描写故都的秋景,为什么要详写故都旧院的秋?
3.第④段有关秋的诗文的议论,有哪些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③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④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1.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 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作者的情感。
C. 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到好处。
D. 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2.作者描写故都的秋景,为什么要详写故都旧院的秋?
3.第④段有关秋的诗文的议论,有哪些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语段,按要求答题。(9分)
(a)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b)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c)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甲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乙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d)从槐树叶底,朝东丙数着一丝一丝丁下来的日光, 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e)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f)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1.在下面所列的词语中,给文中空缺处甲、乙、丙、丁选择恰当的词。(2分)
煮、泡、冲、烫;漫、细、忙、点;听得、听见、细听、聆听;洒、射、漏、照
甲( ) 乙( ) 丙( ) 丁( )
2.b句中作者列举了五处饱含秋意的景观,但用笔极简,其原因是( )(2分)
A.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都为人所写过,作者要另辟蹊径,故而一笔带过。
B.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不足表现作者的情感,仅以此衬托,故而用简笔。
C.这些景观虽富于秋的特色,但一般人只是感觉得到却说不出来,故而一笔带过。
3.作者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来描绘清晨在院中见到的景象,读来亲切感人。这是因为作者把个人的心情与故都的秋色自然地融化在一起,秋中有情的眷恋,情中有秋的落寞。(3分)
4.作者在f句中要求在“牵牛花”下还需有“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作为“陪衬 ”,是因为( )(2分)
A.只有这样,才构成一幅完整的图画,秋天的气氛才会显得更加和谐。
B.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更加体会到秋的意韵,理解作者无可奈何的心情。
C.只有这样,才能显出牵牛花昂扬的生命力,借以比喻作者不息的追求。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还没有见过长城
吴伯箫
(1)真惭愧,我还没有见过长城。
(2)记得六年故都,我曾划过北海的船,看那里的白塔与荷花;陶然亭赏过秋天的芦荻,冬天的皓雪;天桥,听云里飞,人丛里瞧踢毽子的,说相声的;故宫与天坛,我赞叹过它的壮丽和雄伟;走过长长的西长安街,与挤满了旧书及古董的厂甸;西郊赶过正月十五白云观的庙会,也趁三月春好游过慈禧用海军费建造的颐和园,那里万寿山下有昆明湖,湖畔有铜牛骄蹇。东郊南郊都作过漫游,即无名胜,近畿小馆里也可以喝茶,吃满汉饽饽。还有走走就到的东安市场,更是闲下来溜达的大好地方。可是,六年,西山温泉我都去过,记得就没去什刹海。为此,离开了故都曾被人嫌弃说“太陋”。说:“什刹海都没逛过,还配称什么老北京!”当时真也闭口无言。有一年发狠,凑巧有缘重返旧京,记得还没有进旅馆的门就雇好了去什刹海的车子。夏天,正赶上那里热闹:地摊子戏,搭台的茶座,直挨着访问了个足够。印象仿佛并不好,心头重负却卸去了。记得第二天,才有空去文津街,进国立图书馆。
(3)现在想:什刹海不见算什么呢?没去看长城才是遗憾!啊,万里长城!去北京只不过几个钟头的火车。
(4)万里长城,孩提时的脑子里就早已印上它伟大的影子了。
(5)读中国古代史,知道战国时候,魏惠王、燕昭王、胡服变俗的赵武灵王,都曾段落地筑过长城,来卫国御胡;秦始皇遣蒙恬斥逐匈奴之后,又因地形,制险塞,从临洮至辽东将长城来了个联络的修筑,广袤万余里;工程的浩大,那不是隋朝的运河,非洲的苏伊士所能比拟的。秦始皇焚书坑儒,建阿房,销兵器,千百年来在人们的脑子里留下的是一个暴君的影子。独独万里长城至今亮在祖国人民的心里,矗立在祖国连绵的山上,成为四千余年文明古国的标志。这不是因为万里长城是秦始皇的什么丰功伟绩,而是因为它是几千万古代劳动人民血肉的结晶!
(6)曩昔,在万年书屋,听主人告诉:有一次趁京绥车,过南口车站,意欲去青龙桥,偶尔站台小立,顺了一目荒旷的山麓望去,遥瞻依地拔天的万里长城,那雄伟的气象,使你不觉要引吭高呼。嵯峨的山巅上是蜿蜒千回的城墙,是碉堡,是再上去穹隆似的苍天。山下是乱石,是谷壑,是秋后的蔓草婆娑。西风刷过,那一脉萧萧声响,凄凉里含了悲壮,令人巍然独立,觉得这世间只有自己,却又忘怀了自己。很记得,主人说时,从沙发椅上跳起来,竖起大拇指,蔼然的脸上满罩了青年的光辉。记得从万年书屋出来的归途,披了皎洁的三五月,自己迈的是鸵鸟般的大步。
(7)又一回,一个青年画家朋友,谈到自己绘画的进步,说几乎像英国拜伦一觉醒来成了桂冠诗人一样,是逛了一次长城,才将笔法放开,心胸也跟着宽阔了的。那谈吐的神情,也简直令人疑惑他生生吞下了一座长城的关口。是呢,听说太史公司马迁周览了名山大川,文章才满蕴了磅礴的奇气。江南风物假若可以赋人以清秀的姿容,艳丽的才藻,塞北的山峦与旷野是会给人以结实的体魄,雄厚的灵魂的。啊,长城!
(8)从山海关一路数去,你知道么?像喜峰口、古北口,像居庸关、雁门关,一个个中原的屏藩要塞,上口真要有霹雳般的响亮呢。一夫当关,万夫莫敌,守得住一处,就可保得几千里疆域。啊,真愿意挨门趋访,去问问古迹,温温古名将的手泽,从把守关口的老门丁和城下淳朴的住户那里,听取一点孟姜女的传说,金兀术与忽必烈的史实。但是我还没去!
(9)朋友,你可想过,在长城北边,那黄河九曲唯富一套的地方,带一帮茁壮的男女,去组织一处村落,疏浚纵横支渠,灌溉田亩,作一番辟草莱斩荆棘的开垦事业么?那里地土最肥,人烟还稀。你可想过,在兴安岭的东南阴山山脉的南部那一抹平坦的原野,去借滦河、饮马图河的流水,春夏来丰茂的牧草,来编柳为棚,垒土为壁,于“马圈子”里剃羊毛,养骆驼,榨牛奶么?那工作顶自由,顶洒脱。不然,骑马去吧!古北口的马匹有名哩。凑煦日当头,在平沙无垠的原野里,你尽可纵身于野马群中,跨上一匹为首的骏骥,其余的会跟你呼啸而至的。不要怕那噱噱嘶声,那不是示威,那是迎迓的狂欢,你就放胆驰骋奔腾吧,管许将你满怀抑郁吹向天去。“毡幕绕牛羊,敲冰饮酪浆”,那边塞寒冬霏雪凝冰时的生活,你也想尝尝么?住蒙古包,烤全羊,是有它的滋味的。汉王昭君曾戎装乘马抱琵琶出塞而去;文姬归汉,也曾惹得胡人思慕,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的十八拍。巾帼中有此矫健,难道你堂堂须眉就只知缩了尾巴向后退么?
(10)唉,说什么,朋友,我还是没见过长城!在恨着自己,不能像大鹏鸟插翅飞去;在恨着自己,摆不脱蜗牛似的蹊径,和周身无名的链索。投笔从戎倒好,可惜没有班仲升的韬略。景慕张骞,景慕马援,但又无由出使西域,去马革裹尸。奈何!哙,“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那才算有骨头!无怪他六出伐匈奴,卒得威震异域。
(11)我还没见过长城!但是,长城我是终于要见见的!有朝一日,我们弟兄从梦中醒了,弹一弹身上的懒惰,振一振头脑里的懵懂,预备好,整装出发,我将出马兰峪,去东北的承德,赤峰;出杀虎口,去归绥,百灵庙;从酒泉过嘉峪关,去安西、哈密、吐鲁番。也想,翻回来,再过过天下第一关,去拜拜盛京,问候问候那依旧的中国百姓!
(12)长城,登临匪遥,愿尔为祖国屏障,壮起胆来!
一九三六年二月十七日
(选自方铭主编《现代散文精品》略有改动)
1.作者在第③段中说“没去看长城才是遗憾”,请根据(2)~(5)段文字概括“遗憾”的原因。(6分)
2.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文章的感情脉络。(4分)
3.文中的画线句子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请结合文章提供的信息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并谈谈其在当代的意义。(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18分)
又见边关芦花翩翩飞
闭剑东
①伴着习习江风,迎着冉冉秋阳,伫立于巍峨的中越红河大桥,静观,桥之下,红河畔,融融芦花正飞舞。飘逸又洒脱,甚是壮阔。
②芦花是秋天的精灵,这话不假。历经风雨和酷暑、洪涝或干旱的考验,平日里貌不惊人的芦苇们也迎来了生命中最为期待的时光,一团团的芦絮争相抽出,一枚枚细腻的芦花随风摇曳,誓要将丰收的秋天变成芦苇的盛大节日。芦苇不是农作物,断然不可能带来五谷丰登的丰收美景。但却能给人清爽怡人的美妙感受;芦苇不是人类种植的花草树木,注定不会轻易屈服于人类的招呼使唤,哪怕刀砍火焚乃至挖根,芦苇依旧是以倔强到了极点的姿态来回敬人类。
③又是一年深秋时,边关芦花漫天飞。飘飘的芦絮,摇弋着动感的舞姿,放飞憋了一年的心事,在飒飒秋风中,去追逐那注定要让它们亢奋一生的梦想,去寻觅另外的生命芳草地。也许,待到明年开春时,一棵棵柔弱的芦草就顽强地生长开来了,慢慢地,经受大自然的残酷考验;迅速地,汲取大地精华,不出几年,它们也会成长为独霸一方的野草。从宽敞的中越红河大桥沿着红河东流的方向一路远眺,眼帘中,总是会跳跃着红河芦花的英姿,总是荡漾着芦苇的轻浪。
④又是一年深秋时,芦花正开得如痴如醉。开得如痴如醉的芦花集结了很多羡慕的目光和亮丽的闪光灯。在蜗居的边关小城,得益于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小小的边城河口也变成了闻名全国的旅游城市,再加上直达昆明的高速公路的通车,每年来河口或经河口前往越南观光旅游的旅客不下八十万人次,这对于一个常住人口不足十万的边关小城来说是个很了不起的成就。尤其是深秋时,正是河口一年当中最凉爽怡人的时候,当北方已经寒风嗖嗖白雪皑皑时,深秋的河口正是养人的时候,太阳暖烘烘地照着,照着游人的心也暖烘烘的。于是,沿着红河及南溪河两岸依次开放的芦花也就成了河口的一大美景,虽然没有那么波澜壮阔,却也是气势逼人的,决不轻易服输。河口的芦苇因为是沿着界河一线生长,所以就成了事实上的边关芦苇,边关自古以来就从不缺乏流血和牺牲,更不会缺乏刚强和傲骨,所以这里的芦苇也就多了军人般的刚强和傲骨,每每看到芦苇骄傲无比地开花了,我总会给予它们最热烈的歌颂。为心中那汩汩而萌的感动。
⑤我心中关于芦苇的感动是源远流长的。很小很小的时候,太调皮的我总是难免挨上父亲的芦鞭抽打,那鞭子就是一根光滑的芦苇,打在身上那是揪心的疼啊。稍大,就喜欢折腾芦苇了,有一种报复的意味,喜欢折断它们、腰斩它们乃至是焚烧它们。只是后来听说芦苇对农民来说是有大用处的,我才慢慢停止了对芦苇的“暴行”,慢慢地我也在萌发对芦苇的爱好之情。不用说,芦苇丛中的鸟窝就够自己乐的了,更何况是春天时那鲜嫩的芦笋呢。再后来,读懂了《诗经•蒹葭》篇,于是独自一人的时候,经常会那么吟诵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久而久之,一种盎然的美、一样曼妙的情思便悠然而萌了,穗絮飘曳,景色迷朦,心里则浮起一缕缕情思,柔美而又凄楚,令人无法抗拒。
⑥是啊!芦苇真的是一种让人着迷的植物,据十七世纪法国最卓越的数理科学家布莱兹•帕斯卡尔的说法: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间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大自然数十万种植物,为什么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偏偏要把人比喻成一根会思想的芦苇呢,为什么不是其它的一种植物,而偏偏是大自然中极为平凡普通的芦苇,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也许以我之拙见,是难以真正悟透其中的涵义的,但是如果能从这句话中悟出一些独特的人生见解,我想这样的思想之旅应该是值得称道的。
⑦是的,芦苇的确是一样令人费解并敬佩的植物。它们自尊、自爱、正直不阿、一尘不染、锲而不舍,它们给人展示的是众志成城、坚忍不拔、所向披靡。面对着这大自然中伟大的生命斗士,我不得不陷入了持久的感动……
1.在文章第②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芦花是秋天的精灵”?(4分)
2.赏析文章第④段中的画线的句子。(4分)
3.文章第⑤段写了什么内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4.文章第⑥段中作者引述了布莱兹•帕斯卡尔的说法:人只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间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种说法的理解。(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 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 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 文章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2.结合文章内容,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霜天芦飞雪
宫凤华
清少纳言说芦花没有什么看头,这伤了许多文人的心,而德富芦花偏爱芦滩上的芦花,欣喜于“在满潮的时候,一望无垠的芦花在水上映出倒影,意外地从四周传来渔歌和摇橹声”。
一泓秋水,从《诗经》中逶逦而来,水清瘦,仿佛美人褪去了雍容的华服,换上了淡雅的素装。芦苇生水湄,水草一样清泠秀逸,秋风拨弄,发出窸窣的天籁之响。此时的芦花没有丝毫的悲戚和感伤,显得十分平静恬淡,如年过花甲的祖母,一脸的从容淡定。
芦花,银黄的絨毛,锥形的花絮,淡红中渗出微黄,轻风掠过,小棉絮般到处飘散,飘向静穆的村庄,飘向纯净的心灵。芦花怒放的芦苇则如谦恭的侍女早生华发,冬雪一样,把寥落的村庄装点得诗性而空灵。
芦花无言而笑,将野地的清苦和宁静浓缩成亘古的沉默。秋风飒飒,天地间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愁绪,凝望着玉洁冰清的芦花,谛听着飕飕秋声,目光掠过潇潇秋水,心似一朵洁白的睡莲,冉冉开放。
苇叶枯黄,如疲倦的蝴蝶,又如一袭妙不可言的梦。芦花轻扬,如初冬的一场雪。起伏驿动的芦苇,顶着蓬蓬白发,如一朵朵莲花静静开放。霜后清晨,芦花上凝聚霜霰的精华,银光紫影,相映成趣。身处其境,自然想起康有为描写秋雪庵赏芦“庵在水中央,四面皆芦洲,花时月底登阁四望,如千顷白雪身于冰壶,遇风则芦花飘舞,似漫天瑞雪”。
芦花摇曳的黄昏,身姿窈窕、挎篮背篓的村妇往往到苇丛中拾柴。那颀长粗壮的芦苇在闪亮的镰刀下温馴地躺在脚边。芦苇们被背回家做成韧韧的苇篾,做成芦席,或编成篱笆。
月光下的芦花凄迷而忧伤,如妆楼颙望的少妇,美眸上淋着一层轻愁。秋水在缠绵的风中弹起古雅的琴曲,河水和水草呢喃细语,芦花摇曳翩舞,波光潋滟,夜风像戏文,起承转合,波澜起伏。夜鸟啼鸣,群鱼唼喋,令人如痴如醉,仿佛走进静穆上古。
芦苇栖居于野湖幽水、浅渚沙滩,如衣香鬓影的女子从《诗经》《楚辞》、唐诗宋词中款款走来。芦花犹如淑女,高雅、素洁,欲语还休,飞扬中透着灵性之美,柔顺中隐含着傲骨,让人心生愉悦。清俊芦苇,浅水边摇曳,俯仰起合,绿意盈盈,沾着烟水气。水边菰蒲、水蓼绿得青苍。偶有苍鹭、野鸭倏忽掠过,芦花纷扬,令人走进宋人《溪芦野鸭图》清渺的画境。
作家白落梅说:“做一个豁达的人,学会在山中插云、水中栽月。在狭窄的天地间,海阔天空;在乱世红尘里,独自清凉。”保持一颗清淡的心,像芦花一样“出世而不虚无,入世而不事功”,活出一份透彻与洒脱。
→花飘逸淡然,像一位品行高洁、内心丰盈的人,有着清新的面容和清扬的笑意,温润从容,安然若素,令我景仰一生。
“金黄麦那个割下,秧啊来栽了,拔根芦柴花花,洗好那个衣服桑来采……”聆听家乡苏中民歌《拔根芦柴花》,乡愁汩汩流淌。秋风缱蜷中,远眺浅水芦花,那簇簇芦花似古典的唢呐,吹奏凄婉的歌谣,把心吹成一面鼓荡的旗。
(节选自《文苑·经典美文》)
1.下列对文章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这篇文章思路明晰,结构严谨,先写出芦花超凡脱俗的形象,再写到枯黄的苇叶,像蝶像梦,后来又回到雪白的芦花,如莲朵慢放,芦花芦苇尽显其美。
B. 文中的“秋水在风中弹琴”“河水和水草在呢喃细语”“夜鸟啼鸣”“群鱼唼喋”这些意象叠加营造了一种和美的氛围,烘托出月光下芦花的凄迷与忧伤。
C. 这篇文章中对秋天的芦花描写,既有无比精妙的比喻、适当的拟人等修辞手法,又有恰到好处的对比、衬托等表现手法,可谓是既形象生动又浪漫之致。
D. 文章结尾作者引用了家乡苏中民歌《拔根芦柴花》,点明了作者汩汩流淌的乡愁,增加文章的诗意,唯美之余给人以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感受。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小小芦花随风而飞,落地而失,为何让作者“景仰一生”?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 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介绍了毛窝子的基本情况,用料普通、制作方式简单,但曾经很受欢迎,交代了故事背景,为下文内容做了铺垫。
B. 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很热爱;现在人们对毛窝子没有情感、不珍惜,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 小说善用细节和场景表现主题,“我”三次得到李大爷的毛窝子,前两次的原因分别是李大爷编的毛窝子质量上乘和“我”对毛窝子的怀念。
D. 小说结尾富有意蕴,烟雾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表现了作者捡到漂亮、结实毛窝子的喜悦以及对质朴人情的赞美。
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
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
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介绍毛窝子简单制作方式和实际用途,既让读者对毛窝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又引出了下文与毛窝子有关的故事。
B. 小说开端部分写二十年前农民冬天都穿毛窝子,结尾部分写人们在空旷的场地焚烧毛窝子,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旨在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毛窝子已经过时了、不实用了。
C. 小湖说通过第一人称视角,刻画了李大爷形象,自然平实的叙述中显露出“我”对李大爷敬意。
D. 小说结尾描写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与文章标题呼应,暗示出“我”的内心仍充满美好希望,意蕴丰富。
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风尘不起,天很蓝,太阳很温暖。母亲带着我来到李大爷那儿,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
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但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路上,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毛窝子的制作方式和用途,一是为了交代李大爷制作毛窝子的生活环境,二是为了突出李大爷技艺高超。
B. 小说中,用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的热爱和现在人们对毛窝子的不屑进行对比,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 小说所写的故事时间跨度很大,“我”三次得到李大爷制作的毛窝子,表现了“我”对毛窝子的珍惜。
D. 小说中写到李大爷制作精良的毛窝子却被他儿子一把大火烧了,这一情节引人深思,意在提醒我们如何去对待传统手工艺品。
2.“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含意?请结合全文简要说明。
3.小说中前文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守望
叶敬之
泗阳人把用芦花编织、冬天穿了取暖的鞋子叫“毛窝子”,其他地方则称之为“芦花鞋”。毛窝子制作方式简单。用泪草编织鞋底,引出几根鞋茎,再以芦花编织鞋帮,最后拿鞋茎收口。穿的时候,用旧布缝鞋口,以防伤脚;鞋底垫上麦秸,以保暖和防水。
三十多年前,每到冬天,农民们几乎个个穿毛窝子。赶上逢集,半条街都是卖毛窝子的。农民们走来串去,一家家挑着、拣着,都想买一双既便宜,又结实、漂亮的毛窝子。
小时候,母亲也带着我买过毛窝子。记得有一年冬天,逢集,天很蓝,母亲来到李大爷那儿, 拿起一双毛窝子,左看看,右看看,付了钱。李大爷红脸膛,尖下巴,眼睛下面各有两道深深的皱纹,像两道垄沟。他接钱、递毛窝子,脸都带笑,顺便夸我两句:“这是你家大少爷啊?一脸福相!”嗓音清亮。
现在想起来,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的确属于上乘。鞋型漂亮,不歪不斜,还结实;芦花磨光了,鞋茎还在,依旧端端正正。毛窝子,最适宜陪伴山芋稀饭和咸菜。当人们的碗里有了大米饭、猪肉的时候,毛窝子渐渐被棉鞋取代,消失了踪影。有一年寒假,我带着孩子到街上闲逛。少有的寒冷,风呼呼地吹着, 无意中看见李大爷还在卖毛窝子,但人们匆匆从他面前走过,没有一个人停下来……
李大爷还是红脸膛,尖下巴,只是眼睛下面的皱纹变成三道,而且更深了。他坐在地上,眼睛眯缝着,像在打盹,又像在思考着什么。
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问:“大爷,还有人买毛窝子吗?”
他睁了睁眼睛,动了动身子,咳嗽一声对我说:“还是有人买的……我也放不下这门手艺。过去会打毛窝子的,一个个都走了;在的,也打不动了。唉,现在的小年轻,没有人愿意学这个手艺了。”
李大爷眼睛没有了早年的光亮,变得泛红和灰暗。
临走时,我买了一双毛窝子。路上,我告诉孩子:“这叫毛窝子。过去一到冬天,爸爸就穿着这个……”
“毛窝子……”儿子听了一阵大笑,“多难听。这也能穿吗?不扎脚啊?”
有一年暑假,我又上街闲逛,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人在卖毛窝子!天啊,有夏天卖毛窝子的吗?很快,我认出了,卖主就是李大爷。不过,他的脸色已经变得黑紫,眼睛下面有四道皱纹了; 整个脸盘好像被风干了一样,比过去缩小一半。眼睛半开半闭,眼睑有点溃烂泛红。
“夏天怎么卖起毛窝子啦?”我招呼道。李大爷没有反应。
边上一个卖猪肉的中年人朝我摇摇手。“这个,听不见了,”他指指耳朵。“这个,有毛病了,”他指指脑袋。
中年人说:“前几年,乡长带几个人逛街,说是省里的。其中一个像是当官的,指着毛窝子说:‘这个可以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李大爷高兴了,从那以后就整天惦念这件事情。以前光是冬天出来卖,现在夏天也来卖。他说:‘要是人家省里的人来找我找不到呢?’几年过去了,也没见人来过。李大爷不甘心,一年四季,逢集就来。”
散集了。李大爷拎起毛窝子,要往肩上挂。胳膊抖抖的,挂不上去;中年人搭了把手才挂上, 中年人又把拐杖递给他。李大爷拄着拐杖,佝偻着身体,左脚往前迈一步,停下;等右脚上前, 跟左脚平齐,才把左脚再向前迈一步……
赶集的几乎走光了,只有李大爷的背影在街心摇晃。望着李大爷的背影,我心里酸酸的。
暑假快结束了,我和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上洪泽湖玩。走到东沙村,忽然看见不远处腾起一股浓烟。
“该不是失火了吧?”我们急忙赶往冒烟的地方。
只见一个空旷的场地,堆满了毛窝子——足有几百上千双毛窝子!正被人点着了火焚烧。一个中年男人,还在不停地从一间屋里往外面扔毛窝子。
“你们烧这个干吗呀?”我马上想起了李大爷,他就是东沙村的。
边上一个看热闹的说:“李大爷活着的时候,谁都不许进他的屋子。前几天死了,儿子打开门一看,一屋毛窝子。没法处理,就烧了。”
我捡起一双毛窝子。鞋型漂亮,不歪不斜,结结实实,芦花还在散发着清香。摸在手里,毛茸茸的,柔软舒适。
我带走了那双毛窝子。
到了洪泽湖边,回望东沙村上空,烟雾已经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 年第 1 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介绍了毛窝子的基本情况,用料普通、制作方式简单,但曾经很受欢迎,交代了故事背景,为下文内容做了铺垫。
B. 三十多年前人们对毛窝子很热爱;现在人们对毛窝子没有情感、不珍惜,小说意在感慨时代变化,表达对传统技艺流失的遗憾。
C. 小说结尾富有意蕴,烟雾散尽、斜晖脉脉、蓝天澄碧的美好景象,表现了作者捡到漂亮、结实毛窝子的喜悦以及对质朴人情的赞美。
D. 小说善用细节和场景表现主题,“我”三次得到李大爷的毛窝子,前两次的原因分别是李大爷编的毛窝子质量上乘和“我”对毛窝子的怀念。
2.小说中多次写到李大爷的毛窝子质量很好,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原文综合分析。
3.“守望”作为小说的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