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乌龙刀
文/戚富岗
在小城的西南隅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刀铺,说是店铺,其实也可以说是个铸刀的小手工作坊。屋子不大,冲门口立个铁匠炉子,角里摆着一张旧得早已脱漆的几案,案上排列的菜刀一色乌油油的黑。铁匠姓邬,人称老邬。老邬从不愿把刀拿到屋外去卖,不喊也不吆喝,他说好东西自会有识货的人找上门来的。
买把切菜刀有啥识货不识货的,听老邬一报价比一般菜刀的价钱高出一倍,心里马上有了一半的不乐意,再看老邬的菜刀乌黑乌黑的,不比市场上卖的锃亮,扭身就走了。老邬也不理会,低头接着忙自己的活。长此以往,老邬的生意自然好不到哪儿去。不过铸刀的手艺,老邬一直没舍得撂下。
老邬刀铺所在的西大街,由于扩建新城,如今已十分偏僻冷静。可要搁在五十年前那可是小城的正中心,是个顶热闹的地方。阳城县内也很少有人不知道这刀铺的。一位老师傅带着一个小徒弟,生意红火的热火朝天的,那小徒弟就是现在的老邬。老师傅活到九十多岁,老邬就把刀铺的一摊子接了过来。老邬年青时候小伙子长得结结实实的,精神着哩,哪像近几年整天趿拉着鞋子打发日子。听老邬说,铸刀的学问大着呢,用料、火候、力度、打磨样样都有大讲究。要铸把好刀可没那么容易。他还说,他的师傅会三九二十七套铸刀方法,他只算是学通了锻铸乌龙刀。提到乌龙刀,是通体乌黑,别看样子不打眼,却是锋利无比,断铁断钢不圈边不崩刃。有人持乌龙刀跟日本的军刀比划过,三磕两碰的,日本军官手里的长刀就成两截了,而乌龙刀丝毫无损。当时老邬的名声响得震耳朵,就连京城里都有找老邬求刀的。求刀的人太多了,要求把乌龙刀得在三个月以前先定下。
熟识的人见老邬的生意冷清得寒心,劝老邬想想法子,少下些工夫、换换材料,压压成本。老邬说乌龙刀本是给习武人用的,如今太平盛世喜好踢打拳脚习刀藏刀的人少了,自己将它改成厨房里用的切菜刀已经痛心过一次,决不能再对不住它。他还说刀是有生命的,亏欠不得。就好比给大骡子大马如果喂食小毛驴的草料,绝对不成。也好比用粮食酿酒,少发酵一天,减一道工艺,醇香就不那么地道。老邬不相信乌龙刀会就这么死掉,他坚信会有懂行之人的。
要说懂行的人,老邬的至交郑厨子可能应该算一个。郑厨子的到来着实让老邬高兴了一阵子,把他的酒瘾也勾了起来。说话投机的人到一块喝酒往往更容易上性子,酒喝得愈上性子说话也往往愈加投机。
“使了半辈子的菜刀了,我了解。同样是把菜刀,有的看上去闪光发亮花里花哨的很合现代人的心意。不过菜刀可不是放在装修华丽的博物架上的欣赏品,尽讲好看。真正用起来却是几个月就锈得不成样子了。越磨越没有钢性,越磨越不好用。要是干我们这行的,一年里头就得换一两把,刚用顺手就该换了。而有的刀,一把就是半辈子的家什。就算都是炉子上一锤一锤敲打出来的,区别也大得很。用的东西不一样,手艺不一样,掏力气洒汗多少不一样,打出来的菜刀自然也不一样。”
“听说你这次要被请出国门了,我的乌龙刀岂不是也可以到国外去风光风光。做人就是得凭真本事,你这一身的好厨艺总算没有白费。”
“说啥厨艺不厨艺的,这些年我就认一个理:锅上全凭一柄勺,案上全仗一把刀,一把好刀就是半个厨子。无论是截段、抹片、切丝、雕花从来都是一刀一刀认认真真。对我来说,没有一把应手的刀,再好的菜,色香味也出不来。这次要到洋人面前去亮亮手艺了,决不能砸了台面,所以不惜坐了一天的车来找你老兄。”
“放心,保许粉得肉泥剁得排骨,越使越利、越用越亮。”
“成!仨月头上我准时到。”
“不,七日便可取刀。”
七日后郑厨子又回到老邬刀铺却正赶上老邬的遗体告别仪式。
老邬怎么就死了呢?
有人说老邬喝了一宿的酒,又连续七天七夜没合眼睛,几十几的人了哪里还吃得消;有人说老邬和他的乌龙刀被冷落了这么多年,他是决心铸成最后一把刀与世诀别的;有人说依过去的说法一把好刀往往是要收了一个人的精气神的,那也必定是一把真正的好刀;也有人说一个爱刀如命的人临死铸得一把好刀,值了。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 )
A. 老邬虽然没有撂下铸刀的手艺,可他的菜刀生意并不好,因为他没有刀的外形包装意识,市场上的刀锃亮,而他的菜刀乌黑乌黑。
B. 老邬的刀铺曾经繁华过,生意也曾做得热火朝天,由于新城扩建,原来的西大街现在变得十分偏僻冷清,加上老邬固守传统,不懂吆喝,生意变得十分冷清。
C. 乌龙刀虽然通体乌黑样子不打眼,可在老邬那里是有生命的;如今练武人少,他极不情愿地将它改造成厨房用的切菜刀。
D. 在小说中,郑厨子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很识货,懂行,与老邬投机,正是由于他的出场,才将故事推向高潮。
2.第1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乌龙刀
文/戚富岗
在小城的西南隅有一家很不起眼的刀铺,说是店铺,其实也可以说是个铸刀的小手工作坊。屋子不大,冲门口立个铁匠炉子,角里摆着一张旧得早已脱漆的几案,案上排列的菜刀一色乌油油的黑。铁匠姓邬,人称老邬。老邬从不愿把刀拿到屋外去卖,不喊也不吆喝,他说好东西自会有识货的人找上门来的。
买把切菜刀有啥识货不识货的,听老邬一报价比一般菜刀的价钱高出一倍,心里马上有了一半的不乐意,再看老邬的菜刀乌黑乌黑的,不比市场上卖的锃亮,扭身就走了。老邬也不理会,低头接着忙自己的活。长此以往,老邬的生意自然好不到哪儿去。不过铸刀的手艺,老邬一直没舍得撂下。
老邬刀铺所在的西大街,由于扩建新城,如今已十分偏僻冷静。可要搁在五十年前那可是小城的正中心,是个顶热闹的地方。阳城县内也很少有人不知道这刀铺的。一位老师傅带着一个小徒弟,生意红火的热火朝天的,那小徒弟就是现在的老邬。老师傅活到九十多岁,老邬就把刀铺的一摊子接了过来。老邬年青时候小伙子长得结结实实的,精神着哩,哪像近几年整天趿拉着鞋子打发日子。听老邬说,铸刀的学问大着呢,用料、火候、力度、打磨样样都有大讲究。要铸把好刀可没那么容易。他还说,他的师傅会三九二十七套铸刀方法,他只算是学通了锻铸乌龙刀。提到乌龙刀,是通体乌黑,别看样子不打眼,却是锋利无比,断铁断钢不圈边不崩刃。有人持乌龙刀跟日本的军刀比划过,三磕两碰的,日本军官手里的长刀就成两截了,而乌龙刀丝毫无损。当时老邬的名声响得震耳朵,就连京城里都有找老邬求刀的。求刀的人太多了,要求把乌龙刀得在三个月以前先定下。
熟识的人见老邬的生意冷清得寒心,劝老邬想想法子,少下些工夫、换换材料,压压成本。老邬说乌龙刀本是给习武人用的,如今太平盛世喜好踢打拳脚习刀藏刀的人少了,自己将它改成厨房里用的切菜刀已经痛心过一次,决不能再对不住它。他还说刀是有生命的,亏欠不得。就好比给大骡子大马如果喂食小毛驴的草料,绝对不成。也好比用粮食酿酒,少发酵一天,减一道工艺,醇香就不那么地道。老邬不相信乌龙刀会就这么死掉,他坚信会有懂行之人的。
要说懂行的人,老邬的至交郑厨子可能应该算一个。郑厨子的到来着实让老邬高兴了一阵子,把他的酒瘾也勾了起来。说话投机的人到一块喝酒往往更容易上性子,酒喝得愈上性子说话也往往愈加投机。
“使了半辈子的菜刀了,我了解。同样是把菜刀,有的看上去闪光发亮花里花哨的很合现代人的心意。不过菜刀可不是放在装修华丽的博物架上的欣赏品,尽讲好看。真正用起来却是几个月就锈得不成样子了。越磨越没有钢性,越磨越不好用。要是干我们这行的,一年里头就得换一两把,刚用顺手就该换了。而有的刀,一把就是半辈子的家什。就算都是炉子上一锤一锤敲打出来的,区别也大得很。用的东西不一样,手艺不一样,掏力气洒汗多少不一样,打出来的菜刀自然也不一样。”
“听说你这次要被请出国门了,我的乌龙刀岂不是也可以到国外去风光风光。做人就是得凭真本事,你这一身的好厨艺总算没有白费。”
“说啥厨艺不厨艺的,这些年我就认一个理:锅上全凭一柄勺,案上全仗一把刀,一把好刀就是半个厨子。无论是截段、抹片、切丝、雕花从来都是一刀一刀认认真真。对我来说,没有一把应手的刀,再好的菜,色香味也出不来。这次要到洋人面前去亮亮手艺了,决不能砸了台面,所以不惜坐了一天的车来找你老兄。”
“放心,保许粉得肉泥剁得排骨,越使越利、越用越亮。”
“成!仨月头上我准时到。”
“不,七日便可取刀。”
七日后郑厨子又回到老邬刀铺却正赶上老邬的遗体告别仪式。
老邬怎么就死了呢?
有人说老邬喝了一宿的酒,又连续七天七夜没合眼睛,几十几的人了哪里还吃得消;有人说老邬和他的乌龙刀被冷落了这么多年,他是决心铸成最后一把刀与世诀别的;有人说依过去的说法一把好刀往往是要收了一个人的精气神的,那也必定是一把真正的好刀;也有人说一个爱刀如命的人临死铸得一把好刀,值了。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一项是 ( )
A. 老邬虽然没有撂下铸刀的手艺,可他的菜刀生意并不好,因为他没有刀的外形包装意识,市场上的刀锃亮,而他的菜刀乌黑乌黑。
B. 老邬的刀铺曾经繁华过,生意也曾做得热火朝天,由于新城扩建,原来的西大街现在变得十分偏僻冷清,加上老邬固守传统,不懂吆喝,生意变得十分冷清。
C. 乌龙刀虽然通体乌黑样子不打眼,可在老邬那里是有生命的;如今练武人少,他极不情愿地将它改造成厨房用的切菜刀。
D. 在小说中,郑厨子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很识货,懂行,与老邬投机,正是由于他的出场,才将故事推向高潮。
2.第1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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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值一文的老奶奶
[德国]布莱希特
我爷爷去世时,奶奶已七十二岁了。爷爷在巴登的一个小城里开一家小小印刷厂,专营石版印刷,死前和两三个助手一起在厂里工作。奶奶操劳家务,不雇女佣,照管着荒凉破落的老屋,为大人和孩子们煮饭烧菜。她是一个瘦小的妇人,蜥蜴般的眼睛炯炯有神,但说起话来慢吞吞的。她含辛茹苦把五个孩子抚养成人——她本来养了七个。为了孩子们,她年复一年地痩下去。孩子中有两个姑娘到美国去了,两个儿子也离了家。只有最小的一个因为体弱多病,在小城里。他是印刷工人,已成了家,家里人口很多。因此爷爷去世时,老家只有她一个人。孩子们写信来时,问起她今后打算怎样生活。有的请她去住,做印刷工人的小儿子则希望带着家人一起搬到她屋子里去。可是老奶奶一一拒绝了他们的建议,只希望每个孩子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稍稍捎些钱来。孩子们来信说,她不能独个儿住着。但她硬是不同意,他们只好屈服,每月寄给她一小笔款子。
印刷工人有时也写信给哥哥和姐姐,向他们谈谈母亲的情况。从他给我爹的信中以及奶奶安葬后两年我爹一次访问所获悉的情况中,才使我对这两年内发生的事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看来,奶奶拒绝印刷工人搬到她那宽敞而现在却是空荡荡的屋子里去住,一开始就使他十分失望。奶奶跟他们的关系并不怎么密切,只是每星期日下午带孩子们去喝咖啡,别的什么都谈不上。印刷工人沉不住气,在信里大发牢骚。有一次我爹写信问他,奶奶现在干些什么,他的回答只是寥寥数语,说她常去看电影。到那边去的只是少年,或者是一对对贪图那边光线黑暗的情侣。孤零零的一个老太婆去那儿,必然引人十分注目。她从来不赴小城的咖啡茶会,却常常到一个补鞋匠的工场里去,工场坐落在一条声名狼藉的小巷里,特别在下午,总有各式各样不大正派的人闲坐着,其中有地位低微的女侍者和青年工匠。补鞋匠是个中年人,曾游历世界各地,但结果一无所得。据说他也喝酒。跟这种人交往,对老奶奶来说无论如何是有失身份的。印刷工人在一封信中说,他曾同他母亲谈过这件事,但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
“他看到些什么了?”这就是她的答复,谈话就此中断。在爷爷死后半年左右,印刷工人写信给我爹说,他母亲现在隔天就要在饭店里吃饭。这消息多么令人震惊!奶奶一生本来为一家十余口煮饭烧菜,吃的一直只是一些残羹,如今却上饭店吃喝起来了!她究竟怎么啦?不久我爹出差到家乡附近一带,于是去探望他的母亲。他去看奶奶时,奶奶正想出去。她重新把帽子放下,给他斟一杯红葡萄酒,并给他吃干面包片。她看去镇定自若,既没有特别兴奋,也并非默不作声。她问起我们大家的情况,当然没有问得特别详细;她主要想知道孩子们有没有樱桃吃。她还跟过去一模一样。房间自然一尘不染,她看去也挺健康。她的新生活方面,只有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她不想跟我爹一起到墓地去扫丈夫的墓。
“你一个人去吧,”她漫不经心地说,“他的墓在第十一排左面第三座。我还得去别的地方呢。”
印刷工人事后又说,她想必是到补鞋匠那里去了。他大发牢骚。
“我和家里人蹲在这几间小房里,只能干五小时的活,挣的钱又少,我的气喘病又发作了。可大街里那间屋子却空着不住人。”
我爹在旅馆里租一间房间,等着邀奶奶去住,至少形式上表了一下态;但她置之不理。看来她要和家庭生活一刀两断,现在想走一条适合自己脾胃的新路。我爹的脾气很好,既然看到奶奶十分愉快,就对我叔父说,一切听老太太自便吧。可她究竟想干什么呢!根据下一步报导,她已订了一辆“布雷克”,想在某一个星期四到什么地方去远足。
印刷工人现在简直惊惶失措了,他真想请一位医师。我爹看信时摇着头,但不主张请医师。我奶奶不是独个儿去K城的,有一个姑娘伴她同行。
“现在她替那个‘怪姑娘’买一顶帽子,上面还有玫瑰花,”印刷工人灰心绝望地说。
“而咱们的安娜连圣餐时穿的衣服都没有!”叔父的信写得歇斯底里气十足,信里一个劲儿数落着我们亲爱的奶奶,而且丝毫不肯让步。别的情况,我是从爹那儿获悉的。旅馆老板向他眨巴着眼睛,悄悄说:“老太太像大伙儿说开的那样,现在正在寻欢作乐呢。”
实际上,我奶奶在最后几年,生活上一点也不宽裕。不上饭店时,她一般吃少许蛋制品,喝些咖啡,主要吃的是她喜爱的干面包片。为此,她破费买些便宜的红葡萄酒,每餐总要喝上一小杯。她屋子收拾得很干净——不仅仅收拾她所住的卧室和所用的厨房。但她瞒着儿孙偷偷在抵押。大家始终不知道她的钱究竟花到哪儿去了,看来她都给那个补鞋匠了。严格地说,她一生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的生活。第一阶段的生活是她做女儿、妻子和母亲时代的;第二阶段则纯粹以太太的面目出现。这时她孑然一身,不尽任何义务,经济情况虽不十分好,但比较宽裕。第一阶段的生活前后长达六十年,第二阶段却不到两年。我爹后来得悉,她在最后半年对一般人干脆置之不理。夏天,她清晨三点钟就起床,在小城空荡荡的街上漫步,因为她只有一个人。在补鞋匠那儿显然有一群兴高采烈的人们,他们在高谈阔论。她在那儿经常带着自己一瓶红葡酒站着,只顾喝自己杯里的酒,有时也带些烈性的酒给大伙儿喝。
某一个秋日早晨,她突然在卧室里去世了。她不是死在床上,而是死在窗口的一把木椅里。她本来请那位“怪姑娘”在晚上看电影,因而死时姑娘在她身边。她活到七十四岁。我看到过她的一张照片,挂在死时睡的那张床上。这照片是专为她儿孙们摄的。我们看到的是一张满是皱纹的小小的脸,嘴唇狭而嘴巴阔。她的脸很小,但并不渺小。她长年累月奴仆般地劳动,只有短短几年才饱享清福,终于油尽灯枯,了却一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主要运用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手法,成功塑造了一位勤劳节俭、内向孤独的老奶奶形象。
B.小儿子对母亲的一些做法“十分失望”“大发牢骚”“惊慌失措”“灰心失望”,说明他们的母子关系不融洽,儿子对母亲不理解。
C.文章两次写到老奶奶的“瘦小”,第一次“她是一个瘦小的妇人”是衬托她的勤劳持家,第二次“我们看到的是一张满是皱纹的小小的脸”是说明她油干灯尽,老了。
D.老奶奶拒绝和儿子一起去给丈夫扫墓而到补鞋匠那里,不把钱给儿女们却给了补鞋匠,主要是为了说明老奶奶淡化亲情,体现她的博爱与无私。
E.“房间自然一尘不染,她看去也挺健康”“她屋子收拾得很干净”,这些细节描写看似不经意,实则告诉我们老奶奶的精神世界很丰富平和。
(2)小说取名为“不值一文的老奶奶”,你如何理解?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对比,请具体说明最主要的一组对比是什么,并简析其作用。
(4)“奶奶”在“爷爷”去世后对儿女“不尽任何义务”,这种做法你认为对吗?请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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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清香楼主
聂鑫森
在古城湘潭,矮矮胖胖、年届半百的甄仁,称得上儒商。
他在雨湖边的文昌街租赁下一家中等规模的三层店铺,悬一横匾,上书“清香楼”三个隶书大字。一楼是门面,右边专卖名酒,漂亮的陈列柜里摆放着轻易不卖的名酒样品,如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五粮液、杜康等。左边专卖纸、墨、笔、砚、印石、画框、笔洗……二楼、三楼是吃饭喝酒的地方。一楼门面两边的楹柱上,是甄仁撰稿、名书法家书写、名刻手雕刻的一副对联:美酒佳肴舌尖滋味,宣纸端砚腕底风云。
凡是有些文化情结的人,经过清香楼,总会停下来,细看这副对联,书法雅逸、刻工精妙。于是忍不住进店去,或买东西,或饱口福。
清香楼的总经理是甄仁,具体的事由他的夫人操持。甄仁主要奔走于书画界联络感情,尤其对那些名家大腕访之甚勤。凡有头有脸的人来此设宴,他必自始至终地款待,绝不出半点儿差错。
那一次,年近古稀的雷默在这里宴请外地的几位友人,幸亏甄仁在场,要不就会闹得不愉快。
雷默为湘潭书画院退休画家,是全国少有的书画界全才,诗、书、画、印都让人称赞。诗擅长古风,起承转合,气势宽博;书法诸体皆能,尤以隶书得彩;治印师法汉宫印,又多有自悟,一刀既下,神采奕奕;画风狂野,大写意花鸟色墨淋漓,画松最让人称道,铁干铜枝,龙鳞粗拙,针叶鲜茂。虽每平方尺万元以上,他却不肯轻易出手。
雷默设宴,只点菜,不要酒,他自带了两瓶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
按礼数,甄仁先在大门外迎客,再引之入雅间,然后亲自沏茶,并记下客人所点的菜名,退下,去厨房细细交代。酒过三巡后,甄仁自备一杯酒,到雅间来敬雷默及客人。雷默很高兴,向客人介绍甄仁:“他与书画界长年交往,亦是名人矣!”甄仁谦和地笑着说:“我只是附名人骥尾,惭愧,惭愧。请雷老和各位先生尽兴,有事只管吩咐。”
不到一个小时,一楼的店堂里传来争吵声。跑堂的小伙子急匆匆告诉甄仁:雷默和客人把酒豪饮一尽,指名要买陈列柜里的两瓶茅台酒三十年陈酿,但甄夫人执意不肯。甄仁心里骂了一声“蠢婆娘”,忙去了店堂,把夫人拨到一边,拿出酒来,说:“雷老,贱内不懂事,请您海涵。这样的好酒,雷老不喝谁喝?我送给您,算是赔罪。”
雷默仰天大笑:“酒不能让你送,酒饭钱用不了我的一尺画哩。你的话让我快意,雅间靠墙立着画案,你很有心啊。快把大册页、色、墨、笔等物摆上去,我和朋友边喝酒边轮流为你作画,算是答谢!”
甄仁常备的大册页本,一折一面等于一张四尺斗方。书画家在酒酣耳热时,或遣兴或应甄仁之请泼墨挥毫。这些作品,为甄仁变了不少现钱回来。
这一次,雷默及友人又画了十张。遗憾的是,雷默没有画松,画的是一篮荔枝,题识是“大利年年”。
甄仁的母亲快满八十了,住在乡下的青松镇。甄仁的父亲过世早,母亲这一生吃过不少苦,现在生活好了,他要隆重地为母亲贺寿。他备了一个大册页本,题签为“百松多寿图”,亲自写了序,概说老母生平及儿孙的感恩之心,然后登门求请本地名画家各画一幅。
夫人问:“怎么不请雷老画松?”
“先让别人画,中间留出连着的两面再请雷老画,他不画就不好意思了。”
在一个春雨潇潇的午后,甄仁先打电话预约,然后打的去了雷默的家。
两人坐在宽大的画室里,喝茶、聊天,甄仁动情地说明来意,再打开册页本,请雷默观赏一幅幅松画。
“还留了两面,想请先生赐画,不知行否?”
“大家都画了,我不画有违常情。早些日子,有个房地产老板,说要为一个领导之母贺寿,愿出十万元购一张松画,我一口回绝了。这两人口碑都不好,我没有兴趣画。”
“雷老,您的画无价,我不能说用钱买画,我是求画,请成全我这份孝心。”
雷默拎起毛笔蘸上墨,画几株南方的马尾松,再画峭峻的石头。松干、松枝、松针,凸出土的松根,多棱多纹的石块,下笔沉稳快捷,浓淡兼施;再以赭色染干染枝,以绿汁涂松针,生意盎然。
甄仁说:“先生画松得南宋李唐之气韵,但他画的是北地之松,而你画南方马尾松,是多年写生所获,透出一个秀字,了不得,了不得!”
雷默说:“你没有说外行话,我很高兴。”
画完了,雷默题识:松谷云根图。癸巳春应邀。
过了些日子,有人告诉雷默,在那位领导干部之母的寿宴大厅里,他看见了那幅《松谷云根图》,画的上边临时夹着一张大红纸条,上写寿者的姓名和贺寿者房地产老板的姓名。
雷默马上明白了:他在册页上画的画,被甄仁挖截下来,卖给了那个房地产老板。“什么东西!”雷默狠狠地骂一句。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甄仁把自己的店铺起名为“清香楼”,有自我标榜高洁、高雅之意,但其言行粗鄙,作者以“清香楼主”称之,有讽刺之意。
B. 甄仁主要负责店铺的对外联络,妻子则负责各种具体事务,两人各司其职,使清香楼生意兴隆,书画界大小名人因此纷纷慕名而来。
C. 小说写雷默宴请友人差点闹得不愉快之后,没有接着叙述此事,却转而介绍雷默的才艺为人,看似闲笔,却显示出情节的曲折和结构的缜密。
D. 小说借雷默之口写房地产老板想要高价购买松画一事,不仅凸显了雷默耿直的性格,也为后文甄仁将《松谷云根图》转卖给房地产老板埋下了伏笔。
2.小说结尾出人意料,这样安排有什么妙处?请简要分析。
3.聂鑫森的小说因其浓郁的文化气息而被称为“文化小说”,这篇小说的文化味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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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清香楼主
聂鑫森
在古城湘潭,矮矮胖胖、年届半百的甄仁,称得上儒商。
他在雨湖边的文昌街租赁下一家中等规模的三层店铺,悬一横匾,上书“清香楼”三个隶书大字。一楼是门面,右边专卖名酒,漂亮的陈列柜里摆放着轻易不卖的名酒样品,如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五粮液、杜康等。左边专卖纸、墨、笔、砚、印石、画框、笔洗……二楼、三楼是吃饭喝酒的地方。一楼门面两边的楹柱上,是甄仁撰稿、名书法家书写、名刻手雕刻的一副对联:美酒佳肴舌尖滋味,宣纸端砚腕底风云。
凡是有些文化情结的人,经过清香楼,总会停下来,细看这副对联,书法雅逸、刻工精妙。于是忍不住进店去,或买东西,或饱口福。
清香楼的总经理是甄仁,具体的事由他的夫人操持。甄仁主要奔走于书画界联络感情,尤其对那些名家大腕访之甚勤。凡有头有脸的人来此设宴,他必自始至终地款待,绝不出半点儿差错。
那一次,年近古稀的雷默在这里宴请外地的几位友人,幸亏甄仁在场,要不就会闹得不愉快。
雷默为湘潭书画院退休画家,是全国少有的书画界全才,诗、书、画、印都让人称赞。诗擅长古风,起承转合,气势宽博;书法诸体皆能,尤以隶书得彩;治印师法汉宫印,又多有自悟,一刀既下,神采奕奕;画风狂野,大写意花鸟色墨淋漓,画松最让人称道,铁干铜枝,龙鳞粗拙,针叶鲜茂。虽每平方尺万元以上,他却不肯轻易出手。
雷默设宴,只点菜,不要酒,他自带了两瓶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
按礼数,甄仁先在大门外迎客,再引之入雅间,然后亲自沏茶,并记下客人所点的菜名,退下,去厨房细细交代。酒过三巡后,甄仁自备一杯酒,到雅间来敬雷默及客人。雷默很高兴,向客人介绍甄仁:“他与书画界长年交往,亦是名人矣!”甄仁谦和地笑着说:“我只是附名人骥尾,惭愧,惭愧。请雷老和各位先生尽兴,有事只管吩咐。”
不到一个小时,一楼的店堂里传来争吵声。跑堂的小伙子急匆匆告诉甄仁:雷默和客人把酒豪饮一尽,指名要买陈列柜里的两瓶茅台酒三十年陈酿,但甄夫人执意不肯。甄仁心里骂了一声“蠢婆娘”,忙去了店堂,把夫人拨到一边,拿出酒来,说:“雷老,贱内不懂事,请您海涵。这样的好酒,雷老不喝谁喝?我送给您,算是赔罪。”
雷默仰天大笑:“酒不能让你送,酒饭钱用不了我的一尺画哩。你的话让我快意,雅间靠墙立着画案,你很有心啊。快把大册页、色、墨、笔等物摆上去,我和朋友边喝酒边轮流为你作画,算是答谢!”
甄仁常备的大册页本,一折一面等于一张四尺斗方。书画家在酒酣耳热时,或遣兴或应甄仁之请泼墨挥毫。这些作品,为甄仁变了不少现钱回来。
这一次,雷默及友人又画了十张。遗憾的是,雷默没有画松,画的是一篮荔枝,题识是“大利年年”。
甄仁的母亲快满八十了,住在乡下的青松镇。甄仁的父亲过世早,母亲这一生吃过不少苦,现在生活好了,他要隆重地为母亲贺寿。他备了一个大册页本,题签为“百松多寿图”,亲自写了序,概说老母生平及儿孙的感恩之心,然后登门求请本地名画家各画一幅。
夫人问:“怎么不请雷老画松?”
“先让别人画,中间留出连着的两面再请雷老画,他不画就不好意思了。”
在一个春雨潇潇的午后,甄仁先打电话预约,然后打的去了雷默的家。
两人坐在宽大的画室里,喝茶、聊天,甄仁动情地说明来意,再打开册页本,请雷默观赏一幅幅松画。
“还留了两面,想请先生赐画,不知行否?”
“大家都画了,我不画有违常情。早些日子,有个房地产老板,说要为一个领导之母贺寿,愿出十万元购一张松画,我一口回绝了。这两人口碑都不好,我没有兴趣画。”
“雷老,您的画无价,我不能说用钱买画,我是求画,请成全我这份孝心。”
雷默拎起毛笔蘸上墨,画几株南方的马尾松,再画峭峻的石头。松干、松枝、松针,凸出土的松根,多棱多纹的石块,下笔沉稳快捷,浓淡兼施;再以赭色染干染枝,以绿汁涂松针,生意盎然。
甄仁说:“先生画松得南宋李唐之气韵,但他画的是北地之松,而你画南方马尾松,是多年写生所获,透出一个秀字,了不得,了不得!”
雷默说:“你没有说外行话,我很高兴。”
画完了,雷默题识:松谷云根图。癸巳春应邀。
过了些日子,有人告诉雷默,在那位领导干部之母的寿宴大厅里,他看见了那幅《松谷云根图》,画的上边临时夹着一张大红纸条,上写寿者的姓名和贺寿者房地产老板的姓名。
雷默马上明白了:他在册页上画的画,被甄仁挖截下来,卖给了那个房地产老板。“什么东西!”雷默狠狠地骂一句。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甄仁把自己的店铺起名为“清香楼”,有自我标榜高洁、高雅之意,但其言行粗鄙,作者以“清香楼主”称之,有讽刺之意。
B. 甄仁主要负责店铺的对外联络,妻子则负责各种具体事务,两人各司其职,使清香楼生意兴隆,书画界大小名人因此纷纷慕名而来。
C. 雷默是德艺双馨的老画家,他精通多门艺术,所画松树每平方尺能卖万元以上,却
不肯轻易出手,求画人口碑不好,即使出高价他也不答应。
D. 小说写雷默宴请友人差点闹得不愉快之后,没有接着叙述此事,却转而介绍雷默的才艺为人,看似闲笔,却显示出情节的曲折和结构的缜密。
E. 小说借雷默之口写房地产老板想要高价购买松画一事,不仅凸显了雷默耿直的性格,也为后文甄仁将《松谷云根图》转卖给房地产老板埋下了伏笔。
2.小说中的甄仁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出人意料,这样安排有什么妙处?请简要分析。
4.聂鑫森的小说因其浓郁的文化气息而被称为“文化小说”,这篇小说的文化味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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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清香楼主
聂鑫森
在古城湘潭,矮矮胖胖、年届半百的甄仁,称得上儒商。
他在雨湖边的文昌街租赁下一家中等规模的三层店铺,悬一横匾,上书“清香楼”三个隶书大字。一楼是门面,右边专卖名酒,漂亮的陈列柜里摆放着轻易不卖的名酒样品,如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五粮液、杜康等。左边专卖纸、墨、笔、砚、印石、画框、笔洗……二楼三楼是吃饭喝酒的地方。一楼门面两边的楹柱上,是甄仁撰稿、名书家书写、名刻手雕刻的一副对联:美酒佳肴舌尖滋味,宣纸端砚腕底风云。
凡是有些文化情结的人,经过清香楼,总会停下来,细看这副对联,书法雅逸、刻工精妙。于是忍不住进店去,或买东西,或饱口福。
清香楼的总经理是甄仁,具体的事由他的夫人操持。甄仁主要奔走于书画界联络感情,尤其对那些名家大腕访之甚勤。凡有头有脸的人来此设宴,他必自始至终地款待,绝不出半点儿差错。
那一次,年近古稀的雷默在这里宴请外地的几位友人,幸亏甄仁在场,要不就会闹得不愉快。
雷默为湘潭书画院退休画家,是全国少有的书画界全才,诗、书、画、印都让人称赞。诗擅长古风,起承转合,气势宽博;书法诸体皆能,尤以隶书得彩;治印师法汉宫印,又多有自悟,一刀既下,神采奕奕;画风狂野,大写意花鸟色墨淋漓,画松最让人称道,铁干铜枝,龙鳞粗拙,针叶鲜茂。虽每平方尺万元以上,他却不肯轻易出手。
雷默设宴,只点菜,不要酒,他自带了两瓶贵州茅台酒三十年陈酿。
按礼数,甄仁先在大门外迎客,再引之入雅间,然后亲自沏茶,并记下客人所点的菜名,退下,去厨房细细交代。酒过三巡后,甄仁自备一杯酒,到雅间来敬雷默及客人。雷默很高兴,向客人介绍甄仁:“他与书画界长年交往,亦是名人矣!”甄仁谦和地笑着说:“我只是附名人骥尾,惭愧,惭愧。请雷老和各位先生尽兴,有事只管吩咐。”
不到一个小时,一楼的店堂里传来争吵声。跑堂的小伙子急匆匆告诉甄仁:雷默和客人把酒豪饮一尽,指名要买陈列柜里的两瓶茅台三十年陈酿,但甄夫人执意不肯。甄仁心里骂了一声“蠢婆娘”,忙去了店堂,把夫人拔到一边,拿出酒来,说:“雷老,贱内不懂事,请您海涵。这样的好酒,雷老不喝谁喝?我送给您,算是赔罪。”
雷默仰天大笑:“酒不能让你送,酒饭钱用不了我的一尺画哩。你的话让我快意,雅间靠墙立着画案,你很有心啊。快把大册页、色、墨、笔等物摆上去,我和朋友边喝酒边轮流为你作画,算是答谢!”
甄仁常备的大册页本,一折一面等于一张四尺斗方。书画家在酒酣耳热时,或遣兴或应甄仁之请泼墨挥毫。这些作品,为甄仁变了不少现钱回来。
这一次,雷默及友人又画了十张。遗憾的是,雷默没有画松,画的是一篮荔枝,题识是“大利年年”。
甄仁的母亲快满八十了,住在乡下的青松镇。甄仁的父亲过世早,母亲这一生吃过不少苦,现在生活好了,他要隆重地为母亲贺寿。他备了一个大册页本,题签为“百松多寿图”,自写了序,概说老母生平及儿孙的感恩之心,然后登门求请本地名画家各画一幅。
夫人问:“怎么不请雷老画松?”
“先让别人画,中间留出连着的两面再请雷老画,他不画就不好意思了。”
在一个春雨潇潇的午后,甄仁先打电话预约,然后打的去了雷默的家。
两人坐在宽大的画室里,喝茶、聊天,甄仁动情地说明来意,再打开册页本,请雷默观赏 一幅幅松画。
“还留了两面,想请先生赐画,不知行否?”
“大家都画了,我不画有违常情。早些日子,有个房地产老板,说要为一个领导之母贺寿,愿出十万元购一张松画,我一口回绝了。这两人口碑都不好,我没有兴趣画。”
“雷老,您的画无价,我不能说用钱买画,我是求画,请成全我这份孝心。”
雷默拎起毛笔蘸上墨,画几株南方的马尾松,再画峭峻的石头。松干、松枝、松针,凸出土的松根,多棱多纹的石块,下笔沉稳快捷,浓淡兼施;再以赭色染干染枝,以绿汁涂松针,生意盎然。甄仁说:“先生画松得南宋李唐之气韵,但他画的是北地之松,而你画南方马尾松,是多年写生所获,透出一个“秀”字,了不得,了不得!”
雷默说:“你没有说外行话,我很高兴。”
画完了,雷默题识:松谷云根图。癸已春应邀,雷默一挥。
过了些日子,有人告诉雷默,在那位领导干部之母的寿宴大厅里,他看见了那幅《松谷云根图》,画的上边临时夹着一张大红纸条,上写寿者的姓名和贺寿者房地产老板的姓名。
雷默马上明白了:他在册页上画的画,被甄仁挖截下来,卖给了那个房地产老板。“什么东西!”雷默狠狠地骂一句。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是( )
A. 甄仁把自己的店铺起名为“清香楼”,有自我标榜高洁、高雅之意,但其言行粗鄙,作者以“清香楼主”称之,有讽刺之意。
B. 甄仁主要负责店铺的对外联络,妻子则负责各种具体事务,两人各司其职,使清香楼生意兴隆,书画界大小名人因此纷纷慕名而来。
C. 小说写雷默宴请友人差点闹得不愉快之后,没有接着叙述此事,却转而介绍雷默的才艺为人,看似闲笔,却显示出情节的曲折和结构的缜密。
D. 小说借雷默之口写房地产老板想要高价购买松画一事,不仅凸显了雷默耿直的性格,也为后文甄仁将《松谷云根图》转卖给房地产老板埋下了伏笔。
2.小说中的甄仁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出人意料,这样安排有什么妙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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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B. 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C. 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吐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D. 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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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痴
梅寒
临城面山向水,地处水陆交通要塞,自古就是商贾云集之地,小城虽然不大,城中有钱有闲人家却不少。临城的戏园茶馆也就格外多,南来的北往的戏班子,来临城,没有一家不赚个钵满盆满满载而归的。
在临城,余家是响当当的大户,余家老太太一口气连生五子,五个儿子中有四位子承父业开染坊做买卖,只有年纪最小的余五让父母大失所望。余五也生得人高马大气宇轩昂,却天生不喜欢做生意,倒是对游山玩水逛街下馆子挺在行。老爷子看不习惯,软硬兼施,企图把这个最小的儿子拉入商海正途,无奈余五是那扶不起的阿斗,心思全然不在那里。老爷子也只好放手,由了他去。余五自此越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活得没了章法。
余五爱听戏,临城凡是搭台唱戏的地方,没有一处少得了余五的身影。余五彼时年纪正轻,家世又好,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所过之处,街里街坊斜睨皱眉,心下慨叹老余家出了这等败家之子。到得戏园茶馆,余五所受待遇却完全是另一幅景象,老板笑脸相迎,台上扮戏的演员更是恭恭敬敬地称余五“五爷”。
这一声“五爷”也不是白白叫得的,别看余五没有经商的天赋,对戏,对台上的戏子们而言,余五可谓知己。当然,余五也不可能成为所有戏子们的知己,他爱戏,捧角儿,只捧自己欣赏中意的人儿。不入他戏眼的,他连正眼都不瞧一下。也怪,但凡入了余五的戏眼,被他着意去捧的戏子,无论花旦还是老生,最终无一不红,无一不火。也正为此,五爷这个名字在梨园界越叫越响,前来奉承巴结五爷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入了这一行,吃了这碗饭,谁个不想成角儿?
五爷却有五爷的标准,不肯轻易出手,他也决不轻易放弃。他不看好的戏子,哪怕将相王侯携了金玉满堂来找他也不肯叫一声“好儿”,他看好的,哪怕两手空空,他也场场都会准时前去捧场叫好儿。
有时,城东城西,两边的戏班子摆开擂台,同时开唱,刚好两个戏班子里都有五爷要捧的角儿。这下可就忙坏了五爷和他手下的那些人,东城听一半,赶紧勒马上车,急匆匆往西城赶,西城听过紧要处,再匆匆忙忙往东城赶。因为对台上的戏了然于胸,哪里出彩儿,哪里该叫好儿,五爷把握得恰到火候,一个晚上在城东城西间穿来穿去,竟然也不耽误五爷为两边要捧的角儿叫好儿。这也是一种本事。
那年,邻省有一个戏班来临城搭台唱戏,其中有一个唱花旦的少年,十四五岁,生得儒雅俊秀,唱腔深情婉转。五爷坐在台下,搭眼一望,侧耳一听就觉得他是一块唱戏的料。自此后,每有少年的戏,五爷一场不落。等那戏班在临城唱到第二十五天的时候,五爷同往常一样前去听戏,却发现台上的少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陌生脸孔。五爷急了,匆忙去后台打探,方知唱戏的少年嗓子出了问题,那会儿正神情落寞地在给班主烧水沏茶呢。看到五爷前来,少年的眼圈儿一下子就红了。
五爷去找班主,让少年继续出台唱戏。班主面露为难之色:孩子的嗓子坏了,怕是祖师爷没赏他这碗饭吃啊。五爷不知怎么的,就认定这少年日后必成大器。那晚与班主商议不成,五爷竟然做出一个平生以来最疯狂也最大胆的决定。他花了几百两银子将少年从戏班里赎出来,又花几百两银子带着少年去求名师:孩子,只要找对师傅,别看你嗓子坏了,你仍然能成名成角儿。
五爷的这一举动差点把家里的老爷子气得吐血。
少年对五爷的举动,却是感激涕零,在五爷面前长跪不起,要认五爷为义父。五爷没应承,扶起少年就俯身去掸少年膝盖上的土:演戏有三境,一要演“准”二要演“美”三要演出“味儿”,这就好比“三级跳”,一跳要比一跳难啊,难能可贵,你小小年纪,就已悟得演戏的第三境了。好好唱吧。
自此,五爷与少年以朋友相称。少年仍旧称五爷为五爷。
五爷大半辈子只爱戏、捧角儿,无心商海仕途,无心娶妻生子,家中所有积蓄几乎全部被挥霍在这上面,父母在时还好,等到父母归西,家里四分五裂,五爷自己的生活都变得困难。五爷仍旧痴迷于戏,那份痴迷却仅仅局限于自己家里那台老旧的唱机。唱机滋滋拉拉,当年他捧红的那些角儿,在咿咿呀呀地唱。年迈的五爷眯着眼睛,摇着纸扇半躺在院中的摇椅上,听到至情处,手上的纸扇“啪”的一合,“好!”那一声,气息不减当年。
却再也没有如潮的“好——”来附和了,只有院角的一树洋槐叶子在“唰啦啦”地响?。
五爷病危,想念自己昔日捧红的那些角儿,老生,花旦,小生却无一个前来。除了那个他曾为他赎身的少年——彼时,那少年已是红透大江南北的名伶。
看到五爷老态龙钟病体恹恹,身边唱机里依然在放着师兄师妹们的唱片,名伶的眼眶儿就湿了:五爷,这些年,为这,可苦了你哇。
不苦,不苦,苦因是迷,乐因是悟,五爷好的就是这一口儿哇。
五爷长叹一声,欣然闭目。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余五年轻时未能继承家业,每每出行,华服香车,仆从前呼后拥,这在一定程度上注定了余五晚年悲剧命运出现的必然性。
B. 余五在梨园影响巨大,只要是被他捧过的戏子,无论个人条件如何,最终没有哪一个不红火的,唱花旦的那位少年便是典型的例证。
C. 余五为了赎出已经被戏班子淘汰的少年,竟然花出几百两银子,这把其父气得吐血。这一细节暗示了余五父亲是被气死的。
D. 烘托是这篇小说的突出特色。余五父亲以及街坊的眼光和态度等侧面描写的文字虽然不多,但是它们对突出余五对戏的痴迷作用明显。
2.小说中的余五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余五是个缺乏责任感的人,你赞同这种观点吗?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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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钢琴
亚士里拉·杰夫
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时,我在路易斯街的一家钢琴公司当销售员,我们通过在全州各小城镇的报上登广告的方式销售钢琴。当我们收到足够的回函时,就驾着装满钢琴的小货车到顾客指定的地方去销售。
我们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就会收到一张写着“请为我的孙女送来一架新的钢琴,必须是红木的。我会用我的蛋钱按月付给你们10块钱”的明信片。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珍贵的红木钢琴卖给每个月只付10块钱的人。也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和收入这么少的人接触,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她来的明信片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恰巧到那个寄明信片的老妇人住家附近,我决定到她们家去看看。我发现很多始料未及的事:她住的那间岌岌可危的小木屋位于一片棉花田的中央。木屋的地板很脏,鸡舍也在屋里面,看起来她显然不会有申请信用卡的可能性,她既没有车、电话,也没有工作。她所拥有只是她头顶上稍显破烂的屋顶。然而在白天,我可以穿过它看到很多地方。她的孙女大约10岁,打赤脚,穿着麻布做的洋装。
我向老妇人解释我们无法以每个月偿还10块钱的方式卖给她一部全新的钢琴。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她继续每隔六周就寄明信片给我们,一样是求购一部新的红木钢琴,并且发誓她每个月一定会付10块钱给我们。这一切真是诡异。
几年后,我自己开了一家钢琴公司,当我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我又收到那个老妇人寄来的明信片,一连好几个月,我都没有去理会它,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有一天,我恰巧前往那个老妇人住的地区,我的小货车上刚好有一架红木钢琴。尽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我还是亲临她的小屋,并且告诉她我愿意和她定下契约,她可以每月付10块钱、免利息、分52次偿还的方式购得她想要的钢琴。我把新钢琴搬到房子里,把它放在不会遭雨淋的地方。在我的告诫下,小女孩把家里养的鸡赶远一点儿,然后我离开了。当然,我的心情就像刚刚丢了一部新钢琴一般。
老妇人允诺每个月要付的钱按时寄来,虽然有时候是把三个铜板贴在明信片上付款,可是如当初所约定的52次,一次也不少。
20年后的某一天,我到曼菲斯洽谈生意,在假日饭店用完晚餐后,我便到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坐坐。当我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餐后酒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优美的钢琴声,我转身看到一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弹着一手非常优美的钢琴。
虽然我也算是一位不错的钢琴手,可是我被她的钢琴声给吸引住了,我拿起酒杯走到她旁边的桌子,坐下仔细聆听,她对着我笑,问我想听什么。中场休息时,她过来和我坐在一起。
“你是不是很久以前把钢琴卖给我祖母的那个人?”她问我。
我一时想不起来,请她加以解释。
她开始告诉我,慢慢唤起我的记忆,我的老天啊!她就是那个当年打着赤脚、穿着破烂麻布衣的小女孩!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艾丽莎,因为她的祖母没钱让她去上钢琴课,所以她只好听收音机学琴。起初,她是在两公里外的教堂里表演,有时候也到学校表演,并且获得许多奖品和音乐奖学金。后来她带着美丽的大钢琴嫁到了曼菲斯。
我记起这件事,然后说:“艾丽莎,这里有点儿暗,可以告诉我钢琴是什么颜色的吗?”
她回答我说:“是红木色的。”并且问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一时说不出,她知道红木钢琴代表的意义吗?她是否知道她祖母不选其他的种类,而坚持要买红木钢琴给她的原因吗?我想她不知道吧!
她是不是理解,为什么那个穿着破烂麻布的小女孩在未来有这样了不起的才艺?不,我想她也不晓得吧!
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却哽咽得讲不出话来。
最后,我才说道:“我只是好奇钢琴的颜色随便问问,我以你为荣,假如你可以体谅我,我要回房去休息了。”
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
(摘编自《不可不读的外国百年百篇经典小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为视角,以“我”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为情节线索,向读者展示了一段人世间浓烈的情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离不开这种亲情大爱。
B.文中写老妇人的孙女,其作用有二:一是突出孙女穿着破烂是因为其家境不好,一是强调孙女之所以能成为钢琴家是其自身努力的结果。
C.本文中的“我”对老妇人买红木钢琴这件事有这样一段情感历程:好奇——无奈——冲动。后来看到小女孩有所成就时,我不禁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欣慰。
D.“我”在假日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偶然与老妇人孙女相遇一事,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和主题得以彰显的重要环节。
E.“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含蓄蕴藉,“我”因为面对此情景不得不落下怜悯的悲伤的泪水。
(2)老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哽咽得讲不出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我知道”的内容有哪些。
(4)小说为什么以“红木钢琴”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红木钢琴
亚士里拉·杰夫
多年以前,当我还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时,我在路易斯街的一家钢琴公司当销售员,我们通过在全州各小城镇的报上登广告的方式销售钢琴。当我们收到足够的回函时,就驾着装满钢琴的小货车到顾客指定的地方去销售。
我们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就会收到一张写着“请为我的孙女送来一架新的钢琴,必须是红木的。我会用我的蛋钱按月付给你们10块钱”的明信片。可是,我们不可能把珍贵的红木钢琴卖给每个月只付10块钱的人。也没有一家银行愿意和收入这么少的人接触,所以,我们并没有把她来的明信片当一回事。
直到有一天,我恰巧到那个寄明信片的老妇人住家附近,我决定到她们家去看看。我发现很多始料未及的事:她住的那间岌岌可危的小木屋位于一片棉花田的中央。木屋的地板很脏,鸡舍也在屋里面,看起来她显然不会有申请信用卡的可能性,她既没有车、电话,也没有工作。她所拥有只是她头顶上稍显破烂的屋顶。然而在白天,我可以穿过它看到很多地方。她的孙女大约10岁,打赤脚,穿着麻布做的洋装。
我向老妇人解释我们无法以每个月偿还10块钱的方式卖给她一部全新的钢琴。但是这似乎没有什么用处,她继续每隔六周就寄明信片给我们,一样是求购一部新的红木钢琴,并且发誓她每个月一定会付10块钱给我们。这一切真是诡异。
几年后,我自己开了一家钢琴公司,当我在棉花镇刊登广告时,我又收到那个老妇人寄来的明信片,一连好几个月,我都没有去理会它,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法。
有一天,我恰巧前往那个老妇人住的地区,我的小货车上刚好有一架红木钢琴。尽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个不好的决定,我还是亲临她的小屋,并且告诉她我愿意和她定下契约,她可以每月付10块钱、免利息、分52次偿还的方式购得她想要的钢琴。我把新钢琴搬到房子里,把它放在不会遭雨淋的地方。在我的告诫下,小女孩把家里养的鸡赶远一点儿,然后我离开了。当然,我的心情就像刚刚丢了一部新钢琴一般。
老妇人允诺每个月要付的钱按时寄来,虽然有时候是把三个铜板贴在明信片上付款,可是如当初所约定的52次,一次也不少。
20年后的某一天,我到曼菲斯洽谈生意,在假日饭店用完晚餐后,我便到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坐坐。当我坐在吧台上点了一杯餐后酒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优美的钢琴声,我转身看到一位可爱的年轻女人,弹着一手非常优美的钢琴。
虽然我也算是一位不错的钢琴手,可是我被她的钢琴声给吸引住了,我拿起酒杯走到她旁边的桌子,坐下仔细聆听,她对着我笑,问我想听什么。中场休息时,她过来和我坐在一起。
“你是不是很久以前把钢琴卖给我祖母的那个人?”她问我。
我一时想不起来,请她加以解释。
她开始告诉我,慢慢唤起我的记忆,我的老天啊!她就是那个当年打着赤脚、穿着破烂麻布衣的小女孩!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艾丽莎,因为她的祖母没钱让她去上钢琴课,所以她只好听收音机学琴。起初,她是在两公里外的教堂里表演,有时候也到学校表演,并且获得许多奖品和音乐奖学金。后来她带着美丽的大钢琴嫁到了曼菲斯。
我记起这件事,然后说:“艾丽莎,这里有点儿暗,可以告诉我钢琴是什么颜色的吗?”
她回答我说:“是红木色的。”并且问我,“为什么这样问?”
我一时说不出,她知道红木钢琴代表的意义吗?她是否知道她祖母不选其他的种类,而坚持要买红木钢琴给她的原因吗?我想她不知道吧!
她是不是理解,为什么那个穿着破烂麻布的小女孩在未来有这样了不起的才艺?不,我想她也不晓得吧!
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却哽咽得讲不出话来。
最后,我才说道:“我只是好奇钢琴的颜色随便问问,我以你为荣,假如你可以体谅我,我要回房去休息了。”
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
(摘编自《不可不读的外国百年百篇经典小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以“我”为视角,以“我”的亲身经历与感受为情节线索,向读者展示了一段人世间浓烈的情感,告诉我们,要想成功离不开这种亲情大爱。
B.文中写老妇人的孙女,其作用有二:一是突出孙女穿着破烂是因为其家境不好,一是强调孙女之所以能成为钢琴家是其自身努力的结果。
C.本文中的“我”对老妇人买红木钢琴这件事有这样一段情感历程:好奇——无奈——冲动。后来看到小女孩有所成就时,我不禁为自己当初的冲动而欣慰。
D.“我”在假日饭店中的高级酒吧偶然与老妇人孙女相遇一事,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更是小说的精彩之处和主题得以彰显的重要环节。
E.“我站起来回房去,因为我不希望我这样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哭起来”,含蓄蕴藉,“我”因为面对此情景不得不落下怜悯的悲伤的泪水。
(2)老妇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然而我知道,只不过当时我的喉咙哽咽得讲不出话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我知道”的内容有哪些。
(4)小说为什么以“红木钢琴”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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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邻居吴老先生
叶圣陶
一天早晨,太阳很好,可没见同院的邻居吴老先生出来,像往常一样晒他的手提皮箱。一打听知道他病倒了。说是病其实不大贴切,胸口有些闷,就懒得起来。他那儿子任夫先生,一个公务员,对我解释道:“只为昨天表兄来了,随随便便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呢?”
“家父问他家乡情形怎么样,他说秩序还不错,地方上跟日本人处得很好,日本人常常说,你们这儿的人是最出色的中国人。就是这么一句话。”
“他老先生听了怎么说?”
“他听了闭上眼睛皱着眉,不说什么。半晌才看定了我,‘我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了’,他说。最出色的中国人,日本人口里评定的,咱们不能跟他们一伙儿住。我是老了,无所谓,四川也好,就住四川吧。往后有人问你贵处哪儿,你就说鄙籍四川。千万不要把家乡的名儿说出来,打这会子起,我对家乡的名儿感到羞惭,我不好意思再说我是某地方人。”他老人家说了这么些话,到夜就没有吃晚饭。”
“他老先生原是最巴望回去的,听说成渝铁路又将动工他高兴,听说盟国在计划发展民航事业他高兴,今儿胜利等不到明儿动身似的。”
“你看他见着太阳总不忘晒他的手提皮箱,只怕动身日子一到,为了晒皮箱耽搁。”
“他老先生真的就横了心,不想回去了吗?”
“我想也不过说说罢了。昨天他说了,我当然顺着他,说做四川人也好。到那一天把日本人赶了出去,我们还不是钻头觅缝想办法,最好挤上头一班下水船?我们为什么不回去?你想,人家是动也没动一动,死守在本乡本土,当顺民,当小汉奸,到了那个时候,你们哪儿还说得嘴响?我们可完全不一样,我们是吃尽辛苦,跑了几千里路,跟着政府内迁来的,我们是义民——谁说的,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总之没有错,我们是义民。地方上什么事啊务的,还不该由我们来承担?就是说两句公众话,我们当然也特别有力量,我们为什么不回去?”
我虽然跟他们吴氏父子一样,家乡还在沦陷中,自己是寄寓在四川,可没有想到将来回去可以享受特殊权益,像任夫先生说的。我想这个想头有些妙,一时说不下去,只见任夫先生嫌他的身材不够高似的,狠狠地挺了一挺。
两天过去,吴老先生好了,可是从此以后,太阳虽好,再没见他晒他的手提皮箱。廊沿前种着两盆石斛,以前几乎见我一回说一回,石斛这东西滋阴,清内热,煎汤喝是最妙的饮料,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带着走,哪怕多花些脚力,川石斛,在下江是太名贵了,这些话,现在也不再说了。
他改变了不出门的习惯,正月初七游草堂寺,春二、三月青羊宫赶花会,四月初八望江楼看放生,有什么应景的名目他都要去看看。回来就气吁吁的躺在廊下那张竹榻上,见着我或是他儿子,往往说:“成都确也不错,成都确也不错。”有时还加上说:“只是菜吃不惯,吃了足足六个年头还没有惯,样样要加上些花椒面和辣子,还有葱蒜,简直是跟舌头鼻子为难。”
门前有挑着树苗卖的,随便讲价讲成了,他老先生买了两株橘树苗。他叫他儿子种在院子里,他在一旁相度,两株该距离多少远将来才可以各自发展。种停当了,他坐下来,自言自语道:“开花,总得七八年,结果,总得十来年吧。不过没关系,反正有人闻它的香味,吃它的橘子,就是了。”
从橘子谈到了四川的果子。他说除了橘子、广柑、苹果、龙眼以外,其他都不好吃,尤其是枇杷,一层厚皮包着颗核儿,单单忘了长肉。他说他们家里有两株大枇杷树,每年结上五六担,红毛白沙,个儿有核桃大,甜得胜过冰糖,冰糖没有它那股鲜味。他说现在是采枇杷的时令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朝我说:“叶先生,古人说到处为家,你看是不是有些道理?”
“人不比树木,树木生根在地里,移动不得,人当然可以到哪儿住哪儿。”我迎合着老先生的意思。
“你看,这儿四川这么多的人,打听他们的祖先,都是旁的地方来的。他们来了,住下了,一样在这儿成立了家室,长养了子孙。”老先生说。
任夫先生朝我看看,同时擦掉他掌心的土。
吴老先生低下头,喃喃地念着不知道哪儿来的文句:“其俗柔靡,人轻节义。”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因为从家乡来的表兄随便的一句话,吴老先生气得大病了一场,并由此对家乡的地名感到羞惭,表示再也不说回家乡的事儿。
B.作品前半部分借助“我”与任夫先生的对话,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和起因,并巧妙地体现了吴老先生的思想认识和心理活动。
C.吴老先生融入当地生活,决意“做迁川第一世祖”,他的儿子任夫先生虽不赞同这决定,但一直不明确表态,说明他儿子很孝顺。
D.作品注重用细节表现人物心理,吴老先生买橘树苗叫儿子种在院子里,表现出吴老先生从巴望回家乡到要以成都为家的变化。
E.作品通过人物的言行、心理及环境描写,形象描绘出抗战时期的社会众生相,表明作者对底层人民既同情又批判的态度。
(2)作品开头写吴老先生“晒他的手提皮箱”,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品中的吴老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作品为什么以吴老先生喃喃念着文句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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