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空中骑士
(美)安布罗斯·毕尔斯
一八六一年①秋天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西弗吉尼亚州②一条路旁月桂树丛里躺着一个士兵。他是在值勤的岗位上睡着了的。
这个军规违犯者所在的月桂树丛位于路的拐角,这条路沿着陡坡急剧上升,奔向南方,到了这里突然向西急转,顺着山脊延伸一百码左右,然后又折向南方,穿过树林蜿蜒而下。在这第二个拐角的突出部有一个大而平坦的岩石,这座岩石高踞在一面峭壁的顶端,从它的外沿投下的一块石子,将会笔直地坠落在一千英尺下面的松树梢上。士兵所在的拐角恰好在同一峭壁的另一个尖嘴上。倘若他没有入睡,他不但会清楚地看到山脊上那短短的一段路和伸出的岩石,而且整个峭壁的侧面都会历历在目。
这一带到处都是丛林,只有北边峡谷的沟底除外,那里有一小片天然草坪,一道溪水流贯其间。不管是多么荒凉、多么艰险的地带,人们都要把它变成战场;在这军事上称为“捕鼠夹子”的凹底,五十名士兵据守着所有的出口,尽可以因住一个军团,迫使它屈膝投降。就在这一带丛林里,联邦军有五个步兵团正在隐蔽待命。他们希望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如果袭击不成功,他们就会陷入极端危险的境遇;如果他们的行动由于意外事故或敌人的警戒而被发觉,他们肯定是会失败的。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路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独生子,从小就过着安逸而有教养的富裕生活。一天早晨,他用过早餐,从桌旁站了起来,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狮子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去吧,卡特,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你背叛了弗吉尼亚,它没有你也得干下去。要是咱俩都能活到战争结束那一天,咱们再往下谈这件事。”
于是卡特·德路斯毕恭毕恭地向父亲鞠了一个躬,父亲也庄严而彬彬有礼地答了礼,借此掩饰他那伤心欲碎的感情。卡特·德路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良心和勇气,凭着他忠诚和大胆的行动,他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和长官的赏识。他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正是因为他具有那些品质,对当地情况又有一定的了解。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入睡了。
他静悄悄地把前额从手臂上拍了起来,透过充当伪装的月桂枝叶望出去,右手本能地握紧了步枪的枪托。
他最初感到的是一种浓厚的艺术上的乐趣。就在那巨大无比的垫座——峭壁上,在那块高于一切的岩石的外沿,出现了一个庄严而惹人注目的骑士塑像。它一动也不动,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轮廓分明。一个人的形体骑在马的形体上,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整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
德路斯这时已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他小心翼翼地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翘起枪上的击铁,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卡特·德路斯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弱。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牵拉下来,直到脸贴着他躺在其中的树叶堆上。
这一切没隔多久;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着扳机。
但是且慢,还有一线希望: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他也许会转身沿着来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策马而去。很有可能,他所以全神贯注——德路斯转过头来往下看,他看见蜿蜒一线的人马,穿过绿茵茵的草坪蠕动着——不知是哪个愚蠢的指挥官竟然准许他部下的兵士在开阔地上饮马,从周围上百个山头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啊!
德路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人和马的组合,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他开了枪。
骑士以军人方式笔直地骑在马上,紧紧跨着马鞍,狠狠地扣住缰绳,以免战马过于剧烈地向下俯冲。他没戴帽子,长长的头发向上飘扬,羽毛似地波动着。他的右手被一簇竖立的马鬃所遮盖。马的身躯保持水平,仿佛是马蹄的每次起落都遇到了大地的阻力。这一切动作完全是野马疾驰的动作,这简直是在飞行啊!
树丛中訇然一响——响声没有回音就消失了,接着一切归于寂静。
卡特·德路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
“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走开了。“我的老天啊!”他说道。
(有删减)
(注)①1861年4月,南军进攻联邦军,美国南北战争爆发。②西弗吉尼亚州,在美国南北战争初期属于南方阵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插叙了儿子参战前父子之间的对话,这些对话暗示了故事的背景,也为后文父子战场相遇埋下了伏笔。
B.背叛南方并在最危险的前线执行任务的儿子,以空中骑士形象出现在儿子瞄准器里的父亲,他们都是英雄。
C.小说情节简单,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描写父子战场不期相遇和残杀的事件,为战争笼上了一层浓浓的诗意。
D.儿子枪杀父亲的过程是双方人格升华的过程,在父与子、敌与我的关系冲突中表现了忠于职守的人性光辉。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卡特·德路斯发现骑士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3.小说结尾通过对话点明卡特·德路斯射杀的是他的父亲,请推断这样安排的合理性。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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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骑士
(美)安布罗斯·毕尔斯
一八六一年①秋天的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在西弗吉尼亚州②一条路旁月桂树丛里躺着一个士兵。他是在值勤的岗位上睡着了的。
这个军规违犯者所在的月桂树丛位于路的拐角,这条路沿着陡坡急剧上升,奔向南方,到了这里突然向西急转,顺着山脊延伸一百码左右,然后又折向南方,穿过树林蜿蜒而下。在这第二个拐角的突出部有一个大而平坦的岩石,这座岩石高踞在一面峭壁的顶端,从它的外沿投下的一块石子,将会笔直地坠落在一千英尺下面的松树梢上。士兵所在的拐角恰好在同一峭壁的另一个尖嘴上。倘若他没有入睡,他不但会清楚地看到山脊上那短短的一段路和伸出的岩石,而且整个峭壁的侧面都会历历在目。
这一带到处都是丛林,只有北边峡谷的沟底除外,那里有一小片天然草坪,一道溪水流贯其间。不管是多么荒凉、多么艰险的地带,人们都要把它变成战场;在这军事上称为“捕鼠夹子”的凹底,五十名士兵据守着所有的出口,尽可以因住一个军团,迫使它屈膝投降。就在这一带丛林里,联邦军有五个步兵团正在隐蔽待命。他们希望给敌人来个突然袭击,如果袭击不成功,他们就会陷入极端危险的境遇;如果他们的行动由于意外事故或敌人的警戒而被发觉,他们肯定是会失败的。
月桂丛中沉睡的这个哨兵是一个名叫卡特·德路斯的弗吉尼亚州青年。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父母只有他这么一个独生子,从小就过着安逸而有教养的富裕生活。一天早晨,他用过早餐,从桌旁站了起来,安静而严肃地说道:“爸爸,联邦军的一个团开到了格拉夫顿。我要去参军。”
父亲抬起了狮子般的头,默默地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接着答道:“去吧,卡特,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尽你认为应该尽的责任。你背叛了弗吉尼亚,它没有你也得干下去。要是咱俩都能活到战争结束那一天,咱们再往下谈这件事。”
于是卡特·德路斯毕恭毕恭地向父亲鞠了一个躬,父亲也庄严而彬彬有礼地答了礼,借此掩饰他那伤心欲碎的感情。卡特·德路斯就这样离开了童年的故乡当兵去了。凭着良心和勇气,凭着他忠诚和大胆的行动,他很快就赢得了同伴们和长官的赏识。他今天被选派到最前沿的岗哨执行这一危险任务,正是因为他具有那些品质,对当地情况又有一定的了解。然而,疲倦比决心更强,他竟然入睡了。
他静悄悄地把前额从手臂上拍了起来,透过充当伪装的月桂枝叶望出去,右手本能地握紧了步枪的枪托。
他最初感到的是一种浓厚的艺术上的乐趣。就在那巨大无比的垫座——峭壁上,在那块高于一切的岩石的外沿,出现了一个庄严而惹人注目的骑士塑像。它一动也不动,在天空的衬托下显得轮廓分明。一个人的形体骑在马的形体上,直挺挺地,十分威武,但又具有大理石雕整的希腊神像那种使人忘怀了一切活动的恬静。骑士的脸稍稍偏向左侧,只露出额头和胡须的轮廓,此刻他正在俯瞰峡谷的凹底。
德路斯这时已完全清醒,强烈地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他小心翼翼地把枪管从灌木丛中向前推出,枪托抵着面颊,翘起枪上的击铁,从瞄准器中间望出去,对准了骑马人胸部的要害部位。在这一瞬间,骑马人转过头来,朝着这个隐蔽的敌人的方向看——似乎是在端详他的面孔,他的眼睛,还有他那颗勇敢而富于同情的心。
卡特·德路斯变得面如死灰,四肢发抖,浑身虚弱。他的手从枪上坠下,头慢慢地牵拉下来,直到脸贴着他躺在其中的树叶堆上。
这一切没隔多久;顷刻间,他的脸又从地面上抬起来,双手恢复了原来握枪的部位,食指凑近着扳机。
但是且慢,还有一线希望:也许这人什么也没有发现,也许他只是在欣赏这壮丽的景色。放他一条生路,他也许会转身沿着来的方向漫不经心地策马而去。很有可能,他所以全神贯注——德路斯转过头来往下看,他看见蜿蜒一线的人马,穿过绿茵茵的草坪蠕动着——不知是哪个愚蠢的指挥官竟然准许他部下的兵士在开阔地上饮马,从周围上百个山头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啊!
德路斯把目光从谷底折回,再一次凝视天空中人和马的组合,仍然是通过枪上的瞄准器望出去。他开了枪。
骑士以军人方式笔直地骑在马上,紧紧跨着马鞍,狠狠地扣住缰绳,以免战马过于剧烈地向下俯冲。他没戴帽子,长长的头发向上飘扬,羽毛似地波动着。他的右手被一簇竖立的马鬃所遮盖。马的身躯保持水平,仿佛是马蹄的每次起落都遇到了大地的阻力。这一切动作完全是野马疾驰的动作,这简直是在飞行啊!
树丛中訇然一响——响声没有回音就消失了,接着一切归于寂静。
卡特·德路斯开枪以后,重新装上弹药,继续守望。不到十分钟,联邦军的一个军士小心地匍匐行进,爬到他身边。
“你开的枪?”军士低声说。
“是我。”
“对着什么?”
“一匹马。”
说话人脸色苍白,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感情流露。答过了话,他转过脸去,再不往下说了。军士没有听懂。
“马背上有人吗?”
“有。”
“谁?”
“我父亲。”
军士站起来,走开了。“我的老天啊!”他说道。
(有删减)
(注)①1861年4月,南军进攻联邦军,美国南北战争爆发。②西弗吉尼亚州,在美国南北战争初期属于南方阵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插叙了儿子参战前父子之间的对话,这些对话暗示了故事的背景,也为后文父子战场相遇埋下了伏笔。
B.背叛南方并在最危险的前线执行任务的儿子,以空中骑士形象出现在儿子瞄准器里的父亲,他们都是英雄。
C.小说情节简单,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描写父子战场不期相遇和残杀的事件,为战争笼上了一层浓浓的诗意。
D.儿子枪杀父亲的过程是双方人格升华的过程,在父与子、敌与我的关系冲突中表现了忠于职守的人性光辉。
2.结合小说情节,分析卡特·德路斯发现骑士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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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段文章,完成文后各题(22分)
祖母是一片不知愁的落叶
朱玉成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秋天的叶子。
叶子上错综复杂的脉络,像极了祖母的皱纹。但祖母并不悲伤,祖母的额头经常是金光闪闪,阳光喜欢在那里安营扎寨。那令人愉快的微笑使她的皱纹看起来像是在跳舞。
在我的记忆里,祖母总是拿着扫帚,试图耙所有的哀怨清扫干净,只留给我们无忧无虑的鸟鸣。
祖母在那些落叶里不停地翻脸,把中意的握在手心。祖母喜欢收藏落叶,这个习惯终生未曾改变,这让我感觉到祖母永远不会衰老。
我在祖母的书里看到过那些落叶。祖母喜欢看书,她的书里总是夹着各种各样的落叶,仿佛是她为自己的青春留下的标记。每一段青春,都是一片叶子,那些青春的遗骸、无法言说的旧日时光,成了书签,丈量着一本书的里程,时刻提醒着你,哪些句子需要再一次爱抚,哪些句子需要重温。
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祖父。父亲告诉我,祖父结婚一年后就从军了,再也没有回来。作为军烈属的祖母受到了很多人的尊重,然而却没有人可以安抚她内心的苦痛。祖母习惯在那些叶子上面写字,一句半句的,大多是哀婉的宋词。我想那是祖母在用她的方式怀念着祖父吧。每年清明的时候,我就会看到祖母去祖父的坟前,把那些写了字的叶子铺满坟头,景象灿烂而华丽。这么多年,我没有见祖母掉过一滴眼泪,但我知道,她的内心就像蓄了雨的云,轻轻地挤一下,就会泪雨滂沱,只是别人无法看见。祖母的眼泪只居住在她自己的云里。
不管天气好坏,祖母总是会大声爽朗地笑。祖母的苦难就像一座山,把她的脊背压弯,却压不弯她热爱生活的心。
在那些叶子上写字的时候,祖母是小心翼翼的,仿佛怕碰坏了一份念想。写上了字的叶子,就如同被装上了灵魂,重新活了过来。我想只有祖母懂得那些落叶,也只有那些落叶懂得祖母,他们惺惺相惜,彼此嘘寒问暖。
怀念祖母,是从一片叶子开始的,替那些果实遮过阴凉,从枝头跌落、背井离乡的叶子。
祖母在秋天的离世毫无征兆,只是那一天刮了很大的风,院子里的那棵老柳树稀里哗啦地掉落了所有的叶子。其实,也只有风能让叶子喘息或感叹。在叶子的生命中,风往往扮演着接生婆和送行者的双重角色,所以叶子的心思只和风说,它只和风窃窃私语。
落叶也有遗言吗?在离开枝头的刹那,它和风都说了什么?谁听过它们交代的后事?
那些齐刷刷落掉的叶子们,是去陪祖母了吗? ,
我想,如果祖母是落叶,那么风一定是祖父。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缠绕不清的爱意。 ’
我的祖母,一片写满诗句的落叶,一片不知愁的落叶,把生命的结束当作一次旅行。
落叶从不惊叫,哪怕你踩到它的脊背。不像雪,不论你走得多轻,它们都会在你的脚下呻吟,
仿佛踩碎了它们的骨头。落叶从不惊叫,哪怕遇到再多的苦难,它都只是去和风窃窃私语。
我似乎听到了落叶在说:“等我来赴一个灿烂的约会。在此之前请好好生活,各自珍重!"
1.结合文章内容,简析“落叶”在文中的作用。 (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祖母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写祖母寄寓着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写祖母所用的艺术手法。 (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章结尾说,我似乎听到了落叶在说:“等我来赴一个灿烂的约会。在此之前请好好生活,各自珍重!”是的,每个生命的不同阶段都需要“珍重"。请你说说人生该怎样“珍重"?(4
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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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田埂上的精神
张佐香
①麦子把田野的纽扣一粒一粒扣齐。但是,有一粒麦子被人们遗忘了,落在了田埂上,像一只浇了水后丢在堤上的桶。
②秋天继续深入。在清寒的晨气中,秋天的阳光抹在田野上,也抹在这一粒麦子上。它穿透土壤的黑暗,长出如针的小苗。来地里除草施肥的人们,自远方踏步而来,这一株麦苗兴奋地在微风中晃动着绿色的身子,似蝴蝶抖动金色的翅膀。然而,没有人在走近它时停下来,甚至没有闲暇望它一眼。因为田野里有大片的麦子,在等待着他们。
③本来它也应该生长在平整如砖的麦地呀!那儿有着它许许多多的兄妹,它们被调理得丰腴而肥硕。远远望去,它们宏大而又壮观。它们手挽手一起生长,一起成熟,一起走进农家的粮仓,与那些农民一起体验丰收的喜悦。田埂上只有一株孤零零的麦子,一株长错了地方的麦子。它很无奈。
④尽管这株麦子非常纤弱,但它长得非常卖力。它比田地里任何一株麦子都活得用力;它不想放弃自己生长的权利;它甚至还想用它那一片特别的绿,来引起人们的关注,从而获取生长所必需的元素。它大声地对每一位从它身边经过的人呐喊:“你们睁大眼睛瞧瞧!我不是一棵小草,我是麦子,我是一株麦子啊!”但是,没有人理会它。例外的一天,有个人偶然歇息时坐在它身边的田埂上,抽了一根烟,扔下烟蒂时瞅了它一眼,这时才突然记起来似的说:“噢,这儿还有一株麦子!”这时,麦子为有人记起它而高兴,它显得异常兴奋,甚至还有意地直了下它的身子,以便能让人看到它健康向上的样子。它不愿意让人笑话它,或者可怜它。那人只留下了些烟灰,拍了拍沾在裤子上的泥土,走了,就不再有踪影。
⑤这一株麦子已彻底为人们所遗忘,偶尔有小鸟落在它的身边,望着这深秋的大地一动不动。风吹,雨淋,日晒,它在孤独寂寞和无望中艰难地生长。它必须要生长,因为它是一粒落进泥土获得生命的麦子。它的存在属于大地,还有白云和高空飞翔的鸟儿,以及美好的黎明和黄昏。太阳格外地偏爱它,总是用暖暖的光芒映照着它的身子。
⑥尽管它是一株长在田埂上的麦子,被人们忽略,但它依然挚爱着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能体会到他们泥一脚水一脚跋涉于齐膝的泥淖中的滋味;它能感受到他们担着百余斤的担子压在肩上走上三四里地的分量。抢收抢种的季节,他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顶着最毒的太阳,干着最繁重的活。他们受苦受累似乎是注定的。谁也没觉得不应该。想到此,它的身子一沉,似乎想把自己的根系伸进更深的土壤中,汲取更多的营养,使自己长得更健壮一些。
⑦冬去春来,它终于开始抽穗,并且呈现出金黄的颜色。当一位农人收割了无数麦子后,发现了它,欢喜得了不得,小心翼翼地割下这株麦子,把它捧在手心,喃喃地自言自语:“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的是天惠呀!”
⑧一颗明亮而智慧的种子,只要根植于泥土,它就能结出果实,正如这田埂上的一株麦子。它生长的是田埂上的精神。
(选自《人民代表报》,有改动)
1.第一段在写法上有什么特色?从全文结构来看,这一段放在开头有什么作用?
2.“麦子,田埂上也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它承的是天惠呀”,结合原文回答:田埂上为什么能长出这么好的麦子?
3.用自己的话表述“田埂上的麦子”给了我们哪些人生启示。
4.本文多处运用对比,请列举两例并探究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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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16分)
促织,促织!
宗璞
秋来了。
不知不觉间,秋天全面地到来了。
最初的信息还在玉簪花。那一点洁白的颜色仿佛把厚重的暑热戳了一个洞,凉意透了过来。渐渐地,鼓鼓的小棒槌花苞绽开了,愈开愈多,满院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人走进屋内有时会问一句,怎么会这么香,是熏香还是什么?我们也答说,熏香哪有这样的气味,只是花香侵进来罢了。花香晚间更觉分明,带着凉意。
一个夏天由着知了聒噪,吵得人恨不得大喝一声“别吵了!”也只能想想而已,谁和知了一般见识?随着玉簪花的色与香,夜间忽然有了清亮无比的鸣声,那是蟋蟀!叫叫停停,显得夜愈发的静,又是一年一度虫鸣音乐会换演员的时候了。知了的呐喊渐渐衰微,终于沉默,蟋蟀叫声愈来愈多,愈来愈亮。清晨在松下小立,竹丛里、地锦间都有不止一支小乐队,后来中午也能听到了。最传神、最有秋之意韵的鸣声是在晚间,似比白天的鸣声高了八度,很是饱满。狄更斯在《炉边蟋蟀》这篇小说里形容蟋蟀的叫声,“像一颗颗星星在屋外的黑暗中闪烁。歌声到最高昂时,音调里便会出现微弱的,难以描述的震撼。”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喜欢这小东西,说炉边能有一只蟋蟀,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
我们的小歌者中最优秀的一位也是在厨房里。它在门外,炉边,碗柜边,水池边转着圈呜叫,像要叫醒黑沉沉的夜,叫得真欢!叫到最高昂处似乎星光也要颤一颤。我们怕它饿了,撕几片白菜叶子扔在地上,它总是不屑一顾。
养蟋蟀有许多讲究,可以写几本书。我可无意此道,几十年前亲戚送的古雅的蛐蛐罐,早不知到哪里去了。我喜欢自然环境中蟋蟀的歌声,那是一种天籁,是秋的号角,充满了秋天收获的喜悦。
家人闲话时,常常说到家中的两个小淘气包——两只猫;说到一只小壁虎,它每天黄昏爬上窗捉蚊子,恪尽职守;说到正在杂物棚里呼呼大睡的小刺猬,肚皮有节奏地一凸一凹,煞是好看。也说到蟋蟀,这小家伙,为整个秋天振翅长鸣,不惜用尽丹田之气。它的歌声蛐,一名蛩,一名促织。
促织这两个字很美,据说是模仿虫鸣声,声音似不大像,却给人许多联想。促织,可以想到催促纺织,催促劳动,提醒人一年过去了一大半,劳动成果已在手边,还得再接再厉。 《聊斋志异》中有《促织》一篇,写官府逼人上交蟋蟀,九岁孩童为了父母身家性命,魂投蟋蟀之身。以人的智慧对付虫,当然所向披靡。这篇故事不止写出以皇帝为首的统治者的暴虐荒唐,更写出了人的精神力量,生不可为之事,死以魂魄为之!这是一种执着,奋斗,无畏无惧,山河为动,金石为开的力量。、
近来,我非常不合潮流地厌恶“潇洒”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已被用得极不潇洒了,几乎成了不负责任的代名词。潇洒得有坚实的根底,是有源有本,是自然而然的一种人格体现,不是凭空追求得到的,晋人风流的底是真情,晚明小品空灵闲适的底是妙赏。没有底,只是哼哼唧唧自哀自怜,或刻意作潇洒状,徒然令人生厌。
听得一位全国重点中学的教师说,她班上有一个学生既聪明,又勤奋,每天时间按半小时一单位排好,决不浪费时间。她向别的同学推广,有些人竞嗤之以鼻,说“太牲了!”经过解释,才知道牲者畜牲也,意思是太不像人了。
究竟怎样才算人,才是人?才能做与“天地参”的人?只是潇洒么?只是好玩么?
听听那小蟋蟀!它还在奋力认真地唱出自己的歌!
促织,促——织——。
1.作者通过哪些描写来表现“秋天全面地到来了”?(20字内,不含标点)(4分)
2.作者在第四自然段中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各有什么作用?(答三种即可)(9分)
3.根据文章内容分析概括出促织精神的要点,不符合的一项是 (3分)
A.促织是黑暗中一颗闪烁的明星,给人带来幸运和希望,这本是狄更斯小说中男女主人公对促织及其精神的评价和感受,本文作者也是认同的。
B.促织奋力认真地唱出自己的歌,如秋天的号角,催促劳动,再接再厉,它具有不断进取的精神。
C.促织精神是一种有责任心的人格体现。孩童魂化促织体现了一种执着、奋斗、无畏无惧的精神力量。
D.促织为了叫醒黑沉沉的夜,废寝忘食,对主人给的食物不屑一顾,具有无私奉献、不求索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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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照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全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婷婷少女。阳光照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 ① ,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 ② !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泌吐着芬芳。
1.文中使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
A.拟人、排比、比喻 B.比拟、比喻、排比
C.比喻、借代、排比 D.比拟、借代、排比
2.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可改写成:“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纯粹灿烂的野菊花。”从语意上看二者基本相同,但原文表达效果更好,为什么?
3.请在文中画横线处补写恰当的语句,使整段文字语意完整连贯,内容贴切,逻辑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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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病 人
每天下午,她都要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身,但并不能掩盖住她的典雅的气质。
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楼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下一趟的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想:这人真多事。
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蓝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呢?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这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但她没有想到,她的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的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且触动了上行按钮。“神经病!”女士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
1.在第(1)段中,“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这一句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小说为了塑造“她”这个鲜明形象,凸现主旨,重点描写了电梯中的几个场景,请加以概括。
3.结尾处“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在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4.小说以“病人”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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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翔的馒头
葛昕旭
那是一个特别寒冷的日子。大朵大朵的雪花,纷纷扬扬地在空中飘着。
父亲来到学校的时候,正是中午。小林子刚吃完饭,正和同学们一起趴在教学楼的栏杆上,伸手接着从天空飘落的雪花。小林子看见父亲瘸着腿,冒着风雪,从校门口一瘸一拐地走向教学楼时,愣了一下,手里的雪花慢慢地融化了。
小林子跑下楼,跑到父亲面前。父亲冻得僵硬的脸瞬间就活泼了起来,笑笑,双手忙捧到嘴边,哈了哈气,随后伸手帮小林子拍了拍身上的雪花,拍完,从身上掏出一个布包解开,拿出一大沓的零钞,说:“这是两百元,你拿着,买点啥好吃的,不要亏了自己的身体。”说完,把钱递到了小林子的手上。
小林子吸了一下鼻子,拿着钱,看着父亲,眼里顿时就有了湿润的感觉。
父亲伸手摸了摸小林子的脸,又问:“吃饭没?”
小林子朝父亲点了点头。
“要吃饱。”父亲边说边从身上摸出一个冷得干硬的大馒头,递给了小林子。
小林子看着父亲,摇摇头,没接,说:“爸,你吃!我不饿。”小林子知道,那是父亲从家里带来的,是父亲的中午饭。
父亲说:“我没事,走快点,早点赶到家,还能吃上午饭。你上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吃饱咋行?”
小林子看着父亲,刚要伸手接,这时,站在楼上的几个同学朝小林子吹起了口哨。小林子愣了一下,转身看了看楼上,红着脸,把手缩了回去
父亲发火了,一把抓住小林子的手,说:“叫你接着你就接着!咋不听话呢?现在营养跟不上,把脑子费了咋办?”说完,把馒头硬塞进了小林子的手上小林子拿着大馒头,站在那里,脸更红了。
同学们“轰”的一声笑了起来。口哨声,尖叫声,起哄声,响成了一片。
父亲抬头看了看楼上的同学,脸也微微地红了红,叹了一口气,又拍了拍小林子肩膀上的雪花,然后转过身,蹒跚着腿,一瘸一拐地往校外走。
小林子看着父亲的背影,身体立马僵成了一根木棍,鼻子酸了酸,嘴张了张,想说点啥,结果啥都没说。
同学们全跑下楼围在了小林子的旁边。同学们一下来就开始抢夺小林子手上的馒头。小林子红着脸,把手中的馒头高高地举在了头顶。 同学们却不依不饶,紧紧地把小林子围在了中间。一边抢夺馒头,一边不停地说着一些嘲笑的话语。
小林子举着馒头,看着大家嘲笑的眼神,脸上终于挂不住了,转身看了看父亲。
父亲背着一身雪花,已经走到了校门口。
小林子转过身,看了看围在身边的同学,重重地哼了一声,忽然手一扬,那干硬的馒头,就犹如一只飞翔的小鸟,划着抛物线,直接飞向了教学楼旁边的操场。
父亲来到校门口。临出门,想再看一眼小林子,一转身,恰好看见了那飞翔的馒头。父亲愣了一下,脸一下就白了。父亲站住了。看了看站在同学们中间的小林子,父亲紧紧地咬了咬嘴唇,右手慢慢地就捏成了一个有力的拳头。
小林子看见父亲转身的瞬间,立刻就吓傻了,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父亲瘸着腿,忽然朝小林子跑了过来。
小林子忙扒开同学们的包围圈,迎着父亲跑了过去。父亲跑到小林子面前,推开小林子,跑向了操场。父亲捡起馒头,用手擦了擦上面的泥土,看了看,放进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
小林子跑到父亲面前,抱着父亲,泪水慢慢地就淌了下来。
此时,天空的雪花,越飘越大。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馒头的描写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大亮点。作者将“馒头”写进文题里,以馒头编织故事,以馒头刻画人物形象,使普通的馒头有了象征意味,发人深思。
B.小说为我们塑造的小林子虽然自私、虚伪,但仍然有着美好的心灵,如:他接过父亲的钱时,有点感动,最后当父亲回来后,他“抱着父亲,泪水慢慢地就淌了下来”,这些说明他本质是好的。
C.对小林子班上同学的描绘,也为塑造主要人物起到了对比反衬的作用,小说通过对这些同学的描写,揭示了一个鲜活的社会现实,强化了小说震撼人心的力量。
D.这篇小说语言质朴、生动,叙述详略得当,小说不靠离奇的情节取胜,却在看似平淡的描述中,以近乎工笔的写法凸显出其深厚的思想内容。
2.读了这篇小说,读者会觉得小说中的“父亲”这个人物形象很熟悉,“父亲”有哪些性格特征?小说是通过什么手法来表现这些特征的?
3.这篇小说对“雪”的描写很有特色。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作者描绘“雪”的作用和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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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秋 葛玉琴
最爱秋天。也许是因为秋天的明朗,阳光很通透,原野一片暖色调的斑斓,让我感觉很舒服。
这个秋天是我从未曾有过的闲适。生病后的休养,让我有了大把的时间可以去细细品味秋天。
天气晴好的傍晚,我穿戴暖暖地出去散步。在大街小巷缓缓地走,看匆匆的人流,看人们脸上的笑容,都带着夕阳的金黄灿烂。这个时候,我喜欢。①
风和日丽的上午,我常常去附近的公园走走。天空澄明,秋阳温暖。走在公园树林中,阳光在金黄的银杏叶,红色的枫叶上闪烁,小路上铺满了彩叶。轻轻地漫步小路,尤如走进了秋天的盛典。这个时候,我喜欢。②
这样的时候,让我感觉很踏实很温暖。我知道,这样金碧辉煌的秋天盛典只是秋的谢幕方式,短暂的美丽,一转眼就会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漫长的萧瑟的冬。但我不去想这些。昨天已经过去,明天还没到来,我现在能够做的,就是享受当下的秋天。
此时此刻,我走在秋天的盛典,这样美丽的时节,我没有错过。生命从这里收获,又将从这里启程……我倚着一棵披着华丽叶子的枫树,仿佛成为了秋的孩子。是的,我是秋的孩子,从秋天吸取生命的精华,然后走向一个又一个春天。
我的肢体接受秋风的爱抚,像一片经过酷暑薰烤、秋霜摧打的叶子,正绽放着最后的美丽,散发着独有的芳香。或许一会儿在风的催促下,会自然坠落。但在落入大地之前,亦将如蝶一般在这个世界进行最后的旅行,以最绚烂的姿势,归于泥土。
脚下那些刚失去生命的彩叶,在阳光的蒸腾下,散发着清香。细看上去,每一片叶子都不尽相同,但都是温润而美丽,似乎还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呼吸。他们是否还有感知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有风,叶子们还可以随风翩跹起舞。或许,他们还在唱歌,阳光下那些金黄旋律,此刻正伴随着我的左右。不会起舞的,只是非叶子的我。万物都有一个相同的归宿,但愿我的坠落,也能如叶子这般从容这般快乐。
天空很深远,水很清澈。深秋的玉渊潭并没有瘦去,柳却还在忙着,弯着粗壮笨拙的腰,一下子把许多枝条都垂到水中。他想钓什么?不就是一潭秋吗?
慢慢地走着,就到了野鸭岛。春天那群跟在鸭妈妈后面的毛绒绒的小鸭,已经长成和他们的父母一样了。经历一个春秋,他们就长大了。又想起露易丝L·海书中所说:“生活永不停滞,每一个时刻都是新生的、新鲜的。”树木春天萌生新叶,固然给予世界一片生机;秋天的坠落,却并不让我感觉萧瑟,他们的金黄璀璨温暖着所有的生命,更换来了大树新一轮生命历程。
树木如此,小野鸭如此,我们人类更是如此。每一个时刻,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今天的言行,创造着自己的明天。
丢弃了过去,才能够开始新的生活,才能够做到真正地爱自己。是啊,已经过去的人和事,丢弃何仿?已是深秋,雪已经在到来的路上。我们不是鸟儿,没有一双寻找温暖世界的翅膀,但是我们都需要一颗安详的心来完成季节的迁徙。
让我们给自己一个机会,不用远行就能够走进秋天的深处;给秋天一个适宜的高度,让自己不用仰望就能握在手中;给自己一个拥抱,让久违的微笑,伴随属于自己的每一个日子。
然后,在每一个或者温暖或者寒冷的早晨,告诉自己:“你真棒!”“我爱你!”那么,所有的日子都将会美丽着自己的人生。
1.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品秋”,请你仔细阅读全文,说说作者从文中品到了什么?(请用原文的语句回答)(4分)
2.文章第三段和第四段的最后一句,两次出现“这个时候,我喜欢”,请你说出这两句中的“这个时候”分别指的是什么时候?(4分)
3.面对一转眼就会消失的秋天,取而代之的将是漫长而萧瑟的冬天,作者为什么不去想这些?(3分)
4.仔细品读文中第七段中划线的句子,说说你从中感悟到什么生命的真谛?(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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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有删减)
1.第一段中的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2.作者选取了哪些平常景物来描写故都的秋?这些景物描写融入了作者怎样的深沉情感?请结合全文分析。
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 作者认为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是因蓝白色为冷色,与作者闲适而稍显悲凉的心态最相吻合,也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特点。
B. 这篇作品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既清新典雅、又洒脱酣畅的风格。
C. 本文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同时又运用了对比、比喻、排比、夸张等手法,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D. 这篇散文带有作者鲜明的自叙性质,读者能看到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以及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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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犁
刘剑飞
秋天的田野,空旷高远。
靠近河滩的田地上,几个身影在阳光下晃动,那是刘桥村最后的耕耘者。
“吁——喔——”根生老汉手举鞭子,高声吆喝着牲口。苍老的声音,在秋风中一颤一颤,像是一曲悠长的牧歌。老黄牛拉着一架犁,在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老根生手扶犁把,走在中间;后面,是他10岁的孙子壮壮,正挎着一只竹篮子,朝犁沟里撒肥料。
喝足了秋后的一场透雨,田里的土酥酥的、软软的。明晃晃的犁铧插进土里,将一块块带着湿气的黑土翻上来,枯黄的衰草和豆叶便被掩在土下。犁完一趟,调转头,扎好了犁,老根生便折回身来,帮着孙子撒肥料。竹篮有些沉,孙子趔趄着身子,努力挎着,小手麻利地抓起一把把肥料,撒进新翻的犁沟。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家伙,根生老汉的心里蓦地生出了一种暖意。老伴去得早,几年前,儿子儿媳又都到南方打工去了。整个家里,就只剩下这一老一小两个人了。有时候,老根生就想,幸亏留下了这孩子。不然,自己会多孤单呢!将肥料撒到地头,担心累着孩子,老根生问,“壮壮,累不累?累了咱就歇一会儿。”
“爷爷,我不累。天晚了,咱还得多犁几趟地呢!”
“好嘞,要是不累,咱就再干一会。”说着话,老根生扶起犁,喝了声号子。老黄牛就又不紧不慢地走动起来。
正是秋种翻耕的时节,大片的田野里却冷清清的。蓝天黄土之间,一头牛,一架犁,两个人,排成一个小小的队伍。一来一去,一去一来,在秋日的夕阳下,定格成一帧发黄的影像。
又犁了好几趟,见孙子脑门上已沁出密密的汗珠,根生老汉便喝住牛,扎稳犁,让这小小的队伍就地休息一会。
温润的泥土被太阳晒得暖暖的。壮壮拣了一堆土块,跪在地上,玩垒房子的游戏。老根生就坐在新翻的土上,不紧不慢地燃着一支烟,若有所思地静静地看这空旷的田野。有风吹过,河滩对岸隐约传来机器的轰鸣声。老根生知道,那是推土机在推对面村里的房子。年前,镇里村里就开过几次会了,说是市政府要在这里流转土地,建什么工业园区。这一带的几个村子要全部迁走,迁到城市郊区的还原小区。并且还安排年轻人到附近的厂里上班,老年人进敬老院养老。政策一下,村里人就一拨又一拨的拿着拆迁费走了。可根生老汉一直没走,他跟村支书讲好了,无论如何也要等他再种完这最后一季庄稼。村支书尽管很不理解,但终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这些天来,夜夜睡不着觉,一季庄稼也就几十天,就怕日子一溜烟似的过了,因为他实在不愿离开这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以及伴他耕种的这头牛、这架犁。
一群大雁排成“人”字,鸣叫着从天空飞过。老根生心中一酸,大雁飞走了,明年还能再飞回来,而自己呢?明年还能再回到这里吗?想到这,老根生长长叹了一口气,有泪水顺腮边落下。
“爷爷,你怎么了?是想奶奶了吗?”听到根生老汉的叹息,玩得正欢的孙子停下来问。老根生摇摇头,又点点头,擦拭着眼泪,“没事,你玩吧,爷爷没事。”
孙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说,“我知道了,爷爷一定是在愁搬家的事呢。爷爷别愁,听咱村的杠子叔说,那新家里有超市、有学校,还有能喷水的小公园呢,可好玩啦!”小家伙转动着两个乌溜溜的大眼睛,说得很是兴奋。
根生老汉狠抽了一口烟,心想,小孩子家哪会想那么多,咱农民种了一辈子地,土地就是自己的亲人一般,这一旦离开了土地,今后的日子可咋过呢?
夕阳斜射下来,将整个大地染成一片暗红。地边的草丛里,秋虫子断断续续地叫着,声音发着颤,有些凄婉和孤零。
老根生掐灭了烟头,站起身,招呼孙子,“壮壮,来,歇好了,咱再接着干。最后一季庄稼了,可得好好种啊!”
(选自《羊城晚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老根生叹气流泪,不是想去世的老伴了,而是对搬家之事发愁,是因为他不喜欢孙子描述有超市、有学校、有喷泉的新家。
B. 对面河滩的机器轰隆声,推土机推民房,市政府要建工业园,这些描述流露出作者强烈的反感,批评强拆乱建的做法。
C. 这篇诗意小说描绘了农耕时代向工业时代转型中一位老农人的内心世界,小说底色中自然注入了对人性和社会问题的思考。
D. 小说语言别具一格,虽不圆熟浓郁,却也华美典雅,艺术性思想性上更侧重情理交融,“桃源”般的画面呈现出时代的印迹。
2.文中划线句子是一段精彩的环境描写,请分析其对小说全文的作用?
3.结合小说内容,概括并分析老根生的形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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