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天才梦
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征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光彩壮丽、显赫、杰出)、“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着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苏格兰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小被视为天才的人,可能会被更多人关注,也会让很多人不理解。天才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是超常的,而在其他方面则可能表现出能力欠缺,张爱玲即是如此。
B.“我”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和少量童话,但“我”却知道苗族、赋税、自治权、部落时代等概念,这看似不合理的叙述,恰见“我”天赋之高。
C.本文虽然基本上按时间顺序叙述,从“我”三岁写起,到十八岁为止,却没有机械板滞的弊病,这得益于作者精心创设的大量传神的细节描写。
D.“我”最终选择做钢琴家而非画家,流露出“我”世俗的一面,这也是“我”喜欢看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的原因。
2.“母亲”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分别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句话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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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天才梦
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征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光彩壮丽、显赫、杰出)、“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着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苏格兰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小被视为天才的人,可能会被更多人关注,也会让很多人不理解。天才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是超常的,而在其他方面则可能表现出能力欠缺,张爱玲即是如此。
B.“我”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和少量童话,但“我”却知道苗族、赋税、自治权、部落时代等概念,这看似不合理的叙述,恰见“我”天赋之高。
C.本文虽然基本上按时间顺序叙述,从“我”三岁写起,到十八岁为止,却没有机械板滞的弊病,这得益于作者精心创设的大量传神的细节描写。
D.“我”最终选择做钢琴家而非画家,流露出“我”世俗的一面,这也是“我”喜欢看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的原因。
2.“母亲”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分别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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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梦
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虽然缺少这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辉煌,壮丽),“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暌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写第二部爱情悲剧小说,在设置情节时不顾及生活逻辑,虽然被指出纰漏仍然固执不接受,在这里“我”性格上的乖僻已经显露端倪。
B. “我”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和少量童话,但“我”却知道苗族、赋税、自治权、部落时代等这些概念,这看似不合理的叙述,恰见“我”天赋之高。
C. “我”在色彩、音符、文字上都有异秉,可却最终选择做钢琴家而非画家,流露出“我”世俗的一面,这也是“我”喜看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的内在原因。
D. 本文虽然基本上按着时间平铺,从“我”三岁写起,到十八岁而止,却没有机械板滞的弊端,这得益于作者精心创设的大量的传神的细节描写。
2.结合全文,说明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3.文中的“我”有不少缺点,作者对这些缺点持怎样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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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天才梦
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个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光彩壮丽、显赫、杰出)、“melancholy”(忧郁),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
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苏格兰风笛),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小被视为天才的人,可能会被更多人关注,也会让很多人不理解。天才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是超常的,而在其他方面则可能表现出能力欠缺,张爱玲即是如此。
B.“我”的课外读物只有《西游记》和少量童话,但“我”却知道苗族、赋税、自治权、部落时代等概念,这看似不合理的叙述,恰见“我”天赋之高。
C.“我”最终选择做钢琴家而非画家,流露出“我”世俗的一面,这也是“我”喜欢看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的原因。
D.本文虽然基本上按时间顺序叙述,从“我”三岁写起,到十八岁为止,却没有机械板滞的弊病,这得益于作者精心创设的大量传神的细节描写。
2.“母亲”在文章中出现了三次,分别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这句话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甲)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乙)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吟颂“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丙)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1.文段中的加点字,运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褪色 B. 一无所有 C. 乖僻 D. 吟颂
2.文段中画线的甲、乙、丙句,标点有误的一项是( ▲ )
A. 甲 B. 乙 C.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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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雁塔其实是一个人
孙天才
记得岑参有一首诗:塔势如涌出,孤高耸天宫。登临出世界,磴道盘虚空。突兀压神州,峥嵘如鬼工。……不知为何,在我从小到大读这首诗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总是回旋着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唐代僧人玄奘。
大雁塔离我居住的新村很近,也就两三站路的距离。站在乐游原上向西南眺望,那座六十四米之高的伟岸身躯就那样巍然屹立在历史的天空。
其实,最早到西域求法的不是唐僧。从三国到东西晋到南北朝,史书上记载的离开东土到西天取经的就有一百七十人,但能够全身而归的却只有四十三人,大多数都死在了路上。但这种西天取经的壮举,却成为一种追求“真理”的精神象征。不管佛教能否称得上真理,当时的人们就是怀着这样的信仰不断往西天求法的。这是僧侣的追求,也是自公元3世纪以来的传统。
贞观三年八月,唐僧“冒越宪章,私往天竺”。从长安出发,经秦州,过兰州,过凉州,过甘州,过肃州,唐僧是日宿夜行的。在抵达玉门关的时候,唐僧所骑的那匹白马死了。现在的疏勒河边还有一座白马塔,一颗曾经拴马的大柳树还存活在寺院门口。他又买了一匹又老又瘦的红马,收了一个叫石盘陀的徒弟。这时,捉拿唐僧的文书早已到达,但他们趁着夜色的掩护偷渡成功了。那个羌笛怨柳春风不度的地方我去过,一座夯土的孤台上唯余了几面断垣残壁,前面的戈壁荒漠上就是散落的烽燧了,当地人叫白墩子。又是几天几夜的行走,到了第五座烽燧,也就是最后一座烽燧,那个叫石盘陀的胡儿深知,再往前就是“上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的死亡之地。这胡儿动摇了,也是想着协助偷渡出境是死罪,也是想着前途渺茫去也是死,就动了抽刀杀师的念头。但唐僧闭目端坐,念珠如常,那种沉静如佛的庄严令这个凡夫俗小还刀入鞘了。
在八百里浩瀚无边的莫贺延碛,一个大唐的苦行僧孤身而西,人兽的骨骸是生灵的路标。在漫天扬卷的黄风黄沙中,唐僧随身携带的水袋不慎掉在沙土上。水尽则命尽呀!他牵马往回走了。可他突然想到,他是发过誓的,不到天竺,绝不回头,宁愿朝西而死,也不东回一步。就这样,又西行了四天四夜,到第五天的时候,他的意志再也撑不住他的身体,他躺倒了。或许是有佛祖在冥冥护佑,那匹老瘦的红马拖着他走,前面是一片水草丛生的绿地……
就这样,出了流沙,到了伊吾,到了高昌。又西行千余里到了天山,那里海拔四千多米,月佘的踏雪卧冰自不须说,在高昌剃度的四个徒弟已有两死,二十五个使役冻毙者十之六七,三十匹牛马也死之将尽了。但这个人依旧义无反顾,千里万里,一路向西,渡孔雀河,过铁门关,越白山黑岭,穿江河泽川……
就这样,历经十八个春秋的千难万劫,一个大唐的和尚携带着三百五十七部梵文经典回到了他的祖国。贞观十九年正月二十五,“道俗奔迎,倾都罢市”,那是一种怎样举国相拥的盛隆啊!
我知道,矗立在大慈恩寺西院的那座塔,是唐僧“亲负篑箕,担运砖石,首尾两年,功业始毕”的。我也知道,这座塔之所以叫大雁塔,是因为《大唐西域记》中那只舍身而死的大雁菩萨般慈悲显灵的传说。一部《西游记》已让这个人家喻户晓,一座大雁塔也让这个人名留千古而不朽。这个人俗名陈祎,法名玄奘,赐号“三藏法师”。这个人活了六十四岁,大雁塔高六十四米。
真的,每当我站在乐游原上眺望西南的时候,我都觉得那座高耸入云的塔是一个人。有人说,大雁塔是西安人心中的一枚印章。我以为,大雁塔抑或是一种颇有典范意义的民族性格或中国精神……
(摘编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一段引用岑参的诗,并非闲笔,一方面引出文章的叙述对象,同时,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底蕴,引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B. 文章详细的叙述了唐僧西域求法的经过,生动地描述了西域求法的艰难,也烘托了唐僧一路向西、百折不挠的人物形象。
C. 文章中“水尽则命尽呀!他牵马往回走了”的情节,不但无损于唐僧的人物形象,这样的叙述,反而使读者更感到真实可信。
D. 文章通过唐僧西域求法的壮举,讴歌了勇于反抗、不畏艰难、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对读者极具启发和教育意义。
2.第三段叙述了唐以前西域求法的情况,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其作用。
3.作者为什么说“我都觉得那座高耸入云的塔是一个人”?试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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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里克 ·史蒂文· 兰德尔
郭晓强
1957年2月3日,兰德尔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的 布鲁克林。兰德尔从小就表现出对数学的极大兴趣,并且绝对称得上一位数学天才,他在全美数学测试中获得第二名,并在纽约一所高级中学以最高等级毕业。17岁时,兰德尔就证明准完美数的存在,这项成就使他赢得威斯丁豪斯奖学金,同时来到著名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学习,于1978年获得学士 学位。毕业后,兰德尔又因获得罗氏奖学金而 有机会进入牛津大学继续深造,于1981年获得数学 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兰德尔在数学方面一帆风顺, 按常规似乎应成为一名数学家,然而他的个性却改 变了职业轨迹。兰德尔虽然喜欢纯数学,但不愿意将 数学作为终身职业,这是因为钻研数学需要在清静的环境中,过一种伴侣般的生活,而兰德尔自认为不是一个好的修道士,他更喜欢和周围人士进行大量交流,因此决定毕业后改到其他专业。
1981年,兰德尔回到美国,通过普林斯顿大学一名教授推荐最后在哈佛大学商学院获得一份工作, 担任经济学助理教授。当时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这丝毫无法难倒兰德尔,他认为经济学比纯数学更适合自己,不足之处可通过业余时间自学来弥补。兰德尔自学能力惊人,并且在教学方 面也有超强的天赋,不久讲授经济学得心应手并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肯定,1987年升任副教授。在经济学方面已有所见长的兰德尔在工作中却发现经济学也并非自己的最爱,因此决定再次寻找其他方向。
一个偶然机会,兰德尔弟弟亚瑟给予兰德尔很大帮助。亚瑟的专业是神经生物学,他送给兰德尔一些神经生物学方面的论文。兰德尔虽然无法完全理解论文的含义,却已经被生命的巨大奥秘所深深吸引,尤其是对DNA神奇的结构着迷,他再一次修改了自己的专业。缺乏相关背景的兰德尔选修了哈佛大学生物学课程,同时利用晚上时间在实验室进行果蝇基因的克隆工作。兰德尔半开玩笑地说,他是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当然坎布里奇大街上对生物学的讨论和对其他事物讨论一样司空见惯。
在一次演讲中,兰德尔偶遇麻省理工学院的遗传学家伯特斯坦,伯特斯坦已开发出从基因组中寻找导致简单疾病发生的单一基因的方法,当时正打算处理更为复杂的问题,研究多基因的人类疾病,如癌症、糖尿病、精神分裂症和肥胖等。兰德尔对此研究很感兴趣,因此演讲完毕后两人开始讨论如何将统计学应用于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不久就有了大致的答案。由于兰德尔对遗传学的兴趣,1984年加入麻省理工学院,第二年又成为怀特海生物医学研究所的一名员工,与伯特斯坦合作,开始遗传学的研究。兰德尔仍然是哈佛商学院副教授,幸运的是,他获得麦克阿瑟奖学金(1987年),使他能够在讲授经济学同时还进行生命科学的实验。
在麻省理工学院从事研究的早期,兰德尔将自己在数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充分应用到生物学领域,这些尝试获得了极大成功。兰德尔开始使用新方法来革新传统生物学研究,如利用限制片段长度多态性来进行遗传位点定位,并初步建立了人和小鼠的一系列简单图谱。兰德尔还开发新的方法从人类基因组中寻找有用信息,从而能够发现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不久兰德尔意识到没有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这些单一方法将毫无用途。兰德尔成功制备了早期人类 全基因组的遗传图谱,该图谱包括大约400个标记物。 这项成就使兰德尔于1990年获得NIH人类基因组计划首个资助,从而在怀特海研究所建立“怀特海研究所·麻省理工学院基因组研究中心”,该中心成为人类基因组计划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兰德尔的工作经历也像他试图破译的DNA结构一样,呈螺旋样结构,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是当代罕见的科学天才之一。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兰德尔靠罗氏奖学金而进入牛津大学继续深造,后获得数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如果不改专业的话,他会成为一名伟大的数学家。
B.起初,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但他靠惊人的自学能力,不久之后就能得心应手地教授经济学了,他的经济学知识都是在业余时间里自学得来的。
C.坎布里奇大街上经常有人讨论生物学问题,跟讨论其他事物一样司空见惯,兰德尔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
D.兰德尔偶遇伯特斯坦,两人讨论怎样在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中应用统计学,后来他还在遗传学的研究方面与伯特斯坦进行合作。
E.兰德尔在研究实践中认识到,在研究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方面,只有有了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单一方法才能发挥作用。
(2)为什么说兰德尔“绝对称得上是一位数学天才”?请根据材料简要回答。
(3)兰德尔在生物学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
(4)兰德尔“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转变专业方向的原因分别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回答,并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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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埃里克·史蒂文·兰德尔
郭晓强
1957年2月3日,兰德尔出生于美国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兰德尔从小就表现出对数学的极大兴趣,并且绝对称得上是一位数学天才,他在全美数学测试中获得第二名,并在纽约一所高级中学以最高等级毕业。17岁时,兰德尔就证明准完美数的存在,这项成就使他获得威斯丁豪斯奖学金,同时来到著名的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学习,于1978年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兰德尔又因获得罗氏奖学金而有机会进入牛津大学继续深造,于1981年获得数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兰德尔在数学方面一帆风顺,按常规似乎应成为一名数学家,然而他的个性却改变了他的职业轨迹。兰德尔虽然喜欢纯数学,但不愿意将数学作为终身职业,这是因为钻研数学需要在清静的环境中,过一种僧侣般的生活,而兰德尔自认为不是一个好的修道士,他更喜欢和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因此他决定毕业后转到其他专业。
1981年,兰德尔回到美国,通过普林斯顿大学一名教授的推荐,最后在哈佛大学商学院获得一份工作,担任经济学助理教授。当时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这丝毫没有难倒兰德尔,他认为经济学比纯数学更适合自己,不足之处可通过业余时间自学来弥补。兰德尔自学能力惊人,并且在教学方面也具有超强的天赋,不久讲授经济学已得心应手并得到学生和同行的肯定,于1987年升任为副教授。在经济学方面已有所见长的兰德尔在工作中却发现经济学也并非他的最爱,因此决定再次寻找其他方向。
一个偶然的机会,兰德尔的弟弟亚瑟给予兰德尔很大帮助。亚瑟的专业是神经生物学,他送给兰德尔一些神经生物学方面的论文。兰德尔虽然无法完全理解论文的含意,却已经被生命的巨大奥秘吸引,尤其是对DNA神奇的结构着迷,他再一次修改了自己的专业。缺乏相关背景的兰德尔选修了哈佛大学的生物学课程,同时利用晚上的时间在实验室里进行果蝇基因的克隆工作。兰德尔半开玩笑地说,他是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当然在坎布里奇大街上对生物学的讨论和对其他事物的讨论一样司空见惯。
在一次演讲中,兰德尔偶遇麻省理工学院的遗传学家伯特斯坦,伯特斯坦已开发出从基因组中寻找导致简单疾病发生的单一基因的方法,当时正打算处理更为复杂的问题,研究多基因的人类疾病,如癌症、糖尿病、精神分裂症和肥胖等。兰德尔对此研究很感兴趣,因此演讲完毕后两人开始讨论如何将统计学应用于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不久,他们就有了大致的答案。由于兰德尔对遗传学的兴趣,1984年他加入了麻省理工学院,第二年又成为怀特海生物医学研究所的一名员工,与伯特斯坦合作,开始遗传学的研究。兰德尔仍然是哈佛商学院的副教授,幸运的是他获得了麦克阿瑟奖学金(1987年),使他能够在教授经济学的同时,还可以进行生命科学的实验。
在麻省理工学院从事研究的早期,兰德尔将自己在数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充分应用到生物学领域,这些尝试获得了极大成功。兰德尔开始使用新方法来革新传统的生物学研究,如利用限制片段长度多态性来进行遗传位点定位,并初步建立了人和小鼠的一系列简单图谱。兰德尔还开发新方法,从人类基因组中寻找有用的信息,从而能够发现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不久兰德尔意识到没有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这些单一方法将毫无用途。兰德尔成功制备了早期人类全基因组的遗传图谱,该图谱包括大约400个标记物。这项成就使兰德尔于1990年获得NIH人类基因组计划首个资助,从而在怀特海研究所建立了“怀特海研究所·麻省理工学院基因组研究中心”,该中心成为人类基因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兰德尔的工作经历也像他试图破译的DNA结构一样,呈螺旋结构,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是当代罕见的科学天才之一。
(选自《遗传》,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起初,兰德尔对经济学几乎一无所知,但他靠惊人的自学能力,不久之后就能得心应手地教授经济学了,他的经济学知识都是在业余时间里自学得来的。
B.坎布里奇大街上经常有人讨论生物学问题,跟讨论其他事物一样司空见惯,兰德尔在大街拐角偶然听到并理解了生物学。
C.兰德尔偶遇伯特斯坦,两人讨论怎样在人类复杂疾病基因研究中应用统计学,后来他还在遗传学的研究方面与伯特斯坦进行合作。
D.兰德尔在研究实践中认识到,在研究复杂人类疾病的基础方面,只有有了全面分析人类基因组的工具,单一方法才能发挥作用。
2.兰德尔在生物学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
3.兰德尔“从数学到经济学最终到生命科学”,他转变专业方向的原因分别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回答,并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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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这一环境描写为故事的展开设置了一个独特的环境,为下文诱狼作铺垫。
B. 小说多次刻画了母狼“瘦”的外形特点,既写出了母狼的生存环境的恶劣,又突出了母狼生命力顽强的形象。
C. 母狼在识破了狼人的阴谋的情况下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这一奋不顾身的行为是爱子心切的本性使然。
D. “母狼已将公狼的皮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这一动作描写刻画出母狼残忍的本性。
2.小说中猎人给人印象深刻,请你对这一人物形象作简要分析。
3.小说以“陷阱里,一片血腥!”结尾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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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奉献(节选)
欧亨利
乔·拉雷毕来自中西部槲树参天的平原,浑身散发着绘画艺术的天才。二十岁的时候,他背井离乡到了纽约,束着一条飘垂的领带,带着一个更为飘垂的荷包。
德丽雅·加鲁塞斯生长在南方一个松林小村里,她把六音阶之类的玩意儿搞得那样出色,以致她的亲戚们给她凑了一笔数目很小的款子,让她到北方去“深造”。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讨论明暗对照法、瓦格纳、音乐、伦勃朗的作品、绘画、瓦尔特杜弗、糊墙纸、肖邦、奥朗。乔和德丽雅互相——或者彼此,随你高兴怎么说——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
拉雷毕夫妇租了一层公寓,开始组织家庭。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
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各位都知道他的声望,他取费高昂;课程轻松,他的高昂轻松给他带来了声望,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各位也知道他是一个出名的专跟钢琴键盘找麻烦的家伙。
只要他们的钱没用完,他们的生活是非常幸福的。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应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
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哟,那家人可真好。一位将军,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住在第七十一街。我的学生是他的女儿克蕾门蒂娜。我见了她就喜欢极啦。她是个柔弱的小东西,老是穿白的;态度又多么朴实可爱!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数目固然不大,可是我一点也不在乎;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现在,别皱眉头啦,亲爱的,让我们好好吃一顿晚饭吧。”
“你倒不错,德丽,”乔说,“可是我怎么办呢?你认为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我以般范纽都·切利尼的骨头赌咒,决不能够!我想我以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块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丁克尔答应我在他的橱窗里挂上两张。如果碰上一个合适的有钱的傻瓜,可能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下一个星期,拉雷毕夫妇每天一早就吃早饭。乔很起劲地要到中央公园里去在晨光下画几张速写,七点钟的时候,德丽雅给了他早饭、拥抱、赞美、接吻之后,把他送出门。他回家时,多半已是晚上七点钟了。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我想她大概练习得不充分,我得三翻四复地教她。而且她老是浑身穿白,也叫人觉得单调。”
接着,乔带着基度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
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
“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
“别跟我开玩笑啦,”德丽雅说,“不会是从庇奥利亚来的吧!”
“确实是那儿来的。我希望你能见到他,德丽雅。一个胖子,围着羊毛围巾,看到了那幅画,起先还以为是座风车呢。他倒很气派,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把它买下了。他另外预定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三十三块钱!我们从来没有这么多可以花的钱。”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怎么搞的?”乔照例地招呼了之后,问道。德丽雅笑了,可是笑得并不十分快活。
“克蕾门蒂娜,”她解释说,“上了课之后一定要吃奶酪面包。她真是个古怪姑娘,下午五点钟还要吃奶酪面包。她浇奶酪的时候泼翻了许多,滚烫的,溅在手腕上。痛得要命,乔。那可爱的姑娘难过极了!还有品克奈将军!乔,那老头儿差点要发狂了。他冲下楼去叫人,他们说是烧炉子的或是地下室里的什么人,到药房里去买一些油和别的东西来,替我包扎。现在倒不十分痛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今天把他要的车站图取去了,他没有确定,可能还要一幅公园的景致和一幅哈得逊河的风景。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的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含含混混地说着品克奈将军;但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作坊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我以为我把品克奈将军和克蕾门蒂娜两个人编造得很好呢,可不是吗,乔?今天下午,洗衣作里一个姑娘的热熨斗烫了我的手,我一路上就编出那个烘奶酪的故事。你不会生我的气吧,乔?如果我不去做工,你也许不可能把你的画卖给那个庇奥利亚来的人。”
“他不是从庇奥利亚来的。”乔慢慢吞吞地说。
“他打哪儿来都一样。你真行,乔,吻我吧,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消说‘当你爱的时候’。”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讲述了一对心怀梦想的一对小夫妻,追梦的路上遇到了生活的困境,他们为了摆脱困境,两人分别隐瞒对方去打零工来缓解经济压力,心里想到的都是彼此。
B.男女主人公的形象主要通过语言、动作、神态等细节描写来展现的,都充满着爱与奉献的光辉,互相鼓励,互相帮助,互相成就,互相“欺骗”,为爱奉献。
C.由于烫伤了手,在乔的追问下,德丽雅“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可见德丽雅在洗衣店里从事的工作非常辛苦,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委屈。
D.小说通过描写在残酷的现实生活里,表现了小人物在困境中对彼此的关心和爱情的真挚,悲伤的结局里隐藏着希望的主题,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效果。
2.“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这句话在文中反复出现,请分析其中的作用。
3.本文的情节构思巧妙,结局有“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艺术效果。请结合文章情节,谈谈本文是如何体现这一艺术效果的。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的日夜
张爱玲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领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哔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
——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咧!伙计!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大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吆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袍,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模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
——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缤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粱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惘然。……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栩栩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栳栳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欹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申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句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唐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甲]是中国。 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菜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乙]。
(节选自《传奇》增订本1947年)
1.结合上下文,分别简析文中[甲]、[乙]两处“到底”的含意。
2.文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人,结合作者笔下的桔贩、道士等人,简要概括其共同的形象意义。
3.本文以诗开篇,以诗结尾,有何用意。
4.文章写的只是“我”的一次买菜经历,却用“中国的日夜”这样一个大题目,你认为这样处理合适吗?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