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万事通先生
[英国] 毛姆
我在见到凯兰达之前就有点不喜欢他。在同仓名单里见到他的名字时,我就讨厌,要是他叫史密斯或者布朗什么的也好一点。
上船后,我来到客舱,发现凯兰达已经来过。一只又大又难看的衣箱和一个贴满标签的手提箱放在他的床下,脸盆架上摆着他的香水,洗发精和润发油,檀木做的牙刷上键金印着他的名字缩写。
我不喜欢凯兰达。
后来,他跟我讲起纽约、圣弗兰西斯科,谈到戏剧、绘画和政治。他很健谈,好长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有点厌烦了。
凯兰达擅长交际,在船上的第三天,就差不多认识了所有的人。他什么事都干:主持拍卖,筹集体育资金,组织高尔夫球赛。我想大家一定有点讨厌他。我们都叫他“万事通”先生,甚至在他面前也是这样。他对此并不在乎,把这当作我们对他的恭维。
凯兰达非常健谈,并且喜好同别人争论,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我们简直难以忍受,但又无法让他停下来。他好像比谁都懂得多,错误似乎也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在他讲话时,若有人反对他,他就会同他争个没完。在说服你之前,他绝不会放弃一个话题,不管它是多么的不重要。?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医生的桌旁,凯兰达仍像以往一样在滔滔不绝地说着。在座的还有在神户的美国领事馆工作的拉姆齐和他的夫人。
拉姆齐是一个很结实的家伙,皮肤绷得紧紧的,略显肥胖的肚子使衣服凸起。这次他是带着妻子重返神户的。他的妻子已独自一人在纽约呆了一年。拉姆齐夫人的样子十分可爱。虽然她丈夫的工资不怎么高,她穿得也很简朴,但她知道怎样穿她的衣服,使她具有超过一般女人的迷人之处。这是一种端庄淑静的美。
看得出拉姆齐很讨厌凯兰达。他们时时争论一番,这种争论是长时间的,激烈的。
这时,话题谈到精明的日本人正在进行的人工养殖珍珠。“我可以告诉你,在这方面我是最有发言权的。我这次到日本就是去洽谈珍珠生意的。没有哪一个懂这一行的人不会认为我刚才所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他得意洋洋地看着周围的人。“我知道所有珍珠的行情,没有哪一种珍珠我不能马上辨认出。“他指着拉姆齐夫人戴的项链,“夫人,你的这串珍珠项链就非常值钱,并且它的价格还在上涨。”
拉姆齐夫人的脸红了,她把那项链轻轻塞进她的衣服。
“你说这是天然珍珠吗?”拉姆齐好像已经抓住了凯兰达的什么把柄。
“是的,这种珍珠非常精致。”凯兰达答道。
“好。虽然这不是我买的,但我想知道,你认为它值多少钱?”
“在一般的市场要1.5万美元,但在美国最繁华的第五街,1.3万美元也能买得到。”
拉姆齐冷笑起来。
“这是我夫人离开纽约前在一家百货商店里买的,只花了18美元。”
凯兰达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胡说,这珍珠不但是真的,而且是我所知道的几种中最好的一种。”
“你敢打赌吗?我要用100美元和你打赌这是仿制品。”拉姆齐怂恿道。
“可以”。
“把它拿给我看一看,我就知道它的真假。”凯兰达说道。
“亲爱的,把它拿给这位先生看看。”
拉姆齐夫人犹豫着,她的两手紧握在一起,好像还在考虑着什么。
拉姆齐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亲手把项链解了下来,递给了凯兰达。
我预感到一件不幸的事要发生了。
凯兰达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地观察起来。不一会,一丝胜利的微笑闪现在他的脸上。当他把项链递给拉姆齐正准备开口说话时,忽然看见拉姆齐夫人的脸是那样的白,好像她马上就会晕过去。她的眼睛看着凯兰达,那是一种绝望的哀求。我很奇怪,拉姆齐没有看到这些。
凯兰达半张着嘴,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我看得出他在努力改变着什么。
“我错了,“最后他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仿制品,18美元正合适。”
他从钱包里拿出100美元递给拉姆齐,没有再说一句话。
“也许这能教会你以后不要太自以为是了。”拉姆齐得意洋洋。
我注意到凯兰达的手在发抖。
这件事很快在全船传开了,凯兰达不得不忍受着别人的戏弄和嘲笑。对“万事通“先生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笑话。但是,拉姆齐夫人再也没有出来过,据说她有点头痛。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正在刮脸,凯兰达躺在床上抽雪茄。忽然一阵嘟嘟嘟嘟的声音,一封信从门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外面没有任何人。我捡起信封,上面用印刷字体写着“给凯兰达”。?我把信递给了他:
“哪里来的?”
他打开信封。“哦?”拿出的不是信,而是一张100美元的钞票。
他看了我一眼,拿出钱包,把100美元放了进去,然后把信封撕成碎片从舱口扔了出去。
这时,我觉得我不是那么不喜欢凯兰达了。
(有删改)
1.品味文中加点的短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凯兰达怎样的心理。
(1)涨得通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半张着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手在发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句。
3.简析小说中“我”的作用。
4.试比较毛姆对凯兰达的刻画与欧·亨利对贝尔曼的刻画有什么相同点与不同点。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万事通先生
[英国] 毛姆
我在见到凯兰达之前就有点不喜欢他。在同仓名单里见到他的名字时,我就讨厌,要是他叫史密斯或者布朗什么的也好一点。
上船后,我来到客舱,发现凯兰达已经来过。一只又大又难看的衣箱和一个贴满标签的手提箱放在他的床下,脸盆架上摆着他的香水,洗发精和润发油,檀木做的牙刷上键金印着他的名字缩写。
我不喜欢凯兰达。
后来,他跟我讲起纽约、圣弗兰西斯科,谈到戏剧、绘画和政治。他很健谈,好长时间都是他一个人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我有点厌烦了。
凯兰达擅长交际,在船上的第三天,就差不多认识了所有的人。他什么事都干:主持拍卖,筹集体育资金,组织高尔夫球赛。我想大家一定有点讨厌他。我们都叫他“万事通”先生,甚至在他面前也是这样。他对此并不在乎,把这当作我们对他的恭维。
凯兰达非常健谈,并且喜好同别人争论,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我们简直难以忍受,但又无法让他停下来。他好像比谁都懂得多,错误似乎也不会发生在他身上。在他讲话时,若有人反对他,他就会同他争个没完。在说服你之前,他绝不会放弃一个话题,不管它是多么的不重要。?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医生的桌旁,凯兰达仍像以往一样在滔滔不绝地说着。在座的还有在神户的美国领事馆工作的拉姆齐和他的夫人。
拉姆齐是一个很结实的家伙,皮肤绷得紧紧的,略显肥胖的肚子使衣服凸起。这次他是带着妻子重返神户的。他的妻子已独自一人在纽约呆了一年。拉姆齐夫人的样子十分可爱。虽然她丈夫的工资不怎么高,她穿得也很简朴,但她知道怎样穿她的衣服,使她具有超过一般女人的迷人之处。这是一种端庄淑静的美。
看得出拉姆齐很讨厌凯兰达。他们时时争论一番,这种争论是长时间的,激烈的。
这时,话题谈到精明的日本人正在进行的人工养殖珍珠。“我可以告诉你,在这方面我是最有发言权的。我这次到日本就是去洽谈珍珠生意的。没有哪一个懂这一行的人不会认为我刚才所说的都是千真万确的。“他得意洋洋地看着周围的人。“我知道所有珍珠的行情,没有哪一种珍珠我不能马上辨认出。“他指着拉姆齐夫人戴的项链,“夫人,你的这串珍珠项链就非常值钱,并且它的价格还在上涨。”
拉姆齐夫人的脸红了,她把那项链轻轻塞进她的衣服。
“你说这是天然珍珠吗?”拉姆齐好像已经抓住了凯兰达的什么把柄。
“是的,这种珍珠非常精致。”凯兰达答道。
“好。虽然这不是我买的,但我想知道,你认为它值多少钱?”
“在一般的市场要1.5万美元,但在美国最繁华的第五街,1.3万美元也能买得到。”
拉姆齐冷笑起来。
“这是我夫人离开纽约前在一家百货商店里买的,只花了18美元。”
凯兰达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胡说,这珍珠不但是真的,而且是我所知道的几种中最好的一种。”
“你敢打赌吗?我要用100美元和你打赌这是仿制品。”拉姆齐怂恿道。
“可以”。
“把它拿给我看一看,我就知道它的真假。”凯兰达说道。
“亲爱的,把它拿给这位先生看看。”
拉姆齐夫人犹豫着,她的两手紧握在一起,好像还在考虑着什么。
拉姆齐等得不耐烦了,他走过来亲手把项链解了下来,递给了凯兰达。
我预感到一件不幸的事要发生了。
凯兰达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地观察起来。不一会,一丝胜利的微笑闪现在他的脸上。当他把项链递给拉姆齐正准备开口说话时,忽然看见拉姆齐夫人的脸是那样的白,好像她马上就会晕过去。她的眼睛看着凯兰达,那是一种绝望的哀求。我很奇怪,拉姆齐没有看到这些。
凯兰达半张着嘴,半天都没有说出话。我看得出他在努力改变着什么。
“我错了,“最后他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仿制品,18美元正合适。”
他从钱包里拿出100美元递给拉姆齐,没有再说一句话。
“也许这能教会你以后不要太自以为是了。”拉姆齐得意洋洋。
我注意到凯兰达的手在发抖。
这件事很快在全船传开了,凯兰达不得不忍受着别人的戏弄和嘲笑。对“万事通“先生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笑话。但是,拉姆齐夫人再也没有出来过,据说她有点头痛。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正在刮脸,凯兰达躺在床上抽雪茄。忽然一阵嘟嘟嘟嘟的声音,一封信从门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外面没有任何人。我捡起信封,上面用印刷字体写着“给凯兰达”。?我把信递给了他:
“哪里来的?”
他打开信封。“哦?”拿出的不是信,而是一张100美元的钞票。
他看了我一眼,拿出钱包,把100美元放了进去,然后把信封撕成碎片从舱口扔了出去。
这时,我觉得我不是那么不喜欢凯兰达了。
(有删改)
1.品味文中加点的短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凯兰达怎样的心理。
(1)涨得通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半张着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手在发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句。
3.简析小说中“我”的作用。
4.试比较毛姆对凯兰达的刻画与欧·亨利对贝尔曼的刻画有什么相同点与不同点。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我叫田栀毓
庄 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没有,哪还上得起大医院?就“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镇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明白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
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 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叙事语言间用白话与文言,同时大量引入地方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譬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 田栀毓治病善于利用病人心理。给田崇义的药用“小人参”泡酒,给豆娃儿子开药用蘑菇作引,目的是使病人相信他医术的神奇,平常食材也能治得大病。
C. 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噗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后一次则表现的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D. 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E. 小说用生动而轻松的笔调详细叙述了田栀毓两次奇招治病的故事,却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医者的生命伦理与民间就医心态严肃深刻的反思,言近而旨远。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叫田栀毓
庄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都没有,哪还上得起大医院?便“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镇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昧默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叙事语言间用白话与文言,同时大量引入地方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譬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 田栀毓治病善于利用病人心理。给田崇义的药用“小人参”泡酒,给豆娃儿子开药用蘑菇作引,目的是使病人相信他医术的神奇,平常食材也能治得大病。
C. 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噗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后一次则表现的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D. 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题目。
①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②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③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家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1.第①段文字中说“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这表现了这所大学怎样的办学风格?
2.当金先生宣布“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时,为什么所有穿红毛衣的女同学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呢?
3.从第②段文字可以知道金岳霖先生是个________,但是他并不以此为苦,反而过得________;他没有孩子,养了一只很大的________为伴;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很喜欢孩子的人,因为他经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悲惨命运
[英国]威·毛姆
(1)有些人,在拜访别人或晚上与人聊天的时候,总觉得告辞是一件艰难的事。时间一分接一分地过去,到了拜访者觉得自己真的该走的时候了,他站起来吞吞吐吐地说:“呃,我想我……”紧接着主人就说:“噢,你这就要走吗?时间真的还早哩!”于是拜访者拿不定主意的尴尬就接踵而至了。
(2)在我所知的这类事情中,最悲惨的例子要数我可怜的朋友梅尔帕梅纽斯·琼斯先生的遭遇了,他简直不知道如何从所拜访的人家里脱身:他是那么忠厚,又是那么规矩,从不愿失礼。在他放暑假的第一天下午,他去他的一个朋友家拜访。他在那儿聊了一会儿天,喝了两杯茶,然后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说:“呃,我想我……”
(3)可是女主人说:“噢,别急!琼斯先生,你真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4)琼斯从来都是说实话的。“噢,能,”他说,“当然,我——呃——可以再呆一会儿。”他留了下来,喝了十一杯茶。夜幕开始降临了,他再一次站起身来。
(5)“呃,现在,我想我真的……”
(6)“你非要走吗?”女主人客气地说,“我还以为你可以留下来吃饭哩……”
(7)“呃,是可以的,”琼斯说,“假如……”
(8)“那就留下来吧,我肯定我丈夫会很高兴的。”
(9)“好吧,那就留下来吧。”他颓然坐回到椅子上,灌了一肚子茶水,怪难受的。
(10)男主人回来了。他们开始吃饭,席间琼斯从头到尾都坐在那儿盘算着要在八点三十分告辞。主人一家都在纳闷,不知琼斯到底是因为呆笨而显得郁闷不乐呢,还是仅仅只是呆头呆脑。
(11)吃完饭之后,女主人想“打开他的话匣子”,于是就拿出照片来给他看。她把家里珍藏的所有照片都拿了出来,总共有好多哩。到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琼斯已看了七十一张照片,大约还有六十张没看。琼斯站了起来:“现在我得告辞了。”他以恳求的口吻说。
(12)“告辞?”他们说,“才八点三十哩!你有什么事要去办吗?”
(13)“没什么事。”他承认,接着又闷声闷气地坐下,然后苦笑了一下。
(14)就在这时候,大家发现主人家的宝贝儿子——那个可爱的小调皮鬼把琼斯先生的帽子给藏起来了,因此,男主人说,琼斯先生非留下来不可了,于是就请琼斯一起抽烟和聊天。琼斯时时刻刻都想果断地离去,可就是办不到。后来男主人开始厌烦琼斯了,用反话挖苦说:“琼斯先生最好留下来过夜,我们可以给你临时搭一个铺。”琼斯误解了他的本意,竟热泪盈眶地向他连连道谢。于是男主人便把他安顿在一间空房里,内心却在狠狠地诅咒他。
(15)第二天吃完早饭后,男主人进城上班去了,留下琼斯和在家的宝贝儿子玩。琼斯这一天一直在琢磨要离去,可他又左右为难。男主人傍晚下班回去,发现琼斯居然还在家里,大感吃惊和恼火。他想开个玩笑把琼斯支走,于是就说,他认为该向琼斯先生收房租和伙食费了!那个不幸的小伙子目瞪口呆了一阵子,然后紧紧握住男主人的手,向他预付了一个月的食宿费。
(16)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神情忧郁,最后他终于垮了。他发烧可真厉害,根本就神志不清。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怪可怕的。有时候,他会从床上惊坐起来,尖叫道:“呃,我想……”紧接着又倒回到枕头上,同时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再过一会儿,他又会跳起来,大叫道:“再来一杯茶,再拿些照片来!哈!”
(17)最后,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折磨,在他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去世了。人们说在他临终之际,他坐在床上说:“噢!天使们在召唤我,我想我真的该走了,再见!”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2.12)
1.第1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请按时间顺序概括琼斯心理的发展变化过程。
3.你认为造成琼斯悲剧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小说作简要分析。
4.有评论说小说情节“既夸张荒诞又真实可信”,结合文章具体内容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林清玄:心美一切皆美
记者:您30岁之前得遍了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直到不再参赛,此外,您还是台湾最高产的作家,除了众人以为的文思泉涌,还有别的诀窍吗?
林清玄:我很喜欢一句古诗:书到今生读已迟。就是说,这辈子你要读书已经来不及,都是上辈子的积累。我想这种积累重要的是怎么坚持,每天写一点,一个月以后回头看,会觉得性情上有变化,这种慢慢积累的过程是快乐的。
记者:从乡下奋斗到台北,您的经历也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您随父兄在田间地头流汗受苦,这段经历对您今后的成长有何影响?
林清玄: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什么情况都能适应。从出生到现在,我没有一个晚上睡不着觉,没有一餐饭吃不香,随时都能笑得出来。因为小时候在大山中长大,生活很苦,心思也单纯,天黑上床马上睡觉,你不会有欲望,有欲望也没用,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慢慢久了,你对欲望就不会太敏感。
记者:在您的环境里面,显然没有成为作家的条件,但您成功了。
林清玄:的确,我家代代都是耕农,可是我对文字有非常深刻和敏锐的感受。记得有位文人叫张潮,他讲,“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你把地上的东西看清楚了,那就是一篇文章。我小时候的成长不可能像一般人所说的,学富五车,而是一门深入。我记得小时候读每本书,拿过来都珍贵得不得了,抱着,枕着,经常拿到什么就很用心地看。小学三年级以后,每天我要抱着一本书,才睡得着;每天一定要读到一篇好文章,才肯睡觉。
记者:在经历5000年未有之变局之后,拜金拜物对传统价值观的疏离逐渐明显,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林清玄:其实这是一个向欲望倾斜的时代,全世界都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你看报纸会看到一个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荒唐!但大家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怪,它是名牌,就值这个钱,那是因为你已经迷失了对事物的真实判断。
人的肩膀挑着一架天平,一边是欲望,一边是心灵的满足,你的心灵应该有足够的砝码来保持平衡。人在中间,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谷”,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山”,俗和仙如果能够平衡,你就能做一个平正的人。
当然,要想不被欲望捆绑,就应该有自己心灵的寄托,要花一些时间来充实我们的心灵世界,比如文学。
记者:对于生在这个时代有着多种价值可供选择的青年来说,文学在他们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林清玄: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其实在青年的成长中,文学也是他们最好的化妆。因为如果有内涵,你会觉得什么事情都美。我有两句话,“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你的心灵美丽了,你看到的世间一切都美;如果你的情感深厚,你会觉得世间万物都很深刻。所以,如果要使你的生命、外表、气质变得更好,你的心就要美,你的情就要深,文学正好是容易进入的途径。
1.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林清玄小时候的坎坷经历培养了他对各种环境的适应能力,这是他成为台湾最高产作家之一的主要原因。
B.林清玄引用张潮的话,说“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很形象地说出了他的成长环境与他的创作的关系,也说出了生活与创作的关系。
C.林清玄举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的例子是为了说明爱马仕是名牌,就值这个价。
D.林清玄认为,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品,在青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文学也是他们最好的化妆品。
E.林清玄所说的“心美一切皆美”的含意是一个人心美了,他就可以拥有一切美好的事物。
2.林清玄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请加以概括。
3.在林清玄看来,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4.林清玄认为,“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他这一观点是否适用于所有人?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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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品 质
(英)约翰·高尔斯华绥
格斯拉先生的店房朴素安静,橱窗里陈列的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是模范品,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
格斯拉先生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皴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有点僵硬和迟钝,只有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人们不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于赊账的时候,也决不赊格斯拉先生的账;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像走进教堂那样。来客坐在那张仅有的木椅上等候,因为他的店堂里从来没有人的。过了一会儿,看到他从店堂二楼楼梯口往下边望,随后听到一阵喉音,以及趿拉着木皮拖鞋踏在窄狭木楼梯的踢踏声;他终于站在来客的面前,没有穿外衣,背有点儿弯,腰间围着皮围裙,袖子往上卷起,眼睛眨动着——像刚从靴子梦中惊醒过来。我说:“格斯拉先生,可以给我做一双俄国皮靴吗?”
他一声不响地离开我,退回去,我继续坐在木椅上欣赏皮革的香味。不久,他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张黄褐色皮革。他盯着皮革对我说:“多么美的一张皮啊!”等我也赞美一番后,他继续说:“你什么时候要?”我回答说:“啊!你什么时候方便,我就什么时候要。”于是他说:“半个月以后,好不好?”我含糊地说:“谢谢你,再见吧。”他边说“再见”,边继续注视手里的皮革。
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在城里散步时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他看了我一下,没有做声,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把靴子送回来!”他说,“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我穿着因为急需才在大公司买的靴子,走进他的店铺。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的靴子有一处很不舒服。他用手在那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把一切垄断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生意,我很快就要失业了。”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我定了许多靴子,这些靴子格外经穿。差不多穿了两年,我也没想起要到他那里去一趟。
我再去那里的时候,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靴匠的名字。那几双常见的旧靴子已经失去了孤高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了。
“啊!格斯拉先生!”我结结巴巴地说,“你的靴子实在太结实了!”
“是的,”他说,“人好像不要结实靴子了。”
我定做了几双靴子。过了很久,靴子才送到——但是这几双靴子比以前的更结实。不久,我到国外去,过了一年多回到伦敦。我离去时,他是个六十岁的人,回来时,他仿佛已经七十五岁了,衰老极了,看了叫人难过。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做的靴子好极啦!我差不多一直穿。”他细看我这双皮靴,把手放在靴面上说:“这里还合脚吗?我记得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双靴子做好。”我向他确切地说明:靴子非常合脚。“你要做靴子吗?”他说,“我很快就做好,现在我的生意很清淡。”我说:“我急需靴子——每种靴子都要!”
我对这几双靴子并不存什么指望,但有一天靴子送到了。我一双双地试穿,不论在式样或尺寸上,在加工或皮革质量上,这些靴子都是他给我做过的最好的靴子。一星期后,我想向他说明:他做的新靴子是如何的合脚。走进他的店铺时,店堂里只有一个年轻人。
“格斯拉先生呢?”我问道。
“啊!”他说,“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了。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接了定货后,费好长时间去做,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他从不登广告,用最好的皮革,还要亲自做,这就是他的下场。”
“但是饿死——”“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沈长钺 译,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开始时格斯拉先生鞋店的橱窗里陈列的几双靴子非常美观,后来靴子失去了原有的气派,挤缩在单独的橱窗里,这形象地表明格斯拉先生鞋店的境况今非昔比。
B.小说中的“我”多次说格斯拉先生做的靴子“结实”,又说“我对这几双靴子并不存什么指望”,实则是委婉含蓄地批评格斯拉先生做的靴子式样笨重难看。
C.格斯拉先生有点像皮革制成的人,严肃、僵硬,因此,人们不敢赊他的账,走进他的店铺就像走进教堂一样,不敢有丝毫的随意。
D.小说以小见大,通过描写格斯拉先生的悲剧,展现了现代社会机器大生产几乎完全取代了原始的手工业生产、大公司行业垄断的残酷现实。
E.小说成功地塑造了靴匠格斯拉先生的形象,寄寓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2.文中的格斯拉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的“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对于格斯拉先生,有人认为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他的赞赏,也有人认为小说隐含了作者对他的批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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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小题(25分)
怀李叔同先生(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坠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彻头彻尾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节选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读本①·你的微笑》)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 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
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B. 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
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
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C. 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
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
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 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D. 李叔同先生的特性就是“认真”:认真做人,认真学道,认真学佛。即使在出家为
僧之后,生活做事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
如何处置?”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
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
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
2.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请结合实例加以说明。(6分)
3.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6分)
4.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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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鲁迅先生的温柔
叶浅韵
近距离与鲁迅先生对视,已经10天了,这是先生留于人世的能量场,我有幸被吸纳。一出房间门,我就看见先生的像,悬于空中的先生有些虚幻。在这个以先生名字命名的文学院里,被各种大师拓宽的维度与自我的渺小像一对经典的矛盾。对立统一,又不断向前发展。先生的目光里,有威严和神圣,又似多了一种温柔和亲近,令我的呼吸中也有了些春天的芬芳。
书本里,画册上,先生一张冷峻的脸,像是这世界与他有仇。与我在这里天天亲近的先生塑像,莫名的大不同。我忘记了他在《彷徨》《呐喊》中医治黑暗、腐朽和麻木,忘记了他曾怀抱“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赤肝义胆,忘记了他的作品被人称为匕首和投枪。窗外的风,正恣意地摇动嫩黄的柳条,玉兰多情,梅花呢喃,喜鹊喳喳。这样的时刻,适合怀念先生。
坚硬中的温柔,像绝壁上生香的花朵,令人迷恋。当先生的爱情之花为许广平绽放时,一定像极了楼下盛开的梅。苦寒中的香气在阳光下翩翩起舞,清风与蝴蝶不请自来。他是她永远的小白象,她是他亲昵不尽的枭蛇鬼怪。称呼里收藏不住的爱,穿越时空,依然是完美无比的品牌精神食粮。在惺惺相惜中,被人艳羡,也被人嫉妒。谁是谁一世未了的青梅,谁又会是谁一生要摆渡的桃花。只要是你,只要有你,万水千山飞不尽的才情,在一粥一饭里,在一纸一句里。
而在先生与萧红的一段对话里,更让我看到一个情趣昂然的鲁迅。素知先生博学多才,在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的头衔之外,还有翻译家、书法家的称呼,就是说起时尚衣着也头头是道。从样式说到颜色,从搭配说到装饰。他说衣着,讲美学,也在说生活露性情,先生全然成了时尚达人。
有时,我也会看见一个顽劣的鲁迅先生,他看见有人随地小便时,用橡皮枪瞄准人家。他的心里不仅居住着温柔,还收藏着可爱,甚至还有些小坏坏。当一个孩子身上自然流露的天性在一个成年人的身上呈现时,便变为一种喜剧的色彩,增添了更多的生活质感。有时我很想在寂静的深夜,模仿先生用三个手指(而非食指和中指)燃烧香烟的样子,试着穿过烟雾缭绕的空间理清自己凌乱的思绪。
先生走的时候正值壮年。55岁的年龄,正是智慧峰值期。临终遗嘱有7条,除了交代丧事从简,还交代幼儿周海婴“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还有一条说,对别人应许的事物不可当真。最后一条是:万勿接近“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鲁迅先生至死也是一个是非恩怨分明的人,记着人应许他的事物还没兑现,记着该报的仇恨一定要报。他与如今处处主张宽容,宽容到要把“看不惯别人是因为自己修养不够”当座右铭的反人性的做法是多么格格不入呀。先生的温柔是有棱角的,有棱角的地方,自成方圆。
翻阅历史典籍,从中国古典文学到现代文学的路上,什么妖魔鬼怪,狐媚幽仙,才子佳人。侠盗勇士,奴才无赖,他们自有高贵和卑贱的安身立命处。惟有神超越一切之上。先生温柔地看着世间万物的变化,不悲不喜,不怒不嗔。东西南北,各方各圆。
生死之外,世间并无所谓大事。我在一尊神圣的塑像面前,再惊天动地的语言都已是多余。春光正好时,我恰好苏醒。窗外,春天正在画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书本,画册中鲁迅先生那冷峻的面孔,但作者却另辟蹊径,从鲁迅文学院中的鲁迅塑像显露出的温柔的目光写起,让人耳目一新。
B. 作者运用比喻修辞和富有诗意的语言,以“楼下盛开的梅”喻鲁迅和许广平的爱情,化抽象为具象,生动形象地写出鲁迅先生和许广平的美好的爱情。
C. 作者写鲁迅先生临终遗嘱。这些遗嘱里有对周海婴将来职业的要求,有对无原则主张宽容的痛恨,并与现实进行对比,这是为了表现鲁迅先生高超的智慧。
D. 文章倒数第二段中,作者的视线在历史典籍的时光中穿梭,对鲁迅先生温柔看待世界之一切的态度予以高度评价,朴素平实的语言中透露出睿智的深邃。
2.请简要说说文中鲁迅先生的“温柔”表现在哪些方面。
3.本文的中心内容在于写鲁迅先生的温柔,而结尾却写“我”在春光正好时恰好苏醒,这样写用意何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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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共15分。
他用二元论看世界
沃尔特·艾萨克森
①2004年的初夏.我接到了乔布斯的电话,他说很想与我散步聊聊天。这听起来有点古怪。我当时还不知道他喜欢在散步时谈论严肃话题.后来才知道他想让我写一本他的传记。当时我刚出版一本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传记,并在写爱因斯坦的书。我第一个反应是觉得有点儿开玩笑,他把自己视为这个序列的下一人选。因为我猜想他依然处于其职业动荡时期,还有许多成功和失败未曾经历过。所以我表示反对,说可能再过一二十年,等你退休后写合适.
②但我后来来意识到,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正是他第一次手术前夕——2003年乔布斯被诊断出患有一种罕见的胰腺癌.
③我见证了他与病魔的斗争,他让人敬畏的毅力和惊人的浪漫主义,我发现了他内心深处令人瞩目的方面,我意识到他是如何将他的个性扎根到苹果产品之中.他的激情、完关主义、欲望、艺术性、恶作剧和控制欲都与其商业方式联系在一起.所以我决定尝试将他的故事作为一个创造性的案例写出来.
④将个性与产品结合在一起是乔布斯新突出的特点,这种特点使他用二元论看世界,乔布斯的同事提到了这种“英雄一傻瓜”二分法:你要么是这种,要么是另一种。在创意、产品上如此,甚至是食物上也是如此,要么是“有史以来最好吃的”,要么就是烂透了.
⑤出于对完美的追求,乔布斯对苹果的每一件产品都会进行端到端的监控。乔布斯对于控制欲的追求竞味着,当他想到伟大的苹果软件在另一家公司低劣的硬件上运营时,他会出现焦躁,就像出了荨麻疹:当他想到未经许可的应用程序或者内容玷污了苹果设备的完关性时,他会感到担忧,像出现过敏一样。
⑥将硬件、软件和内容整合在一起的能力使得苹果产品变得简洁.天文学家开普勒曾称.大自然喜欢简单和统一,乔布斯也是这么想的.这一理念使得乔布斯决定让Mac电脑的操作系统与其他硬件不兼容,从长远来看,乔布斯的模式被证明是有好处的.
⑦他坚持端对端一体化使得苹果在本世纪初期实施数字中枢开发战略时占得先机,台式机可以与多个便携设备连接,并管理数字内容。例如,iPad就是一个封闭和高度集成体系的一部分,要使用iPad.必须先使用苹果的iTunes软件,并从iTunes商店下载内容.这种结果最后演变成,与其他不提供无缝端对端体验的竞争对手的产品相比,iPad和iPhone等成为一款典雅的产品.“我们做这些事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他解释道,“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我们想生产出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在乎用户,因为我们愿为整个体验过程负责,而不是成为诸如其他厂商制造的垃圾.”
⑧数周前,我在乔布斯位于加州帕洛阿尔托的家中最后一次拜访了他。他搬到了楼下的一间卧室,因为他太虚弱无法上下楼梯,由于病痛,他蜷缩着,但他的思想依然很犀利.充满了幽默.
⑨我们谈论了他的童年,他给了我一些他父亲和他家人的照片,用于传记中.当我准备说再见的时候,伤感油然而生,为了掩饰我的情绪,我问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为什么平时很注重隐私的他如此迫切在过去两年内敞开心扉,与我进行了50次的面谈和聊天?“我想让我的孩子们了解我.“乔布斯说道,“我不是总和他们在一起,我希望他们能够知道原因并理解我做的事情。”
(选自《东方早报》,有删改)
1.对于乔布斯想让我为他写传记的想法,“我第一个反应是觉得有点儿开玩笑”,作者为什么这样说(4分)
2.作者在文章最后一段引用乔布斯的话,作用是什么?(5分)
3.第④段提到的乔布斯的“英雄—傻瓜”二分法,如何理解?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