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注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注:袼褙:用碎布、旧布糊成的厚片,多用来制布鞋鞋底。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如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等等。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概括。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概括。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注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注:袼褙:用碎布、旧布糊成的厚片,多用来制布鞋鞋底。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如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等等。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概括。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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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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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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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3.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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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姑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坐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
B.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6分)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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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卖牛奶的老太太
刘庆邦
卖牛奶呀——
卖牛奶呀——
每天下午四点来钟,便有一个叫卖牛奶的女声在这一带街区准时响起。不管是炎炎夏日,还是数九寒冬,不管是下大雪,还是刮大风,叫卖声从不间断。叫卖声高亢,嘹亮,穿透力相当强,连钢筋水泥墙都不可阻挡。叫卖声响起,方圆几里好几个社区的居民都听得见。有人评价过,有这么好的嗓音,卖牛奶真是瞎搭了,应该去当歌唱家才是。要是当歌唱家的话,起码应该是女高音。
及至看到卖牛奶者,人们一时没能把叫卖声和卖牛奶者对上号,不曾想卖牛奶的竟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老太太把白发掖进一顶白色的卫生帽时,还是有白发从鬓角露了出来。看样子,老太太一定超过了七十岁,在向八十岁接近。不过老太太脸膛红红的,气色还不错。老太太推来的平板三轮车,停放在一处十字街口的西北角,平板车上放着两只塑料盒子,盒子里放着袋装新鲜牛奶。老太太一边卖牛奶,一边不忘继续吆喝。正买牛奶的人,耳膜被震得吱吱响,他们确认,叫卖声的确是从这个老太太喉咙里发出来的,她的嗓子比金嗓子还金嗓子啊!
一个在附近的某杂志社当编辑的人,从自行车上下来,推着自行车来到老太太摆放牛奶的平板车前,要买两袋牛奶。他没有把自行车的支架支起来,放在路边,而是一手推着自行车,一手接老太太递过来的牛奶。他探着身子,伸手接老太太递给他的两袋牛奶时,觉得有两个人快速走过来,也是准备买牛奶的样子。两个人,一个男的,一个女的。女的从牛奶盒子里拿起一袋牛奶看了看,又放回到盒子里。
老太太说:买不买,不买不要乱摸!老太太的口气有些严厉。
你怎么知道我不买?
我知道你操的不是买牛奶的心!
就冲你这态度,我也不买你的牛奶。女的嘁了一声,转身走了。那个男的也走了。
编辑把装进塑料袋的两袋牛奶放进自行车前面的车筐里,掏钱包付钱。他左肩上挎着一只草绿色的军用挎包,钱包就放在挎包里。他一掏没掏着,再掏没掏着,赶紧掀开挎包的盖子往挎包里瞅,还是没有。
老太太问:钱包找不着了吧?
我的钱包明明放在包里,怎么没有了呢!
你的挎包没系上扣儿吧?
挎包外侧有两根布带,布带下面分别有两个铁扣,把布带穿进铁扣里,才能把挎包的盖子扣上。编辑说,他是忘了系扣。又说,他平常都不系扣。
老太太说:小偷儿的眼尖着呢,谁不小心,他们就偷谁。
编辑突然想起来了,刚才那两个突然走近他的人非常可疑,那个男的好像还碰了他一下,他问老太太:刚才那两个人是不是小偷儿?
老太太没有肯定那两个人就是小偷儿,她说的是:没准儿。又说:他们老在附近转悠。
你既然知道他们是小偷儿,为啥不提醒我一下呢?
你没听见我吵那个女的吗?!
编辑从老太太的话里判断出来了,老太太不但知道那两个人是小偷儿,还看见了小偷儿偷走了他的钱包而不加制止。这让编辑对老太太的看法很不好,觉得老太太太缺乏正义感,太缺乏见义勇为的勇气。他说:我钱包里不光有一千多块钱现金,还有身份证和银行卡,这一下全完了!
老太太又喊了一声卖牛奶呀,声音还是那么响亮。
编辑把两袋牛奶还给老太太,心想,以后再也不买这个老太太的牛奶了。
编辑和老太太同住一个居民小区,老太太是北京的老住户,编辑是外来户。过了一两年,某个星期天的下午,编辑下楼去买晚报,见老太太推着一辆儿童车,在小区的院子里一点一点挪动。儿童车里没有儿童,老太太显然是借助儿童车的支撑,在活动自己的身体。哦,怪不得好久没听见老太太高调叫卖牛奶的声音了,原来老太太生病了。看样子老太太病得还不轻,挪挪停停,每挪动一点都很吃重。编辑跟老太太打招呼:大妈,您这是怎么了?
老太太把编辑看了看,才说:我们家老头子死了,我也快不行了,该去爬烟囱了。
您还记得我吗?
老太太把编辑看了看,摇摇头说:不记得了。
您忘了,那次我买您的牛奶,小偷儿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丢钱包的多了,我哪里记得住!依我说,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小偷儿。
那怪谁呢?
怪你自己呗!
(选自《上海文学》,有改动)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老太太是一个招人嫌弃的人,叫卖声太大,好几个社区的居民都听得见,生病后又在院子里经常活动。
B. 编辑认为老太太看见小偷偷他钱包却不制止,在心中有了不好的看法,就决定以后再也不理老太太。
C. 文章用“我知道你操的不是买牛奶的心”“该去爬烟囱了”等个性化语言,生动地刻画了老太太的形象。
D. 作者在叙述时注意细节,例如老太太戴卫生帽露白发、编辑是外来户、下楼去买晚报等,显得具体真实。
2.请结合上下文,从人物性格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两句话。
(1)老太太说:买不买,不买不要乱摸!
(2)依我说,这事儿也不能全怪小偷儿。
3.有人说作者设置老太太生病这一情节独具匠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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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夜晚的麦田独行
刘庆邦
①已经是后半夜,我一个人在向麦田深处走。
②人在沉睡,值夜的狗在沉睡,村庄也在沉睡.仿佛一切都归于沉静的状态。麦田上空偶尔响起布谷鸟的叫声,远处的水塘间或传来一两声蛙鸣,在我听来,它们迷迷糊糊,也不清醒,像是在发癔症,说梦话。它们的“梦话”不但丝毫不能打破夜晚的沉静,反而对沉静有所点化似的,使沉静显得更加深遂,更加邈远。
③刚圆又缺的月亮悄悄升了起来。月亮的亮度与我的期望相差甚远,它看上去有些发黄,还有些发红,一点儿都不清朗。我留意观察过各个季节的月亮,秋天和冬天的月亮是最亮的,夏天的月亮“质量”总是不尽如人意。这样的月亮也不能说没有月光,只不过它散发的月光是慵懒的,朦胧的,洒到哪里都如同罩上了一层薄雾。比如月光洒在此时的麦田里,使麦田变成白色的模糊,我可以看到密匝匝的麦穗,但看不到麦芒。这样的月光谈不上有什么穿透力,它只洒在麦穗表面就完了,麦穗下方都是黑色的暗影。
④我沿着一条田间小路,自东向西,慢慢向里边走。说是小路,在夜色里几乎看不到有什么路径。小路两侧成熟的麦子呈夹岸之势,差不多把小路占严了。面前的草丛里陡地飞起一只大鸟,在寂静的夜晚,大鸟拍打翅膀的声音显得有些响,几乎吓了我一跳,我不知不觉站立下来,我不知道大鸟飞向了何方,一道黑影一闪,不知名的大鸟就不见了。我随身带着一支袖珍式的手电筒,却没有打开。在夜晚的走田里,打手电是突兀的,我不愿用电光打破麦田的宁静。
⑤我们家族的墓园就在村南的这块麦田里,白天我已经到这块麦田里看过,而且在没腰深的麦田里伫立了好长时间。自从1970年参加工作离开老家,四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在麦子成熟的季节回过老家,再也没有看到过大面积金黄的麦田。这次我特意抽出时间回老家,就是为了再看看遍地熟金一样的麦田。放睬望去,金色的麦田向天边铺展,天有多远,麦田就有多远,怎么也望不到边。一阵熏风吹过,麦浪翻成一阵白金,一阵黄金,白金和黄金在交替波涌,阳光似乎也被染成了金色,麦田和阳光在交相辉映。请原谅我反复使用“金”这个字眼儿来形容麦田,因为我想不出还有哪个高贵的字眼儿可以代替它;然而,如果地里真的铺满黄金的话,我不一定那么感动,恰恰是黄土地里长出来的成熟的麦子,才使我心潮激荡,感动不已。那是一种生命的感动,深度的感动,源自本能的感动。它的美是自然之美,是壮美、大美和无言之美。它给予人的美感是诗歌、绘画、音乐等艺术形式所不能比拟的。
⑥因为白天看麦田没有看够,所以在夜深人静时我还要来,晚上没有风,不见麦浪翻滚,也不见麦田上方掠来掠去的燕子和翩翩起舞的蝴蝶。仰头往天上找,月亮升高一些,还是暗淡的轮廓。月亮洒在麦田里的不像是月光,满地的麦子像是铺满了灰白的云彩。一时间,我以为自己站在云彩里,在随着云彩移动;又以为自己也变成了一棵小麦,正幽幽地融入麦田。
⑦从麦田深处退出,我仍没有进村,没有回到我一个人住的老屋,而是沿着河边的一条小路,向邻村走去。在路上,我想我也许会遇到人。夜行的人有时还是有的。然而,我跟着自己的影子,影子跟着我,我连一个人都没遇到。河上有一座挢,我在那座桥上站下了。还是在老家的时候,也是在夜晚,我曾和邻村的一个姑娘在这座桥上谈过恋爱,那个姑娘还送给我一双她亲手为我做的布鞋。来到桥上,我想把旧梦回忆一下。桥的位置没变,只是由砖桥变成了水泥桥。桥下还有水,只是由活水变成了死水。映在水里的红月亮被拉成红色的长条,断断续续,青蛙在浮萍上追逐,激起一些细碎的水花儿,逝者如斯,那个姑娘再也见不到了。
⑧到周口市乘火车返京前,我和作家协会的朋友们一块儿喝了酒。火车开动了,我还醉眼蒙昽。列车在豫东大平原的麦海里穿行,车窗外金色的麦田无边无际,更是壮观无比。我禁不住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说大平原上成熟的麦子是全世界最美的景观,你想象不到有多么好看,多么震撼……我没有再说下去,我的喉咙有些哽咽。
(摘编自《散文选刊•下半月原创版》,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②③两段描绘了一幅平原地区夏夜麦田月光图,突出月夜沉静、暗淡、朦胧的特点。这两段写鸟声、蛙声,以动衬静,表现出麦田一派生机的景象。
B. “我”从麦田深处退出,站在桥上,想起往日的恋人,大有物是人非之感。浓浓的情意融入淡淡的月色之中,使文章显得含蓄而又深沉。
C. 这篇文章按时间顺序交代夜游的经历,叙写夜游所见所闻引起的感想,以深情告别故乡收束全文,既是叙事的结束,也是情感的高潮。
D. 文章综合运用了记叙、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作者凭细致的观察,用细腻的笔触,给读者呈现了一曲沉重略带忧伤的乐曲。
2.文章标题是“在夜晚的麦田里独行”,既然是“夜晚”,那第⑤段写“白天”在麦田看到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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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遍地白花
刘庆邦
收秋之后,村里来了一个女画家。
村民觉得奇怪,这会儿场光地净的,要红没红,要绿没绿,要金黄没金黄,有什么可画的呢。可女画家每天这儿转转,那儿瞅瞅,画了张家古旧的门楼子,画了李家废弃的碾盘,画了石榴树、柴草垛、鸡窝……村民看着平常的东西,经她一看,就成了好看的东西,经她用笔一点,就成了一幅画。凡是被她画过的人家,神情都有些骄傲,还没被她画过的,都希望她能到家里画一回。
小扣子也热切盼望女画家到他家作画。自从女画家到来,小扣子就天天跟着。女画家的每一幅画,都是在小扣子的注视下完成的。
这天早上,小扣子一爬起来,就和他的黄狗去找女画家。
女画家住在村东头,那家闺女刚出嫁,正好空着一间房,女画家就租住在那里。住了几天,房东就把女画家当闺女看了,不让她交房租。
太阳还没出来,村街上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有人家烧麦秸,有人家烧豆叶,有人家烧甜瓜秧,每样柴火散发一种香,就形成了醇厚绵长的人间烟火味。村里人原来并不觉得烟火味香,而女画家一进村就闻出来了,她说,哎呀,真香!大家用鼻子吸了吸,是香。
这会儿,女画家正在给房东家的祖父画像。她身后站了不少人,他们静静地肃立着,连出气都尽量放轻。女画家目光只在老人和画之间牵来牵去。她下笔很果断,也很有力量,能听见画笔在画纸上划动的声音。老人在墙根儿蹲着晒太阳,脸上的皱纹很多,连耳朵的高处都爬满了,这些皱纹像大地上的河流和沟壑,弯弯曲曲。小扣子一看画像,心就震了一下,以为自己的祖父复活了,正慈爱地看着他。他眼睛有些发湿,差点对着画像喊出一声爷爷。有了这张画像,人们对老人也多了几分羡慕,说他满脸的褶子变成了满脸的画意。
女画家又给房东家的儿媳画了一朵硕大的红莲花,光彩烁烁,仿佛是开在一潭清水上。
花样子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村就开遍了红莲花。
女画家开始到野地里作画了,小扣子和黄狗在后面跟着。女画家画的是一片茅草,茅草的叶和茎都枯黄了,只有穗子是银白的,许多穗子连起来,就有了气势,一片白茫茫,让人怀疑走进了月光一样的梦境。在小扣子眼里,这画有声音,是旷野里长风吹在茅草穗子上发出的呼呼声;有气味,是土地的气味、茅草穗子的气味;有温度,温度很低,让人感到萧萧的凉意。黄狗突然跑到茅草丛里,女画家把它也画进去了,画上的黄狗在张着耳朵听风。小扣子心里欢喜,女画家总算画了他家一样东西。
晚上,母亲用手巾包着新鲜的鸡蛋,带着小扣子,给女画家送去。女画家说,画了人家的门,画了人家的狗,不给人家钱,还白吃人家的鸡蛋,这样的便宜事上哪儿找去!她的话
把院子里的人都逗笑了。
月光正好,大家说着闲话。女画家问这里种不种荞麦,又说小时候在农村住过一段时
间,见过荞麦开花。花又多又密,白得成了阵势,成了海洋,看一眼就把人震住了。在此以前,她喜欢看一朵两朵的花,老是被那些孤独的花感动。看到荞麦花,她才打开了眼界,那潮水般涌来的看不见花朵的花朵,更让人激动不已和震撼。如今,那样的荞麦花很难看到了。
院子里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如霜的月光静静洒落。小扣子把女画家的话都记住了。
来年,在小扣子的要求下,母亲在一块地里种上了荞麦。
荞麦发芽了,荞麦长叶了,荞麦抽茎了,荞麦结花骨朵了……荞麦终于开花了!荞麦花
开遍地白,跟女画家的回忆一样,恍如仙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以收秋后色彩单调的农村为背景,写女画家的取材作画和村民的反应,显示出她与村民不一样的审美取向。
B. 小说文笔细腻,富有韵味,如写村街上弥漫的烟火味,写老人脸上的皱纹,写画上黄狗的神态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C. 小说没有曲折的情节,而注重场景描绘,意在引领人们去发现乡村之美,唤醒人们心中沉睡却不能忘却的乡村诗意。
D. 小说写村民对女画家的热情友好,不仅突出了乡情的淳厚质朴,还着意引导读者了解乡村生活状况,关注农民的感情世界。
2.“小扣子”这一形象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荞麦花开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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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清汤面
刘庆邦
向秀玉是一位在装煤楼拣矸石的女工。她只要目光一扫,就把隐藏在煤块中的矸石捕捉到了。上班期间,向秀玉心在眼上,眼在手上,心到眼到,眼到手到,是一个敬业的、称职的拣矸工。
她上的是白天班。上班时她会带半饭盒剩饭,或带一个馒头,趁皮带有时空转,她就抓空子吃一点。渴了,她拿起矿泉水瓶子,对着瓶口喝一气水。矿泉水瓶子是她拣来的,里边装的是她自己烧开后又放凉的白开水。
她自己吃饭可以凑合,问题是,女儿喜莲中午怎么吃饭呢?喜莲在矿上的学校上小学三年级,中午只能一个人回家吃饭。
向秀玉决定,每天给女儿3块钱,让女儿到矿街上的小饭店里买饭吃。还说最好去杨旗阿姨的小饭店买一碗清汤面吃,一碗清汤面的价钱正好是3块钱。
中午放学后,喜莲去买清汤面。杨阿姨一见喜莲,样子有些欣喜,说:“这不是喜莲嘛,我的孩子!”喜莲还没说话,杨阿姨就指了一个座位,让喜莲坐下。
喜莲掏出3块钱,递向阿姨,说:“杨阿姨,给你钱。”
杨阿姨没有接钱,说:“钱你先拿着,等吃了面再给钱。”
喜莲看见了,杨阿姨身边案板上放的面不是机器轧的面,也不是手擀面,而是一大块和好醒好的面坨子。杨阿姨揪下一块面,在案板上搓巴搓巴,搓成一根圆圆的面棍,双手就开始抻面。杨阿姨抻面抻得很熟练,也很好看,她张着双臂,一折一抻,一折一抻,面就抻细了。当把面抻得像粉丝一样,杨阿姨就把细丝面下到锅里去了。杨阿姨备有两口锅,一口大锅,一口小锅。大锅稀饭小锅面,是说大锅熬稀饭好喝,小锅下面条好吃。杨阿姨的大锅里熬的却不是稀饭,是棒骨汤。棒骨汤一直滚得咕咕嘟嘟,需要下面时,杨阿姨把汤舀到小锅里,用小锅下面。面里不放肉,也不放什么菜,起锅时只放一点芝麻油腌制的葱花。别看汤是清汤,味道却十分鲜美。
一碗清汤面,把喜莲吃得汗津津的,小脸儿都红了。
吃完了面,喜莲付给杨阿姨钱时,不料杨阿姨说:“阿姨不收你的钱,钱你自己留着吧,可以买本买笔。”
喜莲说:“那不行,我妈知道了会吵我的。”
杨阿姨说:“你这孩子,回家别跟你妈说嘛。好了,吃饱了就回家吧,别耽误上学。”
妈妈下班,喜莲就把事对妈妈说了。她心里一沉,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自从孩子的爸爸在井下的瓦斯爆炸中遇难后,周围的人对她和她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中秋节还没到,张师傅就给她们家送来了一盒月饼,说儿子给他买的月饼他吃不完,就请她和喜莲帮帮忙,把月饼消灭掉吧。秋风刚凉一点,王奶奶就给喜莲送来了一件布衫和一条裤子,说布衫和裤子是她孙女穿过的旧衣服,如今孙女长高了,衣服穿不着了,就送给喜莲穿吧。她一看,哪是旧衣服,分明是刚从商场买回的新衣服。她本来没有工作,矿上为了照顾她们家的生活,就在装煤楼上给她安排了一份拣矸石的活儿。不用说,喜莲去杨旗的面馆吃面,杨旗不收喜莲的钱,也是这个意思。可是,下雨还水,播种还苗,哪有吃饭不花钱的道理呢!向秀玉又拿出3块钱,口气严肃地对女儿说:“你明天中午再去吃饭,一定要把这6块钱一块儿交给杨阿姨。”
第二天下午,向秀玉下班回到家,喜莲一见她就哭了。
向秀玉知道,喜莲又没有把钱交出去,她说:“好了,别哭了,擦擦泪,写作业去吧,我去找你杨阿姨。”
向秀玉重新梳了头,洗了脸,换上了一件白色的外套。她对着镜子,还把项链戴上了。丈夫曾是矿上的劳动模范,有一年矿上组织劳动模范到海滨疗养,丈夫回来时就给她买了这串项链。项链是用珍珠串成的,每一粒珍珠都闪耀着晶莹的光辉。
来到杨旗的面馆,向秀玉见杨旗一个人忙上忙下,就先替杨旗收拾碗筷,擦桌子。
把一批碗筷洗干净,她才把6块钱掏出来,说:“这是我女儿这两天在这里吃饭的钱,请杨姐收下。”
杨旗一见向秀玉掏钱就急眼了。
向秀玉说:“杨姐你得理解我,我不能让孩子惯下毛病。”
杨旗说:“自家孩子在这里吃碗面条,我让孩子花钱,我还有一点人心吗!别的我不说,谁让咱姐妹是一样的命呢!”
当着饭馆那么多人,向秀玉没让杨姐说下去。杨姐的丈夫和向秀玉的丈夫是同一场事故遇难的,那场事故死了50多人。提起那场突如其来的事故,向秀玉担心,她们都管不住自己的情绪。向秀玉硬起心肠,把钱放在杨姐面前的灶台上,说:“杨姐,孩子的路还长,我不能跟她一辈子。我想让她从小就能够自强,能像别的孩子一样过正常的生活。这6块钱,你一定得收下。你要是不收,我再也不会让孩子到你这里吃饭了。”
杨旗只得妥协。
喜莲再去清汤面馆吃饭时,杨阿姨倒是没有拒绝收她的钱,但她给喜莲下面时,另外加了一个荷包蛋,喜莲知道杨阿姨是额外照顾她,说:“杨阿姨,我不爱吃鸡蛋。”
杨阿姨走过来小声对她说:“傻孩子,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鸡蛋会增加营养。赶快吃了吧。”
喜莲把面条吃完了,把清汤喝干净了,独独把荷包蛋留在了碗里。
晚上见到妈妈,喜莲对妈妈说:“杨阿姨在面条碗里给我卧了一个荷包蛋。”
妈妈问:你吃了吗?
喜莲说:“没吃。别人碗里都没有荷包蛋,只有我自己碗里有荷包蛋,我不能吃。”
妈妈有些感动。
喜莲提出,她明天中午不去杨姨的面馆吃饭了。
妈妈同意了。
一天晚上,杨旗找到向秀玉家里来了。
杨旗说:“还是让孩子到我那里吃饭吧,我不少收孩子一分钱还不行吗?我再也不给孩子碗里打鸡蛋了还不行吗!孩子再不去我那里吃饭,说不定哪一天我的面馆就停办了。”
向秀玉问:“这话怎么说的,有谁为难你了吗?”
杨旗说:“不是有谁为难我,是人家对我太好了,我有点受不了。”她一开始每天和10斤面,不够卖。后来每天和30斤面,还是不够卖。现在她才明白了,那么多人到她的面馆吃饭,不是因为清汤面有多好吃,是矿上的人在抬她的生意。杨旗说:“再这样下去,我得欠矿上的那些弟兄们多少情啊!”
向秀玉没有说话,她一手捂嘴,转过脸去,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
杨旗说:“秀玉,我的面馆不能再开了,你跟矿上装煤楼的领导说说,我跟你一块儿去拣矸石得了。”
向秀玉轻轻摇摇头,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题目“清汤面”,含义丰富,既指人物之“清”,小说主人公美好淳厚的人性,也指社会环境之“清”,整个社会清廉清正、风清弊绝。
B.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清节,语言也平淡自然,却通过围绕清汤面发生的故事,让人看到生命之花在承受苦难过程中依然会灿烂地绽放。
C.杨旗和向秀玉都是遇难矿工家属,共同的境遇使她们同病相怜,所以当喜莲去杨旗的小饭店买清汤面时,杨旗坚决不肯收她的钱。
D.杨旗给喜莲加了一个荷包蛋,但因为不喜欢吃鸡蛋,喜莲还是拒绝了杨旗的好意,这说明喜莲虽然懂事,不过处理事情还有不妥之处。
E.小说中介绍项链的来历,是插叙的手法,表明向秀玉对这件事的重视,同时也使文章充满了人性的温馨以及对劳动者的赞美的感情。
2.作者为什么要细致地描写杨旗做清汤面的过程?请简要分析。
3.向秀玉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清汤面”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结构方式等多方面考虑。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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