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戏王
曹洪蔚
汴梁人爱听戏,听的是梆子戏。那腔调高亢、激越、悲壮,还透着柔媚,带着悠扬,百听不厌。
刚解放那会儿,汴梁城梆子戏唱得最好的数黑妮儿。黑妮儿不是妮儿,是个大小伙子,演关公,师从全才须生“关大王”王海晏。黑妮儿演戏,唱念做打,有板有眼,章法讲究,口中有词,脚下有步,手眼有戏。一开腔,声震屋瓦,响遏流云,余音绕梁。尤善“噙腔”绝技,让人大呼过瘾。
黑妮儿生在祥符乡下,家贫。五岁时,爹爹与人签下“任由打骂,死病无关”的契约后,把他留在了学戏的义成班,自此成为梨园弟子,开始艰难地练功学戏。
黑妮儿似有天赋,唱念做打,样样精湛。唱功尤为奇绝。黑妮儿自创的“脑后音”堪称一绝,高亢豁亮,挺拔圆转,有曲尽而余音不绝之妙。《单刀赴会》《关公挑袍》,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汴梁城有个叫白孩儿的,特喜欢黑妮儿的戏,场场不落。白孩儿住砖桥街,是汴梁城的老门老户,家里开有“白家汤馆”,专卖羊肉鲜汤。白家的羊汤在汴梁城也是一绝。铁锅大灶,木柴烧锅,先大火煮沸,再小火慢炖,自三更熬至日头露脸儿,汤浓肉烂,汁白如奶。喝汤时,滚头儿舀汤,溜边儿添油,再撒上一层香菜末子,加入炸好的辣椒油,那鲜,那香,那辣,扑鼻而来,让人如入仙境。
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这是汴梁城市井百姓公认的“两大好”。按说,这腔,这汤,互不沾边儿,后来却有了故事。
黑妮儿在相国寺永安戏院唱红以后,成了戏班子的头牌,就有些飘。深秋的时候,黑妮儿嗓干发疼,茶饭不思,有人撺掇他去喝白家羊汤。黑妮儿去了一喝,如饮天泉,再也割舍不下。白孩儿对黑妮儿心生崇拜,每回喝汤都给予特殊关照。喝了一个礼拜后,黑妮儿自觉神清气爽。喉头生津,不见痛感,连连击掌,“好汤,上等好汤。”
冬天就到了。这天,一大早就飘起了雪花,赶着喝汤驱寒的人多了起来。白孩儿正忙着盛汤端汤,见一半大小子抱一铜锅过来了,说唱戏的黑妮儿师父嫌天冷,支派他把羊汤打回去喝。白孩儿听了,知是黑妮儿在耍大牌呢,就对来人说:“回去告诉你师父,白家鲜汤需现盛现喝,从不离店卖汤,这是祖上传下的规矩。”
隔了几日,黑妮儿又来喝汤,脸就有些红,关公一样。临走,对白孩儿说:“戏有戏路,行有行规,祖上的规矩就是不能破。白师傅,黑妮儿佩服您。”说罢,躬身一拜,走了。
白孩儿依旧爱听黑妮儿的戏,还是一场不落。
有一阵儿,黑妮儿没来喝汤,也没了演出。白孩儿一打听,说是被发配回老家祥符农村了。上面让他唱样板戏,黑妮儿不从,谎说自己除了演关公,其他演不了。
白孩儿听了,对黑妮儿心生佩服:好,有骨气,关公气派。他决定去乡下看看黑妮儿。
见到黑妮儿后,白孩儿的眼泪就下来了:才几天工夫,黑妮儿就成了另一个人,黑瘦,眼窝塌陷,一说话,嗓子像漏气风箱。活关公,不能这样毁掉啊!
拉着黑妮儿的手,白孩儿说:“你不能这样糟践自己呀,你要相信,老百姓爱听关公戏,早晚有你登台亮嗓的那一天。”
白孩儿趁天黑,把黑妮儿接回了汴梁城,每天给他盛一碗头道鲜汤,端过去。不到半个月,黑妮儿面色红润,嗓音通透,又找回了一个活关公。白孩儿每天五更起床,陪黑妮儿到城北的黄河滩去吊嗓,听黑妮儿咿咿、呀呀、啊啊,一脸的惬意。
一晃过去了十多年,古装戏又重返戏剧舞台。活关公黑妮儿也迎来了他的人生第二春。羊汤的滋润,不间断的吊嗓练功,使他的唱功日臻成熟。他扮演的关公,端庄肃穆而不失凛然神威,一登台,便赢得满堂彩。黑妮儿又尝试演新的角色,公演后,再次轰动汴梁。黑妮儿获得了当年的戏剧“梅花奖”,人称“豫东红脸王”。
领奖回来,黑妮儿直接去了白家汤馆,把奖杯证书往白孩儿的怀里一塞,说:“从明儿个开始,我每天早上在你汤馆门前唱一个小时戏,权当练嗓儿。不过,赏我一碗羊汤喝。”
如今,在汴梁城,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依然是百姓喜欢的“两大好”。虽说唱戏的不再是黑妮儿,盛汤的也不再是白孩儿。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汴梁人爱听梆子戏并介绍了梆子戏的腔调特点,这既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社会背景,又为下文黑妮儿的出场做了铺垫。
B.白孩儿喜欢听戏,为了能经常见到黑妮儿,用“白家鲜汤需现盛现喝,从不离店卖汤,这是祖上传下的规矩”做了个借口。
C.小说中的人名很有特色,富有地域风味,“黑”“白”两姓相对立,黑妮儿虽名为“妮儿”却是男的,十分吸引读者。
D.末尾写唱戏的不是黑妮儿,做汤的不是白孩儿,但汴梁百姓仍喜欢,突出了两者的技艺、品德都得到了传承,进一步深化了主题。
2.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白孩儿的形象特征。
3.“羊汤”在小说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戏王
曹洪蔚
汴梁人爱听戏,听的是梆子戏。那腔调高亢、激越、悲壮,还透着柔媚,带着悠扬,百听不厌。
刚解放那会儿,汴梁城梆子戏唱得最好的数黑妮儿。黑妮儿不是妮儿,是个大小伙子,演关公,师从全才须生“关大王”王海晏。黑妮儿演戏,唱念做打,有板有眼,章法讲究,口中有词,脚下有步,手眼有戏。一开腔,声震屋瓦,响遏流云,余音绕梁。尤善“噙腔”绝技,让人大呼过瘾。
黑妮儿生在祥符乡下,家贫。五岁时,爹爹与人签下“任由打骂,死病无关”的契约后,把他留在了学戏的义成班,自此成为梨园弟子,开始艰难地练功学戏。
黑妮儿似有天赋,唱念做打,样样精湛。唱功尤为奇绝。黑妮儿自创的“脑后音”堪称一绝,高亢豁亮,挺拔圆转,有曲尽而余音不绝之妙。《单刀赴会》《关公挑袍》,都是他的拿手好戏。
汴梁城有个叫白孩儿的,特喜欢黑妮儿的戏,场场不落。白孩儿住砖桥街,是汴梁城的老门老户,家里开有“白家汤馆”,专卖羊肉鲜汤。白家的羊汤在汴梁城也是一绝。铁锅大灶,木柴烧锅,先大火煮沸,再小火慢炖,自三更熬至日头露脸儿,汤浓肉烂,汁白如奶。喝汤时,滚头儿舀汤,溜边儿添油,再撒上一层香菜末子,加入炸好的辣椒油,那鲜,那香,那辣,扑鼻而来,让人如入仙境。
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这是汴梁城市井百姓公认的“两大好”。按说,这腔,这汤,互不沾边儿,后来却有了故事。
黑妮儿在相国寺永安戏院唱红以后,成了戏班子的头牌,就有些飘。深秋的时候,黑妮儿嗓干发疼,茶饭不思,有人撺掇他去喝白家羊汤。黑妮儿去了一喝,如饮天泉,再也割舍不下。白孩儿对黑妮儿心生崇拜,每回喝汤都给予特殊关照。喝了一个礼拜后,黑妮儿自觉神清气爽。喉头生津,不见痛感,连连击掌,“好汤,上等好汤。”
冬天就到了。这天,一大早就飘起了雪花,赶着喝汤驱寒的人多了起来。白孩儿正忙着盛汤端汤,见一半大小子抱一铜锅过来了,说唱戏的黑妮儿师父嫌天冷,支派他把羊汤打回去喝。白孩儿听了,知是黑妮儿在耍大牌呢,就对来人说:“回去告诉你师父,白家鲜汤需现盛现喝,从不离店卖汤,这是祖上传下的规矩。”
隔了几日,黑妮儿又来喝汤,脸就有些红,关公一样。临走,对白孩儿说:“戏有戏路,行有行规,祖上的规矩就是不能破。白师傅,黑妮儿佩服您。”说罢,躬身一拜,走了。
白孩儿依旧爱听黑妮儿的戏,还是一场不落。
有一阵儿,黑妮儿没来喝汤,也没了演出。白孩儿一打听,说是被发配回老家祥符农村了。上面让他唱样板戏,黑妮儿不从,谎说自己除了演关公,其他演不了。
白孩儿听了,对黑妮儿心生佩服:好,有骨气,关公气派。他决定去乡下看看黑妮儿。
见到黑妮儿后,白孩儿的眼泪就下来了:才几天工夫,黑妮儿就成了另一个人,黑瘦,眼窝塌陷,一说话,嗓子像漏气风箱。活关公,不能这样毁掉啊!
拉着黑妮儿的手,白孩儿说:“你不能这样糟践自己呀,你要相信,老百姓爱听关公戏,早晚有你登台亮嗓的那一天。”
白孩儿趁天黑,把黑妮儿接回了汴梁城,每天给他盛一碗头道鲜汤,端过去。不到半个月,黑妮儿面色红润,嗓音通透,又找回了一个活关公。白孩儿每天五更起床,陪黑妮儿到城北的黄河滩去吊嗓,听黑妮儿咿咿、呀呀、啊啊,一脸的惬意。
一晃过去了十多年,古装戏又重返戏剧舞台。活关公黑妮儿也迎来了他的人生第二春。羊汤的滋润,不间断的吊嗓练功,使他的唱功日臻成熟。他扮演的关公,端庄肃穆而不失凛然神威,一登台,便赢得满堂彩。黑妮儿又尝试演新的角色,公演后,再次轰动汴梁。黑妮儿获得了当年的戏剧“梅花奖”,人称“豫东红脸王”。
领奖回来,黑妮儿直接去了白家汤馆,把奖杯证书往白孩儿的怀里一塞,说:“从明儿个开始,我每天早上在你汤馆门前唱一个小时戏,权当练嗓儿。不过,赏我一碗羊汤喝。”
如今,在汴梁城,黑妮儿的腔,白孩儿的汤,依然是百姓喜欢的“两大好”。虽说唱戏的不再是黑妮儿,盛汤的也不再是白孩儿。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汴梁人爱听梆子戏并介绍了梆子戏的腔调特点,这既为故事的展开提供了社会背景,又为下文黑妮儿的出场做了铺垫。
B.白孩儿喜欢听戏,为了能经常见到黑妮儿,用“白家鲜汤需现盛现喝,从不离店卖汤,这是祖上传下的规矩”做了个借口。
C.小说中的人名很有特色,富有地域风味,“黑”“白”两姓相对立,黑妮儿虽名为“妮儿”却是男的,十分吸引读者。
D.末尾写唱戏的不是黑妮儿,做汤的不是白孩儿,但汴梁百姓仍喜欢,突出了两者的技艺、品德都得到了传承,进一步深化了主题。
2.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白孩儿的形象特征。
3.“羊汤”在小说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任哲中一生塑造的许多舞台艺术形象深受广大秦腔观众的喜爱。他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1925年生于永寿县监军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饱尝了连年内战民不聊生的疾苦。1939年 兴民剧社在永寿演出《五典坡》 。散场后,只有十多岁的父亲悄悄溜到后台,站在扮演王宝钏的班主晁天民身后,唱道“前容儿未曾瞧得见,后影儿好像奴夫还……”,喜得晁天民当下便收父亲为徒,专攻小旦,并给他起了个艺名叫兴华。后来他接受名小生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任哲中后又考入了乾县晓钟学社,师从封至模、刘毓中等。在晓钟学社,任哲中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提高很快。1941年西安易俗社上演《周仁回府》,晓钟学社派人到西安观摩学习,回去后排演该剧时,范紫东先生提议,由任哲中扮演周仁,首场演出便轰动乾县县城,连演不衰,“活周仁”的美称便传播开来。
1945年 晓钟学社进了西安,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使他的表演技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此《周仁回府》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而任哲中与《周仁回府》也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剧团无论走到哪里,有任哲中,必有《周仁回府》。那时任哲中走到哪里,只要被人认出,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周仁回府》。
1954年 任哲中被调进省戏曲研究院。此后,先生的唱腔和表演更加炉火纯青。在艺术实践中,先生把生旦的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任派艺术,并把《周仁回府》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除《周仁回府》外,先生还以其娴熟的演技,深厚的文化内涵,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如《花亭相会》的高文举,《软玉屏》中的丁守梅,《和氏璧》中的张仪,《紫金冠》中的吕布,《双蝴蝶》中的梁山伯,《血泪仇》中的王东才,《祝福》中的贺老六,《十五贯》中的熊友兰等,其唱腔同样是精彩绝伦的,长期以来,在广大戏迷中广为传唱。
任哲中一生做戏十分严谨,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尽管那些唱段对父亲来说已经烂熟于心。不管什么戏,不管大小角色,不管什么场合,只要让任哲中来演,他都认真对待,而且是第一个到化妆室,提前一个小时做准备。有一次下乡演出,赶上下大雨,剧团决定砍掉一部分戏,但任哲中并没有那么做,他加快了唱速和表演,20分钟演完全折《悔路》。
文革中先生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嗓音一落千丈,而且嗓子还做了好几次手术,所以嗓子更加沙哑!大家能听到的磁带,有《红銮僖》、《法门寺》、《哭祖庙》、《软玉屏》、《木楠寺》等剧目,效果不甚理想。想研究任派艺术,就必须听50年代的录音,那时的《悔路》简直是绝版,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超越他。
任哲中的名望在西北很大,尤其是在西安周围的农村,影响要超过其他著名老艺人,据一位老陕说任到了周围的县,认出他以后,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有次在一个饭店应大家要求唱几句(没有伴奏),很快饭店门口聚集了几千人,惊动了当地公安局疏导人群。
任哲中先生,用老陕的话说就是“他的苍苍之声,谁也学不了”,任的嗓子带些沙哑,他的唱腔主要突出人物感情,他宁可牺牲了戏曲表演演唱的美,也不能损人物的感情,追求人物精神和筋骨的表现,把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坚定自信的性格活灵活现地表演出来,这才是他备受人民爱戴的真正原因。
相关链接:①在旧社会,我不过是一个穷戏子。今天群众这样关心我,爱戴我,我要蝎尽全力,把自己全部的余热奉献给我钟爱的事腔艺术和父老乡亲。(任哲中语)
② 任晓路感叹道,“这是父亲长期练就的功夫,父亲一直认为,演员演戏一定要对得起观众,这是一名演员最基本的品德”。( 任晓路和妻子回忆)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任哲中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B.任哲中被晁天民收为徒弟之后,专攻小旦,后来他听取了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后在晓钟学社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很快提高。,为他获得“活周仁”的美称奠定了基础。
C.《周仁回府》之所以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不仅因为在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时,使他的演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一个处于两难境地的周仁刻画得活灵活现。。
D.任派艺术具有细致哀婉、悲壮凄楚、激越慷摡、优雅缠绵的唱腔风格,融合了生旦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最突出的是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
E.任哲中一生做戏严谨,处处为观众着想,不仅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也不论演出场所如何,所演角色大小,都能认真对待。
2.任哲中艺术成长有哪些关键点?请分条回答。
3.作者为什么说任哲中“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其中的“筋骨”是什么意思?
4.读完这篇传记,你有什么启发?请你就(“自信”和“成长”的话题结合作品说说你的感想和体会。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旦角
年轻的时候,他是闻名遐迩的人士。每到农闲时节,四乡八里的人约在一起,组个草台班子,挨村唱梆子戏,都免不了跑到黄泥湾,邀他加盟。他那媚媚的扮相,妖妖的身段,在台上一走,就是一串碰头彩;一个水汪汪的飞眼,能淹死一堆小媳妇;一挑葱白似的兰花指,能醉倒一群小姑娘;再唱上那么几嗓子,连半老徐娘们都从里往外酥透了。
他是有名有姓的人,但是人们都不叫,刚出道的时候,大伙儿都叫他“小白妮儿”,年岁大了,大伙儿又叫他“沙锅片子”。
他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怪名儿呢?
原来,他好抽口大烟,后来解放了,铲除了黄赌毒,他只好从中药店买点大烟壳,用砂锅煮水喝。只有喝了这水,他才有劲儿将一副媚相足足地演到一出戏终了。无论走到哪里,他任啥不带,就提着一只砂锅,到了地儿,他任啥不干,就熬他的大烟壳。每每在戏开锣半个时辰前后,就能在戏台附近闻到一缕缕淡淡的特殊的香气。那准是砂锅片子的大烟壳熬出了好滋味。
不管演哪一出戏,都数他的戏份足。《大祭桩》中的黄桂英,《铡美案》中的秦香莲,《打金枝》中的公主,《西厢记》中的红娘,都非他莫属。
他还真从戏迷中拐了个姑娘,做了他的媳妇儿。他再也不用自己提沙锅、熬大烟壳了,一切有关他的杂务都被那姑娘包下来了。
他和媳妇儿相亲相爱地过了大半辈子,媳妇儿没舍得吵他一句骂他一声,横草不让他拈,竖草不让他拿,就是时不时让他在家简单地扮上,摆弄一下身段,哼那么几句。嫁给他多少年了,媳妇看了听了他的戏,仍然眼睛放光。后来,大队演样板戏,他演李铁梅、阿庆嫂,演了几次,不让他演了。他演的李铁梅、阿庆嫂怎么看怎么不像英雄人物。他不演戏,急得吃不好睡不香。媳妇儿便让他在家里偷偷演,演给她一个人看。当然,他演的是红娘,是秦香莲。有时候,媳妇还能接几句张生、黑老包呢。
这么好的媳妇儿,打着灯笼也难找,谁知说走就走了,事前半点儿征兆都没有。他哭天抢地,眼睛哭肿了,嗓子哭哑了,好长时间,整天都像是没了魂的人。媳妇儿都埋了多半年了,他还时不时到坟头去哭,细听了,不是哭,却是唱,
婆母娘你息怒站在路口,
听儿把内情事细说从头,
想当初李黄两家结亲眷,
也算是门当户对配佳偶......
媳妇走了,儿子在外面念书,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抓没挠的。他一辈子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料理日子的本领,一烦,连出去进来都离不了的戏也免了。过了两年,儿子高中毕业回了家,不久又娶了亲,家里总算又有了一个女人。他才可以伸开肠子过一过日月、好好唱一唱他的戏了。
亲家母年轻时也是他的戏迷。亲家母来家了,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说得兴起,偶尔他也比划比划,让亲家母直感叹,到底是老了,老了。听了亲家母的话,他不知是忧伤还是高兴。但他每回都拼命挽留亲家母多住几天。只要过一段时间亲家母没来,他还会催儿媳回娘家去接呢。
儿媳不愿意了,和儿子吵,你爹咋回事儿,我爹还没死呢。
儿子笑了笑。
儿媳又说,你爹都这么大岁数了,别整天没事了哼哼唧唧的好不好,一个大老头子,男不男女不女的,算什么呀!
儿子不笑了,叹了一口气。
儿子还是和他谈了。从此以后,他进进出出都黑着脸,既不哼唱了,也不言语了,终于憋出一场病来。病好了,他脱了层皮似的瘦了下来。
儿子瞒着媳妇儿,带他到省会电视台梨园春擂台赛报了名。他竟做了擂主。比赛那天,他唱了两段《西厢记》红娘唱腔,一段是:
他二人进房去先把门上,
门儿外战兢兢站立我红娘,
都只为老夫人把良心昧丧,
报不平我才陪你来到书房......
另一段是,
谯楼上打四梆霜露寒又凉,
为他们婚姻事俺红娘跑断肠,
恨死老夫人过河你拆桥梁,
从今后再不说你治家有方......
唱过了,看到观众和评委都给他打了全场最高分,他眼角悄悄溢出了泪花。这一辈子,能演给千千万万个戏迷看,死了也值了!
注:旦角指的是戏曲中的女性形象,可分为青衣、花旦、刀马旦、武旦、老旦、彩旦等类别。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第一段从多角度描写了“旦角”的舞台形象,重点突出了他“妩媚”的扮相和出色的唱功。
B. 小说主人公虽是出色的旦角,但依然免不了沾染当时社会的恶习,写其抽大烟突出了人物的多面性。
C. 旦角因演不好英雄人物而非常着急,既表现了他对戏剧的热爱,也表现了“旦角”这一角色的局限性。
D. 儿子的“笑”是对自己女人误解两位老人之间关系的嘲笑,“不笑”“叹气”则包含了一种无奈之感。
E. 小说的语言散发出那种独特而清新的乡土味道,如“小白妮儿”“恁啥不带”“伸开肠子过一过日月”。
2.小说中,儿媳对“旦角”的不满与其他人对“旦角”的认同、痴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3.小说共有三处引用了“旦角”的戏文或唱词,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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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雕版
冯骥才
①心里一团如花似锦的猜想,在四堡灰飞烟灭。
②在宋代四大雕版印刷基地中,福建的建阳一直承担着那片大地上文明的传播。其他几个雕版中心如汴梁、杭州等,总是随着战乱与京都变迁或兴或衰,唯有这“天高皇帝远”的建阳从中古一直走到近代。我喜欢建安[注]图书的民间感。它自始就服务于平民大众,也就将先民们的阅读兴趣与审美观念融入坊间。明代以来,杭州、苏州,以及相继崛起的金陵派和徽派刻印的图书,一窝蜂地趋向文人之雅致,建安图书却始终执拗地固守着它的平民性。大众日常消遣的故事、笑话、野史,农家应用的医书、药书、占卜以及专供孩童启蒙的读物,都是建安版常年热销的图书。今天看来,这种由民间印坊养育出来的纯朴的气质便是建安版特有的审美品格了。
③然而,建安图书真正的福气,是它至今还保存着一个雕版印刷之乡——四堡。中国古代雕版基地大都空无一物,只剩下建安的这个“活化石”。它犹然散发着书香墨香文明之香吗?
④四堡身在闽西,肩倚武夷山脉,地远天偏,这种地方正是历史的藏身之处。但现代化法力无边,近几年古镇也热闹起来了。不过令我吃惊的是,这里居然还完整地保留着二百年来声震闽西的印书世家邹氏的坊间与宅第。大大小小一百四十间房子,组成客家人典型的民居——“九厅十八井”。在四堡,这种房子都是一半用于生活,一半用于印书。可是,无论陪同我的主人怎样指指点点地讲述,我也无法想象出往日那种奇异又儒雅的景象来。
⑤倘若留意,那又细又弯高高翘起的檐角,鸟儿一样轻灵的木雕斗拱,敷彩的砖雕,带着画痕的粉墙,还残存一些历史的优雅。但挤在这老宅子里生活的人们,对此早已视而不见。历史走得太远了,连背影也看不到。高大的墙体全都糟朽,表面剥落,砖块粉化;地面的砖板至少在半个世纪前就全被踩碎了;门窗支离破碎,或者早已不伦不类地更换一新;杂物堆满所有角落,荒草野蔓纠缠其间。唯一可以见证这里曾是印坊的,是一些院子中央摆着的一种沉重的石缸。它是由整块青石雕出,岁月把它磨光。当年的印房用它来贮墨,如今里边堆着煤块或菜,上边盖着木板;有的弃而不用,积着半缸发黑和泛臭的雨水。
⑥生活在这拥挤的黏湿的腐朽的空间里,是一种煎熬。特别是电视屏幕上闪现着各种华屋和豪宅的时候,人们会巴望着逃脱出去,切盼现代化早日来到,把它们作为垃圾处理掉。这就是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最后一个“活化石”必然的命运么?
⑦应该说当地还是有些有心人的。他们将邹氏家族的祠堂改造为一座小型博物馆,展示着从四堡收集来的古版古书,以及裁纸、印书、切书、装订等种种工具。还将此地雕版的源起、沿革、历代作坊与相关人物,都做了调查和梳理,并在这小展馆中略述大概。可是当我问及现存书版的状况时,回答竟使我十分震惊——只有一套完整的书版!难道这块生育出千千万万图书的沃土已然资源耗尽,贫瘠得连几套书版也找不出来?
⑧其实并非如此。直到今天,无孔不入的古董贩子还在闽北和闽西各地进村入乡、走街串巷去搜罗古书古版。四堡人穷,自然就拿它们换钱。文化受到自己主人的轻视才是真正的悲哀。
⑨四堡的雕版印刷肇始何时,仍是一个谜。但它作为建安版的一个产地,自然属于中华雕版印刷史源头的范畴。特别是宋代汴京沦落,文化中心南移,印刷业便在福建西北这一片南国纸张的产地如鱼得水地遍地开花。明清两代,建安图书覆盖江南大地,这也正是四堡的极盛时代。可是到了19世纪,西方的石印与铅印技术相继传入,四堡的雕版便走向衰落。从大文明的系统上说,中华文明传承未断;但在许许多多具体的文化脉络上,我们却常常感受到一种失落!
⑩在龙岩、泉州和厦门,我都刻意去古董店考查建安书版的流散状况。在四堡见不到的书版,在这些商店里很容易见到。不过一位贩子对我说:“你出大价钱也买不到明代的版子了。”我相信他的话。受制于经费的拮据,在这些文化沃土上,到处是古董贩子,反倒很少看到专家的身影。
⑪四堡现有的书坊不会坚持太久,残剩在民间的古版又会很快灭绝。照此说来,最终的结果是,我们这个曾经发明了印刷术的古国就不再有“活态的见证”可言了?
⑫那么,谁救四堡呢?
(节选自《癸未手记》,有删改)
(注) 历史上建安、建阳二县多次分合。印刷业兴盛时,建阳等地的印坊多沿用建安之名。
1.(特定指向信息概括)请根据本文概括四堡雕版及其文化衰落的原因。
2.(整体概括文本主旨)请概括本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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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大自然中,悦耳动听的鸟鸣声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愉悦。每一类鸟的鸣声都不尽相同。乌鸦呱呱叫,山雀的鸣声如嘹亮的哨响,隐夜鸫的叫声则似长笛声般悠扬。那么在复杂的背景噪声下,如何识别鸟鸣声?是否存在可以识别每一类鸟鸣的应用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英国牛津大学的蒂莫·帕帕多普洛斯和他的同事,提出了一种能够识别各类鸟叫声的鸟鸣识别算法。
一般情况下,自然资源保护论者需要通过定期的徒步旅行或者直升机旅行的方式,对生存在特定区域内的鸟类数目进行统计和总结。然而,如果通过音频录制鸟鸣,再将音频转化为物种计数,采用此方法代替旅行统计方式,将使得鸟类追踪的研究变得轻而易举,为研究鸟类种群数目是否下降或者鸟类的迁徙模式是否改变等,带来很大便利。
英国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丹·斯托博士称:“鸟鸣极其复杂,这些最简单的声音通常难以分辨,因为它们听起来如此相似。”毕竟我们无法听清远处的,特别是在嘈杂环境中的鸟叫声。
牛津大学的研究团队在亚洲和欧洲共收录了15种不同鸟类的鸣叫声,包括新疆歌鸲、大山雀、画眉等。他们收录的鸟鸣声中混杂了不同的音频环境,如市区公园中较为平缓的背景噪声或者露天市场中密集人群的喧嚣声。
如此多样化的混合声音,用于机器学习算法的训练过程,通过训练后的机器来选择包含鸟鸣声的音频段。尽管鸟鸣声与部分噪声频率相近,影响算法的准确性,但这些学习算法仍能成功地从噪声中区分出鸟鸣声。
目前国内福州大学的研究团队,对于低信噪比鸟鸣识别的算法是将声音信号转化为图像,对图像进行处理得到一串被称作特征值的数字,并用这串数字代替声音进行识别。
国外其他研究团队也在致力于研究自己的鸟鸣识别算法,尤其是那些能够识别不同鸟类物种的算法。斯托和他的同事正在测试名为Warblr的应用程序,在最佳状态下,Warblr进行鸟类识别的准确度可以高达95%,该数据已经得到巴西一家鸟类鉴定组织的认证。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研究团队研发了一个相似的应用程序,命名为Webird,是针对本地鸟类而设计的。美国康奈尔大学鸟类学实验室研发的Merlin应用程序,通过对鸟类的大小、颜色、位置等简单情况的了解,以利于人们对鸟类进行区分。
斯托博士认为,对鸟鸣识别应用技术进行探索的最终目标不仅仅用于识别鸟类,更是想要破译鸟类之间真正的“人际关系”,如果音频能够转换为物种计数,那么我们可以更方便地监测鸟类种群的变化。德国动物声音档案自然历史博物馆的马里奥说,类似牛津大学团队提出的鸟鸣识别算法,对研究自然环境是很有价值的。
(摘编自李应编译《鸟鸣识别》)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针对在复杂的背景噪声下如何识别鸟鸣声等问题,英国牛津大学的蒂莫•帕帕多普洛斯和他的同事,提出了一种能够识别各类鸟叫声的鸟鸣识别算法。
B. 大自然中的鸟鸣看似是最简单的声音却极其复杂,它们听起来如此相似,人们一般难以分辨,因此使鸟鸣识别极富有挑战性。
C. 虽然鸟鸣声与一些噪声频率相近,造成算法的不确定,但这些学习算法还是可以成功地从噪声中区分出鸟鸣声。
D. 到目前为止,关于鸟鸣识别算法,国外的研究团队也在努力研究,尤其是致力于那些能够识别不同鸟鸣声的算法。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自然资源保护论者一般通过定期的徒步或者直升机旅行的方式,对生存在特定区域内的鸟类数目进行统计和总结。
B. 斯托和他的同事正在测试名为Warblr的应用程序,在非常理想的状态下,Warblr进行鸟类识别的准确度可以高达95%。
C.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研究团队针对不同地域鸟类而设计研发了一个命名为WeBird的应用程序,该程序与Warblr应用程序相似。
D. 美国康奈尔大学研发的Merlin应用程序,通过对鸟类的大小、颜色等简单情况的了解,其目的是利于人们对鸟类进行区分。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如果采用通过音频录制鸟鸣,再将音频转化为物种计数的方法,将使得鸟类追踪及其他相关研究比旅行统计方式更加容易、便利。
B. 斯托博士认为,由于音频能够转换为物种计数,现在人们已经可以方便地监测鸟类种群的变化,最终目标是破译鸟类之间真正的“人际关系”。
C. 中外许多鸟鸣识别研究团队在利用科技手段致力于研究鸟鸣识别算法,而且或多或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D. 牛津大学的研究团队在一些地域共收录了15种不同鸟类的鸣叫声,并将混杂了不同音频环境的鸟鸣声用于机器学习算法的训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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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墨王侯”谭鑫培
在中国艺术史上,“粉墨王侯”谭鑫培对京剧的贡献,不仅在于开创了一大流派谭派,更重要的是,他完成了将徽、汉、昆、梆子诸腔转化为成熟的京剧剧种的任务。
在谭鑫培之前,尽管京剧在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时代已经创立,但草创时期的京剧杂有汉(腔)、京(腔)、秦(腔)、昆(曲)、梆(子腔)的特点。至谭氏时代,他以天纵之资,“联络五方之音,合为一致”(小铁笛道人《日下看花记》序),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
谭鑫培对京剧的众多行当都有重要影响,尤以对老生行的影响最大。谭氏以前,老生行由“老生三杰”——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创立了一种兼济壮美(气势)、优美(韵味)的整体性风格。程、余时代,正值鸦片战争之后,国人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之下,对慷慨悲壮、充满阳刚之气的唱腔高度认同。因而这一时期的老生唱腔,古朴简练,圆洪庄重,平正无巧,拉长声,翻高唱,放悲音,直腔直调,激越饱满。应该说,程、余、张完成了京剧唱腔的第一次创制,但总体上仍不出以气势取胜的范围。随着京剧自身的演进和成熟,当时已经出现壮美(气势)和优美(韵味)分流演进的趋势。谭鑫培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集长庚、二奎、九龄等人之长,广泛地从小生腔、青衣腔、大鼓腔、皮影腔中吸收营养,进行旋律、节奏的巧妙变化,使京剧从“老三杰”诸腔杂陈的阶段,走向音韵声腔统一、“唱念做打”全面发展、突出人物塑造的成熟时期,迈出了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一步,“集众家之特长,成一人之绝艺,自皮黄以来,谭氏一人而已”(陈彦衡<旧剧丛谈》),实在不为过誉。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百年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从中国艺术史的角度考察,谭是继程长庚之后奠定京剧国剧地位的关键人物。程长庚之前或同时期的北京舞台,既不乏一些名伶名角,同时也是一个诸腔杂陈、多派竞争的时代,京剧还没有定型,尚有徽派、汉派、京派之分;同时昆曲、梆子等剧种也常和京剧同台争胜,还不能说程长庚身后的京剧就已经具备了他派艺术无可比拟的宗主地位。但历史的偶然性赋予了京剧一种历史的机缘:在程长庚身后又出现了一位能将徽、汉、京融于一体的后继者谭鑫培。谭氏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使上至太后、皇帝、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的各个阶层成为京剧的忠实观众。清末的北京街头,到处是对谭派唱腔的众口模仿:“家国兴亡谁管得,满城争说‘叫天儿’。”此后的百年光景,京剧迎来了一个高度普及化和大众化的新时代,成为大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
谭鑫培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将社会加于艺人身上的“下贱”意识大大扫除,有力推进了京剧艺术的职业化。在谭氏之前,艺人社会地位很低,艺人群体对自身社会地位也缺乏基本的认同。如享有盛名20年的郭宝臣终身不灌唱片、不教徒弟、不留影像,自谓“不愿自误误人”。即使是有“伶圣”之称的程长庚晚年也要让长子出京“寄籍正定,事耕读”,反映出其内心也不以演艺为高尚行业。但谭鑫培却从不把自己当“戏子”,即便是在王公大臣面前也不卑不亢,不以执业梨园为贱,还开创了世家梨园的传统。“四海一人谭鑫培,声名卅载轰如雷”这是百年前一代文坛骁将梁启超对谭鑫培的赞誉。伴随着百年来京剧的发展和对世界的影响,“伶界大王”谭鑫培之名,不仅没有消散于历史尘埃之中,反而熠熠生辉,至今回响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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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谭鑫培早年曾演武生,武功根底坚实纯熟,身手矫健稳练,所以无论演靠把戏、箭衣戏或折子戏,都能做到身段灵活洒脱,干净洗炼……所演各剧,在剧词和表演艺术上多有加工改革之处。又能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他面形清癯,因此不常演王帽戏;演《定军山》的黄忠,不戴帅盔而戴扎巾,都是为了掩其所短而发挥其所长。 (百度百科)
②谭鑫培是我国著名京剧老生表演艺术家,其创始的谭派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京剧艺术流派。他亲手培育了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三位京剧大师。此外,他还主演了中国的第一部电影《定军山》,在里面表演了自己的京剧拿手片段。 (《北京青年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简要概括了谭鑫培对京剧做出的巨大贡献——开创流派、使剧种成熟,以及他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有总领全文的作用。
B.谭鑫培以天纵之资,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从而完成了京剧的创立。
C.在“气势”“韵味”两种风格流派分流演进的过程中,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D.文章结尾引用了梁启超先生对谭鑫培的赞誉,梁先生的话不仅赞扬了谭鑫培在京剧界声名远扬、影响深远,而且也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文中大量使用了京剧专业术语,这不仅是行文的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较为详细地介绍传主在京剧方面的建树),而且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2.文章多次提到程长庚,这对写谭鑫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谭鑫培在奠定国剧地位方面做出了怎样的贡献?请简要回答。
4.你认为谭鑫培能够超越前人,在京剧艺术方面做出巨大贡献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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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布袋
老韩和老丁是好朋友。两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爱唱上党梆子。为了一个唱戏,两人走到了一起。两人唱《吴家坡》,唱《闯幽州》……唱到趣处,老丁一声长喊:“儿呀,此语差矣,转来!”老韩马上背着枪转来:“爹爹,此事你有所不知。”……
老韩的小女儿叫嫣红,老丁的小女儿叫胭脂。两人常在一起割草。这年八月十五头一天,两人又到河边割草。天快黑了,嫣红将一只布袋拾回了家。嫣红的娘,啪地扇了嫣红一巴掌:“拾啥不成,拾布袋,拾布袋是气。”
打开布袋,却吃了一惊,原来里面躺着一堆大洋。倒出来数了数,整整六十七块。晚饭时候,老韩从地里收工回来,老韩老婆将布袋和大洋让老韩看。老韩看着白花花一堆大洋,也傻了眼。张张嘴,说不出话;再张张嘴,还是说不出话。老韩平日挺能说,面对意外之财,不知从何说起。两口子一夜没睡,盘算大洋的用途,或置两亩地,或盖三间房,或添几头牲口……说着说着,老韩激动起来,话匣子打开了,说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老韩老婆将嫣红叫过来:“昨天拾布袋的事,你就忘了吧。”
吃早饭的时候,老丁来了,开门见山:“听说嫣红昨天捡了个布袋?”
老韩知道昨天嫣红和胭脂在一起,便说:“回来让她妈打了一顿,布袋里是半袋干粪。”
又叹息:“老话说,拾布袋是气,不知应到哪一宗。”
老丁笑了:“俺胭脂当时摸了摸那布袋,里边好像是钱。”
老韩知道瞒不住了,说:“还不知是哪个买卖铺子的生意人,不小心丢在了路边;没敢动,等着人家来认呢。”
老丁:“要是没人认呢?”
老韩有些不高兴:“没人认,再说没人认的事。”
老丁:“要是没人认,咱就得有个说法。”
老韩:“哈说法?”
老丁:“这布袋是胭脂和嫣红一块捡的。”
老韩急了:“布袋现在我家,咋是你闺女捡的?”
老丁:“我听胭脂说,她俩一块跑到布袋跟前;嫣红比胭脂大一岁,欺负了胭脂。”
老韩拍了一下大腿:“老丁,你想咋样吧?”
老丁:“一人一半。别说是两人一块捡的,就当是嫣红捡的,胭脂在旁边看见了,俗话说得好,见了面,分一半。”
老韩:“老丁,你这不是耍浑吗?”
老丁:“我不是在乎这个钱,是说这个理。”
老韩:“你要这么说,咱俩没商量。”
老丁:“要是没商量,又得有个说法。”
老韩:“啥说法?”
老丁:“就得经官。”
老韩心想了,事情一经官,捡到的东西,明显就得没收。两人一块唱戏,好了二十来年,没发现老丁遇到大事,为人这么毒。平时不爱说话,怎么一到骨节上,话一句比一句跟得上呢?嘴比唱戏还利索呢?可见他说的这些话,来之前早想好了;可见两人平日的好,都在小处;一遇大事,他就露出了本相。不是我老韩贪财,舍不得分给他钱,而是这理讲不通。老韩也赌上了气:“你想往哪儿告,你就往哪儿告吧。”
老丁也不示弱,转身走了:“正好,我今天要去县里进盐。”
但事情没等经官,布袋的主人找上门来。布袋的主人,是襄垣县温家庄给东家老温家赶大车的老曹。八月十五头前,老曹拉了一车黄豆,到霍州去粜。粜完黄豆,结了账,空着车往回走,身上乏了,在车上半睡半醒。路过沁源县牛家庄村头,一过沟坎,车一颠,装钱的布袋滑落到地上。等车进了襄垣界,才发现布袋丢了。急忙顺着原路回头找,问了百十个村落,没有问出布袋。本想没了指望,到了牛家庄,照例一问,纯粹为了心安,没想到牛家庄大人小孩,都知道老韩家拾了布袋。老韩见瞒哄不住,一边恨老丁无端寻衅,破坏人家好事,一边只好将布袋拿了出来。老曹一见布袋,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将布袋里的银元倒出来数了数,分文不少。老曹站起身,向老韩作了个揖:“大哥,没想到能找着布袋。”
又说:“大哥,除了是你,换成我,捡了布袋,也不会拿出来。”
又说:“路上我找了一条绳,找不着布袋,我也就上吊了;六十多块大洋,我赔不起东家。”
又端详老韩:“大哥,看你是个种地的,却不贪财;一星半点不贪常见,六十多块大洋,没往心里去,大哥,你不是一般人。”
说得老韩倒有些惶恐。老韩平时嘴挺能说,现在一句话说不出来。老曹又说:“今天不是小事。如不嫌弃,我跟大哥结个拜把子兄弟。”
因为一只布袋,老曹和老韩,成了一辈子的好朋友。事后老韩说:“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因为一只布袋,我丢了一个朋友,得到一个朋友。”
(选自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文中作者通过语言描写、外貌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段来刻画老韩这一形象,人物非常有生活气息,既鲜活生动又真实接地气。
B. 老韩老婆埋怨嫣红乱拾东西时说“拾布袋是气”,这是真的担心捡来的布袋沾了晦气,而后文老韩对老丁说这句话时则是言不由衷,包藏私心。
C. 老韩与老丁在如何处理捡来的布袋这一点上,都强调要说理,两人说的虽是同一个理,却因为情绪激动而生出误会,最终伤了和气。
D. 文中的老曹从老韩那找回布袋时,先是查验银元的数目对不对,这一举动将老曹自私多疑的性格特点充分地暴露了出来。
E. 作者在文中为我们叙写了百姓生活的琐碎庸常状态,将百姓的日常生活写得有声有色,韵味无穷。语言不事雕琢,文笔细腻从容。
2.文章结尾划线内容颇耐人寻味,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一句含意的理解。
3.本文在情节设置上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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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湖底的书香
白荣敏
湖泊是造化的眉眼。那一汪清凌凌绿莹莹的湖水,使粗犷的大山增添一些柔媚。翠屏湖,让汉子一样的闽东山区县古田,有了诗性的润泽。
翠屏湖是一个人工湖。我们造访的时节,还未进入汛期,发电用水使翠屏湖水位降低,露出了一溜溜黄色的土棱。新建的溪山书画院就在景区的入口处附近,看着崭新的建筑,我体味到当地政府和有识之士的用心,因为我知道,真正的旧溪山书院已没在湖底的某一处。
我的目光投向了烟波浩淼的湖面,那碧澄澄的深处还依稀闪现着朱子的身影。
南宋庆元三年(1197年)三月,年近古稀的朱熹遭受朝廷重臣韩侂胄及其奸党迫害,为避“伪学”和“党禁”之难,应古田门人林用中、余偶、余范邀请,从闽北建阳来到了古田。 宋宁宗庆元初年,南宋朝廷内部党同伐异的斗争不断升级。二年,韩侂胄发动了反对道学的斗争,称道学为“伪学”,进而列“逆党”名单59人,朱熹名列第五。朝廷对与“伪学”有牵连者,一片打压之声。原来与朱熹交游的朋友和跟随朱熹的门人,贬的贬,逃的逃,叛的叛,这种风云骤变的逆境,给朱熹带来沉重的打击。
贫病交加、仇怨相攻的朱熹行走在古田的土地上,大难随时都可能降临。一般人到了这样的境地,也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孤凄、绝望,还能有什么作为!但穿透817年的时光,我们看到,当年,那个年迈的身影在今日翠屏湖的湖底却脚步从容,目光坚定。他在溪山书院讲学,为书院前的欣木亭题诗:真欢水菽外,一笑和乐孺。诗句表达的显然是陶然自乐的达观情怀。
如果仅仅是为了躲避灾祸,就不是朱子了。这位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杰出的教育家,其一生为学“穷理及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在古田期间,他以溪山书院和地处杉洋镇的蓝田书院为轴心,来往于古田境内的螺峰、谈书、魁龙等多个书院,巡视教务,设帐授徒,宣讲理学,培育后秀。这是一个性格倔强的老头,我行我素,顶风作案;又是一位宅心仁厚的长者,心无旁骛,一心教学。他在随时有暴风雨降临的暗夜里,把自身当作火把,点燃同行者的希望。
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揣摩朱熹在人生最后这几年里的心态,寻找一个人如何在困厄中坚持行走、在绝望里坚持理想的答案。今天,站在翠屏湖畔,望着这群山环抱中的浩瀚湖水,我似乎有所明白,内心的强大源自于站位的高蹈、学问的高深,而这湖水一样柔软的坚强,也正是孕育着支撑生命前行的力量。据说,溪山书院的前身是古田县东北的双溪亭。宋淳化年间,构亭山上,曰双溪亭。自朱熹遣高足林用中至此地讲学,亭宇始得开拓。不久,朱熹为亭题匾曰“溪山第一”。溪山书院于明嘉靖年间圮于水,崇祯年间按原貌重建。上世纪50年代,政府修建古田溪水库,书院被淹没湖底。没于湖底的,当然还有整个古田县城。
我无意于臧否56年前建设古田溪水电站的这个“壮举”,也许的确是当时条件下发展民生的需要;但我知道,对于古田人民,这溢满书香的湖底,依然是他们的精神家园。县城的建筑可以淹没,但是经过漫长时光培育起来的文化信仰、精神底蕴已和深深的湖水融为一体。
古田安顿过朱熹晚年一段困厄的时光。朱熹在古田的门人,表现出了对理学的坚定信念和对朱熹的一片忠心,他们和朱熹患难与共,险夷不变其节,给朱熹带来了莫大的慰藉;而朱子的过化,为古田培育了浓浓书香,庆元党禁解除之后,古田的士人学子靠着正宗师承,人才脱颖而出,单南宋时期就出了大约100名进士,从元、明至清,又出现了像张以宁、余正健、曾光斗这样的人物。
时至今日,蓝田书院得以重修,朱熹的“蓝田书院”石刻被罩以玻璃进行保护,而且不时在书院内举办各类知识讲座和国学班;还有人动议从水库中的溪山书院旧址里抢救朱熹碑刻。从中我们看出,进入新世纪的古田,依然有人在缅怀朱子当年泽溉桑梓的功绩,思慕其高尚坚忍的品格,赓续这源远流长的文脉。
这湖底的书香,已随着源源不断的电流,点亮了这片土地 。
1.文章开头第一段有什么作用?
2.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
3.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朱熹在哪些方面对后世产生影响?
4.结合全文内容,探究作者的情感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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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呼兰河传(节选)
萧 红
我家是荒凉的。
天还未明,鸡先叫了;后边磨房里那梆子声还没有停止,天就发白了。天一发白,乌鸦群就来了。
我睡在祖父旁边,祖父一醒,我就让祖父念诗,祖父就念: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春天睡觉不知不觉地就睡醒了,醒了一听,处处有鸟叫着,回想昨夜的风雨,可不知道今早花落了多少。”
是每念必讲的,这是我的约请。
祖父正在讲着诗,我家的老厨子就起来了。
他咳嗽着,听得出来,他担着水桶到井边去挑水去了。
井口离得我家的住房很远,他摇着井绳哗拉拉地响,日里是听不见的,可是在清晨,就听得分外地清明。
老厨子挑完了水,家里还没有人起来。
听得见老厨子刷锅的声音刷拉拉地响。老厨子刷完了锅,烧了一锅洗脸水了,家里还没有人起来。
我和祖父念诗,一直念到太阳出来。祖父说:
“起来吧。”
“再念一首。”
祖父说:
“再念一首可得起来了。”
于是再念一首,一念完了,我又赖起来不算了,说再念一首。
每天早晨都是这样纠缠不清地闹。等一开了门,到院子去。院子里边已经是万道金光了,大太阳晒在头上都滚热的了。太阳两丈高了。
祖父到鸡架那里去放鸡,我也跟在那里,祖父到鸭架那里去放鸭,我也跟在后边。
我跟着祖父,大黄狗在后边跟着我。我跳着,大黄狗摇着尾巴。
大黄狗的头像盆那么大,又胖又圆,我总想要当一匹小马来骑它。祖父说骑不得。
但是大黄狗是喜欢我的,我是爱大黄狗的。
鸡从架里出来了,鸭子从架里出来了,它们抖擞着毛,一出来就连跑带叫的,吵的声音很大。
祖父撒着通红的高粱粒在地上,又撒了金黄的谷粒子在地上。
于是鸡啄食的声音,咯咯地响成群了。
喂完了鸡,往天空一看,太阳已经三丈高了。
我和祖父回到屋里,摆上小桌,祖父吃一碗饭米汤,浇白糖;我则不吃,我要吃烧包米;祖父领着我,到后园去,趟着露水去到包米丛中为我擗一穗包米来。
擗来了包米,袜子、鞋,都湿了。
祖父让老厨子把包米给我烧上,等包米烧好了,我已经吃了两碗以上的饭米汤浇白糖了。包米拿来,我吃了一两个粒,就说不好吃,因为我已吃饱了。
于是我手里拿烧包米就到院子去喂大黄去了。
“大黄”就是大黄狗的名字。
街上,在墙头外面,各种叫卖声音都有了,卖豆腐的,卖馒头的,卖青菜的。
卖青菜的喊着,茄子、黄瓜、荚豆和小葱子。
一挑喊着过去了,又来了一挑;这一挑不喊茄子、黄瓜,而喊着芹菜、韭菜、白菜……
街上虽然热闹起来了,而我家里则仍是静悄悄的。
满院子蒿草,草里面叫着虫子。破东西,东一件西一样的扔着。
看起来似乎是因为清早,我家才冷静,其实不然的,是因为我家的房子多,院子大,人少的缘故。
那怕就是到了正午,也仍是静悄悄的。
每到秋天,在蒿草的当中,也往往开了蓼花,所以引来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这样一来,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
1.请结合小说中的细节描写,分析概括“祖父”的形象特征。(4分)
2.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反复写到“荒凉”,请问是哪些原因使“我”感到荒凉?(5分)
3.1946年小说《呼兰河传》出版,茅盾在序言中认为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请你结合文本具体谈谈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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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戏
刘庆邦
姑姑生来爱听戏,听戏是她的节日。乡下唱戏的时候不多,每年三月三和十月二十一镇上逢庙会,必定要搭台子唱戏。姑姑听戏的功夫很深,她常常扛上一只高脚长条板凳放在人海外国,站在板凳上,远远地往戏台上看,倾着耳朵听。姑姑听戏的功夫体现在她的站功上。板凳有半人高,凳面的宽度不及脚的长度,她的两只脚只好担在板凳的长条上,样子有点儿像玩杂技。就这样,姑姑把腰身挺得直直的,脖子伸得长长的,一站就是半天。
姑父对姑姑爱听戏渐渐地有了看法,他一下子向姑姑提出了一串问题:听戏能当饭吃?还是能当衣穿?能挡饥?还是能挡寒?
姑姑没想过这些问题,一时有些愣怔。她也不愿意回答这些问题。
姑姑除了爱听大戏,小戏她也喜欢听。唱小戏的一般是一个人,顶多两个人,机动性很强,要价也便宜,农闲时哪个村都唱得起。一年秋后,一男一女到姑姑村里唱小戏,那女子原腔原嗓,如泣如诉,似乎把月光都唱化了。姑姑怀抱着吃奶的孩子,就那么坐在硬地上,一直听到月亮西斜,小戏散场。
姑父没有去听小戏,对老婆这么晚了还不回屋,他憋了一肚子气。等姑姑终于轻手轻脚回屋时,他质问道:你不听戏就不能活?
姑姑没有正面回答姑父的质问,说:好了,睡吧。
姑父立逼她回答,不听戏到底能不能活。
姑姑说:不能活!
那么好吧.姑父照姑姑的大胯上开了一脚。这一脚开得很有力量,要不是粮食囤挡着,姑姑和孩子一定会摔倒在地。姑姑有些吃惊,但她没跟姑父计较,而是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说孩子睡着了,要姑父别吓着孩子。
姑父由此得出一个判断,姑姑这人是有毛病的,而且还是一个怪毛病。作为姑姑的男人,他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姑姑扳一扳这个毛病。
这年三月三,镇上唱大戏的日子又到了。姑父拿到姑姑因听戏导致的家务活儿上的一个错儿,一把揪住姑姑,扒下脚上的鞋底子,没头没脑地朝姑姑抽起来。姑姑这天听了一场好戏,心里软得不行。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春风拂动的麦苗和遍地烂黄的油菜花,姑姑想的都是姑父对她的好处。她打算中午好好给姑父做点好吃的,并劝姑父也去听听戏。人活不过二场戏,连戏都不听,人一世不是白活了。姑父不由分说,上来就抽姑姑,把姑姑由听戏酿来的对他的满腹温存一下子都破坏掉了。姑父用以抽姑姑的鞋底子是姑姑给他纳的,鞋底子又厚又硬,打在身上是相当疼的。
邻居们过来,劝姑父不要打了。
姑父打得愈发来劲,并宣布似地说了打人的主旨,他今天就是要扳扳姑姑的坏毛病,让姑姑记住,在外面听了戏,回家就得吃鞋底子。
姑姑不承认她爱听戏是什么坏毛病,恼怒地把她爱听戏和姑父爱吸烟相提并论,问姑父为什么天天吸烟,难道爱吸烟也是毛病吗?
姑父说,他吸烟,因为他是男人。
姑姑就搬出了她的父亲,也就是我的祖父,姑姑说,她父亲也是个男人,也喜欢听戏。
祖父痴迷听戏是出了名的。镇上逢双日有集,逢集必有唱小戏的,听众当中必有一位穿长衫的老人,那就是我的祖父。以至那些老艺人都认识了祖父,把祖父称为捧场的君子,并引以为知音。祖父肚子里装了一些戏,就自以为是识戏的人,进而认为自己是斯文人,与那些只知道拾粪的人是有区别的。祖父的做派是模仿戏里听来的那些人物,蓄起长长的胡子,穿上毛蓝布做成的长衫,说话时手拈胡须,一副高瞻远瞩的智者模样。
姑父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利干涉祖父听戏,但我想,姑父粗暴地干涉姑姑听戏,等于间接地表示了对祖父的不满。姑父总是认为他才是一个真正会过日子的人。姑父的父亲母亲都死得早,作为他们家的长子,姑父靠自己的双手,靠诚实的劳动,把三个弟弟养大。当然,这里面也有我姑姑的功劳。姑姑从没有把抚养姑父的那些弟弟当成额外的负担,她对姑父的每一个弟弟都很好,作出的是母亲般的牺牲。换句话说,姑父娶我姑姑算他走运,他娶到了好人家的好闺女。若换了别人,人家才不会心甘情愿地替他养活那一窝子弟弟呢!
父亲是有办法的,镇上再唱大戏时,父亲派母亲把姑姑接到我们村来了。我们村离镇子近一些,把姑姑请回娘家就近听戏,是合理合情也合乎礼仪的,姑父说不出什么。
姑姑暂时脱离了姑父的势力范围,没有了后顾之忧,听戏听得十分尽兴。
我长大后,离开家乡到外地讨生活,对姑姑听戏的情况知道得就不多了。
有一年,母亲到城里来过年,我问母亲,姑姑现在还听戏不听?母亲说:咋不听,听。你姑父死了,没人管她了,她听得黏着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姑姑看戏时,站在高脚长条板凳上,“把腰身挺得直直的,脖子伸得长长的,一站就是半天”,寥寥几笔,就写出了姑姑“爱听戏”之态。
B.小说写姑姑因为听戏的三次挨打,是为了表现姑父为“帮助姑姑扳一扳这个毛病”——听戏,而尽的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凸显姑父性格的凶恶。
C.小说以姑父的死,姑姑自由的看戏作为结局,一方面表现了姑姑对听戏的热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姑姑抗争的胜利和人们对姑姑抗争行为的赞叹。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姑父和姑姑的对话中,姑父理直气壮的心态,姑姑忍辱负重的性格,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发生在姑姑与姑父之间的矛盾尖锐而集中,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农民在劳动生活之余精神状态和家庭关系的忧虑与思考,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2.小说中的姑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听戏”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后半部分写了祖父的听戏和父亲接姑姑回家看戏。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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