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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第八条“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的第四点讲到:“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科学研究事业、教育事业和公用事业等。”这里讲的是“基础行业”和“教育事业”,并没有讲“教育产业”,可能是研究者为了突出教育的产业性,就约定俗成地创造了“教育产业”这个词。

关于“教育产业化”的内涵,目前尚无公认的界定。我们认为,对“教育产业化”内涵的界定不能忽略其特定的教育群体,“教育产业化”不是指对所有学校教育而言,而是其中的一部分群体。因此,我们认为“教育产业化”是指部分高等院校或民办学校,采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来合理协调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几大功能,以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根本目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构建新型教育投资者、经办者和受益者之间关系的教育运作机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在“教育产业化”问题上有内容和程度上的本质差异,义务教育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或采取产业经营机制,非义务教育可以作为有条件的产业来经营或采取产业经营机制。如果笼统地提“教育产业化”,则可能使经济上的贫富差距在教育方面扩大,社会弱势群体将处于更为不利的环境。

摘编自曾宪军《“教育产业化”的内涵及群体建构探讨》

材料二:

我们切不可忘记,教育是一种与其他产业不同的、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特殊产业。教育的广义是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的的社会活动;教育的狭义是指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进行的学校教育。教育是为一切产业提供人才的产业,而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有教育功能、文化功能、经济功能和道德功能。教育与社会的各个领域相关联,教育保证社会的延续和进步。

基于此,我不赞成“教育产业化”的提法,不赞成“教育要产业化”“要按企业的规律办教育”等观点。“产业化”就是“市场化”,就是产品“商品化”。如果赞成“教育产业化”,就是赞成教育活动市场化,就是教育产品的商品化。学校教育的产品是毕业生,把人当作商品并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性质。何况我国毕业生是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产品”不能由产业主(校长?)出售,怎么商品化呢? 1986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那么义务教育如何产业化呢?教育活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数理化等基础学科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多少市场需求?如何商品化?教育系统内的某些部分,如学校的后勤、高等学校中的高科技产业等可以产业化,但这和“教育产业化”是两回事。高等学校创造出的科技成果应由企业进行中间试验和生产试验,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例如,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出了不少信息化人才和科研成果,但发展信息化产品还是由社会上硅谷等地的企业去搞,这是社会应有的分工。

(摘编自陈鸿璠《刍议“教育产业”和“教育产业化”》)

材料三:

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并不“邪恶”。在计划体制下,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进而认为教育只能由政府投资举办,形成国家垄断、包办教育的困窘局面。教育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认识教育既具有公共性,也具有私人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提供的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部分由政府购买,私人性部分作为个人的自我投资,由受益者个人购买。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也具有提供教育服务的交易性质。对国家而言,教育不仅是一种公益事业,还是具有很高经济回报率的战略产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打破封闭,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建立经费多样化的渠道。

在许多国际组织的统计分类中,教育均被列为“服务产业”“第三产业”。在199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决定》提出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活力的自我发展机制,对包括教育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它被主张教育产业化的意见引为最重要的论据。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基本态度,是承认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等,但从维护教育公益性的角度出发,反对提“教育产业化”,认为所谓“化”,就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意。

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教育具有某种产业性质,教育需要引入部分市场机制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个人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概念应当说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教育产业化”,在这些方面是具有共识的,争论主要在教育产业“化”与不“化”的认识上。我认为这种词语之争其实并没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反而削弱了我们对这一进程的实际关注。

虽然我们的官方政策没有提“教育产业化”,但事实上“产业化”的问题之严重,是那些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理论的现实命运,并不是由讨论或表态决定的,而取决现实的社会需求、价值导向和利益博弈。

(摘编自杨东平《教育产业化争议辨析》)

[注]《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1992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下面的题目中简称《决定》。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材料一认为“教育产业化”运作方式合理,目的明确,遵循客观规律,运作机制好,能够协调教育投资者、经办者和受益者之间的关系。

B.材料二从“教育产业”的内涵出发,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但并不反对对学校的后勤以及高等学校中的高科技产业产业化。

C.材料二从法律规定中看到义务教育产业化不可行,这一观察角度与材料一论述义务教育不能作为产业来经营基本相同。

D.材料三从《决定》中解读出“教育产业”和“教育产业化”的政策,这比材料一只解读出“教育产业”更加全面深刻。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教育事业与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同属于第三产业,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但发展规律却有所不同。

B.如果搞“一刀切”的“教育产业化”,就有可能给社会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影响巨大。

C.教育是特殊的产业,是为其他产业提供人才的产业,在整个社会产业化的背景下,教育产业的商品化顺理成章。

D.学校和企业在社会上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学校负责进行教育和科研,企业负责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下列说法中,可以作为论据来支撑材料二观点的一项是

A.“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B.“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C.“教育产业化按企业管理模式运作,违背教育产业的特殊规律,不利于教育产业开发和教育均衡发展。”

D.“近代以来英国率先实行了教育产业化,即将教育作为产业来发展,使英国的教育在全世界范围都具有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

4.材料三在论证上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说明。

5.义务教育不能产业化基本已达成社会共识,非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是否可以产业化?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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