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看隧道的老表
李新勇
①离开故乡多年,每次探亲,除了想多陪伴年迈父母,我就想去看看我的傻子老表。这一次,有机会把一年的公休假跟过年的长假绑在一起,终于如愿以偿。
②他的妻子,我的表嫂,一个拥有三百多号员工的土特产进出口公司董事长,说她派车送我去。我说老表每次往返你这里,是你派车还是他自己乘车。表嫂说以前他自己乘车,现在他自己开车。我说,那我还是自己乘车去吧,看看他曾经走过什么样的路。
③出了门我想,我这傻子老表果然傻到家了,其他不说,表嫂是个前呼后拥、腰缠万贯的老板,而自己却是个隧道看守员,单凭这一点都能斩钉截铁认定,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家伙。
④我的傻子老表曾是我的偶像,他脑子好使,读书过目不忘,初中毕业考上铁路中专,一转身就脱离了农民身份,成为公家人。1980年代,在面朝黄土背朝天靠老天爷赏饭吃的乡村,这种华丽的转身是具有模范效应的。
⑤我考上大学那一年,他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乘回来探亲之机,送了我一床毛巾被。那时候,我们弟兄四个都在读书,家徒四壁。这条毛巾被,是我最值钱的行李。在大学里,白天搭在床沿上,当坐垫,以保持床单被子整洁,晚上当被盖,夏天直接搭到肚子上,冬天盖到被子上。一直用到我沿江东下,定居江尾海头。这份情谊,我断断忘却不了。
⑥人们开始认为他是傻子,是从他放走窃贼开始的。据说一天晚上,窃贼趁他熟睡之际入室盗窃,被他捉了个现行,他不但不把那家伙扭送派出所,还问人家遇到了什么难处,拿出钞票给贼人,然后开门送贼。用村里人的话说,是脑子缺八根筋的人才干得出来的。
⑦后来中专文凭不吃香了,遍地都是大学生,他便从车站被安排到更运的地方做了隧道看守员。他妻子离职下海,生意越做越大。接常理,他早该成为妻子的帮手。即使什么都不干,窝在家里享清福,也不至于被人当作傻子。
⑧通过北斗导航,很快查到老表看守的隧道,一千多米长,在横断山的崇山峻岭之中,两头没有站点。不到两百公里的路程,换了三种交通工具,打听了十多个人。四围大山,面临深谷,谷底平原,四方八面全是草木和山树,没有人烟。接到我的电话,他站在隧道口迎接找,左手手电筒,右手钢锤,头上有头灯,牛皮工具包向左斜挎腰间。快三十年不见,他没有发福,仍然清瘦,只是容颜苍老,面皮黑得像擦亮的铁器。
⑨正是吃饭的点,没有火车经过,他从工具箱里取出一把手电筒递给我,把我往隧道中领。进入隧道二十多米,黑暗立即把我们湮灭,两只手电和老表额头上的灯,证明还有两个活人存在。在隧道中部有三个避车洞,中间一个摆上了两张凳子一个暖炉,旁边简易的工具桌上两个保温饭盒,就是我俩的中饭。他招呼我坐下来,趁着没有火车经过,赶紧吃饭。
⑩我问他一年到头到底在防备什么,又没见他带枪,他说的确不需要枪,但需要钢锤、钢尺、数显扳手、电子硬度计、红外测距仪等十多种工具,都在挎包里,还需要眼晴。这一条隧道虽不算长,但修建于1970年代,当年建筑材质和技术有限,加上处在构造地质上,容易出现裂纹和渗漏。这条铁路很忙,每20分钟一趟火车往返,他每天要巡检三个来回。查看哪里有裂纹、哪里有渗水空鼓,没有列车时敲敲铁轨,临时停车时敲敲车轮,判断情况,电筒不离手,可以照明,还可以打信号,这活儿一干,快三十年了。
⑪我问他为啥不跟表嫂做生意。他说他曾经停职了一年,两个月在他妻子的公司里吃闲饭,十个月在医院和家里养“心病”。关键是脑子里全是隧道里的岩壁和铁轨,睡不着,心脏像被人挖走了。妻子懂他,待他病愈,支持他来上班了。正说着,一列火车驱赶着满隧道强烈得睁不开眼睛的光芒呼啸而过,巨大的咔嗒声震得耳鼓麻木失灵,疾驰的寒风带着沙粒和灰尘打在脸上,细小的疼痛在脸上像花朵一簇簇绽放。老表笔直站立在避车洞中,表示隧道内一切平安,示意火车安心通过。
⑫吃了饭,巡检完剩下的隧道,返回到刚才他接我的地方,距隧道口十来米的一块平地上,一间十来平米的红砖小屋里,办公桌、电话、床铺、简易灶台,一应俱全。我说,换了我,坚特不下来。老表笑笑,“你一年到头写作,换了我,我也坚特不下来。”说罢,我们对着眼前深邃的山谷笑起来。
(有删改)
1.从叙述方式的角度分析第⑥段的作用。
2.结合第⑧段内容,分析作者是如问塑造老表形象的?
3.第⑪段画线句的语言运用很有表现力,请结合内容加以赏析。
4.有人认为标题改为“傻子老表”更好,结合全文,从构思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看隧道的老表
李新勇
①离开故乡多年,每次探亲,除了想多陪伴年迈父母,我就想去看看我的傻子老表。这一次,有机会把一年的公休假跟过年的长假绑在一起,终于如愿以偿。
②他的妻子,我的表嫂,一个拥有三百多号员工的土特产进出口公司董事长,说她派车送我去。我说老表每次往返你这里,是你派车还是他自己乘车。表嫂说以前他自己乘车,现在他自己开车。我说,那我还是自己乘车去吧,看看他曾经走过什么样的路。
③出了门我想,我这傻子老表果然傻到家了,其他不说,表嫂是个前呼后拥、腰缠万贯的老板,而自己却是个隧道看守员,单凭这一点都能斩钉截铁认定,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家伙。
④我的傻子老表曾是我的偶像,他脑子好使,读书过目不忘,初中毕业考上铁路中专,一转身就脱离了农民身份,成为公家人。1980年代,在面朝黄土背朝天靠老天爷赏饭吃的乡村,这种华丽的转身是具有模范效应的。
⑤我考上大学那一年,他不知从哪里得到消息,乘回来探亲之机,送了我一床毛巾被。那时候,我们弟兄四个都在读书,家徒四壁。这条毛巾被,是我最值钱的行李。在大学里,白天搭在床沿上,当坐垫,以保持床单被子整洁,晚上当被盖,夏天直接搭到肚子上,冬天盖到被子上。一直用到我沿江东下,定居江尾海头。这份情谊,我断断忘却不了。
⑥人们开始认为他是傻子,是从他放走窃贼开始的。据说一天晚上,窃贼趁他熟睡之际入室盗窃,被他捉了个现行,他不但不把那家伙扭送派出所,还问人家遇到了什么难处,拿出钞票给贼人,然后开门送贼。用村里人的话说,是脑子缺八根筋的人才干得出来的。
⑦后来中专文凭不吃香了,遍地都是大学生,他便从车站被安排到更运的地方做了隧道看守员。他妻子离职下海,生意越做越大。接常理,他早该成为妻子的帮手。即使什么都不干,窝在家里享清福,也不至于被人当作傻子。
⑧通过北斗导航,很快查到老表看守的隧道,一千多米长,在横断山的崇山峻岭之中,两头没有站点。不到两百公里的路程,换了三种交通工具,打听了十多个人。四围大山,面临深谷,谷底平原,四方八面全是草木和山树,没有人烟。接到我的电话,他站在隧道口迎接找,左手手电筒,右手钢锤,头上有头灯,牛皮工具包向左斜挎腰间。快三十年不见,他没有发福,仍然清瘦,只是容颜苍老,面皮黑得像擦亮的铁器。
⑨正是吃饭的点,没有火车经过,他从工具箱里取出一把手电筒递给我,把我往隧道中领。进入隧道二十多米,黑暗立即把我们湮灭,两只手电和老表额头上的灯,证明还有两个活人存在。在隧道中部有三个避车洞,中间一个摆上了两张凳子一个暖炉,旁边简易的工具桌上两个保温饭盒,就是我俩的中饭。他招呼我坐下来,趁着没有火车经过,赶紧吃饭。
⑩我问他一年到头到底在防备什么,又没见他带枪,他说的确不需要枪,但需要钢锤、钢尺、数显扳手、电子硬度计、红外测距仪等十多种工具,都在挎包里,还需要眼晴。这一条隧道虽不算长,但修建于1970年代,当年建筑材质和技术有限,加上处在构造地质上,容易出现裂纹和渗漏。这条铁路很忙,每20分钟一趟火车往返,他每天要巡检三个来回。查看哪里有裂纹、哪里有渗水空鼓,没有列车时敲敲铁轨,临时停车时敲敲车轮,判断情况,电筒不离手,可以照明,还可以打信号,这活儿一干,快三十年了。
⑪我问他为啥不跟表嫂做生意。他说他曾经停职了一年,两个月在他妻子的公司里吃闲饭,十个月在医院和家里养“心病”。关键是脑子里全是隧道里的岩壁和铁轨,睡不着,心脏像被人挖走了。妻子懂他,待他病愈,支持他来上班了。正说着,一列火车驱赶着满隧道强烈得睁不开眼睛的光芒呼啸而过,巨大的咔嗒声震得耳鼓麻木失灵,疾驰的寒风带着沙粒和灰尘打在脸上,细小的疼痛在脸上像花朵一簇簇绽放。老表笔直站立在避车洞中,表示隧道内一切平安,示意火车安心通过。
⑫吃了饭,巡检完剩下的隧道,返回到刚才他接我的地方,距隧道口十来米的一块平地上,一间十来平米的红砖小屋里,办公桌、电话、床铺、简易灶台,一应俱全。我说,换了我,坚特不下来。老表笑笑,“你一年到头写作,换了我,我也坚特不下来。”说罢,我们对着眼前深邃的山谷笑起来。
(有删改)
1.从叙述方式的角度分析第⑥段的作用。
2.结合第⑧段内容,分析作者是如问塑造老表形象的?
3.第⑪段画线句的语言运用很有表现力,请结合内容加以赏析。
4.有人认为标题改为“傻子老表”更好,结合全文,从构思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轴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B. 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占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C. 文章第14段划线句运用比喻、对比等手法,揭示出人和母语之间难舍难离的关系,使事理具象化,生动形象而义饱含哲理。
D. 文章融记叙、议论、打情为一体,引经据典,有较深的文化意蕴;以华美而不失厚重的语言,允满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
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遍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抉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想通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 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为了说明母语的动人魅力。
C. 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 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 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2.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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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上世纪七十年代,有相当一部分大城市的骨干知识分子,为了照顾和陪伴年迈的爷爷奶奶和父母亲,舍弃了理想的事业和优厚的生活,回到了贫穷的山区老家。这些人大都被安排在中学教书,正是这些优秀人才的回归,支撑起了山区教育的一片天空。在改革开放初期,他们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优秀大学生,为中国的腾飞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位这样的老教师,有一次指着新闻联播上受隆重表彰的一位科技工作者对他的老伴说:他跟我在大学是一个班的,当时我的成绩比他还要好一点……
请综合上述材料的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题目;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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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写作。
常回家看看,为年迈的父母烹饪一道美食,尽一份孝道。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营造良好氛围,2018年3月由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的“我为爸妈上道菜”大型美食亲情竞赛活动,报名阶段开始啦!
凡具备一定厨艺基础,其家庭具备相应的亲情故事者,均可报名参赛。
假如你要报名参赛,请你为自己写一段文字进行宣传和推介,介绍自己为爸妈献上哪道菜以及与之相关的亲情故事。要求字数不少于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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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解读凉州
郭保林
离开兰州,我乘上汽车,直奔武威——古称凉州的边塞名城。
汽车穿行在河西走廊,历史的密码从时间隧道里蹦跳出来,扑落在大脑的屏幕上……
两千多年前,张骞途经古凉州,出使西域,开辟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以河西走廊为核心的古凉州地带便成为中原通往西域及中亚、西亚的重要通道。在这条历史通道上,作为丝路重镇的武威,见证了丝绸之路上无数的历史变迁和美好梦想的时空流转,而历史变迁中沉淀孕育的凉州文化,成为丝路文化融汇的结晶和典范。
秦汉之际,匈奴在中国北方崛起,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景帝,数十年间没有力量与匈奴抗衡,只好采取和亲政策,以缓和边境危急。到了汉武帝时,这位有囊括四海之志的一代君王,决心要开疆拓土,疏通丝绸之路,连续派卫青、霍去病、李广出击河西走廊。骠骑将军霍去病首战告捷,一举击垮了匈奴休屠王,占领河西走廊东端。为了纪念这场战争的胜利,此战场被命名为武威。汉武帝在河西走廊开设郡县,武威郡即凉州刺史的治所,这样,武威便有了凉州的别称。
到了唐朝初年,河西走廊先后被匈奴人的后裔突厥和吐蕃、吐谷浑割据。唐王朝建立后一百多年中,与西北少数民族发生了多次战争,大都是以凉州为根据地进行的。整整一个唐朝,在丝绸之路上进行了上百次的大战役,前后三百年,前仆后继,为开拓这条人类文化的运河、中西友谊之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在唐朝国力极度强盛时,西域诸国与大唐的关系进入了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水乳交融的阶段,凉州作为河西走廊的桥头堡,自然也达到了繁华鼎盛时期。那时,凉州的知名度极高,仅次于都城长安。凉州词、凉州乐、凉州伎舞,风靡全国。温子升描述当时凉州的繁华景象:“车马相交错,歌吹日纵横。”由此可见盛唐时期这西北边塞重镇一幅歌吹喧天、文化葱茏的画面。
我知道,凡是文化名城,街巷里总是要飘曳着文化人的衣袂。王之涣、王维、高适、岑参、李益……多少诗人钟情凉州,用生命和卓越才华写下了中国文化史上流韵千古的凉州词,让凉州这座边塞小城在唐诗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形象。
在凉州活动时间最长的是高适和岑参。高适二十岁时在长安求仕不遇,经人举荐混了个县尉,是官吏中最低的一级。“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他毅然辞职,投奔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府做掌书记,驻守凉州。凉州虽然没有江南的杏花春雨、烟柳画舫,但这里边风浩浩,大漠茫茫,山岭竣拔,戈壁旷大,他在这里度过一段充满审美体验的浪漫人生。无独有偶,岑参也是二十岁时到长安求仕不遇,“诗赋满书囊,胡为在战场?”满腹诗书,经天纬地,在京都却不能施展,只好另辟蹊径,投笔从戎,仗剑出塞。“风萧萧兮夜漫漫,琵琶一曲肠堪断”,“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这首《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写出了凉州的繁华,胡人云集,琵琶声喧。书剑飘零的诗人,在前线与老友相会,热酒冷梦,吟诵如潮。这不是江南才子的浅斟低吟,而是军旅诗人的狂饮浪醉。也只有边塞重邑凉州,那边月凄清、风沙萧萧、战马嘶鸣的大景象,大氛围,才能酿就这一腔豪迈悲壮的诗情!
我在武威的街巷里寻寻觅觅。青砖斑驳的鸠摩罗什①古塔,古色古香的城门钟楼,出土铜奔马的擂台,气宇轩昂古树千章的孔庙,还有稀世珍宝的西夏碑②……边塞古城仍保留着一角静谧和肃穆,展示着这片土地的厚重。漫步街头,触目所及,更多的是高楼、绿树、宽街、阔路,一爿爿商店、酒肆、咖啡馆、网吧、舞厅,人影飘动,熙熙攘攘。流行歌曲在大街小巷横冲直撞,却不闻胡人的琵琶头羌笛;舞厅里传来舞曲强烈刺人的节秦,却不见凉州乐伎婀娜优雅的舞姿,没有凉州曲的悲怨苍凉,没有凉州词的雄沉宏阔,更没有“此时秋月满关山,何处关山无此曲”的场素。一切远去了。
造物主早把一段盛世的历史撕下来深深地埋葬在时间的泥土里,它还能萌发出新的故事、新的传奇吗?
感谢武威,感谢古凉州,我应该脱帽叩首。是凉州这个伟大的支撑点,支撑着汉唐历史的一页苍穹,支撑起中华民族一个辉煌的时代。凉州,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中,有谁能像你一样既有镞矢如雨、战马长啸的战争画卷,又有汹涌的诗情、滂沛的乐章以及那充塞天地之间的至大至刚的浪漫主义情怀呢!
(有删节)
[注]①鸠摩罗什:东晋时期后秦高僧,生于西域龟兹国,曾在凉州生活17年,弘扬佛法。②西夏碑:即“重修护国寺感应塔碑”,是迄今所见保存最完整、内容最丰富、西夏文和汉文对照字数最多的西夏碑刻,原置凉州大云寺。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汉唐时同西北民族的征战,护卫了国家西北边境,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凉州文化的发展。
B. 鼎盛时期的凉州知名度极高,既是有“桥头堡”作用的边塞重镇,又是瑰丽的诗词歌舞之城。
C. 诗人们钟爱凉州,因为这里景致雄浑阔大,激发他们吟咏出大境界、大悲壮,一吐胸中块垒。
D. 时代的变迁已经改变了凉州的面貌,作者认为武威已经很难再创造出新的故事、新的传奇。
2.作者说武威的街巷里有“青砖斑驳的鸠摩罗什古塔,古色古香的城门钟楼,出土铜奔马的擂台,气宇轩昂古树千章的孔庙,还有稀世珍宝的西夏碑”,又说“一切远去了”,你认为这样说矛盾吗?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3.请结合全文内容,概括“凉州文化”的内涵并做简要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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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无处栖落的乡愁
熊红久
①阳光灿烂得很不真实,就像不相信眼前被拆得七零八落的楼房,是我所熟悉的那条街道一样。离开小城不到三年,再回来时,竟感觉是走在了别人的故乡里,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恍惚的错觉。但路标是真实的,行人是真实的,那些如梭川流的车辆也是真实的。
②以前,走在这条宽阔的北京路上,就像走在一条怀旧的录像带上。两边的许多店铺是我所熟悉的,有些已经经营了一二十年了,我甚至还记得一些店主年轻的模样。很多故事,在我徜徉的时候散漫地漂浮上来,就像潜泳的鱼儿忽然跃出水面,让整个池塘波光粼粼。我很快就捕捉到了一种叫做温暖的物质,在目光引导下,进行内心的光合作用,在身体里慢慢升腾。我知道,这就是魂牵梦绕的家乡情。
③离开养育自己的这方土地,虽然不过千里,却一下子有了被推出去的感觉。乡情便在推力的作用下,诞生出来,它约定了我回望的走向。我想,如果思念像光线,那故乡一定是呈放射状的,多少游子,从四面八方投过来能量,作用于同一个家园。
④由于工作的繁忙和生活的节奏,大多以车代步了,来去匆匆,一晃而过,让我们忽略掉了许多宝贵的细节。很多年没有心无杂念地品读一条街了,当我把自己的步履按照阅读的节奏慢下来的时候,一些沉淀在岁月深处的画面,被记忆打捞出来,冲刷掉泥沙,竟然熠熠生辉了。往事总喜欢对号入座,很多情节就像树杈上的苞蕾。当我开始想它们的时候,那些凋敝已久的面孔,抖落掉灰尘,排列有序地站在路边,桃花一样,开了。
⑤北京路中央有座桥,叫北京桥,二十年前是小城最著名的景点。虽然不足百米,却是花岗岩雕栏,大理石铺面。首次进城的人,大都要站在桥头留影,以示佐证。
⑥桥北侧有一长串背着相机的人,一把椅子,一块展板,就是一家商户。遇有顾客照相,店家都围拢过来,长枪短炮,煞是壮观。你全部问遍,都是一个价,两元一张,这是行规。到了晌午,如果还有没开张的,有人来照相,大家都会推荐到该处。在这座草原小城,大家都彼此熟悉,彼此照应,和气生财。多挣几块,富不了;少挣几块,穷不掉。在这里居住,生活悠闲,消费低廉。做生意看上去更像是找了件事做,与金钱似乎没有太多的关系。
⑦桥南侧是六七家擦皮鞋的小摊,有两家兼配钥匙,有三家修鞋。只有老刘,既不修鞋,也不配钥匙,只一心擦皮鞋。人从摊位走过,别的摊主都会盯着你的鞋,嘴里急切地喊着:老板!擦鞋!老刘不。没活时,叼着一只细细的烟嘴,冲着你的目光微笑。见你望他了,才冒出一句:老板,打个亮撒!既不迫切,又不轻待,浓浓的川味。一只小靠椅,一个小木箱,摆放成了主顾的服务态势。他就坐在对面的木箱板上。顾客坐在椅子上,与他伸出的双脚,刚好构成了很好的视角,轻易就能看见老刘脚上两只擦得锃亮的皮鞋。低头劳作时,能看见他灰白的头发。我模仿川音说,刘总,焗一下么。他呵呵笑两声,并未停止手里的活计,都五十多岁的人了,焗啥子哟。他的头随着身子晃动,我的视线被搅得一片灰白。
⑧夏天,脱掉鞋子,老刘会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木制的脚踏,上面有许多突出的疙瘩,来回滚动,按摩足穴。冬天,他会掏出一只手工缝制的厚厚的棉脚套,不像别人那样,丢给你,而是抓住你的脚,亲自套上。脚暖暖地蜷缩在棉套里,心也暖暖的。还有一只燃烧的小铁炉,他不时地把手凑上去,把鞋油和自己的手都烘烤一下。给鞋面抛光时,他把鞋子凑近嘴边,猛哈几口热气。温度通过白色哈气传递到鞋面上,也传递到了我的感动里。我不知道这道工序是不是有助于提升擦鞋的质量,但他对鞋的重视,至少提升了我与服务者之间情感。
⑨站在北京桥头,看看自己落满灰尘的皮鞋,却找不到一家鞋摊。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时间,人都到哪去了?刚准备离开,身后传来浓浓川音:老板,打个亮撒。老刘背着箱子,从一间小门面房出来。四处张望,而后小心翼翼放下箱子。我看了半天像是你,好久没有来喽。老刘不知我的姓,他也从来不问。他记住了每张面孔,那是他记忆里的姓。我问今天是怎么回事,老刘说,这里干不成了,来了新领导,要改造这条街,说北京桥太小了,要拆掉重建。说我们影响市容,都被清理了。他还告诉我,暂时寄居在这个小门面房,做点回头客生意。下个月这间小门面房也要拆了,他也不知道去哪里。在这蹲了十几年了,有感情了。我听出了老刘嗓音里的伤感。他俯身擦鞋时,头还是怀旧式地晃着,却一片雪白了。
⑩站在桥头,掏出手机,想把这座桥的最后影像留存下来。忽然有些酸楚,这些承载着我们思念温度和故事细节的老建筑,是这个城市凝固的相册,每一页都记录着游子的乡愁。一旦都被拆毁了,我们的情感,会不会像一只只迷途荒野的鸟儿,找不到可以栖落的枝头。
(选自2016年01月02日《人民日报》,有改动)
1.从全文看,与家乡有关的哪些内容引发了作者的“乡愁”?请加以概括。
2.赏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现手法和表达效果。
(1)但路标是真实的,行人是真实的,那些如梭川流的车辆也是真实的。
(2)当我开始想它们的时候,那些凋敝已久的面孔,抖落掉灰尘,排列有序地站在路边,桃花一样,开了。
3.文中多处运用了细节描写,请从⑧⑨段中选择一处并简要分析其作用。
4.文章题目是“无处栖落的乡愁”,却用了大量笔墨写老刘,你如何理解作者的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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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瓜的乐园
迟子建
①傻瓜成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他们成傻后的快乐却是相同的,喜欢游逛,喜欢笑。
②我童年生活的山村不过百户人家,但却有六、七个傻子,他们的存在,曾给处于游戏年龄的我带来无尽的快乐。在我看来,我们那个四面环山的村子就是他们生活的乐园。
③我家的后一趟房,有一个傻子,他叫大肥。他也是那几个傻子中唯一不出门的一个。大肥长得又白又胖,他整天躺在摇车里,除了吃,就是睡,连翻身也不会,别人说他出生后就没长骨头。夏天时,他的家人爱把他的摇车吊在院子的稠李子树下,我在自家的后屋常能听见他的哭声,他哭的声音不是婴儿的那种奶声奶气,而是跟大老爷们一样地粗着嗓子嚎,也难怪,虽然他看上去只有两、三岁的样子,但他已经有十来岁了。我喜欢悄悄溜到大肥家去拉他的手,他的手软得跟豆腐一样,浑身雪白雪白的。我一拉他的手,他就笑。他本来就爱流涎水,一笑涎水就更多了,简直跟从山涧流下的泉水一样,弄得脸颊湿漉漉的。因着这涎水的缘故,他的脖子终日围着一条毛巾,使他看上去像个放懒的伙夫。大肥的家人很忌讳我们去看他,所以一旦被他的家长发现,就会被呵斥出去。周围的邻居都说,大肥是个怪物,说他活不长。他果然没有活长,十几岁时就死了。夏天时在晴朗的夏夜听不到后院大肥的哭声,我很难过。仿佛是眼看着一个神话破灭了,觉得生活暗淡了许多。
④我最怕的傻子,叫二毛。他像恶狗一样具有攻击性。他很喜欢在街巷中穿行。他总是穿着灰突突的衣裳,胡子拉碴的。他独自走着时始终笑嘻嘻的,但他见到某些人时就会愤怒。有时他会突然揪住一个人大打出手。所以一看见二毛从前方走来了,明明他满脸的笑容,我还会飞也似地朝家奔,关门闭户,敛声屏气地看着二毛经过。二毛也怪,你越躲他,他就越狂躁,他会把紧闭的门拍得山响,吓得我的心突突地跳,喘气都不匀了。虽然怕二毛,但还特别想见到他,见到他呢,就得掌握好和他的距离,看够不够逃跑的,我可不想被他像猫捉老鼠一样给摁在爪下。和二毛的相遇,因为有着冒险的成分在里面,就有些惊心动魄的意味了。二毛最终的结局怎么样,我不知晓,有人建议他的家长,给他说个媳妇,说那样他就会好了病了。但从我离开那个小山村为止,二毛还是独行着的,没见他的身边有小媳妇陪伴着。
⑤最有情趣的傻子,叫傻三。傻三是我同学的弟弟,他在家排行老三,大家都叫他傻三。据说他是得了脑炎后变傻的,原来他是一个极伶俐的孩子。他喜欢唱歌,唱的是什么谁也不清楚。他不像二毛那样有攻击性,但村子里的小孩子还是怕他,一见傻三来了,就像小鸡被老鹰围困似的四处奔逃。傻三认得我,他远远地见了我就会喊我的名字——迟子弹,他发不好“建”的音。我一听他叫我迟子弹,就气得火冒三丈,我会撵着他,声言要揍死他,傻三就一路朝家逃,边跑边喊:“妈呀,迟子弹要打我!”傻三最忌讳家人说他傻,据说谁要说他傻了,他就会把家里的挂钟和收音机给拆卸了,拆完之后,再把每个零件各就各位地安上,收音机照样能说话,挂钟也照旧有板有眼地行走,让我们这些不傻的孩子都佩服得五体投地。我离开小山村多年后,有一次重归故里,在街巷中又看到了傻三。他分明已经是个大人了,个子高了,眼睛还是那么的明亮,我以为他早把我忘了,谁料他定定地看了我半晌,突然指着我大叫:“妈呀,迟子弹!迟子弹!”说着回头就跑。好像我手里真的端着一杆枪,子弹已经上膛,要把他的脑壳击碎似的。听母亲说,傻三也死了,听说是冻死的。
⑥最浪漫的一对傻子,是大潘和二潘。他们是一对双胞兄妹。他们的父母是表兄妹,属于近亲结婚。大潘二潘非常能干活,他们夏季时跟着父母去田间劳作,冬季时拉着爬犁上山拉烧柴。他们喜欢手拉着手在林间小路上游荡,采野花啊,折松树枝啊什么的。我们在林间戏耍时常常能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见了我们喜欢“啊啊”地叫着打招呼,很友好。人们都说,大潘二潘这么好,干脆就让他们结婚算了。可他们的父母并没有那么做。他们形影不离的样子让那些常常会反目为仇的兄弟的家长非常的羡慕,他们都说还不如生对大潘二潘那样的兄妹呢!前些年母亲对我说,大潘的消息她不知道,倒是二潘,她嫁了人,听说还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呢!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大肥是因身有残疾而长不大的傻子,虽不能出门却有正常人的友善,爱哭也爱笑。二毛具有攻击性,让人害怕,会因别人对他的躲避而狂躁愤怒。
B.傻三因脑膜炎变傻,最有情趣,喜欢唱歌,能拆卸挂钟和收音机,是傻子里的天才。大潘和二潘是最浪漫的一对兄妹,他们和谐友好,爱干活也爱游荡采花,他们的情商让常人羡慕。
C.“听母亲说,傻三也死了,听说是冻死的。”“也” “听说”写出了对“我”对无力照顾傻子,无法保全他们性命的自责和痛心。
D.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有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不管他傻不傻,他都有被尊重和爱护的权利。傻瓜的出生有很多无奈的因素,面对这样的弱势群体,我们应该更用心用爱去关注他们。
2.文章以“傻瓜的乐园”为题有什么含义?
3.文章以大潘和二潘的幸福生活为结尾,这样写有什么样的艺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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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首唐诗,完成各题。
送韩十四江东觐省①
杜甫
兵戈不见老莱衣②,叹息人间万事非。
我已无家寻弟妹,君今何处访庭闱?
黄牛峡③静滩声转,白马江④寒树影稀。
此别应须各努力,故乡犹恐未同归。
(注)①这首诗是诗人在成都附近的蜀州白马江畔送韩十四去江东探亲时写的。当时安史之乱尚未平定。②老莱衣:相传春秋时隐士老莱子,七十岁还常常穿上彩衣,模仿儿童,以使父母欢心。③黄牛峡:位于今宜昌之西。韩十四去江东探亲要经过此地。④白马江:在蜀州东北十里处。
1.下列对这首诗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首句,诗发端即显露不凡,苍劲中蕴有一股郁悒之气。
B.第二句,诗的脉络继续沿着深沉的感慨向前发展,着眼于整个时代。
C.三、四两句,紧承“万事非”而来,进一步点明诗歌题意。
D.七、八两句既有诗人对友人的勉励,也表达了诗人对故乡的担忧。
2.这首诗的颈联运用了哪几种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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