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也谈“附庯风雅”
马慧元
有这样一则轶事:二战结束后,有个叫做汉·凡·米格伦的家伙模仿名画家维米尔的手法画了一幅《以马忤斯的晚餐》,结果几乎被所有人包括专业画家、鉴赏家都当成新发现的维米尔新作。事情败露后,这些在艺术领域里有发言权的人,大概脸红了一红。
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见多数欣赏艺术的人都是附庸风雅,他们不能区分伪作和真品,在伪作面前感动得死去活来。
是不是这样呢?这个话题可真不小。不光在美术界,音乐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甚至可以说,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巴赫的作品中有没有伪作而被当真的呢?太可能有了。那么误把伪作当真的音乐爱好者,被这音乐感动,是不是就是“附庸风雅”,要被斥为假爱好者?
在我看来,跟附庸风雅对立的,无非是两种人,一是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自然免了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二是真懂的,严格说起来,这差不多只是极少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了。说白了,你我非专家,不论怎么喜欢艺术,总归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地附庸风雅,因为经典艺术这东西太难、太细致,除非有专业训练,不然极难说到点子上。一般能大概说得沾边的艺术爱好者,其实也经不起追究,你让他多说几个一二三,基本就露馅了(本人也不例外)。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有发言权的也只限于极少的领域和作品,除非花大量时间研究,一个弹惯肖邦的人随便说几句对巴赫的印象,也很有可能不入巴赫专家的法眼——基本是外行话。
所以把假当成真,或者把坏当成好,说到底,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判断失准。而判断失准,或者说目前对某类艺术的了解还不够,是否就意味着他喜欢艺术是可笑的,或不妥的呢?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很难的东西,为什么对艺术有附庸风雅之讥,而对其他领域,比如科技工业没有这类说法?也许部分原因是:工业商品一般为实用,不太可能成为饭桌上的谈资;而艺术这无用之物,在很多人那里是生活的装点,所以一说就貌似标榜教养,显示了社交中的虚荣和势利。此外,比如我完全不懂手机的制造,但我也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牌子不如那个牌子好用,即使让专业人士听到,估计也不会怪罪。而对艺术产品,因为涉及人人都有的情感,在每个接受者那里都有独特感受,能跟艺术产品也就是作品达成某种沟通,所以人们发表的评论就可以是:“它表达了什么?谁表达得更好?”这听上去就有点判断的意思了。要命的是,外行下这种判断,结论可能跟内行有天壤之别,而不像其他商品,消费者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艺术鉴赏可真成了说不得的事情。不懂的人很难区分其微妙差别——即使能,也是反复研究学习的结果,所以才会有古董鉴定这样的专业。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通常总是极少的人乐意深究某类艺术。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欣赏是渐进的难事,任何人都有从懂得少到懂得多的过程,也许第一次去听音乐会的时候,连巴赫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如果真能坚持去听十次,感受的深度当然就不一样了。何况,任何复杂事物,都有个洋葱头般的层次,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尽知,而知识和品味,都是在坚持的过程中慢慢提高的。既如此,为什么不懂其他专门知识而说错可以被理解,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就要被嘲笑呢?
我反对“附庸风雅”之讥,并不是说,所有关于艺术的见解和感受都有一样的意义。我以为,高低对错当然有,理解也有深入和肤浅之分。如果在公共空间内发表的话,不妥的意见应该被纠正;但从心态来讲,因为意见不够准确,就把观点背后的“人”和愿意了解艺术的愿望也否定了,认为“没判断出真伪的喜欢必然是假喜欢”,“不懂而叫好必然是附庸风雅”,好像也真是有点过分了吧。
(选自《文汇报》2009年11月24日)
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汉凡米格伦的《以马忤斯的晚餐》被错误鉴赏的事实为例,说明多数欣赏的人都会被人讥讽为附庸风雅。 |
B.作者以马赫的作品中有伪作而被当真的事实为例,证明不光是在美术界,在音乐界的鉴赏中也不乏把伪作当真的现象。 |
C.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一般的艺术爱好者,在艺术鉴赏的深究面前也会露馅,说出外行话。 |
D.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自己虽然不懂手机的制造,但可理直气壮地去评手机牌子的好坏,因为在这方面不存在“附庸风雅”之讥。 |
2.作者反对“附庸风雅”之讥,下列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在鉴赏中判断失准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 |
B.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比如在美术界、音乐界,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 |
C.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 |
D.消费者对艺术品不像对其他商品一样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应被理解。 |
3.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一旦出错,鉴赏者常常被斥为附庸风雅,是假爱好者。 |
B.只有对艺术毫无兴趣的人以及极少数的艺术家和评论家才能免除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 |
C.虽然经典艺术太难、太细致,但只要经过专业训练,就可涉足艺术鉴赏的多个领域和方向。 |
D.艺术鉴赏判断失准,只能说明判断者知识和能力不足,而不能就此否定他们对艺术的喜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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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附庯风雅”
马慧元
有这样一则轶事:二战结束后,有个叫做汉·凡·米格伦的家伙模仿名画家维米尔的手法画了一幅《以马忤斯的晚餐》,结果几乎被所有人包括专业画家、鉴赏家都当成新发现的维米尔新作。事情败露后,这些在艺术领域里有发言权的人,大概脸红了一红。
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可见多数欣赏艺术的人都是附庸风雅,他们不能区分伪作和真品,在伪作面前感动得死去活来。
是不是这样呢?这个话题可真不小。不光在美术界,音乐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甚至可以说,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巴赫的作品中有没有伪作而被当真的呢?太可能有了。那么误把伪作当真的音乐爱好者,被这音乐感动,是不是就是“附庸风雅”,要被斥为假爱好者?
在我看来,跟附庸风雅对立的,无非是两种人,一是对艺术毫无兴趣的,自然免了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二是真懂的,严格说起来,这差不多只是极少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了。说白了,你我非专家,不论怎么喜欢艺术,总归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地附庸风雅,因为经典艺术这东西太难、太细致,除非有专业训练,不然极难说到点子上。一般能大概说得沾边的艺术爱好者,其实也经不起追究,你让他多说几个一二三,基本就露馅了(本人也不例外)。就是真正的艺术家,有发言权的也只限于极少的领域和作品,除非花大量时间研究,一个弹惯肖邦的人随便说几句对巴赫的印象,也很有可能不入巴赫专家的法眼——基本是外行话。
所以把假当成真,或者把坏当成好,说到底,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判断失准。而判断失准,或者说目前对某类艺术的了解还不够,是否就意味着他喜欢艺术是可笑的,或不妥的呢?
这是个有意思的现象。同样是很难的东西,为什么对艺术有附庸风雅之讥,而对其他领域,比如科技工业没有这类说法?也许部分原因是:工业商品一般为实用,不太可能成为饭桌上的谈资;而艺术这无用之物,在很多人那里是生活的装点,所以一说就貌似标榜教养,显示了社交中的虚荣和势利。此外,比如我完全不懂手机的制造,但我也理直气壮地说,这个牌子不如那个牌子好用,即使让专业人士听到,估计也不会怪罪。而对艺术产品,因为涉及人人都有的情感,在每个接受者那里都有独特感受,能跟艺术产品也就是作品达成某种沟通,所以人们发表的评论就可以是:“它表达了什么?谁表达得更好?”这听上去就有点判断的意思了。要命的是,外行下这种判断,结论可能跟内行有天壤之别,而不像其他商品,消费者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这样一来,艺术鉴赏可真成了说不得的事情。不懂的人很难区分其微妙差别——即使能,也是反复研究学习的结果,所以才会有古董鉴定这样的专业。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通常总是极少的人乐意深究某类艺术。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欣赏是渐进的难事,任何人都有从懂得少到懂得多的过程,也许第一次去听音乐会的时候,连巴赫的名字都不知道,但如果真能坚持去听十次,感受的深度当然就不一样了。何况,任何复杂事物,都有个洋葱头般的层次,谁也不可能一下子尽知,而知识和品味,都是在坚持的过程中慢慢提高的。既如此,为什么不懂其他专门知识而说错可以被理解,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就要被嘲笑呢?
我反对“附庸风雅”之讥,并不是说,所有关于艺术的见解和感受都有一样的意义。我以为,高低对错当然有,理解也有深入和肤浅之分。如果在公共空间内发表的话,不妥的意见应该被纠正;但从心态来讲,因为意见不够准确,就把观点背后的“人”和愿意了解艺术的愿望也否定了,认为“没判断出真伪的喜欢必然是假喜欢”,“不懂而叫好必然是附庸风雅”,好像也真是有点过分了吧。
(选自《文汇报》2009年11月24日)
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以汉凡米格伦的《以马忤斯的晚餐》被错误鉴赏的事实为例,说明多数欣赏的人都会被人讥讽为附庸风雅。 |
B.作者以马赫的作品中有伪作而被当真的事实为例,证明不光是在美术界,在音乐界的鉴赏中也不乏把伪作当真的现象。 |
C.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一般的艺术爱好者,在艺术鉴赏的深究面前也会露馅,说出外行话。 |
D.作者以自己本人为例,说明自己虽然不懂手机的制造,但可理直气壮地去评手机牌子的好坏,因为在这方面不存在“附庸风雅”之讥。 |
2.作者反对“附庸风雅”之讥,下列不属于其理由的一项是
A.在鉴赏中判断失准是因为知识和能力不足,但人生有涯,不可能什么都懂。 |
B.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比如在美术界、音乐界,都涉及真伪和微妙差别的判断。 |
C.如果将乐意懂而还不够懂的人都排除出去,那么艺术几乎就没有欣赏人群了。 |
D.消费者对艺术品不像对其他商品一样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不够懂艺术而说错应被理解。 |
3.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凡是跟经典、古典有关的鉴赏,一旦出错,鉴赏者常常被斥为附庸风雅,是假爱好者。 |
B.只有对艺术毫无兴趣的人以及极少数的艺术家和评论家才能免除附庸风雅和矫情的恶名。 |
C.虽然经典艺术太难、太细致,但只要经过专业训练,就可涉足艺术鉴赏的多个领域和方向。 |
D.艺术鉴赏判断失准,只能说明判断者知识和能力不足,而不能就此否定他们对艺术的喜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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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研究作者的生平事迹,以推断作品中的意向,将诗人的仕宦出处、爱情生活、师友渊源乃至异闻轶事,都列为作品意义与价值的可靠指引,这种鉴赏,是传统方法中常用的,像《唐诗纪事》《宋诗纪事》及许多诗话,无不如此。后来写文学史、诗史的作者,也都是采用这种历史的鉴赏法,着重于诗歌本身以外的材料。谈到诗歌的本身,便只用些抽象的辞汇来形容,像讨论到高适的诗,不是渲染他“年五十始学,为诗即工”的神话,就是详述他在旗亭看“妙妓”唱诗的趣事。对作品本身的鉴赏,最多说它“风格雄放”,能将它与岑参的诗作一比较,说什么相异处是“高适诗尚质主理,岑参诗尚巧主景”,相同处是皆以“悲壮为宗”,稍稍涉及作品的本身,已经算是说得很透彻了。传统的诗歌鉴赏滞留在这个圈缋中打转,历时甚久,许多说诗的资料,重复引用,愈积愈多,至清末的夏敬观作《唐诗说》,总结前人所说而集其大成,可以举为这一派鉴赏法的代表。就缺点而言,这样的鉴赏往往将作品内在的结构忽略,我们不否认研究作者的历史,是与作品的鉴赏有着密切的相关性,但作者的生平历史往往只数十百言,即使加以编年纪事,一年所纪仍有限,要想了解每首作品仍有其困难,而即使了解诗作的本末,与了解诗作的艺术成就依然是两回事。若作品的本身被忽略,则鉴赏家退居为史评家,诗的鉴赏就会全部落空。
所以考明了作者的生平事迹,还应据以深究作品的艺术结构。譬如鉴赏杜甫的《宿府》诗,据生平历史,知道此诗作于五十三岁,杜甫入严武幕府,做了工部员外郎,赐给绯鱼袋,就“杜工部”的宦途而言,乃是漂泊一生中最有依靠的岁月。全诗是:“清秋幕府井梧寒,独宿江城蜡矩残。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风尘荏苒音书绝,关塞萧条行路难。已忍伶俜十年事,强移栖息一枝安。”从末句中知道他有“姑且相就”的心思,但鉴赏不应限于此,该就诗作去分析脉理,发现“独宿”二字是通篇的眼目,“井梧寒”“蜡矩残”,当然是在写独宿,而“永夜角声悲”时自言自语,也是独宿的凄凉景况,“中天月色好”时谁共赏看?也是独宿的无聊心情。“悲”也罢,“好”也罢,结果一样凄凉无聊,如此一顿一挫,神味加倍隽永了。下面风尘侵寻、乡书阔绝,写来也来不得;关塞萧条、归路艰难,写去也去不得,这才是“姑且相就”的独宿原因。然而“一夜独宿”时寓有多少“十年”中的感慨;“一枝栖息”间寓有多少漂泊的空间,今日暂依于此,思绪翻腾,必然是凄恻不眠了。全诗脉络紧凑,命意悲壮,得历史生平的配合而益为彰显,如此才是理想的鉴赏法。
(节选自黄永武《中国诗学·鉴赏篇》)
1.下列与诗歌采用的“历史的鉴赏法”相关的表述,不正确的项是( )
A. 这种鉴赏方法是传统鉴赏方法中常用的一种,是通过研究作者的生平事迹来推断作品中的意向的鉴赏方法。
B. 这种鉴赏是将诗人的仕宦出处、爱情生活、师友渊源、异闻轶事等作为理解作品意义与价值的可靠依据来进行的。
C. 鉴赏者不从诗歌本身进行鉴赏;而是着重诗歌本身之外的材料,通过研究作者的历史来了解诗歌创作的本末。
D. 这种鉴赏具有一定的缺点,即作品内在的结构往往被忽略,而一旦作品本身被忽略,诗的鉴赏就会全部落空。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唐诗纪事》《宋诗纪事》及许多诗话,都是采用历史的鉴赏法,对诗歌作者的相关史料进行研究并以此来推断诗歌作品的意义和价值的。
B. 用“高适诗尚质主理,岑参诗尚巧主景”来说明两人诗作的不同处,用“悲壮为宗”来说明两人诗作的相同处,稍稍涉及了作品本身的鉴赏,但也算说得透彻了。
C. 夏敬观的《唐诗说》将众多说诗资料加以总结、汇集,成为历史的鉴赏法的代表,也是这一派鉴赏法的集大成之作,突破了传统诗歌鉴赏的圈缋。
D. 《宿府》一诗通篇的眼目是“独宿”二字,“独宿”的原因在于风尘侵寻、乡书阔绝的来也来不得,关塞萧条、归路艰难的去也去不得。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在作者看来,研究诗歌作者的历史是与作品鉴赏有密切关系的,但诗歌作者生平史往往记载文字不多,想借此了解诗人的每首作品仍有很大困难。
B. 作者认为了解诗歌创作的本末与了解诗作的艺术成就并不是一回事,更多地关注作者的生平历史,加以编年纪事,将会使一位鉴赏家退居为史评家。
C. 作者认为考明了作者生平事迹还不够,还应据以深究作品的艺术结构,诗歌的脉络与命意在诗人历史生平的配合下会更加清晰、明确。
D. 作者将讨论高适的诗与鉴赏杜甫的《宿府》诗作对比,前者意在说明什么是历史的鉴赏法,后者则否定了历史的鉴赏法,并指出了最理想的鉴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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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歌谣的历史悠久,其源头可以上溯至人类文化的早期阶段,如宋王灼所言“天地始分而人生焉,人莫不有心,此歌曲之所起也”。关于歌谣的起源,清人刘毓崧说“风雅之述志,著于文字;而谣谚之述志,发于语言。语言在文字之先,故点画不先于声音,简札不先于应对”。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很难考证歌谣的发生、发展史,因为,歌谣的产生和发展超出了人类文字历史的范畴,而且,在人类开始使用文字记录历史和文化的时候,作为一种口头表达形式,歌谣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看,都已经相当完备了。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无疑是中国古代歌谣的集大成者,其中不仅包含了各种类型的歌谣,如抒情歌谣、仪式歌谣、故事歌谣、时政歌谣、史诗、风俗歌谣等,而且其艺术形式,无论是遣词造句,节奏韵律还是各种修辞手法的运用,也都达到了一种近乎完美的高度。
歌谣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历朝历代对歌谣都非常重视,并将歌谣视为完善礼制、考察政治、体察民情、休养生息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更为突出的是,歌谣甚至从古代开始,就被默认为是君民上下沟通的渠道,正如《毛诗序》所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民众往往选择通过歌谣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意愿,而不必担心招致责罚。官方则可以通过采集歌谣“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因此,古代歌谣首先便被赋予了“言情达意”的功能。
从《虞书》的“诗言志”到《礼记》的“志之所至,诗亦至焉”,再到《毛诗序》的“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人的歌谣观。实际上“诗言志”的歌谣观一直贯穿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所谓“千古诗教之源,未有先于言志者矣”。直到清代末年,清人刘毓崧在《古谣谚·序》依然强调说:“诚以言为心声,而谣谚皆天簌自鸣,直抒己志,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言有尽而意无穷,可以达下情而宣上德,其关系寄托,与风雅表里相符。”尽管后世采诗观风的制度不再,但是,在仁人志士的眼中,歌谣始终具有“达下情而宣上德”的功能。
另外,歌谣还常被看做是政治的风向标,因此,人们往往仅从歌谣就可以为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或某一特定的朝代书写政治,并对其做出评价,如《宋书·乐志》所载:“黄帝、帝尧之世,王化下洽,民乐无事,故因击壤之欢、庆云之瑞,民因以作哥(歌)”。宋陈旸也说:“一物不得其乐未足以为乐之至,一人不得其和未足以为和之至。舜之治功大成而以乐形容之,百兽至于率舞,则无一物之不得其乐者矣。”在古人看来,政治的成功必然反映在其歌谣之中;反之,政治的失败,也可以透过歌谣见其端倪。陈旸曾对历代歌谣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进行过系统的论述,他认为:声音之道,常与政相为流通,故政治而俗康,则其歌和以雅;政荒而下怨,则其歌哀以思。
(摘编自王娟《“歌”、“谣”、“诵”小考》,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歌谣起源于人类文化早期阶段,其产生在语言产生之前,超出了人类文字历史的范畴,所以,其产生、发展史难以考证。
B. 《诗经》是中国古代歌谣的集大成者,在人类用文字记录历史和文化之初,其形式与内容就已经非常完备了。
C. 在古代,歌谣是传达民情的渠道,通过征集歌谣观察风俗、了解政治得失、自我修正,是历朝利用歌谣的重要方式。
D. 古代民众借助歌谣抒发情感、反映社会问题、点评时政得失,传达到官府,一般情况下不会因此触犯官府而获罪。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诗言志”,在圣人贤士看来,歌谣“言情达意”“达下情宣上德”的功能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的历史。
B. 歌谣对于政治的评价,发自于民众内心,未经加工,能真实可信地反映民意,历代对歌谣的重视程度几无不同。
C. 文中举《宋书》中“黄帝、帝尧”时期的例子,是为了说明歌谣在评价某一历史时期的政治上具有重要作用。
D. 歌谣与产生它的时代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一个时代治理的好坏,多多少少总会在歌谣中显出苗头来。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歌谣起源于远古人类的日常生活,早期的歌谣全靠口耳相传,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歌谣,艺术手法已极为纯熟。
B. 歌谣既是民众委婉劝谏统治者的手段,统治者也借之教化百姓,歌谣在统治者与百姓之间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
C. 先秦采诗观风的传统,体现了当时的统治者对民间歌谣的重视,说明他们意识到了歌谣在社会和政治中的重要作用。
D. 从歌谣可以察知世事人心,歌谣哀怨愤怒则百姓困苦,歌谣安乐平和则百姓安康,统治者都会以歌谣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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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遗先生曾谓:“论诗必须诗人,知此中甘苦者,方能不中不远,否则附庸风雅,开口便错。”确为不易之论。从形式上审查,普里查特关于诗歌鉴赏的表述规范且近乎完美,将只能意会难以言传的审美体悟做成可视化的数学模型,既易于理解又具有操作性。但这改变不了标准化时代“精致的平庸”的本质。
严格说,悟诗比解诗更重要。南宋严羽借禅喻诗:“大抵禅道唯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民国时期有教授讲诗,一堂课下来,只一首一首朗诵,顶多在精妙之处停顿,连声感叹。行家眼中,这种做法或者更贴近诗的本质:诗歌往往只表现情绪,传达情感,能触摸这种情感,感受语言的体温,也就够了。用分析、归纳与综合的理性思维去规训感性、直觉的艺术思维会适得其反。民国时期,学术体制化与管理表格化尚不发达,还能容忍如此行为。再往前看,释迦、孔子来教现代大学怕也难适应。释迦说法,多以色相示人,游戏神通,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孔子亦多喜怒不测,言行每出其门人意料之外,有时极正经,有时却只开开玩笑。如此新鲜活泼,春光烂漫,很难保证不被习惯于标准化的管理者说成调笑宴宴。
全世界的学术圈越来越迷恋于自我发明的一套言说方式,甚至将这种言说方式视作身份证明,尽管经不起推敲与追问。对数字、公式、模型等理性语言的迷恋折射出论文价值的真实来源。工业革命后,人类文明加速,划时代的科学发现差不多都是以论文为呈现形式。在众多文体中,论文的优先地位得以彰显并逐渐巩固,科学研究范式获得众星捧月般的尊崇。一个明显的标志是,人文社会学往往被冠以人文社会科学之名,因为,不加上“科学”两字,很难在学科分类日益细琐的现代知识体系里占据一席之地。“五四”以来,科学与民主深入人心。崇尚科学放之四海而皆准,怕的是将崇尚科学偷换成崇尚论文。
更可怕的是将论文变成一种变相的控制技术。但很不幸,本来代表着人类探索未知世界勇气与热情的论文正逐渐被资本主义精妙地胁迫与改造,变成大工业生产线上的流水产品。论文越来越八股,成为一套规训体系。因此,论文已经变成了一种标准化产品。从这个角度看,论文已经被普遍异化了,它本为寻求真理驱逐黑暗,但现实中大多数论文写作者却不得不将它与生存、待遇挂钩,变成不折不扣的干禄文字。
对平庸论文泛滥及所谓“学术规范”的诟病不可谓不多,董桥的评说直击要害:“又长又深的学术著作是半老的女人,非打点十二分精神不足以深解;有的当然还有点风韵,最要命的是后头还有一大串注文,不肯罢休!”过度重视论文,造就了一个空前无趣的时代。只是,标准化造成才情与灵气流失,这样下去,只怕人们最后会分不出“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与“樱桃红了芭蕉绿了”的区别。
(摘编自陈建华《标准化时代的文化乡愁》)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民国时代有教授讲诗,淡化妙语连珠的理性分析,更注重通过感悟语言去触摸情感。
B. 工业革命后论文更加得到重视,划时代的科学发现都以论文呈现,凸显了论文的科学性。
C. 符合科学研究范式的论文更易得到青睐,人们为了求取功名利禄,论文越来越被异化了。
D. 论文已变成标准化产品,就像大工业生产线上的流水产品,愈加偏离它追寻真理的本质。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普里查特将审美体悟做成数字模型,易于理解又具有操作性,使诗歌鉴赏迈上新台阶。
B. 石遗先生认为:论诗必须是知此中甘苦的诗人,即使没有达到目的,也离目标不远了。
C. 南宋严羽借禅喻诗,认为论诗如论禅。把禅学融合于诗学之中,直接指出诗、禅相通。
D. 董桥认为平庸论文如“半老女人”,受所谓“学术规范”的影响,论文变得了然无趣。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释迦强调用自身体悟去感召信徒,孔子寓教于乐。他们如果在当下教学很难不被调笑。
B. 标准化时代下的论文越来越痴迷数字、公式、模型等理性语言,使得论文越来越模式化。
C. 诗歌是生命的体验,需人们用感性、理性和直觉的艺术思维方式去感受她的美丽与哀愁。
D. 在这标准化时代,可能人们无法理解“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所传达的春光易逝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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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已来过法国三次,这个风雅富贵之邦,无论我这样来多少次,我也只是一名来付钱的观赏者。我与这里的主人碰杯、唱歌、说笑、合影、拍肩膀,我的心却在一次次偷偷归去。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
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它与出生地不是一回事。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才真正懂得古人“游子悲故乡”的情怀——无论这个故乡烙印在一处还是多处,在祖国还是在异邦。没有故乡的人身后一无所有。而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1.联系上下文,理解画线句子的含意。
2.唐朝的刘皂有诗云:“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结合此诗和《我心归去》选文,谈谈“故乡”和出生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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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是警察
赵登科
老钱是个好警察。一次追捕毒枭行动,老钱和兄弟们将毒枭围困在一个山头上。他们一步步将包围圈缩小,眼看就要活捉毒枭,此时却传来了一声枪响。该死的!不是说这家伙没有枪吗?
紧接着又是几声枪响,毒梟从一棵大树旁溜走了。原定的抓捕计划被打乱了。老钱追了上去,和毒枭的子弹赛跑。老钱也想给他来上几枪,但是这个毒枭身上有重要线索,不能将他击毙!老钱只能时左时右跑S形,紧紧跟在毒枭身后。
毒梟突然摔倒,原来他只顾看身后的老钱,踢到了露出地面的石头。老钱扑到毒枭身上, 这才发现自己脚上淌出了一摊血,事后,领导到医院看望老钱,还给他记了二等功。
老钱不是个好丈夫,隆冬的一个晚上,老钱的妻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老钱送一个老人回家时掉进坑里,腿受了伤。妻子并不怀疑,老钱常常这样,为了别人自己却受了伤。
老钱加完班回到家,自己的妻子不见了也浑然不觉,倒头就睡。第二天,妻子的父母打电话给老钱,说女儿的电话打不通,会不会出什么事,老钱说不会的,他的家人怎么可能出事,便没放在心上。三天未见到妻子,老钱这才急了,和兄弟们到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妻子失踪了……
老钱不是个好父亲。老钱的女儿艳子在脸上文了个骷髅头,一头金黄的头发推掉半边,阴阳怪气,不男不女。艳子对老钱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没钱了!老钱通常会掏出一把钱给她,有时也会揪着她头发,给她几巴掌。
老钱和艳子已经半年没见面了,但那次缉毒行动让他们再次相遇。那天下着小雨,老钱和他的兄弟们像往常一样,坐上警车,风风火火地出发了。老钱却看见了艳子,艳子也看见了老钱。艳子拼命跑,老钱就拼命追。
收队时,一个兄弟清点抓捕人数,一、二, ……怎么少了一个?那兄弟问老钱,才发现老钱没在。他又数了一遍,嘀咕道:“难道情报又错了?”
没多久,老钱铐着艳子回来了,低着头,那个数数的兄弟拍一下老钱的肩膀:“刚才还叫你呢!原来你是抓大鱼去了。”老钱没有理会他,仍旧低着头,那兄弟以为老钱没听见,又拍一下老钱的肩膀:“你今晚可得请我吃饭。”老钱猛地抬起头,吼了一声:“你有完没完?!”那兄弟打了个哆嗦,呆呆地望着老钱。
回到局里,老钱对队长说:“您处分我吧。”
队长问:“我为啥要处分你?”老钱张开嘴,又立马闭上。
队长说:“你小子哪里是在请求处分,明明是在邀功嘛。”
老钱说:“不是的,队长,您处分我吧!”
队长见老钱没有笑,脸色也难看了许多,说:“那你总得给我说说为啥处分你吧!”
老钱指着那个铐着的女孩:“她是我女儿,犯了法,是我放的她。”
队长红润的脸青一阵儿白一阵儿,过了一会儿,问:“人,是你抓的?”
老钱点点头,队长又问:“你为啥放她?” 老
钱说:“不为啥,我是她爸。”
队长问:“那你为啥后来又要抓她?”
老钱说:“不为啥,我是警察。”
过了很久,队长一句话也没说。
老钱又说:“队长,您处分我吧!”
队长还是不说话,走到窗户边,推开窗,惊异地说:“呀!这鬼天气,竟然下起太阳雨来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21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两段两次写到“枪响”,烘托并渲染了警察追捕毒枭时的紧张气氛。
B. 小说写老钱勇追毒枭比较详细,写他帮助老人而受伤则一笔带过,详略有致,剪裁得当。
C. 妻子失踪,女儿走上邪路,老钱理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因为他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D. 老钱在缉毒行动中,先是放跑了女儿艳子,后又亲自把她抓回来,这中间他肯定经历了一番复杂而激烈的思想斗争。
E. 老钱在单位是个好警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家里却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小说通过几件事高度赞扬了老钱公而忘私、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
2.老钱这一人物有什么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队长的话“呀!这鬼天气,竟然下起太阳雨来了”结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老钱是个好警察,也完全可以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也有人说,老钱要当一个好警察,就很难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你同意哪种说法?请谈谈你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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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18分)
我叫张三多
刘 勇
新来的英语老师被校长带着来到我们班,在介绍班里的同学时,校长指着后面一排座位说:“那几个都是扶不上墙的家伙,就不用管他们了!”英语老师很惊讶地看着我们,点着头说:“好,我知道了。”很多同学也随着校长手指,看着我们露出嘲笑和鄙夷的神情。“看什么看,谁再笑,小心我扁你!”我这一吼,英语老师吓了一跳。校长脸色很难看,他指了指我,“给我出来”,我也斜了他一眼,没动。校长张了张嘴,来到我面前,我歪着头,笑嘻嘻地说:“我鞋带还没系好呢。”班里一阵哄笑。
我和校长来到操场东头,我懒洋洋地靠在双杠旁,校长说:“张三多你也给我点面子,我们不是说好了,我不管你,你也不在课堂上闹,我们互不干涉吗?”我看了看天,“给根烟抽吧。”校长不耐烦地掏出烟,提高声音说:“快毕业了,我希望我们都相安无事。”说完扭身就走。
我躺在宽阔的操场上,望着明亮的教室,心里有点说不上来的酸痛。
戴虎瞪着眼睛伸长脖子很吃力地看着黑板。我说:“戴虎,我们杀两盘象棋吧。”戴虎说:“三多哥,别闹,老师正在讲古文呢!”我的天,连续三年统考都全年级倒数第一,现在还有心情学古文。我感到可笑,对吴秋说:“你看他那熊样还学古文呢!”吴秋他们也跟着笑。
“后面的同学,注意课堂纪律,就说你呢!”新来的戴着小眼镜的语文老师指着我。他是安徽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毕业,刚到学校,校长就让他教毕业班,可见学校对他的重视。
我站起来说:“你贩卖你的知识,校长没和你说不让你管我们吗?”小眼镜脸上一阵灰白,他推了推眼镜说:“你叫张三多吧?我不管你以前如何,但在我的课堂上你必须尊重我!”
我奋力一脚,把面前的课桌踹倒,大声地说:“我不尊重你怎么了,你能把我怎么着!”戴虎拽着我说:“别闹了,再闹会被开除的!”“开就开吧!老子不怕!”
小眼镜对同学们说:“其他同学先自习,张三多你来一下。”又是在操场的东头,校长拉我来是为了维护他的面子,小眼镜让我来不知道要干什么,我冷冷地看着他,满眼挑衅。小眼镜说:“听说你挺能打架的……”话音未落地,便飞起一脚踢来,我没有防备,立马倒在地上。小眼镜说:“有本事把我打倒,来呀!来!”老师竟然约我来打架,这还得了,我站起向他反扑过去。于是,两个一米八零的大男生扭在一起,一会儿他倒下,一会儿我倒下,……直到我们筋疲力尽地躺在操场上,大口地喘气。
小眼镜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还真有力气,和我真的很像,知道吗?我也曾是个很糟糕的学生,比你还恶劣,那时候连父母都放弃了我,我认为我这一辈子就这样完蛋了。我厌倦了生活,甚至讨厌起自己来,什么都不想做,整天地闲游荡。突然有一天,卖烟的老奶奶对我说:‘差学生也是学生,你就甘愿这样下去吗?其实最可怕的不是被别人打倒,而是你先放弃了自己,被自己打倒了啊。’”
小眼镜说完起身走了。我默默念叨着那句“而是你先放弃了自己”,心里被重重击了一拳,我望着蔚蓝的天空,眼泪悄悄地滚了出来。……
看着趴在课桌上酣睡的戴虎,我狠狠敲了他一下:“你给我记着,差学生也是学生!要发扬不要脸的精神,好好听课,不懂就问!”
高三头次模拟考试,我全年级正数130名,戴虎倒数第5,校长看着成绩单说:“张三多,你抄就抄吧,但是也别太过分了!”
半年后,我考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戴虎选择了复读高四。
一转眼,放寒假了,我特别想回母校看看。
刚到学校,就遇见了校长。校长绷着脸说:“张三多同学,给根烟抽吧!”……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22期)
1.文中的“校长”和“英语老师”等人物,在对“小眼镜”的形象塑造上起了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2.“小眼镜”回忆起“卖烟的老奶奶”这一情节在小说中有何作用?(4分)
3.随着情节的推进,小说中“我”的人物形象有哪些变化?请简要概括。(4分)
4.小说结尾写道:校长绷着脸说:“张三多同学,给根烟抽吧!”小说至此戛然而止。请结合文本及自己的想象力、创造力将这段“留白”补充完整,100字左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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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鼓掌的人
[日]藤森成吉
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很不正常,唯独他一个人不鼓掌,真不可思议。
演讲者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儿把手都快拍烂了,还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讲坛报以雷鸣般的掌声,不,简直是在一齐鸣枪射击。有人嫌鼓掌还不过瘾,竟情不自禁喊叫起来:“一点不错!”“对!我们都挨了打!”“警察是我们的敌人!”
警察犹如街道两旁的树木,布满会场四周。每当群众鼓掌、喊叫时,他们眼睛里就闪烁白光。佩剑仿佛是套在家犬脖子上的锁链,发出“咔嚓、咔嚓”的恫吓声,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何况,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警察要是胆敢在这种场合动手打人,大概到会者谁也不会袖手旁观吧!这一点群众清楚,被告们心里也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们至多只能白白眼,拨弄拨弄佩剑而已。
“谴责警察五一暴行大会”笼罩着法庭式的庄严、激昂的气氛。演讲的工人大声怒斥,听众的心里也在大声疾呼。台上台下,同仇敌忾。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唯独这家伙阴沉沉.一声不吭,显得无动于衷。
他一动不动端坐在我的邻座,仿佛波涛中的一块岩石。面孔浅黑,身体似乎有点虚弱,鼻子向旁歪斜,目光锐利,身穿土黄色工作服,看上去像个中年工人,他嘴唇紧抿,正出神地望着台上的演讲者。
“混蛋!”我暗暗骂道。居然巧妙地混了进来,你在拼命地看什么呢?是把反抗者的面孔——记入脑海中的手册,还是像蜻蜓那样转动眼睛环视四周呢?……于是我对他严加监视起来,但这家伙依旧纹丝不动。过了好大一会儿,他都没拍过一下手,也没喊过一声。也许他压根儿没这种念头。
我不免纳闷起来,恐怕是个新特务吧!不,说不定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也未可知。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家伙身上了,至于台上的演讲,早丢到一边。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就在我正要把脸凑过去喊声“喂”时,突然发现他的双瞳像电光一样的闪亮。啊呀!这条狗真怪,在哭哩,是不是有所触动了呢?……就在这当儿,雷鸣般的掌声又一次震撼了整个会场。他失神地举起迄今一直垂着的那双手,可是刚举到胸前又垂落在膝盖上。
于是,我看到了一样东西。可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意义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要大得多,我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四周一片昏暗。我极力睁眼凝视,确实没错,搁在膝盖上微微颤动着的东西是一双没有手掌的手,不!是研磨棒!
我的眼前闪电般地掠过一个幻觉:传送带宛如几十条耀眼的白练,奔腾不息。马达隆隆鸣响,机器令人目眩地飞速旋转。突然,五根手指和手掌碰到磨得光亮的钩形加工品,顿时在一片浅红色的烟雾中飞舞……
我全明白了,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你!”
我失声抽泣,眼前一片模糊,还是伸出双手,紧握住那山芋般的,无声地颤动着的物体。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第2段是场面描写,其表现的内容是与会者的激愤,其作用是反衬“不鼓掌的人”的冷漠。 |
B.第3段中的“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的原因是指:①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②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
C.第9段中“是研磨棒”运用修辞方法是比喻,其作用是形象体现双手残疾的情况,衬托这位残疾工人的斗争精神。 |
D.本文以残疾人被误会的故事作为主要题材,用第一人称叙事,“我”有线索的作用,主人公是残疾人。 |
E.本文用了悬念法,因那人没手掌而误以为是特务,到最后“才明白”他根本没有手掌,是一位倾其全力鼓掌的人。
F.从全文看,本文采用了先抑后扬的写法,显得曲折起伏,深深地吸引了读者。
2.本文中“我”对待那不鼓掌的人的态度分为哪几个阶段?作用是什么?(6分)
3.本文对无手掌的鼓掌人在文中预先作了暗示,埋有伏笔,请找出有关和后边相互照应的语句。(6分)
4.本文在构思上最大的特点是误会、联想、想像与对照,请就其中的一种手法谈一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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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个人的遭遇(节选)
(苏联)肖洛霍夫
他是个很活泼的小家伙,却不知怎的忽然沉默起来,想了一会儿,一双眼睛又慢慢地从自己那两条向上卷曲的长睫毛下打量着我,叹了一口气。这样的一个小雏儿,可已经学会叹气了。难道他也应该来这一套吗?我就问他说:“凡尼亚,你的爸爸在哪儿呀?”他喃喃地说:“在前线牺牲了。”“那么妈妈呢?”“妈妈当我们来的时候给炸死在火车里了。”“你们是从哪儿来的呀?”“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你在这儿没有一个亲人吗?”“没有一个。”“那你夜里睡在哪儿呢?”“走到哪儿,睡到哪儿。”
这时候,我的热泪怎么也忍不住了。我就一下子打定主意:“我们再也不分开了!我要领他当儿子。”我的心立刻变得轻松和光明些了。我向他俯下身去,悄悄地问:“凡尼亚,你知道我是谁吗?”他几乎无声地问:“谁?”我又同样悄悄地说:“我是你的爸爸。”
天哪,这一说可说出什么事来啦!他扑在我的脖子上,吻着我的腮帮,嘴唇,前额,同时又像一只太平鸟一样,响亮而尖利地叫了起来,叫得连车厢都震动了:“爸爸!我的亲爸爸!我知道的!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的!一定会找到的!我等了那么久,等你来找我!”他贴住我的身体,全身哆嗦,好像风下的一根小草。我的眼睛里蒙上了雾。我也全身打战,两手发抖……我当时居然没有放掉方向盘,真是奇怪极了!但我还是在无意间冲到水沟里,弄得马达也停了。在眼睛里雾没有消散以前,我不敢再开,生怕撞在什么人身上。就这么停了约莫有五分钟,我的儿子一直紧紧地贴住我,全身哆嗦,一声不响。我用右手抱住他,轻轻地把他压在自己的胸口上,同时用左手掉转车子,回头向家里开去。我哪儿还顾得到什么谷仓呢?根本把它忘掉了。
我把车子抛在大门口,双手抱起自己的新儿子,把他抱到屋子里。他用两只小手勾住我的脖子,一直没有松开。他又把自己的小脸蛋,贴在我那没有刮过的腮帮上,好像粘住了一样。我就是这样把他抱到屋子里。主人夫妇俩正巧都在家里。我走进去,向他们眨眨眼睛,神气活现地说:“你们瞧,我可找到我的凡尼亚了!好人们,接待我们吧!”他们这对没有孩子的夫妇,一下子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跑来跑去,忙碌起来。我却怎么也不能把儿子从自己的身上放下。好容易总算把他哄下来了。我用肥皂给他洗了手,让他在桌子旁边坐下。女主人给他在盘子里倒了菜汤,看他怎样狼吞虎咽地吃着,看得掉下眼泪来。她站在火炉旁,用围裙擦着眼泪。我的凡尼亚看到她在哭,跑到她跟前,拉拉她的衣襟说:“姑姑,您为什么哭呀?爸爸在茶馆旁边把我找到了,大家都应该高高兴兴,可您却在哭。”而她呀,嗐,听了这话哭得更厉害,简直全身都哭湿啦!
吃过饭,我带他到理发馆去,给他理了个发;回到家里,又亲自给他在洗衣盆里洗了个澡,用一条干净的大毛巾把他包起来。他拥抱了我,就这样在我的手里睡着了。我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床上,把车子开到大谷仓,卸了粮食,又把车子开到停车处,连忙跑到铺子里。我给他买了一条小小的呢裤子、一件衬衫、一双漏孔皮鞋、一顶草帽。当然喽,这些东西不但尺寸不对,质料也不合用。为了那条裤子,我还给女主人骂了一顿。她说:“你疯啦,这么热的天气叫孩子穿呢裤子! ”说完立刻把缝衣机拿出来放在桌上,在箱子里翻了一通。过了一小时,她就给我的凡尼亚缝好一条短裤、一件短袖子的白衬衫。我跟他睡在一块儿,好久以来头一次很安宁地睡去了。不过夜里起来了三四次。我一醒来,看见他睡在我的胳肢窝下,好像一只麻雀栖在屋檐下,我的心里快乐极了,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我尽量不翻身,免得把他弄醒,但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坐起来,划亮一根火柴,瞧瞧他的模样儿……
我天没亮就醒了,不明白为什么感到那么窒闷。原来是我这个儿子从被单里滚出来,伸开四肢,横躺在我的身上,一只小脚正巧压在我的喉咙上。跟他一块儿睡很麻烦,可是习惯了,没有他又觉得寂寞。夜里,他睡熟了,我一会儿摸摸他的身体,一会儿闻闻他的头发,我的心就轻松了,变软了,要不它简直给忧伤压得像石头一样了……
1.简要分析第一段中对话描写的作用。
2.说说末段画线句的含意。
3.简要分析文中“女主人”的形象特点。
4.“我”的激动情绪在第三段中表现为怎样的语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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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各种艺术都各有它特殊的筋肉技巧。例如写字、作画、弹琴等等要有手腕筋肉的技巧。要想学一门艺术,就要先学它特殊的筋肉技巧。
学一门艺术特殊的筋肉技巧,起初都要模仿。“模仿”和“学习”本来不是两件事。姑且拿写字做例来说。小儿学写字,最初是描红,其次是写印本,再其次是临帖。这些方法都是借旁人所写的字做榜样,逐渐养成手腕筋肉的习惯。但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学写字最得益的方法是站在书家的身旁,看他如何提笔,如何运用手腕,如何使全身筋肉力量贯注在手腕上。他的筋肉习惯已养成了,在实地观察他的筋肉如何动作时,我可以讨一点诀窍来,免得自己去暗中摸索,尤其重要的是免得自己养成不良的筋肉习惯。
推广一点说,一切艺术上的模仿都可以作如是观。诗文上也并不是例外。诗人和文人常欢喜说“思路”,所谓“思路”并无玄妙,也不过是筋肉活动所走的特殊方向而已。中国诗人和文人向来着重“气”字,我们现在来把这个“气”字研究一番,就可以知道模仿筋肉活动的道理。曾国藩在《家训》里说过一段话:“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须熟读古人佳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奔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从这段话看,可知“气”与声调有关,而声调又与喉舌运动有关。声本于气,所以想得古人之气,不得不求之于声;求之于声,即不能不朗诵。朗诵既久,则古人之声就可以在我的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到我自己下笔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所谓“必有句调奔赴腕下”。从此可知从前人所谓“气”也就是一种筋肉技巧了。
诗文都以语言文字为媒介。做诗文的人一要懂得字义,二要懂得字音,三要懂得字句的排列法,四要懂得某字某句的音义对于读者所产生的影响。这四样都是专门的学问。前人对于这些学问已逐渐蓄积起许多经验和成绩,而不是任何人只手空拳、毫无凭借地在一生之内所可得到的。自己既不能件件去发明,就不得不利用前人的经验和成绩。各种艺术都同时是一种学问,都有无数年代所积成的技巧。学一门艺术,就要学该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这种学习就是利用过去经验,就是吸收已有文化,也就是模仿的一端。
古今大艺术家在少年时所做的功夫大半都偏在模仿。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是最显著的例子。中国诗人中最不像用过功夫的莫过于李太白,但是他的集中摹拟古人的作品也极多。
艺术家从模仿入手,这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一样,并没有什么玄妙,也并没有什么荒唐。不过这步功夫只是创造的始基。没有做到这步功夫和做到这步功夫就止步,都不足以言创造。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旧经验大半得诸模仿,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凡是艺术家都须有一半是诗人,一半是匠人。他要有诗人的妙悟,要有匠人的手腕,只有匠人的手腕而没有诗人的妙悟,固不能有创作;只有诗人的妙悟而没有匠人的手腕,即创作亦难尽善尽美。妙悟来自性灵,手腕则可得于模仿。匠人虽比诗人身分低,但亦绝不可少。
(节选自朱光潜《谈美》,有删改)
1.下面关于“模仿”的表述,不符文意的一项是
A.模仿是学习艺术的初级阶段,学习书、画等各种艺术都是从模仿各自特殊的筋肉技巧开始,以前人为榜样,可以避免自己走弯路。
B.诗文艺术也需要模仿。中国诗人注重的“气”可以模仿,语言文字的运用可以模仿,其实这种模仿也是一种学习。
C.艺术家从模仿入手,但如果要谈创造,就不能只做到这一步就停止,因为创造是旧经验的新综合,新综合则必自出心裁。
D.匠人是艺术家的前期,能够惟妙惟肖的模仿是匠人必有的本领,有了这样的本领,再加上一定的妙悟,就能成为艺术家。
2.下面解释和分析,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学习艺术特殊的筋肉技巧,起初都要模仿。练书法时,只有站在书家的身旁,模仿他如何提笔、用腕,如何养成筋肉习惯,才能学得诀窍,练好书法。
B.朗诵能让古人之声在我们喉舌筋肉上留下痕迹,待到我们写作时,喉舌也自然顺这个痕迹而活动,必有句调奔赴腕下。
C.前人在字义、字音、字句的排列等方面都有了专门的研究,并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成绩,我们用一生的时间都难以学完这些经验。
D.我们对艺术家的模仿,正如小儿学语言、打网球者学姿势一样,并不玄妙,也不荒唐,李白也曾集中摹拟过古人的许多作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如果想学到一门艺术,就应该了解并学习它的特殊的筋肉技巧,若能很好地模仿和借鉴他人,就会逐渐养成好习惯。
B.每一门艺术同时也是一种学问,因此在学习某门艺术所特有的学问和技巧时,我们应利用自己过去的经验,吸收已有文化。
C.米开朗琪罗费过半生的功夫研究希腊罗马的雕刻,莎士比亚也费过半生的功夫模仿和改作前人的剧本,这也可说明,模仿是创造的始基。
D.艺术家要有诗人的妙悟和匠人的手腕,妙悟可让人有所创作,手腕可让创作尽善尽美;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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