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施圣水的人
莫泊桑
修车匠比哀尔和他的妻子贞妮上了饭桌后,发现唯一的儿子让不在家,他们到园子里去找,没有找到5岁的儿子。这位父亲在路边使劲喊着:“让!”——夜来临了,天边充满棕色的雾气,一切都隐进阴暗怕人的远处,没有一点声音回答,但空气里隐约有呻吟声。这位父亲听了很久,总觉得听到什么东西,于是昏头昏脑地在黑夜里不断地叫着:“让!让!”他这样一直叫到天明。他的妻子则坐在门前石头上,一直啜泣到天明。
他们卖掉了房子,动身去找儿子。很快他们就没有钱了,他们白天靠别人的剩饭过日子,晚上睡在地上忍受风寒。有一天,一个听他们申诉过不幸的旅馆老板对他们说:“我知道有个人丢失了女儿,后来在巴黎找着了。”他们立刻上路去巴黎。当他们走进那个大城市的时候,被它的庞大和往来行人的熙攘骇呆了。他们不知道如何着手寻找,还有,他们怕认不出儿子来,因为已经有15年没有见到他了。他们访问了所有的地方,所有的街道,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他们常常漫无目的地朝前走,互相依傍而神情那么忧郁。有几次他们相信认出让了,但总是错了。
在一个教堂门口,一个施圣水的老人成了他们的朋友,他的身世也很悲惨,他们对他的同情使他们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他们三个人一起住在一所破烂房子里。有几次,当老人病了的时候,修车匠便去替代。冬天里,托圣水器的老人死了,教区神甫指定修车匠来顶替——神甫听过他的不幸。
修车匠每天早晨坐在教堂门口的同一把凳子上,定定地看着进去的那些人。
他变得很老了,在拱门的潮湿下变得更虚弱。
有一天,来了两位太太。一位年老,一位年轻。她们后面出现了一个男子。男子在献过圣水后,挽了那位年老太太的胳膊。
这个修车匠一直到晚上都在从记忆里搜寻,以前在哪儿可能见过一些像这位男子的人。可是他想起的人现在应当是老人了,因为那人像是他年轻时在老家那边认识的。这遥远而又熟悉的隐约相似,竟使这位老人烦扰不安,他找来妻子帮助恢复衰退了的记忆。
一天太阳落山的时候,这三个陌生人又来了。当他们走过的时候,施圣水的老人问道:“喂,你认识他吗?”
妻子心绪不宁地尽力回忆。忽然间,她用很低的声音说:“是……是……只是他更黑更大了,更结实了,穿着得像个先生。可是,你瞧,就是你年轻的样子。”
这个老人吓了一跳。
这确实,是像他,并且像他死去了的兄弟。他们如此地激动,找不出什么话来说。这三个人下来了要出去了。那位男子用手指碰了一下圣水器。这位老人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圣水洒了一地,他叫道:“让?”
那个男子站住了,看着他。
他压低了一点声音说:“让?”
那两个女人看着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第三次抽噎着说:“让?”
那个男子弯下身,弯得很低很低,距离老人的脸很近很近,于是一缕童年的回忆点醒了,他回答道:“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
他完全忘记了家乡的名字,但是他总是记着曾经反复叫过的这两个名字: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
他跪下来,脸贴在老人的膝上,哭了,一个接着一个地拥抱他的爸爸和妈妈,他因为无法衡量的欢乐而透不过气。
他们到了让的家里,让讲述他的故事。
一个杂耍班子将让拐走了。三年之间他跟他们跑了许多地方。后来那个班子散了。一个宅邸里的老太太出钱把他留下了,因为看到他可怜。那位老太太没有孩子,给让留下了她的财产。他也找过他的双亲,但是因为只记得这两个名字: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没有能找到他们。
当这两位老人述说他们的痛苦和疲劳时,让又拥抱了他们一次。他们这一晚一直不敢躺下,怕抛弃了他们这么久的幸运会在他们酣睡的时候悄悄逃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介绍事件的起因和修车匠夫妇寻找儿子的情景,突出他们丢失儿子的痛苦,为下文寻找儿子作了铺垫。
B.“这位老人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圣水洒了一地,他叫道:‘让?’”写了老人不相信面前的男子是自己离散多年的儿子。
C.相认情节中,老人第三次抽噎着说“让”,写了男子一片茫然,老人因失望而痛苦,但没有放弃希望,哭泣着再试探。
D.莫泊桑在刻画小说中的人物时采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法,使人物形象鲜活生动。
2.小说中的修车匠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俄国大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认为莫泊桑的小说具有“形式的美感”和“鲜明的爱憎”。请结合小说,谈谈你对莫泊桑小说“形式的美感”和“鲜明的爱憎”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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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圣水的人
莫泊桑
修车匠比哀尔和他的妻子贞妮上了饭桌后,发现唯一的儿子让不在家,他们到园子里去找,没有找到5岁的儿子。这位父亲在路边使劲喊着:“让!”——夜来临了,天边充满棕色的雾气,一切都隐进阴暗怕人的远处,没有一点声音回答,但空气里隐约有呻吟声。这位父亲听了很久,总觉得听到什么东西,于是昏头昏脑地在黑夜里不断地叫着:“让!让!”他这样一直叫到天明。他的妻子则坐在门前石头上,一直啜泣到天明。
他们卖掉了房子,动身去找儿子。很快他们就没有钱了,他们白天靠别人的剩饭过日子,晚上睡在地上忍受风寒。有一天,一个听他们申诉过不幸的旅馆老板对他们说:“我知道有个人丢失了女儿,后来在巴黎找着了。”他们立刻上路去巴黎。当他们走进那个大城市的时候,被它的庞大和往来行人的熙攘骇呆了。他们不知道如何着手寻找,还有,他们怕认不出儿子来,因为已经有15年没有见到他了。他们访问了所有的地方,所有的街道,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他们常常漫无目的地朝前走,互相依傍而神情那么忧郁。有几次他们相信认出让了,但总是错了。
在一个教堂门口,一个施圣水的老人成了他们的朋友,他的身世也很悲惨,他们对他的同情使他们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他们三个人一起住在一所破烂房子里。有几次,当老人病了的时候,修车匠便去替代。冬天里,托圣水器的老人死了,教区神甫指定修车匠来顶替——神甫听过他的不幸。
修车匠每天早晨坐在教堂门口的同一把凳子上,定定地看着进去的那些人。
他变得很老了,在拱门的潮湿下变得更虚弱。
有一天,来了两位太太。一位年老,一位年轻。她们后面出现了一个男子。男子在献过圣水后,挽了那位年老太太的胳膊。
这个修车匠一直到晚上都在从记忆里搜寻,以前在哪儿可能见过一些像这位男子的人。可是他想起的人现在应当是老人了,因为那人像是他年轻时在老家那边认识的。这遥远而又熟悉的隐约相似,竟使这位老人烦扰不安,他找来妻子帮助恢复衰退了的记忆。
一天太阳落山的时候,这三个陌生人又来了。当他们走过的时候,施圣水的老人问道:“喂,你认识他吗?”
妻子心绪不宁地尽力回忆。忽然间,她用很低的声音说:“是……是……只是他更黑更大了,更结实了,穿着得像个先生。可是,你瞧,就是你年轻的样子。”
这个老人吓了一跳。
这确实,是像他,并且像他死去了的兄弟。他们如此地激动,找不出什么话来说。这三个人下来了要出去了。那位男子用手指碰了一下圣水器。这位老人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圣水洒了一地,他叫道:“让?”
那个男子站住了,看着他。
他压低了一点声音说:“让?”
那两个女人看着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他第三次抽噎着说:“让?”
那个男子弯下身,弯得很低很低,距离老人的脸很近很近,于是一缕童年的回忆点醒了,他回答道:“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
他完全忘记了家乡的名字,但是他总是记着曾经反复叫过的这两个名字: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
他跪下来,脸贴在老人的膝上,哭了,一个接着一个地拥抱他的爸爸和妈妈,他因为无法衡量的欢乐而透不过气。
他们到了让的家里,让讲述他的故事。
一个杂耍班子将让拐走了。三年之间他跟他们跑了许多地方。后来那个班子散了。一个宅邸里的老太太出钱把他留下了,因为看到他可怜。那位老太太没有孩子,给让留下了她的财产。他也找过他的双亲,但是因为只记得这两个名字:爸爸比哀尔,妈妈贞妮,没有能找到他们。
当这两位老人述说他们的痛苦和疲劳时,让又拥抱了他们一次。他们这一晚一直不敢躺下,怕抛弃了他们这么久的幸运会在他们酣睡的时候悄悄逃离。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一段介绍事件的起因和修车匠夫妇寻找儿子的情景,突出他们丢失儿子的痛苦,为下文寻找儿子作了铺垫。
B. “这位老人的手抖得这么厉害,圣水洒了一地,他叫道:‘让?’”写了老人不相信面前的男子是自己离散多年的儿子。
C. 相认情节中,老人第三次抽噎着说“让”,写了男子一片茫然,老人因失望而痛苦,但没有放弃希望,哭泣着再试探。
D. 莫泊桑在刻画小说中的人物时采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等多种手法,使人物形象鲜活生动。
2.小说中的修车匠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俄国大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认为莫泊桑的小说具有“形式的美感”和“鲜明的爱憎”。请结合小说,谈谈你对莫泊桑小说“形式的美感”和“鲜明的爱憎”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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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
莫泊桑
妻子的去世让郎丹先生悲痛不已,生活对他来说越来越困难了。他的薪水在他妻子的手里,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现在剩下他一个人,反而不够用了。他奇怪她哪儿来的那么大的本领,居然能够让他天天喝上等的酒,吃精美的食物。
他在她留下的那一堆假货中找来找去,找了很久,因为她一直到临死前几天还不断地买回来,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要带一样新东西回来。他决定卖掉她好像特别喜欢的那串大项链,因为虽是假货,可是做工考究,想来还可以值个七八法郎。
他把它放在衣袋里,顺着一条条大街,朝部里走去,打算找一家可靠的珠宝店。
他走进和平街口的另一家首饰店。老板见了这件首饰,就立刻叫了起来:
“嗳呀!我可认识这串项链,它是从我们这儿卖出去的。”
朗丹先生感到很惊慌,问:
“值多少钱?”
“先生,我是两万五千法郎售出的。我准备出一万八千法郎收回来,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您得先把这件东西弄到手的经过告诉我。”
这一次,朗丹先生惊奇得两腿发软,坐了下来。他说:“不过……不过,您再好好看看,先生,我一直以为它是……假的呢。”
商人打开帐薄,查了查,说:“这串项链的确是在一八七六年七月二十日送到朗丹太太的住址,殉道者街十六号去的。”
他穿过大街,继续朝前走,走着走着发现走错了路,又转过身来往回走,走到了杜依勒里宫,过了塞纳河,一看又走错了,于是又回到香榭丽舍大街,脑子里乱得没有一点儿主意。他想好好地考虑考虑,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妻子没有力量买一件这样贵重的东西,——当然没有。那么,这是别人送的一件礼物了!礼物!谁送的?为什么送呢?
他停下来,呆呆地立在大街中间。可怕的疑窦掠过他的脑海。莫非她?这么说,其余的珠宝也都是礼物了!他觉得地上摇晃,他请人送他回家,随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他伤心地哭到天黑,最后他又疲乏,又伤心,支持不住,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睡着了。
一道阳光照醒了他,他慢腾腾地起来,他想到了应该再到首饰店去一次,想到这儿,臊得满脸通红。
天气晴朗,蔚蓝的天空覆盖着这笑脸迎人的城市。开始在首饰店对面的人行道上踱来踱去。一万八千法郎!一连有二十次,他都差点儿走进去,可是每次都被羞耻心拦住了。然而,他肚子饿,饿得很厉害,而且又没有一个子儿。他突然下了决心,为了不让自己有考虑的时间,一口气奔过大街,冲进了首饰店。
首饰商人从抽屉里取出十八张大钞票,点了一遍递给朗丹。他用一只颤巍巍的手把钱放在衣袋里。正打算出去,又转过身来,垂下眼睛,对一直在微笑的商人说:“我……我还有别的珠宝……都是从……同一个人那儿继承来的。您都愿意收买吗?”
商人鞠了个躬,说:“当然愿意,先生。”
一个钟头以后,他回到首饰店,到这时候他还没有吃早饭。他们开始一件件地研究,一件件地估价。几乎全部都是这家店里卖出的。
朗丹现在也撕破脸皮争价钱了,他发脾气,要人把帐薄给他看;随着金额的增加,他的嗓门也越提越高。
大粒的钻石耳坠两万法郎;镯子三万五千法郎;胸针、戒指和链坠儿一万六千法郎;一件用祖母绿和蓝宝石镶成的首饰一万四千法郎;一条当项链用的金链连同吊着的独粒钻石四万法郎;总数共达十九万六千法郎。
商人用开玩笑的口吻说:
“这些东西的主人把所有的积蓄都存在珠宝上了。”
朗丹一本正经地说:“这也是一种存钱的方法,并不特殊。”他又和买主约好第二天还要约请行家复查,然后走了出来。
他到瓦赞饭店吃了中饭,喝的是二十法郎一瓶的酒。吃完饭,他叫了一辆马车,到布洛涅树林去兜风。他带着几分轻蔑的神气望着来来往往的车马,恨不得向行人嚷叫:“我也有钱。我有二十万法郎!”
他想起了内务部,连忙叫马车送他去。他大模大样走进科长办公室,说:“先生,我是来向您辞职的。我得到了一笔三十万法郎的遗产。”他又去和老同事们握手告别,把自己将来的生活打算告诉他们;然后到英国咖啡馆去吃晚饭。
他正好坐在一位看上去好像很有身份的绅士旁边,心里痒痒的,忍不住想炫耀一下,于是告诉这位先生,他刚刚得到了一笔四十万法郎的遗产。
半年以后,他又结婚了。他的第二个妻子虽然很规矩,可是脾气难侍候,给他带来了许多痛苦。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郎丹先生的薪水在妻子的手里时,足够家里的一切开支,可见妻子死前在郎丹心中是一位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太太。
B. “假项链“竟然是真的,这一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小说已在前面暗示,这一点与作者的另一篇小说(项链)有异曲同工之妙。
C. 朗丹先生第一次离开首饰店一再走错路,是他觉得对不起妻子,不该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变卖她生前所喜爱的项链,从而造成他内心的歉意。
D. 通过一系列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莫泊桑揭露了当时法国社会金钱万能、金钱万恶的黑暗现实,以及小市民在金钱面前贪慕虚荣的嘴脸。
2.小说中郎丹先生的心理活动十分丰富,请筒要概括他的心路历程。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的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那山 那人 那狗
彭见明
和儿子跑完一趟邮后的第二天,太阳很好,父亲和儿子搬来椅子,坐在邮政所后院菜园子里当阳的地方。狗躺在一旁,用脚爪和蝴蝶闹着玩。
父亲要对儿子说的,说了三天,似乎已经说完了。但还是说个没完,也许全是重复,父亲记不起了,儿子也不厌烦。
父亲说完了,儿子才开始说。
在山上,作为一个新上任的邮递员,他没有资格多说。父亲现在要回平川里的老家去代替自己的位置。他出来工作了几十年,一切对于他都是陌生的,一切都要重新做起,他是生手。应付那一揽事务,将是极不容易的呢。
“爸,回乡以后,头一要多去上屋场老更叔公那儿坐坐。困难时节,他照顾了我们家不少呢。借他家的油和粮食,计数不清了。后来他一概都不让还。”
儿子告诉父亲:一家四口人,包了三丘水田。田里工夫他来顶职前已经委托给了同辈好友。他要父亲答应:不理水田里的事,不下水。——儿子担心父亲的腿病。
“爸,你保证不下水吗?”儿子问。
“就不下。”
儿子说:“母亲曾经咯过一口血,冬天里气喘得厉害,她不吃药,也不肯请郎中看。你回家后,一定要带她到县里去检查一次。”
父亲点点头。
“这回乡下去,会有这么复杂啊。”父亲想。
父亲痛惜地望着早熟的儿子。十几岁时,他就无可推托地挑起家庭重担,默默地像牛一样地劳作,为在远山奔走的父亲解脱,为操劳过度的母亲分忧。他过早地放弃了学习,他没有得到过独生子所能得到的娇惯。那厚实的然而仍是幼嫩的肩膀竟压着这么沉重、这么复杂的担子。
这过早的重荷,完全是由于自己的缘故啊。他真想抱一抱儿子,亲一亲他。可是,他长大了。他想对儿子说几句感激的话,可是,说不出。夸耀的句子,他一辈子没用过呢!父亲最后为儿子装好两只绿色邮包。这邮包是一生中装得最满意的。但装的时间太久,老人的手已经十分不听使唤了。
父子睡在一张床上。几天的疲劳加上傍着儿子强壮的身躯所放出的热量,老人应该是香甜地睡去的。但是没有。很久很久还睁着眼睛。夜风轻轻地敲打着玻璃的声音,不知名的草虫“咝咝”的叫声,那么清晰、那么顽固地灌进耳朵……
狗准时来催他们起床,它用嘴巴在扯蚊帐,并“嗷嗷”地呼唤,父亲用力推醒酣睡的儿子。
默默地煮熟饭,和狗一道吃过。父亲把扁担放到儿子肩膀上,吹熄灯,关拢门,相跟着,走向还眨着星星的旷野。
下完门坎的石级,父亲踉跄了一下,他不知道是怎样挪开步子的,又是怎样地踉跄了一下,他只知道身子往下一沉。他赶忙撑住儿子的肩膀才没倒下去。
在一条哼唱着歌谣、不知疲倦的奔跑的小溪旁,在一座古老的不长的石拱桥的桥头,儿子挑着邮包,站住不动了。父亲如果不转回山坳那面的绿门绿墙的邮政所,他决计这样站下去,直到晨雾散去,直到朝阳升起,哪怕耽误一截行程。就这样,让七八十斤重的担子压着肩膀,就这样站着。雾不大,加上溪水的反光,父亲分明地看见儿子脸上的固执。
于是,他决计不再送了。他对儿子说:“你……小心,走吧。”
儿子默默地点点头。鼻子里酸酸地“嗤”了一下,但他仍没开步。
于是,父亲转过身去。
狗呢?站在桥的当中,“嗷嗷”地着急地叫着。父亲返身走上桥,蹲下身抱着狗的颈根。像哄小孩子一般地对它说:“你去,跟他去,他会待你好的。去吧,他需要你,要你做伴,要你做帮手;过河需要你;过丝茅源需要你带路,不然,他会迷路的;没有你,他斗不过拦路的蛇;还有,山里的人要听你的声音,也……舍不得你的。听见了?听清了?啊,啊……”
“汪汪汪。”狗着急地喊。说不愿意?还是要跟老人去?
“你去吧,去!”老人猛喊。
儿子在逗狗:“嗬,嗬。”
父亲猛地扭转头,径直往回走了。狗略一踌躇,也跟了去。在老人身边“嗷嗷”叫着。
老人突然捡起根竹棍,朝狗屁股上抽去。
“汪……汪汪。”狗负着痛,朝桥那边跑去。
老人把竹棍丢进透明的跳跃的山溪水里,喉咙里猛地堵上一块东西。好一阵,他觉得一股热气直扑膝盖。睁开眼一看,是狗!狗在吻他的膝盖骨。
他又俯下身,从口袋里掏出手帕,替狗擦去眼泪,轻轻地喃喃地说:“去吧。”
于是,一支黄色的箭朝那绿色的梦里射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老邮递员、新邮递员可以说都是小说的主人公,因为文章对他们的描写用墨较为平均,且都很生动形象,他们一起表现了小说的主旨。
B. 作者将狗比作“一支黄色的箭”,较为形象,同时写出狗追赶老人儿子的速度之快;“绿色的梦”则是指老人儿子关于邮递员的梦。
C. 老人晚上久久不能入睡的原因是他在对自己一生的邮递工作进行深刻全面的反省,回忆一生的邮递工作,他觉得亏欠儿子太多了。
D. “你去,跟他去,他会待你好的……”老人对狗说的这段话很长,整散结合,其中蕴含着老人对狗的希望,也饱含着老人对狗的深情。
2.请分析小说中狗的作用。
3.小说中老人的儿子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试结合作品分析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6分)
约翰不顾妻子的担忧决定让考上大学的儿子亨利独自一人去纽约上大学。妻子的担心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亨利在她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没买过一回菜,没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没清理过一次房间,就连书包都没有整理过。自小到现在,亨利从未单独出过一回门,就像鸡雏似的从未离开过母鸡翅膀的保护。而现在,猛一下就叫儿子一个人去经风雨见世面,她一百个放心不下。
亨利去了三天,没有电话;亨利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正当约翰夫妇焦急不安时,亨利的信来了。夫妇俩不啻接到福音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料随信纸带出的是一叠发票,共有:
西雅图至纽约豪华房车租赁票一张
纽约出租车票一张
一整箱冰淇淋的发票一张
纽约豪华饭店餐费发票一张
另附纸一份,上注明:付搬运费、服务费若干……
My god!不算学杂费,光这些额外开支,就三千多。
看了亨利的信才知道。亨利这回过了下独立瘾。
约翰看了信与发票,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妻子看了,一颗十五个吊桶般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很欣慰地说:“我儿子亨利很会处理关系,是做大事的料!”
约翰没有接嘴,他大概正在为如何给儿子回信而伤脑筋呢。
你如何评价小说中亨利的这种独立?联系生活实际谈谈小说所反映问题的现实意义。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6分)
约翰不顾妻子的担忧决定让考上大学的儿子亨利独自一人去纽约上大学。妻子的担心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亨利在她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没买过一回菜,没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没清理过一次房间,就连书包都没有整理过。自小到现在,亨利从未单独出过一回门,就像鸡雏似的从未离开过母鸡翅膀的保护。而现在,猛一下就叫儿子一个人去经风雨见世面,她一百个放心不下。
亨利去了三天,没有电话;亨利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正当约翰夫妇焦急不安时,亨利的信来了。夫妇俩不啻接到福音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料随信纸带出的是一叠发票,共有:
西雅图至纽约豪华房车租赁票一张
纽约出租车票一张
一整箱冰淇淋的发票一张
纽约豪华饭店餐费发票一张
另附纸一份,上注明:付搬运费、服务费若干……
My god!不算学杂费,光这些额外开支,就三千多。
看了亨利的信才知道。亨利这回过了下独立瘾。
约翰看了信与发票,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妻子看了,一颗十五个吊桶般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很欣慰地说:“我儿子亨利很会处理关系,是做大事的料!”
约翰没有接嘴,他大概正在为如何给儿子回信而伤脑筋呢。
你如何评价小说中亨利的这种独立?联系生活实际谈谈小说所反映问题的现实意义。
高三语文语言应用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油灯
何铜陵
大爷姓牛,村里人却叫他油灯。油灯现在是个哑巴。
油灯曾经也有幸福,妻子菜花貌美好花,儿子长生活泼可爱。只可惜菜花是睁眼瞎,扁担大的“一”字都不知道。有年冬天,寒风刺骨,长生高烧不退。菜花心急如焚,错把耗子药当感冒药给长生吃。当天,长生口吐白沫死了,菜花也用床单上吊自杀。油灯号啕大哭三天三夜,哑了。
油灯爱种油菜,每到春天,金灿灿的,花的海洋。蜜蜂在花间飞舞,油灯站在油菜地边,默默发呆。待收油菜籽后就拿到油坊榨油,大部分卖掉,再留一些油点灯,他以为这样挺好的,既省了电费,还能闻着菜花的香味。
他经常对着油灯合掌祈愿,嘴唇翕动着……这时他就不由想起邻居家的小百岁……那个娃娃多么乖巧啊,多晚放学回来都要来看望他,一会儿帮他揉揉肩,一会儿念课文给他听,看着那小嘴一张一合的样子,就打心眼里欢喜……然而,小百岁前年却遭不测,上学路上被山里野兽拖走了,找了三天三夜,只发现一双鞋子……倘若村里有座小学校,他就不用每天起早贪黑走十几里山路去镇上上学了……
打那后,村里人都不敢让娃娃上演了,这下可急坏了油灯,不能让长生的悲剧重演呀!他暗下决心,要攒下足够的钱,好去城里聘请愿意来山村教娃娃的老师。
傍晚时分,彩霞满天,村长走进油灯家。村长对他比划着说,最近上级有个大领导要来调研“精准脱贫”情况,从明天起你老可不能再点油灯了,否则会影响咱全村的形象。
知道要来大领导,油灯两眼放光,只见他打开箱子,里面全是钱,大都是毛票硬币,他对村长打着手语,意思是说,这些钱都给你,你要是能请大领导派老师教娃娃们,我从此就不点油灯了。村长满口答应,把钱都拿走了。
月明星稀,油灯来到村头的坟地,两座坟很安静。油灯忽然觉得,她们母子挺好的,平时有个伴说说话,清明节还有他来清理坟头,摆个油菜花环。
没多久,大领导来了,为招待工作组,村长就用了油灯的钱应急,翻山越岭长途跋涉买来了这里见都没见过的海鲜以及名贵烟酒,大吃大喝了三天三夜。
那天酒宴结束时,乌云密布,山雨欲来。油灯突然出现,拽着胖乎乎的工作组组长,叽噜呱啦说了一通,村长挺尴尬,解释道,他姓牛,是个哑巴,他想让领导派老师来教咱们娃娃学文化……组长醉醺醺地一甩手,打了个长长的酒饱嗝,指着油灯吼道:“我帮你们结了婚(脱贫),还管你生娃娃呀,真他妈牛!”
牛大爷涨红了脸,突然吼出声来:“浑蛋!臭苍蝇!”然后,轰然倒地。
噗哧,这座小山村的油灯灭了……
(选自2017年3月10日《曲靖日报》,有大量增加)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短小精悍,通过心理、动作、景物、语言等描写手法来塑造人物形象,反映现实生活,其中心理描写尤为突出,还有“彩霞满天”“月明星稀”和“乌云密布”等景物描写,惜墨如金,烘托了人物。
B. 小说在前面介绍油灯妻儿以及邻居家小百岁的悲惨遭遇,为后文作铺垫,让读者明白牛大爷成为哑巴的原因,从而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 小说现实性强,赞美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牛大爷,批判了某些党员干部借精准扶贫之名,搞形式主义,大吃大喝,不为民做实事,是“苍蝇老虎”。
D. 小说结尾哑巴油灯突然吼出声来,情理之中,意料之外,因为在前面已有大量铺垫,说明油灯能说话,只是在假装为哑巴。
2.请结合全文、分析“噗哧,这座小山村的油灯灭了……”有何作用?
3.请结合全文,分析油灯的形象。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荒芜
刘平
儿子一家都进城了,就冬爷一个人守着老院子。儿子最早进城打工,五年前就去了。三年前,又把媳妇带去了,说打工比在家强。去年,干脆把孙子也带走了,在城里上学。“狗东西!都去当城里人了。”冬爷心里很不得劲儿。
冬爷努力让老院子有些生机,他养了八只鸡、三只鸭、两只鹅、一头猪,还种菜。但冬爷对家里的四亩地却束手无策,地都荒了,冬爷努力多种一些,也只种了一亩。还有三亩,都荒着。地里杂草疯长,丝茅草、芭地草、打破碗,啥都有,把地都铺满了。冬爷把鸡鸭鹅赶到地里啄草,可几天后又长出来了。冬爷感觉心里像有几只毛毛虫在爬,农民的地里不种庄稼,放鸡鸭鹅,他觉得是笑话。
村里很多青壮年都进城打工了,守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大片大片的地,都荒了,望去,满眼乱草。
冬爷打算今年过年要和儿子好好谈谈。三个月前儿子打电话回来说春节要回来过年。他要和儿子谈谈那三亩地的事,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一定要想个啥办法,让地里种上东西。在冬爷的意识里,农民让土地荒着就是犯罪。
为了让那三亩地不荒着,冬爷想过很多法子。去年开春前,他专门去找过焉瓜,让他来种,种出的东西都归焉瓜,只要地不荒着就行。焉瓜今年四十二岁,有一身蛮力,但脑子不好使,没女人肯嫁给他,一个人在家守着病恹恹的老娘,是村里唯一没出去打工的壮劳力。焉瓜很勤快,捡了一些别人丢弃的地种,焉瓜说:“冬爷!我已经捡了三亩多地种了,再多就不行了。”冬爷又找过几个看上去身体还不错的人,可人家都说,自家的地都种不完。
这个冬天很冷,焉瓜的老娘也在刚要进腊月的时候走了,没赶上过年。
圈里的猪肥了,就要过年了。一大早,冬爷就雇了人来杀猪,又去请焉瓜来帮忙。晚上喝了酒,焉瓜走的时候,冬爷送了一刀宝肋给他。
肉腌七天就熏上了。灶台前的梁上,挂得满满当当的。冬爷每天烧谷草熏肉,心里也盼着儿子一家人回来过年。冬爷熏着腊肉等儿子他们回来,除了一家人好好团聚团聚,冬爷还要认真和儿子谈谈土地的事,他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可冬爷没想到的是,腊月十五,儿子突然打电话回来说,今年春节不能回来过年了,领导安排他值班,挣三倍的工钱。“狗东西!不回来,老子那么多肉拿来喂狗。”冬爷很愤怒。
第二天,冬爷决定再找焉瓜商量商量,让他把自家的那三亩地种了。年后开春地里就有活了,季节误不得,要早做打算。冬爷去的时候拎了一个腊猪头,他下了决心,付出一些代价也要说服焉瓜把那三亩荒着的地种了。冬爷去的时候,焉瓜刚给老娘烧了五七回来。冬爷把腊猪头递给焉瓜,焉瓜说:“冬爷!咋还给我猪头?”
冬爷说:“再商量商量。”
焉瓜说:“商量啥?”
冬爷说:“种地的事。”
商量来商量去,可焉瓜咋也不答应。冬爷急了,说:“焉瓜!你一身力气,多种三亩地要死?只要你应下来,种出的东西都归你,我还每亩地倒贴你两百块钱!咋样?”冬爷豁出去了。
焉瓜怔怔地看着冬爷,不说话。
冬爷说:“种不种?焉瓜你给个准话!”
焉瓜笑笑,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冬爷!不是我不帮,我老娘走了,明年我也打算出去找活路做了。原来捡的那些地,明年也都不种了。”
离开焉瓜家,冬爷不知道咋就来到了自家地边。看着那一片长满荒草的地,冬爷心里也一片荒芜。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冬爷儿子一家到城里打工定居,甚至过年都不想回家,这是因为城市生活条件好,挣钱相对容易,孩子能受到良好的教育。
B. 焉瓜虽然脑子不好使,却在家守着病恹恹的老娘,直到母亲去世后才想着出去打工找活路,这说明他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
C. 冬爷为了不让土地荒芜,给焉瓜送猪头甚至要倒贴钱,这体现了老一代农民对土地有着一种朴素的眷恋之情。
D. 乡里人都抛弃土地到城里落脚,冬爷感到无奈和难受,“心里一片荒芜”,作品以此来批判当前农村人的短视与市侩。
2.请简要概括冬爷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3.文中焉瓜是一个次要人物,试探究其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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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这里有一座古树养老院
梁衡
人类是从森林中走来,森林是人的家。遗憾的是, 正如社会上有对老人的虐待,也有对老树、古树的遗弃。在我对古树的探访中,竟意外地发现了一处古树养老院。园子的主人叫王相泽。他生在农村,小时家有大树,粗如圆桌,绿阴满院。那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也种下了永远的爱树情结。他大慈大悲,爱吾老以及树之老,企业稍有余钱便开始收养古树。
那天在园子里,我边走边听他讲救死扶伤收养古树的故事。十八年前的一天,他到外地出差,车子在公路上走,远处正在开山取石,山上隐隐有树。他就绕路来到山下,一棵从未见过的大树有合抱之粗,满树白花,灿若霜雪,屹立于石崖之畔。那粗壮的老根如老人青筋暴突的手指,正顽强地插入石缝,抓住每一处可借力存身的石块。但是脚下炮声隆隆,烟尘已经淹上树身,窒息着它的绿叶白花。眼看就要地动山摇,扑身倒地。此地名黄巢关,据传当年黄巢起义曾驻兵于此,还在树上拴过马。王相泽上去说:“反正你们要开山,这棵树也存不住了,不如卖给我。”结果他花了6000 元把树带回了家。后来一查,是棵毛梾树,山茱萸科,果可榨油,木质极硬,传说孔子周游列国时就用这树做车梁,所以又名车梁木。现在这棵老树就舒舒服服地挺立在园中的一个小坡上,正时交6月,序属初夏,满树白花笑得十分灿烂。老王收树有几条规矩。一不收山上野生的大树,二不收正常生长的树,三不收小树。反正一个原则:不干预树的正常生活。他只扶孤助老,做绿色慈善。
人总是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而树却不同,它除了供人物质享受外还帮人记录历史、寄托精神。可惜我们目光太浅,只讲实用,对树用则植,不用则弃。园中有一棵柿子树十分惹眼,浑身堆满大大小小的疙瘩,像一个长满老年斑的老人。它来自陕西,树上的瘤体是一种病,主人早已将它遗弃。老王收来后仔细调理,现在树头已发出五尺长的新枝,去年又重新结果,挂满了一树的红灯笼。疙瘩树身倒显得更加古拙可爱。一次某司机告他某村有遗弃之树,他急去察访。只见一处院内有两棵三百年的老紫薇,墙颓草长,满目荒凉。一棵已经枯死,还有的一棵也被垃圾埋到半腰,奄奄一息。经辨认树下废弃的井台和井石上的刻字,知道这是一处高家的旧祠堂。他找到村委会,谈好价格。人和树还未离村,就听见村主任在大喇叭上喊话:“各家派人到村委会来领钱,每户10 元。”这真是物有其值,所见不同。紫薇,又名百日红。杆粉白,叶翠绿,花朵繁密,娇红明艳,百日不谢,向为名花奇树。现在这棵紫薇成了老王的镇园之宝。每有客来必领至树下,奇树共欣赏,花好相与析。
在园中看树是一道风景,听老王讲育树经更是一种享受。他说移树最怕露根透气,所以每移之时必先将树根蘸满泥沙各半的糊浆,再小心培土。对有的树则要在外围斩根一次,如是三年,为的是刺激新根的生长。别人移大树要剃树冠,他却尽量不剃,免伤元气。他指给我看两行对比的樱花树,那剃过头的竟十年不长,愈来愈瘦。但柳树移栽时则必须剃头。那年他从福建樟州买得两棵大榕树,时已入冬,车进山东界已飘起小雪。到家后他急挖一暖窖暂埋,唯留少许枝叶透气,又放进一个电热器加热。一过年就为它建了个20 米高的保温大棚。现在这榕树气根如林,枝繁叶茂,一派南国风光。
我一生不知看过多少天然林、人工林、植物园,但还从未见过这样一座古树养老院。园内约有500 多棵古树,有来自河南的乌桕、安徽的黄连、山西的皂角、陕西的苦楝、山东的木瓜……每棵树都是一本大书,各有各的故事,而且它们来时都不忘随身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年轮,这是数百年来的活记录啊,是一部中国生态史、文化史。老王爱树,但并不小气。区里要建一座三千亩的大植物园,老王说,没有古树算什么植物园,顶多是个大苗圃。他张口就捐出了108棵古树。他爱吾园以及人之园,要让树文化普及,让更多的人爱树。
我想如果黄巢地下有知,那迁居远走的高家有知,那些分家卖树的弟兄有悟,那些扩城砍树的主政者们醒来,都能到这个园子里来走一走,他们一定会感恩老王在遥远的地方为他们本乡本族存了绵绵一脉。我能体会到老王的爱树之心。
1.下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古树养老院的主人做收养古树的慈善,源于他的生活经历及由此而来的爱树情结。古树之“古”,自有其价值,它与生态相关,与文化相关。
B.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收买移栽古树,有利则行,无利则弃,只讲实用,目光短浅,与古树养老院主人的情怀形成对比。
C. 园中的毛梾古树,据传周游的孔子用它做过车梁,起兵的黄巢用它拴过马,这表明古树是历史的活记录,也增加了文章的文化色彩,增强了可读性。
D. 文末委婉传达出这样的期盼---这座古树养老院,会给寻常百姓以警醒,也会给主政者们以警示;同时还传达出了对园子主人的赞美之情。
2.请赏析文中划线句所使用的修辞手法。
现在这棵老树就舒舒服服地挺立在因中的一个小坡上,正时交6月,序属初夏,满树白花笑得十分灿烂。
3.文中强调“心有敬畏,方能行事”,这种敬畏之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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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这里有一座古树养老院
梁 衡
人类是从森林中走来,森林是人的家。遗憾的是,正如社会上有对老人的虐待,也有对老树、古树的遗弃。在我对古树的探访中,竟意外地发现了一处古树养老院。园子的主人叫王相泽。他生在农村,小时家有大树,粗如圆桌,绿阴满院。那是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也种下了永远的爱树情结。他大慈大悲,爱吾老以及树之老,企业稍有余钱便开始收养古树。
那天在园子里,我边走边听他讲救死扶伤收养古树的故事。十八年前的一天,他到外地出差,车子在公路上走,远处正在开山取石,山上隐隐有树。他就绕路来到山下,一棵从未见过的大树有合抱之粗,满树白花,灿若霜雪,屹立于石崖之畔。那粗壮的老根如老人青筋暴突的手指,正顽强地插入石缝,抓住每一处可借力存身的石块。但是脚下炮声隆隆,烟尘已经淹上树身,窒息着它的绿叶白花。眼看就要地动山摇,扑身倒地。此地名黄巢关,据传当年黄巢起义曾驻兵于此,还在树上拴过马。王相泽上去说:“反正你们要开山,这棵树也存不住了,不如卖给我。”结果他花了6 000元把树带回了家。后来一查,是棵毛梾树,山茱萸科,果可榨油,木质极硬,传说孔子周游列国时就用这树做车梁,所以又名车梁木。现在这棵老树就舒舒服服地挺立在园中的一个小坡上,正时交6月,序属初夏,满树白花笑得十分灿烂。老王收树有几条规矩。一不收山上野生的大树,二不收正常生长的树,三不收小树。反正一个原则:不干预树的正常生活。他只扶孤助老,做绿色慈善。
人总是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而树却不同,它除了供人物质享受外还帮人记录历史、寄托精神。可惜我们目光太浅,只讲实用,对树用则植,不用则弃。园中有一棵柿子树十分惹眼,浑身堆满大大小小的疙瘩,像一个长满老年斑的老人。它来自陕西,树上的瘤体是一种病,主人早已将它遗弃。老王收来后仔细调理,现在树头已发出五尺长的新枝,去年又重新结果,挂满了一树的红灯笼。疙瘩树身倒显得更加古拙可爱。一次某司机告他某村有遗弃之树,他急去察访。只见一处院内有两棵三百年的老紫薇,墙颓草长,满目荒凉。一棵已经枯死,还有的一棵也被垃圾埋到半腰,奄奄一息。经辨认树下废弃的井台和井石上的刻字,知道这是一处高家的旧祠堂。他找到村委会,谈好价格。人和树还未离村,就听见村主任在大喇叭上喊话:“各家派人到村委会来领钱,每户10元。”这真是物有其值,所见不同。紫薇,又名百日红。杆粉白,叶翠绿,花朵繁密,娇红明艳,百日不谢,向为名花奇树。现在这棵紫薇成了老王的镇园之宝。每有客来必领至树下,奇树共欣赏,好花相与析。
在园中看树是一道风景,听老王讲育树经更是一种享受。他说移树最怕露根透气,所以每移之时必先将树根蘸满泥沙各半的糊浆,再小心培土。对有的树则要在外围斩根一次,如是三年,为的是刺激新根的生长。别人移大树要剃树冠,他却尽量不剃,免伤元气。他指给我看两行对比的樱花树,那剃过头的竟十年不长,愈来愈瘦。但柳树移栽时则必须剃头。那年他从福建漳州买得两棵大榕树,时已入冬,车进山东界已飘起小雪。到家后他急挖一暖窖暂埋,唯留少许枝叶透气,又放进一个电热器加热。一过年就为它建了个20米高的保温大棚。现在这榕树气根如林,枝繁叶茂,一派南国风光。
我一生不知看过多少天然林、人工林、植物园,但还从未见过这样一座古树养老院。园内约有500多棵古树,有来自河南的乌桕、安徽的黄连、山西的皂角、陕西的苦楝……每棵树都是一本大书,各有各的故事,而且它们来时都不忘随身带了自己的身份证——年轮,这是数百年来的活记录啊,是一部中国生态史、文化史。老王爱树,但并不小气。区里要建一座三千亩的大植物园,老王说,没有古树算什么植物园,顶多是个大苗圃。他张口就捐出了108棵古树。他爱吾园以及人之园,要让树文化普及,让更多的人爱树。
我想如果黄巢地下有知,那迁居远走的高家有知,那些分家卖树的弟兄有悟,那些扩城砍树的主政者们醒来,都能到这个园子里来走一走,他们一定会感恩老王在遥远的地方为他们本乡本族存了绵绵一脉。我能体会到老王的爱树之心。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古树养老院的主人做收养古树的慈善,源于他的生活经历及由此而来的爱树情结。古树之“古”,自有其价值,它与生态相关,与文化相关。
B.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看重现实的物质利益,收买移栽古树,有利则行,无利则弃,只讲实用,目光短浅,与古树养老院主人的情怀形成对比。
C. 园中的毛梾古树,据传周游的孔子用它做过车梁,起兵的黄巢用它拴过马,这表明古树是历史的活记录,也增加了文章的文化色彩,增强了可读性。
D. 文末委婉传达出这样的期盼——这座古树养老院,会给寻常百姓以警醒,也会给主政者们以警示;同时还传达出了对园子主人的赞美之情。
2.请赏析文中画线句所使用的修辞手法。
3.文中强调“心有敬畏,方能行事”,这种敬畏之心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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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5分)
熊十力先生
北大的老师们中,有一位唯一在家里上课的老师,是熊先生。因为他受不了上下课时间的拘束。熊先生认为听者得不到实际的益处,他写给选他课的同学们的一封信,有“师生蚁聚一堂,究竟有何受益”的话。这封信贴在哲学系办公室有很长时间。
熊先生冬天室内不生炉火。听课的学生全副冬装,坐着听讲。熊先生开的课是两个学分,也就是两节课。但熊先生讲起来如长江大河,一泻千里,每次讲课不下三四小时,而且中间不休息。他站在屋子中间,从不坐着讲。喜欢在听讲者面前指指划划,讲到高兴时,或者认为重要的地方,随手在听讲者的头上或肩上拍一巴掌,然后哈哈大笑,声振堂宇。
“七七”事变后,熊先生冒险化装成商人,乘运煤的货车逃出北平,辗转到了武汉,又到了四川壁山县。熊先生没有闲着,写他的《中国历史讲话》。我们去看望他,熊先生兴致勃勃地谈他的《中国历史讲话》的内容梗概,大意是讲“五族同源”说。在民族危急存亡关头,对中华民族的热爱,促使他不知疲倦地撰写他的这一著作。
在四川八年,熊先生生活很不安定,只好投靠老朋友、老学生,艰难度日,和家属不在一起。但他没有一天不讲学,没有一天不修改他的《新唯识论》语体文本。
马一浮先生与熊先生多年来是学术上的知己。抗战期间有一段时间有点不愉快而分手,后来抗战胜利后,两人友好如初。我和熊先生通信,有些见解,熊先生认为有道理的,也把信转给马先生看。
熊先生对他的学生凡是去看他的,他都留下,吃住和他在一起。学生给老师带点礼物,如带只鸡,送点药物,熊先生也不客气,慨然收下,相处如一家人。但是在学问上有错误,熊先生也不客气地指出,从不说敷衍、客气话。有问必答,甚至问一答十。跟熊先生在一起,令人有虚而往,实而归的感觉。和熊先生相处,好像接近一盆火,灼热烤人,离开了,又使人思念难以忘怀。
熊先生这个人,以他的存在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哲学的典型。一生坎坷,没有遗产留给儿孙。几十年来,没有见他穿过一件像样的考究的衣服。伙食注意营养,却不注意滋味,甚至可以说他吃了一辈子没有滋味的饭。熊先生博览群书,不讲究版本,手头藏书很少,可以说没有藏书。我认识的学者中,熊先生是唯一没有藏书的学者。别人也许觉得他贫困,他却显得充实而丰足。别人也许认为他不会安排生活,他却过得很幸福、坦然。他也像普通人一样,有时为了一点小事发脾气,过后,却深自谴责,好像雷阵雨过后,蓝天白云分外清新,他胸中不留纤毫芥蒂,真如古人所说的,如光风霁月。他具有只有他才具有的一种人格美。
我常想,是一种什么力量使他这样?我感到熊先生在生命深处埋藏着一个高远的理想。熊先生在北平的寓所有一副自写的对联:“道之将废也,文不在兹乎”。这十个字,充分说明了熊先生的理想。他孜孜不倦,汲汲遑遑,从南到北,开门授徒,著书立说,无非是为了这个理想。熊先生讲学,不问对象(有学人,也有官僚政客、商人)是否值得讲,听讲者是否真正愿意听,他总是苦口婆心,锲而不舍地讲授。讲述的中心,无非要人们认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他中年以后,建造自己的哲学体系后,“舍佛归儒”,除了在他著作中写出来的,理论上发现的佛教哲学缺失外,还有一个埋藏在他内心深处的“第一因”——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有了这种深挚的爱,虽长年病躯支离,却肩负起振兴中华文化的责任。这种深挚而悲苦的责任感,是二十世纪多灾多难的中国爱国的知识分子独有的。对中国传统文化了解得愈深刻,其深挚而悲苦的文化责任感也愈强烈。熊先生为了他的理想,生死以之。
(选自《任继愈学术论著自选集》,有改动)
1.文中第七段说“他具有只有他才具有的一种人格美”,你认为熊十力先生具有怎样的人格美?(4分)
2.文中第三段、第六段各有一处画横线的句子,请说说它们在文中各有什么作用。(5分)
3.文章最后一段,作者思考了“是一种什么力量使他这样”的问题,结合全文理解,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一内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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