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B. 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C. 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D.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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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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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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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遭遇警察的紧张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因抢劫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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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杰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杰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杰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 “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杰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杰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杰米•威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顶呱呱,凡是我要的都给了我。你的变化很大啊,杰米,我从来没有想到你会长得这么高,好像高了两三英寸。”
“哦,我二十年以后长高了一些。”
“杰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杰米•威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圆滑的’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溜到我们这边来,跟我们通知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巡警威尔斯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杰米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A. 语言凝练,是本文一大特色。情节简单平铺直叙。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惜墨如金。
B. 结构严谨,作者的安排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领进了故事使其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C. 尽管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的刻画生动逼真,跃于纸上。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奔波处事十分镇定。
D. 本文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鲍勃和杰米两人珍视友情、信守承诺的人品。
E. 小说中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就是为了下文写杰米出场时的穿着“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做铺垫的。
2.第2段画线语句(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有什么作用?请作简析。
3.故事结尾便条上的内容体现了作者讲故事的匠心。说说你对此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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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在异乡
(美)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意大利城市)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岗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椅上,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艺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节)
1.第一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有什么效果?(4分)
3.请简要分析小说题目“在异乡”的内涵?(4分)
4.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少校的形象。(6分)
5.这篇小说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7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餐馆和玫瑰
【美】 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做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苜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呆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的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搭拉着脑袋,正象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 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戈尔茨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那个酸果蔓小镇去了!
1.下列对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玫瑰”其实就是波西小姐形象的映照,离开了家乡的土壤,投身于社会,她也失掉了原本的“柔媚”和“芳香四溢”,变得和餐馆的气氛一样“污浊”。
B.小说反映的是演员的生活遭际,通过因果递进和悬念更迭拓展情节,把女主角在艺术道路上由“人性失落”至“人性复归”的心理变化过程生动地刻画了出来。
C.波西小姐其实早已识破了“乡下来的年轻人”的真实身份,不揭穿他,只是为了从他嘴里得知家乡和母亲的情况。
D.演员海史密斯通过自己的重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却因为女主角的离去而化为了泡影,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了深刻的同情。
E.小说构思精巧,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人物命运陡然逆转,结局出人意料,叫人目瞪口呆又回味无穷。
2.第四段中,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女主人公的对话,这一情节的安排在小说中有何作用?
3.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4.欧亨利是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这篇作品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对“人性之美”这一核心主题的深刻剖析和生动表达,还在于悬念迭起、曲折回旋的情节设置。请从“悬念迭起”的角度谈谈本文的结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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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波西小姐的“出生小镇”“不利条件”“改姓”到“声誉鹊起,红得发紫”,这系列的过程是波西小姐的成功过程,也是其迷失过程。
B. 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他和女主人公的对话,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C. 文章叙述了演员海史密斯通过白己的种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不料女主角的突然离去而使这些化为了泡影,意在表现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的深深的同情
D. 小说构思精巧,结尾的陡转,故事情节中的悬念,如波西·卡林顿小姐的奋斗史、听完年轻人讲述后的反应,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2.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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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年轻人的马克思
韩毓海
2008年,我在纽约大学教书,那一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如海啸般从华尔街向全世界蔓延,难忘我在百老汇大街一家书店排队买《资本论》的情景,书店门口的海报写着:“马克思所说的都应验了。”
2010年,我在北大开设《资本论》精读课。记得第一堂课上,我提到大家可能用过飞利浦电须刀、洗衣机,却不知道那就是马克思姨妈家的产品——在短暂的静默之后,听众爆发出会心的大笑。我想让学生们记住:马克思不是因为“仇富”才成为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的,马克思的出发点不是钱也不是个人,而是“为大家而献身”——正如他在17岁时所宣示的那样。
马克思22岁获得博士学位。通过引导学生阅读他博大精深的博士论文,我想让大家知道:什么叫作批判地追求知识。因为没有哪种知识只包含纯粹的事实,在每一个所谓“事实”背后,都有陈述这项事实的人给予世界的判断。而那些判断总是说:“这个事实很重要,其他被忽略的东西不重要。”而马克思则说,那些被教科书所省略的事实恰恰非常重要,这其中就包括占人类大多数、却总是被忽视的普通劳动者以及他们在历史中的作用。
当我开始讲《共产党宣言》的时候,选课的人数已经由100名增加到了300名。伴随着电光石火般的文字,我和我的学生们跟随马克思一起目睹了“世界制度”的形成与动摇:新大陆的发现、运河的开拓,然后再伴随着隆隆的机车轮声,转回到欧洲大工业时代的工厂:轰鸣的机器、挥汗如雨的工人、剥削压迫以及“要为真理而斗争”……
去年10月份,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的李学谦社长捎信说:世界的未来看中国,中国的未来要看当下的青少年,该想想给下一代人留点什么了。你给青少年写本书吧,就讲一讲我们这条道路为什么叫社会主义道路,说说我们究竟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故人的心思打动了我,我回答说:我就给孩子们讲讲马克思的故事吧,就讲讲马克思是谁,他做了什么,他对我们今天的生活有什么意义。
于是,出版社立即行动起来,从全国的青少年读者中征集了一系列关于马克思的问题,并最终把问题汇总为19个,其中既包括“马克思与恩格斯是完全一致的吗”这别具一格的问题,也包括“什么是共产主义”、“马克思对今天的中国与世界究竟有什么用”等一针见血的提问。所有的问题都极富创意,充满挑战性,让我大吃一惊。
正是这些来自青少年的问题使我感到: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一代人——他们生活在互联网和全球化的时代,而这正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所预言和分析的时代。因此,也许只有他们才能深深地理解,社会主义是一场国际运动,也只有他们才能从创建一个“新国际”的角度,去领会创造新的国际经济贸易、地缘政治格局的战略思维;只有他们,才能去切实思考马克思的天才设想:以劳动者掌握资本,去克服少数资本家集团垄断资本而支配世界的旧秩序——而这既包括为什么要创建金砖国家银行,也包括未来中国的年轻一代,在致力于创造一个更加合理、公正的新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究竟是什么。
正是这些来自青少年的问题,构成了《伟大也要有人懂:少年读马克思》这本书的内容;正是新一代人使我深深地感到:我们今天真正迎来了阅读马克思的时代。
——节选自《属于年轻人的马克思》(《光明日报》2015.1),有删改
1.文章从哪几个方面介绍了《伟大也要有人懂:少年读马克思》这本书?请简要概括。(6分)
2.根据本文,简要说明作者心目中马克思的伟人特质。(6分)
3.为什么文章标题说马克思“属于年轻人”?请简要阐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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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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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从寒门子弟到行政长官
20世纪30年代,梁振英的父亲梁忠恩只身离开家乡山东威海闯荡香港,在清水衙门当警察。梁振英于1954年8月出生,有一姐一妹,是家中独子。二十岁之前,梁振英与家人住在七号差馆宿舍及荷李活道警察宿舍。那里没有独立卫生间,一层楼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厕所。小时候,为省一毛钱的电车费,梁振英和姐姐、妹妹都是走路上学。上中学时,为节省每顿一块五毛钱的饭钱,梁振英总是步行半个小时回家,用十分钟时间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再匆匆忙忙赶回学校上课。从上幼儿园起,梁振英就已经开始忍受贫困生活的煎熬。但懂事的小振英只是默默承受,从不抱怨。稍大一点儿时,他就开始分担家务活,帮助母亲买菜、择菜。为了贴补家用,帮附近的塑料玩具厂加工塑胶花。当时梁振英才十一岁,下午到学校上学,其他时间则要干活——要么背着几十公斤重的材料往返家里与工厂,要么与家人一起做塑胶花。这段时光尽管清苦,却被梁振英视为第一堂人生课,不仅培养了他不畏艰辛、自食其力的能力,还让他认识到执著追求的可贵。
梁振英从小成绩优异。他从荷李活道警察小学毕业后考入香港著名的中学——英皇书院,后又进入当时的香港工业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修读建筑测量系。取得高级文凭后,梁振英于二十岁那年前往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现为西英格兰大学) 攻读估价及地产管理学。在留学英国的三年多时间里,梁振英靠半工半读维持自己的学习及生活费用。他每周打工三个晚上,每次六个半小时,回到宿舍时往往是凌晨了。为了节省车费,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步行十多公里。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参加社会活动。当时梁振英是当地香港留学生的学生会主席,经常举办中国文化宣传活动,每个星期天他还去教当地的华侨子弟学中文。1977年,梁振英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从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
学成回港的梁振英,开始了自己白手起家的创业历程。起初,他加入老牌测量师行“仲量行”,成为一名测量师。过了五年,梁振英被擢升为这家英资公司的合伙人及该企业第一位华人董事。当时年龄不足三十岁的梁振英年薪已高达上千万港元。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1993年,梁振英创立了梁振英测量师行。2000年,通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这家布点遍及四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房地产服务公司,迅速发展成为亚太区最具规模的物业顾问公司。2006年,梁振英成为该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一年后,梁振英又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此时,离他事业起步刚好三十年,梁振英已从一无所有的小青年变成了颇具经济实力的香港企业家。
作为香港专业联盟主席,梁振英率先鼓动香港十个专业团体五万多专业人才加强与内地交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内地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身为香港“专业人士促进现代化协会”成员的梁振英,就开始与内地结缘,并频繁穿梭于深港沪之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开始。1984年,中英谈判碰上新界的租约问题。当时,新界的全部土地楼房,不论地区、新旧、用途,地契年期全部在1997年6月27日届满后,由中、英两国共同解决。由于当时内地还没有房地产市场,缺乏经济和合约上的知识,中央想找个香港人咨询意见。有位官员记起一个经常到内地讲课的年轻人——梁振英,就请他帮助写意见书。梁振英立即动笔撰写。几个月后,这份意见书中的建议成为中方意见,并成为《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三《关于土地契约》的主要内容。
在帮助和支持内地房地产事业发展的同时,梁振英亦开始在政治上崭露头角。1985年,梁振英出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出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1993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政务小组港方组长;1996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1997年出任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召集人。此外,他还担任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梁振英不无自豪地回忆道:“参与回归的全过程,为香港回归效力,亲历国家和平统一的阶段性成果,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难忘的经历。”(选自2012年第6期《名人传记》,有改动)
(1)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梁振英童年时代忍受了贫穷生活的煎熬,他从不抱怨,积极分担家庭生活的负担。艰苦的生活锻炼了他自食其力的能力和顽强的意志。
B.梁振英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在香港取得高级文凭后,前往英国留学,学费和生活费自己打工解决,还经常参加社会活动,以全班第一名成绩毕业。
C.梁振英学成回港后,加入了老牌测量师行——仲量行,很快就成了行业的领头人,工作了十年的时间就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D.梁振英四十岁时创立了自己的测量行,几年后与英国和新加坡的两家公司合并,他的戴德梁行成为亚太区同行中规模最大的公司。
E.本文撷取梁振英人生的若干片段,描写他积极生活、刻苦学习、心系祖国的事迹,记叙梁振英从寒门弟子到成为香港行政长官的历程。
(2)梁振英青少年时代是如何面对贫困生活的?
(3)最后一段画线句子在文中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4)梁振英从寒门学子成长为行政长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梁振英成功原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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