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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材料一: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注重源头减量,鼓励快递企业回收快件包装材料,设定多项罚则,餐饮、旅馆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处5000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罚重点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多次违规或将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垃圾混装混运也将被处罚。

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简化了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个人违法投放垃圾的行为,实施渐进式惩戒,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修改后的《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这些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摘编自《北京青年报》2019年11月28日)

材料二:

上海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困难

(摘编自选自东方网2019—12—3)

材料三:

古人的垃圾分类其实并不复杂,由于古人生活比较简单,因此产生出来的垃圾与现代相比也相对较少,主要有餐厨垃圾以及土石、木屑、废铜烂铁等其他生活垃圾。古人很有环保意识,这些垃圾并不会一股脑地随便乱扔或就地掩埋,而是不同垃圾不同处理。比如餐厨垃圾,早在秦汉时期以前,人们就将有利用价值的动物类垃圾如骨头、皮毛等,用来做成衣服、饰品等物;植物类垃圾用作燃料;一小部分还能入药,如橘、柚之皮。

据《周礼•秋官》记载,周朝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垃圾处理专业机构:“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在《日知录 街道》中也对此有记载:“古之王者,于国中之道路则有條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條狼氏的职责就是清除道路垃圾与驱避行人,保障城市环境干净卫生,维持良好秩序。在当时还出现了公共卫生设施。《周礼》记载:“宫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井匽”就是排除污水秽物的设施。

《韩非子 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记载了孔子与子贡的对话,其中有一句“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就是说,乱丢垃圾者会被剁手。虽然这句话的真伪性尚无依据可判断,但根据甲骨文的整理研究,有一点可以肯定:商代刑法严酷,但凡一些小错也要受到重刑。战国时代,秦国至秦孝公时求变法以图强。商鞅相秦,变法而定秦律。秦法严苛,世人所知,其中就有一条规定:“弃灰于道者,黥。”有人在大道上倒垃圾,直接抓起来在脸上涂墨刺字,以后不管去哪儿,都让人知道这是一位“弃灰”者。

(摘编自王宁《垃圾分类有历史:且看古人的智慧》)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北京市规定,对于个人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处理,应该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最高不超过200元。

B.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单位、个人违反垃圾分类的处理方法作了明确的规定。

C.从材料二可以看出垃圾分类设施和垃圾分类标准是影响上海市垃圾分类的主要因素。

D.从材料三可知,條狼氏是已知最早有记载的垃圾处理专业机构,它的职责是保障卫生,维持秩序。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材料中可以看到,政府出台垃圾分类制度要充分考虑民众需求,贴近百姓,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B.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政府都有对个人违反垃圾分类的惩戒。只不过现代多是教育和罚款,古代多是刑罚。

C.在我国古代,已经有了垃圾分类意识。古人会根据垃圾的不同种类进行不同方式的处理,包括二次利用和焚烧、掩埋等。

D.因为商代刑法严酷,但凡一些小错也要受到重刑,所以乱丢垃圾者会被剁手这一刑罚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3.根据上述材料分析,如何更好地实施垃圾分类。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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