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议,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
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开篇照应标题,总领全文,交代了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山区人们生活的描写,吸引读者。
B. 本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我“背叛”炊烟成功与在异乡看不到炊烟的空虚惆怅形成对比,表现出“我”的无奈和思念。
C. “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运用比喻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故乡传统的生活会被现代化的生活取代。
D. 作者以悠远深沉的笔触叙写了自己离开故乡的过程和之后在异乡的生活,语言隽永优美,情感丰富真挚,伤感中蕴含着希望。
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3段的作用。
3.本文为何以“背叛炊烟”为题?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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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开头引出炊烟,总领全文,交代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炊烟的“背叛”。
B. 全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村人对父母为我设计的人生道路冷嘲热讽和父母的冷静坚决形成了对比。
C. “背叛”炊烟是痛苦挣扎的结果,作者以悠远复杂的笔触全篇叙写了自己逃离故乡的全过程。
D. 作者将“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比作家书,将思念化作邮戳,生动形象而又新颖别致地写出家乡对我的羁绊,我对故乡的难忘之情。
2.结合文本,试从手法、内容、情感的角度赏析画横线句子“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3.作者在文中写到为了实现父母的期望,我背叛了炊烟,结尾又说,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结合全文,说说这样写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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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9月24日24版,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开头引出炊烟,总领全文,交代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炊烟的背叛。
B. 全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村人对父母为我设计的人生道路冷嘲热讽和父母的冷静坚决形成了对比。
C. 背叛炊烟是痛苦挣扎的结果,作者以悠远复杂的笔触全篇叙写了自己逃离故乡的全过程。
D. 作者将“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比作家书,将思念化作邮戳,生动形象而又新颖别致地写出家乡对我的羁绊,我对故乡的难忘之情。
2.结合文本,赏析划线句子“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3.作者在文中写到为了实现父母的期望,我背叛了炊烟,结尾又说,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结合全文,说说这样写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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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9月24日24版,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开头引出炊烟,总领全文,交代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炊烟的背叛。
B. 全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村人对父母为我设计的人生道路冷嘲热讽和父母的冷静坚决形成了对比。
C. 背叛炊烟是痛苦挣扎的结果,作者以悠远复杂的笔触全篇叙写了自己逃离故乡的全过程。
D. 作者将“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比作家书,将思念化作邮戳,生动形象而又新颖别致地写出家乡对我的羁绊,我对故乡的难忘之情。
2.结合文本,赏析划线句子“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3.作者在文中写到为了实现父母的期望,我背叛了炊烟,结尾又说,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结合全文,说说这样写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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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议,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
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开篇照应标题,总领全文,交代了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山区人们生活的描写,吸引读者。
B. 本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我“背叛”炊烟成功与在异乡看不到炊烟的空虚惆怅形成对比,表现出“我”的无奈和思念。
C. “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运用比喻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故乡传统的生活会被现代化的生活取代。
D. 作者以悠远深沉的笔触叙写了自己离开故乡的过程和之后在异乡的生活,语言隽永优美,情感丰富真挚,伤感中蕴含着希望。
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3段的作用。
3.本文为何以“背叛炊烟”为题?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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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我一直认为,我是炊烟喂养大的。少时的我,对炊烟的惦念近乎痴迷。甚至刚吃了饭,就挂念起了炊烟,盼它早点站在屋檐上,手搭凉棚,呼唤我的乳名。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他们能看懂炊烟的表情,也能读懂炊烟的语言。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议,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他们将自己的讽刺和挖苦当“礼物”,总是不失时机地免费赠送。父母是孩子一生中最重要的向导。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尽管,那些还对炊烟心怀感恩的人,就像我父母,还忍受着烟熏火燎,顽强地坚守着,但他们培育的那点炊烟,不过蚍蜉撼树。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本文开篇照应标题,总领全文,交代了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山区人们生活的描写,吸引读者。
B. 将“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比作家书,将思念化作邮戳,生动形象、新颖别致地写出了家乡对我的影响,我离开家乡后的难忘、后悔之情。
C. “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运用拟人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故乡传统的生活会被现代化的生活取代。
D. 作者以悠远深沉的笔触叙写了自己离开故乡的过程和之后在异乡的生活,语言隽永优美,情感丰富真挚,伤感中蕴含着希望。
2.请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内涵。
3.本文以“背叛炊烟”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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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故乡的炊烟
郭宗忠
①清晨,走到颐和园南门的船营村时,突然被从树林里飘出的炊烟惊住了脚步:多么亲切的炊烟啊!我似乎很多年不见了,它缥缈似梦,此刻让我不知道身在何处何时,恍惚让我回到了故乡。
②故乡的炊烟是最早生起的一缕温暖。每当冬夜里鸡叫过三遍,母亲起身点亮煤油灯,为去集市卖菜的父亲做一点面汤。擀面杖响起时,炕炉子也点燃了,那一道蹿出烟囱的炊烟,慢慢氤氲地覆盖在故乡的池塘、树林上空,升腾起乡村的第一缕炊烟。
③父亲要早早地起床,把自留地里秋天种的菠菜、芫荽等蔬菜送到八里之外的天宝集,或者六里地之外的宫里集,或者十六里之外的楼德集,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卖掉赶回家来,还耽误不了去生产队参加劳动。赶集卖掉蔬菜,是为了补给一个个长大的孩子上学的费用。
④麦苗上的霜,沟沟坎坎中的雪,河沟里厚厚的冰,增加着冬天的寒冷。喝下一碗葱花和白菜炝锅的面汤,星光砭人的寒夜也会温暖一些。远处村庄里的狗叫声,此起彼伏的鸡叫声,谁家的烟囱也跟着升起了一缕带着火星的炊烟。半路上生产队的牛棚里燃烧的火光,知道今夜又有小牛犊降生了,喂牛的老人又是一夜守护着小牛犊,为这幼小的生命烤火取暖。一边的炉火上烧着沸腾的茶炊,父亲推着独轮车吱扭吱扭经过牛棚前时,打盹儿的老人也惊醒过来,叫住父亲喝上几杯热茶,故乡的炊烟是温馨的。
⑤每当我们儿时撒欢儿玩,常常不知道跑到了哪儿。是去河边捉鱼,还是去树林里捉鸟,还是去场院里玩游戏?慢慢笼罩下来的黄昏也没有打消我们的忘情和快乐。只有母亲的唤归声,和炊烟一样升起,我们会来不及穿上鞋子,边跑边看屋顶上的炊烟,才感到肚子已经饿得扁扁的。回家来不及洗手,就端起黑瓷大碗喝着有豆粒的粥,玉米或是地瓜面的贴饼子也能美美地吃上三五个,吃得肚子圆鼓鼓的,然后又到热闹的大街上疯跑疯玩。后来我在外地读中学,有时候一个月才回家一次,每次回家,远远地看见村庄周围的树林里弥漫的炊烟,那种思乡之情和接近故乡的感觉是如此迫切,故乡的炊烟是甜蜜的。
⑥黄昏后,故乡的炊烟都飘到了村外的树林里。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年轻人会悄悄来到有炊烟的树林里沙滩上约会自己心爱的人儿,单身汉大虎叔又在河坝上吹起了那支竹笛,幽怨的笛声迷离,能传到对岸的邻村,增加着夜晚的幽深。我们又在炊烟和月光里玩着百玩不厌的各种游戏,故乡的炊烟是浪漫的。
⑦当兵离开了故乡,最想念的是故乡的炊烟。无论走多远走到哪里,故乡的炊烟总是牵着我的思念。每一次离家前,母亲在低矮的柴火棚里给我煮鸡蛋,给我炒花生米,我都蹲在母亲的身边,故乡的炊烟飘满了四合院,炊烟的味道是呛人的。此刻,不知道我的泪水和母亲的泪水是被烟火呛出来的,还是用烟火来掩饰心里的离别忧伤……故乡的炊烟是深情的。
⑧一次次离家归家,如今我在外漂泊了二十几年,已经过了不惑之年。每一次再回家时,总是怯怯的。离开故乡再回去时,奶奶已经长眠在故乡的河边,看着我长大的乡亲老人们,每次回去都一个个永远不能再和我蹲在墙角下聊天,冬日暖暖的墙根下显得有些落寞。从前那种盼着数着日子回家的心思不再像从前一样强烈了。这时我才体会到唐代宋之问“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心境,故乡的炊烟又是如此让人揪心。
⑨船营村的炊烟又袅袅地升起,是从故乡飘到了我寄居的地方?让我情思绵绵,如梦如幻。此刻,我也想变成一缕轻柔温馨的炊烟,飘在故乡的上空,浸染在故乡的树林和暮色里,沉醉在故乡的怀抱。
(选自2012年3月27日《中国文化报》)
1.第①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4分)
2.这篇文章的思路是如何展开的?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3分)
3.文章第②、第⑦自然段都写到母亲,请概括母亲的形象,并分析两次所写的内容情感有何不同。(6分)
4.请结合文本,联系自身阅读经验,就“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谈谈你的理解,并写出自己的感悟。(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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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做一棵城市树需要勇气
毕淑敏
城市中的树比乡村当中的树,要更经得起吵闹。乡村是安静的,有黎明前的黑暗和黄昏的炊烟,城里的树却要被五花八门的噪音轰得聋掉。如果把城市里的树叶和乡村的树叶堆到一起,拿一把音又来测它们对声音的反应,乡村的树叶一定是灵敏和易感的,像婴儿一样好奇。城市的树叶却像饱经沧桑的老汉,有点大智若愚地呆傻在里面。
城市的树比旷野当中的树,要肮脏许多。它们的脸上蒙着汽油、柴油和地沟油的复合膏脂。旷野当中的树,即使屹立在沙尘暴中,满了黄土的斗篷上点缀着不规则的石英屑,寒怆粗糙,却有着浑然一体的本色和单纯。
城市的树比起峡谷当中的树,要谨小慎微得多。不可以放肆地飞舞杨花柳絮,那会让很多娇弱的城里人过敏。人们用无性繁殖的方法让绿化扩数,那些太一致太规整的树林,让人感觉不到树的天性,仿佛列队的锡兵。只有峡谷中的树,才是精神抖擞风流倜傥的。
城市的树比山峰上的树,要多经几番挣扎磨难,还有突如其来的突变。下雪之后,勤快的人们会把融雪剂堆积在树干深处。无声无息地渗透下去,春夏之交才显出谋杀的威风,盛年的树会被腌得一蹶不振。
城市当中的树比之平原之中的树,多和棍棒金属之类打交道。平原的树,只限被请去做梁做檩,虽死犹荣。城市当中的树,却是要年年岁岁屡遭劫难。手脚被剁掉,冠发被剃去,腰肢被捆绑上一种叫作“瀑布灯”的电线,到了夜晚的时候,原本朴素的树就变成了圣诞树一样的童话世界,有了虚无缥缈的仙气。
说了这许多城市树的委屈,它们也有得天独厚的享受。当乡下的树把根系拼命往地底下扎,在大旱之年汲取水分的时候,城市里的树却能喝到洒水车喷下的甘霖。可惜当暴风雨突袭,最先倒伏的正是那些城里的大树,它们头重脚轻软了根基。
说了这许多城市树的委屈,它们也有得天独厚的享受。当乡下的树把根系拼命往地底下扎,在大旱之年汲取水分的时候,城市里的树却能喝到洒水车喷下的甘霖。可惜当暴风雨突袭,最先倒伏的正是那些城里的大树,它们头重脚轻软了根基。
城市的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常常被人抚摸。只是我至今也闹不明白,倘若站在一棵树的立场上,被人抚摸是好事还是坏事?窃以为凶多吉少。树是一条鲜活生命,喜欢自由自在我行我素。它不是一朵云或一条狗,也不是恋人的手或是一沓钞票。若干得了“50肩”的半老不老之人,为了自己的胳脖康复,揪住树的胳膊荡秋千。他们兴高采烈地运动着,听不到树的叹息。
城市的树还像城市里的儿童一样,常常被灌进各式各样的打虫药。这究竟是树的幸福还是树的苦难?看到树上的虫子在药水的毒杀下,如冰馓一般落下,铺满一地,不禁在思忖:树若在山中沐浴临风摇头晃脑,还会生出这般饶密的虫群吗?
如此说来,做一棵城市里面的树,是需要勇气的。它们背井离乡到了祖先所不熟悉的霓虹灯下,那地域和风俗的差池,怕是比一个民工所要遭受的惊骇还要大吧?它们把城市喧嚣的废气吞进叶脉,把芜杂的音响消弭在摇曳之中,它们夜深了还不能安眠,因为不肯熄灭的路灯还在照耀着城市。路灯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打了折扣的太阳,哺育着附近的叶子。不信你看,每年深秋最后抖落残绿的树,必定是最靠近电线杆子的那一株。
有的人像树,有的人不像树。像树的人,有人在乡下,有人城市。城市里的树,骨子里不再是树了,变成了人的一部分,最坚忍最朴素的一丛,无语地生活着。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几段,将城市里的树和乡村的树、旷野的树、峡谷的树、山峰的树、平原的树等作对比,形象地诉说了城市树的种种委屈。
B. 文章还描写了城市的树得天独厚的享受和好处,看似优越和幸福的生活,实际上是天性被抑制、失去自由的生活。
C. 城市里的树能绿化环境,消除噪音,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利益,同时也被化学药品、灯光设施等无情地伤害着。
D. 文章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如“城市的树叶却像饱经沧桑的老汉”用比拟手法表现了城市数树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和痛苦。
2.“如此说来,做一棵城市里面的树,是需要勇气的”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城市里的树,骨子里不再是树了,变成了人的一部分,最坚忍最朴素的一丛,无语地生活着。”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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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圈养在心中的狼
游 睿
男人惧怕一匹狼,是儿子出生以后的事情。
男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人。他有一把祖传的猎刀,那刀锋芒毕露,削铁如泥。有刀在手,男人握住的就是满满的自信,别说狼,就算老虎也不怕。
男人曾经被四大一小五匹狼团团围住过。男人拔出猎刀唰唰一阵挥舞,四匹大狼瞬间就被砍成数段。剩下那匹小狼睁着黑豆般的眼睛连连后退,男人犹豫了一下,仍一刀挥了过去。小狼哀号一声跑开,只留下了一只灰色的狼耳朵。
看着小狼边回头边跑远,男人有些后悔,他知道狼的报复心极强,它迟早会找他报仇。
儿子出生之后,男人就放下了猎刀。儿子很瘦,半眯着眼睛像只孱弱的猫。男人抱着他,心都快融化了。男人想,如果儿子看到一个残忍血腥的爸爸,会是什么后果?男人暗地里发誓,一定要做个好父亲,让儿子健健康康地成长。于是男人用麻布将猎刀缠住,挂在了墙角。
但男人总会想起那匹独耳狼,担心它随时可能出现。伤害他也就算了,万一伤害到了儿子怎么办?所以男人从不让儿子离开他的视线。
儿子渐渐长大,那匹狼一直没出现过。可越是这样,男人越担心。男人知道它一直在,作为一匹狼,它终究会来复仇。
不想,儿子却喜欢上了一只羊。
儿子五岁的时候,男人在石头缝里发现了一只刚出生的小山羊。这种小羊,以前无一例外地都变成了他口中喷香的烤乳羊。儿子却对这个湿漉漉的小家伙爱不释手。
“它多可怜啊。”儿子说,“爸爸,我能把它养大吗?”
看着儿子清澈的大眼睛,男人点了点头。
男人花了小半天工夫搭出一个羊圈,再把小山羊放在里面。男人从外面割回一些草,一根一根地喂到羊的嘴里。儿子用小手抚摸羊的毛,小山羊就把身子往儿子身边靠。儿子开心极了,拍着手说:“它和我交朋友了。”男人就笑了。
儿子渐渐成长,小山羊也渐渐变成大山羊。儿子经常翻进羊圈和羊一起玩儿,还骑在羊身上。男人发现不光是儿子,就连自己也和这只山羊有了感情。每次男人走近羊圈,山羊都会咩咩地叫几声,还会把头撒娇般往他身上靠。男人甚至觉得,这只山羊和儿子一样,看着就特别温暖。
只是一想到不知何时可能有一匹狼会出现,男人的心顿时就冷却了。因为羊的存在.狼可能更容易出现,这是狼的本性。何况,它还要复仇。
山羊在圈里越长越肥硕。男人的儿子也上了学。
男人希望儿子成绩能好点儿,将来能走出大山。但男人很快就发现,事与愿违,儿子的成绩十分不好。每天放学回家,儿子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喂山羊,把作业丢在了一边。
男人牵儿子回屋,手把手辅导他,可儿子却总是心不在焉。男人咬咬牙,耐心地哄他,引导他,鼓励他。可男人一转身,儿子就溜到了羊圈边。男人再拉,儿子就挣扎不已。儿子哭着说:“我不要读书,我长大了就放羊。”男人强拉不动,忽然抡起手,给了儿子一个耳光。这是男人第一次打儿子。
儿子捂住脸哇哇大哭,男人后悔不已。他感到自己的心在淌血,他比儿子更难受。
男人走出门打算透口气,没走出几步,猛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一匹一只耳朵的狼,正怒视着男人。
男人瞬间惊呆,果然,该来的,总会来。男人迅速转身,回家取出猎刀。再出来时,狼不知去向。男人感到恐惧,攥紧了猎刀想,这刀恐怕再也不能离手了。
这天下午,男人回家的时候,儿子依旧在羊圈边喂羊。
“作业做了吗?”男人问。
儿子摇摇头。
“为什么不做?”男人又问。
儿子依旧摇摇头。
男人看了看那只山羊,此刻它正温顺地靠着儿子。男人却突然发现,这只羊实在太肥硕了,一点儿也不好看。以前儿子可以和它玩,可现在影响学习,还能继续玩吗?
“你不做作业.我就杀了它!”男人说。
“你敢!”儿子猛然站起,“你杀了羊,我就再也不读书了。”
男人实在没忍住,给了儿子一记耳光:“读,还是不读?”
“不读!”儿子大哭着说,“打死也不读!”
“我让你不读!”男人跳进羊圈,抽出随身紧握的猎刀,没有任何前奏,没有丝毫犹豫,动作娴熟而流利,一道白光闪过,喷薄的羊血溅了他一身。
哭声戛然而止,只见儿子睁大眼睛,脸色惨白。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扔掉猎刀伸手去搂,儿子却哇地一声大叫,撒腿就跑。
“站住!”男人呵斥道,立刻起身去追。跑出数米,却见儿子竟然连滚带爬地往回跑。
男人一把抓住儿子的衣领。
就在此刻,男人才惊恐地发现,儿子的前方,正伏着一匹只有一只耳朵的狼,狼呲着牙,眼里一片血红。
(选自2016年第一期《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采用设置悬念,一悬到底的办法展开故事。由于猎人的心慈手软而放走的那只带着耻辱印记,报复心极强的独耳灰狼,所以猎人心里埋下了忧患的种子。
B. 小说第三段叙述猎人用祖传的猎刀砍杀五匹狼的情节,不仅表明猎人技艺高超,也充分展现其性格中凶狠残忍的一面;同时,为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C. 父子间的冲突有两次:父亲打儿子,猎人杀山羊。矛盾的起因只有一个:山羊的温顺造成了儿子的志短和懦弱,这与猎人的期待是不相符的。
D. 整篇小说脉络清楚,情节始终保持紧张警惕,前后呼应。借父亲和儿子的形象,运用象征手法歌颂狼性,呼唤着狼性和野性的回归,人应积极进取,不能沉湎于平庸。
2.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圈养在心中的狼”为题目,可谓匠心独运,请结合文本分析其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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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已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 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 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 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 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乌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文中主人公苦梅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简要分析。
3.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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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苦梅
马卫
苦梅又叫乌梅,个小,肉少,汁酸。如果不是没有吃的,孩子们是不会去吃苦梅的。一个姑娘却偏偏取了这么个名儿,不过也难怪,山区农村生活苦嘛。苦梅一出生,就和饥饿结伴,要不是后来包产到户,苦梅一家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苦梅二十岁的时候,成了新媳妇儿,
“新媳妇儿,憨憨人儿,不说话儿,给糖走人儿。”儿歌嘛,小孩子嘴甜,诳糖吃。到了夜深人静,客人们离开,苦梅才发现,进新房的怎么不是先前相亲的那位男人呢?
男人一脸的木讷,呆呆地站着,半天才嗫嚅出来,以前相亲的,是他表哥;自已丑,所以找表哥代替。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何况,男人家拿了钱,给家里砌了砖房,让哥娶上了嫂子。拿妈的话说就是——长得帅,能吃么?
男人没有啥手艺,除了干地里的活,干不了其它。可是粮食价格低,除去农药、化肥、种子,赚不到啥钱。就这样过了七八年,孩子也读小学了,家里仍然一贫如洗。
苦梅对老公说,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一辈子也致不了富。
男人却安于现状,不缺吃不缺穿,还要求啥呢?可是经不住苦梅天天纠缠,最后男人让步了,苦梅和她的表姐进城,一个去给人帮厨,一个当超市营业员。
苦梅在超市,极认真。别人忙里偷闲玩手机,她没有。别人喜欢小喇叭广播,讲奇闻怪事,苦梅不知道。苦梅就像个机器人,陀螺似地转,特别热心给人介绍商品,帮老人购物。
苦梅的勤奋和本分,换来了一个领班的岗位。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当上了领班,工资竟然是营业员的倍数,而且轻松多了。所以,苦梅工作更加认真。
苦梅出事,是在一个周末。
那天,她在商场巡视,检查工作,发现有一位叫巧芋的营业员偷吃话梅。如果偷吃几个,谁也不会发现,商品有一定的损耗率。但是规定是死的,营业员绝不能吃和拿商场的商品。一旦发现,轻则扣工资,补损失;重则开除,或送派出所。
苦梅没有当场揭露巧芋,女人家谁不爱面子呢?
把巧芋叫到办公室,给她倒上水,才说了自己看到的事。没想到,巧芋一百二十个不承认。她说:提奸捉双,拿贼拿赃。你既然看到了我偷吃话梅,为啥不当场拿住?现在,你是污蔑我!我和你没完。
苦梅没想到好心没有好报,气得粗气红脸:这次就算了,如果我再拿住了你,你走人!
苦梅只能这样说了。她知道,这些营业员,差不多全是乡下来的,拿着低薪,还要养家糊口,难呢。只要巧芋改了,这事就算了。
苦梅和表姐合住的出租屋,表姐回来一般要一点左右。那晚,苦梅值晚班,回家时快十一点了,还在夜摊上吃了碗米粉。就在苦梅开门的时候,突然蹿出一位蒙面男人,把她踹倒在地,给她几拳,几脚,嘴上说:臭婆娘,懂事点,不要管得太宽。这次放过你,要是你再多嘴,把你脸划了!苦梅虽然来自农村,有一把力气,可是相对于男人,那是蚍蜉撼树。
蒙面人走了,半天苦梅才起来,回到屋内,见腿上身上的瘀痕,忍不住哭了起来。不用想,这事肯定是巧芋干的,听说,她一人在城里,常和些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所以,巧芋特别好打扮,身上也不差钱,上班极不认真。
表姐回来的时候,见苦梅这副样子,问了半天,苦梅才嘟咙出来。
苦梅并不怕巧芋,是怕巧芋勾搭上的野男人。为了安全,苦梅辞职了,经理挽留她,她坚决回家。孩子见她回来,高兴地溜到她怀里,就不离开。老公见她回来,嘿嘿直乐。
伤不重,养了一周,就复了原。
苦梅是个闲不住的人,经过三年的打工生活,她明白一个道理:要得富,开店铺。
苦梅开了村里第一家超市,当然不能和城里的比,不过两间屋大,主卖副食和生活必用品。不用请人,自己和老公亲自干。货自己去进,晚上做台帐。
乡里人虽然计较价钱,但绝不会偷东西。一个月下来,挣的比她在城里打工还多一倍。
苦梅家渐渐富了,有了彩电,有了冰箱,还给老公买了摩托,进货也方便。至于田和地,只种谷子、蔬菜,剩的种树。
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人们不太理解,苦梅也不解释。乡下人都知道,苦梅味酸、涩、平,敛肺、润肠、生津、解酒,良药呢。村里人常来讨用,苦梅一概白送,尤其那些爱喝醉酒的男人们,她们嘴上还要占便宜:苦梅,吃你呢!
苦梅的脸上,全是笑。嘴上说:吃我?酸死人!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长得帅,能吃么?”是苦梅的母亲在苦梅婚前对她的告诫,这说明她母亲早就知道苦梅的丈夫长得丑,但她为了儿子,只能委屈女儿。
B.男人诚实,只会干地里的活,没有其它手艺,又安于现状,这一形象与妻子苦梅形成了鲜明对比,突出了苦梅的勇于开拓、心灵手巧。
C.巧芋不守本分,在城里经常和不三不四的男人鬼混。她在超市偷吃话梅被苦梅提醒后,指使野男人去殴打苦梅,警告苦梅少管闲事。
D.本文使用第三人称展开文章的叙述,故事娓娓道来,对情节的描述客观真实,好像读者就是故事发生发展的见证人,更易引起共鸣。
E.文章结尾,苦梅说“吃我?酸死人!”使用夸张的手法,意在强调自己种的乌梅未到成熟季节,果实的酸度比较高,又酸又涩,非常难吃。
2.文中主人公苦梅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结合具体情节进行分析。
3.小说结尾写到“她家没有种其它树,只种苦梅”。她只种苦梅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全文分析。
4.小说题目是“苦梅”,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它的妙处。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